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基本知识逻辑图解
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念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民法是权利法
民法的内容主要是私法
民法的特点 民法是实体法
民法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
民法强调意思自治原则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之间的区别(与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商法)
民法的体系
民法的渊源:宪法、民事法律、国务院发布的民事法规决议和命令、最高人
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国务院各部委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
性文件、地方法规、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等
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对人的适用范围
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
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归属、流转)
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立法上确认的基本原则及其关系
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的前提)
意思自治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核心)
公平原则(对意思自治原则的必要补充)
诚实信用原则(对意思自治原则的必要限制)
公序良俗原则(对意思自治原则的必要限制)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
系
物权关系与债权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
国家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
利益、权利
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
事件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表示行为:民事行为、准
民事行为
行为
非表示行为(事实行为)
自 然 人
概念和特征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
自然人行为能力的终止
概念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自然人的侵权责任能力
自然人的其他民事责任能力
监护的概念、性质
监护 监护人的设定、监护权的内容
监护关系的终止
自然人的姓名、住所、户籍和身份证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概念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
概念和特征
个体工商户
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法律责任的承担
法 人
法人的概念、特征 法人制度概述
法人的本质
法人的分类
法人成立应当具备的条件
法人的成立 法人设立的原则
法人的名称和住所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的民事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法人机关的概念和种类
法人机关和分支机构 法定代表人
法人分支机构
法人的变更
法人的变更和终止
法人的终止
合伙(合伙组织)的概念
合伙人的出资和合伙财产
合伙(合伙组织) 合伙债务的承担
合伙的内部关系(合伙事务的执行和内部的损益
分配)
入伙与退伙;合伙的终止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主行为和从行为
负担行为(债权行为)与处分行为
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
生前行为与死因行为
当事人
意思表示
有符合民事行为成立的形式
民事行为生效的概念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的生效 一般的生效要件 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
特别生效要件(法律要求书面形式、登记、核准等)
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概念、种类、效力)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概念、种类、
效力)
欠缺生效条件的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概念、种类、效力、
权利人的追认权和相对人的催告权)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
后果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行为:概念、对条件的要求、种类、效力;附期
限民事行为的概念、类型、效力。
代理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关系
代理的概述 代理与类似制度的比较
代理的种类
代理权的性质
代理权的取得
代理权 代理权行使的一般要求(亲自、善意、合法)
代理权行使的限制(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
代理行为
无权代理的概念和类型
无权代理 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后果 无权代理的法律效果
不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后
果
代理权消灭的原因
代理权的消灭
代理权消灭的后果
诉讼时效和期间
时效制度的概述
诉讼时效制度概述 诉讼时效制度的概述 诉讼时效的客体 诉讼时效期间的概念和特点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短期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长期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概念、事由及其相应的后果) 权利最长的保护期限(起算点) 概述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 现行法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
果
期限的概念和内容
期限
期限的确定和计算
民法总则基本知识逻辑图解
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念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民法是权利法
民法的内容主要是私法
民法的特点 民法是实体法
民法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
民法强调意思自治原则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之间的区别(与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商法)
民法的体系
民法的渊源:宪法、民事法律、国务院发布的民事法规决议和命令、最高人
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国务院各部委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
性文件、地方法规、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等
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对人的适用范围
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
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归属、流转)
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立法上确认的基本原则及其关系
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的前提)
意思自治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核心)
公平原则(对意思自治原则的必要补充)
诚实信用原则(对意思自治原则的必要限制)
公序良俗原则(对意思自治原则的必要限制)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
系
物权关系与债权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
国家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
利益、权利
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
事件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表示行为:民事行为、准
民事行为
行为
非表示行为(事实行为)
自 然 人
概念和特征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
自然人行为能力的终止
概念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自然人的侵权责任能力
自然人的其他民事责任能力
监护的概念、性质
监护 监护人的设定、监护权的内容
监护关系的终止
自然人的姓名、住所、户籍和身份证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概念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
概念和特征
个体工商户
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法律责任的承担
法 人
法人的概念、特征 法人制度概述
法人的本质
法人的分类
法人成立应当具备的条件
法人的成立 法人设立的原则
法人的名称和住所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的民事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法人机关的概念和种类
法人机关和分支机构 法定代表人
法人分支机构
法人的变更
法人的变更和终止
法人的终止
合伙(合伙组织)的概念
合伙人的出资和合伙财产
合伙(合伙组织) 合伙债务的承担
合伙的内部关系(合伙事务的执行和内部的损益
分配)
入伙与退伙;合伙的终止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主行为和从行为
负担行为(债权行为)与处分行为
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
生前行为与死因行为
当事人
意思表示
有符合民事行为成立的形式
民事行为生效的概念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的生效 一般的生效要件 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
特别生效要件(法律要求书面形式、登记、核准等)
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概念、种类、效力)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概念、种类、
效力)
欠缺生效条件的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概念、种类、效力、
权利人的追认权和相对人的催告权)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
后果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行为:概念、对条件的要求、种类、效力;附期
限民事行为的概念、类型、效力。
代理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关系
代理的概述 代理与类似制度的比较
代理的种类
代理权的性质
代理权的取得
代理权 代理权行使的一般要求(亲自、善意、合法)
代理权行使的限制(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
代理行为
无权代理的概念和类型
无权代理 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后果 无权代理的法律效果
不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后
果
代理权消灭的原因
代理权的消灭
代理权消灭的后果
诉讼时效和期间
时效制度的概述
诉讼时效制度概述 诉讼时效制度的概述 诉讼时效的客体 诉讼时效期间的概念和特点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短期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长期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概念、事由及其相应的后果) 权利最长的保护期限(起算点) 概述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 现行法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
果
期限的概念和内容
期限
期限的确定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