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金融风险隐患形成逻辑的重大变化

与上世纪90年代末期相比,当前我国金融风险隐患的形成存在一个不变动因和三个新动因。前者是银行不良贷款,后者即银行业快速商业化、国家信用过度使用和影子银行体系发展。遵循问题导向,抓住关键风险点,标本兼治,方能营造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需的良好金融环境。

□张跃文

当前我国金融风险隐患与上世纪90年代末期的情形有很大不同。随着金融体系的迅速发育,新金融业态、金融产品、金融市场具有新的风险特征,致使系统性风险隐患体现出隐蔽性高、涉及面广、传染性强和跨行业特征。结果就是传统风险预警体系失灵,既有风险应对预案适用性变差。

去年末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而习总书记上月下旬关于金融安全的重要讲话表明,这次金融维稳是全面趋严的监管主旨,不是扬汤止沸的表面维稳,金融机构内部公司治理改革和外部监管被放在了同样的高度上。

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银行资金和民间资金参与的“加杠杆”暴露在阳光下;随着经济增速下降和有效贷款需求减少,商业银行正常贷款业务增速放缓,而通过信托、券商资管计划、基金公司及子公司专户理财等通道形成的非标类债权和以规避监管为目的的嵌套类同业交易均大幅增加;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打破刚兑、同业交易风险上升的背景下,保险机构在股市的活跃度大增,少数机构以高杠杆资金频繁炒作蓝筹股票,甚至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危及实体经济稳定。

在这种情形下,加强金融监管与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同等重要,防范内部风险和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均是2017年我国金融稳定工作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而要让监管措施行之有效,利于长远,还须依据当前金融风险隐患的形成逻辑,遵循问题导向,抓住关键风险点,标本兼治,整顿金融秩序,提高金融市场效率。

同上世纪90年代末期相比,当前我国金融风险隐患的形成存在一个不变动因和三个新动因。一个不变动因是银行不良贷款,三个新动因,即银行业快速商业化、国家信用过度使用和影子银行体系。综观世界各国在经济下行期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规模的变化,因企业信用违约增加导致不良贷款上升已成规律。因此各国监管机构都会严密关注这一指标。长期以来,我国监管机构坚持不良贷款绝对额下降,不良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下降的“双降”监管指标。应该说,在商业银行资金运用渠道相对狭窄的本世纪初期,双降指标监管对提高银行资产质量,消除不良贷款引发的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我国金融市场、产品快速发展的今天,商业银行资金运用已多元化,双降指标对信贷资金的“挤出效应”超过了其金融稳定效应。多数商业银行为满足监管指标要求,从总行到各级分支机构均将双降要求纳入分支行领导和信贷业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与员工收入直接挂钩,客观上降低了商业银行及其业务人员放贷积极性,银行资金流入实体经济通道受阻,商业银行存贷比从本世纪初的约75%降到67%,与此不无关系;另一方面,为满足双降指标要求,分支机构和业务人员会采取各种措施掩盖不良贷款,导致总行和监管部门汇总的不良贷款数据失真,而这些被掩盖且无风险准备的不良贷款,就成了难以侦测的风险隐患,甚至有可能成为“定时炸弹”。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金融形势的迅速变化,金融风险隐患的形成出现了三个新动因。先看银行业快速商业化的影响。我国国有银行陆续完成股份制改造和上市,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获批成立,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完成改制。银行商业化的快速发展,强化了银行业的绩效目标管理,开展业务的逐利动机增强,开始寻找正常信贷业务以外的盈利模式。适逢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快速扩容,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自营投资业务和同业业务利润占比同步提升,不但进一步削弱了银行放贷积极性,更大幅增加了市场风险敞口。

再看过度使用国家信用的影响。多数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都存在潜在国家信用担保,在常规信贷业务领域,银行信贷资金越来越集中于国有企业,导致国有企业债务迅速攀升。据财政部数据,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债总额已达87万亿,占国内企业债务总额约74%。过度使用国家信用,不仅增加了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客观上还导致信贷资金错配。另一方面,依托国家信用,银行同业业务大幅增加。以1天同业拆借为例,去年该品种交易全年为87万亿,而10年前仅6400亿。同业业务发展助长了银行资金“避实向虚”,增加了国家必须承担的信用担保总额,提高了潜在风险处置成本。

最后看影子银行体系发展的影响。在“大资管时代”的口号指导下,近年来非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被迅速松绑,以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子公司和保险公司为代表的非银机构大力拓宽资产管理业务。而我国长期以来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结构,导致资金主要集中于银行体系。非银机构资管业务只能以为银行业为主攻对象,争取银行资金支持。与此同时,为规避不良资产风险、双降指标考核和分业监管限制,商业银行也有积极性不断深化与非银机构合作。以银行理财产品为代表的银行资金遂开始借用非银机构通道进入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形成了不受监管的庞大表外资产,而非银机构也借助此类通道业务迅速做大规模。估计目前借道非银机构的银行资金或在25万亿以上。这部分资金的运用和风险管理游离在银行监管机构的视野之外,对银行体系稳定构成了重大潜在威胁。

因而,笔者认为,化解金融风险隐患,最根本的,还在于把握好新形势下金融风险隐患形成逻辑的重大变化,有效治理金融风险,妥善处置风险隐患,营造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需的良好金融环境。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公司金融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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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世纪90年代末期相比,当前我国金融风险隐患的形成存在一个不变动因和三个新动因。前者是银行不良贷款,后者即银行业快速商业化、国家信用过度使用和影子银行体系发展。遵循问题导向,抓住关键风险点,标本兼治,方能营造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需的良好金融环境。

□张跃文

当前我国金融风险隐患与上世纪90年代末期的情形有很大不同。随着金融体系的迅速发育,新金融业态、金融产品、金融市场具有新的风险特征,致使系统性风险隐患体现出隐蔽性高、涉及面广、传染性强和跨行业特征。结果就是传统风险预警体系失灵,既有风险应对预案适用性变差。

去年末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而习总书记上月下旬关于金融安全的重要讲话表明,这次金融维稳是全面趋严的监管主旨,不是扬汤止沸的表面维稳,金融机构内部公司治理改革和外部监管被放在了同样的高度上。

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银行资金和民间资金参与的“加杠杆”暴露在阳光下;随着经济增速下降和有效贷款需求减少,商业银行正常贷款业务增速放缓,而通过信托、券商资管计划、基金公司及子公司专户理财等通道形成的非标类债权和以规避监管为目的的嵌套类同业交易均大幅增加;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打破刚兑、同业交易风险上升的背景下,保险机构在股市的活跃度大增,少数机构以高杠杆资金频繁炒作蓝筹股票,甚至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危及实体经济稳定。

在这种情形下,加强金融监管与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同等重要,防范内部风险和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均是2017年我国金融稳定工作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而要让监管措施行之有效,利于长远,还须依据当前金融风险隐患的形成逻辑,遵循问题导向,抓住关键风险点,标本兼治,整顿金融秩序,提高金融市场效率。

同上世纪90年代末期相比,当前我国金融风险隐患的形成存在一个不变动因和三个新动因。一个不变动因是银行不良贷款,三个新动因,即银行业快速商业化、国家信用过度使用和影子银行体系。综观世界各国在经济下行期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规模的变化,因企业信用违约增加导致不良贷款上升已成规律。因此各国监管机构都会严密关注这一指标。长期以来,我国监管机构坚持不良贷款绝对额下降,不良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下降的“双降”监管指标。应该说,在商业银行资金运用渠道相对狭窄的本世纪初期,双降指标监管对提高银行资产质量,消除不良贷款引发的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我国金融市场、产品快速发展的今天,商业银行资金运用已多元化,双降指标对信贷资金的“挤出效应”超过了其金融稳定效应。多数商业银行为满足监管指标要求,从总行到各级分支机构均将双降要求纳入分支行领导和信贷业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与员工收入直接挂钩,客观上降低了商业银行及其业务人员放贷积极性,银行资金流入实体经济通道受阻,商业银行存贷比从本世纪初的约75%降到67%,与此不无关系;另一方面,为满足双降指标要求,分支机构和业务人员会采取各种措施掩盖不良贷款,导致总行和监管部门汇总的不良贷款数据失真,而这些被掩盖且无风险准备的不良贷款,就成了难以侦测的风险隐患,甚至有可能成为“定时炸弹”。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金融形势的迅速变化,金融风险隐患的形成出现了三个新动因。先看银行业快速商业化的影响。我国国有银行陆续完成股份制改造和上市,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获批成立,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完成改制。银行商业化的快速发展,强化了银行业的绩效目标管理,开展业务的逐利动机增强,开始寻找正常信贷业务以外的盈利模式。适逢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快速扩容,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自营投资业务和同业业务利润占比同步提升,不但进一步削弱了银行放贷积极性,更大幅增加了市场风险敞口。

再看过度使用国家信用的影响。多数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都存在潜在国家信用担保,在常规信贷业务领域,银行信贷资金越来越集中于国有企业,导致国有企业债务迅速攀升。据财政部数据,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债总额已达87万亿,占国内企业债务总额约74%。过度使用国家信用,不仅增加了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客观上还导致信贷资金错配。另一方面,依托国家信用,银行同业业务大幅增加。以1天同业拆借为例,去年该品种交易全年为87万亿,而10年前仅6400亿。同业业务发展助长了银行资金“避实向虚”,增加了国家必须承担的信用担保总额,提高了潜在风险处置成本。

最后看影子银行体系发展的影响。在“大资管时代”的口号指导下,近年来非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被迅速松绑,以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子公司和保险公司为代表的非银机构大力拓宽资产管理业务。而我国长期以来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结构,导致资金主要集中于银行体系。非银机构资管业务只能以为银行业为主攻对象,争取银行资金支持。与此同时,为规避不良资产风险、双降指标考核和分业监管限制,商业银行也有积极性不断深化与非银机构合作。以银行理财产品为代表的银行资金遂开始借用非银机构通道进入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形成了不受监管的庞大表外资产,而非银机构也借助此类通道业务迅速做大规模。估计目前借道非银机构的银行资金或在25万亿以上。这部分资金的运用和风险管理游离在银行监管机构的视野之外,对银行体系稳定构成了重大潜在威胁。

因而,笔者认为,化解金融风险隐患,最根本的,还在于把握好新形势下金融风险隐患形成逻辑的重大变化,有效治理金融风险,妥善处置风险隐患,营造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需的良好金融环境。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公司金融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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