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科技人员管理办法

莱商银行科技人员技术序列管理办法

为健全和完善我行收入分配机制,有效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稳定技术人员队伍,合理利用人力资源,奠定我行信息化长期建设的基础,加快科技应用步伐,实现“科技兴行”战略目标,结合我行实际, 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推行技术人员职位序列化管理,为我行技术人员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和晋升渠道,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保持科技队伍的长期稳定,推动科技工作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同时,通过合理的增加高水平技术人员的薪资待遇,拉开不同职位技术人员间的收入档次,激发各职位技术人员立足本职、不断提高、勇于创新、献身科技的工作热情,确保我行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二、细分范围

我行科技信息部员工分为行政序列和技术序列,根据工作性质不同执行不同薪资标准,其中行政序列员工薪资遵照莱商银行统一规定执行,技术序列员工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三、序列设置

根据我行技术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分工、工作经验、专业水平、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等,将技术人员的职位序列细分为高级技术人员、中级技术人员、初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技术人员四类。即:1.高级技术人员下设高级技术人员(三级)、高级技术人员(二级)、高级技术人员(一级);

2.中级技术人员下设中级技术人员(二级)、中级技术人员(一级);

3.初级技术人员下设初级技术人员(二级)、初级技术人员(一级)。

4.其他技术人员。

四、设置标准

(一)高级技术人员

1.高级技术人员(三级)应达到的标准

(1)具备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练掌握金融电子化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熟悉金融电子化国内外现状及发展动态;

(3)主持或参与制定过全行性金融电子化方面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具有银行电子化系

统的设计及组织能力;

(4)从事IT 工作满10年, 在我行工作期间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5)取得以下任意一项证书或资格:

A .计算机高级程序员

B .CCIE 或CCNP 证书

C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D .其它经认定符合要求的证书或资格

2E .为全行科技发展作出重大贡献3次(含)以上;

(6)上年度负责牵头组织开发并上线运行3个(含)以上IT 项目;

(7)任高级技术人员(二级)2年以上;

(8)任下一级技术人员期间业绩良好,在软件开发或系统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在同职位技术人员中表现突出;

(9)民主评议“优秀”。

2.高级技术人员(二级)应达到的标准

(1)具备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练掌握金融电子化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熟悉金融电子化国内外现状及发展动态;

(3)主持或参与制定过全行性金融电子化方面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具有银行电子化系统的设计及组织能力;

(4)从事IT 工作满8年,在我行工作期间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5)取得以下任意一项证书或资格:

A .计算机高级程序员

B .CCIE 或CCNP 证书

C .工程师任职资格

D .其它经认定符合要求的证书或资格

E .为全行科技发展作出重大贡献2次(含)以上;

(6)上年度负责牵头组织开发并上线运行3个(含)以上 3IT 项目;

(7)任高级技术人员(一级)2年以上;

(8)任下一级技术人员期间业绩良好,在软件开发或网络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在同职位技术人员中表现突出;

(9)民主评议“优秀”。

3.高级技术人员(一级)应达到的标准

(1)具备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IT 工作满6年,在我行工作期间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3)取得以下任意一项证书或资格:

A .计算机中级程序员

B .CCIE 或CCNP 证书

C .工程师任职资格

D .其它经认定符合要求的证书或资格

E .为全行科技发展作出重大贡献1次(含)以上;

(4)按期、按质完成领导交办的重大科技项目开发与运行任务,且具有多个银行科技项目的开发及实施经验;

(5)上年度负责牵头组织开发并上线运行2个(含)以上IT 项目;

(6)任中级技术人员(二级)2年以上;

(7)任下一级技术人员期间业绩良好,在软件开发或网络管理方面做出较突出贡献,在同职位技术人员中表现突出; 4(8)民主评议“优秀”。

(二)中级技术人员

1.中级技术人员(二级)应达到的标准

(1)具备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IT 工作满5年,在我行工作期间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3)具备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可以胜任科技开发项目组组长,能领导组织项目的实施,具有对项目的全局把握能力;具有参与多个银行项目的开发、运行、维护及实施经验;

(4)上年度协助完成2个(含)以上IT 项目的开发及上线运行;

(5)任中级技术人员(一级)1年以上;

(6)任下一级技术人员期间有良好业绩,在同职位技术人员中表现突出;

(7)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2.中级技术人员(一级)应达到的标准

(1)具备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IT 工作满4年,在我行工作期间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3)具备岗位所需业务知识,能参与项目的开发、设备的维护或业务测试并能完成开发、维护和测试任务,具有参与多个银行项目的开发、运行、维护及实施经验;(4)上年度协助完成2个(含)以上IT 项目的开发及上线运行;

(5)任初级技术人员(二级)2年以上;

(6)任下一级技术人员期间有良好业绩,在同职位技术人员中表现突出;

(7)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三)初级技术人员

1.初级技术人员(二级)应达到的标准

(1)具备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IT 工作满3年,在我行工作期间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3)具备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进取心;

(4)能够满足以下其中一项:

A. 能独立安装维护计算机硬件或操作系统;

B. 独立完成综合业务系统的批处理并能参与计算机安装维护;

C. 能独立完成业务软件测试或具备较高计算机日常维护能力。

(5)任初级技术人员(一级)1年以上;

(6)任下一级技术人员期间能认真履行职责,在同级技术人员中表现突出

(7)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2.初级技术人员(一级)应达到的标准

(1)具备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IT 工作满2年,在我行工作期间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3)银行业务知识全面,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进取心;

(4)能够满足以下其中一项:

A. 能独立安装维护计算机硬件或操作系统;

B. 独立完成综合业务系统的批处理并能参与计算机安装维护;

C. 能独立完成业务软件测试。

(5)任下一级技术人员期间能认真履行职责,在同级技术人员中表现突出;

(6)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四)其他技术人员

1.由本行其他部门或所辖分支行非技术岗位调入科技信息部工作的一般员工

(1)上述员工调入半年内仍执行原岗位工资标准,满半年胜任工作后按照全行薪酬标准确定并执行现岗位薪酬。

(2)上述员工具备研究生学历的调入科技信息部满一年,或具备本科学历的调入科技信息部满两年,由科技信息部提出执行技术序列的意见报委员会,由委员会组织考核定级,定级完成后 7

执行新的薪酬标准。

2.对外部引进的技术人员

(1)对外部引进的技术人员一律实行三个月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合格后由科技信息部出具鉴定意见报人力资源部,经行长办公会批准是否通过见习期。

(2)上述员工见习期满合格后,按照全行薪酬标准确定并执行现岗位薪酬。在科技信息部工作满一年(含见习期),由科技信息部提出执行技术序列的意见报委员会,由委员会组织考核定级,定级完成后执行新的薪酬标准。

五、职位待遇

(一)薪资标准

技术人员薪资标准指基础工资。技术人员薪资标准由基数薪资×调整系数计算得出。其中基数工资为总行部室一般员工平均薪资,调整系数如下。

1.高级技术人员:

高级技术人员(三级):2.8

高级技术人员(二级):2.5

高级技术人员(一级):2.2

2.中级技术人员:

中级技术人员(二级):1.8

中级技术人员(一级):1.5

3.初级技术人员:

初级技术人员(二级):1.3

初级技术人员(一级):1.1

(二)接受高级培训

每年根据技术人员业务需求和知识更新需要,分别安排各职位技术人员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或学术交流,其中:高级技术人员每年由行内安排参加不少于10天的高级业务培训或进修、考察,中级技术人员每年由行内安排参加不少于7天的业务培训或进修、考察,初级技术人员每年由行内不定期选派参加不同类型、内容的业务学习或培训。

六、组织实施

1.组织领导

成立技术序列评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技术人员的职位序列评定及组织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由谭乐清担任,副主任由尚海燕担任,委员会成员为于泓、李华珍、高卫中、杨双、吕永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2.职位申报

在技术序列范围内的技术人员,根据本办法确定的各职位设置标准,结合技术人员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报相应的职位,并填写《技术人员职位细分申报表》。

凡申报职位技术等级晋升的人员,在申请晋级前均需上交本人业务工作报告,并由科技信息部为其出具书面意见一并交至人力资源部。

3.组织考试

委员会根据职位申报情况分不同级别组织考试,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结果列入级别评定标准。

考试范围分专业技术知识和其他应知应会(主要为行内各项规章制度、企业文化等)两部分,并实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1)申报高级技术人员的,考试试题由总行外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协同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

(2)申报中级技术人员的,考试试题由我行高级技术人员协同委员会办公室制定;

(3)申报初级技术人员的,考试试题由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对于初级考试不合格的,将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安排不低于三个月的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间执行《莱商银行待岗培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薪资标准,待岗培训期满委员会视学习和考评情况决定是否上岗。

4.民主评议

根据申报情况,委员会组织科技信息部员工结合申报人的工作岗位、职责分工、工作经验、专业水平、知识结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日常表现等现场评议打分,并按照部门中层管理人员打分占40%、员工评议平均得分占总分30%、分管行领导评议占30%的比例加权计算申报人评议得分,民主评议满分为100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85分(含)以上为良好。

5.资格审查

委员会综合考察技术人员考试成绩和民主评议得分,按照考试成绩60%、民主评议40%的权重折算两项总分,总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委员会根据技术人员职位设置标准,结合考试成绩和民主评议情况,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研究确定技术人员的等级意见,报行长办公会研究。

6.职位待遇

根据行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的技术人员等级意见,从次月起执行相应薪资待遇。

七、其他

(一)技术人员的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委员会认定并出具降低技术序列等级的意见后,从次月起下调该技术人员的技术序列等级:

1.因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较大技术或业务事故,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影响业务办理的;

2.因工作失误,给我行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工作散漫、落后,不能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的;

4.民主评议不合格的;

5.擅自修改生产系统数据库内容的;

6.擅自拆换计算机设备零配件的;

7.其它因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全行科技系统造成较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经委员会认定应下调技术序列等级的情况。 11

(二)各技术等级比例

根据科技信息部执行技术等级的人员总数,按照高级不高于30%、中级不高于50%的比例进行技术等级晋升(可在比例内调整)。

(三)技术人员技术等级晋升的考核期为1年或2年,对于在考核期内技术人员的个人条件达到上一级等级标准的,考核年度内不再调整。

(四)对于专业技术能力过硬,业绩特别突出,为我行科技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技术人员,经部门总经理提名,委员会研究后,可以适当放宽等级评定的年限标准。

(五)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调整到行政管理岗位或调动安排到其他单位或部门工作的,从次月起不再享受原等级薪资待遇。

(六)技术人员的等级评定工作每年年初组织一次,5月底前完成。期间不再单独组织(进入科技信息部满足相应年限第一次定级的除外)。

(七)本办法自行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原《莱商银行技术人员职位细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莱商银行科技人员技术序列管理办法

为健全和完善我行收入分配机制,有效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稳定技术人员队伍,合理利用人力资源,奠定我行信息化长期建设的基础,加快科技应用步伐,实现“科技兴行”战略目标,结合我行实际, 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推行技术人员职位序列化管理,为我行技术人员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和晋升渠道,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保持科技队伍的长期稳定,推动科技工作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同时,通过合理的增加高水平技术人员的薪资待遇,拉开不同职位技术人员间的收入档次,激发各职位技术人员立足本职、不断提高、勇于创新、献身科技的工作热情,确保我行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二、细分范围

我行科技信息部员工分为行政序列和技术序列,根据工作性质不同执行不同薪资标准,其中行政序列员工薪资遵照莱商银行统一规定执行,技术序列员工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三、序列设置

根据我行技术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分工、工作经验、专业水平、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等,将技术人员的职位序列细分为高级技术人员、中级技术人员、初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技术人员四类。即:1.高级技术人员下设高级技术人员(三级)、高级技术人员(二级)、高级技术人员(一级);

2.中级技术人员下设中级技术人员(二级)、中级技术人员(一级);

3.初级技术人员下设初级技术人员(二级)、初级技术人员(一级)。

4.其他技术人员。

四、设置标准

(一)高级技术人员

1.高级技术人员(三级)应达到的标准

(1)具备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练掌握金融电子化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熟悉金融电子化国内外现状及发展动态;

(3)主持或参与制定过全行性金融电子化方面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具有银行电子化系

统的设计及组织能力;

(4)从事IT 工作满10年, 在我行工作期间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5)取得以下任意一项证书或资格:

A .计算机高级程序员

B .CCIE 或CCNP 证书

C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D .其它经认定符合要求的证书或资格

2E .为全行科技发展作出重大贡献3次(含)以上;

(6)上年度负责牵头组织开发并上线运行3个(含)以上IT 项目;

(7)任高级技术人员(二级)2年以上;

(8)任下一级技术人员期间业绩良好,在软件开发或系统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在同职位技术人员中表现突出;

(9)民主评议“优秀”。

2.高级技术人员(二级)应达到的标准

(1)具备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练掌握金融电子化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熟悉金融电子化国内外现状及发展动态;

(3)主持或参与制定过全行性金融电子化方面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具有银行电子化系统的设计及组织能力;

(4)从事IT 工作满8年,在我行工作期间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5)取得以下任意一项证书或资格:

A .计算机高级程序员

B .CCIE 或CCNP 证书

C .工程师任职资格

D .其它经认定符合要求的证书或资格

E .为全行科技发展作出重大贡献2次(含)以上;

(6)上年度负责牵头组织开发并上线运行3个(含)以上 3IT 项目;

(7)任高级技术人员(一级)2年以上;

(8)任下一级技术人员期间业绩良好,在软件开发或网络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在同职位技术人员中表现突出;

(9)民主评议“优秀”。

3.高级技术人员(一级)应达到的标准

(1)具备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IT 工作满6年,在我行工作期间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3)取得以下任意一项证书或资格:

A .计算机中级程序员

B .CCIE 或CCNP 证书

C .工程师任职资格

D .其它经认定符合要求的证书或资格

E .为全行科技发展作出重大贡献1次(含)以上;

(4)按期、按质完成领导交办的重大科技项目开发与运行任务,且具有多个银行科技项目的开发及实施经验;

(5)上年度负责牵头组织开发并上线运行2个(含)以上IT 项目;

(6)任中级技术人员(二级)2年以上;

(7)任下一级技术人员期间业绩良好,在软件开发或网络管理方面做出较突出贡献,在同职位技术人员中表现突出; 4(8)民主评议“优秀”。

(二)中级技术人员

1.中级技术人员(二级)应达到的标准

(1)具备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IT 工作满5年,在我行工作期间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3)具备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可以胜任科技开发项目组组长,能领导组织项目的实施,具有对项目的全局把握能力;具有参与多个银行项目的开发、运行、维护及实施经验;

(4)上年度协助完成2个(含)以上IT 项目的开发及上线运行;

(5)任中级技术人员(一级)1年以上;

(6)任下一级技术人员期间有良好业绩,在同职位技术人员中表现突出;

(7)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2.中级技术人员(一级)应达到的标准

(1)具备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IT 工作满4年,在我行工作期间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3)具备岗位所需业务知识,能参与项目的开发、设备的维护或业务测试并能完成开发、维护和测试任务,具有参与多个银行项目的开发、运行、维护及实施经验;(4)上年度协助完成2个(含)以上IT 项目的开发及上线运行;

(5)任初级技术人员(二级)2年以上;

(6)任下一级技术人员期间有良好业绩,在同职位技术人员中表现突出;

(7)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三)初级技术人员

1.初级技术人员(二级)应达到的标准

(1)具备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IT 工作满3年,在我行工作期间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3)具备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进取心;

(4)能够满足以下其中一项:

A. 能独立安装维护计算机硬件或操作系统;

B. 独立完成综合业务系统的批处理并能参与计算机安装维护;

C. 能独立完成业务软件测试或具备较高计算机日常维护能力。

(5)任初级技术人员(一级)1年以上;

(6)任下一级技术人员期间能认真履行职责,在同级技术人员中表现突出

(7)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2.初级技术人员(一级)应达到的标准

(1)具备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IT 工作满2年,在我行工作期间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3)银行业务知识全面,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进取心;

(4)能够满足以下其中一项:

A. 能独立安装维护计算机硬件或操作系统;

B. 独立完成综合业务系统的批处理并能参与计算机安装维护;

C. 能独立完成业务软件测试。

(5)任下一级技术人员期间能认真履行职责,在同级技术人员中表现突出;

(6)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四)其他技术人员

1.由本行其他部门或所辖分支行非技术岗位调入科技信息部工作的一般员工

(1)上述员工调入半年内仍执行原岗位工资标准,满半年胜任工作后按照全行薪酬标准确定并执行现岗位薪酬。

(2)上述员工具备研究生学历的调入科技信息部满一年,或具备本科学历的调入科技信息部满两年,由科技信息部提出执行技术序列的意见报委员会,由委员会组织考核定级,定级完成后 7

执行新的薪酬标准。

2.对外部引进的技术人员

(1)对外部引进的技术人员一律实行三个月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合格后由科技信息部出具鉴定意见报人力资源部,经行长办公会批准是否通过见习期。

(2)上述员工见习期满合格后,按照全行薪酬标准确定并执行现岗位薪酬。在科技信息部工作满一年(含见习期),由科技信息部提出执行技术序列的意见报委员会,由委员会组织考核定级,定级完成后执行新的薪酬标准。

五、职位待遇

(一)薪资标准

技术人员薪资标准指基础工资。技术人员薪资标准由基数薪资×调整系数计算得出。其中基数工资为总行部室一般员工平均薪资,调整系数如下。

1.高级技术人员:

高级技术人员(三级):2.8

高级技术人员(二级):2.5

高级技术人员(一级):2.2

2.中级技术人员:

中级技术人员(二级):1.8

中级技术人员(一级):1.5

3.初级技术人员:

初级技术人员(二级):1.3

初级技术人员(一级):1.1

(二)接受高级培训

每年根据技术人员业务需求和知识更新需要,分别安排各职位技术人员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或学术交流,其中:高级技术人员每年由行内安排参加不少于10天的高级业务培训或进修、考察,中级技术人员每年由行内安排参加不少于7天的业务培训或进修、考察,初级技术人员每年由行内不定期选派参加不同类型、内容的业务学习或培训。

六、组织实施

1.组织领导

成立技术序列评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技术人员的职位序列评定及组织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由谭乐清担任,副主任由尚海燕担任,委员会成员为于泓、李华珍、高卫中、杨双、吕永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2.职位申报

在技术序列范围内的技术人员,根据本办法确定的各职位设置标准,结合技术人员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报相应的职位,并填写《技术人员职位细分申报表》。

凡申报职位技术等级晋升的人员,在申请晋级前均需上交本人业务工作报告,并由科技信息部为其出具书面意见一并交至人力资源部。

3.组织考试

委员会根据职位申报情况分不同级别组织考试,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结果列入级别评定标准。

考试范围分专业技术知识和其他应知应会(主要为行内各项规章制度、企业文化等)两部分,并实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1)申报高级技术人员的,考试试题由总行外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协同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

(2)申报中级技术人员的,考试试题由我行高级技术人员协同委员会办公室制定;

(3)申报初级技术人员的,考试试题由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对于初级考试不合格的,将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安排不低于三个月的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间执行《莱商银行待岗培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薪资标准,待岗培训期满委员会视学习和考评情况决定是否上岗。

4.民主评议

根据申报情况,委员会组织科技信息部员工结合申报人的工作岗位、职责分工、工作经验、专业水平、知识结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日常表现等现场评议打分,并按照部门中层管理人员打分占40%、员工评议平均得分占总分30%、分管行领导评议占30%的比例加权计算申报人评议得分,民主评议满分为100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85分(含)以上为良好。

5.资格审查

委员会综合考察技术人员考试成绩和民主评议得分,按照考试成绩60%、民主评议40%的权重折算两项总分,总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委员会根据技术人员职位设置标准,结合考试成绩和民主评议情况,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研究确定技术人员的等级意见,报行长办公会研究。

6.职位待遇

根据行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的技术人员等级意见,从次月起执行相应薪资待遇。

七、其他

(一)技术人员的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委员会认定并出具降低技术序列等级的意见后,从次月起下调该技术人员的技术序列等级:

1.因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较大技术或业务事故,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影响业务办理的;

2.因工作失误,给我行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工作散漫、落后,不能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的;

4.民主评议不合格的;

5.擅自修改生产系统数据库内容的;

6.擅自拆换计算机设备零配件的;

7.其它因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全行科技系统造成较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经委员会认定应下调技术序列等级的情况。 11

(二)各技术等级比例

根据科技信息部执行技术等级的人员总数,按照高级不高于30%、中级不高于50%的比例进行技术等级晋升(可在比例内调整)。

(三)技术人员技术等级晋升的考核期为1年或2年,对于在考核期内技术人员的个人条件达到上一级等级标准的,考核年度内不再调整。

(四)对于专业技术能力过硬,业绩特别突出,为我行科技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技术人员,经部门总经理提名,委员会研究后,可以适当放宽等级评定的年限标准。

(五)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调整到行政管理岗位或调动安排到其他单位或部门工作的,从次月起不再享受原等级薪资待遇。

(六)技术人员的等级评定工作每年年初组织一次,5月底前完成。期间不再单独组织(进入科技信息部满足相应年限第一次定级的除外)。

(七)本办法自行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原《莱商银行技术人员职位细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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