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控制要点
管理要点:
一、生活区管理要点:
一)办公用房、宿舍彩钢板房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岩棉夹芯板;
二)安全间距:
1.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每组临时用房栋数不得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8米,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3米;
2.办公用房、宿舍与厨房操作间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5米;
3.生活区与在建工程防火间距不得小于6米。
4.办公用房、宿舍建筑一般为两层,单层面积不得大于200平米,应设置至少两部疏散楼梯;
5.生活区与施工现场设置围墙,做好隔离措施。
三)消防水源:
1.生活区应设置稳定、可靠的水源,消防水源应采用市政给水和天然水源同时供应。
2.消防水源同时设置消防水池,水池容量不小于25立方。
3.消防水池采用双泵控制,市政管网与消防栓链接不得小于两个接水口。
4.消火栓泵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电源自总配电箱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保证不间断供电。
5.消火栓泵出水量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6. 消防主管的管径应根据临建工程临时消防用水量、竖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7.办公用房、宿舍应设置消防栓,消防栓呈梅花状布置,消防栓覆盖范围半径不得超过50米;
四)灭火器设置:办公用房、宿舍单层灭火器设置点不得少于两个,厨房操作间及餐厅灭火器设置点不得少于四个,每个设置点灭火器不得小于两具;灭火器安装高度1.2米。
五)消防通道:
1.生活区原则上采用环形道路;
2.消防车道尽头设置回车场,尺寸不小于15*15米;
3.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高均不小于4米;
4.临时消防车道两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示。
二、施工区管理要点:
一)施工现场所有临建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防火材料,脚手板采用钢耙网;
二)安全间距:
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m。
2.可燃材料库房面积不得大于30平方,易燃易爆品单间库房不
得大于20平方;
3.易燃物的堆放应分堆垛和分组放置,每个垛高不应超过两米,提及不应大于50立方米,堆垛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
4.仓库及堆放点应悬挂管理制度,标明责任人,做好防火措施。
三)、动火作业: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吸烟点,施工现场不得随意抽烟。
2.动火作业前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人员应具有相应特种工操作证。作业中应有专人监护,并配备灭火器及接火措施,作业中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3.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可燃物进行清理,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4.施工现场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有效,防护罩、防震圈齐全,减压阀、橡皮气管不得老化、损坏,乙炔瓶回火阀不得缺失。
5.动火作业中,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
四)消防水源:
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应设置稳定、可靠的水源,消防水源应采用 市政给水和天然水源同时供应。
2.消防水源同时设置消防水池,水池容量不小于25立方。
3.消防水池采用双泵控制,市政管网与消防栓链接不得小于两个 接水口。
4.消火栓泵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电源自总配电箱总断路器上 端接入,保证不间断供电。
5.消火栓泵出水量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6.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量不应少于 2 根,当结构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
7.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用水量、竖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8.施工现场沿外围围墙设置消防栓,消防栓间距不得大于50米,施工楼层每层设置消防栓,同时配备不少于两套水袋枪头,消防栓最大保护距离不得大于30米,超过30米则增设消防栓,其水压及水柱满足10米要求,主体施工过程中消防栓距施工顶层不得超过三层。
五)灭火器设置:施工现场及楼栋进出口设置集中消防器材点,加工 场地每50平方米设置2具灭火器,施工楼层每100平方米设置2具灭火器。
六)临时疏散通道:
1.基坑施工阶段每隔200米应设置疏散通道。
2.设置在地面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1.5m;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作临时疏散通道时,其净宽度不宜小于 1.0m;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设置在脚手架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0.6m。
3.临时疏散通道为坡道,且坡度大于 25°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置防滑条。
4.临时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确需采用时,应采取可靠固定措施。
5.临时疏散通道的侧面为临空面时,应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
1.2m的防护栏杆。
6.临时疏散通道设置在脚手架上时,脚手架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7.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星的疏散指示标志。
8.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照明设施。
9.所有疏散通道应保持通道畅通。
七)应急照明:
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备临时及应急照明:
1.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
2.水泵房;
3.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
4.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
5.临时照明采用36V低压照明,
7.应急照明应选用自备电源灯具。
八)注意事项:
1.用于在建工程的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3.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应及时清理。
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消防巡检每天一次(消防设施、通道、动火作业);
2.每天填写好工作日志,对消防设施安装、巡检、维修、拆除进行记录;
3.施工现场灭火器、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每周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须及时处理,并进行复查;
档案资料:
1.施工现场消防方案、应急处置预案( 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消防工程方案交底(电气工程师对设备管理主管进行交底,然后由设备主管对电工及各类用电人员进行方案技术交底)。
3.消防工程作业完成后应组织联合验收并做好记录(监理、施工技术部、安全部、电工参加)。
4.消防材料合格证收集(统计表、消防栓、水带、灭火器的合格证和附件)。
5.所有安装、移位消防设施应调试及记录。
6.日常消防检查记录表。
7.消防专项检查记录表。
8.消防演练记录(季度、专项)。
9.动火证。
10.上级检查及整改汇总资料。
编制依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主席第六号令)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5.《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7.《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
8.《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图册》ZJQ00-GL-029-2014:
9.《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补充图集》WJBZ-CS0001-2014。
消防安全控制要点
管理要点:
一、生活区管理要点:
一)办公用房、宿舍彩钢板房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岩棉夹芯板;
二)安全间距:
1.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每组临时用房栋数不得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8米,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3米;
2.办公用房、宿舍与厨房操作间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5米;
3.生活区与在建工程防火间距不得小于6米。
4.办公用房、宿舍建筑一般为两层,单层面积不得大于200平米,应设置至少两部疏散楼梯;
5.生活区与施工现场设置围墙,做好隔离措施。
三)消防水源:
1.生活区应设置稳定、可靠的水源,消防水源应采用市政给水和天然水源同时供应。
2.消防水源同时设置消防水池,水池容量不小于25立方。
3.消防水池采用双泵控制,市政管网与消防栓链接不得小于两个接水口。
4.消火栓泵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电源自总配电箱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保证不间断供电。
5.消火栓泵出水量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6. 消防主管的管径应根据临建工程临时消防用水量、竖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7.办公用房、宿舍应设置消防栓,消防栓呈梅花状布置,消防栓覆盖范围半径不得超过50米;
四)灭火器设置:办公用房、宿舍单层灭火器设置点不得少于两个,厨房操作间及餐厅灭火器设置点不得少于四个,每个设置点灭火器不得小于两具;灭火器安装高度1.2米。
五)消防通道:
1.生活区原则上采用环形道路;
2.消防车道尽头设置回车场,尺寸不小于15*15米;
3.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高均不小于4米;
4.临时消防车道两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示。
二、施工区管理要点:
一)施工现场所有临建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防火材料,脚手板采用钢耙网;
二)安全间距:
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m。
2.可燃材料库房面积不得大于30平方,易燃易爆品单间库房不
得大于20平方;
3.易燃物的堆放应分堆垛和分组放置,每个垛高不应超过两米,提及不应大于50立方米,堆垛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
4.仓库及堆放点应悬挂管理制度,标明责任人,做好防火措施。
三)、动火作业: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吸烟点,施工现场不得随意抽烟。
2.动火作业前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人员应具有相应特种工操作证。作业中应有专人监护,并配备灭火器及接火措施,作业中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3.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可燃物进行清理,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4.施工现场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有效,防护罩、防震圈齐全,减压阀、橡皮气管不得老化、损坏,乙炔瓶回火阀不得缺失。
5.动火作业中,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
四)消防水源:
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应设置稳定、可靠的水源,消防水源应采用 市政给水和天然水源同时供应。
2.消防水源同时设置消防水池,水池容量不小于25立方。
3.消防水池采用双泵控制,市政管网与消防栓链接不得小于两个 接水口。
4.消火栓泵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电源自总配电箱总断路器上 端接入,保证不间断供电。
5.消火栓泵出水量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6.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量不应少于 2 根,当结构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
7.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用水量、竖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8.施工现场沿外围围墙设置消防栓,消防栓间距不得大于50米,施工楼层每层设置消防栓,同时配备不少于两套水袋枪头,消防栓最大保护距离不得大于30米,超过30米则增设消防栓,其水压及水柱满足10米要求,主体施工过程中消防栓距施工顶层不得超过三层。
五)灭火器设置:施工现场及楼栋进出口设置集中消防器材点,加工 场地每50平方米设置2具灭火器,施工楼层每100平方米设置2具灭火器。
六)临时疏散通道:
1.基坑施工阶段每隔200米应设置疏散通道。
2.设置在地面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1.5m;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作临时疏散通道时,其净宽度不宜小于 1.0m;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设置在脚手架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0.6m。
3.临时疏散通道为坡道,且坡度大于 25°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置防滑条。
4.临时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确需采用时,应采取可靠固定措施。
5.临时疏散通道的侧面为临空面时,应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
1.2m的防护栏杆。
6.临时疏散通道设置在脚手架上时,脚手架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7.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星的疏散指示标志。
8.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照明设施。
9.所有疏散通道应保持通道畅通。
七)应急照明:
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备临时及应急照明:
1.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
2.水泵房;
3.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
4.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
5.临时照明采用36V低压照明,
7.应急照明应选用自备电源灯具。
八)注意事项:
1.用于在建工程的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3.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应及时清理。
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消防巡检每天一次(消防设施、通道、动火作业);
2.每天填写好工作日志,对消防设施安装、巡检、维修、拆除进行记录;
3.施工现场灭火器、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每周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须及时处理,并进行复查;
档案资料:
1.施工现场消防方案、应急处置预案( 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消防工程方案交底(电气工程师对设备管理主管进行交底,然后由设备主管对电工及各类用电人员进行方案技术交底)。
3.消防工程作业完成后应组织联合验收并做好记录(监理、施工技术部、安全部、电工参加)。
4.消防材料合格证收集(统计表、消防栓、水带、灭火器的合格证和附件)。
5.所有安装、移位消防设施应调试及记录。
6.日常消防检查记录表。
7.消防专项检查记录表。
8.消防演练记录(季度、专项)。
9.动火证。
10.上级检查及整改汇总资料。
编制依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主席第六号令)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5.《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7.《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
8.《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图册》ZJQ00-GL-029-2014:
9.《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补充图集》WJBZ-CS0001-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