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水壶外观检验标准
一、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热水壶产品的外观质量,检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热水壶产品的外观验收。
二、 引用标准
GB191包装贮存图示标志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三、 名词术语
3.1主要表面
a. 壶身的外表面;
b. 壶盖外表面。
3.2非主要表面
电热水壶是指壶身的底面、底座。
3.3内部表面
电热水壶是指壶身的内表面。
四、 外观验收要求
4.1 电热水壶:
4.2.1主要表面
a. 表面光滑、色泽均匀,清洁,无裂纹、划痕,变形无明显的斑痕、和凹陷、顶白; b. 塑料件无杂色、飞边、收缩痕、熔接痕以及明显注不满等不良;
c. 塑料件颜色:无明显色差;
d. 手柄组合件间、壶盖组合件间的配合间隙不大于1mm ;
e. 壶盖与壶身的局部配合间隙不大于1.5mm ,最多不超过2处,长度不大于50mm ; f. 壶盖与壶身的错位不大于0.5mm ;
g. 丝印清晰,颜色、位置正确。
4.2.2非主要表面
不应有明显的污渍、裂纹、顶白、斑痕、划痕、缩水、变形等。
4.2.3内部表面
a. 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污渍、裂纹、顶白、斑痕、划痕、缩水、变形等。
a. 电热管、电热盘外表镀铬良好,无气泡、剥落及明显黑斑。
5检验方法
5.1表面分类:
5.1.1检查面-指产品能看见的表面,它包括正面、侧面和底面三个表面。
5.1.2正面-指在最经常能被看到的主面。
5.1.3侧面-指要在某种方向的视线才能看到的表面。
5.1.4底面-指很少被见到或要在拆装时才能见到的表面。(如图所示):
A :正面
B :侧面
C :底面或内面
5.2检查条件:
5.2.1环境光亮度应在600-1000LUX 的光线,且光源应高于检查者的头部。
5.2.2环境四周不能有反光面。
5.2.3人眼与被测的零件的距离应保证在40cm ,且与检测零件的角度为45°,(如图所示)
5.3检查范围时间如下:
六、缺陷判定标准:
以下判定标准只用于正面检查,而侧面检查缺陷大小及数目在正面的基础上×2。对于底面的检查缺点大小及数目在正面的基础上×3,夹水纹及变形除外。对不影响装配的底面不作严格要求。检查判定中“接受”代表此缺点状态可接受;检查判定中“严重(MA )”代表此
缺陷状态按AQL1.0来检验判定; 检查判定中“轻微(MI )”代表此缺陷状态按AQL4.0来检验判定。
6.1塑胶件外观检查标准如下表:
电热水壶外观检验标准
一、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热水壶产品的外观质量,检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热水壶产品的外观验收。
二、 引用标准
GB191包装贮存图示标志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三、 名词术语
3.1主要表面
a. 壶身的外表面;
b. 壶盖外表面。
3.2非主要表面
电热水壶是指壶身的底面、底座。
3.3内部表面
电热水壶是指壶身的内表面。
四、 外观验收要求
4.1 电热水壶:
4.2.1主要表面
a. 表面光滑、色泽均匀,清洁,无裂纹、划痕,变形无明显的斑痕、和凹陷、顶白; b. 塑料件无杂色、飞边、收缩痕、熔接痕以及明显注不满等不良;
c. 塑料件颜色:无明显色差;
d. 手柄组合件间、壶盖组合件间的配合间隙不大于1mm ;
e. 壶盖与壶身的局部配合间隙不大于1.5mm ,最多不超过2处,长度不大于50mm ; f. 壶盖与壶身的错位不大于0.5mm ;
g. 丝印清晰,颜色、位置正确。
4.2.2非主要表面
不应有明显的污渍、裂纹、顶白、斑痕、划痕、缩水、变形等。
4.2.3内部表面
a. 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污渍、裂纹、顶白、斑痕、划痕、缩水、变形等。
a. 电热管、电热盘外表镀铬良好,无气泡、剥落及明显黑斑。
5检验方法
5.1表面分类:
5.1.1检查面-指产品能看见的表面,它包括正面、侧面和底面三个表面。
5.1.2正面-指在最经常能被看到的主面。
5.1.3侧面-指要在某种方向的视线才能看到的表面。
5.1.4底面-指很少被见到或要在拆装时才能见到的表面。(如图所示):
A :正面
B :侧面
C :底面或内面
5.2检查条件:
5.2.1环境光亮度应在600-1000LUX 的光线,且光源应高于检查者的头部。
5.2.2环境四周不能有反光面。
5.2.3人眼与被测的零件的距离应保证在40cm ,且与检测零件的角度为45°,(如图所示)
5.3检查范围时间如下:
六、缺陷判定标准:
以下判定标准只用于正面检查,而侧面检查缺陷大小及数目在正面的基础上×2。对于底面的检查缺点大小及数目在正面的基础上×3,夹水纹及变形除外。对不影响装配的底面不作严格要求。检查判定中“接受”代表此缺点状态可接受;检查判定中“严重(MA )”代表此
缺陷状态按AQL1.0来检验判定; 检查判定中“轻微(MI )”代表此缺陷状态按AQL4.0来检验判定。
6.1塑胶件外观检查标准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