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集团公司管理决策水平和管理效率,实现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二条 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负责集团经营管理机制和企业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的研究、论证、调整和修订;
2、负责集团企业文化建设目标、任务和实现手段的研究与审议;
3、负责在集团内推广应用先进的管理知识和管理方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管理委员会的委员应由集团高管层领导、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管理骨干及有关专家、顾问组成。
第四条 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为集团企业管理部,组织开展日常工作。
第四章 工作方式
第五条 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方式主要以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体讨论和审议。
第六条 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在特殊需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七条 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会议的召集和主持,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可指定其他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于开会三日前将会议的主要内容、召开时间、召开地点通知全体委员。
第九条 会议做出重大决议时,要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召开,赞成数应超过应到人数半数以上才能通过。
第十条 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进行记录,会议决定向集团公司董事会呈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集团公司管理决策水平和管理效率,实现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二条 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负责集团经营管理机制和企业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的研究、论证、调整和修订;
2、负责集团企业文化建设目标、任务和实现手段的研究与审议;
3、负责在集团内推广应用先进的管理知识和管理方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管理委员会的委员应由集团高管层领导、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管理骨干及有关专家、顾问组成。
第四条 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为集团企业管理部,组织开展日常工作。
第四章 工作方式
第五条 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方式主要以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体讨论和审议。
第六条 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在特殊需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七条 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会议的召集和主持,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可指定其他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于开会三日前将会议的主要内容、召开时间、召开地点通知全体委员。
第九条 会议做出重大决议时,要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召开,赞成数应超过应到人数半数以上才能通过。
第十条 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进行记录,会议决定向集团公司董事会呈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