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犯罪新机制
公安部打击犯罪新机制显优势7月破案5000余起..........................1
论“打击犯罪新机制”..................................................2
莆田市公安局对推进打击犯罪新机制和年底刑侦工作提出要求................3
贵州公安构建打击犯罪新机制刑事案件侦破将实行责任倒查.................4
杜航伟:建设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低成本打击犯罪.........................5
公安部开展治安整治行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7
多发性侵财案件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成效显著将在全国推广..................8
公安部:加快"大情报系统"建设提升打击犯罪能力..........................9
“空降兵”震慑“双抢”犯罪...........................................10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治安侦查工作机制..............................13
北京首次启动便衣打击犯罪机制保障中非论坛.............................17
森林公安情报信息保障机制规范建设的研究...............................18
浅析"打击犯罪新机制".................................................29
公安部打击犯罪新机制显优势7月破案5000余起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05/06/content_11323645.htm
2009年05月06日15:36:53来源:人民公安报
近日,山东省博兴县公安局联络员通过网上点对点办案,成功破获涉及江苏、天津、河北、山东等地39起盗窃汽车、盗窃车内财物案;吉林通化通过查破一起系列空车配货诈骗案,经网上点对点办案,成功破获涉及辽宁、黑龙江、内蒙古、江苏、河北、山东等省市27起案件,案值达600多万元;北京丰台通过查获一伙假冒知名商家以免费置换高端手机为名的诈骗团伙,经网上点对点办案,成功核实到湖北、山东、内蒙古等20个省区190多个地方288起案件……
这是自去年9月28日公安部部署实施“打击犯罪新机制”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在侦查办案过程中依托信息化手段,“你帮我、我帮你”,所取得的诸多成效的缩影。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孟建柱部长关于“既要破大案,又要管小案”的指示精神,针对多发性侵财案件发案多破案少、跨区域系列流窜作案突出、办案成本高效率低、人民群众不满意等问题,公安部刑侦局近年来通过深入基层调研、跟班作业、试点运行等举措,于2008年9月28日在全国公安机关启用“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正式全面实施“打击犯罪新机制”。
“打击犯罪新机制”跨区域办案协作工作有三个特点:第一,强有力的硬件支撑。遍布我国城乡的公安信息网络、金盾工程是打击犯罪新机制的技术支持。有了公安信息网,网上办案、网上串并、网上侦查、网上作战就有了基础平台。第二,精密的软件保证。公安部刑侦局和全国省、地市、县区建立四级联络员制度,全国有8710名联络员,联络员之间点对点直接联系,高速便捷,职责明确,效率很高,改变了过去协作不力的状况。第三,循序渐进的发展路径。现阶段,新机制推进的基本思路是“三先三后”,即先易后难、先局部后全局、先机制后体制。切入点是从解决人民群众最不满意、发案量大面广、破案水平低的多发性侵财案件等“小案件”入手,从解决基层民警最头痛的跨省、跨地区核实案件、调取证据入手,用“网上办案”替代办案民警出门办案,节约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下一步机制成熟了,再从“网上办案”拓展到“网上侦查”。
“打击犯罪新机制”运行七个月以来,高效率低成本办理案件的成效已逐渐凸显。各地公安机关足不出户破获跨区域案件5298起。内蒙古呼和浩特玉泉区公安局与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公安局通过网上核查一名抢劫犯罪嫌疑人身份,成功破获一起2006年8月发生在辽宁的持刀杀人案件。浙江嘉兴市南湖区公安分局与福建晋江市公安局通过网上核查一起抢劫案件,成功查破一起2007年在晋江发生的持榔头抢劫杀人案件。
论“打击犯罪新机制”
2009年05月06日08:25:41来源:人民公安报
人民公安报评论员
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部党委为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的重要举措。落实好“三项建设”,时间紧迫,任务重大。建设全国信息共享、整体联动、高效率、低成本的打击犯罪新模式,从整体上形成打击犯罪合力,从根本上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整体水平,是落实“三项建设”任务的创新之举和有效抓手,必须紧抓不放,强力推进。
“打击犯罪新机制”是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信息化是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走科技强侦、信息导侦之路,创建了网上追逃、指纹协查、DNA 查询、网上串并等一系列打击犯罪工作机制,逐步改变了传统的侦查模式,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信息化水平和实战能力不断增强。但与当前刑事犯罪的高发性、流动性、复杂性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打击犯罪的资源共享程度低,社会管控能力较弱,打击流窜犯罪水平低,大量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破不了,人民群众不满意。当前,全国公安机关要借助全面实施“金盾工程”二期建设的契机,大力整合各地区、各警种、各部门的信息资源,以建设“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为抓手,加快建设,加强应用,探索建设“打击犯罪新机制”,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实战能力。
“打击犯罪新机制”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当前,公安执法环境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时代的进步、形势的要求、群众的呼声。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执法者要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规范,加强执法监督,实现打击犯罪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创建打击犯罪新机制,利用“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对异地协作的立案、破案、调取证据、审查处理等各个环节的执法活动采取点对点联系、实时监督、科学考核、兑现奖惩的措施予以规范,可以有效解决很多地方侵财犯罪“发案不立、立案不侦、破案不查、查了不处理”等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把在执法理念、执法程序、执法方式、执法监督等方面的规范化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刑事执法活动中,着力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打击犯罪新机制”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具体体现。公安机关的职责要求“既要破大案,也要管小案”。小案牵大案,小案连民心,量大面广的多发性侵财案件是社会治安的晴雨表,件件连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起起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只有通过创建打击犯罪新机制,利用信息化的手段,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并案侦查,合成作战,形成打击犯罪的整体合力,破解小案无力管的难题,化解打击流窜犯罪难的瓶颈,破获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小案,挽回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才能实现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目标。
论“打击犯罪新机制”(2)
发布时间:2009年5月22日阅读次数:400新闻来源:中国警察网
“打击犯罪新机制”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工程,囊括公安机关整个打击防范和控制犯罪工作,涉及各地区各警种,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相当长时间的探索和建设。“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是公安部推进“打击犯罪新机制”建设的一个切入点和突破口,各级公安机关要全力以赴地推进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总结探索,早日建成“打击犯罪新机制”。
首先,要找准角色定位,干好各自工作。要打造一支以领导同志为核心、联络员为桥梁、刑侦队长负责制的团队,确立一个以省公安厅、市公安局为监督,基层县区公安机关点对点联络的扁平化协作模式。全国各地刑侦部门每个单位、每个人首先要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切实负起应有的职责,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各级刑侦部门领导同志要在宏观方面把握大局,在政策财力等方面予以支持,抓好部署,抓好落实。基层各县区公安机关要在实战上下功夫,学会运用新机制来开展“网上办案”。刑警队长是新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要在推进措施上多想办法、多出招数。联络员是新机制直接责任人,要尽职尽责当好桥梁纽带,及时高质量地发布信息、办理回复。
其次,要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开拓创新。建设打击犯罪新机制,第一步是“网上办案”,第二步要发展到“网上侦查”、“网上控制犯罪”,不能只靠公安部推动,更需要各地在侦查破案、打击犯罪实战中,发挥广大指挥员和侦查员的聪明才智,不断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来推进和丰富完善。各地公安机关都要结合本地犯罪规律特点和自身公安工作特色,找准机制创新的突破口,大胆开拓,努力创新,加快“打击犯罪新机制”的建设步伐。
第三,要找准法律症结,破解法律难题。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客观上影响制约了打击犯罪的成效。在当前经济大发展、社会大开放、人财物大流动的时代背景下,刑事犯罪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流动性、团伙性、跨区域性作案十分突出,各地公安机关在实践新机制过程中,要认真研究打击犯罪方面存在的突出法律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积极协调当地检法机关给予解决,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机关上下齐努力,共同探索破解法律难题,为“打击犯罪新机制”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
第四,要抓住老大难问题,狠下决心解决。在推行“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过程中,通过核实外地案件,已经发现大量该立未立的案件。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地方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该勘查的现场未勘查,该审讯的没审讯,该提取的证据不提取,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各地公安机关要充分借助“打击犯罪新机制”建设,对所暴露出来的老大难问题,狠下决心加以解决。
莆田市公安局对推进打击犯罪新机制和年底刑侦工作提出要求
贵州公安构建打击犯罪新机制刑事案件侦破将实行责任倒查
杜航伟:建设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低成本打击犯罪2009年05月19日15:56来源:人民网-社会频道
杜航伟坦言,因为我们的精力有限,我们的警力也有限,顾了大案,“小案”有时候就顾不到,或者顾得不够。下一步我们就要下力气解决这些问题。这些年来确实一些“小案”破案率不高,人民群众不满意,或者欠老百姓的账比较多。所谓的“小案”,就是侵财性、多发性案件为代表的“小案”,破案率还很低,只有百分之二三十,现在有些地方达到了百分之四十,这是比较好的。当然这个问题在全世界都带有普遍性。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不能找客观原因,我们在主观上要积极努力,想办法。最近一段时间,孟建柱部长多次指示,强调公安机关既要破大案,也要管小案。就是要把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案件管起来,以前破案率低,工作效率低的问题和被动局面要扭转。
公安机关侦破小案难,主要有两点:一个是发案多;现在一年480多万起刑事案件,80%多属于这类案件。刚才我们介绍了,打黑除恶,侦破命案,在攻坚方面,我们比较有信心。当然,老百姓还是有不满意的地方。更多的现在是我们在对付小案方面,人力有限,全国现在十五万刑警承担380多万起的小案件,确实力不从心,不可能做到每一起小案发生以后我们都成立专案组,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去侦破。第二,这些小案涉及的地区太广。很多案件都是流窜作案、系列作案、团伙作案,犯罪成员多。我们在调查取证、抓捕人犯等等方面,难度不小。
公安部开展治安整治行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
2009年4月28日09:49赛迪网
建立健全“打击犯罪新机制”,高效率低成本地破获流窜、跨区域案件;挂牌整治一
批地域性职业犯罪突出的地方,派工作组进村进户,采取切实有力的帮扶、整改、检查等措施,直至改变面貌
全国公安机关将从5月至10月开展为期6个月的“社会治安整治行动”,为庆祝新中国
成立6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公安部27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公安部要求,这次行动要“打击、防范、治理”多管齐下,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第一,要突出“破大案、防大案”。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攻克人民群众关注的各类大要案件;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发生个人极端暴力事件;深入推进治理非法制贩爆炸物品和防范打击涉枪犯罪专项行动;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发生大额财物被抢、被盗案件。
第二,要突出“打团伙、打流窜、打系列”,打击整治地域性职业犯罪团伙,遏制“两抢一盗”犯罪。要建立健全“打击犯罪新机制”,高效率低成本地破获流窜、跨区域案件;挂牌整治一批地域性职业犯罪突出的地方,派工作组进村进户,采取切实有力的宣传、帮扶、整改、检查等措施,直至改变面貌。
第三,要打击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犯罪。要适时组织重点区域开展
专项行动,办一批大案,打掉一批团伙,坚决把电信诈骗多发高发的势头打下去;同时要积极会同相关社会管理部门,研究对策最大限度地遏制此类犯罪。
第四,大力强化管理防范和基础工作。强化治安管理,着力解决出租房屋等场所存
在的治安隐患,综合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治安混乱地区;加强对案件高发、防范薄弱、隐患突出部位和时段的治安巡逻;在城镇复杂部位推广建设电子监控、防盗报警等技术装置,提高控制和打击街头犯罪的科技含量。
第五,要突出“因地制宜”,严打整治本地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各地公安机关要深入
摸排本地区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按照“什么犯罪高发就打击防范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治安问题”的原则,因地制宜打击整治涉枪涉爆、黑恶势力、黄赌毒等区域性违法犯罪。
http://www.cctime.com/html/2009-4-28/[**************]7.htm
多发性侵财案件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成效显著将在全国推广
来自:公安部时间:2007-12-10http://app.mps.gov.cn:9080/cenweb/brjlCenweb/jsp/common/article.jsp?infoid=ABC[**************]02
记者从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深化刑侦改革座谈会上获悉,试行半年的北京、江苏等10个省市“多发性侵财案件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成效十分显著,经调试修正后明年将在全国推广,下一步将按“三先三后”的原则逐步建立全国性的打击犯罪新机制,以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整体水平。
十年刑侦改革过程中,公安部和各地不断探索建立网上追逃、指纹远程查询比对等一些工作机制,创新了一些好的技战法。但这些机制、战法都是侧重解决一个方面或者一些局部的问题,还不能有效解决整体水平提升的问题。在警力、经费不可能无限增多的情况下,根本办法就是有效整合公安机关的全部打击资源,建设全国信息共享、整体联动高效率、低成本的打击犯罪新模式,从整体上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公安部将在全国逐步建立统一的打击犯罪新机制。
据悉,从今年5月开始,公安部刑侦局部署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东、四川10个省市试行多发性侵财案件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该机制在10个省市的每个分县局设立办案协作联系人,由办案地和协作地的联系人通过公安部操作平台点对点直接联系,开展跨区域办案协作,一方发出请求,对方及时反馈,上级实时监督,科学考核,兑现奖惩。半年来,通过这个机制共破获盗窃、抢劫、抢夺等案件13万余起,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2000多名,上网协查的各类线索、信息逾百万条。该机制调试修正后将于明年在全国推广。在该机制有效实行的基础上,将按照先易后难、先局部后全局、先机制后体制的原则,推进建立全国性的打击犯罪新机制。建立过程中,先从简单的、容易解决的问题入手,从好破、好办的案件入手,从侵财案件到黑恶犯罪、绑架杀人等其它案件,从交换证据到协助抓人、冻结扣押赃款赃物,以便积累经验再解决疑难的、复杂的问题。先从局部地区入手,从刑侦部门入手,取得成功再拓展到其他部门推向全警。先从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入手,用科学的、先进的工作机制,推动各地在运行这些机制过程中逐步解决相应的机构、力量、指挥等体制问题。这套机制建成后,还可以推动解决各地公安机关多年来没有解决的立案不实、社会治安评估、打防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张玉光、王陵生)
公安部:加快" 大情报系统" 建设提升打击犯罪能力
中国网china.com.cn 时间:2009-02-24发表评论>>
中新网2月24日电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张新枫日前要求,全国公安机关一定要深刻认识信息化时代对公安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新机遇,以推进“金盾工程”二期建设,特别是“大情报系统”建设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切实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推进公安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2月23日,张新枫专程来到全国县级公安局长专题培训班,在为参加首期培训的学员做了题为《以信息化带动和促进公安现代化》的辅导报告时作以上表示。
张新枫指出,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大力实施“金盾工程”一期建设,公安信息网各类基础设施基本建成,信息化应用已覆盖主要公安业务,通过信息化的建设应用,公安机关在思想理念、执法办案、管理社会、服务群众、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国家正式批准“金盾工程”二期建设,公安信息化建设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二期建设既是一个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也是公安工作不断改革创新的过程,要以建设公安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为龙头,探索建立具有中国公安特色的“大情报系统”,并以此为突破口不断推动公安工作的改革创新。
张新枫强调,各地要大力加强以城乡派出所警务区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工作,在全国公安机关尽快培养出一大批像江西周俊军这样的信息化民警,进一步解决好信息化的活水源头问题。信息化是一场警务革命,各地要不等不靠,勇于变革,以信息化实战为引领,在指挥决策、情报信息、资源配置等体制机制方面进一步改革创新,实现新时期公安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张新枫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孟建柱部长提出的公安机关“既要破大案,又要管小案”的要求,用信息化手段破解“管小案”难题,积极创建全国信息共享、整体联动、高效率、低成本的“打击犯罪新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水平,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黄明健庄会宁车振宁)
“空降兵”震慑“双抢”犯罪2009-07-2217:29:32
开展创“平安、迎国庆”重点打击专项行动以来,中山市公安局东升分局刑侦大队便衣专业队作为一支组织严密,训练有素的专业打“双抢”队伍,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打击犯罪新机制,在打击街头“双抢”犯罪中具有快、准、狠的特点,如一支反应快速的“空降兵”,成为街面“双抢”犯罪分子的克星。近日,该专业仅用十五分钟便侦破了一起入户抢劫和故意伤害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缴获手机、金戒指等物品及作案工具水果刀一把,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7月9日凌晨0时35分许,东升分局110指挥室接女事主张某报案称,其于当日零时30分,从外面返回东升镇同乐二队一出租屋楼下时,发现有三名可疑男子蹲在附近,当其进入梯间时被当中一名男子冲入来用水果刀架着脖子,双手被用胶布捆绑,将其随身的物品手机、金戒指、现金等物品(价值约1700元人民币)全部抢走。
案发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侦查“双抢”案件预案,由副局长黄伟忠挂帅,迅速组织分局刑侦大队便衣专业队警力兵分三路对案件展开侦破工作。第一路队员开展现场勘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向受害人和知情人进一步详细了解案件的细节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时向分局指挥领导汇报详细情况;第二路队员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平台,查找犯罪嫌疑人的信息,从中掌握犯罪嫌疑人逃跑方向的情况;第三路队员负责与路面巡警接力,在全镇范围内主要路口、案发路段对具有涉案特征的人员进行设卡布控。
凌晨0时45分许,分局便衣队员毛剑很快在案发附近的鱼水情广场发现一名上身着黑色衣服、短头发的男子,与女事主反映的犯罪嫌疑人特征十分相似,于是立即向分局指挥领导报告情况并进行跟踪。当跟至望高酒店路口时,发现该名男子欲搭车逃离,便衣队员毛剑立即上前表明身份要求盘查,但该犯罪嫌疑男子趁便衣队员不注意时,从身上掏出水果刀捅向便衣队员右腹部,便衣队员强忍剧痛,坚持缠住该名男子不放,等待“救兵”。
当日0时48分,另一组便衣队员接分局指令后飞速赶赴现场,成功将该名犯罪嫌疑男子制服,当场从其身上缴获部分赃物和作案工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伙同另两名嫌疑犯(在逃)于7月9日凌晨0时窜到东升镇同乐二队一出租屋对女事主实施抢劫、故意伤害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分局专案组正全力追捕另两名犯罪嫌疑人。
东升公安分局便衣专业队成立于2005年12月,隶属于东升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共有21人(其中民警3人,治安员18人),是从分局各部门抽调精干警力组成的,主要任务是:严厉打击镇内街面“两抢一盗”以及街头诈骗犯罪,并负责上述案件的审讯、办结案;参与镇内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专案预伏打击;群体性事件秘密处置。
专业队成立以来,共破获刑事案件187宗,抓获犯罪嫌疑人271名;查处治安案件161起,抓获违法人员209名。较突出的案件有:
2007年1月25日,专业队便衣队员巡逻至东升坦背福建饺子馆门口路段时,发现有人被捅伤倒地。后便
衣队员根据群众反映的案犯特征及其逃跑路线展开追捕,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康树强等人抓获,快速侦破了01.25故意伤害致死案。
2008年9月,根据辖区内摩托车被盗案件频发的情况,专业队通过前期信息收集,获悉该盗窃团伙在东升镇太平村出现,于是进行伏击守候,并于9月17日在太平村成功将涉嫌盗窃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霍金凌、霍金流抓获。通过审讯扩红,成功侦破系列盗窃摩托车案4宗。
2008年8月份以来,辖区内银行换卡盗窃案频发,专业队根据案发情况展开跟踪布控,于2008年12月25日成功将涉嫌换卡盗窃的犯罪嫌疑人人黄海辉、钟小娟抓获。2009年1月11日,又成功将另一犯罪嫌疑人朱兴华抓获。经审查比对,成功破获发生在我镇的系列抢劫案24宗。
2009年5月,针对近期辖区内“双抢”案件突出的情况,专业队汇同辖区派出所进行蹲点预伏守候,于2009年5月20日成功将涉嫌抢劫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唐明、唐辉抓获。通过审讯扩线,破获辖区内系列抢劫案11宗。
在“创平安、迎国庆”重点打击行动中,东升分局便衣专业队充分发挥其“尖刀”作用,成为分局打击街面“双抢”犯罪一支主力军。(董木芳编辑:青砚)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治安侦查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09-10-12文章来源:宁远县公安局投稿部门:永州市公安局责任编辑:王
思鸽
1998年公安部根据新时期刑事犯罪活动的变化情况和执行修订后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的需要,将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管辖由刑侦部门相对统一集中管辖改为按刑案类别确定的分工管辖,其中治安部门管辖95种刑事案件,目前已增加到105种。各级治安部门在新在历史时期认真履行部分刑事侦查工作职能,通过不断实践和创新治安侦查工作机制,扩展治安侦查领域,侦破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有效地严厉打击了刑事犯罪活动,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客观地认识当前治安侦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新的历史时期,治安侦查工作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治安侦查工作中还存在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必须找准影响和制约治安侦查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刑事案件呈现日趋增多。近年来,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呈现出日趋增多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非法制造、销售、私藏枪支弹药案件突出。2009年5月12日,广东茂名市警方摧毁了一个专门制造、贩卖枪支、子弹的特大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缴获涉案枪支31支、子弹350发及制枪工具一批;二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品案件较为突出,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三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特别是生产、销售伪劣卷烟、名酒和食品,以及生产、销售假药案件呈高发态势。2009年8月16日,长沙市公安、烟草部门联手侦破的三湘销假卷烟网络案,涉案金额达六千万元;四是聚众赌博、网络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案件死灰复燃,屡禁不止;四是利用网络引诱组织、强迫卖淫,特别是嫖娼幼女案时有发生。贵州省习水县袁荣会等7人嫖宿幼女案,严重败坏社会风气。
(二)治安侦查基础工作薄弱。一是硬件设施不足。目前治安侦查部门普遍无刑事侦查专用车,基层电脑配备不足,未专门研究开发治安专用软件,甚至连基本的现场勘查包都没有配备;二是侦查警力不足。当前治安部门存在警力不足、年龄偏大、知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据调查,某县治安部门只有民警12人,既要担负“治安三大行业”的安全管理,又要担负全县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治安侦查等任务,还要应付非警务活动,警力显得严重不足,而且年龄偏大,少数公安机关一般把一些年龄偏大的民警安排到治安部门。据调查,某县治安民警19人,其中45岁以上的占46%;三是专业人才匮乏。目前大多数县(区)治安部门均无刑事技术员,很不适应新形势下治安侦查工作的需要;四是秘密力量量少质弱。治安信息员和
秘密力量建设存在量少质弱,重要阵地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为现实斗争服务难以发挥。
(三)情报导侦能力有待提高。现代公安工作的理念是警务工作跟着警情走。而目前治安部门情报信息利用率低,制约治安侦查工作效能的发挥。主要是情报信息导侦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尚未真正树立起情报主导、全警参与、信息共享的理念。情报导侦的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情报信息的快速传递、互通共享、查证反馈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完善。情报信息采集、分析、研判和运用的能力还不强、不普及,情报信息的研判“二次加工”能力尚不强,情报研判的精确性、有效性还不高。
(四)攻坚克难水平亟待提高。由于治安侦查部门力量薄弱,专业攻坚能力尚存欠缺,特别是县级公安治安部门普遍缺乏一支精通业务的专门侦查队伍。在侦破重大疑难大案要案中,在侦破抓手、条件不多的情况下,侦查思路尚不开阔,攻坚突破的能力还不强,特别是对利用现代通讯,网络技术销售劣伪产品、危险物品、网络赌博等案件还存在一些困难。在综合运用各类侦查手段和破案资源的能力尚不够强,尤其是有效运用技侦、网侦情报等侦查手段和破案资源、实施精确打击犯罪的能力有待加强。
(五)刑事执法方面还不够规范。不如实立案的情况依然比较普遍,有些单位内部提高立案标准或改变案件定情。“重破案、轻办案”的现象依然存在,调查取证随意性大,证据形式不能达到法律和诉讼要求,忽视无罪证据的收集,忽视主动取证工作。少数治安侦查员个体素质也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
(六)思想观念仍然比较守旧。由于长期以来治安部门主要以“三大管理”为主,形成惯性思维,大部分治安侦查民警固守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意识不强,缺乏工作主动性。少数治安侦查民警执法为民思想树得不牢固,表现在有的治安民警存在着“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思想”,认为侦查破案应以刑侦部门为主,案件破不破与自己无关,思想浮躁、马虎敷衍、责任心不强,对案件不分析、不钻研、不求甚解;有的个别治安民警在执法中语言粗鲁,态度生硬问题,重视大案的侦查而忽视小案的侦破,未真正落实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治安工作侦查机制
治安侦查部门要牢固树立“打击是公安主业,破案是硬道理”的理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支撑,坚持破案是硬道理,高效履行破案打击的工作职责,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刑事犯罪入手,切实把打击锋芒对准严重刑事犯罪,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作为衡量治安刑事侦查工作的根本标准,积极创建打击犯罪新机制,拓展办案工作领域,建立和完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治安侦查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一)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载体,积极构建打击犯罪新机制,有效提升发现、控制、打击犯罪的能力。要牢固树立“信息共享、整体联动、高效率、低成本”的理念,积极构建全警发现、控制、打击犯罪工作的机制,这是提升打击犯罪能力的必由之路,也是现代治安侦查工作的必然要求。一是要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搭建一个动态的“基础信息网”。这个基础信息网,就是要全面收集涉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犯罪高危人群,可疑布控人员的信息,以及收集各类涉案物品如雷管编号等基础信息,不断扩展和充实高危人员,可疑布控人员和涉案物品信息库,尤其要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全面采集实有人口、宾旅馆、网吧等基础信息,扩充治安基础工作信息库。要利用治安部门的优势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获取各类社会信息,包括邮政、金融、烟草、交通、国土、环保、城管等信息资源,不断扩展社会信息来源。二是要建立和完善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网上立案制度,切实解决立案不实问题。对发现现行案件已破但应录入而未录入的,要实行倒查评估和责任倒查,以实现刑事案件网上立案数与法制部门审核案件数、统计报表数据的一致性,积极推进治安侦查执法规范化建
设;三是依托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积极开展网上作战。要推动治安管辖的刑事案件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做到刑事案件接报警、立破案、现场勘查等信息录入率达到100%,形成新的破案增长点。要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紧紧围绕犯罪高危人群,建立动态的、整体的全警发现、控制、打击犯罪工作机制,既能够拓展“从人到案,从物到案”的侦查模式,提高打击犯罪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实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目的;同时也能够对公安信息化建设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提高全警信息工作意识,增强全警运用信息的技能,提升信息化服务实践的效能。
(二)创新治安侦查办案协作机制,拓展办案工作领域,做强做实治安侦查工作。创新办案协作机制是当前治安部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强力推进公安信息化、狠抓执法规范化、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三大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新时期公安机关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新期待,实现多破案,快破案,办好案的重大战略,是新时期实现资源共享、整体联动、高效率、低成本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重要手段。创新办案协作机制:一是创新与各警种联合办案协作机制。要与刑侦、经侦、人口管理与出入境、法制、监管等警种的配合与协作,充分利用其他警种信息资源,不断扩大案件线索来源,特别要加强与刑侦技侦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充分利用刑侦技术为治安侦查服务,以充分挖掘侦查破案,打击犯罪新的增长点。宁远县公安局治安与刑侦联手,利用失踪人口查询系统,侦破了以邱西超、邱送来为首的特大组织、强迫少女卖淫案件,抓获团伙成员12人,解救受害少女30余人,赢得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群众的高度赞扬。二是创新与相关单位办案协作机制。根据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的特点,加强与相关单位办案协作显得尤为重要,是扩展治安侦查工作领域的重要方面。要加强与工商、城管、教育、金融、社会保障与劳动、卫生、环保、烟草、文化、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互通信息制度、建立联络员制度、案件移送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建立切实有效的联合或互协执法机制,发挥打击违法犯罪的整体作战优势。宁远县公安局治安部门与烟草部门建立打假办案联动机制,先后侦破了3起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网络案件。2008年元月5日破获了以李某、蒋某为首的特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网络案件,案值达138万余元,捕判7人,摧毁网络销售窝点62个,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三)加强“三基”工程建设,实现治安侦查工作跨越式发展。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强有力的保障,增强整体作战能力。一是严格阵地控制。要牢固树立“控制在先”的意识,根据查破案件工作的需要对其中违法犯罪信息较多的情况复杂,与治安管理和治安侦查工作关系密切的阵地予以重点控制,随时掌握阵地的情况,及时发现、核实、处理违法犯罪情报和侦查线索,切实为严密防范、侦查破案服务;二是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各级治安部门要切实加大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耳目布建工作,要物建秘密力量加强阵地控制,物建高、尖、优的专案秘密力量,掌控大要案件的情况和线索,同时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广泛建立治安信息员队伍,广泛获取治安信息和案件线索。三是配备足够警力。要把治安侦查队伍当作基层基础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配齐配强治安侦查民警,充实治安侦查办案力量。四是加强装备建设。要逐步建立治安侦查技术室,制定治安侦查技术室标准,购置必要的技术设备,培养自己的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基础工作科技含量,为治安侦查破案和刑事诉讼提供线索和证据。五是加强警务保障。要想办法解决实际问题,保证治安侦查工作的正常运转。出差办案的差旅费要实报实销,使办案民警无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四)继续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积极构造和谐警民关系。要建立健全“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使“大走访”常态化、制度化。一方面要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及时返还赃款赃物,另一方面要对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进行走访,宣传国家法律法规,通报案件的危害性,消除怨恨,最大限度地争得群众对治安侦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一切为了群众,切实做到群众利益至高无上、群众利益高于一切,民事大
于天,把“民”字写大,把“民”事做细做实做好,不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要以保障民生为落脚点,逐步实现片面追求破大案向大小案同破转变,维护更多群众的利益,让治安侦查工作惠及更多的老百姓,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坚决杜绝伤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彻底消除一切不利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因素。要不断拓宽新时期联系群众的渠道,及时发现了解群众的合理诉求和愿望,及时发现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了解群众的疾苦,及时想方设法回应和帮助解决,最大限度的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提高群众对治安侦查工作的认同感和大力支持,扎实推进治安侦查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大力强化教育培训,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治安侦查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治安侦查队伍是精确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保证。一是不断提高理论素质。组织广大治安侦查民警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统领治安侦查工作,自觉地把打击刑事犯罪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关注、重视、保障民生的大局;二是加强作风养成教育。要教育广大治安侦查民警发扬吃苦耐劳、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坚定攻坚克难、敢打敢拼、敢打必胜的信心,树立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是加强岗位练兵。按照公安部提出的公安民警“三懂四会”要求,以及“会侦查、会取证、会缉捕、会审讯、会做卷、会电脑”的“六会”标准,立足岗位实际,结合实战要求,通过组织培训、案例分析、竞赛评比、互帮互学、以老带新、专家讲课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不定期对成功破获的案例、退侦、不捕不诉案件进行讲评。建立旁听评审制度,组织治安侦查员旁听庭审诉讼,增强证据意识,提高证据收集、固定的能力。抓好治安侦查大练兵的长效机制,苦练内功,培养治安侦查专业人才,不断提高治安侦查破案能力和刑事执法办案水来;四是落实激励奖惩机制。要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强综合考评,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把治安侦查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定案件、定人员、定奖惩、包破案的“三定一包”责任制,对大要案件可以试行公开招标制,充分调动治安侦查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凡是查获重要犯罪证据或赃物以及缉获重大犯罪嫌疑人的给予奖励,对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重要犯罪证据或赃物流失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北京首次启动便衣打击犯罪机制保障中非论坛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七日电(记者于立霄) 北京警方十七日首次启动刑警便衣打击现行犯罪机制,将组织一千二百余名便衣警力,实施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布控,保障即将召开的中非论坛高峰会顺利进行。
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暨第三届部长级会议将于十一月初在京举行,届时将有四十多个国家领导人及四千多名代表参加。据悉,为了维护峰会期间首都安全,北京警方专门成立“峰会”安全警卫总指挥部。
此次北京警方启动便衣打击现行犯罪机制为最高等级。北京一位高级警官称,便衣侦查队伍由原来的六百人增加到一千二百人,他们活跃于各车站、医院、社区等各种场所,以超常规的方式对重点区域快速处置突发事件。
记者从启动仪式现场了解到,这千名便衣侦查员大多具备缉拿技能,肩负发现取证、秘密控制、实施抓捕的任务。他们每十人组成战斗分队,每五人组成一个小组。男便衣队员岁数限制在四十岁以下,并有三年以上侦查经验,而女便衣队员以掩护为主,也要具备一定的缉拿和卧底功能。
北京警方表示,此次实施刑警打击机制是北京奥运前的一次大练兵,除了切实做好峰会会场、住地及路线安全的警卫工作,同时也是积极探索打击和防控街头犯罪的有效途径。
森林公安情报信息保障机制规范建设的研究
姜南
摘要:犯罪情报信息分析之所以胜出传统的案情分析,关键在于其规范化与标准化。构建森林公安情报信息保障机制,关健在于建立一套规范而标准的情报研判运作保障机制与信息共享机制、情报信息的研判报送机制,以保障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能够连续而不间断地良性运行。
关键词:森林公安,犯罪情报分析,保障机制
二十一世纪的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信息时代,信息技术对人们生活、工作及学习等各个方面已经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在警务领域,以互联网通信、计算机存储与检索、电子摄像、GPS 定位技术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已经被大规模地普及与应用在警务工作当中,执法机构的情报获取能力有了极大的提高;并要求执法机构不断地提高情报分析与处理能力。作为我国警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森林公安工作,始终以保护森林与野生动物等重要资源、维护我国生态安全、维护林区法律秩序为其职责;在信息时代,森林犯罪在保持总体数量居高不下的同时并出现了犯罪主体组织化、犯罪区域范围扩大化、犯罪手段职业化与智能化等特点。森林公安工作在不得不直面那些被信息技术所影响的森林犯罪所带来的挑战同时,也面临着情报导向警务、情报主导侦查、以及信息技术等所带来的机遇,一方面情报搜集与获取能力提高,另一方面执法工作中需要及时分析研判的情报数量增多;因而森林公安执法工作中对情报分析工作有着更高的需求,需要根据森林公安的实际情况,构建一套能够规范、协调全国范围内不同层级与不同地区间森林公安机构开展犯罪情报分析研判的保障机制。
森林公安情报信息保障机制的目的在于保障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能够连续而不间断地良性运行。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进行不同的分类;以情报信息工作流程中若干环节为依据,其包括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与贮存、分析研判、情报的提供,以及情报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维护;从保障工作的目的出发,可以分为人员培训、情报信息共享与情报信息的提供三个部分。
第一节森林公安情报信息体系运作保障制度研究
“情报导向型警务,客观地说,就是在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指导下的警务,因为犯罪情报分析人员能够提供他们专业知识研判出来的情报”,“拥有一支专业的、规范的警务情报分析员队伍是实现“情报主导警务”战略目标的关键。”因而,探索森林公安情报信息体系运作保障,首要的是研究森林公安情报分析人员的保障。
(一)犯罪情报分析工作对情报分析人员素质的要求
犯罪情报分析,就是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根据其所拥有的专业知识,通过浏览与阅读大量犯罪报告与犯罪情报信息,以发现与识别犯罪模式、发现与确定犯罪行为的趋势,并基于防范、控制与侦查犯罪之目的向有关警务部门或决策人员提供其研判结论的一项专门工作。因此,犯罪情报分析工作对于其从业人员的素质有着严格的要求。
国际刑事执法机构情报分析人员协会(IALEIA )在其编著的《犯罪情报分析工作规范》(Law Enforcement Analytic Sandard )对于从事犯罪情报分析职业的人员提出了包括学历、专业培训、继续教育、职业发展规划等七个方面的要求,要求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必须具有以下要求:
学历要求(education standard ):从事犯罪情报分析的人员应当具有四年制本科学历,或者拥有专科学历、但已经具备了在犯罪情报分析岗位五年以上实践经验。
专业培训要求(trainningstandard) :从事犯罪情报分析的人员应当接受必要的专业培训,以通晓犯罪情报工作流程、情报导向警务、逻辑推理等理论知识,掌握情报资料贮存与管理、犯罪信息的评判(评判犯罪情报信息的真伪与价值等)、犯罪模式分析、有组织犯罪或犯罪团伙成员间的关联性分析、话单分析、犯罪空间情报分析等犯罪情报分析技能,以及在犯罪情报分析工作当中寻找犯罪情报信息源、熟练使用计算机、良好的陈述或表达沟通的能力。
继续教育的要求(continuing education standard ):从事犯罪情报分析的人员为了掌握犯罪情报分析前沿理论与技能,需要通过继续教育(包括远程培训、短
期培训)来使自己与时俱进。
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standard ):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应当有一个适合自己的长远规划,包括确定自己在犯罪情报分析机构中的定位、以及自己如何为其所在的机构更好地效力。
证书要求(certification standard) :从事犯罪情报分析的人员应当拥有持业证书,如有关政府部门或犯罪情报分析协会颁发的证书,以证实该人具备从事犯罪情报分析工作岗位所必备的资格。
职业沟通与协作能力(professional liaison standard ):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沟通与协作能力,以在犯罪情报分析过程中随时从有关机构与个人处获得支持与必要的协作帮助。
职业道德与品性要求(analytic attribute standard) :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应当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与品性。
为了切实履行森林公安机关的职责,有效地保护好森林、野生动物等重要资源,更好维护我国生态安全,在挑选与培养森林公安情报专业人员的工作中,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参照国际刑事执法机构情报分析人员协会的相关标准;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需要精通情报导向警务理论与犯罪情报分析专业理论、熟练掌握森林公安情报工作技能、具有良好表达与沟通技巧的专业人员。
(二)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体系中的人员保障
信息时代的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的人员保障,不但要求从事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的人员具备良好的情报专业素养与职业道德操守、以实现情报工作每一个具体环节中的人员保障,而且需要各级、各地区的森林公安机关在开展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中每一个节点的人员保障。信息朝代的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与传统警务的主要区别点之一,就在于其标准化、专业化与规范化、网络化。在传统的森林公安工作中,森林公安机关内设的办公室、刑侦部门、治安部门都开展了信息采集与专题调研工作;但这些传统的信息采集与专题调研工作与信息时代的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相比具有较大的不足之处,这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信息采集与调研工作在不标准、不规范、不专业,以及信息共享性差等方面。
1. 标准化,是指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的整体流程将采用统一的标准,从情
报信息的采集内容、采集范围、采集程序、整理与存贮方法、分析与研判都坚持统一的方法与标准,以为全国范围内信息共享扫除障碍。
2. 专业化,是指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体系中的人员专业化与分析研判工作方法专业化,即由受过专门培训、精通森林公安情报工作理论、熟练掌握犯罪情报分析技能的专业人员,运用犯罪模式分析、犯罪空间情报分析等专业分析方法来进行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以为提高森林公安执法工作效率、更好地履行森林公安职责服务。
3. 规范化,首先是指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需要一套合理、科学、制度化的规范,这种规范体系既包括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也包括经过论证后在森林公安工作中投入使用的信息系统;其次是指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在这套制度化的规范下连续不断的运行,例如《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信息系统》在森林公安工作中应用后,森林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都需要遵循该系统预设的程序来执法。
4. 网络化,是指全国范围内不同地区的森林公安机关在情报共享、办案协作方面真正地实现“全国森林公安一盘棋”。
为了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的整体功能,需要全国范围内不同层级、不同地区的森林公安机关都设置犯罪情报分析岗位,将专业的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投放到这些岗位上;同时要通过培训与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所有森林公安民警的情报意识,以适应信息时代森林公安执法工作的需要。
第二节森林公安信息共享机制研究
警务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警务机构或警员对其管辖区域内的某种事件作出的反应;指导警务机构或警员在何时、何地作出何种反应的,就是情报。在传统森林公安工作当中,各个森林公安民警与森林执法机构都主要依靠自己去收集情报、自己去分析情报(具体案情或辖区社情),这一方面导致了由同一警员或森林公安机构主导整个情报工作流程过程的现象1,另一方面也导致各个森林公安机构在情报收集与利用方面的自成独立而封闭的体系。这种处于分裂状态的情报工作格局阻碍了不同地区间森林公安机构的情报共享,因而不利于进一步提高森林公安执法工作的效率。研究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共享机制,就是探索不同地区、不同层级森林公安之间如何低成本地实现情报信息共享、情报分析协作的机制与方法,是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保障的基础内容。
(一) 森林情报共享机制的理念
美国是一个联邦国家,拥有数量众多、各自独立且互不隶属的执法机构;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美国司法部针对911事件所暴露出来的情报工作漏洞,提出了情报共享机制与理念。2001年美国911事件发生后,美国司法部下属的司法项目办公室(office of justice programs )曾在2003年资助了一个名称为国家犯罪情报共享计划(National Criminal Intelligence Share Plan )的项目;该项目旨在保进全美国范围内的执法机构在犯罪情报共享与情报导向警务方面的合作。
探索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共享机制时可以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森林公安情报信息情报共享理念可以是具备下列八个方面特征的体系:
1. 一个规范的情报共享计划;
2. 一个促进情报导向警务的工作机制;
3. 为执法机构管理者提供一个建立、完善情报工作机制的蓝图;
在传统警务工作中,情报收集与情报分析研判紧紧结合在一起,被视为一个不可分离环节;警员的情报收集能力通常被视为警员对辖区情况、业务状况的熟悉程度,而警员的情报分析能力则被视为警员个人警务能力的天赋。因而长期以来,尽管警员在警务工作中从事收集情报、分析情报,但警务工作中却没有形成关于情报收集与分析研判方面成熟的规范。只有在进入信息时代后,一方面由于计算机与互联网在警务工作中的应用,犯罪情报收集与犯罪情报分析逐渐从时空上分离为两个独立的环节;另一方面由于犯罪事件的增多、尤其是跨地区的连续犯罪与有组织犯罪的猖獗,不同地区的警务机构间产生了在情报共享与情报分析方面的协作需求。1
4. 制定一套情报工作流程与规章制度;
5. 一个尊重与保障民众隐私与权利的计划;
6. 提供安全、可靠的情报共享机制;
7. 建立一个全国范围内的情报培训体系;
8. 一个可以及时拓展并创新的情报共享计划;
9. 一套兼容现行的程序软件系统、但又允许技术上不断升级的系统。
(二) 情报共享机制的内容
根据情报共享机制的理念,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共享机制是为了促使全国范围内不同地区、不同层级森林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实现情报共享以提高森林公安执法工作效率,同时促进森林公安机关情报导向警务的水平,最终实现有效地保护森林与野生动物资源、高效维护我国生态安全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为实现情报的功能需要建立一套基本的情报存贮与整理的工作标准;
2. 建立一个涵括不同地区、不同层级森林公安机构的情报共享机构如森林公安情报委员会,由其制定或完善情报共享的操作程序;
3. 情报共享工作中应当建立一套保障民众个人隐私、个人自由的规则;
4. 建立一套贯穿情报工作全部流程、包括各个情报工作环节的基本操作规范,如情报工作的计划与指南、情报收集规范、情报整理规范、情报分析与提供的规范、情报反馈的规范等;
5. 为了制止或侦查犯罪而不断增强情报信息的采集,各级、各地的森林公安机构都要提高情报信息采集能力,尽可能全面地采集各类情报信息;
6. 建立一套情报工作培训体系,以各种方式的培训工作来提高各级各地森林公安民警的情报意识、帮助他们熟练掌握情报工作技能与情报领域的前沿成果;
7. 建立一套能够为各地、各级森林公安机构接受的、用以评估他们情报共享方面的业绩的评估体系。
(三)关于构建情报共享机制具体作法的几点思考
构建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共享机制不只是一个纯粹的理论课题,更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森林公安建设项目;关于构建情报共享机制具体作法的几点思考如下:
1. 充分利用国家林业局与林业系统的标准体系。在森林执法工作中,非法采伐木材、非法运输木材、非法加工木材、非法狩猎等犯罪行为,首先是违反现行森林法规的违法行为;多年来,国家林业局与林业部门已经制定与积淀了一整套规范的标准体系,如对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等所涉及到的采伐方式的认定与林木植物种类鉴定标准,对运输与加工过程中木材合法性的鉴别标准等。森林公安工作中,建立与完善情报存贮与整理的工作标准是构建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共享机制的前提;重视与充分国家林业局与林业系统工作中的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2. 充分利用林业系统在工作中积累的资料与数据。发现与查处森林领域的违法犯罪事件是森林公安执法工作的日常内容;利用犯罪情报分析技术来发现森林犯罪、提高森林执法工作效率,是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的目标之一。森林公安情报工作中情报收集的内容,除了接警记录、报警登记、审查嫌疑人登记、破案登记等警务工作中所积累的资料外,林业系统在工作中积累的资料如林区地形图、林区交通图、林木分布图、木材采伐许可证存根、木材检查站登记记录、木材运输审批记录等,也是森林公安情报采集的重要的内容。
3. 重视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据库程序软件等科技新成果。传统的情报工作主要依赖情报工作人员的手工操作,成本高而效率低下。在信息时代,尤其是随着计算机互联网与数据库在警务工作中的应用,情报导向警务理念在警务工作中的普及与应用,情报工作才在警务工作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构建森林公安情报共享机制,离不开计算机网络与网络数据技术;开发符合森林公安机关工作特点的警务信息平台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在森林公安工作中应用森林公安警务信息平台是至关重要的。基于我国森林公安机构的职能特点与森林犯罪情报研判的工作环节,森林公安机关在犯罪情报研判方面内部分工中,高级别的森林公安机关(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省级森林公安局)主要职责集中在系统开发与维护、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教育培训、相关犯罪情报分析操作规范的编订、涉及到全国性问题的调查研究等宏观方面,低级别的森林公安机构(县市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派出所)由于其贴近森林公安实践,因而其职责主要集中在犯罪情报信息的采集、检索与查询、情报研判方面。
4. 加强与地方公安、海关等部门在情报共享方面的协作。地方公安机关在控制社会面与人口管理方面拥有大量的、为森林公安执法工作所必需的情报资料,
海关部门在掌握了木材、野生动物进出口,非法走私野生动物与珍稀植物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构建森林公安情报共享机制方面,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海关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定期联络工作机制以交换情报。
第三节情报信息的研判报送机制研究
传统情报学理论认为,情报工作的流程通常由情报采集、情报整理与存贮、情报分析研判、情报传递、情报检索与提供、情报系统的开发与维护等环节构成;情报采集是情报工作流程的开端,而情报检索与情报提供是情报工作的目的,情报检索与情报提供一起组成了情报利用。从某种意义上看,情报就是为某特定主体在解决问题时对其解决问题有决策价值或参考价值的信息;情报利用就是指情报用户为解决某特定问题而检索查询情报或获得情报分析机构所提供的情报分析结论。情报工作只有在实践中能够提高生产力或工作效率,才能够体现其价值;因此,研究情报信息的研判报送机制也是森林公安情报信息保障机制的重要内容。
情报分析研判任务的提出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其进行不同的分类,如以情报分析的价值依据分为战略情报分析与战术情报分析,以情报分析的对象分为森林犯罪案件分析、森林犯罪人分析、森林犯罪控制方法分析等。开展情报分析,是情报分析机构、情报分析人员的工作职责。在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中,情报分析任务的提出主要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随时提起的。犯罪情报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每天都要浏览与阅读大量的森林犯罪情报信息,如群众举报与报警记录、林业检查站等林业行政执法部门的办案记录、护林员的报告、以及森林公安机关的破案记录、森林犯罪案件发破案的相关统计数据等。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在浏览森林犯罪情报信息过程中,会运用其专业技能对这些情报信息进行比较与分析,以发现其中的森林犯罪行为模式(forestcrime pattern )与森林犯罪趋势(forest crime trend ),并主动分析研判预防与查处森林犯罪的对策。
第二种方式,是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定期检索与分析林业部门在工作中积累的资料档案,如本地区木材采伐限额的使用情况(也即木材采伐许可证的数量)、注入本地市场的合法木材数量、本地区木材加工企业的加工生产能力情况与实际加工数量、本地木材市场的木材流通数量等相关情报,运用统计学与数学方法进
行分析与综合,以发现可能隐藏的森林犯罪案件;同时还可以与本地区历史上的相关资料进行比较,并运用标准偏差分析法(standard &deviation )进行分析,同时结合本地区的森林资源被破坏情况,以找出可能隐藏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第三种方式,是犯罪情报分析机构或人员接受基层森林公安实务部门的委托,就基层森林公安机关遭遇到的疑难案件、大要案件提供犯罪情报分析服务。例如,在当前森林公安实践中森林犯罪团伙甚至有组织犯罪日益突出,跨地区、甚至跨境犯罪屡屡发生;这些都给基层森林公安实务部门带来挑战,基层森林公安机关为此可以向犯罪情报分析机构或人员提出委托。犯罪情报分析机构或人员在接到帮助后,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与情报优势,提供情报分析服务。
另外,犯罪情报分析机构或人员还可以接受森林公安决策层提出的要求开展犯罪情报分析,就森林公安工作中突出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进行战略性情报分析与研判,为森林公安高层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森林公安情报信息研判报送机制可以采用列举的方式对情报分析研判任务的提出方式与分析类别进行规定。
情报分析与研判
犯罪情报分析机构、人员在情报分析与研判环节中,首先要就任务本身进行分析,明确分析与研判的目的。其次,要广泛收集相关情报资料,包括犯罪情报分析机构自身在工作中积累与收集的情报资料,也包括向有关林业部门查询与调阅的情报资料,有些报刊媒体、图书馆甚至国家有关部门统计年鉴如果对犯罪情报分析任务有帮助,也可以成为分析与研判的情报素材。如果犯罪情报分析机构认为必要,还可以要求有关森林公安部门帮助收集或提供相关情报信息。只有掌握了必要而准确的情报资料,犯罪情报分析机构或人员才能够提供科学而准确的情报分析研判结论。
运用科学的犯罪情报分析方法开展情报分析与研判。在西方犯罪情报分析实践中,犯罪情报分析方法是一个体系,包括犯罪模式分析、犯罪空间情报分析、犯罪团伙成员关系分析、通信话单分析、金融资金流向分析、犯罪人心理分析等多种方法。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方法体系,可以参考西方的犯罪情报分析理论成果,并结合森林公安工作实际情报进行科学总结,如非法采伐木材案件分析方法、非法加工木材案件分析方法、非法运输与买卖木材案件分析方法、走私
野生动物案件分析方法、非法狩猎案件分析方法等。
(三)情报结论提供
情报分析研判的结论只有及时、有效地提供(传递)给情报用户(需要该情报来解决森林犯罪问题的机构),才能够发挥情报工作的功能;否则,整个情报工作就是没有意义的。
犯罪情报分析机构所提供的情报,必须是科学而严谨的。因而,犯罪情报分析机构需要建立一套内部管理制度如内部审核程序,以保障报送的情报之合法性。
犯罪情报分析机构所提供的情报,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通常情况下,战略性情报分析的结论应当是书面的,不但要有结论,也要有分析的方法与分析过程;战术性情报由于其时效性强,因而也可以是口头的。
在情报报送渠道方面,对于涉秘的情报报送,应当遵循有关保密规定,作到安全、快速、准确,防止出现泄密。对于情报收集与情报分析研判环节,对于敏感的信息,也应当作好保密防范工作。
浅析" 打击犯罪新机制"
姜南
摘要:侦查工作机制是由一系列与侦查方法相适应的侦查制度所构成的体系; 侦查工作机制能够促进或制约侦查方法功效的发挥。在信息时代,信息技术与侦查工作相结合,产生了网上追逃、网上作战等新型侦查方法;传统的侦查工作机制制约了网上作战等新方法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打击犯罪新机制”是一种与网上作战相配套的新型侦查工作机制。
关键词:打击犯罪新机制;信息时代;侦查工作机制
侦查工作机制,就是指在现行法律制度的框架下,实现侦查资源地有效配置和侦查人员的合理组织,以尽可能少的侦查资源消耗来实现侦查最优化。侦查方法与侦查工作机制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犯罪的规律与特点产生变化,将催生出新的侦查方法;侦查方法决定侦查工作机制——有什么样的侦查方法,就要求有与之相对应的侦查工作机制,侦查工作机制具有促进或制约侦查方法发挥功效的影响——一种革命性的侦查方法出现了,侦查工作机制也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以适应侦查方法;相反,滞后的侦查工作机制必将制约侦查方法,进而给侦查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近年来,“情报主导侦查”的理念已经为侦查实务界与侦查学理论界所接受,网上追逃、网上侦查、网上作战也已经在侦查实务中广为应用。侦查机关利用网络来开展侦查、追逃、作战,往往涉及到不同地区、不同警种间的配合与协作,而且对时间、情报信息等要求非常高;但是在侦查实践中,由于传统侦查工作机制滞后于信息时代的侦查实践,侦查实践迫切需要一种与侦查信息化相适应的“打击犯罪新机制”。公安部刑侦局近年来大力推行侦查工作信息化;并为“打击犯罪新机制”作出了不懈的探索与实践。
本文拟对公安部刑侦局正在推行的“打击犯罪新机制”进行整理与分析,并结
合侦查工作机制所应当具备的特征,就进一步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打击犯罪新机制”概述
“打击犯罪新机制”是公安机关正在摸索与实践的新型侦查工作机制,与网上作战相适应的侦查工作机制。“打击犯罪新机制”又称“全国公安机关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对于推行网上作战等新型侦查方法、促进全国范围内的侦查协作与提升侦查工作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打击犯罪新机制”的背景
1. 犯罪出现了新的规律与特点。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和市场
经济的不断发展,人、财、物的流动频率与流动量都较先前有了大量增长,犯罪在数量上保持居高不下的同时,在质量上也有了许多新的变化,给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是刑事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其中侵财案件突出。全国犯罪案件总量在2003年为439万起,盗窃案件294万起;2005年464万起;2006年465万起,其中“两抢一盗”犯罪364.6万起;2007年474万起,其中“两抢一盗”犯罪与2006年持平。由于刑事犯罪案件数量众多,平均每起案件所享有的侦查资源较少,传统侦查工作机制呈现出与新形势不适应的地方。
二是跨区域犯罪增多,其中侵财犯罪大多系跨区域流窜作案。跨区域犯罪案件的办案成本高,加之传统侦查工作机制中在破案考核方面存在不科学之处,导致基层公安机关侦破外地案件积极性不高。另外,传统侦查工作机制下产生的立案不实问题突出,在侦查实践中出现即使有些犯罪嫌疑人在一个地方被抓获了,但破获的大量案件认定不了,直接影响跨区域侦查办案工作。
2. 侦查工作形成了新的方法。自从公安机关建设“金盾工程”以来,电脑、网络数据库、警用信息平台等先后在公安工作中投入应用与普及;公安机关侦查部门也利用公安金盾网及有关网络数据库并进而摸索出了网上追逃、网上并案、网上作战等一系列网上作战新技法,这些都对传统的侦查工作机制产生了重大冲击。我们可以网上追逃为例来评估这种影响。
追逃工作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对在逃人员身份信息的采集与发布,其次是对在逃人员流入地的住址信息的调查与采集,第三是对抓捕逃犯职责的安排分配,第四是对抓捕逃犯行为的奖励与惩罚等激励机制。
在传统侦查模式里,案犯潜逃后,追逃工作的所有环节通常是由发案地侦查机关承担;传统的追逃模式的最大优点就是责任明确,“谁侦查、谁追逃”,但是,由于发案地侦查机关难以对在逃人员潜逃后的流入地信息进行及时收集,从而传统追逃模式的缺点就是成本高、难度大,从而导致传统追逃模式的效果不理想。
在信息时代,网上追逃新模式与传统追逃模式的最大不同,就是将追逃工作的四个环节进行了合理分配,即充分利用Internet 网络数据库与电子通信技术成果建立了在逃人员网络数据库,并将采集与上网发布在逃人员身份信息的职责配置给发案地侦查机关,将及时抓捕逃犯、及时向发案地侦查机关通报的职责配置给逃犯流入地的警方,另外再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来保障网上追逃工作的良性运行。
当电脑、公安金盾网在公安工作中应用与普及后,公安部在1999年9月开展了第一次“网上追逃”专项行动,到当年11月时就抓获了23万名在逃人员;到2005年时,全国公安机关已经作到了日均抓获网上逃犯650人。
网上并案、网上监控与网上研判等,都对传统的侦查工作机制造成了冲击。
3. 传统的侦查工作机制滞后于侦查实践,制约了新型侦查方法在实践中的
功效。传统侦查工作机制的主要特征是,案件侦查的工作主要有指定的侦查人员或专案组负责完成,大多数犯罪案件在立案后,侦查取证、案情分析、抓捕犯罪嫌疑人、办理案件直至侦查终结过程的几乎所有工作,都是由专案组或指定的侦查人员自己实施或执行的;虽然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也有侦查协作,如发协查通报、追缉堵截等,但这些都是在该案件侦查的总工作量中仅占很小的一部分。传统侦查工作机制的优点就是各项工作责任明确、激励机制简单而有效,强调承办案件侦查工作的侦查员与专案组的作用;但其缺点也在于此——其弱化了对侦查协作者的责任配置与激励机制。
传统的侦查工作机制与信息时代的侦查工作实践不相适应。由于当前社会背景下,犯罪案件总量居高不下、犯罪人跨区犯罪作案、且快速流动,侦查机关案件侦查工作中需要大量的、及时的情报信息,实现对作案人的“以快制快”、并通过高效率的侦查工作来遏制犯罪案件大幅攀升的势头。但是,仅靠承办案件侦查工作的数量有限的侦查人员或专案组亲自实施情报信息采集、情报研判等全部工作,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传统侦查工作机制下的大量工作是由承担案件侦破职责的侦查人员或专案组承担;因而使得案件侦破的快速与高效率难以实现。
随着情报主导侦查的理念被侦查人员所接受、以及侦查工作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公安工作实践,侦查工作越来越依赖于大量的各种各样的情报信息、尤其是存贮在计算机网络数据库中的信息,如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案件信息等静态信息,刑嫌人员的活动去向、交通工具使用记录、通信工具使用记录、银行卡等金融工具使用记录等动态信息,案发地附近的旅馆住宿登记信息、重点场所与地区的实时监控视频信息等实时信息;而且有些信息还要求在案件发生前的及时采集。大量情报信息的采集工作仅依靠侦查人员在案件发生后去收集,显然是不能够满足案件侦查工作需要的;这也是传统侦查工作机制滞后于当前侦查实践的一个方面。在当前公安工作实践中,不同地区、不同警种的公安警务部门将其日常工作中所发现的情报、形成的工作台帐数据等都按照统一标准录入网络数据库,并按照相关警务操作规范及时对各地侦查机关的请求(或协作请求)作出响应;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中能够通过警务信息平台获取大量的及时而准确的情报信
息,并根据案件侦查需要及时向不同地区侦查机关、其他公安警务部门发出请求(或协作请求),从而能够侦破各类案件,并提高案件侦查的效率。
另外,信息时代的案件侦查组织形态与传统侦查工作机制下的侦查组织也出现了变化。传统侦查工作机制下,通常是在案件发生后成立专案组或指定几名侦查人员负责案件侦破与办理职责。但是,在信息时代下,尤其是情报信息采集存贮计算机网络化、网上追逃、网上并案、网上研判等侦查新战法应用到侦查工作当中,案件的侦查取证、犯罪情报研判、逃犯抓捕等呈现分工更细密化,侦查实践呼唤侦查工作进行更专业化的分工,例如西方国家已经实现了情报研判(即犯罪情报分析)专业化与职业化。
信息时代的侦查工作新战法都对传统的侦查工作机制提出了挑战。侦查实践中出现的基层公安机关对破获外地案件的积极性不强、不如实立案等等问题,与传统侦查工作机制中的激励机制不适应侦查工作实践需要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传统的侦查工作机制已经严重滞后于侦查实践,甚至成为制约网上作战等侦查新方法发挥作用的障碍。信息时代的侦查实践呼唤新型侦查工作机制。
(二)“打击犯罪新机制”的形成经过
1.“网上追逃”实践推动了网上作战等新型侦查方法的发展。公安部在1999年9月开展了第一次网上追逃行动并取得了辉煌的战果,“科技强警”的理念成了公安队伍的共识。“网上追逃”显示出网上侦查的威力,描绘出了全国侦查协作的壮丽宏图;同时,也让公安机关决策部门开始对传统侦查工作机制中的激励机制所存在的缺陷产生了反思。自1999年后,公安信息建设工作取得了更好地发展;到2006年时,全国公安信息应用的种类有上百个,全国人口、出入境人员、机动车驾驶人、违法犯罪人员、在逃人员、被盗车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已在部、省两级建成,面向全警提供了跨地区、跨警种的信息共享。全国已有十多个省市的公安机关开始利用信息系统规范执法办案工作,基本涵盖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刑侦案件执法流程和各个执法环节。“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考
核”、“信息导侦”等已在各地公安机关得到广泛应用。
2.“打击犯罪新机制”从理念走向实践。随着网上追逃、网上并案等网上侦查实践的发展,传统的侦查工作机制已经成为制约网上侦查这种新型方法的重要障碍;建立适应网上侦查需要的新型侦查工作机制已经成为侦查工作中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2007年12月,公安部在安徽合肥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深化刑侦改革
座谈会议,张新枫副部长提出了“建设全国信息共享、整体联动、高效率、低成本的打击犯罪新模式,从整体上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从根本上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整体水平”的要求,并明确指出:“如果说十年前刑侦改革的重点是建立了新的刑侦体制,那么今天我们深化刑侦改革的突破口是创建“打击犯罪新机制”。
2008年7月2日的“杭州会议”上,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同志代表部党委提出,打击犯罪新机制要一抓三年,成为像“网上追逃”一样好用的日常工作机制。2008年,公安部还专门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实行“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的通知》(公刑[2008]1181号)和《全国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工作暂行规定》,有力地推动了“打击犯罪新机制”的试运行。
(三)打击犯罪新机制的实践情况。
2008年9月28日,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实行“打击犯罪新机制”。为了减少“打击犯罪新机制”对整个公安工作的影响,公安部采取了“三先三后”、稳步推进的策略。现阶段,“打击犯罪新机制”主要以“多发性侵财案件”为对象,推动新型侦查机制的运行;“打击犯罪新机制”在办案阶段上,主要开展了“网络取证”的简单网上办案工作,即“已破案件的核查取证”、“调取犯罪嫌疑人户籍、前科证明”。到目前为止,“打击犯罪新机制”在侦查实践中运行了七个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1. 公安机关利用公安金盾网搭建了全国刑侦大协作的信息平台,为全国范围内的刑侦部门开展高效率的协作提供了硬件保证。公安部主导开发了“百城联网”、“盗抢机动车辆”、“违法犯罪人员”等一系列存贮全国范围内情报信息资料的网络数据库;各省公安机关也建成了一批有特色的情报信息网络数据库;各地市级公安机关也建立了各自的网上警务信息平台。这些网络数据库与警务信息平台的建成,以及相关网络数据库的维护与更新制度、情报信息采集与录入制度,为开展网上侦查提供了硬件保证。
2. 公安部建立了四级联络员制度,为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侦查协作提供了软件保障。为了加强全国范围内的侦查大协作,公安机关的侦查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需要其他地区协助的事项,可以通过该单位的联络员在网上提出请求;协作地的公安机关联络员在接到请求后,必须及时提供协作。部、省、地市、县区刑侦部门各自有明确的任务和职责。四级联络员制度,为开展网上侦查提供了软件保障。
3. 公安部刑侦局建立了“打击犯罪新机制”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制度,推动并保证了“打击犯罪机关报机制”的运行。公安部刑侦局每月发布一期《“打击犯罪新机制”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对各省所的情报信息采集情况、侦查协作情况进行通报,有力地促进了网上侦查新方法在侦查实践中的应用。
4.“打击犯罪新机制”试运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情报信息采集的质量不高、个别地方的公安机关联络员表现不太理想等。“打击犯罪新机制”是与网上侦查等新型侦查方法相适应的一种侦查工作新机制,难免在推行初期遇到一些不适应的情况;但它必将给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带来革命性的变化,提高侦查破案工作的效率,转换侦查人员的侦查理念与办案思维。
打击犯罪新机制
公安部打击犯罪新机制显优势7月破案5000余起..........................1
论“打击犯罪新机制”..................................................2
莆田市公安局对推进打击犯罪新机制和年底刑侦工作提出要求................3
贵州公安构建打击犯罪新机制刑事案件侦破将实行责任倒查.................4
杜航伟:建设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低成本打击犯罪.........................5
公安部开展治安整治行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7
多发性侵财案件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成效显著将在全国推广..................8
公安部:加快"大情报系统"建设提升打击犯罪能力..........................9
“空降兵”震慑“双抢”犯罪...........................................10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治安侦查工作机制..............................13
北京首次启动便衣打击犯罪机制保障中非论坛.............................17
森林公安情报信息保障机制规范建设的研究...............................18
浅析"打击犯罪新机制".................................................29
公安部打击犯罪新机制显优势7月破案5000余起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05/06/content_11323645.htm
2009年05月06日15:36:53来源:人民公安报
近日,山东省博兴县公安局联络员通过网上点对点办案,成功破获涉及江苏、天津、河北、山东等地39起盗窃汽车、盗窃车内财物案;吉林通化通过查破一起系列空车配货诈骗案,经网上点对点办案,成功破获涉及辽宁、黑龙江、内蒙古、江苏、河北、山东等省市27起案件,案值达600多万元;北京丰台通过查获一伙假冒知名商家以免费置换高端手机为名的诈骗团伙,经网上点对点办案,成功核实到湖北、山东、内蒙古等20个省区190多个地方288起案件……
这是自去年9月28日公安部部署实施“打击犯罪新机制”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在侦查办案过程中依托信息化手段,“你帮我、我帮你”,所取得的诸多成效的缩影。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孟建柱部长关于“既要破大案,又要管小案”的指示精神,针对多发性侵财案件发案多破案少、跨区域系列流窜作案突出、办案成本高效率低、人民群众不满意等问题,公安部刑侦局近年来通过深入基层调研、跟班作业、试点运行等举措,于2008年9月28日在全国公安机关启用“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正式全面实施“打击犯罪新机制”。
“打击犯罪新机制”跨区域办案协作工作有三个特点:第一,强有力的硬件支撑。遍布我国城乡的公安信息网络、金盾工程是打击犯罪新机制的技术支持。有了公安信息网,网上办案、网上串并、网上侦查、网上作战就有了基础平台。第二,精密的软件保证。公安部刑侦局和全国省、地市、县区建立四级联络员制度,全国有8710名联络员,联络员之间点对点直接联系,高速便捷,职责明确,效率很高,改变了过去协作不力的状况。第三,循序渐进的发展路径。现阶段,新机制推进的基本思路是“三先三后”,即先易后难、先局部后全局、先机制后体制。切入点是从解决人民群众最不满意、发案量大面广、破案水平低的多发性侵财案件等“小案件”入手,从解决基层民警最头痛的跨省、跨地区核实案件、调取证据入手,用“网上办案”替代办案民警出门办案,节约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下一步机制成熟了,再从“网上办案”拓展到“网上侦查”。
“打击犯罪新机制”运行七个月以来,高效率低成本办理案件的成效已逐渐凸显。各地公安机关足不出户破获跨区域案件5298起。内蒙古呼和浩特玉泉区公安局与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公安局通过网上核查一名抢劫犯罪嫌疑人身份,成功破获一起2006年8月发生在辽宁的持刀杀人案件。浙江嘉兴市南湖区公安分局与福建晋江市公安局通过网上核查一起抢劫案件,成功查破一起2007年在晋江发生的持榔头抢劫杀人案件。
论“打击犯罪新机制”
2009年05月06日08:25:41来源:人民公安报
人民公安报评论员
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部党委为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的重要举措。落实好“三项建设”,时间紧迫,任务重大。建设全国信息共享、整体联动、高效率、低成本的打击犯罪新模式,从整体上形成打击犯罪合力,从根本上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整体水平,是落实“三项建设”任务的创新之举和有效抓手,必须紧抓不放,强力推进。
“打击犯罪新机制”是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信息化是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走科技强侦、信息导侦之路,创建了网上追逃、指纹协查、DNA 查询、网上串并等一系列打击犯罪工作机制,逐步改变了传统的侦查模式,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信息化水平和实战能力不断增强。但与当前刑事犯罪的高发性、流动性、复杂性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打击犯罪的资源共享程度低,社会管控能力较弱,打击流窜犯罪水平低,大量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破不了,人民群众不满意。当前,全国公安机关要借助全面实施“金盾工程”二期建设的契机,大力整合各地区、各警种、各部门的信息资源,以建设“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为抓手,加快建设,加强应用,探索建设“打击犯罪新机制”,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实战能力。
“打击犯罪新机制”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当前,公安执法环境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时代的进步、形势的要求、群众的呼声。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执法者要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规范,加强执法监督,实现打击犯罪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创建打击犯罪新机制,利用“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对异地协作的立案、破案、调取证据、审查处理等各个环节的执法活动采取点对点联系、实时监督、科学考核、兑现奖惩的措施予以规范,可以有效解决很多地方侵财犯罪“发案不立、立案不侦、破案不查、查了不处理”等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把在执法理念、执法程序、执法方式、执法监督等方面的规范化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刑事执法活动中,着力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打击犯罪新机制”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具体体现。公安机关的职责要求“既要破大案,也要管小案”。小案牵大案,小案连民心,量大面广的多发性侵财案件是社会治安的晴雨表,件件连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起起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只有通过创建打击犯罪新机制,利用信息化的手段,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并案侦查,合成作战,形成打击犯罪的整体合力,破解小案无力管的难题,化解打击流窜犯罪难的瓶颈,破获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小案,挽回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才能实现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目标。
论“打击犯罪新机制”(2)
发布时间:2009年5月22日阅读次数:400新闻来源:中国警察网
“打击犯罪新机制”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工程,囊括公安机关整个打击防范和控制犯罪工作,涉及各地区各警种,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相当长时间的探索和建设。“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是公安部推进“打击犯罪新机制”建设的一个切入点和突破口,各级公安机关要全力以赴地推进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总结探索,早日建成“打击犯罪新机制”。
首先,要找准角色定位,干好各自工作。要打造一支以领导同志为核心、联络员为桥梁、刑侦队长负责制的团队,确立一个以省公安厅、市公安局为监督,基层县区公安机关点对点联络的扁平化协作模式。全国各地刑侦部门每个单位、每个人首先要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切实负起应有的职责,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各级刑侦部门领导同志要在宏观方面把握大局,在政策财力等方面予以支持,抓好部署,抓好落实。基层各县区公安机关要在实战上下功夫,学会运用新机制来开展“网上办案”。刑警队长是新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要在推进措施上多想办法、多出招数。联络员是新机制直接责任人,要尽职尽责当好桥梁纽带,及时高质量地发布信息、办理回复。
其次,要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开拓创新。建设打击犯罪新机制,第一步是“网上办案”,第二步要发展到“网上侦查”、“网上控制犯罪”,不能只靠公安部推动,更需要各地在侦查破案、打击犯罪实战中,发挥广大指挥员和侦查员的聪明才智,不断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来推进和丰富完善。各地公安机关都要结合本地犯罪规律特点和自身公安工作特色,找准机制创新的突破口,大胆开拓,努力创新,加快“打击犯罪新机制”的建设步伐。
第三,要找准法律症结,破解法律难题。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客观上影响制约了打击犯罪的成效。在当前经济大发展、社会大开放、人财物大流动的时代背景下,刑事犯罪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流动性、团伙性、跨区域性作案十分突出,各地公安机关在实践新机制过程中,要认真研究打击犯罪方面存在的突出法律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积极协调当地检法机关给予解决,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机关上下齐努力,共同探索破解法律难题,为“打击犯罪新机制”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
第四,要抓住老大难问题,狠下决心解决。在推行“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过程中,通过核实外地案件,已经发现大量该立未立的案件。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地方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该勘查的现场未勘查,该审讯的没审讯,该提取的证据不提取,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各地公安机关要充分借助“打击犯罪新机制”建设,对所暴露出来的老大难问题,狠下决心加以解决。
莆田市公安局对推进打击犯罪新机制和年底刑侦工作提出要求
贵州公安构建打击犯罪新机制刑事案件侦破将实行责任倒查
杜航伟:建设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低成本打击犯罪2009年05月19日15:56来源:人民网-社会频道
杜航伟坦言,因为我们的精力有限,我们的警力也有限,顾了大案,“小案”有时候就顾不到,或者顾得不够。下一步我们就要下力气解决这些问题。这些年来确实一些“小案”破案率不高,人民群众不满意,或者欠老百姓的账比较多。所谓的“小案”,就是侵财性、多发性案件为代表的“小案”,破案率还很低,只有百分之二三十,现在有些地方达到了百分之四十,这是比较好的。当然这个问题在全世界都带有普遍性。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不能找客观原因,我们在主观上要积极努力,想办法。最近一段时间,孟建柱部长多次指示,强调公安机关既要破大案,也要管小案。就是要把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案件管起来,以前破案率低,工作效率低的问题和被动局面要扭转。
公安机关侦破小案难,主要有两点:一个是发案多;现在一年480多万起刑事案件,80%多属于这类案件。刚才我们介绍了,打黑除恶,侦破命案,在攻坚方面,我们比较有信心。当然,老百姓还是有不满意的地方。更多的现在是我们在对付小案方面,人力有限,全国现在十五万刑警承担380多万起的小案件,确实力不从心,不可能做到每一起小案发生以后我们都成立专案组,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去侦破。第二,这些小案涉及的地区太广。很多案件都是流窜作案、系列作案、团伙作案,犯罪成员多。我们在调查取证、抓捕人犯等等方面,难度不小。
公安部开展治安整治行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
2009年4月28日09:49赛迪网
建立健全“打击犯罪新机制”,高效率低成本地破获流窜、跨区域案件;挂牌整治一
批地域性职业犯罪突出的地方,派工作组进村进户,采取切实有力的帮扶、整改、检查等措施,直至改变面貌
全国公安机关将从5月至10月开展为期6个月的“社会治安整治行动”,为庆祝新中国
成立6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公安部27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公安部要求,这次行动要“打击、防范、治理”多管齐下,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第一,要突出“破大案、防大案”。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攻克人民群众关注的各类大要案件;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发生个人极端暴力事件;深入推进治理非法制贩爆炸物品和防范打击涉枪犯罪专项行动;加强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发生大额财物被抢、被盗案件。
第二,要突出“打团伙、打流窜、打系列”,打击整治地域性职业犯罪团伙,遏制“两抢一盗”犯罪。要建立健全“打击犯罪新机制”,高效率低成本地破获流窜、跨区域案件;挂牌整治一批地域性职业犯罪突出的地方,派工作组进村进户,采取切实有力的宣传、帮扶、整改、检查等措施,直至改变面貌。
第三,要打击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犯罪。要适时组织重点区域开展
专项行动,办一批大案,打掉一批团伙,坚决把电信诈骗多发高发的势头打下去;同时要积极会同相关社会管理部门,研究对策最大限度地遏制此类犯罪。
第四,大力强化管理防范和基础工作。强化治安管理,着力解决出租房屋等场所存
在的治安隐患,综合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治安混乱地区;加强对案件高发、防范薄弱、隐患突出部位和时段的治安巡逻;在城镇复杂部位推广建设电子监控、防盗报警等技术装置,提高控制和打击街头犯罪的科技含量。
第五,要突出“因地制宜”,严打整治本地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各地公安机关要深入
摸排本地区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按照“什么犯罪高发就打击防范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治安问题”的原则,因地制宜打击整治涉枪涉爆、黑恶势力、黄赌毒等区域性违法犯罪。
http://www.cctime.com/html/2009-4-28/[**************]7.htm
多发性侵财案件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成效显著将在全国推广
来自:公安部时间:2007-12-10http://app.mps.gov.cn:9080/cenweb/brjlCenweb/jsp/common/article.jsp?infoid=ABC[**************]02
记者从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深化刑侦改革座谈会上获悉,试行半年的北京、江苏等10个省市“多发性侵财案件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成效十分显著,经调试修正后明年将在全国推广,下一步将按“三先三后”的原则逐步建立全国性的打击犯罪新机制,以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整体水平。
十年刑侦改革过程中,公安部和各地不断探索建立网上追逃、指纹远程查询比对等一些工作机制,创新了一些好的技战法。但这些机制、战法都是侧重解决一个方面或者一些局部的问题,还不能有效解决整体水平提升的问题。在警力、经费不可能无限增多的情况下,根本办法就是有效整合公安机关的全部打击资源,建设全国信息共享、整体联动高效率、低成本的打击犯罪新模式,从整体上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公安部将在全国逐步建立统一的打击犯罪新机制。
据悉,从今年5月开始,公安部刑侦局部署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东、四川10个省市试行多发性侵财案件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该机制在10个省市的每个分县局设立办案协作联系人,由办案地和协作地的联系人通过公安部操作平台点对点直接联系,开展跨区域办案协作,一方发出请求,对方及时反馈,上级实时监督,科学考核,兑现奖惩。半年来,通过这个机制共破获盗窃、抢劫、抢夺等案件13万余起,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2000多名,上网协查的各类线索、信息逾百万条。该机制调试修正后将于明年在全国推广。在该机制有效实行的基础上,将按照先易后难、先局部后全局、先机制后体制的原则,推进建立全国性的打击犯罪新机制。建立过程中,先从简单的、容易解决的问题入手,从好破、好办的案件入手,从侵财案件到黑恶犯罪、绑架杀人等其它案件,从交换证据到协助抓人、冻结扣押赃款赃物,以便积累经验再解决疑难的、复杂的问题。先从局部地区入手,从刑侦部门入手,取得成功再拓展到其他部门推向全警。先从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入手,用科学的、先进的工作机制,推动各地在运行这些机制过程中逐步解决相应的机构、力量、指挥等体制问题。这套机制建成后,还可以推动解决各地公安机关多年来没有解决的立案不实、社会治安评估、打防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张玉光、王陵生)
公安部:加快" 大情报系统" 建设提升打击犯罪能力
中国网china.com.cn 时间:2009-02-24发表评论>>
中新网2月24日电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张新枫日前要求,全国公安机关一定要深刻认识信息化时代对公安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新机遇,以推进“金盾工程”二期建设,特别是“大情报系统”建设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切实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推进公安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2月23日,张新枫专程来到全国县级公安局长专题培训班,在为参加首期培训的学员做了题为《以信息化带动和促进公安现代化》的辅导报告时作以上表示。
张新枫指出,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大力实施“金盾工程”一期建设,公安信息网各类基础设施基本建成,信息化应用已覆盖主要公安业务,通过信息化的建设应用,公安机关在思想理念、执法办案、管理社会、服务群众、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国家正式批准“金盾工程”二期建设,公安信息化建设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二期建设既是一个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也是公安工作不断改革创新的过程,要以建设公安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为龙头,探索建立具有中国公安特色的“大情报系统”,并以此为突破口不断推动公安工作的改革创新。
张新枫强调,各地要大力加强以城乡派出所警务区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工作,在全国公安机关尽快培养出一大批像江西周俊军这样的信息化民警,进一步解决好信息化的活水源头问题。信息化是一场警务革命,各地要不等不靠,勇于变革,以信息化实战为引领,在指挥决策、情报信息、资源配置等体制机制方面进一步改革创新,实现新时期公安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张新枫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孟建柱部长提出的公安机关“既要破大案,又要管小案”的要求,用信息化手段破解“管小案”难题,积极创建全国信息共享、整体联动、高效率、低成本的“打击犯罪新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水平,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黄明健庄会宁车振宁)
“空降兵”震慑“双抢”犯罪2009-07-2217:29:32
开展创“平安、迎国庆”重点打击专项行动以来,中山市公安局东升分局刑侦大队便衣专业队作为一支组织严密,训练有素的专业打“双抢”队伍,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打击犯罪新机制,在打击街头“双抢”犯罪中具有快、准、狠的特点,如一支反应快速的“空降兵”,成为街面“双抢”犯罪分子的克星。近日,该专业仅用十五分钟便侦破了一起入户抢劫和故意伤害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缴获手机、金戒指等物品及作案工具水果刀一把,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7月9日凌晨0时35分许,东升分局110指挥室接女事主张某报案称,其于当日零时30分,从外面返回东升镇同乐二队一出租屋楼下时,发现有三名可疑男子蹲在附近,当其进入梯间时被当中一名男子冲入来用水果刀架着脖子,双手被用胶布捆绑,将其随身的物品手机、金戒指、现金等物品(价值约1700元人民币)全部抢走。
案发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侦查“双抢”案件预案,由副局长黄伟忠挂帅,迅速组织分局刑侦大队便衣专业队警力兵分三路对案件展开侦破工作。第一路队员开展现场勘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向受害人和知情人进一步详细了解案件的细节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时向分局指挥领导汇报详细情况;第二路队员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平台,查找犯罪嫌疑人的信息,从中掌握犯罪嫌疑人逃跑方向的情况;第三路队员负责与路面巡警接力,在全镇范围内主要路口、案发路段对具有涉案特征的人员进行设卡布控。
凌晨0时45分许,分局便衣队员毛剑很快在案发附近的鱼水情广场发现一名上身着黑色衣服、短头发的男子,与女事主反映的犯罪嫌疑人特征十分相似,于是立即向分局指挥领导报告情况并进行跟踪。当跟至望高酒店路口时,发现该名男子欲搭车逃离,便衣队员毛剑立即上前表明身份要求盘查,但该犯罪嫌疑男子趁便衣队员不注意时,从身上掏出水果刀捅向便衣队员右腹部,便衣队员强忍剧痛,坚持缠住该名男子不放,等待“救兵”。
当日0时48分,另一组便衣队员接分局指令后飞速赶赴现场,成功将该名犯罪嫌疑男子制服,当场从其身上缴获部分赃物和作案工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伙同另两名嫌疑犯(在逃)于7月9日凌晨0时窜到东升镇同乐二队一出租屋对女事主实施抢劫、故意伤害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分局专案组正全力追捕另两名犯罪嫌疑人。
东升公安分局便衣专业队成立于2005年12月,隶属于东升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共有21人(其中民警3人,治安员18人),是从分局各部门抽调精干警力组成的,主要任务是:严厉打击镇内街面“两抢一盗”以及街头诈骗犯罪,并负责上述案件的审讯、办结案;参与镇内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专案预伏打击;群体性事件秘密处置。
专业队成立以来,共破获刑事案件187宗,抓获犯罪嫌疑人271名;查处治安案件161起,抓获违法人员209名。较突出的案件有:
2007年1月25日,专业队便衣队员巡逻至东升坦背福建饺子馆门口路段时,发现有人被捅伤倒地。后便
衣队员根据群众反映的案犯特征及其逃跑路线展开追捕,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康树强等人抓获,快速侦破了01.25故意伤害致死案。
2008年9月,根据辖区内摩托车被盗案件频发的情况,专业队通过前期信息收集,获悉该盗窃团伙在东升镇太平村出现,于是进行伏击守候,并于9月17日在太平村成功将涉嫌盗窃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霍金凌、霍金流抓获。通过审讯扩红,成功侦破系列盗窃摩托车案4宗。
2008年8月份以来,辖区内银行换卡盗窃案频发,专业队根据案发情况展开跟踪布控,于2008年12月25日成功将涉嫌换卡盗窃的犯罪嫌疑人人黄海辉、钟小娟抓获。2009年1月11日,又成功将另一犯罪嫌疑人朱兴华抓获。经审查比对,成功破获发生在我镇的系列抢劫案24宗。
2009年5月,针对近期辖区内“双抢”案件突出的情况,专业队汇同辖区派出所进行蹲点预伏守候,于2009年5月20日成功将涉嫌抢劫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唐明、唐辉抓获。通过审讯扩线,破获辖区内系列抢劫案11宗。
在“创平安、迎国庆”重点打击行动中,东升分局便衣专业队充分发挥其“尖刀”作用,成为分局打击街面“双抢”犯罪一支主力军。(董木芳编辑:青砚)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治安侦查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09-10-12文章来源:宁远县公安局投稿部门:永州市公安局责任编辑:王
思鸽
1998年公安部根据新时期刑事犯罪活动的变化情况和执行修订后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的需要,将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管辖由刑侦部门相对统一集中管辖改为按刑案类别确定的分工管辖,其中治安部门管辖95种刑事案件,目前已增加到105种。各级治安部门在新在历史时期认真履行部分刑事侦查工作职能,通过不断实践和创新治安侦查工作机制,扩展治安侦查领域,侦破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有效地严厉打击了刑事犯罪活动,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客观地认识当前治安侦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新的历史时期,治安侦查工作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治安侦查工作中还存在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必须找准影响和制约治安侦查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刑事案件呈现日趋增多。近年来,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呈现出日趋增多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非法制造、销售、私藏枪支弹药案件突出。2009年5月12日,广东茂名市警方摧毁了一个专门制造、贩卖枪支、子弹的特大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缴获涉案枪支31支、子弹350发及制枪工具一批;二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品案件较为突出,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三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特别是生产、销售伪劣卷烟、名酒和食品,以及生产、销售假药案件呈高发态势。2009年8月16日,长沙市公安、烟草部门联手侦破的三湘销假卷烟网络案,涉案金额达六千万元;四是聚众赌博、网络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案件死灰复燃,屡禁不止;四是利用网络引诱组织、强迫卖淫,特别是嫖娼幼女案时有发生。贵州省习水县袁荣会等7人嫖宿幼女案,严重败坏社会风气。
(二)治安侦查基础工作薄弱。一是硬件设施不足。目前治安侦查部门普遍无刑事侦查专用车,基层电脑配备不足,未专门研究开发治安专用软件,甚至连基本的现场勘查包都没有配备;二是侦查警力不足。当前治安部门存在警力不足、年龄偏大、知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据调查,某县治安部门只有民警12人,既要担负“治安三大行业”的安全管理,又要担负全县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治安侦查等任务,还要应付非警务活动,警力显得严重不足,而且年龄偏大,少数公安机关一般把一些年龄偏大的民警安排到治安部门。据调查,某县治安民警19人,其中45岁以上的占46%;三是专业人才匮乏。目前大多数县(区)治安部门均无刑事技术员,很不适应新形势下治安侦查工作的需要;四是秘密力量量少质弱。治安信息员和
秘密力量建设存在量少质弱,重要阵地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为现实斗争服务难以发挥。
(三)情报导侦能力有待提高。现代公安工作的理念是警务工作跟着警情走。而目前治安部门情报信息利用率低,制约治安侦查工作效能的发挥。主要是情报信息导侦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尚未真正树立起情报主导、全警参与、信息共享的理念。情报导侦的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情报信息的快速传递、互通共享、查证反馈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完善。情报信息采集、分析、研判和运用的能力还不强、不普及,情报信息的研判“二次加工”能力尚不强,情报研判的精确性、有效性还不高。
(四)攻坚克难水平亟待提高。由于治安侦查部门力量薄弱,专业攻坚能力尚存欠缺,特别是县级公安治安部门普遍缺乏一支精通业务的专门侦查队伍。在侦破重大疑难大案要案中,在侦破抓手、条件不多的情况下,侦查思路尚不开阔,攻坚突破的能力还不强,特别是对利用现代通讯,网络技术销售劣伪产品、危险物品、网络赌博等案件还存在一些困难。在综合运用各类侦查手段和破案资源的能力尚不够强,尤其是有效运用技侦、网侦情报等侦查手段和破案资源、实施精确打击犯罪的能力有待加强。
(五)刑事执法方面还不够规范。不如实立案的情况依然比较普遍,有些单位内部提高立案标准或改变案件定情。“重破案、轻办案”的现象依然存在,调查取证随意性大,证据形式不能达到法律和诉讼要求,忽视无罪证据的收集,忽视主动取证工作。少数治安侦查员个体素质也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
(六)思想观念仍然比较守旧。由于长期以来治安部门主要以“三大管理”为主,形成惯性思维,大部分治安侦查民警固守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意识不强,缺乏工作主动性。少数治安侦查民警执法为民思想树得不牢固,表现在有的治安民警存在着“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思想”,认为侦查破案应以刑侦部门为主,案件破不破与自己无关,思想浮躁、马虎敷衍、责任心不强,对案件不分析、不钻研、不求甚解;有的个别治安民警在执法中语言粗鲁,态度生硬问题,重视大案的侦查而忽视小案的侦破,未真正落实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治安工作侦查机制
治安侦查部门要牢固树立“打击是公安主业,破案是硬道理”的理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支撑,坚持破案是硬道理,高效履行破案打击的工作职责,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刑事犯罪入手,切实把打击锋芒对准严重刑事犯罪,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作为衡量治安刑事侦查工作的根本标准,积极创建打击犯罪新机制,拓展办案工作领域,建立和完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治安侦查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一)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载体,积极构建打击犯罪新机制,有效提升发现、控制、打击犯罪的能力。要牢固树立“信息共享、整体联动、高效率、低成本”的理念,积极构建全警发现、控制、打击犯罪工作的机制,这是提升打击犯罪能力的必由之路,也是现代治安侦查工作的必然要求。一是要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搭建一个动态的“基础信息网”。这个基础信息网,就是要全面收集涉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犯罪高危人群,可疑布控人员的信息,以及收集各类涉案物品如雷管编号等基础信息,不断扩展和充实高危人员,可疑布控人员和涉案物品信息库,尤其要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全面采集实有人口、宾旅馆、网吧等基础信息,扩充治安基础工作信息库。要利用治安部门的优势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获取各类社会信息,包括邮政、金融、烟草、交通、国土、环保、城管等信息资源,不断扩展社会信息来源。二是要建立和完善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网上立案制度,切实解决立案不实问题。对发现现行案件已破但应录入而未录入的,要实行倒查评估和责任倒查,以实现刑事案件网上立案数与法制部门审核案件数、统计报表数据的一致性,积极推进治安侦查执法规范化建
设;三是依托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积极开展网上作战。要推动治安管辖的刑事案件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做到刑事案件接报警、立破案、现场勘查等信息录入率达到100%,形成新的破案增长点。要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紧紧围绕犯罪高危人群,建立动态的、整体的全警发现、控制、打击犯罪工作机制,既能够拓展“从人到案,从物到案”的侦查模式,提高打击犯罪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实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目的;同时也能够对公安信息化建设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提高全警信息工作意识,增强全警运用信息的技能,提升信息化服务实践的效能。
(二)创新治安侦查办案协作机制,拓展办案工作领域,做强做实治安侦查工作。创新办案协作机制是当前治安部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强力推进公安信息化、狠抓执法规范化、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三大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新时期公安机关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新期待,实现多破案,快破案,办好案的重大战略,是新时期实现资源共享、整体联动、高效率、低成本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重要手段。创新办案协作机制:一是创新与各警种联合办案协作机制。要与刑侦、经侦、人口管理与出入境、法制、监管等警种的配合与协作,充分利用其他警种信息资源,不断扩大案件线索来源,特别要加强与刑侦技侦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充分利用刑侦技术为治安侦查服务,以充分挖掘侦查破案,打击犯罪新的增长点。宁远县公安局治安与刑侦联手,利用失踪人口查询系统,侦破了以邱西超、邱送来为首的特大组织、强迫少女卖淫案件,抓获团伙成员12人,解救受害少女30余人,赢得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群众的高度赞扬。二是创新与相关单位办案协作机制。根据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的特点,加强与相关单位办案协作显得尤为重要,是扩展治安侦查工作领域的重要方面。要加强与工商、城管、教育、金融、社会保障与劳动、卫生、环保、烟草、文化、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互通信息制度、建立联络员制度、案件移送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建立切实有效的联合或互协执法机制,发挥打击违法犯罪的整体作战优势。宁远县公安局治安部门与烟草部门建立打假办案联动机制,先后侦破了3起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网络案件。2008年元月5日破获了以李某、蒋某为首的特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网络案件,案值达138万余元,捕判7人,摧毁网络销售窝点62个,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三)加强“三基”工程建设,实现治安侦查工作跨越式发展。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强有力的保障,增强整体作战能力。一是严格阵地控制。要牢固树立“控制在先”的意识,根据查破案件工作的需要对其中违法犯罪信息较多的情况复杂,与治安管理和治安侦查工作关系密切的阵地予以重点控制,随时掌握阵地的情况,及时发现、核实、处理违法犯罪情报和侦查线索,切实为严密防范、侦查破案服务;二是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各级治安部门要切实加大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耳目布建工作,要物建秘密力量加强阵地控制,物建高、尖、优的专案秘密力量,掌控大要案件的情况和线索,同时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广泛建立治安信息员队伍,广泛获取治安信息和案件线索。三是配备足够警力。要把治安侦查队伍当作基层基础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配齐配强治安侦查民警,充实治安侦查办案力量。四是加强装备建设。要逐步建立治安侦查技术室,制定治安侦查技术室标准,购置必要的技术设备,培养自己的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基础工作科技含量,为治安侦查破案和刑事诉讼提供线索和证据。五是加强警务保障。要想办法解决实际问题,保证治安侦查工作的正常运转。出差办案的差旅费要实报实销,使办案民警无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四)继续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积极构造和谐警民关系。要建立健全“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使“大走访”常态化、制度化。一方面要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及时返还赃款赃物,另一方面要对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进行走访,宣传国家法律法规,通报案件的危害性,消除怨恨,最大限度地争得群众对治安侦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一切为了群众,切实做到群众利益至高无上、群众利益高于一切,民事大
于天,把“民”字写大,把“民”事做细做实做好,不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要以保障民生为落脚点,逐步实现片面追求破大案向大小案同破转变,维护更多群众的利益,让治安侦查工作惠及更多的老百姓,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坚决杜绝伤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彻底消除一切不利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因素。要不断拓宽新时期联系群众的渠道,及时发现了解群众的合理诉求和愿望,及时发现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了解群众的疾苦,及时想方设法回应和帮助解决,最大限度的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提高群众对治安侦查工作的认同感和大力支持,扎实推进治安侦查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大力强化教育培训,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治安侦查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治安侦查队伍是精确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保证。一是不断提高理论素质。组织广大治安侦查民警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统领治安侦查工作,自觉地把打击刑事犯罪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关注、重视、保障民生的大局;二是加强作风养成教育。要教育广大治安侦查民警发扬吃苦耐劳、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坚定攻坚克难、敢打敢拼、敢打必胜的信心,树立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是加强岗位练兵。按照公安部提出的公安民警“三懂四会”要求,以及“会侦查、会取证、会缉捕、会审讯、会做卷、会电脑”的“六会”标准,立足岗位实际,结合实战要求,通过组织培训、案例分析、竞赛评比、互帮互学、以老带新、专家讲课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不定期对成功破获的案例、退侦、不捕不诉案件进行讲评。建立旁听评审制度,组织治安侦查员旁听庭审诉讼,增强证据意识,提高证据收集、固定的能力。抓好治安侦查大练兵的长效机制,苦练内功,培养治安侦查专业人才,不断提高治安侦查破案能力和刑事执法办案水来;四是落实激励奖惩机制。要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强综合考评,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把治安侦查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定案件、定人员、定奖惩、包破案的“三定一包”责任制,对大要案件可以试行公开招标制,充分调动治安侦查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凡是查获重要犯罪证据或赃物以及缉获重大犯罪嫌疑人的给予奖励,对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重要犯罪证据或赃物流失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北京首次启动便衣打击犯罪机制保障中非论坛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七日电(记者于立霄) 北京警方十七日首次启动刑警便衣打击现行犯罪机制,将组织一千二百余名便衣警力,实施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布控,保障即将召开的中非论坛高峰会顺利进行。
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暨第三届部长级会议将于十一月初在京举行,届时将有四十多个国家领导人及四千多名代表参加。据悉,为了维护峰会期间首都安全,北京警方专门成立“峰会”安全警卫总指挥部。
此次北京警方启动便衣打击现行犯罪机制为最高等级。北京一位高级警官称,便衣侦查队伍由原来的六百人增加到一千二百人,他们活跃于各车站、医院、社区等各种场所,以超常规的方式对重点区域快速处置突发事件。
记者从启动仪式现场了解到,这千名便衣侦查员大多具备缉拿技能,肩负发现取证、秘密控制、实施抓捕的任务。他们每十人组成战斗分队,每五人组成一个小组。男便衣队员岁数限制在四十岁以下,并有三年以上侦查经验,而女便衣队员以掩护为主,也要具备一定的缉拿和卧底功能。
北京警方表示,此次实施刑警打击机制是北京奥运前的一次大练兵,除了切实做好峰会会场、住地及路线安全的警卫工作,同时也是积极探索打击和防控街头犯罪的有效途径。
森林公安情报信息保障机制规范建设的研究
姜南
摘要:犯罪情报信息分析之所以胜出传统的案情分析,关键在于其规范化与标准化。构建森林公安情报信息保障机制,关健在于建立一套规范而标准的情报研判运作保障机制与信息共享机制、情报信息的研判报送机制,以保障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能够连续而不间断地良性运行。
关键词:森林公安,犯罪情报分析,保障机制
二十一世纪的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信息时代,信息技术对人们生活、工作及学习等各个方面已经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在警务领域,以互联网通信、计算机存储与检索、电子摄像、GPS 定位技术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已经被大规模地普及与应用在警务工作当中,执法机构的情报获取能力有了极大的提高;并要求执法机构不断地提高情报分析与处理能力。作为我国警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森林公安工作,始终以保护森林与野生动物等重要资源、维护我国生态安全、维护林区法律秩序为其职责;在信息时代,森林犯罪在保持总体数量居高不下的同时并出现了犯罪主体组织化、犯罪区域范围扩大化、犯罪手段职业化与智能化等特点。森林公安工作在不得不直面那些被信息技术所影响的森林犯罪所带来的挑战同时,也面临着情报导向警务、情报主导侦查、以及信息技术等所带来的机遇,一方面情报搜集与获取能力提高,另一方面执法工作中需要及时分析研判的情报数量增多;因而森林公安执法工作中对情报分析工作有着更高的需求,需要根据森林公安的实际情况,构建一套能够规范、协调全国范围内不同层级与不同地区间森林公安机构开展犯罪情报分析研判的保障机制。
森林公安情报信息保障机制的目的在于保障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能够连续而不间断地良性运行。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进行不同的分类;以情报信息工作流程中若干环节为依据,其包括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与贮存、分析研判、情报的提供,以及情报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维护;从保障工作的目的出发,可以分为人员培训、情报信息共享与情报信息的提供三个部分。
第一节森林公安情报信息体系运作保障制度研究
“情报导向型警务,客观地说,就是在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指导下的警务,因为犯罪情报分析人员能够提供他们专业知识研判出来的情报”,“拥有一支专业的、规范的警务情报分析员队伍是实现“情报主导警务”战略目标的关键。”因而,探索森林公安情报信息体系运作保障,首要的是研究森林公安情报分析人员的保障。
(一)犯罪情报分析工作对情报分析人员素质的要求
犯罪情报分析,就是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根据其所拥有的专业知识,通过浏览与阅读大量犯罪报告与犯罪情报信息,以发现与识别犯罪模式、发现与确定犯罪行为的趋势,并基于防范、控制与侦查犯罪之目的向有关警务部门或决策人员提供其研判结论的一项专门工作。因此,犯罪情报分析工作对于其从业人员的素质有着严格的要求。
国际刑事执法机构情报分析人员协会(IALEIA )在其编著的《犯罪情报分析工作规范》(Law Enforcement Analytic Sandard )对于从事犯罪情报分析职业的人员提出了包括学历、专业培训、继续教育、职业发展规划等七个方面的要求,要求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必须具有以下要求:
学历要求(education standard ):从事犯罪情报分析的人员应当具有四年制本科学历,或者拥有专科学历、但已经具备了在犯罪情报分析岗位五年以上实践经验。
专业培训要求(trainningstandard) :从事犯罪情报分析的人员应当接受必要的专业培训,以通晓犯罪情报工作流程、情报导向警务、逻辑推理等理论知识,掌握情报资料贮存与管理、犯罪信息的评判(评判犯罪情报信息的真伪与价值等)、犯罪模式分析、有组织犯罪或犯罪团伙成员间的关联性分析、话单分析、犯罪空间情报分析等犯罪情报分析技能,以及在犯罪情报分析工作当中寻找犯罪情报信息源、熟练使用计算机、良好的陈述或表达沟通的能力。
继续教育的要求(continuing education standard ):从事犯罪情报分析的人员为了掌握犯罪情报分析前沿理论与技能,需要通过继续教育(包括远程培训、短
期培训)来使自己与时俱进。
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standard ):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应当有一个适合自己的长远规划,包括确定自己在犯罪情报分析机构中的定位、以及自己如何为其所在的机构更好地效力。
证书要求(certification standard) :从事犯罪情报分析的人员应当拥有持业证书,如有关政府部门或犯罪情报分析协会颁发的证书,以证实该人具备从事犯罪情报分析工作岗位所必备的资格。
职业沟通与协作能力(professional liaison standard ):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沟通与协作能力,以在犯罪情报分析过程中随时从有关机构与个人处获得支持与必要的协作帮助。
职业道德与品性要求(analytic attribute standard) :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应当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与品性。
为了切实履行森林公安机关的职责,有效地保护好森林、野生动物等重要资源,更好维护我国生态安全,在挑选与培养森林公安情报专业人员的工作中,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参照国际刑事执法机构情报分析人员协会的相关标准;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需要精通情报导向警务理论与犯罪情报分析专业理论、熟练掌握森林公安情报工作技能、具有良好表达与沟通技巧的专业人员。
(二)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体系中的人员保障
信息时代的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的人员保障,不但要求从事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的人员具备良好的情报专业素养与职业道德操守、以实现情报工作每一个具体环节中的人员保障,而且需要各级、各地区的森林公安机关在开展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中每一个节点的人员保障。信息朝代的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与传统警务的主要区别点之一,就在于其标准化、专业化与规范化、网络化。在传统的森林公安工作中,森林公安机关内设的办公室、刑侦部门、治安部门都开展了信息采集与专题调研工作;但这些传统的信息采集与专题调研工作与信息时代的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相比具有较大的不足之处,这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信息采集与调研工作在不标准、不规范、不专业,以及信息共享性差等方面。
1. 标准化,是指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的整体流程将采用统一的标准,从情
报信息的采集内容、采集范围、采集程序、整理与存贮方法、分析与研判都坚持统一的方法与标准,以为全国范围内信息共享扫除障碍。
2. 专业化,是指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体系中的人员专业化与分析研判工作方法专业化,即由受过专门培训、精通森林公安情报工作理论、熟练掌握犯罪情报分析技能的专业人员,运用犯罪模式分析、犯罪空间情报分析等专业分析方法来进行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以为提高森林公安执法工作效率、更好地履行森林公安职责服务。
3. 规范化,首先是指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需要一套合理、科学、制度化的规范,这种规范体系既包括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也包括经过论证后在森林公安工作中投入使用的信息系统;其次是指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在这套制度化的规范下连续不断的运行,例如《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信息系统》在森林公安工作中应用后,森林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都需要遵循该系统预设的程序来执法。
4. 网络化,是指全国范围内不同地区的森林公安机关在情报共享、办案协作方面真正地实现“全国森林公安一盘棋”。
为了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的整体功能,需要全国范围内不同层级、不同地区的森林公安机关都设置犯罪情报分析岗位,将专业的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投放到这些岗位上;同时要通过培训与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所有森林公安民警的情报意识,以适应信息时代森林公安执法工作的需要。
第二节森林公安信息共享机制研究
警务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警务机构或警员对其管辖区域内的某种事件作出的反应;指导警务机构或警员在何时、何地作出何种反应的,就是情报。在传统森林公安工作当中,各个森林公安民警与森林执法机构都主要依靠自己去收集情报、自己去分析情报(具体案情或辖区社情),这一方面导致了由同一警员或森林公安机构主导整个情报工作流程过程的现象1,另一方面也导致各个森林公安机构在情报收集与利用方面的自成独立而封闭的体系。这种处于分裂状态的情报工作格局阻碍了不同地区间森林公安机构的情报共享,因而不利于进一步提高森林公安执法工作的效率。研究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共享机制,就是探索不同地区、不同层级森林公安之间如何低成本地实现情报信息共享、情报分析协作的机制与方法,是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保障的基础内容。
(一) 森林情报共享机制的理念
美国是一个联邦国家,拥有数量众多、各自独立且互不隶属的执法机构;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美国司法部针对911事件所暴露出来的情报工作漏洞,提出了情报共享机制与理念。2001年美国911事件发生后,美国司法部下属的司法项目办公室(office of justice programs )曾在2003年资助了一个名称为国家犯罪情报共享计划(National Criminal Intelligence Share Plan )的项目;该项目旨在保进全美国范围内的执法机构在犯罪情报共享与情报导向警务方面的合作。
探索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共享机制时可以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森林公安情报信息情报共享理念可以是具备下列八个方面特征的体系:
1. 一个规范的情报共享计划;
2. 一个促进情报导向警务的工作机制;
3. 为执法机构管理者提供一个建立、完善情报工作机制的蓝图;
在传统警务工作中,情报收集与情报分析研判紧紧结合在一起,被视为一个不可分离环节;警员的情报收集能力通常被视为警员对辖区情况、业务状况的熟悉程度,而警员的情报分析能力则被视为警员个人警务能力的天赋。因而长期以来,尽管警员在警务工作中从事收集情报、分析情报,但警务工作中却没有形成关于情报收集与分析研判方面成熟的规范。只有在进入信息时代后,一方面由于计算机与互联网在警务工作中的应用,犯罪情报收集与犯罪情报分析逐渐从时空上分离为两个独立的环节;另一方面由于犯罪事件的增多、尤其是跨地区的连续犯罪与有组织犯罪的猖獗,不同地区的警务机构间产生了在情报共享与情报分析方面的协作需求。1
4. 制定一套情报工作流程与规章制度;
5. 一个尊重与保障民众隐私与权利的计划;
6. 提供安全、可靠的情报共享机制;
7. 建立一个全国范围内的情报培训体系;
8. 一个可以及时拓展并创新的情报共享计划;
9. 一套兼容现行的程序软件系统、但又允许技术上不断升级的系统。
(二) 情报共享机制的内容
根据情报共享机制的理念,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共享机制是为了促使全国范围内不同地区、不同层级森林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实现情报共享以提高森林公安执法工作效率,同时促进森林公安机关情报导向警务的水平,最终实现有效地保护森林与野生动物资源、高效维护我国生态安全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为实现情报的功能需要建立一套基本的情报存贮与整理的工作标准;
2. 建立一个涵括不同地区、不同层级森林公安机构的情报共享机构如森林公安情报委员会,由其制定或完善情报共享的操作程序;
3. 情报共享工作中应当建立一套保障民众个人隐私、个人自由的规则;
4. 建立一套贯穿情报工作全部流程、包括各个情报工作环节的基本操作规范,如情报工作的计划与指南、情报收集规范、情报整理规范、情报分析与提供的规范、情报反馈的规范等;
5. 为了制止或侦查犯罪而不断增强情报信息的采集,各级、各地的森林公安机构都要提高情报信息采集能力,尽可能全面地采集各类情报信息;
6. 建立一套情报工作培训体系,以各种方式的培训工作来提高各级各地森林公安民警的情报意识、帮助他们熟练掌握情报工作技能与情报领域的前沿成果;
7. 建立一套能够为各地、各级森林公安机构接受的、用以评估他们情报共享方面的业绩的评估体系。
(三)关于构建情报共享机制具体作法的几点思考
构建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共享机制不只是一个纯粹的理论课题,更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森林公安建设项目;关于构建情报共享机制具体作法的几点思考如下:
1. 充分利用国家林业局与林业系统的标准体系。在森林执法工作中,非法采伐木材、非法运输木材、非法加工木材、非法狩猎等犯罪行为,首先是违反现行森林法规的违法行为;多年来,国家林业局与林业部门已经制定与积淀了一整套规范的标准体系,如对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等所涉及到的采伐方式的认定与林木植物种类鉴定标准,对运输与加工过程中木材合法性的鉴别标准等。森林公安工作中,建立与完善情报存贮与整理的工作标准是构建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共享机制的前提;重视与充分国家林业局与林业系统工作中的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2. 充分利用林业系统在工作中积累的资料与数据。发现与查处森林领域的违法犯罪事件是森林公安执法工作的日常内容;利用犯罪情报分析技术来发现森林犯罪、提高森林执法工作效率,是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的目标之一。森林公安情报工作中情报收集的内容,除了接警记录、报警登记、审查嫌疑人登记、破案登记等警务工作中所积累的资料外,林业系统在工作中积累的资料如林区地形图、林区交通图、林木分布图、木材采伐许可证存根、木材检查站登记记录、木材运输审批记录等,也是森林公安情报采集的重要的内容。
3. 重视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据库程序软件等科技新成果。传统的情报工作主要依赖情报工作人员的手工操作,成本高而效率低下。在信息时代,尤其是随着计算机互联网与数据库在警务工作中的应用,情报导向警务理念在警务工作中的普及与应用,情报工作才在警务工作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构建森林公安情报共享机制,离不开计算机网络与网络数据技术;开发符合森林公安机关工作特点的警务信息平台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在森林公安工作中应用森林公安警务信息平台是至关重要的。基于我国森林公安机构的职能特点与森林犯罪情报研判的工作环节,森林公安机关在犯罪情报研判方面内部分工中,高级别的森林公安机关(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省级森林公安局)主要职责集中在系统开发与维护、犯罪情报分析人员教育培训、相关犯罪情报分析操作规范的编订、涉及到全国性问题的调查研究等宏观方面,低级别的森林公安机构(县市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派出所)由于其贴近森林公安实践,因而其职责主要集中在犯罪情报信息的采集、检索与查询、情报研判方面。
4. 加强与地方公安、海关等部门在情报共享方面的协作。地方公安机关在控制社会面与人口管理方面拥有大量的、为森林公安执法工作所必需的情报资料,
海关部门在掌握了木材、野生动物进出口,非法走私野生动物与珍稀植物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构建森林公安情报共享机制方面,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海关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定期联络工作机制以交换情报。
第三节情报信息的研判报送机制研究
传统情报学理论认为,情报工作的流程通常由情报采集、情报整理与存贮、情报分析研判、情报传递、情报检索与提供、情报系统的开发与维护等环节构成;情报采集是情报工作流程的开端,而情报检索与情报提供是情报工作的目的,情报检索与情报提供一起组成了情报利用。从某种意义上看,情报就是为某特定主体在解决问题时对其解决问题有决策价值或参考价值的信息;情报利用就是指情报用户为解决某特定问题而检索查询情报或获得情报分析机构所提供的情报分析结论。情报工作只有在实践中能够提高生产力或工作效率,才能够体现其价值;因此,研究情报信息的研判报送机制也是森林公安情报信息保障机制的重要内容。
情报分析研判任务的提出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其进行不同的分类,如以情报分析的价值依据分为战略情报分析与战术情报分析,以情报分析的对象分为森林犯罪案件分析、森林犯罪人分析、森林犯罪控制方法分析等。开展情报分析,是情报分析机构、情报分析人员的工作职责。在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工作中,情报分析任务的提出主要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随时提起的。犯罪情报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每天都要浏览与阅读大量的森林犯罪情报信息,如群众举报与报警记录、林业检查站等林业行政执法部门的办案记录、护林员的报告、以及森林公安机关的破案记录、森林犯罪案件发破案的相关统计数据等。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在浏览森林犯罪情报信息过程中,会运用其专业技能对这些情报信息进行比较与分析,以发现其中的森林犯罪行为模式(forestcrime pattern )与森林犯罪趋势(forest crime trend ),并主动分析研判预防与查处森林犯罪的对策。
第二种方式,是犯罪情报分析人员定期检索与分析林业部门在工作中积累的资料档案,如本地区木材采伐限额的使用情况(也即木材采伐许可证的数量)、注入本地市场的合法木材数量、本地区木材加工企业的加工生产能力情况与实际加工数量、本地木材市场的木材流通数量等相关情报,运用统计学与数学方法进
行分析与综合,以发现可能隐藏的森林犯罪案件;同时还可以与本地区历史上的相关资料进行比较,并运用标准偏差分析法(standard &deviation )进行分析,同时结合本地区的森林资源被破坏情况,以找出可能隐藏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第三种方式,是犯罪情报分析机构或人员接受基层森林公安实务部门的委托,就基层森林公安机关遭遇到的疑难案件、大要案件提供犯罪情报分析服务。例如,在当前森林公安实践中森林犯罪团伙甚至有组织犯罪日益突出,跨地区、甚至跨境犯罪屡屡发生;这些都给基层森林公安实务部门带来挑战,基层森林公安机关为此可以向犯罪情报分析机构或人员提出委托。犯罪情报分析机构或人员在接到帮助后,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与情报优势,提供情报分析服务。
另外,犯罪情报分析机构或人员还可以接受森林公安决策层提出的要求开展犯罪情报分析,就森林公安工作中突出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进行战略性情报分析与研判,为森林公安高层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森林公安情报信息研判报送机制可以采用列举的方式对情报分析研判任务的提出方式与分析类别进行规定。
情报分析与研判
犯罪情报分析机构、人员在情报分析与研判环节中,首先要就任务本身进行分析,明确分析与研判的目的。其次,要广泛收集相关情报资料,包括犯罪情报分析机构自身在工作中积累与收集的情报资料,也包括向有关林业部门查询与调阅的情报资料,有些报刊媒体、图书馆甚至国家有关部门统计年鉴如果对犯罪情报分析任务有帮助,也可以成为分析与研判的情报素材。如果犯罪情报分析机构认为必要,还可以要求有关森林公安部门帮助收集或提供相关情报信息。只有掌握了必要而准确的情报资料,犯罪情报分析机构或人员才能够提供科学而准确的情报分析研判结论。
运用科学的犯罪情报分析方法开展情报分析与研判。在西方犯罪情报分析实践中,犯罪情报分析方法是一个体系,包括犯罪模式分析、犯罪空间情报分析、犯罪团伙成员关系分析、通信话单分析、金融资金流向分析、犯罪人心理分析等多种方法。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方法体系,可以参考西方的犯罪情报分析理论成果,并结合森林公安工作实际情报进行科学总结,如非法采伐木材案件分析方法、非法加工木材案件分析方法、非法运输与买卖木材案件分析方法、走私
野生动物案件分析方法、非法狩猎案件分析方法等。
(三)情报结论提供
情报分析研判的结论只有及时、有效地提供(传递)给情报用户(需要该情报来解决森林犯罪问题的机构),才能够发挥情报工作的功能;否则,整个情报工作就是没有意义的。
犯罪情报分析机构所提供的情报,必须是科学而严谨的。因而,犯罪情报分析机构需要建立一套内部管理制度如内部审核程序,以保障报送的情报之合法性。
犯罪情报分析机构所提供的情报,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通常情况下,战略性情报分析的结论应当是书面的,不但要有结论,也要有分析的方法与分析过程;战术性情报由于其时效性强,因而也可以是口头的。
在情报报送渠道方面,对于涉秘的情报报送,应当遵循有关保密规定,作到安全、快速、准确,防止出现泄密。对于情报收集与情报分析研判环节,对于敏感的信息,也应当作好保密防范工作。
浅析" 打击犯罪新机制"
姜南
摘要:侦查工作机制是由一系列与侦查方法相适应的侦查制度所构成的体系; 侦查工作机制能够促进或制约侦查方法功效的发挥。在信息时代,信息技术与侦查工作相结合,产生了网上追逃、网上作战等新型侦查方法;传统的侦查工作机制制约了网上作战等新方法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打击犯罪新机制”是一种与网上作战相配套的新型侦查工作机制。
关键词:打击犯罪新机制;信息时代;侦查工作机制
侦查工作机制,就是指在现行法律制度的框架下,实现侦查资源地有效配置和侦查人员的合理组织,以尽可能少的侦查资源消耗来实现侦查最优化。侦查方法与侦查工作机制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犯罪的规律与特点产生变化,将催生出新的侦查方法;侦查方法决定侦查工作机制——有什么样的侦查方法,就要求有与之相对应的侦查工作机制,侦查工作机制具有促进或制约侦查方法发挥功效的影响——一种革命性的侦查方法出现了,侦查工作机制也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以适应侦查方法;相反,滞后的侦查工作机制必将制约侦查方法,进而给侦查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近年来,“情报主导侦查”的理念已经为侦查实务界与侦查学理论界所接受,网上追逃、网上侦查、网上作战也已经在侦查实务中广为应用。侦查机关利用网络来开展侦查、追逃、作战,往往涉及到不同地区、不同警种间的配合与协作,而且对时间、情报信息等要求非常高;但是在侦查实践中,由于传统侦查工作机制滞后于信息时代的侦查实践,侦查实践迫切需要一种与侦查信息化相适应的“打击犯罪新机制”。公安部刑侦局近年来大力推行侦查工作信息化;并为“打击犯罪新机制”作出了不懈的探索与实践。
本文拟对公安部刑侦局正在推行的“打击犯罪新机制”进行整理与分析,并结
合侦查工作机制所应当具备的特征,就进一步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打击犯罪新机制”概述
“打击犯罪新机制”是公安机关正在摸索与实践的新型侦查工作机制,与网上作战相适应的侦查工作机制。“打击犯罪新机制”又称“全国公安机关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对于推行网上作战等新型侦查方法、促进全国范围内的侦查协作与提升侦查工作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打击犯罪新机制”的背景
1. 犯罪出现了新的规律与特点。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和市场
经济的不断发展,人、财、物的流动频率与流动量都较先前有了大量增长,犯罪在数量上保持居高不下的同时,在质量上也有了许多新的变化,给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是刑事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其中侵财案件突出。全国犯罪案件总量在2003年为439万起,盗窃案件294万起;2005年464万起;2006年465万起,其中“两抢一盗”犯罪364.6万起;2007年474万起,其中“两抢一盗”犯罪与2006年持平。由于刑事犯罪案件数量众多,平均每起案件所享有的侦查资源较少,传统侦查工作机制呈现出与新形势不适应的地方。
二是跨区域犯罪增多,其中侵财犯罪大多系跨区域流窜作案。跨区域犯罪案件的办案成本高,加之传统侦查工作机制中在破案考核方面存在不科学之处,导致基层公安机关侦破外地案件积极性不高。另外,传统侦查工作机制下产生的立案不实问题突出,在侦查实践中出现即使有些犯罪嫌疑人在一个地方被抓获了,但破获的大量案件认定不了,直接影响跨区域侦查办案工作。
2. 侦查工作形成了新的方法。自从公安机关建设“金盾工程”以来,电脑、网络数据库、警用信息平台等先后在公安工作中投入应用与普及;公安机关侦查部门也利用公安金盾网及有关网络数据库并进而摸索出了网上追逃、网上并案、网上作战等一系列网上作战新技法,这些都对传统的侦查工作机制产生了重大冲击。我们可以网上追逃为例来评估这种影响。
追逃工作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对在逃人员身份信息的采集与发布,其次是对在逃人员流入地的住址信息的调查与采集,第三是对抓捕逃犯职责的安排分配,第四是对抓捕逃犯行为的奖励与惩罚等激励机制。
在传统侦查模式里,案犯潜逃后,追逃工作的所有环节通常是由发案地侦查机关承担;传统的追逃模式的最大优点就是责任明确,“谁侦查、谁追逃”,但是,由于发案地侦查机关难以对在逃人员潜逃后的流入地信息进行及时收集,从而传统追逃模式的缺点就是成本高、难度大,从而导致传统追逃模式的效果不理想。
在信息时代,网上追逃新模式与传统追逃模式的最大不同,就是将追逃工作的四个环节进行了合理分配,即充分利用Internet 网络数据库与电子通信技术成果建立了在逃人员网络数据库,并将采集与上网发布在逃人员身份信息的职责配置给发案地侦查机关,将及时抓捕逃犯、及时向发案地侦查机关通报的职责配置给逃犯流入地的警方,另外再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来保障网上追逃工作的良性运行。
当电脑、公安金盾网在公安工作中应用与普及后,公安部在1999年9月开展了第一次“网上追逃”专项行动,到当年11月时就抓获了23万名在逃人员;到2005年时,全国公安机关已经作到了日均抓获网上逃犯650人。
网上并案、网上监控与网上研判等,都对传统的侦查工作机制造成了冲击。
3. 传统的侦查工作机制滞后于侦查实践,制约了新型侦查方法在实践中的
功效。传统侦查工作机制的主要特征是,案件侦查的工作主要有指定的侦查人员或专案组负责完成,大多数犯罪案件在立案后,侦查取证、案情分析、抓捕犯罪嫌疑人、办理案件直至侦查终结过程的几乎所有工作,都是由专案组或指定的侦查人员自己实施或执行的;虽然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也有侦查协作,如发协查通报、追缉堵截等,但这些都是在该案件侦查的总工作量中仅占很小的一部分。传统侦查工作机制的优点就是各项工作责任明确、激励机制简单而有效,强调承办案件侦查工作的侦查员与专案组的作用;但其缺点也在于此——其弱化了对侦查协作者的责任配置与激励机制。
传统的侦查工作机制与信息时代的侦查工作实践不相适应。由于当前社会背景下,犯罪案件总量居高不下、犯罪人跨区犯罪作案、且快速流动,侦查机关案件侦查工作中需要大量的、及时的情报信息,实现对作案人的“以快制快”、并通过高效率的侦查工作来遏制犯罪案件大幅攀升的势头。但是,仅靠承办案件侦查工作的数量有限的侦查人员或专案组亲自实施情报信息采集、情报研判等全部工作,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传统侦查工作机制下的大量工作是由承担案件侦破职责的侦查人员或专案组承担;因而使得案件侦破的快速与高效率难以实现。
随着情报主导侦查的理念被侦查人员所接受、以及侦查工作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公安工作实践,侦查工作越来越依赖于大量的各种各样的情报信息、尤其是存贮在计算机网络数据库中的信息,如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案件信息等静态信息,刑嫌人员的活动去向、交通工具使用记录、通信工具使用记录、银行卡等金融工具使用记录等动态信息,案发地附近的旅馆住宿登记信息、重点场所与地区的实时监控视频信息等实时信息;而且有些信息还要求在案件发生前的及时采集。大量情报信息的采集工作仅依靠侦查人员在案件发生后去收集,显然是不能够满足案件侦查工作需要的;这也是传统侦查工作机制滞后于当前侦查实践的一个方面。在当前公安工作实践中,不同地区、不同警种的公安警务部门将其日常工作中所发现的情报、形成的工作台帐数据等都按照统一标准录入网络数据库,并按照相关警务操作规范及时对各地侦查机关的请求(或协作请求)作出响应;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中能够通过警务信息平台获取大量的及时而准确的情报信
息,并根据案件侦查需要及时向不同地区侦查机关、其他公安警务部门发出请求(或协作请求),从而能够侦破各类案件,并提高案件侦查的效率。
另外,信息时代的案件侦查组织形态与传统侦查工作机制下的侦查组织也出现了变化。传统侦查工作机制下,通常是在案件发生后成立专案组或指定几名侦查人员负责案件侦破与办理职责。但是,在信息时代下,尤其是情报信息采集存贮计算机网络化、网上追逃、网上并案、网上研判等侦查新战法应用到侦查工作当中,案件的侦查取证、犯罪情报研判、逃犯抓捕等呈现分工更细密化,侦查实践呼唤侦查工作进行更专业化的分工,例如西方国家已经实现了情报研判(即犯罪情报分析)专业化与职业化。
信息时代的侦查工作新战法都对传统的侦查工作机制提出了挑战。侦查实践中出现的基层公安机关对破获外地案件的积极性不强、不如实立案等等问题,与传统侦查工作机制中的激励机制不适应侦查工作实践需要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传统的侦查工作机制已经严重滞后于侦查实践,甚至成为制约网上作战等侦查新方法发挥作用的障碍。信息时代的侦查实践呼唤新型侦查工作机制。
(二)“打击犯罪新机制”的形成经过
1.“网上追逃”实践推动了网上作战等新型侦查方法的发展。公安部在1999年9月开展了第一次网上追逃行动并取得了辉煌的战果,“科技强警”的理念成了公安队伍的共识。“网上追逃”显示出网上侦查的威力,描绘出了全国侦查协作的壮丽宏图;同时,也让公安机关决策部门开始对传统侦查工作机制中的激励机制所存在的缺陷产生了反思。自1999年后,公安信息建设工作取得了更好地发展;到2006年时,全国公安信息应用的种类有上百个,全国人口、出入境人员、机动车驾驶人、违法犯罪人员、在逃人员、被盗车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已在部、省两级建成,面向全警提供了跨地区、跨警种的信息共享。全国已有十多个省市的公安机关开始利用信息系统规范执法办案工作,基本涵盖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刑侦案件执法流程和各个执法环节。“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考
核”、“信息导侦”等已在各地公安机关得到广泛应用。
2.“打击犯罪新机制”从理念走向实践。随着网上追逃、网上并案等网上侦查实践的发展,传统的侦查工作机制已经成为制约网上侦查这种新型方法的重要障碍;建立适应网上侦查需要的新型侦查工作机制已经成为侦查工作中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2007年12月,公安部在安徽合肥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深化刑侦改革
座谈会议,张新枫副部长提出了“建设全国信息共享、整体联动、高效率、低成本的打击犯罪新模式,从整体上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从根本上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整体水平”的要求,并明确指出:“如果说十年前刑侦改革的重点是建立了新的刑侦体制,那么今天我们深化刑侦改革的突破口是创建“打击犯罪新机制”。
2008年7月2日的“杭州会议”上,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同志代表部党委提出,打击犯罪新机制要一抓三年,成为像“网上追逃”一样好用的日常工作机制。2008年,公安部还专门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实行“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的通知》(公刑[2008]1181号)和《全国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工作暂行规定》,有力地推动了“打击犯罪新机制”的试运行。
(三)打击犯罪新机制的实践情况。
2008年9月28日,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实行“打击犯罪新机制”。为了减少“打击犯罪新机制”对整个公安工作的影响,公安部采取了“三先三后”、稳步推进的策略。现阶段,“打击犯罪新机制”主要以“多发性侵财案件”为对象,推动新型侦查机制的运行;“打击犯罪新机制”在办案阶段上,主要开展了“网络取证”的简单网上办案工作,即“已破案件的核查取证”、“调取犯罪嫌疑人户籍、前科证明”。到目前为止,“打击犯罪新机制”在侦查实践中运行了七个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1. 公安机关利用公安金盾网搭建了全国刑侦大协作的信息平台,为全国范围内的刑侦部门开展高效率的协作提供了硬件保证。公安部主导开发了“百城联网”、“盗抢机动车辆”、“违法犯罪人员”等一系列存贮全国范围内情报信息资料的网络数据库;各省公安机关也建成了一批有特色的情报信息网络数据库;各地市级公安机关也建立了各自的网上警务信息平台。这些网络数据库与警务信息平台的建成,以及相关网络数据库的维护与更新制度、情报信息采集与录入制度,为开展网上侦查提供了硬件保证。
2. 公安部建立了四级联络员制度,为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侦查协作提供了软件保障。为了加强全国范围内的侦查大协作,公安机关的侦查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需要其他地区协助的事项,可以通过该单位的联络员在网上提出请求;协作地的公安机关联络员在接到请求后,必须及时提供协作。部、省、地市、县区刑侦部门各自有明确的任务和职责。四级联络员制度,为开展网上侦查提供了软件保障。
3. 公安部刑侦局建立了“打击犯罪新机制”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制度,推动并保证了“打击犯罪机关报机制”的运行。公安部刑侦局每月发布一期《“打击犯罪新机制”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对各省所的情报信息采集情况、侦查协作情况进行通报,有力地促进了网上侦查新方法在侦查实践中的应用。
4.“打击犯罪新机制”试运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情报信息采集的质量不高、个别地方的公安机关联络员表现不太理想等。“打击犯罪新机制”是与网上侦查等新型侦查方法相适应的一种侦查工作新机制,难免在推行初期遇到一些不适应的情况;但它必将给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带来革命性的变化,提高侦查破案工作的效率,转换侦查人员的侦查理念与办案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