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分
1、入井人员必须随身佩戴安全帽、携带自救器和矿灯。
2、入井前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喝酒。
3、井口房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4、上、下井乘罐要听从指挥,不能打闹、抢上抢下。
5、运送火工品时,严禁与上、下班人员同时乘罐。
6、在巷道中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许在轨道中间行走,不要随意横穿电机车轨道、绞车道。
7、携带长件工具在大巷中行走时,要靠巷壁侧低拿,防止碰伤他人。
8、井下行走时,要随时注意井巷里的各种信号、来往车辆和路标,不要大声说话、吵架和打闹。
9、斜巷提升运输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以免车、人同行,发生跑车或矿车掉
道挤伤、撞伤行人。
10、斜巷提运插销必须有防脱装置,防脱装置失效,易造成跑车伤人事故。斜巷车辆上提时必须使用好车
尾。
11、在斜巷行走时,信号工发出行车信号,应就近进入躲避峒。
12、平巷、斜巷捆扎材料设备或运输时,人员严禁在车的前方,防止车辆前冲或材料下滑伤人。
13、当井下发生火灾或瓦斯爆炸时,要迅速佩戴自救器撤离现场,联系时必须打手势不要说话。
14、隔离式自救器封条、闭锁以及护套完好,只能打开使用1次,用后报废。
15、自救器使用时一年检验一次,使用时必须随身带在身上,避免摔落、碰撞,不能当坐垫用,防止漏气
失效。
16、通过风门时,应立即随手关好,不能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以免造成风流短路。
17、爆破作业时,严禁强行通过爆破警戒线、进入爆破警戒区。
18、万一进入爆破警戒区,应立即拉断放炮母线,防止起爆。
19、严禁在输送机胶带上和刮板输送机溜槽上行走,通过输送机巷道时,不能钻过或跨越输送带,应从过
桥通过。
20、严禁在设备、皮带运转时,清理卫生或调整设备。
21、煤矿井下发生水灾时,被堵在巷道人员应避灾静卧,等待救援。
22、井下发生透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时,现场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离。
23、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24、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存放地点。
25、井下钉有栅栏和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严禁擅自进入。
26、检修和搬迁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前,必须停电。
27、当发生火灾时,若火势不大,可直接组织身边人员灭火,并向调度室汇报。
28、发生事故紧急避灾时,要迎着风流、向进风井口撤离,并在沿巷道中留下标记。
29、职工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撤离工作场所,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30、当发现有冒顶预兆时, 首先要观察好顶板变化情况后,立即躲离冒顶危险区,不能盲目通过危险区。
31、吊装或拆卸设备时,人员严禁站在设备下方,防止断绳或设备下滑伤人。
32、煤矿职工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
33、矿山职工有享受劳动保护的权利,同时也有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
34、凡长度超过6米而又不通风或通风不良的独头巷道,统称为盲巷。
35、当发现有人触电时,首先要切断电源或用绝缘材料将带电体与触电者分离开。
36、对触电后停止呼吸的人员,应立即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抢救。
37、做口对口人工呼吸前,首先将伤员放在空气流通的地方, 解松伤员的衣扣、裤袋、裸露前胸;清除
伤员呼吸道内的异物。
38、戴上自救器后,如果吸气时感到干燥且不舒服时。既不能脱掉口具吸口气,也不能摘掉鼻夹吸气。
39、灭火时,灭火人员应站在火源的上风侧。
40、井下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的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41、采用人力推车时,一人只准推一辆车。
42、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43、在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并报告矿调度值班人员,撤
离人员。
44、煤矿井下,掘进上山迎头、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容易积聚瓦斯。
45、煤矿井下,瓦斯的主要危害是:瓦斯窒息性、瓦斯爆炸性 、煤与瓦斯突出。
46、为预防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目前井下常采取的降尘措施有煤层注水、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通风
除尘、喷雾洒水、冲刷巷帮等。
47、如一时不能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可以利用压风管、水管向被埋压或截堵的人员供给新鲜空气。
48、在处理冒顶事故中,必须由外向里、加强支护清理出抢救人员的通道。必要时可以向遇险人员处开掘
专用小巷道。
49、煤矿企业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病、局部振动病、噪声聋、滑囊炎。
50、发生事故拨打急救电话时,应说清受伤的人数、患者的伤情、事故地点。
51、矿井透水前的预兆有:挂红、挂汗,水叫声,空气变冷,出现雾气,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
鼓起,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
52、煤矿井下“三条生命线”是指通讯线路、压风管路、防尘水管。
53、发生事故抢救伤员应坚持“三先三后”的原则是:发生骨折的应先固定后搬运、流血严重的应先包扎
后搬运、昏迷不清的应先复苏后搬运。
54、安全标志可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种。
55、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56、安全生产“三不伤害”的原则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7、“三不生产”的原则是不安全不生产 、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58、“三违”的内容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9、发生事故后“四不放过”的原则是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处理不放过、职工得不
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60、煤矿“三大规程”是《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煤矿作业规程》。
61、在+980轨道大巷一律靠右边、一列纵队行走,在过道岔时必须由队列第一人进行手指口述,“左方无
车、右方无车、确认完毕、可以通过”。
62、在井下各地点通过风门时,必须由队列最后一人进行“手指口述”,风门已关,确认完毕。
63、在井下各地点岗位工操作前,必须进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对手指口述不规范的一次罚款50元,不
执行手指口述的一次罚款100元。
64、人员入井工作前,必须进行入井前安全确认,否则一次对当班跟班区长罚款100元。
公共部分
1、入井人员必须随身佩戴安全帽、携带自救器和矿灯。
2、入井前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喝酒。
3、井口房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4、上、下井乘罐要听从指挥,不能打闹、抢上抢下。
5、运送火工品时,严禁与上、下班人员同时乘罐。
6、在巷道中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许在轨道中间行走,不要随意横穿电机车轨道、绞车道。
7、携带长件工具在大巷中行走时,要靠巷壁侧低拿,防止碰伤他人。
8、井下行走时,要随时注意井巷里的各种信号、来往车辆和路标,不要大声说话、吵架和打闹。
9、斜巷提升运输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以免车、人同行,发生跑车或矿车掉
道挤伤、撞伤行人。
10、斜巷提运插销必须有防脱装置,防脱装置失效,易造成跑车伤人事故。斜巷车辆上提时必须使用好车
尾。
11、在斜巷行走时,信号工发出行车信号,应就近进入躲避峒。
12、平巷、斜巷捆扎材料设备或运输时,人员严禁在车的前方,防止车辆前冲或材料下滑伤人。
13、当井下发生火灾或瓦斯爆炸时,要迅速佩戴自救器撤离现场,联系时必须打手势不要说话。
14、隔离式自救器封条、闭锁以及护套完好,只能打开使用1次,用后报废。
15、自救器使用时一年检验一次,使用时必须随身带在身上,避免摔落、碰撞,不能当坐垫用,防止漏气
失效。
16、通过风门时,应立即随手关好,不能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以免造成风流短路。
17、爆破作业时,严禁强行通过爆破警戒线、进入爆破警戒区。
18、万一进入爆破警戒区,应立即拉断放炮母线,防止起爆。
19、严禁在输送机胶带上和刮板输送机溜槽上行走,通过输送机巷道时,不能钻过或跨越输送带,应从过
桥通过。
20、严禁在设备、皮带运转时,清理卫生或调整设备。
21、煤矿井下发生水灾时,被堵在巷道人员应避灾静卧,等待救援。
22、井下发生透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时,现场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离。
23、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24、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存放地点。
25、井下钉有栅栏和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严禁擅自进入。
26、检修和搬迁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前,必须停电。
27、当发生火灾时,若火势不大,可直接组织身边人员灭火,并向调度室汇报。
28、发生事故紧急避灾时,要迎着风流、向进风井口撤离,并在沿巷道中留下标记。
29、职工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撤离工作场所,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30、当发现有冒顶预兆时, 首先要观察好顶板变化情况后,立即躲离冒顶危险区,不能盲目通过危险区。
31、吊装或拆卸设备时,人员严禁站在设备下方,防止断绳或设备下滑伤人。
32、煤矿职工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
33、矿山职工有享受劳动保护的权利,同时也有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
34、凡长度超过6米而又不通风或通风不良的独头巷道,统称为盲巷。
35、当发现有人触电时,首先要切断电源或用绝缘材料将带电体与触电者分离开。
36、对触电后停止呼吸的人员,应立即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抢救。
37、做口对口人工呼吸前,首先将伤员放在空气流通的地方, 解松伤员的衣扣、裤袋、裸露前胸;清除
伤员呼吸道内的异物。
38、戴上自救器后,如果吸气时感到干燥且不舒服时。既不能脱掉口具吸口气,也不能摘掉鼻夹吸气。
39、灭火时,灭火人员应站在火源的上风侧。
40、井下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的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41、采用人力推车时,一人只准推一辆车。
42、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43、在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并报告矿调度值班人员,撤
离人员。
44、煤矿井下,掘进上山迎头、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容易积聚瓦斯。
45、煤矿井下,瓦斯的主要危害是:瓦斯窒息性、瓦斯爆炸性 、煤与瓦斯突出。
46、为预防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目前井下常采取的降尘措施有煤层注水、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通风
除尘、喷雾洒水、冲刷巷帮等。
47、如一时不能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可以利用压风管、水管向被埋压或截堵的人员供给新鲜空气。
48、在处理冒顶事故中,必须由外向里、加强支护清理出抢救人员的通道。必要时可以向遇险人员处开掘
专用小巷道。
49、煤矿企业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病、局部振动病、噪声聋、滑囊炎。
50、发生事故拨打急救电话时,应说清受伤的人数、患者的伤情、事故地点。
51、矿井透水前的预兆有:挂红、挂汗,水叫声,空气变冷,出现雾气,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
鼓起,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
52、煤矿井下“三条生命线”是指通讯线路、压风管路、防尘水管。
53、发生事故抢救伤员应坚持“三先三后”的原则是:发生骨折的应先固定后搬运、流血严重的应先包扎
后搬运、昏迷不清的应先复苏后搬运。
54、安全标志可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种。
55、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56、安全生产“三不伤害”的原则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7、“三不生产”的原则是不安全不生产 、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58、“三违”的内容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9、发生事故后“四不放过”的原则是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处理不放过、职工得不
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60、煤矿“三大规程”是《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煤矿作业规程》。
61、在+980轨道大巷一律靠右边、一列纵队行走,在过道岔时必须由队列第一人进行手指口述,“左方无
车、右方无车、确认完毕、可以通过”。
62、在井下各地点通过风门时,必须由队列最后一人进行“手指口述”,风门已关,确认完毕。
63、在井下各地点岗位工操作前,必须进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对手指口述不规范的一次罚款50元,不
执行手指口述的一次罚款100元。
64、人员入井工作前,必须进行入井前安全确认,否则一次对当班跟班区长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