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舆论

第17卷第1期2005年2月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JournalofGuangdongInstituteofPublicAdministration

Vol117No11Feb12005

论社会舆论

陈丽影

(湖南商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摘要:社会舆论的精神内核是群体意识,,也是社会舆论活动的主体。谣言是社会舆论的否定形式,普遍的、隐蔽的强制力量。在社会舆论活动中,悖论。

关键词:社会舆论;;;;悖论

A 文章编号:1008—4533(2005)01—0075—05

  对社会事物所发表的某种倾向性的议论。社会舆论的精神内核是群体意识,其本质是“社会公众对社会某些事件、现象或人们行为的社会

[1]

舆论和态度”。社会舆论者从来不打算把自己置身于利害关系之外,而是在解说某一社会事物时表示肯定或否定、赞成或反对、颂扬或谴责的态度。社会舆论带有公众的主体性,反映出一定群体的特殊利益、立场和情感。社会舆论就是一定群体关于某一现象的整体性评价意见或态度。

议论形态是社会舆论的现象外观。社会舆论总是表现为纷纷扬扬的诸多公众的评议意见过程,没有议论纷纷,就没有社会舆论。议论纷纷需要两个条件。第一,个人要公开自己的意见,这就需要人们对某一社会事物有兴趣,而兴趣总是与利益联系在一起的,切身的利益使人们感到如鲠在喉,不吐不快,这样就形成了一定群体内众多个体之间的信息传播和意见

交换,产生了议论纷纷,而这也正是社会舆论扩大声势和影响的过程。第二,社会允许一定群体的人们合法地利用某些表达方式和传播手段,公开地表达和交流意见。

一、群体、主体和社会舆论活动

个人的存在只有在与他人的联系中才能得到实现。现实的个人都避免孤立状态,而聚合为群体。人们总是生活在群体之中,这是人类历史上一种永恒的现象。群体的形成需要三个要素:其一,共同活动。共同活动的前提是个人的独立活动,个人总是以某一方面的独立活动能力,成为群体的成员。其二,相互作用。相互作用包括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沟通以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行为操作。其三,持续性。一群人要成为群体,必须存在持续的共同活动和相互作用,表现为相对的稳定性。群体分为有形群体和无形群体。在有形群体内,基于某种共同需要从而形成共同利益和情感的众多个体,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起来并发生协调的行动。

收稿日期:2004—10—20

),女,黑龙江佳木斯人,湖南商学院副教授,纪委副书记。作者简介:陈丽影(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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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形群体内,基于某种共同需要从而形成共同利益和情感的众多个体,未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起来。

舆论活动是主体对于客体属性与主体需要之间的价值关系的认识活动。我们把以群体为主体的舆论活动称为社会舆论活动。群体何以成为舆论主体?

群体具有能动性,这是与群体具有需要、利益、意志联系在一起的。众多个人通过共同活动、相互作用和时间持续等要素,形成特定的需要。这种特定需要把众多个人联结起来形成群体,它自身也就转化为群体的需要。众多个人的共同活动、相互作用并在时间上的持续,必然会反映在观念形态上,这就形成群体意识,群体需要总要反映在群体意识之中益是目的形成和价值选择的根据群体意志。。人记,意志作为主体能动性的内在规定也就在实践活动中转化为主体能动性的外在尺度。

群体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是社会认识活动的主体,因而也必然是社会舆论活动的主体。群体作为主体,其能动性在舆论活动中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其一,群体主体发挥主体能动性,直接地推动社会舆论活动。其二,群体主体的能动性贯彻于舆论活动的全过程。首先,群体主体的能动性表现在选择舆论标准上。在社会舆论活动中,群体需要的多样性转化为群体利益的多样性,而群体主体的能动性表现在意志选择一种或几种主体利益作为现实的舆论标准上。其次,群体主体的能动性表现在整合价值信息、形成价值判断上。群体主体选择舆论标准的实质,是把一定的群体需要与客体属性之间的价值关系作为反映对象。把价值信息正确地反映到群体主体意识中来,需要发挥群体主体的能动性;对反映上来的价值信息进行整理,并用一定的规范予以整合,仍需要发挥群体主体的能动性。最后,群体主体的能动性集中反映在作为社会舆论活动外化的实践活动上。只有在实践活动中,群体主体的能76

动性才得以充分体现。

群体在舆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以两种形式现实地体现出来。一种是权威机构舆论活动。有形群体具有一定的组织和结构。处在群体组织和结构最高位置上的机构即权威机构,一般总能集中地代表群体的需要和利益。于是,权威机构的舆论活动就成为群体主体进行舆论活动的现实形式。另一种就是无形群体不具有一定的组织和机构,舆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就不能通过群体的权威机构现实地表现出来。有形群体在舆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固然能通过权威机构现实地体现出来,、,。

“公论”,人们常说,“是非曲直,自有公论”。这说明,社会舆论作为一定群体中群众的评价意见,较之个人的评价意见一般来得公正。现实生活中,社会舆论的形成与一定的群体利益联系在一起,在一定群体范围内具有公论的性质,但相对于其他群体乃至更大的群体来说,就不一定公正,

有时甚至是偏狭、自私和反动的。本文在后面还要研究,舆论领袖的作用和权威机构的作用有可能使社会舆论发生偏差,使之不能真正代表群体的公意。

(一)谣言。舆论具有公开性,如果不能做到社会公开,而人们“一吐为快”的欲望又非常强烈,人们之间的意见传递和交流就会利用非法的、地下的渠道,这时就会出现小道消息、谣言纷起的现象。谣言是社会挤压下的舆论非体制化的产物。它不是一般的舆论,而是否定性的舆论形式。因而,谣言在本质上仍然是群众的社会舆论活动。

人们往往对谣言的起源很感兴趣,到处去追查谣言的始作俑者。这实际上是将谣言现象简化为某个人、或某几个人的问题,而否认了谣言的本质是一定群体的社会舆论活动。谣言的生命在于流传。在社会压制下,为什么谣言能“不胫而走”而且“疾走如飞”,这里除了谣言内容本身具有某种可信因素以及谣言的传

播渠道具有某种可能因素以外,更重要的还在于谣言所传递的消息正是某些人们所希望的、而能引起思想上共鸣的消息。共鸣是与人们的利益与愿望联系在一起的,谣言表达了人们心中暗自思忖或不敢希冀的舆论结果,与人们的内心想法协调一致,从而引起思想上的共鸣。有时共鸣如此强烈,以至动摇了人们平时对可信规定的标准,甚至排斥对于谣言的任何核实。共鸣使谣言成为人们愿意相信甚至竞相传播的消息,这样,谣言也就流传开来,并在流传过程中不断地变化。

(二)民谣。在中国语言中,“谣”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是指谣言,二是指歌谣。歌谣是人们在生活中的即兴歌。歌谣作为民众集体的作品,又称为民谣累牍,一到老百姓口中,。言志,歌咏言”,它抒情言志,,而且迅速、形象、真诚,。

可以从两方面来分析民谣的舆论本质。首先,从民谣的形成看,民谣没有具体的作者,也没有确切的创作日期。街谈巷议,人们关心的同一个话题谈得多了,于是有些人就把它编成顺口溜。顺口溜本身就具有节奏,在“溜”的时候再赋予某种喜闻乐见的音调。这些表达同一主题的顺口溜在流传中又相互融合,逐渐形成更能体现人们情感、表达人们态度的顺口溜,或者再赋上某一地区的特有音调,民谣就产生了。民谣是众人的共同创造,体现着群众对于一些社会现象的舆论态度。其次,从民谣的流传来看,民谣的生命如评议舆论和谣言一样,在于流传。民谣的形成过程已经内在地包含着流传过程,同时在流传中,又被有意或无意地改变着。民谣能广而久地流传,当然有很多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些民谣所涉及的社会现象和所体现的情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民谣的流传体现了群众对一些社会现象的舆论态度。民谣是艺术形态的舆论。民谣的艺术性来源于两方面:一方面,来源于群众的日常的朴素语言,民谣是“那些牧童、灶妪、村妇、野叟以天籁的方言方语表达他们真挚浓厚

[2]

的情意”的产物。如一首明朝末年的民谣这

样唱:“吃他娘,着他娘,吃着不够有闯王。不当差,不纳粮,大家快乐过一场”。真是天籁的语言,来自生活,平易近人,朗朗上口。另一方面,民谣来源于口耳相传,融合了千万人的智慧,因而言简意赅。

三、舆论活动的社会作用

群体主体通过社会舆论活动表达自己的评议、体现自己的意志,从而发挥自己的作用。马克思称社会舆论活动的作用是一种普遍的、

[3]隐蔽的强制力量。舆论的社会作用是一种精

神的强制,与暴力、,不是清谈,它具有。人们通过舆论活动向群体的权威机构或群体外的某一主体施加压力,以影响他们的决策,制约他们的行为,最后达到与舆论倾向和要求相一致的实践结果。为了加强舆论的实践意向,舆论活动往往会伴随一定的伸展性或示威性行为,如散发传单、静坐示威等。但舆论的实践意向仅仅是意向,它推动而不是直接代替社会实践去解决社会问题。二是指向群体内的个体。对于群体内的个体而言,违背舆论者除非意志坚强不为所动,或者干脆逃之夭夭,否则是不可能排除在遭白眼、嘲讽、冷落之后的内心压抑、苦闷、孤独、紧张等等不良感觉的。而对舆论的归顺,则意味着不良感觉的解除,甚至会产生荣耀、幸福等等情感。

美国社会学家罗斯在《社会控制》一书中就社会舆论对个体的强制作用作了三方面的分析:首先是“意见制裁”。他认为粗俗而生命

力强的人可能不在乎社会污名,有教养的人则可能尽量设法避免。其次是“交往制裁”。作为舆论对象的冒犯者便失去外界的朋友和习惯了的社会关怀,面对冷淡、回避甚至辱骂。“这样,个人同社会土壤联系的根茎一个又一个地被铲除了,束缚被一点点拉紧,直到交往被完全切断,坏死的社会成员从社会机体中跌落下来”。最后是“暴力制裁”,即“实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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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肉体制裁”。当然,“这种惩罚在文明社会已

[4]经移交司法机关实施”。觉中接受社会舆论所表达的评议意见。

四、社会舆论活动中的悖论

一般说来,群体主体以“无机”的方式进行着的社会舆论活动,较能真正地代表群体主体的需要和利益。由此就有了“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的民本主义思想,也产生了“公议必公”和“众情必允”的说法。不过,仍然应该对社会舆论活动能否真正地代表群体主体的需要和利益作具体的分析。下述情况中的社会舆论活动往往不能有效地代表群体主体的需要和利益。

(一)。,众多个体的评议,不容。这时候,在众多个体中有,对于众多分散的意见的集中具有重大作用。在社会舆论活动中,常常会出现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情况。人们之所以会服从某些人的评议意见,是因为这些人的评议往往能比较系统地进行理论上的分析,使评议具有理论的色彩,从而具有一定的说服力和影响力。这些人往往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渗透力。这些人就成为黑格尔所称谓的“公共舆论”中的伟大人物,即一定群体

[5]

中的舆论领袖。舆论领袖在社会舆论活动中

谣言是一种舆论,因而它具有舆论所具有的社会作用。谣言作为否定性的舆论形式,还具有与一般舆论相区别的特殊作用,它是无人邀请的自发的匿名舆论,这就决定了以谣言形式出现的社会舆论活动所具有的反权威性。谣言作为一种“反权力”,对于社会的现存秩序具有很大的破坏性,这种破坏性对于社会历史的发展可能起积极作用,也可能起消极作用。先进的群体可以利用谣言,反动的群体也可以利用谣言。但是,谣言作为一种“反权力”,决定了社会当局不会利用谣言,相反却要利用舆论宣传和其他行政手段来反对谣言。民谣的尖锐性和感染力量,能迅速地反映时弊,,

,而是在普遍的、隐蔽的形式下发生作用的。社会舆论是普遍的强制力量。当一种社会舆论流行时,报纸上、电视上、网上有它,在单位、在家里议论它,甚至走在大街上也会听到它。人们处处感受到它的存在,摆脱不了它的刺激,因而它就能形成一种声势。这种声势的作用是非常有力的。

社会舆论是隐蔽的强制力量。社会舆论是一个不可触摸的实体。它并不常常表明自己的身份,而存在于议论纷纷的街谈巷议之中。人们可能已经受到它的制约和左右,但到底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受到它的制约和左右,就可能讲不清楚了。社会舆论的这种隐蔽性使它作为强制力量,具有两个特点:第一,社会舆论在街谈巷议中体现出来,常常是在潜移默化中为人们所接受的。这就是说,作为社会舆论的强制力量,常常通过非强制力量作用于人们。这对于群体内的个体来说是如此,对于群体的权威机构或群体外的某一主体来说,也是如此。第二,社会舆论具有很大的感染力。对于权威机构的决定,人们可以抵制它、批判它,但处在社会舆论的氛围中,人们就会在不知不78

起着重要作用,但在整体上不能改变社会舆论的“无机”状态。这是因为:舆论领袖在社会舆论活动中的作用不是通过组织机构来实现的;舆论领袖的评议意见,只是许多评议中的一份,它的作用只能通过众多个体在对各种意见比较中的自我认同来实现。

值得指出的是,舆论领袖的意见由于常常能较全面和较深刻地反映一定群体的需要和利益,因而常常被一定群体的公众认为是正确的,由此这些评议往往会成为群体所形成的社会舆论的意见核,从而也使舆论领袖在群体中享有较高的威望。但是,舆论领袖的意见并不必然全面

、深刻地反映群体的需要和利益,而舆论领袖在公众中的威望又常常使公众认为舆论领袖的意见是正确的,这就使社会舆论活动存在着盲从权威、走向歧途的危险。在不少情

况下,舆论领袖的错误评议意见能使社会舆论活动发生偏向,从而对该群体乃至整个社会产生放大了的危害。舆论领袖的意见若不能代表群体的需要和利益,不应该具有权威却仍然具有权威,并使社会舆论活动发生偏差,那么该群体的全体成员则必须为这种不体现他们意志的舆论活动负责。这就是舆论领袖的作用所引发的社会舆论活动的悖论。

(二)权威机构的作用所引发的社会舆论活动的悖论。社会舆论活动常常与该群体的权威机构的舆论活动联系在一起。由于社会舆论是一种普遍的、隐蔽的强制力量,因此权威机构的舆论活动往往要通过调动各种宣传工具,造成宣传声势,把一定的舆论结论灌输于公众的意见互动的过程之中,较为一致的意见,论,。

机构舆论活动的影响,既可以使社会舆论活动减少盲目性(在权威机构的舆论活动确实体现着群体的需要和利益时),也可以使社会舆论活动增加盲目性(在权威机构的舆论活动不能体现群体的需要和利益时)。关于后一种情况,美国专栏作家李普曼说过,“新闻、宣传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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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出舆论世界”,“舆论是可以操纵的”。受到操纵的社会舆论活动,虽然仍然是社会舆论活

动,但已经不能真正代表群体主体的需要和利益,但该群体的全体成员必须为这种不能体现他们意志的舆论活动负责。这就是权威机构舆论活动的作用所引发的社会舆论活动的悖论。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舆论活动形成错误舆论与社会舆论活动由于舆论领袖的作用或权威机构的作用而引发的悖论是不同的。前者是指社会舆论活动确实代表一定群体主体的需要和利益,但一定群体主体的需要和利益不一定是正确的,由此形成错误舆论;后者是指由于舆论领袖的作用或权威机构的作用,使社会舆论活动发生偏差,,应该。

:

[1]哲学大辞典・马克思主义哲学卷[Z].上海:上海辞书出

版社,1990.506.

[2]钟敬文.歌谣论集[C].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9.

43.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

京:人民出版社,1956.237.

[4](美)E.A.罗斯:社会控制[M].北京:华夏出版社,

1989.69—70.

[5]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334.

[6](转引自)徐向红.现代舆论学[M].北京:中国国际

广播出版社,1991.98.

责任编辑:林 夕

OnSocialPublicOpinion

CHENLi2ying

(HunanCollegeofCommerce,ChangshaHunan410205,China)

Abstract:Thepitinsidethespiritofpublicopinioniscommunityconsciousness,butcommentappear2anceisitsphenomenalcarapace.Thecommunityisawidespreadformofindividualexistenceaswellasthecorpusofsocialpublicopinionactivity.Therumorisanegativeformofpublicopinion;thefolkrhymeisastate-of-the-artoneofit.

Thesocialpublicopinionisakindofwidespreadandhiddencompulsivepower.Inthissocialactivity,thereexistparadoxesoutofthecauseforpublicopinionleadersaswellasthecauseforauthorityorganizations.

Keywords:socialpublicopinion;community;corpus;rumor;folkrhyme;socialfunction;parad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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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卷第1期2005年2月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JournalofGuangdongInstituteofPublicAdministration

Vol117No11Feb12005

论社会舆论

陈丽影

(湖南商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摘要:社会舆论的精神内核是群体意识,,也是社会舆论活动的主体。谣言是社会舆论的否定形式,普遍的、隐蔽的强制力量。在社会舆论活动中,悖论。

关键词:社会舆论;;;;悖论

A 文章编号:1008—4533(2005)01—0075—05

  对社会事物所发表的某种倾向性的议论。社会舆论的精神内核是群体意识,其本质是“社会公众对社会某些事件、现象或人们行为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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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和态度”。社会舆论者从来不打算把自己置身于利害关系之外,而是在解说某一社会事物时表示肯定或否定、赞成或反对、颂扬或谴责的态度。社会舆论带有公众的主体性,反映出一定群体的特殊利益、立场和情感。社会舆论就是一定群体关于某一现象的整体性评价意见或态度。

议论形态是社会舆论的现象外观。社会舆论总是表现为纷纷扬扬的诸多公众的评议意见过程,没有议论纷纷,就没有社会舆论。议论纷纷需要两个条件。第一,个人要公开自己的意见,这就需要人们对某一社会事物有兴趣,而兴趣总是与利益联系在一起的,切身的利益使人们感到如鲠在喉,不吐不快,这样就形成了一定群体内众多个体之间的信息传播和意见

交换,产生了议论纷纷,而这也正是社会舆论扩大声势和影响的过程。第二,社会允许一定群体的人们合法地利用某些表达方式和传播手段,公开地表达和交流意见。

一、群体、主体和社会舆论活动

个人的存在只有在与他人的联系中才能得到实现。现实的个人都避免孤立状态,而聚合为群体。人们总是生活在群体之中,这是人类历史上一种永恒的现象。群体的形成需要三个要素:其一,共同活动。共同活动的前提是个人的独立活动,个人总是以某一方面的独立活动能力,成为群体的成员。其二,相互作用。相互作用包括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沟通以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行为操作。其三,持续性。一群人要成为群体,必须存在持续的共同活动和相互作用,表现为相对的稳定性。群体分为有形群体和无形群体。在有形群体内,基于某种共同需要从而形成共同利益和情感的众多个体,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起来并发生协调的行动。

收稿日期:2004—10—20

),女,黑龙江佳木斯人,湖南商学院副教授,纪委副书记。作者简介:陈丽影(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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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形群体内,基于某种共同需要从而形成共同利益和情感的众多个体,未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起来。

舆论活动是主体对于客体属性与主体需要之间的价值关系的认识活动。我们把以群体为主体的舆论活动称为社会舆论活动。群体何以成为舆论主体?

群体具有能动性,这是与群体具有需要、利益、意志联系在一起的。众多个人通过共同活动、相互作用和时间持续等要素,形成特定的需要。这种特定需要把众多个人联结起来形成群体,它自身也就转化为群体的需要。众多个人的共同活动、相互作用并在时间上的持续,必然会反映在观念形态上,这就形成群体意识,群体需要总要反映在群体意识之中益是目的形成和价值选择的根据群体意志。。人记,意志作为主体能动性的内在规定也就在实践活动中转化为主体能动性的外在尺度。

群体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是社会认识活动的主体,因而也必然是社会舆论活动的主体。群体作为主体,其能动性在舆论活动中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其一,群体主体发挥主体能动性,直接地推动社会舆论活动。其二,群体主体的能动性贯彻于舆论活动的全过程。首先,群体主体的能动性表现在选择舆论标准上。在社会舆论活动中,群体需要的多样性转化为群体利益的多样性,而群体主体的能动性表现在意志选择一种或几种主体利益作为现实的舆论标准上。其次,群体主体的能动性表现在整合价值信息、形成价值判断上。群体主体选择舆论标准的实质,是把一定的群体需要与客体属性之间的价值关系作为反映对象。把价值信息正确地反映到群体主体意识中来,需要发挥群体主体的能动性;对反映上来的价值信息进行整理,并用一定的规范予以整合,仍需要发挥群体主体的能动性。最后,群体主体的能动性集中反映在作为社会舆论活动外化的实践活动上。只有在实践活动中,群体主体的能76

动性才得以充分体现。

群体在舆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以两种形式现实地体现出来。一种是权威机构舆论活动。有形群体具有一定的组织和结构。处在群体组织和结构最高位置上的机构即权威机构,一般总能集中地代表群体的需要和利益。于是,权威机构的舆论活动就成为群体主体进行舆论活动的现实形式。另一种就是无形群体不具有一定的组织和机构,舆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就不能通过群体的权威机构现实地表现出来。有形群体在舆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固然能通过权威机构现实地体现出来,、,。

“公论”,人们常说,“是非曲直,自有公论”。这说明,社会舆论作为一定群体中群众的评价意见,较之个人的评价意见一般来得公正。现实生活中,社会舆论的形成与一定的群体利益联系在一起,在一定群体范围内具有公论的性质,但相对于其他群体乃至更大的群体来说,就不一定公正,

有时甚至是偏狭、自私和反动的。本文在后面还要研究,舆论领袖的作用和权威机构的作用有可能使社会舆论发生偏差,使之不能真正代表群体的公意。

(一)谣言。舆论具有公开性,如果不能做到社会公开,而人们“一吐为快”的欲望又非常强烈,人们之间的意见传递和交流就会利用非法的、地下的渠道,这时就会出现小道消息、谣言纷起的现象。谣言是社会挤压下的舆论非体制化的产物。它不是一般的舆论,而是否定性的舆论形式。因而,谣言在本质上仍然是群众的社会舆论活动。

人们往往对谣言的起源很感兴趣,到处去追查谣言的始作俑者。这实际上是将谣言现象简化为某个人、或某几个人的问题,而否认了谣言的本质是一定群体的社会舆论活动。谣言的生命在于流传。在社会压制下,为什么谣言能“不胫而走”而且“疾走如飞”,这里除了谣言内容本身具有某种可信因素以及谣言的传

播渠道具有某种可能因素以外,更重要的还在于谣言所传递的消息正是某些人们所希望的、而能引起思想上共鸣的消息。共鸣是与人们的利益与愿望联系在一起的,谣言表达了人们心中暗自思忖或不敢希冀的舆论结果,与人们的内心想法协调一致,从而引起思想上的共鸣。有时共鸣如此强烈,以至动摇了人们平时对可信规定的标准,甚至排斥对于谣言的任何核实。共鸣使谣言成为人们愿意相信甚至竞相传播的消息,这样,谣言也就流传开来,并在流传过程中不断地变化。

(二)民谣。在中国语言中,“谣”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是指谣言,二是指歌谣。歌谣是人们在生活中的即兴歌。歌谣作为民众集体的作品,又称为民谣累牍,一到老百姓口中,。言志,歌咏言”,它抒情言志,,而且迅速、形象、真诚,。

可以从两方面来分析民谣的舆论本质。首先,从民谣的形成看,民谣没有具体的作者,也没有确切的创作日期。街谈巷议,人们关心的同一个话题谈得多了,于是有些人就把它编成顺口溜。顺口溜本身就具有节奏,在“溜”的时候再赋予某种喜闻乐见的音调。这些表达同一主题的顺口溜在流传中又相互融合,逐渐形成更能体现人们情感、表达人们态度的顺口溜,或者再赋上某一地区的特有音调,民谣就产生了。民谣是众人的共同创造,体现着群众对于一些社会现象的舆论态度。其次,从民谣的流传来看,民谣的生命如评议舆论和谣言一样,在于流传。民谣的形成过程已经内在地包含着流传过程,同时在流传中,又被有意或无意地改变着。民谣能广而久地流传,当然有很多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些民谣所涉及的社会现象和所体现的情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民谣的流传体现了群众对一些社会现象的舆论态度。民谣是艺术形态的舆论。民谣的艺术性来源于两方面:一方面,来源于群众的日常的朴素语言,民谣是“那些牧童、灶妪、村妇、野叟以天籁的方言方语表达他们真挚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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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意”的产物。如一首明朝末年的民谣这

样唱:“吃他娘,着他娘,吃着不够有闯王。不当差,不纳粮,大家快乐过一场”。真是天籁的语言,来自生活,平易近人,朗朗上口。另一方面,民谣来源于口耳相传,融合了千万人的智慧,因而言简意赅。

三、舆论活动的社会作用

群体主体通过社会舆论活动表达自己的评议、体现自己的意志,从而发挥自己的作用。马克思称社会舆论活动的作用是一种普遍的、

[3]隐蔽的强制力量。舆论的社会作用是一种精

神的强制,与暴力、,不是清谈,它具有。人们通过舆论活动向群体的权威机构或群体外的某一主体施加压力,以影响他们的决策,制约他们的行为,最后达到与舆论倾向和要求相一致的实践结果。为了加强舆论的实践意向,舆论活动往往会伴随一定的伸展性或示威性行为,如散发传单、静坐示威等。但舆论的实践意向仅仅是意向,它推动而不是直接代替社会实践去解决社会问题。二是指向群体内的个体。对于群体内的个体而言,违背舆论者除非意志坚强不为所动,或者干脆逃之夭夭,否则是不可能排除在遭白眼、嘲讽、冷落之后的内心压抑、苦闷、孤独、紧张等等不良感觉的。而对舆论的归顺,则意味着不良感觉的解除,甚至会产生荣耀、幸福等等情感。

美国社会学家罗斯在《社会控制》一书中就社会舆论对个体的强制作用作了三方面的分析:首先是“意见制裁”。他认为粗俗而生命

力强的人可能不在乎社会污名,有教养的人则可能尽量设法避免。其次是“交往制裁”。作为舆论对象的冒犯者便失去外界的朋友和习惯了的社会关怀,面对冷淡、回避甚至辱骂。“这样,个人同社会土壤联系的根茎一个又一个地被铲除了,束缚被一点点拉紧,直到交往被完全切断,坏死的社会成员从社会机体中跌落下来”。最后是“暴力制裁”,即“实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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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肉体制裁”。当然,“这种惩罚在文明社会已

[4]经移交司法机关实施”。觉中接受社会舆论所表达的评议意见。

四、社会舆论活动中的悖论

一般说来,群体主体以“无机”的方式进行着的社会舆论活动,较能真正地代表群体主体的需要和利益。由此就有了“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的民本主义思想,也产生了“公议必公”和“众情必允”的说法。不过,仍然应该对社会舆论活动能否真正地代表群体主体的需要和利益作具体的分析。下述情况中的社会舆论活动往往不能有效地代表群体主体的需要和利益。

(一)。,众多个体的评议,不容。这时候,在众多个体中有,对于众多分散的意见的集中具有重大作用。在社会舆论活动中,常常会出现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情况。人们之所以会服从某些人的评议意见,是因为这些人的评议往往能比较系统地进行理论上的分析,使评议具有理论的色彩,从而具有一定的说服力和影响力。这些人往往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渗透力。这些人就成为黑格尔所称谓的“公共舆论”中的伟大人物,即一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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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舆论领袖。舆论领袖在社会舆论活动中

谣言是一种舆论,因而它具有舆论所具有的社会作用。谣言作为否定性的舆论形式,还具有与一般舆论相区别的特殊作用,它是无人邀请的自发的匿名舆论,这就决定了以谣言形式出现的社会舆论活动所具有的反权威性。谣言作为一种“反权力”,对于社会的现存秩序具有很大的破坏性,这种破坏性对于社会历史的发展可能起积极作用,也可能起消极作用。先进的群体可以利用谣言,反动的群体也可以利用谣言。但是,谣言作为一种“反权力”,决定了社会当局不会利用谣言,相反却要利用舆论宣传和其他行政手段来反对谣言。民谣的尖锐性和感染力量,能迅速地反映时弊,,

,而是在普遍的、隐蔽的形式下发生作用的。社会舆论是普遍的强制力量。当一种社会舆论流行时,报纸上、电视上、网上有它,在单位、在家里议论它,甚至走在大街上也会听到它。人们处处感受到它的存在,摆脱不了它的刺激,因而它就能形成一种声势。这种声势的作用是非常有力的。

社会舆论是隐蔽的强制力量。社会舆论是一个不可触摸的实体。它并不常常表明自己的身份,而存在于议论纷纷的街谈巷议之中。人们可能已经受到它的制约和左右,但到底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受到它的制约和左右,就可能讲不清楚了。社会舆论的这种隐蔽性使它作为强制力量,具有两个特点:第一,社会舆论在街谈巷议中体现出来,常常是在潜移默化中为人们所接受的。这就是说,作为社会舆论的强制力量,常常通过非强制力量作用于人们。这对于群体内的个体来说是如此,对于群体的权威机构或群体外的某一主体来说,也是如此。第二,社会舆论具有很大的感染力。对于权威机构的决定,人们可以抵制它、批判它,但处在社会舆论的氛围中,人们就会在不知不78

起着重要作用,但在整体上不能改变社会舆论的“无机”状态。这是因为:舆论领袖在社会舆论活动中的作用不是通过组织机构来实现的;舆论领袖的评议意见,只是许多评议中的一份,它的作用只能通过众多个体在对各种意见比较中的自我认同来实现。

值得指出的是,舆论领袖的意见由于常常能较全面和较深刻地反映一定群体的需要和利益,因而常常被一定群体的公众认为是正确的,由此这些评议往往会成为群体所形成的社会舆论的意见核,从而也使舆论领袖在群体中享有较高的威望。但是,舆论领袖的意见并不必然全面

、深刻地反映群体的需要和利益,而舆论领袖在公众中的威望又常常使公众认为舆论领袖的意见是正确的,这就使社会舆论活动存在着盲从权威、走向歧途的危险。在不少情

况下,舆论领袖的错误评议意见能使社会舆论活动发生偏向,从而对该群体乃至整个社会产生放大了的危害。舆论领袖的意见若不能代表群体的需要和利益,不应该具有权威却仍然具有权威,并使社会舆论活动发生偏差,那么该群体的全体成员则必须为这种不体现他们意志的舆论活动负责。这就是舆论领袖的作用所引发的社会舆论活动的悖论。

(二)权威机构的作用所引发的社会舆论活动的悖论。社会舆论活动常常与该群体的权威机构的舆论活动联系在一起。由于社会舆论是一种普遍的、隐蔽的强制力量,因此权威机构的舆论活动往往要通过调动各种宣传工具,造成宣传声势,把一定的舆论结论灌输于公众的意见互动的过程之中,较为一致的意见,论,。

机构舆论活动的影响,既可以使社会舆论活动减少盲目性(在权威机构的舆论活动确实体现着群体的需要和利益时),也可以使社会舆论活动增加盲目性(在权威机构的舆论活动不能体现群体的需要和利益时)。关于后一种情况,美国专栏作家李普曼说过,“新闻、宣传能制

[6]

造出舆论世界”,“舆论是可以操纵的”。受到操纵的社会舆论活动,虽然仍然是社会舆论活

动,但已经不能真正代表群体主体的需要和利益,但该群体的全体成员必须为这种不能体现他们意志的舆论活动负责。这就是权威机构舆论活动的作用所引发的社会舆论活动的悖论。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舆论活动形成错误舆论与社会舆论活动由于舆论领袖的作用或权威机构的作用而引发的悖论是不同的。前者是指社会舆论活动确实代表一定群体主体的需要和利益,但一定群体主体的需要和利益不一定是正确的,由此形成错误舆论;后者是指由于舆论领袖的作用或权威机构的作用,使社会舆论活动发生偏差,,应该。

:

[1]哲学大辞典・马克思主义哲学卷[Z].上海:上海辞书出

版社,1990.506.

[2]钟敬文.歌谣论集[C].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9.

43.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

京:人民出版社,1956.237.

[4](美)E.A.罗斯:社会控制[M].北京:华夏出版社,

1989.69—70.

[5]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334.

[6](转引自)徐向红.现代舆论学[M].北京:中国国际

广播出版社,1991.98.

责任编辑:林 夕

OnSocialPublicOpinion

CHENLi2ying

(HunanCollegeofCommerce,ChangshaHunan410205,China)

Abstract:Thepitinsidethespiritofpublicopinioniscommunityconsciousness,butcommentappear2anceisitsphenomenalcarapace.Thecommunityisawidespreadformofindividualexistenceaswellasthecorpusofsocialpublicopinionactivity.Therumorisanegativeformofpublicopinion;thefolkrhymeisastate-of-the-artoneofit.

Thesocialpublicopinionisakindofwidespreadandhiddencompulsivepower.Inthissocialactivity,thereexistparadoxesoutofthecauseforpublicopinionleadersaswellasthecauseforauthorityorganizations.

Keywords:socialpublicopinion;community;corpus;rumor;folkrhyme;socialfunction;parad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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