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公开招聘第七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晋江市全面整合村(居)务工作人员队伍方
案>的通知》(晋委办[2010]8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晋江市
范围内公开招聘第七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晋江常住户口或晋江籍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5、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6、服务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普通话、闽南语会话、计算机操作等其他基本技能。
转业士官参加招聘的,学历条件可放宽至高中,年龄条件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并参照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给予笔试加分。聘用后一年内必须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教育,五年内必须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否则取消续聘资格。
二、招聘职位
分为A类、B类(见附件1)。其中A类以具体镇(街道)为报考单位,面向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种对象招考,报考人员入选后按报考单位进行聘用;B类不分报考单位,分别按一定名额专门面向转业士官、农村“两女户”高校毕业生等两种对象招考,报考人员入选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除专门面向转业士官招聘的职位(B1类)外,其他职位若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二倍,则减少招考计划数至报考人数的一半。
三、报名
1、时间:2012年5月4-6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2、地点:晋江市人力资源市场(晋江长途车站旁)。
3、报名材料和证件:①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转业士官还需提供退役证、立功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两女户”还需提供“经村镇两级审核的《办理有关手续计生审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注:《办理有关手续计生审核登记表》须提前到镇(街道)计生办或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领取,如实填写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再到所在村(居)委会、镇(街道)计生办窗口办理);②报考人员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
4、注意事项:①报名时必须提供所需证件及材料,否则不予报名;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A类或B类一种类别报考,其中报考A类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考B类的人员按B1或B2类进行报考,不具体到职位;③报考人员可直接从相关网页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④晋江籍贯但户口还未迁回我市的报考人员,报名时
应提供籍贯所在镇(街道)派出所开具的证明;⑤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由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并负责阅卷。
1、考试成绩的计算。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与加分累加而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50分。
2、笔试范围及构成。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100分);②申论(占30分);③农村工作有关法规政策及晋江市情(占2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延伸提升“168”机制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推动晋江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江市实施“百村示范、村村整治”工程意见(修订稿)》、《晋江市村级组织网络管理系统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完善和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江市全面整合村(居)务工作人员队伍方案》、《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改进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江市村(社区)干部管理暂行规定》、晋江市情。
3、笔试时间及地点。初定2012年5月27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5月17—18日到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领取,领取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还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五、聘用办法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和各职位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若考试成绩相同,名次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列;若笔试成绩相同,名次按《申论》成绩高低排列;若《申论》成绩相同,则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后,采取公平合理的办法解决名次排列问题),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考核合格后进行公示。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通知后一周
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或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应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至取足名额为止。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镇(街道)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A类的聘用单位为报考的镇或街道;B类的聘用单位为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选择的镇或街道。
若在办理聘用合同后、2012年9月30日前,因公务员考试录用、事业单位招聘或个人放弃等原因造成人员缺额的,由招聘主管机关从全市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递补人员,经体检、考核和公示合格后,统筹安排聘用镇(街道)。
六、工资福利待遇
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福利、教育管理等按照《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晋委办[2007]40号)、《关于改进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委办[2010]82号)和《关于提高现职村(社区)干部补贴、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基本工资和部分离职村(社区)主干基本养老补贴标准的通知》(晋委组[2011]15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期间工资福利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勤作补贴和绩效补贴组成。基本工资每人每月1400元;工龄工资为一档30元/年,聘用期满一年后,根据聘用年限和考核情况核发工龄工资;职称补贴为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每人每月200元,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每月100元;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职称补贴由市财政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卡;勤作和绩效补贴每人每月600-800元,由镇(街道)财政承担,根据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出勤和履职情况、工作强度和实绩等情况核发。试用期间,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和补贴均按80%发放。同时,参照《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为在聘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办理“五险一金”,即企业养老保险、医
疗保险、人生意外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其余由镇(街道)承担。
聘用期间,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必须常驻村级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镇(街道)原则上不安排食宿。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政务网、晋江民政网、晋江人事网、晋江村务公开网及时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晋江政务网网址:http://www.jinjiang.gov.cn/;晋江民政网网址: http://mzj.jinjiang.gov.cn/;晋江人事网网址: http://www.jjrs.com.cn/);晋江村务公开网网址:http://www.jjgkw.com/gkxxw/cwgk/)。
咨询电话:85684827(组织部) 85609394(民政局)
85677278(公务员局) 85626631(计生协会)
监督电话:85697558(纪委、监察局)
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改进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实地了解村(社区)工作、生活环境,做好到农村一线工作的心理准备。
附件:1、晋江市第七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明细表
2、晋江市公开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A类、B类)
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A类报名表
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B类报名表
3、招考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部分笔试内容
附3基础知识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
晋 江 市 民 政 局
晋 江 市 公 务 员 局
2012年4月23日
晋江市公开招聘第七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晋江市全面整合村(居)务工作人员队伍方
案>的通知》(晋委办[2010]8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晋江市
范围内公开招聘第七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晋江常住户口或晋江籍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5、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6、服务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普通话、闽南语会话、计算机操作等其他基本技能。
转业士官参加招聘的,学历条件可放宽至高中,年龄条件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并参照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给予笔试加分。聘用后一年内必须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教育,五年内必须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否则取消续聘资格。
二、招聘职位
分为A类、B类(见附件1)。其中A类以具体镇(街道)为报考单位,面向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种对象招考,报考人员入选后按报考单位进行聘用;B类不分报考单位,分别按一定名额专门面向转业士官、农村“两女户”高校毕业生等两种对象招考,报考人员入选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除专门面向转业士官招聘的职位(B1类)外,其他职位若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二倍,则减少招考计划数至报考人数的一半。
三、报名
1、时间:2012年5月4-6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2、地点:晋江市人力资源市场(晋江长途车站旁)。
3、报名材料和证件:①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转业士官还需提供退役证、立功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两女户”还需提供“经村镇两级审核的《办理有关手续计生审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注:《办理有关手续计生审核登记表》须提前到镇(街道)计生办或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领取,如实填写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再到所在村(居)委会、镇(街道)计生办窗口办理);②报考人员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
4、注意事项:①报名时必须提供所需证件及材料,否则不予报名;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A类或B类一种类别报考,其中报考A类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考B类的人员按B1或B2类进行报考,不具体到职位;③报考人员可直接从相关网页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④晋江籍贯但户口还未迁回我市的报考人员,报名时
应提供籍贯所在镇(街道)派出所开具的证明;⑤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由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并负责阅卷。
1、考试成绩的计算。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与加分累加而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50分。
2、笔试范围及构成。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100分);②申论(占30分);③农村工作有关法规政策及晋江市情(占2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延伸提升“168”机制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推动晋江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江市实施“百村示范、村村整治”工程意见(修订稿)》、《晋江市村级组织网络管理系统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完善和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江市全面整合村(居)务工作人员队伍方案》、《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改进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江市村(社区)干部管理暂行规定》、晋江市情。
3、笔试时间及地点。初定2012年5月27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5月17—18日到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领取,领取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还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五、聘用办法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和各职位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若考试成绩相同,名次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列;若笔试成绩相同,名次按《申论》成绩高低排列;若《申论》成绩相同,则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后,采取公平合理的办法解决名次排列问题),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考核合格后进行公示。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通知后一周
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或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应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至取足名额为止。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镇(街道)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A类的聘用单位为报考的镇或街道;B类的聘用单位为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选择的镇或街道。
若在办理聘用合同后、2012年9月30日前,因公务员考试录用、事业单位招聘或个人放弃等原因造成人员缺额的,由招聘主管机关从全市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递补人员,经体检、考核和公示合格后,统筹安排聘用镇(街道)。
六、工资福利待遇
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福利、教育管理等按照《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晋委办[2007]40号)、《关于改进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委办[2010]82号)和《关于提高现职村(社区)干部补贴、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基本工资和部分离职村(社区)主干基本养老补贴标准的通知》(晋委组[2011]15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期间工资福利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勤作补贴和绩效补贴组成。基本工资每人每月1400元;工龄工资为一档30元/年,聘用期满一年后,根据聘用年限和考核情况核发工龄工资;职称补贴为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每人每月200元,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每月100元;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职称补贴由市财政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卡;勤作和绩效补贴每人每月600-800元,由镇(街道)财政承担,根据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出勤和履职情况、工作强度和实绩等情况核发。试用期间,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和补贴均按80%发放。同时,参照《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为在聘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办理“五险一金”,即企业养老保险、医
疗保险、人生意外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其余由镇(街道)承担。
聘用期间,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必须常驻村级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镇(街道)原则上不安排食宿。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政务网、晋江民政网、晋江人事网、晋江村务公开网及时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晋江政务网网址:http://www.jinjiang.gov.cn/;晋江民政网网址: http://mzj.jinjiang.gov.cn/;晋江人事网网址: http://www.jjrs.com.cn/);晋江村务公开网网址:http://www.jjgkw.com/gkxxw/cwgk/)。
咨询电话:85684827(组织部) 85609394(民政局)
85677278(公务员局) 85626631(计生协会)
监督电话:85697558(纪委、监察局)
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改进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实地了解村(社区)工作、生活环境,做好到农村一线工作的心理准备。
附件:1、晋江市第七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明细表
2、晋江市公开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A类、B类)
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A类报名表
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B类报名表
3、招考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部分笔试内容
附3基础知识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
晋 江 市 民 政 局
晋 江 市 公 务 员 局
201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