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刑法:常见罪既遂

司考刑法:常见罪既遂

司考刑法:常见罪既遂。常见罪既遂是司法考试刑法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法律教育网的小编整理了常见罪既遂的名师讲义,供考生复习参考。

精彩链接:

司考刑法:排除犯罪性行为

司考刑法:“明知”的认定

司考刑法名师讲义:因果关系

司考刑法:犯罪(客观)本质社会危害性

* 既遂概念:

实质:对法益造成“已然”侵害(实害或危险)。

形式:行为完整实现了正条构成要件内容,达到适用正条法定刑处罚的标准程度。

* 通说:结果说。故意杀人罪以死亡结果是否发生作为既遂标准;盗窃罪、抢劫罪、侵夺罪、侵占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贪污罪都以取得、控制他人财物的结果是否发生作为既遂标准。

常见罪既遂如下:

1. 故意杀人罪:被害人死亡

例:甲准备使乙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绞死,但未待甲实施绞杀行为时,乙由于吃了过量的安眠药而死亡。

2. 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结果

例:甲本想砍掉乙的一条腿,一刀下去见乙大腿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乙送到医院。经治疗保住了腿,但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不成立犯罪中止。

3. 盗窃罪的既遂:对财物“取得了占有”(控制说)为既遂,同时被害人对财物失去控制。

(1)在严密管理控制场所盗窃大件物品,在他人居所、院落盗窃,出控制区域为既遂。

例:甲从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中盗窃油气,数额巨大尚未运离现场的,盗窃罪未遂。(司法解释)

【例题·单选题】甲潜入乙的住宅盗窃,将乙的皮箱(内有现金3万元)扔到院墙外,准备一会儿翻墙出去再捡。偶尔经过此处的丙发现皮箱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15分钟后,甲来到院墙外,发现皮箱已无踪影。对于甲、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

A. 甲成立盗窃罪(既遂),丙无罪

B. 甲成立盗窃罪(未遂),丙成立盗窃罪(既遂)

C. 甲成立盗窃罪(既遂),丙成立侵占罪

D. 甲成立盗窃罪(未遂),丙成立侵占罪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既遂的通说认为,财物离开占有人的实际控制即构成盗窃罪既遂,本案中,甲已经将装有现金3万元的皮箱窃得,并扔出墙外,此时,该财产已经离开了占有人的实际控制范围,因此,甲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所以可以排除B 项和D 项。其次关于丙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刑法》第270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丙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不属于自己的皮箱(发现无人看管视为是遗忘物)据为己有,构成侵占罪。

(2)小件物品,控制或隐匿为既遂,不以出控制区域为必要。即使还处在被害人支配的空间也是既遂。A. 在商店里将体积较小的货物藏于怀中的;B. 将他人家中原置于明处的首饰,以他日取得的意思藏于墙缝的。

(3)将窃取并已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毁弃的。法律 敎育 网

(4)携赃物逃走时被原占有者或者警察发现、追踪而在极短时间内将窃取财物归还的,盗窃既遂。

4. 抢劫罪:从被害人处强取财物为既遂。

5. 抢夺罪:控制财物为既遂。

例:甲乘在路上行走的妇女乙不注意之际,将乙价值12,000元的项链一把抓走,然后逃跑。跑了50米之后,甲以为乙的项链根本不值钱,就转身回来,跑到乙跟前,打了乙两耳光,并说:“出来混,也不知道戴条好项链”,然后将项链扔给乙。甲的行为是抢夺罪未遂、既遂还是中止?(2008年)

答:抢夺罪既遂。

6. 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被害人作出错误的财产处分,犯罪人获得财物。被害人的损失和犯罪人的取得有因果关系。

例:甲对胡某实施诈骗行为,被胡某识破骗局。但胡某觉得甲穷困潦倒,实在可怜,就给其3,000元钱,甲得款后离开现场。(2004年)

答:甲诈骗罪未遂。该结果不是(诈骗犯罪)实行行为之结果,缺乏因果关系。

7. 诬告陷害罪:虚假告发行为完成,不以实际达到使他人受刑事处罚的目的为必要。

8. 绑架罪:已经扣押人质,不以开始勒索赎金或获取赎金为必要。

9.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完成即成立犯罪,不以实际卖出或获利为必要。

10. 受贿罪:“取得说”,实际占有行贿人给付的财物,或者实际领受财产性利益时为既遂,不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必要(职务行为廉洁性·不可收买性)。

【例题·多选题】甲向乙行贿五万元,乙收下后顺手藏于自家沙发垫下,匆忙外出办事。当晚,丙潜入乙家盗走该五万元。事后查明,该现金全部为假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用假币行贿,其行为成立行贿罪未遂,是实行终了的未遂

B. 丙的行为没有侵犯任何人的合法财产,不构成盗窃罪

C. 乙虽然收受假币,但其行为仍构成受贿罪

D. 丙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占有权,构成盗窃罪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既遂标准。用假币行贿的,对“行贿人”不能以行贿罪论,因为假币不具有使用价值,而“行贿人”完全是在利用欺骗手段来谋取不正当利益,应对“行贿人”以使用假币罪论处。A 项错误。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里的“财物”为假币的,并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C 项正确。除刑法有特别规定外,违禁品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而刑法并没有规定盗窃假币罪这一罪名,故盗窃假币的,可以构成盗窃罪。B 项说法错误,D 项正确。

收受银行卡的,不论是否取出或消费卡内存款数额为既遂;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既遂。

向他人提出勒索的要求后,对方告发的,或者在实际取得贿赂物前案发的,对职务公正性的信赖感虽未遭受现实侵害,但受到了威胁,但由于并未由此取得贿赂物,是受贿未遂。行贿人取得不法利益后反悔未履约的;对方设置圈套的。

收受假烟、假酒、拼装摩托车等伪劣产品的,具有主观价值,“取得”了财物,为受贿既遂。

11. 放火罪:“独立燃烧说”。

12.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足以”,指具体现实的危险。

例:甲把一块石头放在铁轨上,意图颠覆火车,被巡道工发现及时清除,没有造成事故。经技术鉴定,如火车碰到这块石头可能发生重大事故,证明足以使交通工具颠覆、毁坏的具体危险出现了,成立该罪危险犯既遂。假如经鉴定即使火车碰到这块石头也不可能发生事故,意味具体危险没出现,成立危险犯未遂。

注意:

(1)既遂以犯罪成立为前提。如果盗窃因数额不够较大不成立,无所谓既遂。

(2)法益受损和法定结果发生之间,并非完全对应

例1:甲对乙开枪,击中乙的大腿部位,乙流血不止,但并未死亡。乙的法益受到侵害或者威胁,但是,甲仍然不能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例2:A 进入B 的家里,试图盗窃(而非毁坏)B 价值连城的古董,但在搬动该古董时,因为疏忽,致使古董被摔成碎片,A 赶紧逃离现场。A 的行为造成了法益侵害,但不能说A 构成盗窃罪既遂。由于我国刑法并不处罚过失毁坏财物罪,A 的行为只能成立盗窃罪未遂。

(3)结果加重犯与未遂,甲为劫乙财而预谋杀死乙当场取财,①劫财得手未造成乙死伤,②造成乙死亡未得财,这两种情形都可适用未遂。甲造成乙女重

伤却奸淫未得逞,基本犯未遂;甲意欲强奸乙女并造成乙女重伤,奸淫得逞却未造成重伤,基本犯既遂加重犯未遂。

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司考刑法:常见罪既遂

司考刑法:常见罪既遂。常见罪既遂是司法考试刑法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法律教育网的小编整理了常见罪既遂的名师讲义,供考生复习参考。

精彩链接:

司考刑法:排除犯罪性行为

司考刑法:“明知”的认定

司考刑法名师讲义:因果关系

司考刑法:犯罪(客观)本质社会危害性

* 既遂概念:

实质:对法益造成“已然”侵害(实害或危险)。

形式:行为完整实现了正条构成要件内容,达到适用正条法定刑处罚的标准程度。

* 通说:结果说。故意杀人罪以死亡结果是否发生作为既遂标准;盗窃罪、抢劫罪、侵夺罪、侵占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贪污罪都以取得、控制他人财物的结果是否发生作为既遂标准。

常见罪既遂如下:

1. 故意杀人罪:被害人死亡

例:甲准备使乙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绞死,但未待甲实施绞杀行为时,乙由于吃了过量的安眠药而死亡。

2. 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结果

例:甲本想砍掉乙的一条腿,一刀下去见乙大腿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乙送到医院。经治疗保住了腿,但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不成立犯罪中止。

3. 盗窃罪的既遂:对财物“取得了占有”(控制说)为既遂,同时被害人对财物失去控制。

(1)在严密管理控制场所盗窃大件物品,在他人居所、院落盗窃,出控制区域为既遂。

例:甲从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中盗窃油气,数额巨大尚未运离现场的,盗窃罪未遂。(司法解释)

【例题·单选题】甲潜入乙的住宅盗窃,将乙的皮箱(内有现金3万元)扔到院墙外,准备一会儿翻墙出去再捡。偶尔经过此处的丙发现皮箱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15分钟后,甲来到院墙外,发现皮箱已无踪影。对于甲、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

A. 甲成立盗窃罪(既遂),丙无罪

B. 甲成立盗窃罪(未遂),丙成立盗窃罪(既遂)

C. 甲成立盗窃罪(既遂),丙成立侵占罪

D. 甲成立盗窃罪(未遂),丙成立侵占罪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既遂的通说认为,财物离开占有人的实际控制即构成盗窃罪既遂,本案中,甲已经将装有现金3万元的皮箱窃得,并扔出墙外,此时,该财产已经离开了占有人的实际控制范围,因此,甲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所以可以排除B 项和D 项。其次关于丙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刑法》第270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丙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不属于自己的皮箱(发现无人看管视为是遗忘物)据为己有,构成侵占罪。

(2)小件物品,控制或隐匿为既遂,不以出控制区域为必要。即使还处在被害人支配的空间也是既遂。A. 在商店里将体积较小的货物藏于怀中的;B. 将他人家中原置于明处的首饰,以他日取得的意思藏于墙缝的。

(3)将窃取并已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毁弃的。法律 敎育 网

(4)携赃物逃走时被原占有者或者警察发现、追踪而在极短时间内将窃取财物归还的,盗窃既遂。

4. 抢劫罪:从被害人处强取财物为既遂。

5. 抢夺罪:控制财物为既遂。

例:甲乘在路上行走的妇女乙不注意之际,将乙价值12,000元的项链一把抓走,然后逃跑。跑了50米之后,甲以为乙的项链根本不值钱,就转身回来,跑到乙跟前,打了乙两耳光,并说:“出来混,也不知道戴条好项链”,然后将项链扔给乙。甲的行为是抢夺罪未遂、既遂还是中止?(2008年)

答:抢夺罪既遂。

6. 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被害人作出错误的财产处分,犯罪人获得财物。被害人的损失和犯罪人的取得有因果关系。

例:甲对胡某实施诈骗行为,被胡某识破骗局。但胡某觉得甲穷困潦倒,实在可怜,就给其3,000元钱,甲得款后离开现场。(2004年)

答:甲诈骗罪未遂。该结果不是(诈骗犯罪)实行行为之结果,缺乏因果关系。

7. 诬告陷害罪:虚假告发行为完成,不以实际达到使他人受刑事处罚的目的为必要。

8. 绑架罪:已经扣押人质,不以开始勒索赎金或获取赎金为必要。

9.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完成即成立犯罪,不以实际卖出或获利为必要。

10. 受贿罪:“取得说”,实际占有行贿人给付的财物,或者实际领受财产性利益时为既遂,不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必要(职务行为廉洁性·不可收买性)。

【例题·多选题】甲向乙行贿五万元,乙收下后顺手藏于自家沙发垫下,匆忙外出办事。当晚,丙潜入乙家盗走该五万元。事后查明,该现金全部为假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用假币行贿,其行为成立行贿罪未遂,是实行终了的未遂

B. 丙的行为没有侵犯任何人的合法财产,不构成盗窃罪

C. 乙虽然收受假币,但其行为仍构成受贿罪

D. 丙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占有权,构成盗窃罪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既遂标准。用假币行贿的,对“行贿人”不能以行贿罪论,因为假币不具有使用价值,而“行贿人”完全是在利用欺骗手段来谋取不正当利益,应对“行贿人”以使用假币罪论处。A 项错误。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里的“财物”为假币的,并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C 项正确。除刑法有特别规定外,违禁品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而刑法并没有规定盗窃假币罪这一罪名,故盗窃假币的,可以构成盗窃罪。B 项说法错误,D 项正确。

收受银行卡的,不论是否取出或消费卡内存款数额为既遂;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既遂。

向他人提出勒索的要求后,对方告发的,或者在实际取得贿赂物前案发的,对职务公正性的信赖感虽未遭受现实侵害,但受到了威胁,但由于并未由此取得贿赂物,是受贿未遂。行贿人取得不法利益后反悔未履约的;对方设置圈套的。

收受假烟、假酒、拼装摩托车等伪劣产品的,具有主观价值,“取得”了财物,为受贿既遂。

11. 放火罪:“独立燃烧说”。

12.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足以”,指具体现实的危险。

例:甲把一块石头放在铁轨上,意图颠覆火车,被巡道工发现及时清除,没有造成事故。经技术鉴定,如火车碰到这块石头可能发生重大事故,证明足以使交通工具颠覆、毁坏的具体危险出现了,成立该罪危险犯既遂。假如经鉴定即使火车碰到这块石头也不可能发生事故,意味具体危险没出现,成立危险犯未遂。

注意:

(1)既遂以犯罪成立为前提。如果盗窃因数额不够较大不成立,无所谓既遂。

(2)法益受损和法定结果发生之间,并非完全对应

例1:甲对乙开枪,击中乙的大腿部位,乙流血不止,但并未死亡。乙的法益受到侵害或者威胁,但是,甲仍然不能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例2:A 进入B 的家里,试图盗窃(而非毁坏)B 价值连城的古董,但在搬动该古董时,因为疏忽,致使古董被摔成碎片,A 赶紧逃离现场。A 的行为造成了法益侵害,但不能说A 构成盗窃罪既遂。由于我国刑法并不处罚过失毁坏财物罪,A 的行为只能成立盗窃罪未遂。

(3)结果加重犯与未遂,甲为劫乙财而预谋杀死乙当场取财,①劫财得手未造成乙死伤,②造成乙死亡未得财,这两种情形都可适用未遂。甲造成乙女重

伤却奸淫未得逞,基本犯未遂;甲意欲强奸乙女并造成乙女重伤,奸淫得逞却未造成重伤,基本犯既遂加重犯未遂。

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内容

  • 浅谈大数据时代下网络隐私权的刑法保护探析
  • 浅谈大数据时代下网络隐私权的刑法保护探析 随着"可佩带"智能设备的出现,我们每一个人的位置.行为都可被记录分析,随之而来的便是大数据时代的来临.而源自1890年沃伦和布兰代斯提出的隐私权内涵也不断地扩张,逐渐成为一项基本权利.大数据和隐私权,两者随着各自边界的延伸而交织在一起,其 ...

  • 论刑法之结果加重犯
  • 所谓结果加重犯,又叫加重结果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由于结果加重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只是危害结果较为严重,故认定为一罪.在国外,结果加重犯一般成立独立的罪名.根据中国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结果加重犯的罪名与基本犯罪的罪名是一致的, ...

  • 司法考试刑法量刑情节总结考点大全
  • 司法考试刑法量刑情节总结考点大全 一.法定量刑情节 总则中所规定的法定情节是考试的重点. (一)总则常见的法定量刑情节 1.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2.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胁从犯.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结 ...

  • 潘佳:我国自然资源有关的刑事立法之变迁
  • 有关自然资源的刑事责任,是指违法自然资源相关的刑事立法的规定,造成资源的破坏,情节严重或者数量较大的行为,以及公权力的实施和自然资源有关的行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1]当前,由于我国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尚未根本改变,且对传统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度不断加大,面对日益严峻的资源紧缺和生态 ...

  • 会计责任规避
  • 一.会计法律责任概念 会计法律责任是指违反会计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它是会计行为主体必须严守的底线, 是法制与道 德规范内在联系性的统一体. 二.广义和狭义会计责任 从法律的视角看, 会计法律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会计法律责任是指单位或个人在生成和提供会计 信息过程中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所 ...

  • 浅析贷款诈骗罪
  • 贷款诈骗罪是发生在金融领域中非常突出的一类犯罪,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当前,在金融犯罪中,贷款诈骗罪的发案率有逐渐上升的趋势,本文仅就贷款诈骗犯罪中几种常见的问题作以阐述. 一.关于如何认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 ...

  • 法制教育进校园讲座讲稿
  •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和大家进行交流,面对这么多年轻而充满朝气.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面孔,与大家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真的非常荣幸.不足之处还请多提宝贵意见. 常言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社会生活中,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quo ...

  • 论共同犯罪
  • 论共同犯罪 黄建明 内容摘要 本文从共同犯罪的理解,共同犯罪的概念.犯罪形式.分类以及单位共同犯罪,结合有关法律规定.理论和自己的观点,进行了探讨,认为共同犯罪应采用清楚而有说服力的标准.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下内容. 目录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1 二.共同犯罪的形式„„„„„ ...

  • 试论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试论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论文摘要]在刑法分则之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具有补充性的兜底性质的罪名.因为该罪具有开放性的犯罪构成,是故在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时,必须对其进行严格把握,既不能肆意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缩小解释.文章以从本罪口袋罪倾向进行分析,通过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