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班子议事规则
为了更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提高班子的会议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1、研究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实施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落实措施。
2、研究制订酒店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以及保证计划、规划实现的有关政策。
二、会议制度
1、班子会议一般每月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或推迟;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主持,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需事先向召集人请假;会议必须有应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人员到会才能进行。
2、会议根据需要可吸收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参加,具体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3、会议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一般的会议记录由分管领导审核,重要的会议记录由书记审核,并签署意见,必要时形成会议记要,存档备查。
三、议事程序和决策方法
1、班子会议的议题由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提出。列入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讨论的议题一般由党委书记和分管领导讨论,拟定初步方案。
2、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提出的议题,原则上由各位分管领导组织人员先行研究,提出比较具体的意见;对一些重大和重要的问题,还要组织力量调查研究和论证,制订多个预案。
3、办公室、各单位、部门提交班子会议讨论的问题须先由分管领导审定提出,凡涉及其他单位的,报送单位必须事先主动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有些比较重大的问题,各单位难以协商的,报送单位应提供有关情况和背景情况材料,由各办公室领导出面协调,经过协调不一致的,应如实汇报分歧意见。
4、班子会议举行的日期、讨论议题,须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一般不临时讨论重大问题,一些属通气性的事项,可在会上临时提出,但必须简明扼要。
5、班子会议讨论时,由议题提出人就议题作详细说明,与会人员都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要做到“三不”,即: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作无根据的发言,不武断地否定别人的意见。
6、班子会议决策时,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表决时可采用举手或无记名方式,获得半数以上票通过为有效,票数相等时,应暂缓作出决议,待深入调查研究后再议,以取得一致意见。如一时无法取得一致,可请上级组织给予裁决。
7、与会者必须注意保密。凡班子内部讨论的问题,不论意见有无分歧,也不论是否形成决议(包括已作出的决定尚未公开前),都不准外传,若有泄露者,可向上级组织反映。
8、班子会议召集人应及时将会议讨论情况及所作出的决议告知缺席会议的人员,以便他们了解情况做好工作。
9、班子会议形成的决议,可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宣传,以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必要时可上报有关部门以得支持。
四、执行和反馈
1、各班子成员必须执行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得在会后有任何反对的言行。
2、班子会议作出的决定,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与会人员根据分工,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不得推诿、拖拉。
3、班子成员在执行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除情况危急外,应及时提请集体重新讨论,不得自行改变。
4、班子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党政办公室督促检查,各承办人员应及时向总经理反馈办理结果。总经理也可召集有关人员,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决议的实施情况。
五、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太阳神大酒店委员会
二0一二年三月六日
党政班子议事规则
为了更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提高班子的会议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1、研究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实施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落实措施。
2、研究制订酒店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以及保证计划、规划实现的有关政策。
二、会议制度
1、班子会议一般每月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或推迟;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主持,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需事先向召集人请假;会议必须有应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人员到会才能进行。
2、会议根据需要可吸收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参加,具体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3、会议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一般的会议记录由分管领导审核,重要的会议记录由书记审核,并签署意见,必要时形成会议记要,存档备查。
三、议事程序和决策方法
1、班子会议的议题由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提出。列入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讨论的议题一般由党委书记和分管领导讨论,拟定初步方案。
2、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提出的议题,原则上由各位分管领导组织人员先行研究,提出比较具体的意见;对一些重大和重要的问题,还要组织力量调查研究和论证,制订多个预案。
3、办公室、各单位、部门提交班子会议讨论的问题须先由分管领导审定提出,凡涉及其他单位的,报送单位必须事先主动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有些比较重大的问题,各单位难以协商的,报送单位应提供有关情况和背景情况材料,由各办公室领导出面协调,经过协调不一致的,应如实汇报分歧意见。
4、班子会议举行的日期、讨论议题,须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一般不临时讨论重大问题,一些属通气性的事项,可在会上临时提出,但必须简明扼要。
5、班子会议讨论时,由议题提出人就议题作详细说明,与会人员都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要做到“三不”,即: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作无根据的发言,不武断地否定别人的意见。
6、班子会议决策时,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表决时可采用举手或无记名方式,获得半数以上票通过为有效,票数相等时,应暂缓作出决议,待深入调查研究后再议,以取得一致意见。如一时无法取得一致,可请上级组织给予裁决。
7、与会者必须注意保密。凡班子内部讨论的问题,不论意见有无分歧,也不论是否形成决议(包括已作出的决定尚未公开前),都不准外传,若有泄露者,可向上级组织反映。
8、班子会议召集人应及时将会议讨论情况及所作出的决议告知缺席会议的人员,以便他们了解情况做好工作。
9、班子会议形成的决议,可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宣传,以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必要时可上报有关部门以得支持。
四、执行和反馈
1、各班子成员必须执行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得在会后有任何反对的言行。
2、班子会议作出的决定,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与会人员根据分工,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不得推诿、拖拉。
3、班子成员在执行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除情况危急外,应及时提请集体重新讨论,不得自行改变。
4、班子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党政办公室督促检查,各承办人员应及时向总经理反馈办理结果。总经理也可召集有关人员,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决议的实施情况。
五、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太阳神大酒店委员会
二0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