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韩国于2010年正式开始全面实施新的中小学教师评价制度,本文对韩国教师评价新制度出台的背景、特点、两年来的进展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地方性的探索创新进行梳理和分析,期望可以为我国的教师评价改革提供借鉴。 【关键词】韩国 教师评价 教师作为学校场域中的重要主体,其对学生发展的关键作用已得到公认,因此,提高教师质量成为促进学校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在韩国,教师作为教育公务员,享有比较稳定的待遇和较高的社会地位。据韩国教育部的一项调查显示,教师和公务员是高中生最为向往、家长最为满意的一项职业。[1] 然而,正是因为教师职位的稳定性特征,使得部分教师消极应对、不能积极主动地进行专业发展,因此出现了“低效能教师”。基于这种现状,进行科学而又有效的教师评价势在必行。 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2010年颁布了新的中小学教师评价方案——《 全国中小学教师评价制度 》,从3月开始在韩国全面实施。该方案规定,对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具体实施评价的时间由各学校自己决定。对教师的评价内容分为授课能力和指导学生的能力,对校长、副校长的评价内容主要包含经营和管理学校的能力。[2] 两年过去了,韩国的这一新的教师评价系统实施状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不足,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可以为我国的教师评价制度的改进提供一些借鉴。 一、酝酿与探索——韩国中小学教师评价新制度的出台 新评价制度的出台是在小范围内的试验与尝试中,经过多年的探索和改革,才最终形成了正式的教师评价新制度。 始于1964年的教师工作成绩评价是一种奖惩性的评价制度,评价结果直接与教师的薪资、晋升、调动、奖励等挂钩,后来逐渐异化为教师晋升的工具,直接导致了教师之间的恶性竞争和内部的不团结。再加上制度实施的自上而下性、评价标准缺乏弹性、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主导,量化评分,引起了教师团体的强烈反对。 2004年11月,教育人力资源部委托韩国教育开发研究院围绕工作成绩评价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中小学教师评价政策的调整迫在眉睫。[3] 因此,在2000年至2005年5月,开始酝酿和开发新的教师评价方案,直到2005年5~6月,政府公布了政策试行方案,但引起了教师团体的强烈反对。后经过反复讨论,于2005年6月成立了“提高学校教育力特别协议会”进行协调,无果。最后,在2005年11月4日,政府不顾多方反对公布了《 提高专业性的教师评价制度 》,并于11月17日公布了48所试点学校名单[4] ,2006年增加至67所,然后逐年增加,2009年增至3 164所。在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推进“评价具体组织实施—分析评价试验结果—听证收集意见—再分析实验结果—全面实施新的教员评价”系统。经历了长期曲折的摸索和理论考证过程,政府最终于2010年3月颁布实施了《 全国中小学教师评价制度 》。[5] 二、韩国教师评价新制度的特点 1.评价主体呈现多元化 旧的教师评价制度中评价主体主要是校长与副校长,其他人的评价意见没有受到重视。而新的评价制度则将学生、家长、同事、校长都纳入到了评价主体中来,形成了360度的反馈评价主体群。360度反馈评价是近年来从中小学人力资源管理中发展起来的一项重要的评价方法。它是指由员工自己、上司、同仁、同事甚至顾客等全方位地从各个角度来了解个人的绩效。在实际操作上,360度反馈评价是针对某一主题设计一套问卷,通过问卷来搜集有用的信息,借此对评价对象进行评估反馈。[6] 整个教师评价系统包括同事评价、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同事评价由3名以上的教师和校长一起对教师的教学实践进行评价,小学教师由同年级的教师进行评价,初中和高中由同学科的教师进行评价。学生和家长也要参与到对教师的评价中来,通过调查问卷对教师进行满意度评价。问卷是由学校根据韩国教育科学部的总体指标自行设计的,主要以李克特五点量表式呈现,1点表示最低,5点表示最高,要求4~12年级的学生自己填写问卷,而三年级及以下的学生由家长代填。评价主体的扩展,一方面,避免了校长单独评价所产生的偏狭,使评价更为公正;另一方面,将学生、家长纳入进来,尊重他们的意见,有利于家长了解学校的情况,提升对学校的满意度。 2.评价促发展的评价功能观 传统的评价制度之所以受到各方面的反对,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其评价目的的奖惩性、评价功能的管理性(发现不合格教师)、注重总结性评价,忽视形成性评价,将评价作为鉴别、奖惩和选拔的工具,没有形成评价促发展的评价理念。近年来,国外教师评价特别强调评价的反馈、诊断以及发展性功能,力图通过评价来改进教师的教学行为,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与发展,把帮助教师成长视为教育评价的首要目标。 韩国的教师评价新制度顺应了这一国际潮流,将评价定位于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升教育质量。根据评价结果,不同得分的教师会要求参加不同类型的教师专业培训活动,来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例如,当一名教师在同事评价中的平均分低于2.5分、在学生评价中高于2.0分的话,就被要求到指定的教师培训机构接受60个学时的专业发展训练;若一名教师同事评价平均分低于2.5分,学生评价低于2.0分的话,则要接受超过整体跨度不低于6个月、近210个学时的专业发展训练。若在下一年的评价中评分没有提高,则被要求暂时离开教学岗位6个月,并接受720个学时的专业发展培训。相反,如果在教师评价中取得高分,则可以享受6~12个月的轮休来专注于研究。[7] 韩国教育科学部在2011年发布的一项临时调查报告中指出,有近90%的教师、79%的学生和46%的家长参加了新的教师评价项目。其中,在同事评价中的平均得分为4.74分,在学生评价中均分为3.85分,而在家长评价中平均分为4.15分。有将近2 000名教师在同事和学生评价中低于2.5分,必须去接受60或210个学时的专业训练。相反,有将近700名教师的得分排在前列,可以享受“学习研究年”的轮休待遇。[8] 3.评价内容的全面性 在学生和家长的评价问卷中,对教师的评价包括从学习指导到生活指导18个指标,每个指标又包括2~5个问题[9] ,涉及教师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而同事评价则主要以平常的观察和听课为依据,新的评价系统基于教师专业职责的五大领域,即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学生学习评价、个别学生指导、增强学生的社会性能力。在每个领域内又包含具体的、细分的评价要素。 三、韩国教师评价新制度的进展状况及存在的不足 自新的评价制度正式颁布及实施至今已有两年多的时间,那么新的评价制度是否发挥了预期的效应,存在哪些不足呢? 1.评价促发展功能的异化 新的教师评价制度关键在于通过评价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然而,Kim在2012年对新的教师评价项目的有效性进行了调查,研究表明,大多数的教师认为评价对他们的专业发展几乎没有帮助。将近70%的教师表明,新的评价系统并不能帮助他们明确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对进一步改进教学、规划未来的专业发展无益。[10] 这一调查结果反映了新的教师评价制度并没有发挥出期望的效果,那么原因在哪里呢? 依据评价结果,要求得分较低的教师接受不同程度的专业发展训练,表面上看是为了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但实质上则是倾向于区分和问责。评价结果将教师做出高低优劣的区分,对优秀教师给予奖励,而对低效教师则施与强制接受一定学时的专业发展训练。专业发展训练在某种意义上变成了一种异化的惩罚,非但不能有效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反而会让他们觉得这是一种耻辱。 也正是因为担忧这种“耻辱”,教师在进行同事评价的时候倾向于打高分,恰好解释了教育科学部在2011年的调查数据中同事评分为什么会高达4.74分。评价更重要的是为了帮助教师诊断出教学中的不足,然后根据专业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接受培训,这样才能真正起到评价促发展的作用。而把强制性的专业发展培训施加给教师时,只会引起他们的不满。 2.评分标准缺乏客观性 评价的客观公正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评价主体对评价内容与标准的理解是否一致,如果不同的评价者对某一评价标准的理解存在着差异,那么必然会影响到最后的评价结果的解释力度。 由于新的教师评价制度主要采用问卷的形式进行,那么问卷题目编制的好坏、评分标准的清晰与否,都会成为影响评价结果的重要变量。例如,对于“提高学生的学习”这个评价指标,如果教师的得分为5分,那么他在这个指标上的表现是优秀的,表明他能够“运用多样化、适当的教学策略与方法来引导学生有效地参与到学习中来”,但是对于什么是“有效的”,运用多少种教学方法和策略可称得上是“多样化的”,另外,还有什么是“合适的”,这些词语的表述是不明确的,而且不同的评价主体之间可能会缺乏理解上的一致性。由于问卷和评分标准是由政府制定的,然后交给学校来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如果校长、教师、学生和家长对所要评价的教师行为表现以及在评价标准上没有达成一致性,那么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就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教师会认为学生和家长的评价是武断的、主观的。 3.家长评价缺少可靠性 同事和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可以通过每日的课堂观察来进行,而新的评价制度将家长纳入进评价主体中来,那么家长主要依据什么对教师的评价才是客观公正而有效的呢?正如一位学生家长表示:“参与教师评价的确有利于家长了解学校的教育情况,可是那么多科目的任课教师,家长怎么能够做到一个个熟悉、了解并对他们的教育教学进行客观评价呢?”[11] 实行新的评价制度以来,教师同事和校长对教师课堂观察比之前更多了,同时学校也鼓励家长在填写评价问卷之前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来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观察。然而,Kim在2012年的调查中显示,少于一半的家长对教师的课堂进行了观察,而且即使是观察了,也很少有家长愿意提供反馈信息。[12] 因此,家长更多的是依据自己孩子的说法以及自己对任课教师的印象进行主观评价。此外,同事评价者也只是进行单一的课堂观察,这对于客观评价教师以及提高被评价者的实践来说是不充分、不全面的。换言之,不管是家长评价还是同事评价,由于在评价过程中操作的不规范,导致了评价资料来源不可靠,最终影响了评价的信效度。 四、韩国教师评价新制度实施过程中地方学校的有效性探索 教师评价新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新点燃了各界热烈的争论,然而韩国南部的一些学校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了一些新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些探索对于进一步地改进和完善教师评价制度可以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1.要关注教师的专业发展自主性 上文提到,新的评价制度之所以没能有效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评价没能真正地诊断出教师专业发展上的不足,随后强制要求的专业发展培训缺乏针对性,因而未能真正激发教师专业发展的自主性。 而要激发教师专业发展的自主性,就必须让教师明确自己存在着哪些优势与不足,因此,不能只是让被评价教师看到评价结果,更重要的是评价者能够给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反馈建议。例如,Hangang中学的教师在新制度实施的第二年,对评价项目进行了适当的修改,保留了国家系统的框架,包括同行评价、学生评价和家长评价,评价问卷以及评分标准,但是在同事评价上增加了三个开放式的问题和两个额外的5点量表式问题。例如其中的一个问题是“观察到的教学在帮助学生学习学科的关键概念上是否有效”,要求在课堂观察后的会议中,教师和评价者要讨论在课程中的关键概念是什么、学生是否学会了这些关键概念、有哪些证据表明学生学会了?[13] 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同事评价者要帮助被评价教师发现自己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如何去改进他的课堂教学实践。在发现专业不足的基础上,教师产生专业发展需求,进而提供针对性专业发展训练,这样才能真正地实现评价促发展的评价理念。 对于评价标准理解不一致的状况,教师们强调要建立一个关于“何为好教师”的共享观念。要在开学时就引导同事、学生、家长对于“好教师”“有效教学”等标准进行讨论,最终要达成一致的理解。这不仅帮助教师明确了什么样的表现是被期望的,而且确定了在教师评价中应该评价的内容以及评价标准,使评价结果更具客观公正性。 2.重视对教师团队的评价 一些学者认为,学生学业的成功并非一个教师努力的结果,需要教师团队的通力合作。这一理念反映到教师评价中来,则要求在对教师个体进行评价的同时,也要通过对教师团体评价来敦促教师之间的协作。 在Namsan中学,教师发展出了一项校本化的同事教师评价系统,鼓励教师之间的合作。由在同一学科组或年级组的四或五个教师组成一个团队,教师团队协作诊断个别学生的学习需求,然后共同备课,设计有针对性的教学策略。[14] 每个教师团队每月至少要开设一次公开课,由其他团队的成员负责观察记录,观课结束后,举行评课会议,集中于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优点与不足进行讨论,随后明确被评价教师真正需要提高的地方,教师团队成员合作努力、共同提高。这样的评价方式在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在学年结束后,评价者需要递交所在教师团队每个成员的评价分数,不仅对教师个体进行评价,还要对教师团队作出评价,以激励团队内部的合作和团队间的良性竞争。 3.注重与家长之间的沟通 上文提到家长由于缺少对教师课堂的观察,因此在对教师进行评价时主观随意性大,客观性缺失。因此,有些学校认为应该作出一些改变来提高家长评价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例如Sejong小学在新制度实施的第二年,就做了一些调整,邀请家长参与进来,学校教师定期与家长进行联系,通过邮件、短信,或者每两月举行的家长会形式,让家长了解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取得的成绩以及面临的困难与挑战,并鼓励家长支持学生的学习。例如,教师会告诉家长他们孩子的学习风格,讨论并引导家长如何才能更有效地辅助孩子的家庭作业。[15] 结果更多家长参与了教师评价,这些家长不仅仅做了评价教师表现的工作,而且还从家长的视角提供了帮助教师理解和改进自己教学实践的反馈,例如,一些家长担忧他们的孩子为了获得奖励而进行恶性竞争,因此建议教师改进奖励的方法。教师评价成为一个学习过程,教师和家长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一个合作提高学生学习、共同促进学生成长的共同愿景。 任何新制度都是在实施中不断完善的,韩国的新教师评价制度亦是如此,需要经历一个长期曲折的摸索考证过程。对韩国教师评价制度进行研究,这对我国改进教师评价制度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其成功的经验可以为我们提供参考,而其不足和缺陷也可以提醒我们应该规避什么,少走弯路、错路。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浙江 金华,321004) 参考文献: [1]韩国:教师既“富”且“贵”[J].上海教育,2012(8). [2]王英斌.韩国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评价新制度[J].课程教材教学研究:小教研究版,2010(Z5). [3][4]柳京淑.韩国中小学教师评价政策的调整[J].比较教育研究,2006(11). [5]张雷生,李迎迎.韩国中小学教员评价制度研究[J].世界教育信息,2011(3). [6]喻浩.360度反馈评价概述及其在教师绩效评估中的运用[J].教育测量与评价:理论版,2008(11). [7][13][14][15]Kyounghye Seo.Lesson from Korea[J].Educational Leadship/Novemer,2012. [8]Kim,K.S.,Jeon,J.S.,&Ahn,B.C.(2011).Developing a teacher evaluation model for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Research Report CR 2011-61].Seoul:Korean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Institute. [9][11]张雷生.韩国—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评价新制度[N].中国教育报,2010-09-30. [10][12]Kim,K.S.,& Kim,E. K.(2012). The results of 2011 teacher evaluations[Research Report CR 2012-09].Seoul:Korean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Institute.
【摘 要】韩国于2010年正式开始全面实施新的中小学教师评价制度,本文对韩国教师评价新制度出台的背景、特点、两年来的进展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地方性的探索创新进行梳理和分析,期望可以为我国的教师评价改革提供借鉴。 【关键词】韩国 教师评价 教师作为学校场域中的重要主体,其对学生发展的关键作用已得到公认,因此,提高教师质量成为促进学校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在韩国,教师作为教育公务员,享有比较稳定的待遇和较高的社会地位。据韩国教育部的一项调查显示,教师和公务员是高中生最为向往、家长最为满意的一项职业。[1] 然而,正是因为教师职位的稳定性特征,使得部分教师消极应对、不能积极主动地进行专业发展,因此出现了“低效能教师”。基于这种现状,进行科学而又有效的教师评价势在必行。 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2010年颁布了新的中小学教师评价方案——《 全国中小学教师评价制度 》,从3月开始在韩国全面实施。该方案规定,对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具体实施评价的时间由各学校自己决定。对教师的评价内容分为授课能力和指导学生的能力,对校长、副校长的评价内容主要包含经营和管理学校的能力。[2] 两年过去了,韩国的这一新的教师评价系统实施状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不足,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可以为我国的教师评价制度的改进提供一些借鉴。 一、酝酿与探索——韩国中小学教师评价新制度的出台 新评价制度的出台是在小范围内的试验与尝试中,经过多年的探索和改革,才最终形成了正式的教师评价新制度。 始于1964年的教师工作成绩评价是一种奖惩性的评价制度,评价结果直接与教师的薪资、晋升、调动、奖励等挂钩,后来逐渐异化为教师晋升的工具,直接导致了教师之间的恶性竞争和内部的不团结。再加上制度实施的自上而下性、评价标准缺乏弹性、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主导,量化评分,引起了教师团体的强烈反对。 2004年11月,教育人力资源部委托韩国教育开发研究院围绕工作成绩评价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中小学教师评价政策的调整迫在眉睫。[3] 因此,在2000年至2005年5月,开始酝酿和开发新的教师评价方案,直到2005年5~6月,政府公布了政策试行方案,但引起了教师团体的强烈反对。后经过反复讨论,于2005年6月成立了“提高学校教育力特别协议会”进行协调,无果。最后,在2005年11月4日,政府不顾多方反对公布了《 提高专业性的教师评价制度 》,并于11月17日公布了48所试点学校名单[4] ,2006年增加至67所,然后逐年增加,2009年增至3 164所。在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推进“评价具体组织实施—分析评价试验结果—听证收集意见—再分析实验结果—全面实施新的教员评价”系统。经历了长期曲折的摸索和理论考证过程,政府最终于2010年3月颁布实施了《 全国中小学教师评价制度 》。[5] 二、韩国教师评价新制度的特点 1.评价主体呈现多元化 旧的教师评价制度中评价主体主要是校长与副校长,其他人的评价意见没有受到重视。而新的评价制度则将学生、家长、同事、校长都纳入到了评价主体中来,形成了360度的反馈评价主体群。360度反馈评价是近年来从中小学人力资源管理中发展起来的一项重要的评价方法。它是指由员工自己、上司、同仁、同事甚至顾客等全方位地从各个角度来了解个人的绩效。在实际操作上,360度反馈评价是针对某一主题设计一套问卷,通过问卷来搜集有用的信息,借此对评价对象进行评估反馈。[6] 整个教师评价系统包括同事评价、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同事评价由3名以上的教师和校长一起对教师的教学实践进行评价,小学教师由同年级的教师进行评价,初中和高中由同学科的教师进行评价。学生和家长也要参与到对教师的评价中来,通过调查问卷对教师进行满意度评价。问卷是由学校根据韩国教育科学部的总体指标自行设计的,主要以李克特五点量表式呈现,1点表示最低,5点表示最高,要求4~12年级的学生自己填写问卷,而三年级及以下的学生由家长代填。评价主体的扩展,一方面,避免了校长单独评价所产生的偏狭,使评价更为公正;另一方面,将学生、家长纳入进来,尊重他们的意见,有利于家长了解学校的情况,提升对学校的满意度。 2.评价促发展的评价功能观 传统的评价制度之所以受到各方面的反对,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其评价目的的奖惩性、评价功能的管理性(发现不合格教师)、注重总结性评价,忽视形成性评价,将评价作为鉴别、奖惩和选拔的工具,没有形成评价促发展的评价理念。近年来,国外教师评价特别强调评价的反馈、诊断以及发展性功能,力图通过评价来改进教师的教学行为,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与发展,把帮助教师成长视为教育评价的首要目标。 韩国的教师评价新制度顺应了这一国际潮流,将评价定位于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升教育质量。根据评价结果,不同得分的教师会要求参加不同类型的教师专业培训活动,来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例如,当一名教师在同事评价中的平均分低于2.5分、在学生评价中高于2.0分的话,就被要求到指定的教师培训机构接受60个学时的专业发展训练;若一名教师同事评价平均分低于2.5分,学生评价低于2.0分的话,则要接受超过整体跨度不低于6个月、近210个学时的专业发展训练。若在下一年的评价中评分没有提高,则被要求暂时离开教学岗位6个月,并接受720个学时的专业发展培训。相反,如果在教师评价中取得高分,则可以享受6~12个月的轮休来专注于研究。[7] 韩国教育科学部在2011年发布的一项临时调查报告中指出,有近90%的教师、79%的学生和46%的家长参加了新的教师评价项目。其中,在同事评价中的平均得分为4.74分,在学生评价中均分为3.85分,而在家长评价中平均分为4.15分。有将近2 000名教师在同事和学生评价中低于2.5分,必须去接受60或210个学时的专业训练。相反,有将近700名教师的得分排在前列,可以享受“学习研究年”的轮休待遇。[8] 3.评价内容的全面性 在学生和家长的评价问卷中,对教师的评价包括从学习指导到生活指导18个指标,每个指标又包括2~5个问题[9] ,涉及教师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而同事评价则主要以平常的观察和听课为依据,新的评价系统基于教师专业职责的五大领域,即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学生学习评价、个别学生指导、增强学生的社会性能力。在每个领域内又包含具体的、细分的评价要素。 三、韩国教师评价新制度的进展状况及存在的不足 自新的评价制度正式颁布及实施至今已有两年多的时间,那么新的评价制度是否发挥了预期的效应,存在哪些不足呢? 1.评价促发展功能的异化 新的教师评价制度关键在于通过评价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然而,Kim在2012年对新的教师评价项目的有效性进行了调查,研究表明,大多数的教师认为评价对他们的专业发展几乎没有帮助。将近70%的教师表明,新的评价系统并不能帮助他们明确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对进一步改进教学、规划未来的专业发展无益。[10] 这一调查结果反映了新的教师评价制度并没有发挥出期望的效果,那么原因在哪里呢? 依据评价结果,要求得分较低的教师接受不同程度的专业发展训练,表面上看是为了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但实质上则是倾向于区分和问责。评价结果将教师做出高低优劣的区分,对优秀教师给予奖励,而对低效教师则施与强制接受一定学时的专业发展训练。专业发展训练在某种意义上变成了一种异化的惩罚,非但不能有效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反而会让他们觉得这是一种耻辱。 也正是因为担忧这种“耻辱”,教师在进行同事评价的时候倾向于打高分,恰好解释了教育科学部在2011年的调查数据中同事评分为什么会高达4.74分。评价更重要的是为了帮助教师诊断出教学中的不足,然后根据专业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接受培训,这样才能真正起到评价促发展的作用。而把强制性的专业发展培训施加给教师时,只会引起他们的不满。 2.评分标准缺乏客观性 评价的客观公正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评价主体对评价内容与标准的理解是否一致,如果不同的评价者对某一评价标准的理解存在着差异,那么必然会影响到最后的评价结果的解释力度。 由于新的教师评价制度主要采用问卷的形式进行,那么问卷题目编制的好坏、评分标准的清晰与否,都会成为影响评价结果的重要变量。例如,对于“提高学生的学习”这个评价指标,如果教师的得分为5分,那么他在这个指标上的表现是优秀的,表明他能够“运用多样化、适当的教学策略与方法来引导学生有效地参与到学习中来”,但是对于什么是“有效的”,运用多少种教学方法和策略可称得上是“多样化的”,另外,还有什么是“合适的”,这些词语的表述是不明确的,而且不同的评价主体之间可能会缺乏理解上的一致性。由于问卷和评分标准是由政府制定的,然后交给学校来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如果校长、教师、学生和家长对所要评价的教师行为表现以及在评价标准上没有达成一致性,那么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就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教师会认为学生和家长的评价是武断的、主观的。 3.家长评价缺少可靠性 同事和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可以通过每日的课堂观察来进行,而新的评价制度将家长纳入进评价主体中来,那么家长主要依据什么对教师的评价才是客观公正而有效的呢?正如一位学生家长表示:“参与教师评价的确有利于家长了解学校的教育情况,可是那么多科目的任课教师,家长怎么能够做到一个个熟悉、了解并对他们的教育教学进行客观评价呢?”[11] 实行新的评价制度以来,教师同事和校长对教师课堂观察比之前更多了,同时学校也鼓励家长在填写评价问卷之前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来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观察。然而,Kim在2012年的调查中显示,少于一半的家长对教师的课堂进行了观察,而且即使是观察了,也很少有家长愿意提供反馈信息。[12] 因此,家长更多的是依据自己孩子的说法以及自己对任课教师的印象进行主观评价。此外,同事评价者也只是进行单一的课堂观察,这对于客观评价教师以及提高被评价者的实践来说是不充分、不全面的。换言之,不管是家长评价还是同事评价,由于在评价过程中操作的不规范,导致了评价资料来源不可靠,最终影响了评价的信效度。 四、韩国教师评价新制度实施过程中地方学校的有效性探索 教师评价新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新点燃了各界热烈的争论,然而韩国南部的一些学校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了一些新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些探索对于进一步地改进和完善教师评价制度可以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1.要关注教师的专业发展自主性 上文提到,新的评价制度之所以没能有效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评价没能真正地诊断出教师专业发展上的不足,随后强制要求的专业发展培训缺乏针对性,因而未能真正激发教师专业发展的自主性。 而要激发教师专业发展的自主性,就必须让教师明确自己存在着哪些优势与不足,因此,不能只是让被评价教师看到评价结果,更重要的是评价者能够给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反馈建议。例如,Hangang中学的教师在新制度实施的第二年,对评价项目进行了适当的修改,保留了国家系统的框架,包括同行评价、学生评价和家长评价,评价问卷以及评分标准,但是在同事评价上增加了三个开放式的问题和两个额外的5点量表式问题。例如其中的一个问题是“观察到的教学在帮助学生学习学科的关键概念上是否有效”,要求在课堂观察后的会议中,教师和评价者要讨论在课程中的关键概念是什么、学生是否学会了这些关键概念、有哪些证据表明学生学会了?[13] 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同事评价者要帮助被评价教师发现自己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如何去改进他的课堂教学实践。在发现专业不足的基础上,教师产生专业发展需求,进而提供针对性专业发展训练,这样才能真正地实现评价促发展的评价理念。 对于评价标准理解不一致的状况,教师们强调要建立一个关于“何为好教师”的共享观念。要在开学时就引导同事、学生、家长对于“好教师”“有效教学”等标准进行讨论,最终要达成一致的理解。这不仅帮助教师明确了什么样的表现是被期望的,而且确定了在教师评价中应该评价的内容以及评价标准,使评价结果更具客观公正性。 2.重视对教师团队的评价 一些学者认为,学生学业的成功并非一个教师努力的结果,需要教师团队的通力合作。这一理念反映到教师评价中来,则要求在对教师个体进行评价的同时,也要通过对教师团体评价来敦促教师之间的协作。 在Namsan中学,教师发展出了一项校本化的同事教师评价系统,鼓励教师之间的合作。由在同一学科组或年级组的四或五个教师组成一个团队,教师团队协作诊断个别学生的学习需求,然后共同备课,设计有针对性的教学策略。[14] 每个教师团队每月至少要开设一次公开课,由其他团队的成员负责观察记录,观课结束后,举行评课会议,集中于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优点与不足进行讨论,随后明确被评价教师真正需要提高的地方,教师团队成员合作努力、共同提高。这样的评价方式在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在学年结束后,评价者需要递交所在教师团队每个成员的评价分数,不仅对教师个体进行评价,还要对教师团队作出评价,以激励团队内部的合作和团队间的良性竞争。 3.注重与家长之间的沟通 上文提到家长由于缺少对教师课堂的观察,因此在对教师进行评价时主观随意性大,客观性缺失。因此,有些学校认为应该作出一些改变来提高家长评价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例如Sejong小学在新制度实施的第二年,就做了一些调整,邀请家长参与进来,学校教师定期与家长进行联系,通过邮件、短信,或者每两月举行的家长会形式,让家长了解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取得的成绩以及面临的困难与挑战,并鼓励家长支持学生的学习。例如,教师会告诉家长他们孩子的学习风格,讨论并引导家长如何才能更有效地辅助孩子的家庭作业。[15] 结果更多家长参与了教师评价,这些家长不仅仅做了评价教师表现的工作,而且还从家长的视角提供了帮助教师理解和改进自己教学实践的反馈,例如,一些家长担忧他们的孩子为了获得奖励而进行恶性竞争,因此建议教师改进奖励的方法。教师评价成为一个学习过程,教师和家长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一个合作提高学生学习、共同促进学生成长的共同愿景。 任何新制度都是在实施中不断完善的,韩国的新教师评价制度亦是如此,需要经历一个长期曲折的摸索考证过程。对韩国教师评价制度进行研究,这对我国改进教师评价制度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其成功的经验可以为我们提供参考,而其不足和缺陷也可以提醒我们应该规避什么,少走弯路、错路。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浙江 金华,321004) 参考文献: [1]韩国:教师既“富”且“贵”[J].上海教育,2012(8). [2]王英斌.韩国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评价新制度[J].课程教材教学研究:小教研究版,2010(Z5). [3][4]柳京淑.韩国中小学教师评价政策的调整[J].比较教育研究,2006(11). [5]张雷生,李迎迎.韩国中小学教员评价制度研究[J].世界教育信息,2011(3). [6]喻浩.360度反馈评价概述及其在教师绩效评估中的运用[J].教育测量与评价:理论版,2008(11). [7][13][14][15]Kyounghye Seo.Lesson from Korea[J].Educational Leadship/Novemer,2012. [8]Kim,K.S.,Jeon,J.S.,&Ahn,B.C.(2011).Developing a teacher evaluation model for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Research Report CR 2011-61].Seoul:Korean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Institute. [9][11]张雷生.韩国—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评价新制度[N].中国教育报,2010-09-30. [10][12]Kim,K.S.,& Kim,E. K.(2012). The results of 2011 teacher evaluations[Research Report CR 2012-09].Seoul:Korean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