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蓝:中国的政改方向--兼答缪一轮先生

作者:深蓝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1-6-7

考虑到自己是用随笔口吻描述一个严肃的政治主题且选举网留言功能尚未回复,我对拙作《关于主义,还须解放思想》一文发表后似乎波澜不惊、反应平平的结果感觉很正常,只想今后有机会再多说些自己的看法。可我没想到此文竟然受到在选举网名望甚高的网友缪一轮先生的关注。而且,认真和执着的他还专门撰写一篇逻辑严谨、条分缕析的文章对此文进行了评论,既给予了让我感到有点惭愧的肯定,也给出了一些新的更为严肃的问题。对此,我表示诚挚的谢意。

缪先生虽然点了我的名要我回答,其实我知道,这些事关中国政治改革方向的重大问题并非是提给我一个人听的,而是期望选举网的广大网友们来共同讨论并给予回答的。尽管如此,我还是想在这里进一步谈谈自己对这些问题的看法。说的对或不对的地方,评论或拍砖都欢迎。

首先,我想就缪先生的第二个问题,即“民主社会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究竟是不是一回事”这一问题谈一点个人看法。

由于国内政治的长期自我封闭,国内政学两界对于社会民主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这两种思潮之异同及其相互关系的研究总是遭到忽视,以至于很多学者,甚至是一些专门研究政治学和社会主义的学者也经常将这两者混同起来,视为一体。其实,这两种主义之间的分歧就和它们的名称上的不同一样,恰恰在于是否认同所谓社会主义是其追求的根本目标上。

作为一种从19世纪初期的社会主义思潮中派生出来的一个人数最多、影响力也是最大的政治流派,社会民主主义一直与马克思的崇尚暴力革命和专政的极端社会主义思潮——共产主义保持距离。自恃甚高的马克思也似乎从来都不屑称呼自己是一个社会民主主义者。巴黎公社其实是马克思主义及其所谓科学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挫折。自那以后,崇尚民主共和制和代议制国家的社会民主主义已经成为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主流。马克思去世以后,以共产主义作为其灵魂的马克思主义其实已经在欧洲工人运动中逐步走向式微,被边缘化了。而总结了巴黎公社教训并提倡参与议会选举以获得政权从而改变工人阶级命运的恩格斯主义则开始形成并极大地影响和指导了当时的国际工人运动。(晚年恩格斯认可工人阶级参与民主选举并以和平方式获得政权的思想与提倡暴力革命和专政的马克思主义截然不同,其在马克思去世后十年里形成的与他们之前截然不同的思想堪称恩格斯主义——作者注)。

1890年,由于德国俾斯麦政府反社会主义法的颁行,当时国际上最大的也是历史最悠久的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正式更名为德国社会民主党,同时不再宣称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虽然在第二年的艾尔福特会议上该党又重申说,要通过民主和合法的选举,进行一次政府更替,从而实现德国的社会主义变革)。至此,世界社会民主主义正式形成。而这时,遍察整个欧洲,甚至整个世界,你连任何一个崇尚以无产阶级专政作为其内涵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共产党组织也不可能找到。领导十月革命的俄共(布尔什维克)原来也是上世纪初被信奉马克思主义暴力和专政学说的列宁从俄国社会民主党中分裂出来的一个极左的少数党派(布尔什维克——即少数派的意思),直到1918年3月才更名为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可以说,如果没有列宁和斯大林等乘着一次大战发起充满了血与火的十月革命并获得成功,处于急剧衰落中的马克思主义及其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也可能将永远只是一个传说。

19世纪末,在社会民主主义思潮影响日益强大之际,各国纷纷成立了社会民主党。第二国际,即社会党国际开始酝酿和成立。最初,由于与马克思主义还来不及完全切割的恩格斯主义依然带有很大思想局限性,这些社会民主党大多在其党纲或党章中依然阐明自己的社会主义性质,依然把消灭私有制和建立公有制的社会主义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然而,在1895年恩格斯去世后,情况开始发生变化。恩格斯的学生、恩格斯主义的继承者以及社会党国际的领导人伯恩施坦连续发表了很多论述社会主义的文章,批判矛头直指以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为核心的科学社会主义,并于1899年出版了《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一书。在这本书里,他认为社会主义并不是一种历史必然的社会发展阶段,而是一种道德价值,这种道德价值旨在消除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中的阶级矛盾和斗争,实现人与人之间在思想和权利上的自由、公正、相助和平等。实际上,伯恩斯坦的这一观点正是社会民主主义的精髓之一。这种将社会主义从一种理想的社会制度降格并淡化和回归为一种人权理念和道德模式的做法表明了社会民主主义已与社会主义作了最后的切割。

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中期,即二次大战结束冷战开始之后,才开始发生变化。比如,社会党国际在1951年的《法兰克福声明》的序言中虽然依然明确宣称“社会主义的实现不是必然的”,并且认为强调社会主义历史必然性以及社会发展规律的马克思主义具有宣传宿命论的“反伦理倾向”。不过,也就在这次会议上,社会党国际首次把其思想体系的名称由社会民主主义颠倒成为民主社会主义,其目的可能在于凸显它是“民主”的社会主义, 以区别于社会主义阵营共产党人的“专政”的社会主义。用现在的眼光来看,显然这是当时两个阵营冷战时代在意识形态上互相对立并各自争取民众的一种策略上的产物。由此可见,党国英先生曾说过的那个所谓的社会主义工具论是不无道理的。只是当年冷战时的一方早已丢弃不用了,而另一方却还拿在手里试图将这个主义当作棍子继续使用下去。

20年前,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冷战以科学社会主义遭到彻底失败而结束,社会主义的名声一落千丈。其作为一种冷战意识形态工具的作用顿减。在这种情况下,欧洲的社会民主党人开始越来越少地使用民主社会主义这个词语,转而更多地恢复使用社会民主主义这个词语并将其视为其思想体系的代称。即便有的社会党国际成员,如英国工党等,在其党纲里可能还在使用民主社会主义之类的词语,但其实行的政策则早已完全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因为这些政党大都认同完全市场经济,推行彻底的私有制,疏远了建立社会主义式社会的理想。许多社会民主主义者也已不再认为自己是社会主义者了。

为何会出现这种变化呢?有学者是这样分析的:“原因在于西方国家的社会民主党人在帮助促成东欧剧变以后,原指望自己在东欧会有巨大的发展,实际上却只是鼓舞和助长了极右翼势力的发展,并使人们对社会民主党人的‘社会主义’招牌也提出了质疑,使他们在西欧逐渐失势。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一词似乎把选民推向了保守派的怀抱,这使他们觉得,为了回避在苏东剧变中已被资产阶级妖魔化了的‘社会主义’对自己的牵连,必须把民主社会主义再颠倒成为社会民主主义。这意味着同现实社会主义相比较, 它并不是一种(民主)‘社会主义’,而是一种(社会)‘民主主义’。”[详见徐崇温《社会民主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历史、理论和现状》,中国文明网,2009年11月19日期 网址:http://hxd.wenming.cn/mkszy/2009-11/19/content_68384.htm]

这个解释虽然有些牵强,但似乎也部分成立。不过,我的看法是,社会主义不是因为苏东剧变而弄臭的。恰恰相反,苏东剧变正是社会主义已经丧失人心步入死胡同的结果。社会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进行又一次的切割的根本原因应该在这里。从社会民主主义到民主社会主义再到社会民主主义,这就是社会民主主义近二百年来在我们这个世界上发展的一个轨迹,结果是,它离社会主义越来越远。

为此,我们可以将民主社会主义看作是由社会民主主义衍生出来的另一种政治流派,而且可能还是阶段性的(正在弱化和消失)。按照维基百科关于这两个主义的条目中的解释,“民主社会主义者仍然主张建立一个实行社会主义式经济的社会。许多自称为‘社会民主主义’的政党都与那些民主社会主义政党划清了界线,自然的两者仍有一些重叠的特色,一些民主社会主义者所公开承认与社会民主主义仍然相同的部分,和那些为了使他们更符合社会主义而产生的差异。在大多数的情况下,社会民主主义的立场处在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中间,而民主社会主义则拥护完全的社会主义,并且希望借着民主手段废止资本主义。”【详见维基百科“社会民主主义”条目】

当然,我这里主要是从政治学而不是经济学角度分析民主社会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之间的异同。其实,这两种主义在经济政策上的分歧更大。上世纪七十年代起,这两个主义在推行国有制还是私有制的经济政策上的争论就已经开始了,最后是后者的私有化政策在几乎所有经济发达国家都得到了推广、贯彻和成功。到上世纪末,西欧各国在他们自己的社会民主党领导下,其国有经济比重大多从上世纪七十年代之前的30-40%逐步锐减到5-10%以下。社会民主党主导下的私有化改革不仅给国民带去了丰厚的收入,也由于公众对资本的分享,彻底消除了原有资本主义经济的弊端——生产的社会化与资本的私有占有之间的矛盾。

比如,很多西欧国家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革就是将国有股权以较低的价格相对平均地卖给国民,即将所有国有企业的资本公众化。任何公民均可持有或买卖该公司股票。而对公司发起人(大股东)持股比例、购买或增加本公司股权以及利润分配方式等方面均具有严格的限制,甚至带有强制性地鼓励股权比例细分和公众化。比如,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原来是一家100%的国有企业,后来按照股票面额价格将其80-90%的股票卖给企业职工和国内任何愿意购买的公民,还规定每个股东不得拥有超过5%的股份,目前已有70万个小股东。【王俊奇 《论当代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的部分质变》,《社会主义研究》2003年第4期】人们通常认为最典型的所谓民主社会主义国家——瑞典上世纪末起也在社会民主党领袖佩尔松的领导下对福利制度的关键部门——医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私有化改革。西欧国家私有化改革的成功其实也是社会民主主义的一个成功,当然,这也毫无疑问地是包括民主社会主义在内的所有社会主义思潮的一个失败。

由此可见,社会民主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虽然在过去几十年里分分合合,你中曾经有我,我中也曾经有你,但显然它们在价值判断和思想体系上都不是一回事,而且区别很大,正在渐行渐远。尽管如此,它们,即便是民主社会主义,也与我们所鼓吹的以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现改为人民民主专政)为核心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及其实践从来就不是一回事了。

至于为何官方还未“大张旗鼓的批判和封杀”?而且,为何“党的文件从来没有正式认同过瑞典是社会主义国家,认可他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相反我党却一直认同朝鲜、古巴、越南是社会主义的兄弟国家,甚至在苏东剧变之后,我们又恢复了对剧变之前的苏东社会主义国家身份的承认”呢?缪先生文中其实已经回答了这几个问题,而且回答得很好,也很准确。我将缪先生的原话引用到这里,供读者们欣赏:

这显然“意味着,在我们中国共产党的官方辞典里,是没有民主社会主义的词条的?也就是说,我们的社会主义的概念是不包含瑞典那样的民主社会主义,更不包含英美那样的、与经过不断调整和更新的新资本主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融合的新社会主义的。所以我们只承认社会党国际奉行的是社会民主主义,而社会民主主义在我们的辞典里一直是背叛马克思主义的‘修正主义’和资产阶级民主即旧民主主义的同义语。”而且,这也显然表明,时下“我们所谓的‘社会主义’确实早已走入了死胡同。”

还有,关于“李锐、谢韬等同志”是否“为了挽救社会主义而有意混淆了民主社会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二者的本质区别”的问题,我的确不清楚,也不敢乱说。不过,虽然这两种主义都与我们自诩的所谓历史必然的社会主义毫无关系,但在字面上前者有一个“社会主义”,显然比后者更好看些吧?为此,我就猜测一下:也许是吧?当然,这个问题最好还是问这些勇敢的人他们自己,如果还有可能的话。

现在,我开始谈论自己对缪先生第一个问题的看法。这个问题是:“新民主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有的人叫它新社会主义或者新生的社会主义)的本质区别是什么?”我的看法是:

第一,根据上述分析,我建议今后学界在讨论中国政治改革和政治走向问题时,最好使用目前国际上最具代表性的社会民主主义一词而不要再用民主社会主义这一易于诱发歧义的词语。如果有人使用该词是仅仅是出于与那些勇敢者同样的目的,那还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不是,或者故意混淆这两者的不同,甚至还千方百计地想将我们的特色社会主义解释成其本质上就是崇尚自由、公正、相助和平等的社会民主主义的话,那么他肯定是另有居心的。

第二,如果将我国曾经短期实践过也最终归于失败的新民主主义与这个世界上成功地实践和发展了一百多年的社会民主主义进行对比,就肯定会发现很多很有意思也很有意义的理论问题,而这对指导我们的政治改革必将起到极大的参考和推动作用。当然,对其中的一些关键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要在时下中国批判和扬弃曾给中国造成巨大灾难的中共八大社会主义路线,我们就必须悉心研究当年被这个八大路线所彻底否定和推翻掉的新民主主义究竟价值何在?

如果对比,这些关键性的问题无疑会有不少,稍数一下主要者,就可能包括人民民主专政与民主宪政,民主集中制的人大制度与三权分立下的议会制,一党领导与联合政府等等。除了这些至关重要的问题之外,《共同纲领》所体现出来的新民主主义原则和理论就现在的观点来看,还确有不少闪烁耀眼的亮点存在,虽然它们后来都没有得到落实或被5年后以民主集中制方式进行人大表决的1954年宪法以及中共八大之后的各部更加体现社会主义等几项原则精神的宪法更改或腰斩掉了。

比如,《共同纲领》并没有明确提及中国是实行一党制或多党制或一党领导加多党合作制等政党制度,只在序言中提到“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谷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们所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这一表述给中国未来通过政治改革建立起一个新的可以有效分权制衡的政党制度留下了十分广阔的政治改革空间。

还有,这个纲领也没有提及必须实行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形式。相反,新民主主义留给后人的是多种所有制同时共存,不分主次。同时,国家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以及所有社会阶层的经济利益和私有财产等。这为我们改革现有的剥夺农民的土地制度以及目下愈益集中垄断的国有经济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改革方向。更为亮眼的是《共同纲领》还规定了军队国家化。如《共同纲领》第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即人民解放军、人民公安部队和人民警察,是属于人民的武力”而非属于某个政治组织。

另值得一提的是,《共同纲领》在总纲中还说“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这个法律定义虽然囿于那个时代对“人民”一词未能定义清楚,也落后于现代公民社会的基本观念,但其表述很有政治弹性。如果我们能够通过一些列政治改革,如批准《政治权利与公民权利国际公约》等并依此修改现有的相关法律表述,使“人民”一词之概念能最终被解释为拥有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的现代公民的话,那么,以此作为限定词的“专政”以及一系列现有的政治与法律概念都将因失去了法律依据而得以扬弃和重新诠释。民主宪政必将得到张扬。

如果细研,诸如此类的关键性理论问题可以说比比皆是,信手即可掂来。所以我觉得,倘若党内改革派今后期望通过扬弃已步入死胡同的所谓八大社会主义路线而重提新民主主义及其基本原则和理论以找到中国政改的理论突破口的话,上述所有这些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都必将是我们必须面对,也无法回避的。

综上可见,上述有关理论问题均十分重大,也不是一篇文章可以论述清楚的。我想,我此文的论述就像引玉之砖,错漏难免,所以还是到此为止为好,给读者提供了评论、咨议和拍砖的对象和话题即可。其余的或者更深的话题我想留待下次再说,或者,就留待各位读者以及众多的热心中国政治改革的政学两界人士去思考和研究吧。

最后我想说,任何主义都不是目标,中国的政改方向是民主和宪政而不是坚持某个主义。但是,推行宪政则需要主义的指导。这个主义是用来指导政改而不是作为政改方向的,更不是一种道路。因此,我们的问题是,我们要推行民主宪政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主义来进行指导呢?如果我们连民主社会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之间的异同都还没有搞清楚,那么我们还可能搞清楚这两个主义与我们现有的社会主义以及原来的新民主主义之间的异同所在吗?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想用新民主主义来代替现有的存有很多很大问题的社会主义理论以推进政改的话,我们不从各个方面深入研究和对比社会民主主义、新民主主义以及现有的特色社会主义,行吗?

所以,我们要推行宪政,但首先得搞清楚主义。

作者:深蓝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1-6-7

考虑到自己是用随笔口吻描述一个严肃的政治主题且选举网留言功能尚未回复,我对拙作《关于主义,还须解放思想》一文发表后似乎波澜不惊、反应平平的结果感觉很正常,只想今后有机会再多说些自己的看法。可我没想到此文竟然受到在选举网名望甚高的网友缪一轮先生的关注。而且,认真和执着的他还专门撰写一篇逻辑严谨、条分缕析的文章对此文进行了评论,既给予了让我感到有点惭愧的肯定,也给出了一些新的更为严肃的问题。对此,我表示诚挚的谢意。

缪先生虽然点了我的名要我回答,其实我知道,这些事关中国政治改革方向的重大问题并非是提给我一个人听的,而是期望选举网的广大网友们来共同讨论并给予回答的。尽管如此,我还是想在这里进一步谈谈自己对这些问题的看法。说的对或不对的地方,评论或拍砖都欢迎。

首先,我想就缪先生的第二个问题,即“民主社会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究竟是不是一回事”这一问题谈一点个人看法。

由于国内政治的长期自我封闭,国内政学两界对于社会民主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这两种思潮之异同及其相互关系的研究总是遭到忽视,以至于很多学者,甚至是一些专门研究政治学和社会主义的学者也经常将这两者混同起来,视为一体。其实,这两种主义之间的分歧就和它们的名称上的不同一样,恰恰在于是否认同所谓社会主义是其追求的根本目标上。

作为一种从19世纪初期的社会主义思潮中派生出来的一个人数最多、影响力也是最大的政治流派,社会民主主义一直与马克思的崇尚暴力革命和专政的极端社会主义思潮——共产主义保持距离。自恃甚高的马克思也似乎从来都不屑称呼自己是一个社会民主主义者。巴黎公社其实是马克思主义及其所谓科学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挫折。自那以后,崇尚民主共和制和代议制国家的社会民主主义已经成为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主流。马克思去世以后,以共产主义作为其灵魂的马克思主义其实已经在欧洲工人运动中逐步走向式微,被边缘化了。而总结了巴黎公社教训并提倡参与议会选举以获得政权从而改变工人阶级命运的恩格斯主义则开始形成并极大地影响和指导了当时的国际工人运动。(晚年恩格斯认可工人阶级参与民主选举并以和平方式获得政权的思想与提倡暴力革命和专政的马克思主义截然不同,其在马克思去世后十年里形成的与他们之前截然不同的思想堪称恩格斯主义——作者注)。

1890年,由于德国俾斯麦政府反社会主义法的颁行,当时国际上最大的也是历史最悠久的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正式更名为德国社会民主党,同时不再宣称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虽然在第二年的艾尔福特会议上该党又重申说,要通过民主和合法的选举,进行一次政府更替,从而实现德国的社会主义变革)。至此,世界社会民主主义正式形成。而这时,遍察整个欧洲,甚至整个世界,你连任何一个崇尚以无产阶级专政作为其内涵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共产党组织也不可能找到。领导十月革命的俄共(布尔什维克)原来也是上世纪初被信奉马克思主义暴力和专政学说的列宁从俄国社会民主党中分裂出来的一个极左的少数党派(布尔什维克——即少数派的意思),直到1918年3月才更名为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可以说,如果没有列宁和斯大林等乘着一次大战发起充满了血与火的十月革命并获得成功,处于急剧衰落中的马克思主义及其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也可能将永远只是一个传说。

19世纪末,在社会民主主义思潮影响日益强大之际,各国纷纷成立了社会民主党。第二国际,即社会党国际开始酝酿和成立。最初,由于与马克思主义还来不及完全切割的恩格斯主义依然带有很大思想局限性,这些社会民主党大多在其党纲或党章中依然阐明自己的社会主义性质,依然把消灭私有制和建立公有制的社会主义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然而,在1895年恩格斯去世后,情况开始发生变化。恩格斯的学生、恩格斯主义的继承者以及社会党国际的领导人伯恩施坦连续发表了很多论述社会主义的文章,批判矛头直指以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为核心的科学社会主义,并于1899年出版了《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一书。在这本书里,他认为社会主义并不是一种历史必然的社会发展阶段,而是一种道德价值,这种道德价值旨在消除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中的阶级矛盾和斗争,实现人与人之间在思想和权利上的自由、公正、相助和平等。实际上,伯恩斯坦的这一观点正是社会民主主义的精髓之一。这种将社会主义从一种理想的社会制度降格并淡化和回归为一种人权理念和道德模式的做法表明了社会民主主义已与社会主义作了最后的切割。

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中期,即二次大战结束冷战开始之后,才开始发生变化。比如,社会党国际在1951年的《法兰克福声明》的序言中虽然依然明确宣称“社会主义的实现不是必然的”,并且认为强调社会主义历史必然性以及社会发展规律的马克思主义具有宣传宿命论的“反伦理倾向”。不过,也就在这次会议上,社会党国际首次把其思想体系的名称由社会民主主义颠倒成为民主社会主义,其目的可能在于凸显它是“民主”的社会主义, 以区别于社会主义阵营共产党人的“专政”的社会主义。用现在的眼光来看,显然这是当时两个阵营冷战时代在意识形态上互相对立并各自争取民众的一种策略上的产物。由此可见,党国英先生曾说过的那个所谓的社会主义工具论是不无道理的。只是当年冷战时的一方早已丢弃不用了,而另一方却还拿在手里试图将这个主义当作棍子继续使用下去。

20年前,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冷战以科学社会主义遭到彻底失败而结束,社会主义的名声一落千丈。其作为一种冷战意识形态工具的作用顿减。在这种情况下,欧洲的社会民主党人开始越来越少地使用民主社会主义这个词语,转而更多地恢复使用社会民主主义这个词语并将其视为其思想体系的代称。即便有的社会党国际成员,如英国工党等,在其党纲里可能还在使用民主社会主义之类的词语,但其实行的政策则早已完全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因为这些政党大都认同完全市场经济,推行彻底的私有制,疏远了建立社会主义式社会的理想。许多社会民主主义者也已不再认为自己是社会主义者了。

为何会出现这种变化呢?有学者是这样分析的:“原因在于西方国家的社会民主党人在帮助促成东欧剧变以后,原指望自己在东欧会有巨大的发展,实际上却只是鼓舞和助长了极右翼势力的发展,并使人们对社会民主党人的‘社会主义’招牌也提出了质疑,使他们在西欧逐渐失势。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一词似乎把选民推向了保守派的怀抱,这使他们觉得,为了回避在苏东剧变中已被资产阶级妖魔化了的‘社会主义’对自己的牵连,必须把民主社会主义再颠倒成为社会民主主义。这意味着同现实社会主义相比较, 它并不是一种(民主)‘社会主义’,而是一种(社会)‘民主主义’。”[详见徐崇温《社会民主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历史、理论和现状》,中国文明网,2009年11月19日期 网址:http://hxd.wenming.cn/mkszy/2009-11/19/content_68384.htm]

这个解释虽然有些牵强,但似乎也部分成立。不过,我的看法是,社会主义不是因为苏东剧变而弄臭的。恰恰相反,苏东剧变正是社会主义已经丧失人心步入死胡同的结果。社会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进行又一次的切割的根本原因应该在这里。从社会民主主义到民主社会主义再到社会民主主义,这就是社会民主主义近二百年来在我们这个世界上发展的一个轨迹,结果是,它离社会主义越来越远。

为此,我们可以将民主社会主义看作是由社会民主主义衍生出来的另一种政治流派,而且可能还是阶段性的(正在弱化和消失)。按照维基百科关于这两个主义的条目中的解释,“民主社会主义者仍然主张建立一个实行社会主义式经济的社会。许多自称为‘社会民主主义’的政党都与那些民主社会主义政党划清了界线,自然的两者仍有一些重叠的特色,一些民主社会主义者所公开承认与社会民主主义仍然相同的部分,和那些为了使他们更符合社会主义而产生的差异。在大多数的情况下,社会民主主义的立场处在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中间,而民主社会主义则拥护完全的社会主义,并且希望借着民主手段废止资本主义。”【详见维基百科“社会民主主义”条目】

当然,我这里主要是从政治学而不是经济学角度分析民主社会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之间的异同。其实,这两种主义在经济政策上的分歧更大。上世纪七十年代起,这两个主义在推行国有制还是私有制的经济政策上的争论就已经开始了,最后是后者的私有化政策在几乎所有经济发达国家都得到了推广、贯彻和成功。到上世纪末,西欧各国在他们自己的社会民主党领导下,其国有经济比重大多从上世纪七十年代之前的30-40%逐步锐减到5-10%以下。社会民主党主导下的私有化改革不仅给国民带去了丰厚的收入,也由于公众对资本的分享,彻底消除了原有资本主义经济的弊端——生产的社会化与资本的私有占有之间的矛盾。

比如,很多西欧国家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革就是将国有股权以较低的价格相对平均地卖给国民,即将所有国有企业的资本公众化。任何公民均可持有或买卖该公司股票。而对公司发起人(大股东)持股比例、购买或增加本公司股权以及利润分配方式等方面均具有严格的限制,甚至带有强制性地鼓励股权比例细分和公众化。比如,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原来是一家100%的国有企业,后来按照股票面额价格将其80-90%的股票卖给企业职工和国内任何愿意购买的公民,还规定每个股东不得拥有超过5%的股份,目前已有70万个小股东。【王俊奇 《论当代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的部分质变》,《社会主义研究》2003年第4期】人们通常认为最典型的所谓民主社会主义国家——瑞典上世纪末起也在社会民主党领袖佩尔松的领导下对福利制度的关键部门——医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私有化改革。西欧国家私有化改革的成功其实也是社会民主主义的一个成功,当然,这也毫无疑问地是包括民主社会主义在内的所有社会主义思潮的一个失败。

由此可见,社会民主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虽然在过去几十年里分分合合,你中曾经有我,我中也曾经有你,但显然它们在价值判断和思想体系上都不是一回事,而且区别很大,正在渐行渐远。尽管如此,它们,即便是民主社会主义,也与我们所鼓吹的以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现改为人民民主专政)为核心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及其实践从来就不是一回事了。

至于为何官方还未“大张旗鼓的批判和封杀”?而且,为何“党的文件从来没有正式认同过瑞典是社会主义国家,认可他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相反我党却一直认同朝鲜、古巴、越南是社会主义的兄弟国家,甚至在苏东剧变之后,我们又恢复了对剧变之前的苏东社会主义国家身份的承认”呢?缪先生文中其实已经回答了这几个问题,而且回答得很好,也很准确。我将缪先生的原话引用到这里,供读者们欣赏:

这显然“意味着,在我们中国共产党的官方辞典里,是没有民主社会主义的词条的?也就是说,我们的社会主义的概念是不包含瑞典那样的民主社会主义,更不包含英美那样的、与经过不断调整和更新的新资本主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融合的新社会主义的。所以我们只承认社会党国际奉行的是社会民主主义,而社会民主主义在我们的辞典里一直是背叛马克思主义的‘修正主义’和资产阶级民主即旧民主主义的同义语。”而且,这也显然表明,时下“我们所谓的‘社会主义’确实早已走入了死胡同。”

还有,关于“李锐、谢韬等同志”是否“为了挽救社会主义而有意混淆了民主社会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二者的本质区别”的问题,我的确不清楚,也不敢乱说。不过,虽然这两种主义都与我们自诩的所谓历史必然的社会主义毫无关系,但在字面上前者有一个“社会主义”,显然比后者更好看些吧?为此,我就猜测一下:也许是吧?当然,这个问题最好还是问这些勇敢的人他们自己,如果还有可能的话。

现在,我开始谈论自己对缪先生第一个问题的看法。这个问题是:“新民主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有的人叫它新社会主义或者新生的社会主义)的本质区别是什么?”我的看法是:

第一,根据上述分析,我建议今后学界在讨论中国政治改革和政治走向问题时,最好使用目前国际上最具代表性的社会民主主义一词而不要再用民主社会主义这一易于诱发歧义的词语。如果有人使用该词是仅仅是出于与那些勇敢者同样的目的,那还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不是,或者故意混淆这两者的不同,甚至还千方百计地想将我们的特色社会主义解释成其本质上就是崇尚自由、公正、相助和平等的社会民主主义的话,那么他肯定是另有居心的。

第二,如果将我国曾经短期实践过也最终归于失败的新民主主义与这个世界上成功地实践和发展了一百多年的社会民主主义进行对比,就肯定会发现很多很有意思也很有意义的理论问题,而这对指导我们的政治改革必将起到极大的参考和推动作用。当然,对其中的一些关键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要在时下中国批判和扬弃曾给中国造成巨大灾难的中共八大社会主义路线,我们就必须悉心研究当年被这个八大路线所彻底否定和推翻掉的新民主主义究竟价值何在?

如果对比,这些关键性的问题无疑会有不少,稍数一下主要者,就可能包括人民民主专政与民主宪政,民主集中制的人大制度与三权分立下的议会制,一党领导与联合政府等等。除了这些至关重要的问题之外,《共同纲领》所体现出来的新民主主义原则和理论就现在的观点来看,还确有不少闪烁耀眼的亮点存在,虽然它们后来都没有得到落实或被5年后以民主集中制方式进行人大表决的1954年宪法以及中共八大之后的各部更加体现社会主义等几项原则精神的宪法更改或腰斩掉了。

比如,《共同纲领》并没有明确提及中国是实行一党制或多党制或一党领导加多党合作制等政党制度,只在序言中提到“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谷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们所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这一表述给中国未来通过政治改革建立起一个新的可以有效分权制衡的政党制度留下了十分广阔的政治改革空间。

还有,这个纲领也没有提及必须实行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形式。相反,新民主主义留给后人的是多种所有制同时共存,不分主次。同时,国家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以及所有社会阶层的经济利益和私有财产等。这为我们改革现有的剥夺农民的土地制度以及目下愈益集中垄断的国有经济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改革方向。更为亮眼的是《共同纲领》还规定了军队国家化。如《共同纲领》第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即人民解放军、人民公安部队和人民警察,是属于人民的武力”而非属于某个政治组织。

另值得一提的是,《共同纲领》在总纲中还说“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这个法律定义虽然囿于那个时代对“人民”一词未能定义清楚,也落后于现代公民社会的基本观念,但其表述很有政治弹性。如果我们能够通过一些列政治改革,如批准《政治权利与公民权利国际公约》等并依此修改现有的相关法律表述,使“人民”一词之概念能最终被解释为拥有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的现代公民的话,那么,以此作为限定词的“专政”以及一系列现有的政治与法律概念都将因失去了法律依据而得以扬弃和重新诠释。民主宪政必将得到张扬。

如果细研,诸如此类的关键性理论问题可以说比比皆是,信手即可掂来。所以我觉得,倘若党内改革派今后期望通过扬弃已步入死胡同的所谓八大社会主义路线而重提新民主主义及其基本原则和理论以找到中国政改的理论突破口的话,上述所有这些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都必将是我们必须面对,也无法回避的。

综上可见,上述有关理论问题均十分重大,也不是一篇文章可以论述清楚的。我想,我此文的论述就像引玉之砖,错漏难免,所以还是到此为止为好,给读者提供了评论、咨议和拍砖的对象和话题即可。其余的或者更深的话题我想留待下次再说,或者,就留待各位读者以及众多的热心中国政治改革的政学两界人士去思考和研究吧。

最后我想说,任何主义都不是目标,中国的政改方向是民主和宪政而不是坚持某个主义。但是,推行宪政则需要主义的指导。这个主义是用来指导政改而不是作为政改方向的,更不是一种道路。因此,我们的问题是,我们要推行民主宪政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主义来进行指导呢?如果我们连民主社会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之间的异同都还没有搞清楚,那么我们还可能搞清楚这两个主义与我们现有的社会主义以及原来的新民主主义之间的异同所在吗?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想用新民主主义来代替现有的存有很多很大问题的社会主义理论以推进政改的话,我们不从各个方面深入研究和对比社会民主主义、新民主主义以及现有的特色社会主义,行吗?

所以,我们要推行宪政,但首先得搞清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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