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孩子的爱应当是“无条件”的
孙跃礼 安徽世浩律师事务所
做父母的都知道爱自己的孩子,可事实上却有相当多的父母并不是“真正”地爱自己的孩子——许多父母是“有条件”地爱孩子,真正地爱孩子应当是对孩子无条件地爱!
孩子还小的时候根本离不开父母,没有父母的养育孩子将无法生存下去。因此,在孩子还小的时候,让孩子获得“安全感”是第一位重要的事情。婴儿期,家人对婴儿应当做到“有求必应”,让婴儿有安全感;等孩子稍稍懂事后,父母的言行应当让孩子懂得:父母是最爱他的,任何情况下父母都会关心他而不会抛弃他——要做到这一点,父母的言行要让孩子感觉到父母对他们的爱是无条件的——只有这样孩子才会有安全感。
父母对孩子的爱如果是有条件的爱,容易使孩子的内心深处滋生不安全感,没有安全感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以及长大后必定会相伴许多心理问题,孩子的内心里往往会感到无助和恐惧,会伴有惊慌、困惑、失落、紧张、压抑、郁闷等负面心理,难以建立对他人的信任感,会出现人际关系障碍。如此,孩子成年后会难以适应社会。
在孩子还小的时候,还没能形成对世界、对他人成熟的认识,对大人“吓唬”他(她)的言或行“拿不准”,久而久之容易形成不安全感。譬如有些父母对小孩说,再不听话就不要你了等等,在父母看来无非是吓唬小孩而已,可对小孩来讲却并不如此简单,他们甚至可能会误以为父母有可能会真的不要他(她)!有些父母会要求孩子必须达到某某标准,一旦达不到,孩子虽无“死罪”但“活罪”难熬,会遭受父母没完没了数落甚至拳脚相加,让孩子在家长面前诚惶诚恐,孩子的内心深处必定没有安全感。
作为父母,如果要避免孩子的内心里产生不安全感,对孩子就应当无条件接纳、接纳孩子的一切、包括孩子优点和缺点,对孩子的爱应当是无条件的。接纳孩子的缺点,并不是对孩子放纵,而是说当孩子无论犯何种错时,孩子都能出于对父母的信任而愿意将该错误告诉父母,愿意从父母这获得帮助,并愿意接受父母给予的适当惩罚。我的经验是,在孩子懂事后,反复向孩子“灌输”父母是最爱他的,哪怕孩子犯天大的错,只要愿意改正,父母还是会喜欢他;并且任何情况下,父母会保证他的吃、穿、住、看病、上学等基本生活——这些父母必须无条件地予以保证,这意味着任何情况下父母都不应当以此作为“要挟”小孩的手段、哪怕是“吓唬”,以使让孩子获得安全感、感受到家的温暖;只有在犯错的情况下,孩子的一些本可获是的“享受”可能会被剥夺——比如,孩子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失,那么他本可以获得的零花钱会相应地被“扣减”——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本文来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9717d30100c4ay.html)
对孩子的爱应当是“无条件”的
孙跃礼 安徽世浩律师事务所
做父母的都知道爱自己的孩子,可事实上却有相当多的父母并不是“真正”地爱自己的孩子——许多父母是“有条件”地爱孩子,真正地爱孩子应当是对孩子无条件地爱!
孩子还小的时候根本离不开父母,没有父母的养育孩子将无法生存下去。因此,在孩子还小的时候,让孩子获得“安全感”是第一位重要的事情。婴儿期,家人对婴儿应当做到“有求必应”,让婴儿有安全感;等孩子稍稍懂事后,父母的言行应当让孩子懂得:父母是最爱他的,任何情况下父母都会关心他而不会抛弃他——要做到这一点,父母的言行要让孩子感觉到父母对他们的爱是无条件的——只有这样孩子才会有安全感。
父母对孩子的爱如果是有条件的爱,容易使孩子的内心深处滋生不安全感,没有安全感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以及长大后必定会相伴许多心理问题,孩子的内心里往往会感到无助和恐惧,会伴有惊慌、困惑、失落、紧张、压抑、郁闷等负面心理,难以建立对他人的信任感,会出现人际关系障碍。如此,孩子成年后会难以适应社会。
在孩子还小的时候,还没能形成对世界、对他人成熟的认识,对大人“吓唬”他(她)的言或行“拿不准”,久而久之容易形成不安全感。譬如有些父母对小孩说,再不听话就不要你了等等,在父母看来无非是吓唬小孩而已,可对小孩来讲却并不如此简单,他们甚至可能会误以为父母有可能会真的不要他(她)!有些父母会要求孩子必须达到某某标准,一旦达不到,孩子虽无“死罪”但“活罪”难熬,会遭受父母没完没了数落甚至拳脚相加,让孩子在家长面前诚惶诚恐,孩子的内心深处必定没有安全感。
作为父母,如果要避免孩子的内心里产生不安全感,对孩子就应当无条件接纳、接纳孩子的一切、包括孩子优点和缺点,对孩子的爱应当是无条件的。接纳孩子的缺点,并不是对孩子放纵,而是说当孩子无论犯何种错时,孩子都能出于对父母的信任而愿意将该错误告诉父母,愿意从父母这获得帮助,并愿意接受父母给予的适当惩罚。我的经验是,在孩子懂事后,反复向孩子“灌输”父母是最爱他的,哪怕孩子犯天大的错,只要愿意改正,父母还是会喜欢他;并且任何情况下,父母会保证他的吃、穿、住、看病、上学等基本生活——这些父母必须无条件地予以保证,这意味着任何情况下父母都不应当以此作为“要挟”小孩的手段、哪怕是“吓唬”,以使让孩子获得安全感、感受到家的温暖;只有在犯错的情况下,孩子的一些本可获是的“享受”可能会被剥夺——比如,孩子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失,那么他本可以获得的零花钱会相应地被“扣减”——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本文来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9717d30100c4a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