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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回顾与思考
作者:罗炳锦
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年第20期
[提要] 新中国成立63年来,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经历了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历史变迁,每一次土地制度的改革变迁,都对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安排具有特殊优越性:一方面集体土地产权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存保障,是农村长期得以稳定的制度基础;另一方面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安排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的长期快速增长,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推进的重要制度基础。 关键词:土地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流转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8月3日
土地制度是反映人与人、人与地之间关系的重要制度集合,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也应该是一项法权制度。从长期看,社会和经济变迁,不仅需要土地政策的选择,更需要土地制度的更迭。在中国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制度不是外生变量,而是重要的内生变量,甚至是一个决定的因素。因此,认真思考总结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对于农村土地制度的管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回顾
1、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土地的农民私有制。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中国共产党依靠政权的强制力量,颁布了《土地改革法》,废除了旧中国的土地私有制,建立起土地农民私有制,国家没收封建地主、官僚资本家土地所有权,无偿分给农民,到1952年土地改革结束时,新政府给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按照“当地平均标准”无偿分配了7亿多亩土地,基本实现了“均田式”的农民土地私有制。农民不仅获得了土地,而且对拥有的土地“有权自由经营、买卖和出租”。
2、农民土地私有制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过渡。在1953年至1957年期间,农村开始进入合作社时代,也就是土地集中经营,通过建立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把土地的农民私有制过渡到了土地的集体所有制。目的是要确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土地制度,确立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农民个人直接所有的土地,也从土地“无偿入股、统一经营”,发展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
3、土地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制度的建立。从1958年开始在全国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人民公社运动主要是通过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合并,对土地加以集中,实行公社集体所有。由于这种形式的生产关系脱离了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结果对农业生产造成了很大的破坏。1960年11月,党中央进一步提出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制度,即土地归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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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回顾与思考
作者:罗炳锦
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年第20期
[提要] 新中国成立63年来,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经历了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历史变迁,每一次土地制度的改革变迁,都对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安排具有特殊优越性:一方面集体土地产权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存保障,是农村长期得以稳定的制度基础;另一方面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安排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的长期快速增长,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推进的重要制度基础。 关键词:土地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流转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8月3日
土地制度是反映人与人、人与地之间关系的重要制度集合,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也应该是一项法权制度。从长期看,社会和经济变迁,不仅需要土地政策的选择,更需要土地制度的更迭。在中国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制度不是外生变量,而是重要的内生变量,甚至是一个决定的因素。因此,认真思考总结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对于农村土地制度的管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回顾
1、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土地的农民私有制。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中国共产党依靠政权的强制力量,颁布了《土地改革法》,废除了旧中国的土地私有制,建立起土地农民私有制,国家没收封建地主、官僚资本家土地所有权,无偿分给农民,到1952年土地改革结束时,新政府给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按照“当地平均标准”无偿分配了7亿多亩土地,基本实现了“均田式”的农民土地私有制。农民不仅获得了土地,而且对拥有的土地“有权自由经营、买卖和出租”。
2、农民土地私有制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过渡。在1953年至1957年期间,农村开始进入合作社时代,也就是土地集中经营,通过建立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把土地的农民私有制过渡到了土地的集体所有制。目的是要确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土地制度,确立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农民个人直接所有的土地,也从土地“无偿入股、统一经营”,发展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
3、土地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制度的建立。从1958年开始在全国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人民公社运动主要是通过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合并,对土地加以集中,实行公社集体所有。由于这种形式的生产关系脱离了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结果对农业生产造成了很大的破坏。1960年11月,党中央进一步提出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制度,即土地归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