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国家预算体系包括:
财政管理:政府为实现其职能,运用一定手段,对财政分配及相关经济活动过程进行的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活动。
财政管理要素:
1. 财政管理主体:国家(立法主体:各级人大;决策主体:各级政府;执行主体:各级政府)
2. 财政管理对象(客体):财政资金的筹集和分配使用
3. 财政管理目标: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
4. 财政管理职能:决策;计划;组织;协调;监督
5. 财政管理手段:经济;法律;行政
政府收支分类:对政府收入和支出进行类别和层次划分,以全面准确、清晰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
政府收支分类:
收入分类:完整反映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特点:扩展了涵盖范围;规范了分类标准;增强了分析功能
支出功能分类:完整反映政府各项职能。如:国防、教育…。特点:分类范围完整;分类标准规范;科目设置细化;便于比较交流;充分考虑国情
支出经济分类:明细反映个项支出具体用途。如:工资,会议费…。特点:体系更加完整;科目充分细化;使用范围扩大
现行政府收支分类体系:
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需要分列四类预算收支科目;将预算科目按四类预算各自的收支范围分别归集反映;在科目附录中将全部科目汇总归集
第三章
部门预算: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法定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年度收入支出计划。即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只能和完成社会事业任务与发展的要求,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
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
一般公共预算:概念参照第一章。
超收收入:财政收入执行数超过年初预算的数额,是以当年的预算数字为参照系而计算的财政收入增长额,或者说它是突破了既有预算规模的控制而处于预算框架之外或称超计划的财政收入增长额
超收收入使用次序:削减财政赤字;补充稳定调节基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应对超收收入):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和一般公共预算结余安排,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的具有储备性质的专用基金。
功能:“以丰补歉,以盈填亏”的蓄水池功能
意义:超收收入安排合理;减少政府预算收入安排的非规范行为;预算收支更为审慎化;更好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问题:管理尚不规范(无标准,无条件,随意性大);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超收问题;储备功能大于调节功能;易于造成违规行为出现(急花钱乱花钱等);使用滞后,存量沉淀(低效);不能真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没有实现与财政政策的协调(原本是财政政策逆周期的调节工具,但主要解决年度间的收支调节问题。且还有年初大量调入使用,年底大量补充的矛盾);
国债发行额管理: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年度国债发行额的方式管理国债筹资规模。
债务发行额 = 当年赤字额 + 当年到期债务还本数额 + 中央代
地方债数额
发行额管理问题:不能全面反映国债规模及其变化情况,控制年度国债发行额不利于合理安排国债期限结构,不利于促进国债市场平稳发展,不利于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不利于提高国债管理效率。
国债余额管理:在批准年度预算时,全国人代会为当年年末国债余额规定一个限额,国务院在限额内自行决定国债品种结构、期限结构和发债节奏。
余额管理优势:灵活性,为短期国债的发行创造了制度条件(当年兑付,不会增加余额)。
当年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 = 上年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 + 当年中央财政赤字
地方政府债券:
1. 一般债券: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2. 专项债券: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举借债务,必须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
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举债缺乏明渠;债务管理脱节;企业举债增加成本;增长过快,风险
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措施: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明确举债主体,规范举债方式,严格举债程序);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控制举债规模,限定债务用途);分门归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地方政府偿债约束机制(划清偿债责任,建立风险预警,完善应急处置)
政府性预算编制原则:以收定支;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项债务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具体内容:利润收入(税后利润);股利、股息收入;国有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一年度结转结余收入。
第四章
国家金库(国库):负责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库款支拨的专门机构。
国库构成: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中央设立总库;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库;直辖市、自治州设立中心分库;县和相当于县的市、区设立支库
改革:分散收付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或者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单位依法定程序开设的用于记录、核算、反映资金收支活动的一系列银行账户的统称。其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包括:国库单一账户;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
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专户(非税收财政专户,特设专户)
国库集中收付制: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所有财政性收入都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所有财政性支出都要在支付行为发生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改革措施:
1.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2. 规范收入收缴程序:扩大收入收缴管理范围(税收、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转移性收入);改变了收入收缴方式(直接缴库;集中汇缴);明确了收入收缴程序(直接缴库程序;集中汇缴程序)
3. 改革资金支付方式:划分支出类型(按是否直接需求:购买性支出,转移性支出);区分支付方式(财政直接为主;财政授权为辅);设定支付程序(财政直接支付流程;财政授权支付流程)
国库现金管理制度:在确保国库支付需要的前提下,以实现国库现金余额最小化和投资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一系列财政管理活动,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部门提高国库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途径。
原则:
1. 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相统一原则。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财政支出支付流动性需求的基础上,实现财政资金保值、增值。
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国库现金管理应公开、公平、公
正开展操作,确保资金安全。
3. 协调性原则。国库现金管理应充分考虑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与货币政策操作保持协调性。
方式:中央: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买回国债;地方:商业银行定期存款
财政专户:财政部门为履行财政管理职能,按照规定的设立程序,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用于管理核算特定基金的银行结算账户。
财政专户管理原则:安全、规范、精简、统一、透明
管理措施:
1. 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的开立程序:严格执行程序,核准制
2. 全面清理整顿存量财政专户:除国务院批准的外,2年内逐步取消
3. 全面实现财政专户归口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明确职责、相互协调、制衡
4. 强化财政专户资金使用管理:禁止接触周转,已借出限期收回。严格按规定方式进行
政府会计:用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及其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的会计体系。
构成:
1. 预算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进行会计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会计。
2. 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政府会计主体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政府会计主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的会计。
改革特点:
1. 构建了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强化政府财务会计核算;预算会计形成决算报告,财务会计核算形成财务报告,全面清晰反映执行和财务信息。
2. 确立了“3+5要素”的会计核算模式:3个预算会计要素: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5个财务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科学反映成本,评价资源管理能力和绩效。
3. 科学界定了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标准
4. 明确了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属性及其应用原则
5. 构建了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报告各种表。包括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满足体系。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内容:
1. 建立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制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基本准则规范总体要求作用指导具体准则,具体准则依基本准则制定规范事项和业务处理,应用指南是操作性规定);健全完善政府会计制度(科目设置实现预算会计财务会计双重功能,两个会计科目应准确完整反映对应信息,条件成熟时推行政府成本会计,规定政府运行成本归集和分摊方法等反映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信息);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
作指南;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制度(对审计相关做出规定)
2. 编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清查核实资产负债(分类清查,按规定反映);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在两个体系内按时编制财务报告,合并财务报表);开展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报送并公开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加强部门财务分析
3. 编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清查核实财政直接管理的资产负债(清查核实代表政府的权益、国债、及其他债务,查实后按规定进行核算及反映);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并报表,县级以上应合并汇总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下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本行政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报送公开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应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信息(可作为考核地方政绩,分析政府财务情况,地方政府信用评级等依据)
第五章
分税制改革:
成效:
1. 分级预算管理体制的总体框架基本确立:“三分一返一转移”形式,划分收入,划分支出,分设税务机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初步建立了分级预算管理体制
2. 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国家财政实力显著增强:理顺分配关系,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的势头,财政实力不断壮大
3. 中央调控能力增强,促进了地区协调发展:中央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增值税)
4. 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盲目投资:从制度安排上削弱了地方发展加工业和盲目投资的冲动;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式调整转变,政府理财思路发生积极变化,寻找新增长点,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5. 财政税务机构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改变了“委托—代理”的征收关系。两套税务征收机构发挥效能,对分税制体制的正常运转和加强税收管理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问题:
1. 政府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不合理: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分不清:模糊,同构严重,权力不清、责任不明、效率低下;划分不合理:应由中央负责的中央没有完整统一起来,地方承担了太多,导致权责脱节,地方动力不足,效率地,秩序紊乱
2. 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调整不及时:财力向上集中,事权向下转移倾向;营改增地方收入减少
3. 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结构不合理,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种类多、目标多元,均等化功能弱化;专项转移支付涉及领域过宽,分配不科学;资金使用效率低;信息不够公开透明;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
4. 省以下预算管理体制不完善:基本照搬;事权划分不明确,共享收入缺乏稳定收入;均衡不规范,力度不够,地区财力差异仍然
较大
深化分税制改革措施:
1. 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减少中央和地方职责交叉、共同管理事项。
2. 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收入波动大、具有较强再分配作用、税基分布不均衡、税基流动性较大的税种划为中央税,或中央成分比例多些;相对的稳定的划分为地方税;中央税收返还弥补缺口
3. 进一步完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从严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转移支付的监管,立法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拆四证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或财政平衡制度
成效:
1. 逐步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形成了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相互协调的转移支付体系
2. 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并向中西部财力薄弱地区倾斜
3. 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效果十分明显:遵循均等化原则,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
4. 有效推动了中央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有力支持教育、
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社会民生事业发展;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学生营养餐,义务教育免学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
5. 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方式日趋规范
问题:
1. 收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的影响,转移支付结构不够合理
2. 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种类多、目标多元,均等化功能弱化
3. 专项转移支付涉及领域过宽,分配使用是够科学
4. 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
5. 地方配套压力较大,财政统筹能力较弱
6. 转移支付信息不够公开透明等
7. 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不尽完善
完善:
1. 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地方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相结合的转移支付制度
2. 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清理整合一般性转移支付(一般性支付转移支付中属于中央的项目转列专项转移支付,属于地方事权的项目归并均衡性转移支付);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保证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幅高于转移支付的总体增幅,增大老少边穷地区的转移支付,中央增支形成的地方
财力缺口云泽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加强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安规编制标准,科学设置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因素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奖惩方式,引导)
3. 从严控制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取消专项转移支付中政策到期、政策调整、绩效低下等无必要继续实施的项目,建立健全评估和推出机制,相同相似合并)严格控制新设专项(依法,有明确政策依据,目标,明细等);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项专项转移支付都有且只有一个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政策目标,分工,补助对象,资金使用范围,分配内容方法,达到主体统一,分配方法一致,申报审批程序唯一);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和使用(规范分配主体,明确职责;规范分配方法,采取项目法或因素法;规范分配要求,不得随意让地方政府承担配套资金;规范使用);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市场可调节的专项要取消;税收优惠政策替代部分竞争性领域专项;实行基金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模式)
4. 强化转移支付预算管理:改进转移支付的计算方法(用因素法取代基数法);及时下达预算;推进信息公开;做好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制度,科学设计绩效评价机制,合理确定绩效目标,有效开展绩效评价,逐步创造向社会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可不再安排或减少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同时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作为一个专项,实行统一的资金分配方式)
5. 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
6. 加快转移支付立法和制度建设
7. 加大转移支付的透明度和公开化程度
第六章
预算绩效管理: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预算管理机制,市一中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市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内容:
1. 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设定(基础,前提,内容,绩效指标,绩效标准);绩效目标审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付方向和重点等对目标进审核,相关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绩效目标批复(预算审查批准后,应同时批复绩效目标)
2. 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运行情况跟踪检查,督促
3. 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编制评价方案,拟定计划,选择工具,确定方法,设计指标,提交报告;财政对单位知道,监督,检查,对报告审核和提出建议
4. 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整改;以后年度的重要依据,优化资源配置;向同级政府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问责重要依据;将民众关注项目的绩效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目标:
绩效目标逐步覆盖;评价范围明显扩大;重点评价全面开展;结果应用实质突破(结果反馈给单位增强支出责任,报告本部门公开,强化社会约束,评价结果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预算管理,重点评价结果向同级政府报告,实行绩效问责);支撑体系基本建立(建成有机融合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
1.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国家预算体系包括:
财政管理:政府为实现其职能,运用一定手段,对财政分配及相关经济活动过程进行的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活动。
财政管理要素:
1. 财政管理主体:国家(立法主体:各级人大;决策主体:各级政府;执行主体:各级政府)
2. 财政管理对象(客体):财政资金的筹集和分配使用
3. 财政管理目标: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
4. 财政管理职能:决策;计划;组织;协调;监督
5. 财政管理手段:经济;法律;行政
政府收支分类:对政府收入和支出进行类别和层次划分,以全面准确、清晰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
政府收支分类:
收入分类:完整反映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特点:扩展了涵盖范围;规范了分类标准;增强了分析功能
支出功能分类:完整反映政府各项职能。如:国防、教育…。特点:分类范围完整;分类标准规范;科目设置细化;便于比较交流;充分考虑国情
支出经济分类:明细反映个项支出具体用途。如:工资,会议费…。特点:体系更加完整;科目充分细化;使用范围扩大
现行政府收支分类体系:
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需要分列四类预算收支科目;将预算科目按四类预算各自的收支范围分别归集反映;在科目附录中将全部科目汇总归集
第三章
部门预算: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法定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年度收入支出计划。即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只能和完成社会事业任务与发展的要求,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
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
一般公共预算:概念参照第一章。
超收收入:财政收入执行数超过年初预算的数额,是以当年的预算数字为参照系而计算的财政收入增长额,或者说它是突破了既有预算规模的控制而处于预算框架之外或称超计划的财政收入增长额
超收收入使用次序:削减财政赤字;补充稳定调节基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应对超收收入):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和一般公共预算结余安排,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的具有储备性质的专用基金。
功能:“以丰补歉,以盈填亏”的蓄水池功能
意义:超收收入安排合理;减少政府预算收入安排的非规范行为;预算收支更为审慎化;更好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问题:管理尚不规范(无标准,无条件,随意性大);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超收问题;储备功能大于调节功能;易于造成违规行为出现(急花钱乱花钱等);使用滞后,存量沉淀(低效);不能真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没有实现与财政政策的协调(原本是财政政策逆周期的调节工具,但主要解决年度间的收支调节问题。且还有年初大量调入使用,年底大量补充的矛盾);
国债发行额管理: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年度国债发行额的方式管理国债筹资规模。
债务发行额 = 当年赤字额 + 当年到期债务还本数额 + 中央代
地方债数额
发行额管理问题:不能全面反映国债规模及其变化情况,控制年度国债发行额不利于合理安排国债期限结构,不利于促进国债市场平稳发展,不利于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不利于提高国债管理效率。
国债余额管理:在批准年度预算时,全国人代会为当年年末国债余额规定一个限额,国务院在限额内自行决定国债品种结构、期限结构和发债节奏。
余额管理优势:灵活性,为短期国债的发行创造了制度条件(当年兑付,不会增加余额)。
当年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 = 上年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 + 当年中央财政赤字
地方政府债券:
1. 一般债券: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2. 专项债券: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举借债务,必须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
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举债缺乏明渠;债务管理脱节;企业举债增加成本;增长过快,风险
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措施: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明确举债主体,规范举债方式,严格举债程序);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控制举债规模,限定债务用途);分门归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地方政府偿债约束机制(划清偿债责任,建立风险预警,完善应急处置)
政府性预算编制原则:以收定支;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项债务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具体内容:利润收入(税后利润);股利、股息收入;国有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一年度结转结余收入。
第四章
国家金库(国库):负责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库款支拨的专门机构。
国库构成: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中央设立总库;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库;直辖市、自治州设立中心分库;县和相当于县的市、区设立支库
改革:分散收付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或者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单位依法定程序开设的用于记录、核算、反映资金收支活动的一系列银行账户的统称。其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包括:国库单一账户;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
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专户(非税收财政专户,特设专户)
国库集中收付制: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所有财政性收入都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所有财政性支出都要在支付行为发生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改革措施:
1.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2. 规范收入收缴程序:扩大收入收缴管理范围(税收、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转移性收入);改变了收入收缴方式(直接缴库;集中汇缴);明确了收入收缴程序(直接缴库程序;集中汇缴程序)
3. 改革资金支付方式:划分支出类型(按是否直接需求:购买性支出,转移性支出);区分支付方式(财政直接为主;财政授权为辅);设定支付程序(财政直接支付流程;财政授权支付流程)
国库现金管理制度:在确保国库支付需要的前提下,以实现国库现金余额最小化和投资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一系列财政管理活动,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部门提高国库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途径。
原则:
1. 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相统一原则。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财政支出支付流动性需求的基础上,实现财政资金保值、增值。
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国库现金管理应公开、公平、公
正开展操作,确保资金安全。
3. 协调性原则。国库现金管理应充分考虑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与货币政策操作保持协调性。
方式:中央: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买回国债;地方:商业银行定期存款
财政专户:财政部门为履行财政管理职能,按照规定的设立程序,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用于管理核算特定基金的银行结算账户。
财政专户管理原则:安全、规范、精简、统一、透明
管理措施:
1. 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的开立程序:严格执行程序,核准制
2. 全面清理整顿存量财政专户:除国务院批准的外,2年内逐步取消
3. 全面实现财政专户归口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明确职责、相互协调、制衡
4. 强化财政专户资金使用管理:禁止接触周转,已借出限期收回。严格按规定方式进行
政府会计:用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及其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的会计体系。
构成:
1. 预算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进行会计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会计。
2. 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政府会计主体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政府会计主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的会计。
改革特点:
1. 构建了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强化政府财务会计核算;预算会计形成决算报告,财务会计核算形成财务报告,全面清晰反映执行和财务信息。
2. 确立了“3+5要素”的会计核算模式:3个预算会计要素: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5个财务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科学反映成本,评价资源管理能力和绩效。
3. 科学界定了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标准
4. 明确了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属性及其应用原则
5. 构建了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报告各种表。包括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满足体系。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内容:
1. 建立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制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基本准则规范总体要求作用指导具体准则,具体准则依基本准则制定规范事项和业务处理,应用指南是操作性规定);健全完善政府会计制度(科目设置实现预算会计财务会计双重功能,两个会计科目应准确完整反映对应信息,条件成熟时推行政府成本会计,规定政府运行成本归集和分摊方法等反映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信息);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
作指南;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制度(对审计相关做出规定)
2. 编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清查核实资产负债(分类清查,按规定反映);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在两个体系内按时编制财务报告,合并财务报表);开展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报送并公开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加强部门财务分析
3. 编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清查核实财政直接管理的资产负债(清查核实代表政府的权益、国债、及其他债务,查实后按规定进行核算及反映);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并报表,县级以上应合并汇总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下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本行政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报送公开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应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信息(可作为考核地方政绩,分析政府财务情况,地方政府信用评级等依据)
第五章
分税制改革:
成效:
1. 分级预算管理体制的总体框架基本确立:“三分一返一转移”形式,划分收入,划分支出,分设税务机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初步建立了分级预算管理体制
2. 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国家财政实力显著增强:理顺分配关系,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的势头,财政实力不断壮大
3. 中央调控能力增强,促进了地区协调发展:中央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增值税)
4. 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盲目投资:从制度安排上削弱了地方发展加工业和盲目投资的冲动;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式调整转变,政府理财思路发生积极变化,寻找新增长点,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5. 财政税务机构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改变了“委托—代理”的征收关系。两套税务征收机构发挥效能,对分税制体制的正常运转和加强税收管理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问题:
1. 政府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不合理: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分不清:模糊,同构严重,权力不清、责任不明、效率低下;划分不合理:应由中央负责的中央没有完整统一起来,地方承担了太多,导致权责脱节,地方动力不足,效率地,秩序紊乱
2. 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调整不及时:财力向上集中,事权向下转移倾向;营改增地方收入减少
3. 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结构不合理,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种类多、目标多元,均等化功能弱化;专项转移支付涉及领域过宽,分配不科学;资金使用效率低;信息不够公开透明;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
4. 省以下预算管理体制不完善:基本照搬;事权划分不明确,共享收入缺乏稳定收入;均衡不规范,力度不够,地区财力差异仍然
较大
深化分税制改革措施:
1. 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减少中央和地方职责交叉、共同管理事项。
2. 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收入波动大、具有较强再分配作用、税基分布不均衡、税基流动性较大的税种划为中央税,或中央成分比例多些;相对的稳定的划分为地方税;中央税收返还弥补缺口
3. 进一步完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从严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转移支付的监管,立法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拆四证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或财政平衡制度
成效:
1. 逐步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形成了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相互协调的转移支付体系
2. 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并向中西部财力薄弱地区倾斜
3. 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效果十分明显:遵循均等化原则,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
4. 有效推动了中央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有力支持教育、
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社会民生事业发展;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学生营养餐,义务教育免学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
5. 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方式日趋规范
问题:
1. 收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的影响,转移支付结构不够合理
2. 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种类多、目标多元,均等化功能弱化
3. 专项转移支付涉及领域过宽,分配使用是够科学
4. 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
5. 地方配套压力较大,财政统筹能力较弱
6. 转移支付信息不够公开透明等
7. 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不尽完善
完善:
1. 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地方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相结合的转移支付制度
2. 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清理整合一般性转移支付(一般性支付转移支付中属于中央的项目转列专项转移支付,属于地方事权的项目归并均衡性转移支付);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保证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幅高于转移支付的总体增幅,增大老少边穷地区的转移支付,中央增支形成的地方
财力缺口云泽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加强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安规编制标准,科学设置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因素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奖惩方式,引导)
3. 从严控制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取消专项转移支付中政策到期、政策调整、绩效低下等无必要继续实施的项目,建立健全评估和推出机制,相同相似合并)严格控制新设专项(依法,有明确政策依据,目标,明细等);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项专项转移支付都有且只有一个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政策目标,分工,补助对象,资金使用范围,分配内容方法,达到主体统一,分配方法一致,申报审批程序唯一);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和使用(规范分配主体,明确职责;规范分配方法,采取项目法或因素法;规范分配要求,不得随意让地方政府承担配套资金;规范使用);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市场可调节的专项要取消;税收优惠政策替代部分竞争性领域专项;实行基金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模式)
4. 强化转移支付预算管理:改进转移支付的计算方法(用因素法取代基数法);及时下达预算;推进信息公开;做好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制度,科学设计绩效评价机制,合理确定绩效目标,有效开展绩效评价,逐步创造向社会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可不再安排或减少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同时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作为一个专项,实行统一的资金分配方式)
5. 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
6. 加快转移支付立法和制度建设
7. 加大转移支付的透明度和公开化程度
第六章
预算绩效管理: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预算管理机制,市一中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市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内容:
1. 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设定(基础,前提,内容,绩效指标,绩效标准);绩效目标审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付方向和重点等对目标进审核,相关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绩效目标批复(预算审查批准后,应同时批复绩效目标)
2. 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运行情况跟踪检查,督促
3. 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编制评价方案,拟定计划,选择工具,确定方法,设计指标,提交报告;财政对单位知道,监督,检查,对报告审核和提出建议
4. 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整改;以后年度的重要依据,优化资源配置;向同级政府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问责重要依据;将民众关注项目的绩效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目标:
绩效目标逐步覆盖;评价范围明显扩大;重点评价全面开展;结果应用实质突破(结果反馈给单位增强支出责任,报告本部门公开,强化社会约束,评价结果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预算管理,重点评价结果向同级政府报告,实行绩效问责);支撑体系基本建立(建成有机融合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