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议书
发包方:称甲方 承包方:称乙方 工程名称: 承包项目 乙方在施工现场从事生产经营的总人数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方、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义务。确保施工现场无安全事故。
一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并监督检查。
2 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者是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3 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措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检查。
4 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
准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有权责令乙方予以整改。 5 督促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 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整改单。 7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对乙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倡导意识,并监督落实情况。
9 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要积极提供和帮助。
10 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及设备。
11 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要提供协助配合救援服务工作。
12 对乙方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时,给与提供和帮助
13 由于甲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4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5 由于甲方、乙方共同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二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贯彻落实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对所承包项目及施工区域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 接受甲方对施工资质的审查,并负责提供相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不得将所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 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甲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4 对管理范围内有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天津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甲方报告。 5 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要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二级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用电标准的设备从所管辖线路中接电源。
6 对自行携带的用电设备负有安全管理、维修、保养责任。 7 必须为本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须知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所辖施工区域进行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甲方有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9 按照天津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及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给与提供帮助。
10 按照天津市有关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对所承包项目区域的卫生进行及时的清运和清扫,确保所辖区域的卫生干净、整洁。
11 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应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事故责任自负。
12 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区域内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内消防、施工用电、卫生、成品保护达到甲方规定要求。
13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一切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4 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事故。乙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工作,
15 由于双方的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6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时间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三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与经济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议书
发包方:称甲方 承包方:称乙方 工程名称: 承包项目 乙方在施工现场从事生产经营的总人数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方、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义务。确保施工现场无安全事故。
一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并监督检查。
2 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者是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3 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措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检查。
4 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
准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有权责令乙方予以整改。 5 督促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 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整改单。 7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对乙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倡导意识,并监督落实情况。
9 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要积极提供和帮助。
10 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及设备。
11 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要提供协助配合救援服务工作。
12 对乙方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时,给与提供和帮助
13 由于甲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4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5 由于甲方、乙方共同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二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贯彻落实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对所承包项目及施工区域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 接受甲方对施工资质的审查,并负责提供相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不得将所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 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甲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4 对管理范围内有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天津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甲方报告。 5 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要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二级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用电标准的设备从所管辖线路中接电源。
6 对自行携带的用电设备负有安全管理、维修、保养责任。 7 必须为本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须知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所辖施工区域进行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甲方有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9 按照天津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及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给与提供帮助。
10 按照天津市有关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对所承包项目区域的卫生进行及时的清运和清扫,确保所辖区域的卫生干净、整洁。
11 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应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事故责任自负。
12 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区域内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内消防、施工用电、卫生、成品保护达到甲方规定要求。
13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一切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4 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事故。乙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工作,
15 由于双方的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6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时间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三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与经济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