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编号:2012- 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经济责任承包合同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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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经济责任承包合同
甲方: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现住址:
乙方 同志,自愿申请承包由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建的 工程,经甲方研究:同意乙方承包该项工程。为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现承建的工程质量、工期满足合同和标准、规范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用户满意之目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
二、工程项目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市政桥梁工程;□基础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其他。
三、承包内容:
工程项目地址: ;
质量标准: 合格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合格 ; 合同造价(大写):
建筑面积约 m2;道路(桥)长 m;
主要内容: 基础、幕墙(含铝合金门窗)、外墙涂料、钢结构、亮化工
程、环境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精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交通设
施工程、机械停车位、土方及零星工程等 ;
四、合同期限:从甲方与建设单位(发包方)就此项工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起,至所有《合同》条款(包括:甲方与建设单位(发包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补充协议或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工完(含质保期)账清后为止。
其中:施工工期合计 天。即: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承包方式:实行施工项目管理经济责任承包,即:全面负责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控制、对外协调、社会关系处理以及事故处理和经济赔偿等一切事宜。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就本工程有关事宜的商洽、变更、补充协议等)规定的一切权利、责任和义务。
六、付款方式:按建设单位(发包方)的付款周期付款,建设单位(发包方)的工程款如数进入甲方银行账户后,扣除乙方应交费用(含税金、规费、企业管
理费、其它甲方代付费用等),余款一次性汇入本项工程的专用账户。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向乙方付款的责任。
七、经济指标利润分配及各种税费、规费的缴交
1、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在 年 月 日前按《合同》总造价的百分
之 8 向甲方预交纯企业管理费和税金,如遇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甲方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元,工程完工后,按工程总结算金额核算应交管理费。在支付完本项工程的所有材料款、人工工资和偿还与本工程相关所有债务后,剩余利润归乙方所有。
2、除利润所得税、营业税由甲方代缴外(其中:营业税及附加为3.3%;地
方教育费附加0.06%;防洪保安基金0.12%;价格调节基金0.1%;其他矿产资源税0.1%;建安合同印花税0.03%;利润所得税甲方代收2.5%。如遇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甲方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其余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开工前期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由
于种种原因暂不能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而又实际已经开工的工程或直至完工均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的工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预收《合同》总造价的2%(多退少补)作为本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费用。如本工程在办理完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手续后,无需补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此款退还乙方(不计息)。
上述各款项均不得拖欠,如逾期交纳,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外,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欠款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管理进行监督,针对乙方在施工管理中的不规范行
为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改进方案,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到位。
(2)甲方有权对施工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
期的检查,乙方必须全力配合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阻止。甲方有权对所查出的质量、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向乙方下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向甲方反馈整改结果,杜绝各类事故和损害甲方形象的事件发生。
(3)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款的使用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如有恶意拖欠农民工
工资或严重拖欠供应商材料款的行为,以致给甲方的信誉带来影响,甲方有权从建设单位(发包方)汇入甲方银行账户的本项目工程款中直接支付所拖欠的款项,乙方必须无条件认可此费用。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协调与建设单位(发包方)、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
(5)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如乙方的人力资源紧缺或所选派
人员的基本素质、数量不满足甲方管理及项目需求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并选派符合甲方管理及项目需求标准要求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费用由乙方支付)。
(6)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涉及甲方形象的VI标准和使用
方法的义务。
(7)甲方有责任监督乙方正确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发包方)就本项工程签订
的相关《合同》条款(包括补充协议、变更、文件等)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8)甲方有为乙方所在项目部提供技术服务的义务。
(9)甲方有协助乙方处理各类事故的义务,但相应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由于建设单位(发包方)等外部原因使得工程停建、缓建、或延误支付
工程款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甲方有义务参与乙方与建设单位(发包方)就有关情况进行协商、洽谈的事宜。
2、乙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对此项工程的施工、经营情况做了充分
的了解和熟悉(包括承包本工程的一切风险),并具有承包该项工程相应的经济实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2)乙方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技术、成本控制等管理工作全权
负责。
(3)乙方具有对本项工程施工管理所产生的剩余利润的支配权。即:缴纳完国
家和地方税收;完成民工工资的发放;交清公司的管理费;付清工程各项材料款;偿还一切债务后的利润。
(4)乙方申请的印章仅限于工程资料及与工程项目参建主体各方来往函件等用途。在未经甲方书面特别授权的前提下,不得以甲方名义或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买卖、借款、租赁、赊欠材料、对外担保合同等行为。
(5)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以及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在
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
(6)乙方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施工安全、施工技术等负全部责任,包括:施工进度、施工成本控制、工程保修等一切管理活动。
(7)乙方具有处理各种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并承担其法律责任和由此发生的
一切费用。
(8)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服从甲方的领导,维护甲方的
信誉、利益。如因乙方的原因,使甲方的利益受到损失,形象受到损害,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9)如有不可抗力的发生,乙方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发包方),并负有保护
工程的义务。
(10)乙方有责任配合建设单位(发包方)、甲方开展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创
建平安和谐、文明卫生的施工环境,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聘用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有关社保和福利费用;与劳
务公司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乙方须及时报甲方备案。
(12)乙方必须指定专人每周定期向甲方报送人员、质量、安全、进度等相关
信息的报表;接受甲方的咨询,并确保《报表》和所汇报的内容真实有效。
(1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信息化的管理,根据工程施工现场需要配置视频
监控设备,以便甲方抽查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费用由乙方自理。
(14)乙方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九、工程管理
1、 工程开工前期,乙方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a、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甲方制定的VI要求布设,施工临时用房原则上一
律采用活动板房(彩板房),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b、施工现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甲方公司简介、企业标识和企业文化宣传
栏,主要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工程概况牌,大门内应有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制度牌。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围墙外侧要按甲方要求布置宣传标语、宣传画等。
c、办公室、工地医务室、食堂、浴厕等公共用房的地面要贴地砖,宿舍内
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d、食堂、浴厕的污水必须经化粪池处理后再排放,防止环境污染。
e、施工现场主干道,生活区人行道及休闲场地都必须用砼进行硬化,施工
现场的大门口内侧必须建汽车冲洗平台,防止车轮将泥土带出场外。
f、高层建筑搭设悬挑架时必须使用型钢做挑梁,其型号需经验算确定。安
全网必须随外脚手架同步挂设,并确保其完好无损。
g、所有内、外脚手架都必须采用钢管搭设,并刷漆以示警界。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施工现场标准
化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为作业人员发放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并为该工程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3、 乙方必须编制可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
组织设计》明确工程进度计划、主要机械设备、材料进场计划和定班组进场计划、编制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明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技术措施。如属创优创标工程,乙方还应组织编制创优方案,报甲方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审批后执行。
4、 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及政府主管门对施工现场进行的质量、安全大检
查,不得推诿,并积极做好迎检工作。如因检查结果不合格,造成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通报批评或停止招投标等。每发生一次,处乙方违约金2~3万元,此款项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甲方将根据公司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不定期对乙方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检查。因检查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施工进度必须满足建设单位(发包方)的要求,如乙方未达到建设单位
(发包方)的进度要求,造成建设单位(发包方)函告甲方且已造成不良影响。每出现一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2~3万元的违约金,并及时按建设单位(发包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到位。
6、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乙方在工程开工前需向甲方缴纳按《合
同》总造价0.3%的质量、安全专项基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无质量、安全处罚等问题,该专项基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7、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公司综合信息化管理制度,实施工程信息化管理,配
备专兼职项目信息员。由项目信息员负责与甲方公司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对接,并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各个管理模块(包括工程项目概况基本信息、质量、进度、安全、物资设备、成本、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合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管理信息录入甲方信息化管理系统。如乙方不执行或信息录入不及时,每出现一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0.5~1万元的违约金,并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到位。
8、乙方必须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甲方要求在本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装远
程视频监控系统,配备符合要求的网络和设备,确保建设主管部门和甲方能通过此系统进行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如乙方不执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0.5~1万元的违约金,并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到位。
十、质量、安全管理
1、乙方在对施工项目的管理中,必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并确
保其正常运行,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乙方每周必须组织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大检查,做好相应
的检查记录。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每天都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以便甲方抽查。
3、乙方应经常组织项目部员工、民工进行质量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的
质量安全意识(质量安全活动均要有文字记录,备查)。
4、事故处理: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甲方质量安全
管理部门报告,并积极的进行救助和善后处理。甲方接到报告后尽快赶到事故现场,协助乙方抢救和处理善后事宜,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每出现一起1人次及以上重伤事故,甲方罚乙方1万元,每出现一起死
亡事故甲方罚乙方5万元。情节严重的,甲方依法将事故责任人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一、教育培训、取证、押证、乙方人员等的管理
1、为方便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如需押证上岗,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新办五
大员身份证、照片及办证费用( 元/人),由甲方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如不需要,乙方可以不办理证件。
2、为随时接受安监等上级有关部门检查,乙方现场必须配备各种取得特种
作业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3人,如无或不足,乙方必须派人到甲方组织培训,培训费( 元/人)由乙方负担。本项目所有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必须到甲方公司进行备案。
3、本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押证费一级建造师 元/月,二级建造师 1500 元/月,五大员证书或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500元/月/个。办理完后如需继续押证,其费用全部由乙方在本工程管理成本中列支承担,由甲方统一收取。
4、乙方聘请的管理人员,需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与经验。甲方指派 同志为甲方代表,负责协助乙方管理项目,每月工资 元,项目部管理(甲方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保等费用由乙方在每月5日前定期转入甲方银行账户,由甲方代为发放与缴纳。
5、甲方派遣人员的食宿、交通、通讯、福利、奖金等费用实报实销,由乙方直接发放。
十二、印章管理
1、本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刊刻项目部印章。乙方如因工程需要,确需刊刻项目部印章及资料专用章等,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按照甲方的印章管理规定及流程执行。
2、印章由甲方授权专人保管,按甲方《印章管理规定及流程》的规定进行使用和登记,以供甲方监督检查。
3、凡需以甲方名义签订买卖、租赁、劳务分包等经济协议,必须经甲方审核确认同意后方可用印。否则,甲方不予认可,且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
4、如乙方违反上述有关印章使用条款,每违反一次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乙方如私自刊刻与甲方有关印章的,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其他: 。 十三、财务管理
1、乙方在承包期间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2、建设单位(发包方)所支付的全部工程款必须汇入甲方公司的基本账户。工程款到账后,甲方按收取利税比例及时收取利税、项目部上交给甲方的管理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资、相关违约金(如果有),由项目部提交经甲方(生产、财务)代表确认的完成产值报表、资金使用计划表、材料采购合同及材料供应商账号,经甲方核实后转入材料供应商账户用于支付材料款,实行专款专用。
3、项目部原则上不另外开设账户,如必须开设账户,需向甲方交纳1万元/月账户管理费,且甲方派遣专业财务人员进行账户管理,工资 元/月,由乙方交由甲方代发。开设账户后乙方须开通网上银行,由甲方进行财务监督。
4、工程结算前,乙方必须向甲方财务部提供不少于《合同》总造价25%的材料发票。 否则,甲方暂停给乙方提供建筑安装发票。如有关部门因财务账问题或材料发票问题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四、工程验收结算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本项目主合同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完善、提交相关的工程验收报告及工程项目结算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按照主合同的要求,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备案,并向甲方移送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原件(包括竣工备案表,竣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等),详见甲方生产部门的竣工资料清单。
十五、履约担保
1、乙方需要以公司名义向建设单位(发包方)银行出具履约保函的,乙方
必须向甲方银行账户汇入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提供。
2、乙方在本项目开工前5日内须向甲方缴纳工程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该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若乙方未违约或未给甲方造成损失,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及付清全部民工工资及材料款后15日内甲方一次性返还该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其他担保方式: 。 十六、质保期间的服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按照本项目工程的主合同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中规定的保修期限进行积极保修。如因乙方拒绝保修,导致甲方另派人返修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收取维修费用10%的管理费,用于支付维修管理人员工资、通讯、交通等费用。
十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达到甲方与建设单位(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如工程最后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为止,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如乙方工程质量最终评定达到甲方与建设单位(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包括优良工程),甲方不再另行奖励。
2、在执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擅自对外赊欠、签订经济合同等导致司法机关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甲方帐款或相应财产。乙方除支付涉案标的 的本金和利息外,同时愿承担涉案标的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该工程款中优先扣除(如在一个星期内解冻,甲方处罚乙方每次2-5万元整)。
3、乙方在施工期间,要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民工工资拖欠引起农民工向政府部门投诉,导致政府相关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乙方除支付工资外,同时愿承担拖欠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该工程款中优先扣除。
十八、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以下情形发生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乙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包括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招投标等处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的;
2、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
3、未按合同要求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逾期超过3个月的;
4、私刻甲方印章,情节严重的;
5、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
当以下情形发生时,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甲方多次或故意不配合乙方工作,不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证件及手续的;
2、甲方擅自改变本合同条件或提高条件,乙方不能接受的。
以上解除合同的事件发生时,守约方必须提前十日通知违约方,违约方不
接受的,守约方可直接单方面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均负有协助处理合同解除及有关善后事宜的义务。
总之,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十、合同效力及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持肆份(分管领导、事业部、财务部、法务部),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乙方履行完工程保修义务、帐清后自动失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分管副总 : 身份证号:
生产副总: 联系电话:
事业部经理:
开户行名称:
户 名:
帐 号:
声明: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本协议复制件。同时,本协议不得作为乙方代表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对外签约或授权的依据,否则,后果自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编号:2012- 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经济责任承包合同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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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经济责任承包合同
甲方: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现住址:
乙方 同志,自愿申请承包由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建的 工程,经甲方研究:同意乙方承包该项工程。为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现承建的工程质量、工期满足合同和标准、规范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用户满意之目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
二、工程项目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市政桥梁工程;□基础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其他。
三、承包内容:
工程项目地址: ;
质量标准: 合格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合格 ; 合同造价(大写):
建筑面积约 m2;道路(桥)长 m;
主要内容: 基础、幕墙(含铝合金门窗)、外墙涂料、钢结构、亮化工
程、环境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精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交通设
施工程、机械停车位、土方及零星工程等 ;
四、合同期限:从甲方与建设单位(发包方)就此项工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起,至所有《合同》条款(包括:甲方与建设单位(发包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补充协议或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工完(含质保期)账清后为止。
其中:施工工期合计 天。即: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承包方式:实行施工项目管理经济责任承包,即:全面负责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控制、对外协调、社会关系处理以及事故处理和经济赔偿等一切事宜。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就本工程有关事宜的商洽、变更、补充协议等)规定的一切权利、责任和义务。
六、付款方式:按建设单位(发包方)的付款周期付款,建设单位(发包方)的工程款如数进入甲方银行账户后,扣除乙方应交费用(含税金、规费、企业管
理费、其它甲方代付费用等),余款一次性汇入本项工程的专用账户。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向乙方付款的责任。
七、经济指标利润分配及各种税费、规费的缴交
1、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在 年 月 日前按《合同》总造价的百分
之 8 向甲方预交纯企业管理费和税金,如遇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甲方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元,工程完工后,按工程总结算金额核算应交管理费。在支付完本项工程的所有材料款、人工工资和偿还与本工程相关所有债务后,剩余利润归乙方所有。
2、除利润所得税、营业税由甲方代缴外(其中:营业税及附加为3.3%;地
方教育费附加0.06%;防洪保安基金0.12%;价格调节基金0.1%;其他矿产资源税0.1%;建安合同印花税0.03%;利润所得税甲方代收2.5%。如遇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甲方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其余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开工前期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由
于种种原因暂不能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而又实际已经开工的工程或直至完工均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的工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预收《合同》总造价的2%(多退少补)作为本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费用。如本工程在办理完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手续后,无需补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此款退还乙方(不计息)。
上述各款项均不得拖欠,如逾期交纳,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外,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欠款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管理进行监督,针对乙方在施工管理中的不规范行
为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改进方案,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到位。
(2)甲方有权对施工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
期的检查,乙方必须全力配合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阻止。甲方有权对所查出的质量、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向乙方下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向甲方反馈整改结果,杜绝各类事故和损害甲方形象的事件发生。
(3)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款的使用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如有恶意拖欠农民工
工资或严重拖欠供应商材料款的行为,以致给甲方的信誉带来影响,甲方有权从建设单位(发包方)汇入甲方银行账户的本项目工程款中直接支付所拖欠的款项,乙方必须无条件认可此费用。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协调与建设单位(发包方)、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
(5)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如乙方的人力资源紧缺或所选派
人员的基本素质、数量不满足甲方管理及项目需求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并选派符合甲方管理及项目需求标准要求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费用由乙方支付)。
(6)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涉及甲方形象的VI标准和使用
方法的义务。
(7)甲方有责任监督乙方正确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发包方)就本项工程签订
的相关《合同》条款(包括补充协议、变更、文件等)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8)甲方有为乙方所在项目部提供技术服务的义务。
(9)甲方有协助乙方处理各类事故的义务,但相应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由于建设单位(发包方)等外部原因使得工程停建、缓建、或延误支付
工程款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甲方有义务参与乙方与建设单位(发包方)就有关情况进行协商、洽谈的事宜。
2、乙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对此项工程的施工、经营情况做了充分
的了解和熟悉(包括承包本工程的一切风险),并具有承包该项工程相应的经济实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2)乙方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技术、成本控制等管理工作全权
负责。
(3)乙方具有对本项工程施工管理所产生的剩余利润的支配权。即:缴纳完国
家和地方税收;完成民工工资的发放;交清公司的管理费;付清工程各项材料款;偿还一切债务后的利润。
(4)乙方申请的印章仅限于工程资料及与工程项目参建主体各方来往函件等用途。在未经甲方书面特别授权的前提下,不得以甲方名义或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买卖、借款、租赁、赊欠材料、对外担保合同等行为。
(5)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以及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在
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
(6)乙方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施工安全、施工技术等负全部责任,包括:施工进度、施工成本控制、工程保修等一切管理活动。
(7)乙方具有处理各种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并承担其法律责任和由此发生的
一切费用。
(8)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服从甲方的领导,维护甲方的
信誉、利益。如因乙方的原因,使甲方的利益受到损失,形象受到损害,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9)如有不可抗力的发生,乙方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发包方),并负有保护
工程的义务。
(10)乙方有责任配合建设单位(发包方)、甲方开展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创
建平安和谐、文明卫生的施工环境,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聘用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有关社保和福利费用;与劳
务公司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乙方须及时报甲方备案。
(12)乙方必须指定专人每周定期向甲方报送人员、质量、安全、进度等相关
信息的报表;接受甲方的咨询,并确保《报表》和所汇报的内容真实有效。
(1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信息化的管理,根据工程施工现场需要配置视频
监控设备,以便甲方抽查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费用由乙方自理。
(14)乙方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九、工程管理
1、 工程开工前期,乙方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a、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甲方制定的VI要求布设,施工临时用房原则上一
律采用活动板房(彩板房),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b、施工现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甲方公司简介、企业标识和企业文化宣传
栏,主要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工程概况牌,大门内应有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制度牌。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围墙外侧要按甲方要求布置宣传标语、宣传画等。
c、办公室、工地医务室、食堂、浴厕等公共用房的地面要贴地砖,宿舍内
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d、食堂、浴厕的污水必须经化粪池处理后再排放,防止环境污染。
e、施工现场主干道,生活区人行道及休闲场地都必须用砼进行硬化,施工
现场的大门口内侧必须建汽车冲洗平台,防止车轮将泥土带出场外。
f、高层建筑搭设悬挑架时必须使用型钢做挑梁,其型号需经验算确定。安
全网必须随外脚手架同步挂设,并确保其完好无损。
g、所有内、外脚手架都必须采用钢管搭设,并刷漆以示警界。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施工现场标准
化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为作业人员发放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并为该工程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3、 乙方必须编制可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
组织设计》明确工程进度计划、主要机械设备、材料进场计划和定班组进场计划、编制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明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技术措施。如属创优创标工程,乙方还应组织编制创优方案,报甲方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审批后执行。
4、 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及政府主管门对施工现场进行的质量、安全大检
查,不得推诿,并积极做好迎检工作。如因检查结果不合格,造成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通报批评或停止招投标等。每发生一次,处乙方违约金2~3万元,此款项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甲方将根据公司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不定期对乙方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检查。因检查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施工进度必须满足建设单位(发包方)的要求,如乙方未达到建设单位
(发包方)的进度要求,造成建设单位(发包方)函告甲方且已造成不良影响。每出现一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2~3万元的违约金,并及时按建设单位(发包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到位。
6、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乙方在工程开工前需向甲方缴纳按《合
同》总造价0.3%的质量、安全专项基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无质量、安全处罚等问题,该专项基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7、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公司综合信息化管理制度,实施工程信息化管理,配
备专兼职项目信息员。由项目信息员负责与甲方公司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对接,并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各个管理模块(包括工程项目概况基本信息、质量、进度、安全、物资设备、成本、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合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管理信息录入甲方信息化管理系统。如乙方不执行或信息录入不及时,每出现一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0.5~1万元的违约金,并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到位。
8、乙方必须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甲方要求在本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装远
程视频监控系统,配备符合要求的网络和设备,确保建设主管部门和甲方能通过此系统进行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如乙方不执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0.5~1万元的违约金,并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到位。
十、质量、安全管理
1、乙方在对施工项目的管理中,必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并确
保其正常运行,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乙方每周必须组织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大检查,做好相应
的检查记录。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每天都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以便甲方抽查。
3、乙方应经常组织项目部员工、民工进行质量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的
质量安全意识(质量安全活动均要有文字记录,备查)。
4、事故处理: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甲方质量安全
管理部门报告,并积极的进行救助和善后处理。甲方接到报告后尽快赶到事故现场,协助乙方抢救和处理善后事宜,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每出现一起1人次及以上重伤事故,甲方罚乙方1万元,每出现一起死
亡事故甲方罚乙方5万元。情节严重的,甲方依法将事故责任人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一、教育培训、取证、押证、乙方人员等的管理
1、为方便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如需押证上岗,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新办五
大员身份证、照片及办证费用( 元/人),由甲方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如不需要,乙方可以不办理证件。
2、为随时接受安监等上级有关部门检查,乙方现场必须配备各种取得特种
作业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3人,如无或不足,乙方必须派人到甲方组织培训,培训费( 元/人)由乙方负担。本项目所有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必须到甲方公司进行备案。
3、本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押证费一级建造师 元/月,二级建造师 1500 元/月,五大员证书或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500元/月/个。办理完后如需继续押证,其费用全部由乙方在本工程管理成本中列支承担,由甲方统一收取。
4、乙方聘请的管理人员,需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与经验。甲方指派 同志为甲方代表,负责协助乙方管理项目,每月工资 元,项目部管理(甲方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保等费用由乙方在每月5日前定期转入甲方银行账户,由甲方代为发放与缴纳。
5、甲方派遣人员的食宿、交通、通讯、福利、奖金等费用实报实销,由乙方直接发放。
十二、印章管理
1、本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刊刻项目部印章。乙方如因工程需要,确需刊刻项目部印章及资料专用章等,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按照甲方的印章管理规定及流程执行。
2、印章由甲方授权专人保管,按甲方《印章管理规定及流程》的规定进行使用和登记,以供甲方监督检查。
3、凡需以甲方名义签订买卖、租赁、劳务分包等经济协议,必须经甲方审核确认同意后方可用印。否则,甲方不予认可,且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
4、如乙方违反上述有关印章使用条款,每违反一次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乙方如私自刊刻与甲方有关印章的,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其他: 。 十三、财务管理
1、乙方在承包期间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2、建设单位(发包方)所支付的全部工程款必须汇入甲方公司的基本账户。工程款到账后,甲方按收取利税比例及时收取利税、项目部上交给甲方的管理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资、相关违约金(如果有),由项目部提交经甲方(生产、财务)代表确认的完成产值报表、资金使用计划表、材料采购合同及材料供应商账号,经甲方核实后转入材料供应商账户用于支付材料款,实行专款专用。
3、项目部原则上不另外开设账户,如必须开设账户,需向甲方交纳1万元/月账户管理费,且甲方派遣专业财务人员进行账户管理,工资 元/月,由乙方交由甲方代发。开设账户后乙方须开通网上银行,由甲方进行财务监督。
4、工程结算前,乙方必须向甲方财务部提供不少于《合同》总造价25%的材料发票。 否则,甲方暂停给乙方提供建筑安装发票。如有关部门因财务账问题或材料发票问题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四、工程验收结算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本项目主合同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完善、提交相关的工程验收报告及工程项目结算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按照主合同的要求,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备案,并向甲方移送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原件(包括竣工备案表,竣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等),详见甲方生产部门的竣工资料清单。
十五、履约担保
1、乙方需要以公司名义向建设单位(发包方)银行出具履约保函的,乙方
必须向甲方银行账户汇入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提供。
2、乙方在本项目开工前5日内须向甲方缴纳工程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该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若乙方未违约或未给甲方造成损失,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及付清全部民工工资及材料款后15日内甲方一次性返还该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其他担保方式: 。 十六、质保期间的服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按照本项目工程的主合同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中规定的保修期限进行积极保修。如因乙方拒绝保修,导致甲方另派人返修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收取维修费用10%的管理费,用于支付维修管理人员工资、通讯、交通等费用。
十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达到甲方与建设单位(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如工程最后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为止,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如乙方工程质量最终评定达到甲方与建设单位(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包括优良工程),甲方不再另行奖励。
2、在执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擅自对外赊欠、签订经济合同等导致司法机关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甲方帐款或相应财产。乙方除支付涉案标的 的本金和利息外,同时愿承担涉案标的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该工程款中优先扣除(如在一个星期内解冻,甲方处罚乙方每次2-5万元整)。
3、乙方在施工期间,要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民工工资拖欠引起农民工向政府部门投诉,导致政府相关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乙方除支付工资外,同时愿承担拖欠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该工程款中优先扣除。
十八、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以下情形发生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乙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包括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招投标等处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的;
2、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
3、未按合同要求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逾期超过3个月的;
4、私刻甲方印章,情节严重的;
5、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
当以下情形发生时,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甲方多次或故意不配合乙方工作,不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证件及手续的;
2、甲方擅自改变本合同条件或提高条件,乙方不能接受的。
以上解除合同的事件发生时,守约方必须提前十日通知违约方,违约方不
接受的,守约方可直接单方面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均负有协助处理合同解除及有关善后事宜的义务。
总之,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十、合同效力及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持肆份(分管领导、事业部、财务部、法务部),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乙方履行完工程保修义务、帐清后自动失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分管副总 : 身份证号:
生产副总: 联系电话:
事业部经理:
开户行名称:
户 名:
帐 号:
声明: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本协议复制件。同时,本协议不得作为乙方代表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对外签约或授权的依据,否则,后果自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