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产品设计控制程序
1、目的
确保产品的设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确保所涉及的产品在现有的生产、安装、使用或操作条件下易于生产、验证、控制。确保设计满足顾客需要,并能使本公司获得满意的投资收益。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压力容器产品的设计控制
3、职责
3.1设计责任人负责联系有资格能力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3.2设计人员对设计的图样文件负责。
4、控制程序
4.1设计单位资格评价
4.1.1压力容器整体或者受压零部件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
4.1.2设计单位的设计能力及质量控制应符合本公司的产品质量体系。
4.1.3设计单位的资格评定与认定有设计责任人确认。
4.1.4设计责任人
4.2设计控制内容
4.2.1产品设计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遵循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尽量使用国际标准。
4.2.2外界对产品设计规定的各项要求,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a. 国家、行业有关该项涉及的法令、法规。
b. 产品图纸
c. 计算书
d. 材料清单
e .标准件、外购件、外协件清单
4.3设计评审和验证
4.3.1设计单位应在设计进度计划中应规定的停止点,需要对设计进行评审。
4.3.2设计评审均要有记录。
4.3.3设计评审的主要内容可以使下列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具体需要评审的内容应在设计进度计划中加以规定。
4.3.3.1与满足顾客需要和使顾客满意有关的项目。
a 将材料、产品和过程的技术规范与产品规范中表达的顾客需要进行对比。 b 通过样机的试验对设计进行确认
c 安全性和环境相容性
d 是否符合法规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e 与同类设计进行对比
4.3.3.2与产品规范有关的项目
a 可信性和耐用性要求;
b 允差以及与过程(工序)能力的比较
c 安装性、装配性、贮存要求
d 产品验收准则
e 标签、注意事项、标示、可追溯性要求和作用说明
f 标准间件使用和说明
4.3.3.3与过程(工序)规范要求有关的项目
a 生产产品符合设计能力
b 设计检验和验证能力
c 包装、搬运、贮存能力
4.3.4设计评审所提供的文件包括:顾客的合同要求、有关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设计图、设计计算书等。
5. 确认设计
5.1凡投入批量生产的产品,再投产前,需要进行设计确认,设计确认在成功的设计验证后进行。
5.2设计确认的方法为如下的一种或几种,有设计责任人确定。
5.2.1鉴定验收;
5.2.2样机验收;
5.2.3企业内部祖师有关人员参加鉴定会;
5.2.4现场观察、记录使用效果。
6设计更改
6.1当正式下发的设计输出文件发生错误或依据用户的要求、反馈的信息及产品的现场使用情况,需要对图样或文件进行更改时应按下一程序进行:
6.1.1技术人员提出更该意见,填写《技术联络单》,设计责任人审核后,交设计单位。
6.1.2《技术联络单》由设计单位逐级审核审批后下发给设计责任人。
6.1.3设计责任人下达《文件/图样更改通知单》到有关部门后,各部门接受更改单的人员应按更改内容更改所有的图样和文件,并在图样和文件上留下更改标记以及更改编号和更改人签字。
6.1.4需要时,还需按本章有关内容进行评审和验证
6.1.5在生产中,焊接材料如不符合设计图样及材料明细中的要求时,应该办理材料代用手续。经焊接责任人审批执行。
7. 质量记录
7.1《文件/更改更改通知单》 Q/TX.RQJL—0080—2008
7.2《技术联络单》 Q/TX.RQJL—025—2008
压力容器产品设计控制程序
1、目的
确保产品的设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确保所涉及的产品在现有的生产、安装、使用或操作条件下易于生产、验证、控制。确保设计满足顾客需要,并能使本公司获得满意的投资收益。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压力容器产品的设计控制
3、职责
3.1设计责任人负责联系有资格能力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3.2设计人员对设计的图样文件负责。
4、控制程序
4.1设计单位资格评价
4.1.1压力容器整体或者受压零部件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
4.1.2设计单位的设计能力及质量控制应符合本公司的产品质量体系。
4.1.3设计单位的资格评定与认定有设计责任人确认。
4.1.4设计责任人
4.2设计控制内容
4.2.1产品设计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遵循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尽量使用国际标准。
4.2.2外界对产品设计规定的各项要求,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a. 国家、行业有关该项涉及的法令、法规。
b. 产品图纸
c. 计算书
d. 材料清单
e .标准件、外购件、外协件清单
4.3设计评审和验证
4.3.1设计单位应在设计进度计划中应规定的停止点,需要对设计进行评审。
4.3.2设计评审均要有记录。
4.3.3设计评审的主要内容可以使下列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具体需要评审的内容应在设计进度计划中加以规定。
4.3.3.1与满足顾客需要和使顾客满意有关的项目。
a 将材料、产品和过程的技术规范与产品规范中表达的顾客需要进行对比。 b 通过样机的试验对设计进行确认
c 安全性和环境相容性
d 是否符合法规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e 与同类设计进行对比
4.3.3.2与产品规范有关的项目
a 可信性和耐用性要求;
b 允差以及与过程(工序)能力的比较
c 安装性、装配性、贮存要求
d 产品验收准则
e 标签、注意事项、标示、可追溯性要求和作用说明
f 标准间件使用和说明
4.3.3.3与过程(工序)规范要求有关的项目
a 生产产品符合设计能力
b 设计检验和验证能力
c 包装、搬运、贮存能力
4.3.4设计评审所提供的文件包括:顾客的合同要求、有关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设计图、设计计算书等。
5. 确认设计
5.1凡投入批量生产的产品,再投产前,需要进行设计确认,设计确认在成功的设计验证后进行。
5.2设计确认的方法为如下的一种或几种,有设计责任人确定。
5.2.1鉴定验收;
5.2.2样机验收;
5.2.3企业内部祖师有关人员参加鉴定会;
5.2.4现场观察、记录使用效果。
6设计更改
6.1当正式下发的设计输出文件发生错误或依据用户的要求、反馈的信息及产品的现场使用情况,需要对图样或文件进行更改时应按下一程序进行:
6.1.1技术人员提出更该意见,填写《技术联络单》,设计责任人审核后,交设计单位。
6.1.2《技术联络单》由设计单位逐级审核审批后下发给设计责任人。
6.1.3设计责任人下达《文件/图样更改通知单》到有关部门后,各部门接受更改单的人员应按更改内容更改所有的图样和文件,并在图样和文件上留下更改标记以及更改编号和更改人签字。
6.1.4需要时,还需按本章有关内容进行评审和验证
6.1.5在生产中,焊接材料如不符合设计图样及材料明细中的要求时,应该办理材料代用手续。经焊接责任人审批执行。
7. 质量记录
7.1《文件/更改更改通知单》 Q/TX.RQJL—0080—2008
7.2《技术联络单》 Q/TX.RQJL—025—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