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津 地 铁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标准
(试行稿)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4月
前 言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和天津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提高天津市地铁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规范地铁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在总结地铁1、2、3号线工程建设基础上,结合天津地铁工程实际情况,并广泛征集地铁工程参建单位及业内专家意见后,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编制了本册《天津市地铁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标准》(试行稿)。
执行过程中如有不同意见,请各将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及时反馈至地铁集团安全质量监察室(邮箱:[email protected]),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及人员: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任忠利、刘宝昌、王纯利、王俊茹、赵鹤忠、何乐、梁飞、王斌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胡浩、马运康、王建新、边坤艳、孟昭辉、冯宝军、钟慧民 参编单位及人员:
中煤邯郸中原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苏亮、赵文超、梅志军、李贺旗
天津市华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杨志华、王雁序、刘伟莉 北京铁建监理有限公司:王贵华、孙剑南 上海建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訾敬武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马国强、程保蕊、董敏忠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秦国刚、程万祥、王儒奇 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蔡琴、李立君、王霞 天津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庚、李彦彰 上海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刘旻旻、岑辉虎
目 录
1 总 则 .................................................................................................................1 2 术 语 .................................................................................................................1 3 基本规定 ...........................................................................................................2 4 质量验收单元的划分 ....................................................................................2 附表1:地铁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表 ..................................................4 附表2-1: 明挖车站工程划分表 .......................................................5 附表2-2: 盖挖车站工程划分表 .......................................................6 附表2-3: 暗挖车站工程划分表 .......................................................7 附表2-4: 地面及高架车站工程划分表 ...........................................8 附表2-5: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划分表 ...............................................9 附表2-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划分表 ............................................ 10 附表3-1: 区间(盾构)工程划分 ................................................. 11 附表3-2: 区间(暗挖)工程划分 ................................................ 12 附表3-3: 区间(明挖)工程划分 ................................................ 13 附表3-4: 区间(U型槽)工程划分 ............................................. 14 附表3-5: 路基、桥涵顶进工程划分 ............................................ 15 附表3-6: 桥梁、声屏障工程划分表 ............................................ 16 附表4: 人防工程划分表.............................................................. 17 附表5: 轨道工程划分表.............................................................. 18 附表6: 车辆段(停车场)综合工程划分表 ............................. 19
1 总 则
1.1为加强地铁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有效实施工程建设各阶段的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轨道交通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的制定以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划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天津市城市地铁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B29-54-2003等为依据,并借鉴了其他城市的相关规定,同时充分考虑天津地铁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力求科学实用。
1.3地铁工程划分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天津市、行业等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等的规定。
1.4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本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其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中的划分应另行制定补充。
2 术 语
2.1单位工程:具备独立施工条件或具备专业功能的建(构)筑物及专业设备系统。
2.2子单位工程:单位工程中具备阶段施工条件或施工内容相对独立的建(构)筑物及专业设备子系统。
2.3分部工程:按照系统设备专业性质或设备组别等、建(构)筑物的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的工程实体及专业设备安装工程。
2.4分项工程:按照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划分的工程实体及专业设备安装工程。
2.5检验批: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是施工质量检验的基本单元。一个检验批的施工条件、所用材料及质量要求应基本相同。
3 基本规定
3.1地铁工程质量验收单元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若部分项目开工较晚不能随相应分部工程一并验收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分段验收。
3.2单位工程的划分按照“具备独立施工条件,能形成相应使用功能的建(构)筑物、专业设备系统以及专业性较强、需从常规单位工程中剥离且具备全线独立施工条件的某一重要工序为一个单位工程。”
3.2.1建筑物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的单位工程,可将其具备独立施工条件或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建筑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的一个单位工程采用不同工法施工时,可按工法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
3.2.2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的单位工程应按系统设备专业划分,子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可以按照工程种类、设备组别或区段划分。
3.3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或施工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划分较大或较复杂时,为方便验收并分清质量责任,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3.4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划分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3.4.1土建工程的分项工程按主要工种、施工程序的先后或使用材料的不同进行划分。
3.4.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项工程按主要工种、设备类别、系统或区段划分。
4 质量验收单元的划分
4.1土建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
4.1.1每个车站划分为一个独立单位工程。考虑工程的复杂性、施工的阶段性以及合同分割等因素,车站单位工程划分为主体土建、装饰装修、建筑设备安装、附属土建子单位工程,其中附属土建工程中每一个风道、出入口
均为一个子单位工程,每个子单位工程包括若干个分部工程。其各子单位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本标准附表2的规定。
4.1.2每个区间划分为一个独立的单位工程,区间单位工程划分为正线土建、附属土建、建筑设备安装子单位工程。当一个区间由不同的工法施工时,每种工法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各子单位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本标准附表3的规定。
4.1.3每个主变电站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并分为土建工程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两个子单位工程。土建子单位工程的划分完全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中的规定进行划分,电气设备安装子单位工程需遵照电力系统相关规定执行。
4.1.4车辆段、停车场及综合基地划分为车辆段(停车场)基地综合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车辆段工艺设备安装等单位工程。基地综合工程划分为路基工程、站场道路工程、站场桥梁工程、附属建筑、室外环境、管线(道)工程等若干个子单位工程。其中房屋建筑单位工程中每个独立的房屋建筑均可作为一个子单位工程,其子单位工程的划分完全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中的规定执行。车辆段(停车场)基地综合工程的工程划分应符合本标准附表6的规定。
4.2轨道工程
全线轨道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可根据里程和区域划分子单位工程。各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本标准附表5的规定。
附表1:地铁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表
明挖车站工程划分表
盖挖车站工程划分表
暗挖车站工程划分表
地面及高架车站工程划分表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划分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划分表
区间(盾构)工程划分
附表3-2: 区间(暗挖)工程划分
附表3-3: 区间(明挖)工程划分
附表3-4: 区间(U
型槽)工程划分
附表3-5: 路基、桥涵顶进工程划分
附表3-6:
桥梁、声屏障工程划分表
附表6: 车辆段(停车场)综合工程划分表
天 津 地 铁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标准
(试行稿)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4月
前 言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和天津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提高天津市地铁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规范地铁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在总结地铁1、2、3号线工程建设基础上,结合天津地铁工程实际情况,并广泛征集地铁工程参建单位及业内专家意见后,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编制了本册《天津市地铁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标准》(试行稿)。
执行过程中如有不同意见,请各将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及时反馈至地铁集团安全质量监察室(邮箱:[email protected]),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及人员: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任忠利、刘宝昌、王纯利、王俊茹、赵鹤忠、何乐、梁飞、王斌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胡浩、马运康、王建新、边坤艳、孟昭辉、冯宝军、钟慧民 参编单位及人员:
中煤邯郸中原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苏亮、赵文超、梅志军、李贺旗
天津市华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杨志华、王雁序、刘伟莉 北京铁建监理有限公司:王贵华、孙剑南 上海建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訾敬武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马国强、程保蕊、董敏忠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秦国刚、程万祥、王儒奇 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蔡琴、李立君、王霞 天津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庚、李彦彰 上海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刘旻旻、岑辉虎
目 录
1 总 则 .................................................................................................................1 2 术 语 .................................................................................................................1 3 基本规定 ...........................................................................................................2 4 质量验收单元的划分 ....................................................................................2 附表1:地铁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表 ..................................................4 附表2-1: 明挖车站工程划分表 .......................................................5 附表2-2: 盖挖车站工程划分表 .......................................................6 附表2-3: 暗挖车站工程划分表 .......................................................7 附表2-4: 地面及高架车站工程划分表 ...........................................8 附表2-5: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划分表 ...............................................9 附表2-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划分表 ............................................ 10 附表3-1: 区间(盾构)工程划分 ................................................. 11 附表3-2: 区间(暗挖)工程划分 ................................................ 12 附表3-3: 区间(明挖)工程划分 ................................................ 13 附表3-4: 区间(U型槽)工程划分 ............................................. 14 附表3-5: 路基、桥涵顶进工程划分 ............................................ 15 附表3-6: 桥梁、声屏障工程划分表 ............................................ 16 附表4: 人防工程划分表.............................................................. 17 附表5: 轨道工程划分表.............................................................. 18 附表6: 车辆段(停车场)综合工程划分表 ............................. 19
1 总 则
1.1为加强地铁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有效实施工程建设各阶段的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轨道交通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的制定以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划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天津市城市地铁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B29-54-2003等为依据,并借鉴了其他城市的相关规定,同时充分考虑天津地铁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力求科学实用。
1.3地铁工程划分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天津市、行业等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等的规定。
1.4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本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其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中的划分应另行制定补充。
2 术 语
2.1单位工程:具备独立施工条件或具备专业功能的建(构)筑物及专业设备系统。
2.2子单位工程:单位工程中具备阶段施工条件或施工内容相对独立的建(构)筑物及专业设备子系统。
2.3分部工程:按照系统设备专业性质或设备组别等、建(构)筑物的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的工程实体及专业设备安装工程。
2.4分项工程:按照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划分的工程实体及专业设备安装工程。
2.5检验批: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是施工质量检验的基本单元。一个检验批的施工条件、所用材料及质量要求应基本相同。
3 基本规定
3.1地铁工程质量验收单元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若部分项目开工较晚不能随相应分部工程一并验收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分段验收。
3.2单位工程的划分按照“具备独立施工条件,能形成相应使用功能的建(构)筑物、专业设备系统以及专业性较强、需从常规单位工程中剥离且具备全线独立施工条件的某一重要工序为一个单位工程。”
3.2.1建筑物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的单位工程,可将其具备独立施工条件或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建筑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的一个单位工程采用不同工法施工时,可按工法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
3.2.2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的单位工程应按系统设备专业划分,子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可以按照工程种类、设备组别或区段划分。
3.3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或施工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划分较大或较复杂时,为方便验收并分清质量责任,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3.4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划分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3.4.1土建工程的分项工程按主要工种、施工程序的先后或使用材料的不同进行划分。
3.4.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项工程按主要工种、设备类别、系统或区段划分。
4 质量验收单元的划分
4.1土建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
4.1.1每个车站划分为一个独立单位工程。考虑工程的复杂性、施工的阶段性以及合同分割等因素,车站单位工程划分为主体土建、装饰装修、建筑设备安装、附属土建子单位工程,其中附属土建工程中每一个风道、出入口
均为一个子单位工程,每个子单位工程包括若干个分部工程。其各子单位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本标准附表2的规定。
4.1.2每个区间划分为一个独立的单位工程,区间单位工程划分为正线土建、附属土建、建筑设备安装子单位工程。当一个区间由不同的工法施工时,每种工法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各子单位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本标准附表3的规定。
4.1.3每个主变电站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并分为土建工程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两个子单位工程。土建子单位工程的划分完全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中的规定进行划分,电气设备安装子单位工程需遵照电力系统相关规定执行。
4.1.4车辆段、停车场及综合基地划分为车辆段(停车场)基地综合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车辆段工艺设备安装等单位工程。基地综合工程划分为路基工程、站场道路工程、站场桥梁工程、附属建筑、室外环境、管线(道)工程等若干个子单位工程。其中房屋建筑单位工程中每个独立的房屋建筑均可作为一个子单位工程,其子单位工程的划分完全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中的规定执行。车辆段(停车场)基地综合工程的工程划分应符合本标准附表6的规定。
4.2轨道工程
全线轨道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可根据里程和区域划分子单位工程。各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本标准附表5的规定。
附表1:地铁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表
明挖车站工程划分表
盖挖车站工程划分表
暗挖车站工程划分表
地面及高架车站工程划分表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划分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划分表
区间(盾构)工程划分
附表3-2: 区间(暗挖)工程划分
附表3-3: 区间(明挖)工程划分
附表3-4: 区间(U
型槽)工程划分
附表3-5: 路基、桥涵顶进工程划分
附表3-6:
桥梁、声屏障工程划分表
附表6: 车辆段(停车场)综合工程划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