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xx中学
关于严禁教职工向学生乱订资料、乱收费的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规范我校教师的从教行为,狠刹教师向学生乱订资料、乱收费的歪风,学校特制定本规定:
教师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教学行为,把教育教学质量的着力点放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按照教辅资料征订方案,从《河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公告》中,一个学科只能选择一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选用。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如果学生及其家长需要学校代购,那么学生及其家长要在“代购申请书”上签名同意后,方可由学校无偿代购。
严禁教师私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统一为学生购买资料,严禁教师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教师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当年评优评选和职称评定资格,扣发当年绩效工资:对屡教不改、性质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对师生及家长、社会举报和检查发现的乱收费的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但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因乱订资料、乱收费等行为造成重大事故等严重后果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与学校无关;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治理三乱”举报电话:
学校“治理三乱”举报短信:
学校“治理三乱”举报邮箱:
二O一六年三月
河北省xx中学
关于严禁向学生乱订资料、乱收费承诺书
本人自愿遵守我校《关于严禁教职工向学生乱订资料、乱收费的规定》,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正常教学和教改各项工作的落实中来,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和家长、社会的监督。如有违反行为,愿意接受学校及上级教育部门任何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交教务处存档,一份年级存档,一份个人留存,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河北省xx中学
关于严禁教职工向学生乱订资料、乱收费的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规范我校教师的从教行为,狠刹教师向学生乱订资料、乱收费的歪风,学校特制定本规定:
教师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教学行为,把教育教学质量的着力点放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按照教辅资料征订方案,从《河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公告》中,一个学科只能选择一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选用。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如果学生及其家长需要学校代购,那么学生及其家长要在“代购申请书”上签名同意后,方可由学校无偿代购。
严禁教师私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统一为学生购买资料,严禁教师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教师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当年评优评选和职称评定资格,扣发当年绩效工资:对屡教不改、性质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对师生及家长、社会举报和检查发现的乱收费的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但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因乱订资料、乱收费等行为造成重大事故等严重后果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与学校无关;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治理三乱”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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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六年三月
河北省xx中学
关于严禁向学生乱订资料、乱收费承诺书
本人自愿遵守我校《关于严禁教职工向学生乱订资料、乱收费的规定》,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正常教学和教改各项工作的落实中来,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和家长、社会的监督。如有违反行为,愿意接受学校及上级教育部门任何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交教务处存档,一份年级存档,一份个人留存,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