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案例分析】
阅读下面房地产估价报告,了解成本法和假设开发法在估价报告中的应用。
××在建工程房地产估价报告(节选)
封 面(略) 目 录(略) 致委托方函(略)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略) 估价的假设与限制条件(略)
估价结果报告
一、委托方(略) 二、估价方(略) 三、估价对象 1.区位状况(略) 2.实物状况(略) 3.权益状况(略) 四、估价目的
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 五、估价时点 2005年4月18日 六、价值定义
本次估价采用公开的市场价值标准,即估价结果为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时的公开市场的客观合理价值。 七、估价依据(略) 八、估价原则(略) 九、估价方法
估价人员进行了实地查勘,通过认真分析所掌握的资料,根据估价对象的特点及估价目的,选用假设开发法、成本法作为本次估价的基本方法,其中假设开发法中开发完成后的价值采用市场法估价。
假设开发法和成本法定义(略)。 十、估价结果
经测算,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2005年4月18日的抵押价值为人民币4794.52万元。大
写人民币肆仟柒佰玖拾肆万伍仟贰佰元整。单价(略)。 十一、估价人员(略) 十二、估价作业日期
2005年4月16日至2005年4月22日 十三、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略)
估价技术报告
一、个别因素分析(略) 二、区域因素分析(略) 三、市场背景分析(略) 四、最高最佳使用分析(略) 五、估价方法的选用
估价人员在进行实地查勘,认真分析所掌握资料的基础上,根据估价对象的特点及估价目的,选用假设开发法、成本法作为本次估价的基本方法,其估价技术路线如下: (1)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具有投资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房地产的估价,应选取用假设开发法作为其中的一种估价方法,因此选用假设开发法作为估价方法之一进行估价。根据假设开发法的思路,可将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的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以及购买估价对象应负担的税费,求取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2)估价对象为在建工程,有明确的工程进度和费用投入,因此采用成本法作为估价方法之一。根据成本法的思路,以建造估价对象房地产所需的各项必要费用、应缴纳的税金、正常开发利润之和,求取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3)对以上两种方法测算的价格进行综合处理,最终求取估价对象的总价值和单位价值。
六、估价测算过程
(一)假设开发法分析测算过程
假设开发法是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1.采用的公式
估价对象价格=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续建开发成本-管理费用-
投资利息-销售税费
2.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房地产价值的测算
运用市场法测算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市场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1)采用的公式: 比准价格
=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市场状况调整系数×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 =比实例成交价格
100()100
()100()
(2)所选可比实例如表1所示。
表1 比较因素条件说明表
(3)交易情况修正:
可比实例A、B、C均属正常交易,交易情况无需修正,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均为100/100。 (4)交易日期调整:
近期××市房地产市场状况稳定,可比实例A、B、C均属近期交易,交易日期无需调整,调整系数均为100/100。
(5)房地产状况调整:
区域因素调整。根据可比实例的具体情况,可比实例A、B、C的区域因素略好于估价对象。将区域因素调整的主要内容与估价对象进行打分比较。得到可比实例A、B、C区域因素调整系数分别为:100/101、100/102、100/103(具体比较情况见表2)。
个别因素调整。根据可比实例的具体情况,可比实例A、B、C的个别因素略差于估价对象,可比实例C的个别因素略优于估价对象。将个别因素调接的主要内容与估价对象进行打分比较,得到可比实例A、B、C个别因素调整系数分别为100/102、100/102、100/97(具体比较情况见表2)。
表2 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
(6)比较修正计算,见表3。
表3 比较因素修正系数表
从测算结果来看,三个可比实例的比准价格水平差异不大,因此采用简单算术平均值作为市场法测算结果:
(3 009+2 980+2 963)÷3=2 984元/m
2
(7)预计开发完成后的总价值。估价对象规划总建筑面积为47 799.8 m,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 979 m作为设备用房等,不能对外销售,可销售建筑面积为39 820.80 m。故估价对象预计建成后的总价值为:
2 984×39 820.80/10 000≈11 882.53 (万元)
3.继建开发成本的测算
估价对象共4栋,其中编号第28栋总建筑面积为24 578 m(含地下建筑面积3 998 m),第21、22、23栋总建筑面积23 221.80 m(含地下建筑面积3981 m)。经现场查勘,第28栋正在进行地下混凝土浇筑工程,第21、22、23栋正在进行基础灌注工程。
(1)续建建筑安装工程费。根据××市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市建筑安装工程2005年一季度造价指数的通知》(建价字[2005]10号),钢筋混凝土高层住宅楼本期建安造价指标为873.18~970.20元/m,本次评估取900元/m。另外,依据以上文件,桩基础增长率加值为80元/m,一般水电安装增加值为30元/m,消防设备及安装增加值为10元/m,电梯及安装增加值为50元/m,则续建工程成本为:
24 578×(900+30+10+50)/10 000+23 221.8×(900+80+30+10+50)/10 000 ≈4 917.95(万元)
(2)室外道路管网及绿化等工程费。根据类似住宅的技术经济指标,按用地面积取30元/m,估价对象用地面积为23 667m,则室外道路管网及绿化等工程续建成本为:
30×23 667/10 000≈71(万元)
(3)估价对象的续建成本合计:4 917.95+71=4 988.95(万元)
4.管理费用测算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工程续建过程中的管理人员工资等必要支出,按市场平均水平取续建成本的3 %,则: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管理费用=4 988.95×3 %≈149.67(万元) 5.销售税费测算
销售税费包括广告宣传费用及营业税等,依据类似项目平均标准,取开发完成后 房地产价值的8 %,则:
销售税费=11 882.53×8 %≈950.60(万元) 6.开发利润测算
××置业公司的投资直接成本利润率15 %,续建成本为4 988.95万元,则:
开发利润=4 988.95×15 %≈748.34(万元) 7.税费测算
投资者购买待开发房地产应负担的税费主要包含契税及印花税等,则: 税费=在建工程价值×4.1 %
8.运用假设开发法的测算结果:
估价对像的最终价格=(11 882.23—4 988.95—149.67—950.60—748.34)×(1+4.1 %)
=5 251.05(万元)
(二)成本法分析测算过程
成本法是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本估价对象为在建工程,折旧为零。成本法的公式为: 估价对象价值=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 1.土地取得成本
运用基准地价修正法求取估价对象土地价格,并测算相关税费。 土地取得成本单价=1 717.18元/m(计算过程略)
估价对象用地面积为23 667.00 m,则估价对象土地总价为: 1 717.18×23 667/10 000≈4 064.05(万元) 2.开发成本
(1)勘察设计等前期工程费及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税费为:39.82万元(计算过程略) (2)基础设施配套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所需的道路、排水、供电、通信、燃气、热力等的建设费。根据×市近期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础设施配套费为80元/m(按建筑面积),则合计318.57万元。
(3)建筑安装工程费。估价对象已建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96.62万元,则估价对象开发成本为:39.82+318.57+196.62=555.01(万元)
2
22
3.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开发商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经调查,管理费一般为开发成本的2 %~4 %,本次评估取其中间值,即按开发成本的3 %计,则: 555.01×3 %≈16.65(万元) 4.投资利息
按正常开发进度,整个项目开发周期为1.5年,假设资金在开发周期内均匀投入,利率取一年期贷款利率5.76 %。 555.01×[(1+5.76%)
5.销售税费
估价对象尚未进入预售或销售阶段,故不考虑销售税费。 6.开发利润
经调查,××市同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直接成本平均利润为15%,本次评估取利润率15 %。
555.01×15 %=83.25(万元) 7.运用成本法的估价结果
4 064.05+555.01+16.65+23.81+83.25=4 742.77(万元) 七、估价结果确定
运用假设开发法测算的价格为5 251.05万元,运用成本法测算的价格为4 742.77万元。根据估价目的,确定假设开发法估价结果权重为50 %,成本法估价结果权重为50 %,则估价对象房地产价值为:5 251.05×50 %+4 727.77×50 %=4 989.41(万元)
则估价对象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4 989.41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玖佰捌拾玖万肆仟壹佰元整。
附 件(略)
【阅读提示】该房地产估价报告存在以下方面不足或错误:
(1)假设开发法公式未扣除销售费用、开发利润和购买待开发房地产应负担的税。 (2)市场法中个别因素修正系数取值与个别因素描述不一致。
(3)可比实例B、C与估价对象的土地等级不同,未作修正(应加以修正)。 (4)开发完成后总价计算有错误,未分析说明地下室设备用房部分面积是否计入总面
0.75
-1]≈23.81(万元)
积。
(5)续建工程中的建安工程费900元/m,是否与实际工程进度相符未作说明。 (6)假设开发法中未扣除转业费、开发过程中的税费。 (7)假设开发法中未扣减投资利息。
(8)假设开发法计算开发利润的直接成本利润率不应采用××置业公司的。 (9)假设开发法计算开发利润计算错误,未计算购买估价对象的投资利润。 2
(10)成本法基础设施配套费计算有误,建筑面积取值不对。
(11)成本法中管理费用、投资利息计算基数错,其中未计土地取得成本。 (12)成本法中投资利息的计息周期不应该是整个项目开发周期。 (13)成本法中应该考虑销售税费。
(14)成本法中开发利润的计算基数错,其中未计土地成本。
(15)估价结果的确定过程缺少必要的综合考虑,或理由不充分。
【综合案例分析】
阅读下面房地产估价报告,了解成本法和假设开发法在估价报告中的应用。
××在建工程房地产估价报告(节选)
封 面(略) 目 录(略) 致委托方函(略)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略) 估价的假设与限制条件(略)
估价结果报告
一、委托方(略) 二、估价方(略) 三、估价对象 1.区位状况(略) 2.实物状况(略) 3.权益状况(略) 四、估价目的
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 五、估价时点 2005年4月18日 六、价值定义
本次估价采用公开的市场价值标准,即估价结果为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时的公开市场的客观合理价值。 七、估价依据(略) 八、估价原则(略) 九、估价方法
估价人员进行了实地查勘,通过认真分析所掌握的资料,根据估价对象的特点及估价目的,选用假设开发法、成本法作为本次估价的基本方法,其中假设开发法中开发完成后的价值采用市场法估价。
假设开发法和成本法定义(略)。 十、估价结果
经测算,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2005年4月18日的抵押价值为人民币4794.52万元。大
写人民币肆仟柒佰玖拾肆万伍仟贰佰元整。单价(略)。 十一、估价人员(略) 十二、估价作业日期
2005年4月16日至2005年4月22日 十三、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略)
估价技术报告
一、个别因素分析(略) 二、区域因素分析(略) 三、市场背景分析(略) 四、最高最佳使用分析(略) 五、估价方法的选用
估价人员在进行实地查勘,认真分析所掌握资料的基础上,根据估价对象的特点及估价目的,选用假设开发法、成本法作为本次估价的基本方法,其估价技术路线如下: (1)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具有投资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房地产的估价,应选取用假设开发法作为其中的一种估价方法,因此选用假设开发法作为估价方法之一进行估价。根据假设开发法的思路,可将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的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以及购买估价对象应负担的税费,求取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2)估价对象为在建工程,有明确的工程进度和费用投入,因此采用成本法作为估价方法之一。根据成本法的思路,以建造估价对象房地产所需的各项必要费用、应缴纳的税金、正常开发利润之和,求取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3)对以上两种方法测算的价格进行综合处理,最终求取估价对象的总价值和单位价值。
六、估价测算过程
(一)假设开发法分析测算过程
假设开发法是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1.采用的公式
估价对象价格=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续建开发成本-管理费用-
投资利息-销售税费
2.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房地产价值的测算
运用市场法测算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市场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1)采用的公式: 比准价格
=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市场状况调整系数×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 =比实例成交价格
100()100
()100()
(2)所选可比实例如表1所示。
表1 比较因素条件说明表
(3)交易情况修正:
可比实例A、B、C均属正常交易,交易情况无需修正,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均为100/100。 (4)交易日期调整:
近期××市房地产市场状况稳定,可比实例A、B、C均属近期交易,交易日期无需调整,调整系数均为100/100。
(5)房地产状况调整:
区域因素调整。根据可比实例的具体情况,可比实例A、B、C的区域因素略好于估价对象。将区域因素调整的主要内容与估价对象进行打分比较。得到可比实例A、B、C区域因素调整系数分别为:100/101、100/102、100/103(具体比较情况见表2)。
个别因素调整。根据可比实例的具体情况,可比实例A、B、C的个别因素略差于估价对象,可比实例C的个别因素略优于估价对象。将个别因素调接的主要内容与估价对象进行打分比较,得到可比实例A、B、C个别因素调整系数分别为100/102、100/102、100/97(具体比较情况见表2)。
表2 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
(6)比较修正计算,见表3。
表3 比较因素修正系数表
从测算结果来看,三个可比实例的比准价格水平差异不大,因此采用简单算术平均值作为市场法测算结果:
(3 009+2 980+2 963)÷3=2 984元/m
2
(7)预计开发完成后的总价值。估价对象规划总建筑面积为47 799.8 m,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 979 m作为设备用房等,不能对外销售,可销售建筑面积为39 820.80 m。故估价对象预计建成后的总价值为:
2 984×39 820.80/10 000≈11 882.53 (万元)
3.继建开发成本的测算
估价对象共4栋,其中编号第28栋总建筑面积为24 578 m(含地下建筑面积3 998 m),第21、22、23栋总建筑面积23 221.80 m(含地下建筑面积3981 m)。经现场查勘,第28栋正在进行地下混凝土浇筑工程,第21、22、23栋正在进行基础灌注工程。
(1)续建建筑安装工程费。根据××市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市建筑安装工程2005年一季度造价指数的通知》(建价字[2005]10号),钢筋混凝土高层住宅楼本期建安造价指标为873.18~970.20元/m,本次评估取900元/m。另外,依据以上文件,桩基础增长率加值为80元/m,一般水电安装增加值为30元/m,消防设备及安装增加值为10元/m,电梯及安装增加值为50元/m,则续建工程成本为:
24 578×(900+30+10+50)/10 000+23 221.8×(900+80+30+10+50)/10 000 ≈4 917.95(万元)
(2)室外道路管网及绿化等工程费。根据类似住宅的技术经济指标,按用地面积取30元/m,估价对象用地面积为23 667m,则室外道路管网及绿化等工程续建成本为:
30×23 667/10 000≈71(万元)
(3)估价对象的续建成本合计:4 917.95+71=4 988.95(万元)
4.管理费用测算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工程续建过程中的管理人员工资等必要支出,按市场平均水平取续建成本的3 %,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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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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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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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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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4 988.95×3 %≈149.67(万元) 5.销售税费测算
销售税费包括广告宣传费用及营业税等,依据类似项目平均标准,取开发完成后 房地产价值的8 %,则:
销售税费=11 882.53×8 %≈950.60(万元) 6.开发利润测算
××置业公司的投资直接成本利润率15 %,续建成本为4 988.95万元,则:
开发利润=4 988.95×15 %≈748.34(万元) 7.税费测算
投资者购买待开发房地产应负担的税费主要包含契税及印花税等,则: 税费=在建工程价值×4.1 %
8.运用假设开发法的测算结果:
估价对像的最终价格=(11 882.23—4 988.95—149.67—950.60—748.34)×(1+4.1 %)
=5 251.05(万元)
(二)成本法分析测算过程
成本法是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本估价对象为在建工程,折旧为零。成本法的公式为: 估价对象价值=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 1.土地取得成本
运用基准地价修正法求取估价对象土地价格,并测算相关税费。 土地取得成本单价=1 717.18元/m(计算过程略)
估价对象用地面积为23 667.00 m,则估价对象土地总价为: 1 717.18×23 667/10 000≈4 064.05(万元) 2.开发成本
(1)勘察设计等前期工程费及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税费为:39.82万元(计算过程略) (2)基础设施配套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所需的道路、排水、供电、通信、燃气、热力等的建设费。根据×市近期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础设施配套费为80元/m(按建筑面积),则合计318.57万元。
(3)建筑安装工程费。估价对象已建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96.62万元,则估价对象开发成本为:39.82+318.57+196.62=555.01(万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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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开发商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经调查,管理费一般为开发成本的2 %~4 %,本次评估取其中间值,即按开发成本的3 %计,则: 555.01×3 %≈16.65(万元) 4.投资利息
按正常开发进度,整个项目开发周期为1.5年,假设资金在开发周期内均匀投入,利率取一年期贷款利率5.76 %。 555.01×[(1+5.76%)
5.销售税费
估价对象尚未进入预售或销售阶段,故不考虑销售税费。 6.开发利润
经调查,××市同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直接成本平均利润为15%,本次评估取利润率15 %。
555.01×15 %=83.25(万元) 7.运用成本法的估价结果
4 064.05+555.01+16.65+23.81+83.25=4 742.77(万元) 七、估价结果确定
运用假设开发法测算的价格为5 251.05万元,运用成本法测算的价格为4 742.77万元。根据估价目的,确定假设开发法估价结果权重为50 %,成本法估价结果权重为50 %,则估价对象房地产价值为:5 251.05×50 %+4 727.77×50 %=4 989.41(万元)
则估价对象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4 989.41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玖佰捌拾玖万肆仟壹佰元整。
附 件(略)
【阅读提示】该房地产估价报告存在以下方面不足或错误:
(1)假设开发法公式未扣除销售费用、开发利润和购买待开发房地产应负担的税。 (2)市场法中个别因素修正系数取值与个别因素描述不一致。
(3)可比实例B、C与估价对象的土地等级不同,未作修正(应加以修正)。 (4)开发完成后总价计算有错误,未分析说明地下室设备用房部分面积是否计入总面
0.75
-1]≈23.81(万元)
积。
(5)续建工程中的建安工程费900元/m,是否与实际工程进度相符未作说明。 (6)假设开发法中未扣除转业费、开发过程中的税费。 (7)假设开发法中未扣减投资利息。
(8)假设开发法计算开发利润的直接成本利润率不应采用××置业公司的。 (9)假设开发法计算开发利润计算错误,未计算购买估价对象的投资利润。 2
(10)成本法基础设施配套费计算有误,建筑面积取值不对。
(11)成本法中管理费用、投资利息计算基数错,其中未计土地取得成本。 (12)成本法中投资利息的计息周期不应该是整个项目开发周期。 (13)成本法中应该考虑销售税费。
(14)成本法中开发利润的计算基数错,其中未计土地成本。
(15)估价结果的确定过程缺少必要的综合考虑,或理由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