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孕前优生健康体检工作的意见
各村委会: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兄弟乡镇在孕前优生健康体检工作经验结合我镇实际,为抓住春节大量人口返乡的有利时机,特制定本意见:
一、春节期间孕前优生健康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2013年2月7日-2月28日。
二、孕前优生健康体检参考数:按照本单位2012年统计年度政策内出生总量的80%计算,作为参考基数。
三、孕前优生健康体检具体条件:
1、符合政策内待孕人员的条件
①准备生育一孩的夫妻于2013年11月达到法定年龄;
②符合再生育条件的;
2、注意事项:
①育龄妇女务必避开经期;
②每个胎次仅能做一次孕前优生健康体检;
③夫妻双方务必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
④在孕夫妻或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不能参加孕前优生健康体检;
⑤体检当天早晨务必空腹到界首市计划生育工作;
⑥明确检查项目(男三项、女四项检查)
四、奖惩措施
1、对于2月28日前完成参考数的单位给予1000元奖励,超额部分按照每对100元奖励给相关人员;完成参考数90%的单位给予相关单位800元的现金奖励;完成参考数80%的单位给予相关单位600元的现金奖励;完成参考数70%的单位给予相关单位500元的现金奖励;完成参考数60%的单位给予相关单位300元的现金奖励。
2、组织方式,以各村为主,计生办协助组织,对于本月底完成参考数60%的单位,自2月8日起,每落实一对符合条件的孕前优生健康体检对象参检的给予村级100元的办公经费,本月底予以集中核实兑现。
3、对于本月底不能完成参考数的60%的单位每低10个百分点从村级办公经费中直接扣除200元的责任金,对于完成任务最差的单位在最后一次调度中予以单项表态发言。 其他不尽事宜以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新马集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2013-2-7
关于进一步加强孕前优生健康体检工作的意见
各村委会: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兄弟乡镇在孕前优生健康体检工作经验结合我镇实际,为抓住春节大量人口返乡的有利时机,特制定本意见:
一、春节期间孕前优生健康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2013年2月7日-2月28日。
二、孕前优生健康体检参考数:按照本单位2012年统计年度政策内出生总量的80%计算,作为参考基数。
三、孕前优生健康体检具体条件:
1、符合政策内待孕人员的条件
①准备生育一孩的夫妻于2013年11月达到法定年龄;
②符合再生育条件的;
2、注意事项:
①育龄妇女务必避开经期;
②每个胎次仅能做一次孕前优生健康体检;
③夫妻双方务必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
④在孕夫妻或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不能参加孕前优生健康体检;
⑤体检当天早晨务必空腹到界首市计划生育工作;
⑥明确检查项目(男三项、女四项检查)
四、奖惩措施
1、对于2月28日前完成参考数的单位给予1000元奖励,超额部分按照每对100元奖励给相关人员;完成参考数90%的单位给予相关单位800元的现金奖励;完成参考数80%的单位给予相关单位600元的现金奖励;完成参考数70%的单位给予相关单位500元的现金奖励;完成参考数60%的单位给予相关单位300元的现金奖励。
2、组织方式,以各村为主,计生办协助组织,对于本月底完成参考数60%的单位,自2月8日起,每落实一对符合条件的孕前优生健康体检对象参检的给予村级100元的办公经费,本月底予以集中核实兑现。
3、对于本月底不能完成参考数的60%的单位每低10个百分点从村级办公经费中直接扣除200元的责任金,对于完成任务最差的单位在最后一次调度中予以单项表态发言。 其他不尽事宜以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新马集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20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