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 饶立新
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创新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完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推进信息系统融合升级,提升税收数据治理和集成水平,深化税收管理和服务创新
2017年是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和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将紧紧围绕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和税收大数据成效初显的难得机遇,以转变税收征管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注重集成,将征管体制改革、制度完善、业务创新、数据治理和信息化保障等工作一体化设计推进,基本建立业务与技术贯通融合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主体框架,为实现税收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以系统集成的思维谋划改革、推进改革,制发《关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 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指导意见》,统筹推进征管制度、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配套信息化建设的改革创新,推动构建集约高效的现代税收征管方式。深化分类分级管理,对纳税人实施多维度分类,通过实施规范化、专业化和差异化的管理方式,推动整体税收征管效能提升。在总结江苏省国税局、河南省地税局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修订征管规范2.0版,并与纳税服务规范、电子税务局建设和金税三期工程系统优化统筹推进、相互集成,推动征管流程、表证单书和税收数据项的优化整合、“精简瘦身”,减轻征纳双方负担。
创新税收风险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纳税信用积分动态评价制度,鼓励各地参与设计纳税信用积分指标,将纳税信用级别信息、外部信用信息、纳税人涉税行为信息和风险应对结果等作为评价信用积分的重要内容;将纳税人信用积分融入税收风险管理中,推动建立信用发布、风险锁定、及时应对的事前和事中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基于金税三期决策支持系统,包括风险分析、统筹推送、过程监控、应对反馈和监控评价全流程的事后管理机制。
完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积极推动税收征管法修订工作,建立以税额确认为核心环节的现代税收征管基本程序,明晰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的主体责任,为构建现代税收征管方式奠定制度基础;结合落实“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改革要求,有序开展税收征管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建立健全电子档案管理制度,推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电子化,通过不断创新税收管理手段,进一步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推进信息系统融合升级。按照王军局长提出的“两升级、一融合、一谋划”“金三后”信息化建设总体思路,推进税收信息系统升级融合。优化完善“纳税人端”系统,编制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应用统一的业务、技术标准改造升级各省网上办税服务厅,提升办税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升级整合“税务局端”系统,基于金税三期工程,推动征管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出口退税系统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等税收业务系统的不断升级和全面整合,打通国家税务总局与各省税务局之间、征管系统与分析系统之间和业务操作与监督评价之间的连接通道,形成顶层一体化、纵横联通化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格局。
提升税收数据治理和集成水平。明确总局、省局两级数据治理职责分工和任务安排,构建以总局为核心、以省局为支撑的两级数据管理体系。推进总局大数据平台建设。强化决策支持系统在总局、省局两级的部署应用。建立数据供需双方对接渠道和良性互动机制,通过数据需求侧深化应用,倒逼数据供给侧质量提升。着力推动跨省信息共享,实现税收数据高效流动与增值应用,支撑跨区域税收协作发展。进一步梳理和编制税务部门需外部门提供的信息目录,主动加强沟通协调,推动签订信息共享协议,畅通信息交换渠道。
深化税收管理和服务创新。做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及后续管理工作。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税源活跃度监测分析,印证改革成效,完善相关措施。加大实名办税推行力度,对已通过实名信息比对的纳税人简化报送资料,促进诚信纳税和税法遵从。统筹推进税务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改进网上办税、跨地域办税和办税流程简化等工作,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体验更方便、更快捷和更有效率的办税方式。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推进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跨区域税收管理协作和服务创新,完善税务信息共享平台功能,深化共享数据本地应用,探索创新税收征管和服务新举措,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 饶立新
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创新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完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推进信息系统融合升级,提升税收数据治理和集成水平,深化税收管理和服务创新
2017年是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和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将紧紧围绕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和税收大数据成效初显的难得机遇,以转变税收征管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注重集成,将征管体制改革、制度完善、业务创新、数据治理和信息化保障等工作一体化设计推进,基本建立业务与技术贯通融合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主体框架,为实现税收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以系统集成的思维谋划改革、推进改革,制发《关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 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指导意见》,统筹推进征管制度、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配套信息化建设的改革创新,推动构建集约高效的现代税收征管方式。深化分类分级管理,对纳税人实施多维度分类,通过实施规范化、专业化和差异化的管理方式,推动整体税收征管效能提升。在总结江苏省国税局、河南省地税局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修订征管规范2.0版,并与纳税服务规范、电子税务局建设和金税三期工程系统优化统筹推进、相互集成,推动征管流程、表证单书和税收数据项的优化整合、“精简瘦身”,减轻征纳双方负担。
创新税收风险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纳税信用积分动态评价制度,鼓励各地参与设计纳税信用积分指标,将纳税信用级别信息、外部信用信息、纳税人涉税行为信息和风险应对结果等作为评价信用积分的重要内容;将纳税人信用积分融入税收风险管理中,推动建立信用发布、风险锁定、及时应对的事前和事中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基于金税三期决策支持系统,包括风险分析、统筹推送、过程监控、应对反馈和监控评价全流程的事后管理机制。
完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积极推动税收征管法修订工作,建立以税额确认为核心环节的现代税收征管基本程序,明晰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的主体责任,为构建现代税收征管方式奠定制度基础;结合落实“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改革要求,有序开展税收征管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建立健全电子档案管理制度,推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电子化,通过不断创新税收管理手段,进一步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推进信息系统融合升级。按照王军局长提出的“两升级、一融合、一谋划”“金三后”信息化建设总体思路,推进税收信息系统升级融合。优化完善“纳税人端”系统,编制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应用统一的业务、技术标准改造升级各省网上办税服务厅,提升办税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升级整合“税务局端”系统,基于金税三期工程,推动征管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出口退税系统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等税收业务系统的不断升级和全面整合,打通国家税务总局与各省税务局之间、征管系统与分析系统之间和业务操作与监督评价之间的连接通道,形成顶层一体化、纵横联通化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格局。
提升税收数据治理和集成水平。明确总局、省局两级数据治理职责分工和任务安排,构建以总局为核心、以省局为支撑的两级数据管理体系。推进总局大数据平台建设。强化决策支持系统在总局、省局两级的部署应用。建立数据供需双方对接渠道和良性互动机制,通过数据需求侧深化应用,倒逼数据供给侧质量提升。着力推动跨省信息共享,实现税收数据高效流动与增值应用,支撑跨区域税收协作发展。进一步梳理和编制税务部门需外部门提供的信息目录,主动加强沟通协调,推动签订信息共享协议,畅通信息交换渠道。
深化税收管理和服务创新。做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及后续管理工作。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税源活跃度监测分析,印证改革成效,完善相关措施。加大实名办税推行力度,对已通过实名信息比对的纳税人简化报送资料,促进诚信纳税和税法遵从。统筹推进税务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改进网上办税、跨地域办税和办税流程简化等工作,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体验更方便、更快捷和更有效率的办税方式。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推进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跨区域税收管理协作和服务创新,完善税务信息共享平台功能,深化共享数据本地应用,探索创新税收征管和服务新举措,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