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签字制度的法律思考

医院管理

‘‘

手术签字制度”的法律思考

沈忆勇

梁玉莲

吴镆凡

摘要:“手术签字制度”是困扰医院及患还存有分歧,但医院还是应该始终把治病出,病人不签字也可手术的利弊等问题。者的一大问题,一直以来是医患纠纷的主救人排在首位.勇于承担这些风险。

笔者认为.类似阑为病人的家属不在手术要原因之一.2010年3月1日,卫生部出案例二:2007年11月21日16时左同意书上签字而不能手术.最后导致病人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条对此作出右,北京朝阳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死亡的毕竟是个案.不能啁为个案而否定了明确的规定,旨在保护患者的生命权利,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已经被广泛运朋于医疗实践中的一项医疗及时救治患者。解决医生在紧急状态下进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与其同来的制度的价值。而案例一中小孩得到及时救行手术治疗的后顾之忧。本文拟就“手术丈夫却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告知单上治,却是医院及时灵活处理的结果。《医疗签字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法律思面签字,焦急的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机构管理条例》第i十i条规定:医疗机构考,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以期避免医患救了3个小时后(19时20分),医生宣布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纠纷。

孕妇抢救无效死亡。在长达3个小时的僵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关键词:患者;手术;签字;纠纷;和谐持过程中,该男子一直对众多医生的苦苦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中图分类号:F123.16文献标识码:A劝告置之不理,一名住院的病人当场表示: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文章编号:CN43—1027/F(2010)12—119

如果该男子签字,则立即奖励他一万元钱。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02

然而所有说服都毫无效果,该男子自言自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作者:沈忆勇。吴镁凡.汕头大学;广东。语道:“她(指妻子)只是感冒,好了后就会提出医疗处嚣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汕头,515000;粱玉莲.西南政法大学.重自己生了。”过了一会儿,他开始放声大哭: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庆.401120

“再观察观察吧。”该医院妇产科医生在3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笔一、案例分析

个小时的急救过程中,一方面请llo紧急者认为案例一中这所医院完全在履行着医案例一:2007年11月27日晚间8时调查该孕妇的户籍.试图联系她的其他家疗规章.没有明显不妥之处.而案例_二中的许.成都市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货车驾驶室人;一方面上报了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医院却没有按照此规定灵活实施救治方严重变形。坐在副驾上的一名16岁男孩被领导。得到的指示为:如果家属不签字。不案.最终效果糟糕。类似这样的医疗纠纷死死卡住.动弹不得。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得进行手术。在“违法”与“救死扶伤”的两不胜枚举.因此在医疗实践中,医生被逼在努力,被卡男孩终于被成功救l叶I。由于伤难中,医院的几名主治医生只好动用急救一个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一方面要求医情严重,男孩脱凼后不久即陷人昏迷.随后药物和措施.不敢“违法”进行剖腹产手术。生做到不惜一切代价去救治危霞病人。另救护车将他送往四川省消防总队医院救在呼吸机已经无任何作用的情况下,几个

一方面又面临着承担法律责任的压力,如医生轮番进行心脏按摩,但22岁的孕妇抢

果未争得病人家属的同意,就给这个病人治。治病救人医院启动应急程序男孩送到救无效死1I=。

手术.一旦m现因手术而导致死亡或致残医院后一直昏迷不醒,生命危在旦夕.而医上述两个几乎发生在同一时段的案的结局,法院肯定要判定这个医院在违法院一直无法联系到伤者家属。据主治医生例,得到了不同的治疗效果。从而引申出一手术.明明病人的亲属不同意手术.而医生介绍,男孩为蕈型颅脑损伤,身上多处骨却违背了病人的意志和对治疗的选择权。折.当时生命迹象不稳定.病情十分危急。个令人心痛的话题:病人或病人的家属不而另一方面.我们又会面临着另一个可怕医院决定启动应急程序。如果必须动手术,签字.该不该给病人手术。这一问题如果的现实.在面对需要手术才能挽同生命的则由主管业务的相天负责人签字.医院会处理不当.必将引起医疗纠纷。所谓医疗病人的时候.而病人本人或家属不同意手不惜代价对其进行抢救。.“医院治病救人纠纷.是指发生在医患之间的因患者对医术.而沃生执意对病人进行手术,同样有着只针对病情,不会因为家长没签字而拒绝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满意而与医乍滥用手术权力之嫌。弄不好会承担法治疗。”主治医乍诚恳地说。同时.医院希医方发生的争执。4医患关系恶化和破裂律责任。

望能够尽快联系到伤者家属.配合医院做的后果。直接导致医患纠纷的出现.进而成好抢救r作。第二日晚6时许.伤者父亲为医疗纠纷的导火线。因此.医院管理者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存在终于ff{现在医院.他对医院启动应急程序、为解决医疗纠纷投入了相当的人力和精的问题

不惜代价抢救伤者的做法表示深深地感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院正常的跃疗首先.医疗机构负责人代为签字手术谢。同时,他还表示。一定积极配合院方的秩序、管理T作和效率。案例二中我们先的时机未能明确。对“为抢救患者.在法定抢救。该名男孩的主治医生告诉记者。每姑且不去谴责这位产妇的丈夫如何愚昧无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年医院都会遇到不少这样的事情。这样的知.也不要去毫无理性地去责备这所医院下.可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做法.院方也不得不承担相应的风险;虽然的不作为,而是理性地分析一下导致这场人签字。”规定中的“无法及时签字”并没有目前我闺的法律法规和医院行规在这点上

悲剧的发生的真正原凶以及针对有人提

做出更为具体的规定,即到底多长时『日J找

企业家天地・119

医院管理

不到病人亲属或病人亲属拒绝签字后,可以由医疗机构负责任签字手术,《规范》对此并没有作ffj更加详细的解释,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将无法承担举证责任,其后果很有可能承担败诉风险。上述案例二中那位难产的妻子,由于丈夫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从而导致妻子死亡,目前舆论界几乎是一边倒地谴责这所医院没有

的医疗纠纷案件的发生。如果医疗机构赞同笔者上述第i点所分析的观点,那么对危急而家属不同意手术或找不到家属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医疗机构负责人仍然坚持不替代病人签字手术,其结果如果病人通过其他非手术措施救治成功,那将达到共赢状态,如果病人因为没有手术而导致严重后果,包括死亡或致残的,其家属将有可

权,必要时也可由这些机关直接以决定、决议形式予以授权。当然.授权必须明确化、具体化,可以通过立法法或组织法规定授权的规范,要求授权机关在授权时应当明确规定被授权的主体、授权内容、范闱、标准、目的、形式、时限等,如果能够做好这些工作。那么卫生部的《规范》的提高到一个更高的立法档次。当下级行政规章与上级人大制定的法律或地方性法规冲突时。上级人大享有修改和废止权,

再次。在适当时机制定《医疗法》或《卫生法》等专门法律,解决孥业的医疗事务和医疗纠纷问题。立法是个长远问题,立法之后还要保证能够依法执行。在新加坡,医生有拒诊权,如果患者无理取闹.可以拒绝为其治疗。fⅡ中国没有类似的规定,遇到这样的患者医生只能硬着头皮去诊治,

首先,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随着病人对医生的要求越来越高。加之媒体不公正地报道,增加rr患者对医生的偏见.媒体成为了影响医患关系紧张的一个主要原因,成为医患双方发生矛盾和冲突的催化剂。因此,媒体报道医患关系的公正性直接关系到医患关系的和谐。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作为一项系统T程。是伴随社会的发展、法律的完善、制度的健全、医务人员素质的提高、患者认知度的不断提升等多方面共同促进的。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町能一蹴而就。具体地讲.应加强医务人员人文素质教育,包括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人文素质。强化医德医风教育.树立服务理念,学习医患沟通技巧,培养沟通能力。所以.必须通过多方努力,最终才能构建和谐陕患关系。

其次。完善“手术签字制度”。提高其立法的档次。行政规章作为一种规范性文件。无论是在国家行政管理T作中,还是在司法审判中.都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但由于理论研究的薄弱。立法本身的疏漏.部门利益的驱动,致使行政规章在实际运用中存在一些混乱,应该将《规范》有关规定在《民法通则》或《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中体现出来.为医疗机构救治危重病人的措施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或者.在授权体制上.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多层次的授权体制仍是必要的。即仍叮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级(含省在市、较大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宪法、法律、法规根据需要分别对行政机关制定规章予以授

(t任嫡辑:朱林)

参考文献:

尽到责任.也有很多媒体,把悲剧发生的原.能对医院提出高额索赔,其依据是医院不因归咎于“手术签字制度”上,认为面对需要救助的病人.就是病人及病人家属不签字也要手术。这才是陕生义不容辞的职责。

其次。医疗机构抢救病人的费用可能无法收回。由于医疗机构根据《规范》的规定,及时对危急病人进行抢救,可能造成两种结果.其一是救治成功,病人转危为安,其二是病人抢救无效或发生重大医疗后果。面对上述第一种情况,病人家属也将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一是对医院表示感激,并如数支付救治的一切必要费用,双方未发生任何争议,二是病人家属拒绝支付医疗救治费,其理由n『能是客观原因无法承担。也有可能是耍赖.认为救治手术不是他们签字。应该按照“谁签字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南医疗机构支付,由此必将产生一些医疗费用的民事纠纷,有可能对簿公堂。

再次。可能造成更大、更多的医疗纠

履行《规范》第十条规定的义务,导致病人发生严重后果.是一种明显的职务不作为行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此,医疗机构又再次处于十分尴尬的地步。所以,笔者认为,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弗如无法。

三、解决问题的措施

医生是否百f有这种拒诊权.在我国仍有争议。另外.目前我困的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大医院压力很大,分级医疗机制还未建立,个人信用体系、个人保障体系也没有建立起来,患者和医院很难将医疗风险转嫁第i方,获得医疗事故保险赔偿。因此解决的核心在于把个人保障体系小仅在卫生法层面。而且在宪法层面加以规定.否呱lJ填体到个案,法律往往难以落到实处。

最后,有关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医闹”等不法行为。保护医疗机构的正常活动。加强对容易引发医疗纠纷问题的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不留问题死角,认真对待患者投诉,完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机制。认真总结和推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做法,构建卫生领域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大格局;不断完善医疗责任保险.依法保障医患双方权益。同时,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及时联手.对于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等违法犯罪要严厉打击。

纷。近些年社会上出现一个新的职业——

“医闹”,所谓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医务人员、跟随医务人员.或者在诊室、医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内滞留等等,以严莺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牟利.并以此作为谋生的手段的人。尽管有关部门领导认为“医闹”是一种违法行为,它严霞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卫生部已与公安等部门就加强医院的秩序做了进一步的沟通.但效果并不明显。如果医院根。据《规范》的规定.有负责人签字为危急病人做手术,但手术结果欠佳.可能此时医闹将立即介入,向医院索取高额的医疗事故赔偿。

最后,《规范》使医疗机构的不作为将受到处罚。规定在手术同意单上病人或其家属签字方可手术.一方面最大限度地体现r尊莺病人的知情权和治疗方案的选择权,另一方面也大大化解了和避免了大量

[1]艾明博客。解决医患关系,立法作用有几何。2007一07—31l

[2]邹雄.论行政规章的效力及其立法完善,福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4月,

第13卷第2期;

[3]苗连营.论行政规章的几个问题.郑州大学学撮(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3期;

[4]崔卓兰,邵新怀.瑕疵行政规章形态与

成因析。法翻与社会发展1999年第4期l

120・ENTREPRENEURWORLD

医院管理

‘‘

手术签字制度”的法律思考

沈忆勇

梁玉莲

吴镆凡

摘要:“手术签字制度”是困扰医院及患还存有分歧,但医院还是应该始终把治病出,病人不签字也可手术的利弊等问题。者的一大问题,一直以来是医患纠纷的主救人排在首位.勇于承担这些风险。

笔者认为.类似阑为病人的家属不在手术要原因之一.2010年3月1日,卫生部出案例二:2007年11月21日16时左同意书上签字而不能手术.最后导致病人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条对此作出右,北京朝阳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死亡的毕竟是个案.不能啁为个案而否定了明确的规定,旨在保护患者的生命权利,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已经被广泛运朋于医疗实践中的一项医疗及时救治患者。解决医生在紧急状态下进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与其同来的制度的价值。而案例一中小孩得到及时救行手术治疗的后顾之忧。本文拟就“手术丈夫却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告知单上治,却是医院及时灵活处理的结果。《医疗签字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法律思面签字,焦急的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机构管理条例》第i十i条规定:医疗机构考,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以期避免医患救了3个小时后(19时20分),医生宣布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纠纷。

孕妇抢救无效死亡。在长达3个小时的僵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关键词:患者;手术;签字;纠纷;和谐持过程中,该男子一直对众多医生的苦苦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中图分类号:F123.16文献标识码:A劝告置之不理,一名住院的病人当场表示: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文章编号:CN43—1027/F(2010)12—119

如果该男子签字,则立即奖励他一万元钱。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02

然而所有说服都毫无效果,该男子自言自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作者:沈忆勇。吴镁凡.汕头大学;广东。语道:“她(指妻子)只是感冒,好了后就会提出医疗处嚣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汕头,515000;粱玉莲.西南政法大学.重自己生了。”过了一会儿,他开始放声大哭: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庆.401120

“再观察观察吧。”该医院妇产科医生在3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笔一、案例分析

个小时的急救过程中,一方面请llo紧急者认为案例一中这所医院完全在履行着医案例一:2007年11月27日晚间8时调查该孕妇的户籍.试图联系她的其他家疗规章.没有明显不妥之处.而案例_二中的许.成都市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货车驾驶室人;一方面上报了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医院却没有按照此规定灵活实施救治方严重变形。坐在副驾上的一名16岁男孩被领导。得到的指示为:如果家属不签字。不案.最终效果糟糕。类似这样的医疗纠纷死死卡住.动弹不得。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得进行手术。在“违法”与“救死扶伤”的两不胜枚举.因此在医疗实践中,医生被逼在努力,被卡男孩终于被成功救l叶I。由于伤难中,医院的几名主治医生只好动用急救一个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一方面要求医情严重,男孩脱凼后不久即陷人昏迷.随后药物和措施.不敢“违法”进行剖腹产手术。生做到不惜一切代价去救治危霞病人。另救护车将他送往四川省消防总队医院救在呼吸机已经无任何作用的情况下,几个

一方面又面临着承担法律责任的压力,如医生轮番进行心脏按摩,但22岁的孕妇抢

果未争得病人家属的同意,就给这个病人治。治病救人医院启动应急程序男孩送到救无效死1I=。

手术.一旦m现因手术而导致死亡或致残医院后一直昏迷不醒,生命危在旦夕.而医上述两个几乎发生在同一时段的案的结局,法院肯定要判定这个医院在违法院一直无法联系到伤者家属。据主治医生例,得到了不同的治疗效果。从而引申出一手术.明明病人的亲属不同意手术.而医生介绍,男孩为蕈型颅脑损伤,身上多处骨却违背了病人的意志和对治疗的选择权。折.当时生命迹象不稳定.病情十分危急。个令人心痛的话题:病人或病人的家属不而另一方面.我们又会面临着另一个可怕医院决定启动应急程序。如果必须动手术,签字.该不该给病人手术。这一问题如果的现实.在面对需要手术才能挽同生命的则由主管业务的相天负责人签字.医院会处理不当.必将引起医疗纠纷。所谓医疗病人的时候.而病人本人或家属不同意手不惜代价对其进行抢救。.“医院治病救人纠纷.是指发生在医患之间的因患者对医术.而沃生执意对病人进行手术,同样有着只针对病情,不会因为家长没签字而拒绝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满意而与医乍滥用手术权力之嫌。弄不好会承担法治疗。”主治医乍诚恳地说。同时.医院希医方发生的争执。4医患关系恶化和破裂律责任。

望能够尽快联系到伤者家属.配合医院做的后果。直接导致医患纠纷的出现.进而成好抢救r作。第二日晚6时许.伤者父亲为医疗纠纷的导火线。因此.医院管理者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存在终于ff{现在医院.他对医院启动应急程序、为解决医疗纠纷投入了相当的人力和精的问题

不惜代价抢救伤者的做法表示深深地感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院正常的跃疗首先.医疗机构负责人代为签字手术谢。同时,他还表示。一定积极配合院方的秩序、管理T作和效率。案例二中我们先的时机未能明确。对“为抢救患者.在法定抢救。该名男孩的主治医生告诉记者。每姑且不去谴责这位产妇的丈夫如何愚昧无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年医院都会遇到不少这样的事情。这样的知.也不要去毫无理性地去责备这所医院下.可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做法.院方也不得不承担相应的风险;虽然的不作为,而是理性地分析一下导致这场人签字。”规定中的“无法及时签字”并没有目前我闺的法律法规和医院行规在这点上

悲剧的发生的真正原凶以及针对有人提

做出更为具体的规定,即到底多长时『日J找

企业家天地・119

医院管理

不到病人亲属或病人亲属拒绝签字后,可以由医疗机构负责任签字手术,《规范》对此并没有作ffj更加详细的解释,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将无法承担举证责任,其后果很有可能承担败诉风险。上述案例二中那位难产的妻子,由于丈夫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从而导致妻子死亡,目前舆论界几乎是一边倒地谴责这所医院没有

的医疗纠纷案件的发生。如果医疗机构赞同笔者上述第i点所分析的观点,那么对危急而家属不同意手术或找不到家属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医疗机构负责人仍然坚持不替代病人签字手术,其结果如果病人通过其他非手术措施救治成功,那将达到共赢状态,如果病人因为没有手术而导致严重后果,包括死亡或致残的,其家属将有可

权,必要时也可由这些机关直接以决定、决议形式予以授权。当然.授权必须明确化、具体化,可以通过立法法或组织法规定授权的规范,要求授权机关在授权时应当明确规定被授权的主体、授权内容、范闱、标准、目的、形式、时限等,如果能够做好这些工作。那么卫生部的《规范》的提高到一个更高的立法档次。当下级行政规章与上级人大制定的法律或地方性法规冲突时。上级人大享有修改和废止权,

再次。在适当时机制定《医疗法》或《卫生法》等专门法律,解决孥业的医疗事务和医疗纠纷问题。立法是个长远问题,立法之后还要保证能够依法执行。在新加坡,医生有拒诊权,如果患者无理取闹.可以拒绝为其治疗。fⅡ中国没有类似的规定,遇到这样的患者医生只能硬着头皮去诊治,

首先,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随着病人对医生的要求越来越高。加之媒体不公正地报道,增加rr患者对医生的偏见.媒体成为了影响医患关系紧张的一个主要原因,成为医患双方发生矛盾和冲突的催化剂。因此,媒体报道医患关系的公正性直接关系到医患关系的和谐。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作为一项系统T程。是伴随社会的发展、法律的完善、制度的健全、医务人员素质的提高、患者认知度的不断提升等多方面共同促进的。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町能一蹴而就。具体地讲.应加强医务人员人文素质教育,包括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人文素质。强化医德医风教育.树立服务理念,学习医患沟通技巧,培养沟通能力。所以.必须通过多方努力,最终才能构建和谐陕患关系。

其次。完善“手术签字制度”。提高其立法的档次。行政规章作为一种规范性文件。无论是在国家行政管理T作中,还是在司法审判中.都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但由于理论研究的薄弱。立法本身的疏漏.部门利益的驱动,致使行政规章在实际运用中存在一些混乱,应该将《规范》有关规定在《民法通则》或《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中体现出来.为医疗机构救治危重病人的措施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或者.在授权体制上.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多层次的授权体制仍是必要的。即仍叮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级(含省在市、较大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宪法、法律、法规根据需要分别对行政机关制定规章予以授

(t任嫡辑:朱林)

参考文献:

尽到责任.也有很多媒体,把悲剧发生的原.能对医院提出高额索赔,其依据是医院不因归咎于“手术签字制度”上,认为面对需要救助的病人.就是病人及病人家属不签字也要手术。这才是陕生义不容辞的职责。

其次。医疗机构抢救病人的费用可能无法收回。由于医疗机构根据《规范》的规定,及时对危急病人进行抢救,可能造成两种结果.其一是救治成功,病人转危为安,其二是病人抢救无效或发生重大医疗后果。面对上述第一种情况,病人家属也将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一是对医院表示感激,并如数支付救治的一切必要费用,双方未发生任何争议,二是病人家属拒绝支付医疗救治费,其理由n『能是客观原因无法承担。也有可能是耍赖.认为救治手术不是他们签字。应该按照“谁签字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南医疗机构支付,由此必将产生一些医疗费用的民事纠纷,有可能对簿公堂。

再次。可能造成更大、更多的医疗纠

履行《规范》第十条规定的义务,导致病人发生严重后果.是一种明显的职务不作为行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此,医疗机构又再次处于十分尴尬的地步。所以,笔者认为,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弗如无法。

三、解决问题的措施

医生是否百f有这种拒诊权.在我国仍有争议。另外.目前我困的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大医院压力很大,分级医疗机制还未建立,个人信用体系、个人保障体系也没有建立起来,患者和医院很难将医疗风险转嫁第i方,获得医疗事故保险赔偿。因此解决的核心在于把个人保障体系小仅在卫生法层面。而且在宪法层面加以规定.否呱lJ填体到个案,法律往往难以落到实处。

最后,有关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医闹”等不法行为。保护医疗机构的正常活动。加强对容易引发医疗纠纷问题的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不留问题死角,认真对待患者投诉,完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机制。认真总结和推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做法,构建卫生领域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大格局;不断完善医疗责任保险.依法保障医患双方权益。同时,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及时联手.对于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等违法犯罪要严厉打击。

纷。近些年社会上出现一个新的职业——

“医闹”,所谓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医务人员、跟随医务人员.或者在诊室、医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内滞留等等,以严莺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牟利.并以此作为谋生的手段的人。尽管有关部门领导认为“医闹”是一种违法行为,它严霞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卫生部已与公安等部门就加强医院的秩序做了进一步的沟通.但效果并不明显。如果医院根。据《规范》的规定.有负责人签字为危急病人做手术,但手术结果欠佳.可能此时医闹将立即介入,向医院索取高额的医疗事故赔偿。

最后,《规范》使医疗机构的不作为将受到处罚。规定在手术同意单上病人或其家属签字方可手术.一方面最大限度地体现r尊莺病人的知情权和治疗方案的选择权,另一方面也大大化解了和避免了大量

[1]艾明博客。解决医患关系,立法作用有几何。2007一07—31l

[2]邹雄.论行政规章的效力及其立法完善,福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4月,

第13卷第2期;

[3]苗连营.论行政规章的几个问题.郑州大学学撮(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3期;

[4]崔卓兰,邵新怀.瑕疵行政规章形态与

成因析。法翻与社会发展1999年第4期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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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规章制度[1]
  • 医疗规章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 1.所有到医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首诊接诊医师应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耐心解答患者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门诊组长或上级医师诊治:不是本科的疾病应认真.及时转诊或请会诊,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不得推诿患者.对于急诊转诊,值班医师应负责护送 ...

  • 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上海市卫生局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医院医疗行政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院的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及常规,避免发生医疗事故. 第三条 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为医疗事故的医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