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石宝镇咸隆小学校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和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的通知》(渝教基„2014‟73号)要求及县教委《忠县“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忠教育„2014‟7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都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上好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以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我校课堂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活动组织
成立咸隆小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卢廷艳
副组长:黄 勇 邓海峰
成 员:任官巧 袁莲华 刘平 邓卫华 袁秋芸 邓真理 郎西 王敏 吴春 陈德良
具体由教导处负责实施
三、活动范围
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要参加,教师参与面达100%。
为切实提高活动的实效性,我县采取分年级、分学科、分版本开展活动,形成各学科“优课”体系。 四、活动方式
各学科教师在国家基础教育资源公共平台网上“晒课”、学校择优选取4名学科教师上报县教委作为“优课”评选推荐者。
五、具体步骤及措施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8日—15日):学校通过专题会议宣读市、县文件通知及相关材料并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2、安排落实阶段(10月16—30日):制定实施方案,确定26名“晒课”教师名单上报教委,所有在职在岗教师完成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注册工作。
3、具体实施阶段(11月初—4月10日前):利用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平台注册后按要求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学校从语文、数学、英语、美术“晒课”中推荐4节上报教委,并将其“晒课”的内容(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评测练习于2015年4月10日前上报教委。
六、有关要求及奖惩措施
1、学校各处室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教导处做好统筹规划,教导处配合教研组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信息技术做好活动的相关条件保障工作和设备调试工作。
2、各学科教师必须严格按文件规定、要求及学校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活动,每一位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
3、学校实施奖励和处罚:凡参与者每位教师奖励100元,被评选上报县级“晒课”教师另奖励100元,被评选推荐市级教师另奖励200元;在市、县“优课”评选获奖者分别予以300元、200元、100元奖励;凡不参加“晒课”教师,每人扣200元并通报批评。
4、所有奖励与处罚将与2015年30%绩效考核挂钩,并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忠县石宝镇咸隆小学校
2014年10月8日
忠县石宝镇咸隆小学校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和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的通知》(渝教基„2014‟73号)要求及县教委《忠县“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忠教育„2014‟7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都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上好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以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我校课堂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活动组织
成立咸隆小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卢廷艳
副组长:黄 勇 邓海峰
成 员:任官巧 袁莲华 刘平 邓卫华 袁秋芸 邓真理 郎西 王敏 吴春 陈德良
具体由教导处负责实施
三、活动范围
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要参加,教师参与面达100%。
为切实提高活动的实效性,我县采取分年级、分学科、分版本开展活动,形成各学科“优课”体系。 四、活动方式
各学科教师在国家基础教育资源公共平台网上“晒课”、学校择优选取4名学科教师上报县教委作为“优课”评选推荐者。
五、具体步骤及措施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8日—15日):学校通过专题会议宣读市、县文件通知及相关材料并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2、安排落实阶段(10月16—30日):制定实施方案,确定26名“晒课”教师名单上报教委,所有在职在岗教师完成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注册工作。
3、具体实施阶段(11月初—4月10日前):利用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平台注册后按要求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学校从语文、数学、英语、美术“晒课”中推荐4节上报教委,并将其“晒课”的内容(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评测练习于2015年4月10日前上报教委。
六、有关要求及奖惩措施
1、学校各处室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教导处做好统筹规划,教导处配合教研组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信息技术做好活动的相关条件保障工作和设备调试工作。
2、各学科教师必须严格按文件规定、要求及学校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活动,每一位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
3、学校实施奖励和处罚:凡参与者每位教师奖励100元,被评选上报县级“晒课”教师另奖励100元,被评选推荐市级教师另奖励200元;在市、县“优课”评选获奖者分别予以300元、200元、100元奖励;凡不参加“晒课”教师,每人扣200元并通报批评。
4、所有奖励与处罚将与2015年30%绩效考核挂钩,并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忠县石宝镇咸隆小学校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