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法规与管理
学 号: [1**********]4
姓 名: 袁晨鑫
班 级: 1232001
专 业: 测绘工程
课程名称: 测绘法规与管理
2014年12月22号
测绘法规与管理
注册测绘师的权利义务
1)享有的权利: ①使用注册测绘师称谓;②保管和使用本人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③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执业活动;
④接受继续教育;⑤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行为提出劝告,并向
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告;⑥获得与执业责任相应的劳动报酬;⑦对侵犯本
人执业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2)履行的义务: 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②执行测绘技术标准和规范;③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执业活动成果质量,并承
担相应责任;④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委托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⑤只受聘
于一个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执业;⑥不准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⑦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⑧完成注册管理机构交办的相关工作。
测绘项目发包: 发包的方式包括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种方式。由于基础测
绘成果往往属于保密范畴,基础测绘项目尚不宜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承担单
位,目前仍以直接发包为主。
测绘项目承包:有测绘资质;有完成所承担测绘项目的能力,不能将测绘项目
转包他人;对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合同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应
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2.自愿的原则
3.公平的原则
4.诚实信用的原则
5.遵守法律和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6.合同效力
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
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
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
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国界线测绘: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的国界线标准样图,由外交部和国务院测绘行
政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测绘资质:一是从事测绘活动单位的人员必须具备测绘专业技术素质;二是从事
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三是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具备严
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四是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具备严格的测绘成果资料保管
和保密制度;五是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要具备一定的测绘生产能力;六是从事测
绘活动的单位的主体性质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国际坐标系统是指全球性的坐标系统,或者国际区域性的坐标系统,或者其他国
家建立的坐标系统。
基础测绘,指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
础地理信息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
建立、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基础测绘的特征
1)基础性
2)公益性
3)通用性:基础测绘不是为特定需要服务的,而遵循服务普遍性原则。
4)权威性:国家基本比例尺系列地图是维护国家版图完整性的权威证明,
也是权威地理信息数据的来源。
5)持续性:基础测绘成果需要不断更新的属性就是基础测绘的持续性,持
续性是基础测绘区别于非基础测绘的一个重要特征。
基础测绘的工作原则: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定期更新、保障安全。
测绘成果的概念: 测绘成果是指通过测绘形成的数据、信息、图件以及相关的
技术资料,是各类测绘活动形成的记录和描述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的地理信息、数据、资料、图件和档案。
测绘成果分为基础测绘成果和非基础测绘成果。基础测绘成果包括全国性基
础测绘成果和地区性基础测绘成果。
测绘成果的特征:1.科学性、2.保密性、3.系统性、4.专业性
测绘成果汇交的概念: 测绘成果汇交指向法定的测绘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机构
提交将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由测绘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机构编制测绘成果目
录,并向社会发布信息,利用汇交的测绘成果副本更新测绘公共产品和依法向社
会提供利用。
测绘成果汇交的特征:1)法定性、 2)无偿性、3)完整性、4)时效性
测绘系统: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地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地
心坐标系统和重力测量系统。
年度注册核查的主要内容
(1)单位性质、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变更情况。
(2)测绘单位的从业人员总数、注册资金及出资人的变化情况和上年度测
绘服务总值。
(3)测绘仪器设备检定及变更情况。
(4)完成的主要测绘项目、测绘成果质量以及测绘项目备案和测绘成果汇
交情况。
(5)测绘生产和成果的保密管理情况。
(6)单位信用情况。
(7)违法测绘行为被依法处罚情况。
(8)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核查的其他情况。
(1)测绘成果(或产品)。说明其名称、数量、类型等,当上交成果的数量或
范围有变化时需附上交成果分布图。
测绘成果的保密
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测绘成果的完整和安全,并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向社会 公开和提供利用。测绘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适用国家保密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对外提供的,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审批程
序执行。
国界线测量
是指划定国家间的公共边界而进行的测绘活动,食欲邻国明确划定边界线,
签订边界条约和议定书以及定期惊醒联合检查的基础工作。
国界线:是指相邻国家林土的分界线,是划定领土范围的界线,也是国家行
使领土主权的界线。
招标:
指招标人发出通知,说明采购的商品或需要完成的项目的名称、规格、数量及其
他条件,邀请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
投标:
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或者投标人满足招标人最低资质要求而主动申请,
按照招标的要求和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价,争取中标的行为。
招标程序:
1)采购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
托手续,确定招标方案;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
招标文件;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
人资格预审;6)接受招标人标书;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
开标;8)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9)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10)
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12)进行
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
投标程序:
1)投标人首先取得招标文件,认真分析研究后(在现场实地考察),编制投
标书。2)投标书实质上是一项有效期至开标日期为止的发盘或初步施组编写,
内容必须十分明确,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所要包含的重要内容应全部列入,
并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标书、变更标书报价或对标书内容作实质性修改;3)为
防止投标人在投标后撤标或在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招标人通常都要求投标人提供
一定比例或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决定中标人后,未中标的投标人乙缴纳的
保证金即予退还。
年度注册程序
(1)测绘单位按照规定填写《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报告书》,并在规定期限
内报送相应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2)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核查有关材料。
(3)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年度注册条件的,予以注册;对缓期注册的,
应当向测绘单位书面说明理由。
(4)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年度注册结果。
年度注册核查的主要内容
(1)单位性质、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变更情况。
(2)测绘单位的从业人员总数、注册资金及出资人的变化情况和上年度测
绘服务总值。
(3)测绘仪器设备检定及变更情况。
(4)完成的主要测绘项目、测绘成果质量以及测绘项目备案和测绘成果汇
交情况。
(5)测绘生产和成果的保密管理情况。
(6)单位信用情况。
(7)违法测绘行为被依法处罚情况。
(8)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核查的其他情况。
测量标志的概念;根据使用用途和时间期限,测量标志可分为永久性测量
标志和临时性测量标志两种。
临时性测量标志:测站点的木桩、活动觇标、测旗、测杆、航空摄影的
地面标志、描绘在地面或者建筑物上的标记等,都属于临时性测量标志。
2)测绘技术设计:是将顾客或社会对测绘成果的要求(既明示的,通常隐含
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转换为测量成果(或产品),测绘生产过程或测绘
生产体系规定的特性或规范的一组过程。测绘技术设计的目的是制定切实可行的
技术方案,保证测绘成果(或产品)符合技术标准和满足顾客要求,并获得最佳
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军事测绘;是指具有军事内容或者为军队作战,训练。军事工程,战略准
备等实施的测绘的总称。主要包括生产测绘成果和实施测绘保障两方面的工作。
4)测绘安全生产;为了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各项法规,国
家测绘局制定了《测绘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 《测绘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
定指出,测绘系统各单位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
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提
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定》还对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资金落实提出了要求,
对事故及其隐患的分机管理原则,检查,监督,评估,监控,报告,调查,处理以及安全生产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测绘成果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数据、信息、图件以及相关的技术资
料。
(1)天文测量、大地测量、卫星大地测量、重力测量的数据和图件。
(2)航空航天摄影和遥感的底片、磁带。
(3)各种地图(包括地形图、普通地图、地籍图、海图和其他有关的专题
地图等)及其数字化成果。
(4)各类基础地理信息以及在基础地理信息基础上挖掘、分析形成的信息。
(5)工程测量数据和图件。
(6)地理信息系统中的测绘数据及其运行软件。
(7)其他有关地理信息数据。
(8)与测绘成果直接有关的技术资料、档案等。
民事责任:是指违反合同或其他民事义务而应付的法律责任。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根据责任发生的原因,将民事责任分为违反责任的民事责
任和侵权(侵犯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权利以及侵犯法人名声权和自然人的人
身权)的民事责任两类。民事责任主要是补偿性的,以财产为主,非财产性排除
措施为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测绘成果检查及验收内容为成果相应的质量元素、质量子元素和相应的检查
项。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计书、测绘任务书、合同
书和委托验收文件等。
外国组织来华测绘形式:合资形式、合作形式。
资质级别:甲、乙、丙、丁级资质。
出测、收测前的准备:(1)针对生产情况,对进入测区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
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2)了解测区有关危害因素,包括动物、植物、微
生物、流行传染病、自然环境、人文地理、交通社会治安等状况,拟定具体的安
全生产措施。(3)按规定配发劳动防护用品,根据测区具体情况添置必要的小组
及个人的野外救生用品、药品、通信或特殊装备,并应检查有关防护及装备的可
靠性。(4)掌握人员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避免作业人员进入
与其身体状况不适应的地区作业。(5)组织赴疫区、污染区和有可能散发毒性
气体地区作业的人员学习防疫、防毒、防污染知识,并注射相应的疫苗和配备防毒、防污染装具。对于发生高致病的疫区,应禁止作业人员进入。(6)所有作业人员都应该熟练使用通信、导航定位等安全保障设备,以及掌握地图或地物、地貌等判定方位的方法。(7)出测、收测前,应制定行车计划,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疲劳驾驶。
永久性测量标志占领土地,有安全控制范围。为了保证测量标志的使用效能和安全,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需要占用土地36~100m`,地下标志占用土地16~36m'。设置永久性测量标志,需要依法使用土地或者在建筑物上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扰和阻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禁止在测量标志上架设电线,搭建帐篷,栓畜牲;在测量标志用地范围内烧荒、耕种;在距离标志中心20M范围内挖沙、取土;在距离标志中心50m范围内采矿、采石或其它爆破活动;在距离测量标志中心50m范围内建设高压电力线等。永久性测量标志须长期保存和使用。
测绘法规与管理
学 号: [1**********]4
姓 名: 袁晨鑫
班 级: 1232001
专 业: 测绘工程
课程名称: 测绘法规与管理
2014年12月22号
测绘法规与管理
注册测绘师的权利义务
1)享有的权利: ①使用注册测绘师称谓;②保管和使用本人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③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执业活动;
④接受继续教育;⑤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行为提出劝告,并向
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告;⑥获得与执业责任相应的劳动报酬;⑦对侵犯本
人执业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2)履行的义务: 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②执行测绘技术标准和规范;③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执业活动成果质量,并承
担相应责任;④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委托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⑤只受聘
于一个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执业;⑥不准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⑦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⑧完成注册管理机构交办的相关工作。
测绘项目发包: 发包的方式包括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种方式。由于基础测
绘成果往往属于保密范畴,基础测绘项目尚不宜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承担单
位,目前仍以直接发包为主。
测绘项目承包:有测绘资质;有完成所承担测绘项目的能力,不能将测绘项目
转包他人;对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合同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应
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2.自愿的原则
3.公平的原则
4.诚实信用的原则
5.遵守法律和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6.合同效力
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
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
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
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国界线测绘: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的国界线标准样图,由外交部和国务院测绘行
政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测绘资质:一是从事测绘活动单位的人员必须具备测绘专业技术素质;二是从事
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三是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具备严
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四是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具备严格的测绘成果资料保管
和保密制度;五是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要具备一定的测绘生产能力;六是从事测
绘活动的单位的主体性质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国际坐标系统是指全球性的坐标系统,或者国际区域性的坐标系统,或者其他国
家建立的坐标系统。
基础测绘,指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
础地理信息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
建立、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基础测绘的特征
1)基础性
2)公益性
3)通用性:基础测绘不是为特定需要服务的,而遵循服务普遍性原则。
4)权威性:国家基本比例尺系列地图是维护国家版图完整性的权威证明,
也是权威地理信息数据的来源。
5)持续性:基础测绘成果需要不断更新的属性就是基础测绘的持续性,持
续性是基础测绘区别于非基础测绘的一个重要特征。
基础测绘的工作原则: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定期更新、保障安全。
测绘成果的概念: 测绘成果是指通过测绘形成的数据、信息、图件以及相关的
技术资料,是各类测绘活动形成的记录和描述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的地理信息、数据、资料、图件和档案。
测绘成果分为基础测绘成果和非基础测绘成果。基础测绘成果包括全国性基
础测绘成果和地区性基础测绘成果。
测绘成果的特征:1.科学性、2.保密性、3.系统性、4.专业性
测绘成果汇交的概念: 测绘成果汇交指向法定的测绘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机构
提交将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由测绘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机构编制测绘成果目
录,并向社会发布信息,利用汇交的测绘成果副本更新测绘公共产品和依法向社
会提供利用。
测绘成果汇交的特征:1)法定性、 2)无偿性、3)完整性、4)时效性
测绘系统: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地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地
心坐标系统和重力测量系统。
年度注册核查的主要内容
(1)单位性质、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变更情况。
(2)测绘单位的从业人员总数、注册资金及出资人的变化情况和上年度测
绘服务总值。
(3)测绘仪器设备检定及变更情况。
(4)完成的主要测绘项目、测绘成果质量以及测绘项目备案和测绘成果汇
交情况。
(5)测绘生产和成果的保密管理情况。
(6)单位信用情况。
(7)违法测绘行为被依法处罚情况。
(8)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核查的其他情况。
(1)测绘成果(或产品)。说明其名称、数量、类型等,当上交成果的数量或
范围有变化时需附上交成果分布图。
测绘成果的保密
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测绘成果的完整和安全,并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向社会 公开和提供利用。测绘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适用国家保密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对外提供的,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审批程
序执行。
国界线测量
是指划定国家间的公共边界而进行的测绘活动,食欲邻国明确划定边界线,
签订边界条约和议定书以及定期惊醒联合检查的基础工作。
国界线:是指相邻国家林土的分界线,是划定领土范围的界线,也是国家行
使领土主权的界线。
招标:
指招标人发出通知,说明采购的商品或需要完成的项目的名称、规格、数量及其
他条件,邀请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
投标:
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或者投标人满足招标人最低资质要求而主动申请,
按照招标的要求和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价,争取中标的行为。
招标程序:
1)采购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
托手续,确定招标方案;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
招标文件;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
人资格预审;6)接受招标人标书;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
开标;8)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9)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10)
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12)进行
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
投标程序:
1)投标人首先取得招标文件,认真分析研究后(在现场实地考察),编制投
标书。2)投标书实质上是一项有效期至开标日期为止的发盘或初步施组编写,
内容必须十分明确,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所要包含的重要内容应全部列入,
并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标书、变更标书报价或对标书内容作实质性修改;3)为
防止投标人在投标后撤标或在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招标人通常都要求投标人提供
一定比例或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决定中标人后,未中标的投标人乙缴纳的
保证金即予退还。
年度注册程序
(1)测绘单位按照规定填写《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报告书》,并在规定期限
内报送相应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2)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核查有关材料。
(3)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年度注册条件的,予以注册;对缓期注册的,
应当向测绘单位书面说明理由。
(4)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年度注册结果。
年度注册核查的主要内容
(1)单位性质、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变更情况。
(2)测绘单位的从业人员总数、注册资金及出资人的变化情况和上年度测
绘服务总值。
(3)测绘仪器设备检定及变更情况。
(4)完成的主要测绘项目、测绘成果质量以及测绘项目备案和测绘成果汇
交情况。
(5)测绘生产和成果的保密管理情况。
(6)单位信用情况。
(7)违法测绘行为被依法处罚情况。
(8)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核查的其他情况。
测量标志的概念;根据使用用途和时间期限,测量标志可分为永久性测量
标志和临时性测量标志两种。
临时性测量标志:测站点的木桩、活动觇标、测旗、测杆、航空摄影的
地面标志、描绘在地面或者建筑物上的标记等,都属于临时性测量标志。
2)测绘技术设计:是将顾客或社会对测绘成果的要求(既明示的,通常隐含
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转换为测量成果(或产品),测绘生产过程或测绘
生产体系规定的特性或规范的一组过程。测绘技术设计的目的是制定切实可行的
技术方案,保证测绘成果(或产品)符合技术标准和满足顾客要求,并获得最佳
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军事测绘;是指具有军事内容或者为军队作战,训练。军事工程,战略准
备等实施的测绘的总称。主要包括生产测绘成果和实施测绘保障两方面的工作。
4)测绘安全生产;为了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各项法规,国
家测绘局制定了《测绘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 《测绘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
定指出,测绘系统各单位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
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提
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定》还对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资金落实提出了要求,
对事故及其隐患的分机管理原则,检查,监督,评估,监控,报告,调查,处理以及安全生产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测绘成果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数据、信息、图件以及相关的技术资
料。
(1)天文测量、大地测量、卫星大地测量、重力测量的数据和图件。
(2)航空航天摄影和遥感的底片、磁带。
(3)各种地图(包括地形图、普通地图、地籍图、海图和其他有关的专题
地图等)及其数字化成果。
(4)各类基础地理信息以及在基础地理信息基础上挖掘、分析形成的信息。
(5)工程测量数据和图件。
(6)地理信息系统中的测绘数据及其运行软件。
(7)其他有关地理信息数据。
(8)与测绘成果直接有关的技术资料、档案等。
民事责任:是指违反合同或其他民事义务而应付的法律责任。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根据责任发生的原因,将民事责任分为违反责任的民事责
任和侵权(侵犯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权利以及侵犯法人名声权和自然人的人
身权)的民事责任两类。民事责任主要是补偿性的,以财产为主,非财产性排除
措施为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测绘成果检查及验收内容为成果相应的质量元素、质量子元素和相应的检查
项。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计书、测绘任务书、合同
书和委托验收文件等。
外国组织来华测绘形式:合资形式、合作形式。
资质级别:甲、乙、丙、丁级资质。
出测、收测前的准备:(1)针对生产情况,对进入测区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
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2)了解测区有关危害因素,包括动物、植物、微
生物、流行传染病、自然环境、人文地理、交通社会治安等状况,拟定具体的安
全生产措施。(3)按规定配发劳动防护用品,根据测区具体情况添置必要的小组
及个人的野外救生用品、药品、通信或特殊装备,并应检查有关防护及装备的可
靠性。(4)掌握人员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避免作业人员进入
与其身体状况不适应的地区作业。(5)组织赴疫区、污染区和有可能散发毒性
气体地区作业的人员学习防疫、防毒、防污染知识,并注射相应的疫苗和配备防毒、防污染装具。对于发生高致病的疫区,应禁止作业人员进入。(6)所有作业人员都应该熟练使用通信、导航定位等安全保障设备,以及掌握地图或地物、地貌等判定方位的方法。(7)出测、收测前,应制定行车计划,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疲劳驾驶。
永久性测量标志占领土地,有安全控制范围。为了保证测量标志的使用效能和安全,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需要占用土地36~100m`,地下标志占用土地16~36m'。设置永久性测量标志,需要依法使用土地或者在建筑物上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扰和阻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禁止在测量标志上架设电线,搭建帐篷,栓畜牲;在测量标志用地范围内烧荒、耕种;在距离标志中心20M范围内挖沙、取土;在距离标志中心50m范围内采矿、采石或其它爆破活动;在距离测量标志中心50m范围内建设高压电力线等。永久性测量标志须长期保存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