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学院生活部寝室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2013年10月起施行)
寝室卫生成绩
1、第一印象(10分):要求宿舍内无异味,地面干净无垃圾,墙面干净整洁无乱涂,乱画故损现象,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坐凳无人时要放在书桌下,鞋子摆放整齐。蚊帐统一挂收,上下铺的梯子上不能有放东西,柜子上不能挂东西。
以上均合格不扣分,1-2项不合格的扣2分,3-4项不合格的扣3分,均不合格扣4
2、安全分(10分):在宿舍内不得使用热得快、电茶壶等电热设备,在检查时一经发现三周内不得评优秀寝室。
3、地面(10分):地面要求干净无杂物,评分如下:
1)地面干净,无明显的污物,不扣分 ;
2)地面较干净,有少量明显的污物,扣1-2分;
3)地面不干净,有大量的纸屑和污物,扣3-4分
4、书桌(10分):要求将书籍及学习用具摆放整齐,不得将衣服等物品堆放在桌面上,宿舍内一个书桌不整洁扣1分,6人宿舍扣满5分为止,4人宿舍扣满4分为止。
5、床铺(10分):在上午查卫生时要求将被子叠好,铺面整洁,若在下午检查卫生时,有学生睡觉的不予扣分,宿舍内一个床铺没叠被子扣1分,6人宿舍扣满5分为止,4人宿舍扣满4分为止。(如果检查时宿舍所有人在睡觉且床帘都未拉开四人间扣2分,六人间扣三分)
6、洗漱台(10分):要求将洗漱用品摆整齐放在梳妆台上,台面及洗漱盆无污迹,若有水壶则将水壶整齐地放置梳妆台下,梳妆镜擦干净。以上均合格的不扣分, 1-2项不合格的扣2分,3-4项不合格的扣3分,均不合格扣4分。
7、卫生间(20分):
1)便槽无污物,便沿无杂物,厕所地面干净、无碎发、无太浓郁的气味,不扣分;
2)便槽无污物,便沿无杂物,地面有污迹,有难闻气味,视具体情况扣3-6分
3)基本没打扫卫生间,便槽杂乱,气味难闻,视具体情况扣7-10分。
8、阳台(10分):
1)地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如果有瓶子要码放整齐;
2)地面不整洁但物品摆放较整齐或地面整洁但物品摆放不整齐, 视具体情况扣2-3分。
3)地面脏乱,物品摆放杂乱无章,视具体情况扣4-5分。
9.灯(5分):
在宿舍没有人的情况下,一个灯不关扣一分。
10. 特殊情况(5分):
如出现以上未涉及的内容可酌情予以扣分,并予以说明。
11、奖惩:
1)每学期累计三次表扬的宿舍,期末每人加0.5分综合测评分;累计三次批评,每人扣0.5分综合测评分。
2)阿姨处查,一次整改期末每人加0.5分综合测评分。阿姨处查违章电器直接上报校学工处,取消本学期所有评奖评优。
学生寝室用电管理规定
为保证学生寝室安全用电,根据学校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寝室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学生寝室供电,主要是保证照明、充电器、饮水机、电脑及收、录音机用电。未经学校批准,不准在学生寝室内使用其它用电器。
2、寝室内不允许个人接拉电源线。
3、寝室内不允许存放和使用电加热器、电热杯、热得快、电茶壶、电熨斗、电炉子、电磁炉、电饭锅、取暖器、取暖电饼、电热水袋、电热毯及未经学校批准的大于1000W 的其他电热设备。
4、严格在寝室内使用明火(如使用蜡烛、焚烧纸张和杂物、使用酒精炉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
5、公寓内禁止吸烟,严禁在床上吸烟。
学生寝室布置规定
1、整体布置: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按规范化要求定点摆放,力求美观大方。
2、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或图钉固定,不要用浆糊或胶水。
3、床面:起床后须叠被并放在床铺的一侧,床上不准放杂物,床下鞋子摆放整齐。
4、桌面:书本摆放整齐,桌面不能堆放纸箱等杂物。
5、地面:保持地面清洁,做到不随地扔垃圾。
电力工程学院生活部寝室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2013年10月起施行)
寝室卫生成绩
1、第一印象(10分):要求宿舍内无异味,地面干净无垃圾,墙面干净整洁无乱涂,乱画故损现象,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坐凳无人时要放在书桌下,鞋子摆放整齐。蚊帐统一挂收,上下铺的梯子上不能有放东西,柜子上不能挂东西。
以上均合格不扣分,1-2项不合格的扣2分,3-4项不合格的扣3分,均不合格扣4
2、安全分(10分):在宿舍内不得使用热得快、电茶壶等电热设备,在检查时一经发现三周内不得评优秀寝室。
3、地面(10分):地面要求干净无杂物,评分如下:
1)地面干净,无明显的污物,不扣分 ;
2)地面较干净,有少量明显的污物,扣1-2分;
3)地面不干净,有大量的纸屑和污物,扣3-4分
4、书桌(10分):要求将书籍及学习用具摆放整齐,不得将衣服等物品堆放在桌面上,宿舍内一个书桌不整洁扣1分,6人宿舍扣满5分为止,4人宿舍扣满4分为止。
5、床铺(10分):在上午查卫生时要求将被子叠好,铺面整洁,若在下午检查卫生时,有学生睡觉的不予扣分,宿舍内一个床铺没叠被子扣1分,6人宿舍扣满5分为止,4人宿舍扣满4分为止。(如果检查时宿舍所有人在睡觉且床帘都未拉开四人间扣2分,六人间扣三分)
6、洗漱台(10分):要求将洗漱用品摆整齐放在梳妆台上,台面及洗漱盆无污迹,若有水壶则将水壶整齐地放置梳妆台下,梳妆镜擦干净。以上均合格的不扣分, 1-2项不合格的扣2分,3-4项不合格的扣3分,均不合格扣4分。
7、卫生间(20分):
1)便槽无污物,便沿无杂物,厕所地面干净、无碎发、无太浓郁的气味,不扣分;
2)便槽无污物,便沿无杂物,地面有污迹,有难闻气味,视具体情况扣3-6分
3)基本没打扫卫生间,便槽杂乱,气味难闻,视具体情况扣7-10分。
8、阳台(10分):
1)地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如果有瓶子要码放整齐;
2)地面不整洁但物品摆放较整齐或地面整洁但物品摆放不整齐, 视具体情况扣2-3分。
3)地面脏乱,物品摆放杂乱无章,视具体情况扣4-5分。
9.灯(5分):
在宿舍没有人的情况下,一个灯不关扣一分。
10. 特殊情况(5分):
如出现以上未涉及的内容可酌情予以扣分,并予以说明。
11、奖惩:
1)每学期累计三次表扬的宿舍,期末每人加0.5分综合测评分;累计三次批评,每人扣0.5分综合测评分。
2)阿姨处查,一次整改期末每人加0.5分综合测评分。阿姨处查违章电器直接上报校学工处,取消本学期所有评奖评优。
学生寝室用电管理规定
为保证学生寝室安全用电,根据学校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寝室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学生寝室供电,主要是保证照明、充电器、饮水机、电脑及收、录音机用电。未经学校批准,不准在学生寝室内使用其它用电器。
2、寝室内不允许个人接拉电源线。
3、寝室内不允许存放和使用电加热器、电热杯、热得快、电茶壶、电熨斗、电炉子、电磁炉、电饭锅、取暖器、取暖电饼、电热水袋、电热毯及未经学校批准的大于1000W 的其他电热设备。
4、严格在寝室内使用明火(如使用蜡烛、焚烧纸张和杂物、使用酒精炉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
5、公寓内禁止吸烟,严禁在床上吸烟。
学生寝室布置规定
1、整体布置: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按规范化要求定点摆放,力求美观大方。
2、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或图钉固定,不要用浆糊或胶水。
3、床面:起床后须叠被并放在床铺的一侧,床上不准放杂物,床下鞋子摆放整齐。
4、桌面:书本摆放整齐,桌面不能堆放纸箱等杂物。
5、地面:保持地面清洁,做到不随地扔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