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
第二目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教学目标:1、了解公民享有的肖像权和姓名权的内容
2、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要用法律武
器进行维护
3、加强法制观念,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教学重点:1、了解公民享有的肖像权和姓名权的内容
2、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要用法律武
器进行维护
教学难点:1、加强法制观念,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教学方法:三疑三探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情境导入 小品表演“为什么会这样?”
引言:
每个人都有自己作为人的尊严,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虽然我们尚未成年,但同样拥有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尊严。在家里应该得到父母的尊重;在学校里应该得到老师的同学的尊重;在社会上,应得到其他人的尊重。
设计意图:通过生动形象的小品情境,将人格尊严的有关问题展示给学生,其中的很多问题是学生身边的问题,又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你说我说
师:看了小品后你发现了几个侵犯人格尊严的问题?
小良侵权:
老师的肖像权 同学的姓名权
他人侵权:
老师、父母侵人格尊严权 同学侵名誉权 好友侵隐私权
设计意图:从小品中得出相关的侵权问题,一方面达到巩固知识的目的,另一方面又可引出下面的课题,即如何面对以上侵权问题。
今天我们一起学习第四课第二框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板书)
二、设疑自探:
学生设疑:1、公民的肖像权包括几个方面?
2、公民如何行使自己的肖像权?
3、侵害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有哪些?
4、当肖像权受侵害时该怎么做?
5、什么是姓名权?
6、侵害姓名权的表现?
7、当姓名权受侵害时该怎么做?
学生自探
三、解疑合探:
1、2、阅读教材P41材料回答问题。
学困生回答,中等生补充,优等生评价。
教师总结: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注意: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3、4、阅读教材P41下及P42上材料回答问题。
学困生回答,中等生补充,优等生评价。
教师总结:当肖像权受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
5、阅读教材P42下及P43材料思考问题。
教师总结: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6、7、阅读教材P44教材思考问题。
教师总结:尊重他人的姓名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是现代人应该具备的法律素质。
四、质疑再探:
请同学们根据本节课所学知识提出自己的疑惑,大家共同探讨。
学生质疑:
教师预设:
六、运用拓展:
一、单项选择题:
1、凡是以 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必须取得肖像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 )
A、弘扬社会正气 B、营利 C、惩治犯罪分子 D、新闻报道
2、某电影演员因一儿童电视剧而出名,某公司未经该演员许可将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传海报大量用于玩具、书包、文具等儿童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上。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该演员的( )
A、名誉权 B、姓名权 C、肖像权 D、隐私权
3、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公民正确的做法应是( )
A、一忍了之 B、以牙还牙 C、依法维权 D、与人为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按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公民对自己的姓名享有专有权,既有权禁止他人使用,也有权排斥他人阻止自己使用,并有权要求他人尊重自己的姓名和正确使用自己的姓名。据此回答4-5题。
4、公民的姓名是( )
A、对人的客观的社会评价 B、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C、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唯一标志 D、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5、盗用或冒用他人姓名的行为( )
A、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要受到刑事处罚
C、会损害公民的生命健康 D、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名誉
二、多项选择题:
1、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再现某个人的音容笑貌,可以通过 方式。
A、绘画 B、雕塑 C、照相 D、剪纸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下列属于侵害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有( )
A、捏造事实中伤他人 B、擅自印制公民肖像用来牟利
C、新闻报道中使用公民的照片 D、故意损毁他人的肖像
3、2004年底,张学友发现傲哥服饰在北京等全国20多个省市以其肖像作为服饰产品包装,并使用在户外广告上。张学友遂诉至法院,要求傲哥服饰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索赔802.7万元。法院一
审判决傲哥服饰停止侵权,在全国性报刊上致歉,并赔偿张学友72.7万元。这说明( )
A、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B、法律确认公民的姓名权
C、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 D、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4、姓名作为将人区别开来的文字符号,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对姓名权认识正确的是( )
A、我国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 B、公民的姓名不得更改
C、尊重他人的姓名权是现代人应具备的素质 D、公民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三、判断正误题:
1、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 )
2、任何使用公民肖像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
3、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公民的姓名不得更改。( )
四、材料分析:
小良因为以他人的名义画丑化老师的肖像图,受到老师的批评,并罚写5000字的检查,个别同学知道了这件事生,在背后议论纷纷,指指点点,他的好朋友也因此将他以前画过谁的丑化图都透露出去了,这更是雪上加霜,原本以为回家可以透透气,结果是父亲的痛打,因为老师早已将事情通报给了家长了,可怜的小良左思右想很是郁闷:“为什
么会这样
七、小结: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同学们有哪些收获和感想?请说出来与大家分享。
学生谈感受。
教师总结:当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年纪尚小,害怕遭到报复而放弃应有的权利,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同样,我们也要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是一个文明的人所应具备的素质。
板书设计: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
我有肖像权
肖像权是对自己肖像的专有权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作斗争
姓名使人们相互区别的符号 维护姓名权
姓名权是对自己姓名的支配权
与盗用、冒用他人姓名等行为作斗争
;
4、合作探究:你来当法官
案件一:报社侵犯了小陆的肖像权吗?
案件二:某网站举办“评选歌坛十大丑星”的活动
案件三:街头偶遇(小偷被打,中学生出面制止)
案件四:未经许可使用刘翔跨栏镜头作广告封面
(案件五:在90年代一部热门电视剧《过把瘾》一个镜头指向了一个路边群众。) 设计意图:将所学的知识及自己所查找的法律法规运用到案件中,达到学以致用,特别是其中较模棱两可的案件的处理,则可以增加学生的全面思考问题的能力,小组合作处理案件可以增加学生的合作探究能力。
5、新闻再评 认识升华
师:经过上面的学习,你能从法律的角度,再次评析 “韩国公司女老板”新闻。 设计意图:在达到前后互应的同时,让学生对事件的认识从表面、感性的认识上升到深层、法律、理性的认识。
6、
设计意图:以学生的收获达到学生学习效果的检测。
第二课时:
3、小组讨论 合作探究
当以上的侵权事例发生的时候,甚至有更严重的侵权行为发生时,我们该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作为未成年人?
第一小组:老师的肖像权
第二小组:同学的姓名权
第三小组:老师、父母侵人格尊严权
第四小组:同学侵名誉权
设计意图:通过小组合作探究,提高学生团结解决问题的合作能力,并加深学生的维权意识及维权的能力。
4、代表发言
第一小组
第二小组
第三小组
第四小组
(起诉书补充)
设计意图:小组合作的成果展示,也是学生维权能力的表现,在学生代表发言结束后让学生共同作出评价,并适当补充教师的评价以达到正确方向的引导作用。
5、送小良同学一句话
小结:
当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年纪尚小,害怕遭到报复而放弃应有的权利,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同样,我们也要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是一个文明的人所应具备的素质。
设计意图:给小良的话,是学生对人格尊严认识的结晶,以此达到检验学生学习成果,同时也是学生维权及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开始。教师的小结则起到巩固的效果。
6、伟人传递给我们„„
伴乐阅读《心灵中闪亮的星辰》
设计意图:名人故事,是再次将学生的认识加以提升(学会“尊重人的尊严,尊重敌人的尊严”),伴着优美的音乐,让学生在陶冶情操的同时感受到榜样的力量,从而更好地达到将所学知识内化为自己的行动效果。
四、教学中存在的疑问:
1、人格尊严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肖像权、姓名权等,使学生很容易对其认识只限于书上提及的权利,当出现笼统人格尊严权学生就不知如何判定了。
2、一方面维权意识薄弱是社会现状,较多老师或家长由于方法不当出现侵权行为,另一方面我们又引导学生重视、维护自己人格尊严,怎么引导学生更好的维权?难道是法律途径?
3、学生之间的玩笑话,如称某同学为“小黑”“猪猪”,不同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或认为是昵称,或认为是侮辱,此类的情况往往让学生难界定。
附录:
1、新闻:广州一家韩国公司女老板,为了惩罚迟到的中方雇员,竟令中方雇员向她集体下跪,以满足她的虐待淫威心理。大多数中方雇员为了一份有限的薪水,做出了牺牲人格的尊严和民族气节而向恶人下跪的选择。这当中,只有一名从河南来的打工青年,毅然做出了辞职不跪的义举,令韩国女老板目瞪口呆,淫威之心顿减。这位河南打工青年的行动受到了所有知情者的高度称赞。很快,另一家中国公司破格录用了这位铮铮硬骨的男子汉。
2、五大案件
案件一:报社侵犯了小陆的肖像权吗?(教材P37)
案件二:某网站举办“评选歌坛十大丑星”的活动(作业本P18)
案件三:街头偶遇(小偷被打,中学生出面制止)(教材P39)
案件四:未经许可使用刘翔跨栏镜头作广告封面
(未经许可使用跨栏镜头,刘翔为肖像权索赔125万)
案件五:在90年代一部热门电视剧《过把瘾》一个镜头:“江珊”跟“王志文”说:我父亲年青时,就是因为这个女人指向了一个路边群众(卖冰棍的老太太),而抛弃了我和妈妈,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我没去看他的原因(现今其父亲重病在床,无人理睬)。”就是这么一指后来老太太的儿子把《过把瘾》剧组告上了法庭,因其侵犯了老人的肖像权、名誉权。
案件的评判:
案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但现实生活中的刑事侦查拍照、新闻摄影以及反映社会上不道德和违法行为的现场拍照等,从法律上不能视为侵犯肖像权。但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报社在刊登此类照片时,最好用“虚化”的方式将当事人的面部作一些保护性处理。
案件二:侵犯了这位歌星的名誉权和肖像权。为了保护公民的肖像不被丑化或非法利用,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我国法律还保护公民名誉权不受侵害,禁止任何人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案件三:小偷被抓后挨打是生活中常见的事,很多人认为是理所当然,是正义的表现。但法律规定,犯了罪的人也是国家公民,也依法享有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任何人对公民的法外施暴都是非法行为。
?”
4、作品《让生命化蛹为蝶》(教参
5、音乐《秋日私语》
P113)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
第二目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教学目标:1、了解公民享有的肖像权和姓名权的内容
2、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要用法律武
器进行维护
3、加强法制观念,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教学重点:1、了解公民享有的肖像权和姓名权的内容
2、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要用法律武
器进行维护
教学难点:1、加强法制观念,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教学方法:三疑三探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情境导入 小品表演“为什么会这样?”
引言:
每个人都有自己作为人的尊严,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虽然我们尚未成年,但同样拥有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尊严。在家里应该得到父母的尊重;在学校里应该得到老师的同学的尊重;在社会上,应得到其他人的尊重。
设计意图:通过生动形象的小品情境,将人格尊严的有关问题展示给学生,其中的很多问题是学生身边的问题,又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你说我说
师:看了小品后你发现了几个侵犯人格尊严的问题?
小良侵权:
老师的肖像权 同学的姓名权
他人侵权:
老师、父母侵人格尊严权 同学侵名誉权 好友侵隐私权
设计意图:从小品中得出相关的侵权问题,一方面达到巩固知识的目的,另一方面又可引出下面的课题,即如何面对以上侵权问题。
今天我们一起学习第四课第二框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板书)
二、设疑自探:
学生设疑:1、公民的肖像权包括几个方面?
2、公民如何行使自己的肖像权?
3、侵害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有哪些?
4、当肖像权受侵害时该怎么做?
5、什么是姓名权?
6、侵害姓名权的表现?
7、当姓名权受侵害时该怎么做?
学生自探
三、解疑合探:
1、2、阅读教材P41材料回答问题。
学困生回答,中等生补充,优等生评价。
教师总结: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注意: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3、4、阅读教材P41下及P42上材料回答问题。
学困生回答,中等生补充,优等生评价。
教师总结:当肖像权受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
5、阅读教材P42下及P43材料思考问题。
教师总结: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6、7、阅读教材P44教材思考问题。
教师总结:尊重他人的姓名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是现代人应该具备的法律素质。
四、质疑再探:
请同学们根据本节课所学知识提出自己的疑惑,大家共同探讨。
学生质疑:
教师预设:
六、运用拓展:
一、单项选择题:
1、凡是以 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必须取得肖像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 )
A、弘扬社会正气 B、营利 C、惩治犯罪分子 D、新闻报道
2、某电影演员因一儿童电视剧而出名,某公司未经该演员许可将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传海报大量用于玩具、书包、文具等儿童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上。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该演员的( )
A、名誉权 B、姓名权 C、肖像权 D、隐私权
3、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公民正确的做法应是( )
A、一忍了之 B、以牙还牙 C、依法维权 D、与人为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按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公民对自己的姓名享有专有权,既有权禁止他人使用,也有权排斥他人阻止自己使用,并有权要求他人尊重自己的姓名和正确使用自己的姓名。据此回答4-5题。
4、公民的姓名是( )
A、对人的客观的社会评价 B、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C、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唯一标志 D、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5、盗用或冒用他人姓名的行为( )
A、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要受到刑事处罚
C、会损害公民的生命健康 D、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名誉
二、多项选择题:
1、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再现某个人的音容笑貌,可以通过 方式。
A、绘画 B、雕塑 C、照相 D、剪纸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下列属于侵害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有( )
A、捏造事实中伤他人 B、擅自印制公民肖像用来牟利
C、新闻报道中使用公民的照片 D、故意损毁他人的肖像
3、2004年底,张学友发现傲哥服饰在北京等全国20多个省市以其肖像作为服饰产品包装,并使用在户外广告上。张学友遂诉至法院,要求傲哥服饰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索赔802.7万元。法院一
审判决傲哥服饰停止侵权,在全国性报刊上致歉,并赔偿张学友72.7万元。这说明( )
A、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B、法律确认公民的姓名权
C、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 D、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4、姓名作为将人区别开来的文字符号,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对姓名权认识正确的是( )
A、我国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 B、公民的姓名不得更改
C、尊重他人的姓名权是现代人应具备的素质 D、公民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三、判断正误题:
1、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 )
2、任何使用公民肖像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
3、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公民的姓名不得更改。( )
四、材料分析:
小良因为以他人的名义画丑化老师的肖像图,受到老师的批评,并罚写5000字的检查,个别同学知道了这件事生,在背后议论纷纷,指指点点,他的好朋友也因此将他以前画过谁的丑化图都透露出去了,这更是雪上加霜,原本以为回家可以透透气,结果是父亲的痛打,因为老师早已将事情通报给了家长了,可怜的小良左思右想很是郁闷:“为什
么会这样
七、小结: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同学们有哪些收获和感想?请说出来与大家分享。
学生谈感受。
教师总结:当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年纪尚小,害怕遭到报复而放弃应有的权利,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同样,我们也要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是一个文明的人所应具备的素质。
板书设计: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
我有肖像权
肖像权是对自己肖像的专有权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作斗争
姓名使人们相互区别的符号 维护姓名权
姓名权是对自己姓名的支配权
与盗用、冒用他人姓名等行为作斗争
;
4、合作探究:你来当法官
案件一:报社侵犯了小陆的肖像权吗?
案件二:某网站举办“评选歌坛十大丑星”的活动
案件三:街头偶遇(小偷被打,中学生出面制止)
案件四:未经许可使用刘翔跨栏镜头作广告封面
(案件五:在90年代一部热门电视剧《过把瘾》一个镜头指向了一个路边群众。) 设计意图:将所学的知识及自己所查找的法律法规运用到案件中,达到学以致用,特别是其中较模棱两可的案件的处理,则可以增加学生的全面思考问题的能力,小组合作处理案件可以增加学生的合作探究能力。
5、新闻再评 认识升华
师:经过上面的学习,你能从法律的角度,再次评析 “韩国公司女老板”新闻。 设计意图:在达到前后互应的同时,让学生对事件的认识从表面、感性的认识上升到深层、法律、理性的认识。
6、
设计意图:以学生的收获达到学生学习效果的检测。
第二课时:
3、小组讨论 合作探究
当以上的侵权事例发生的时候,甚至有更严重的侵权行为发生时,我们该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作为未成年人?
第一小组:老师的肖像权
第二小组:同学的姓名权
第三小组:老师、父母侵人格尊严权
第四小组:同学侵名誉权
设计意图:通过小组合作探究,提高学生团结解决问题的合作能力,并加深学生的维权意识及维权的能力。
4、代表发言
第一小组
第二小组
第三小组
第四小组
(起诉书补充)
设计意图:小组合作的成果展示,也是学生维权能力的表现,在学生代表发言结束后让学生共同作出评价,并适当补充教师的评价以达到正确方向的引导作用。
5、送小良同学一句话
小结:
当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年纪尚小,害怕遭到报复而放弃应有的权利,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同样,我们也要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是一个文明的人所应具备的素质。
设计意图:给小良的话,是学生对人格尊严认识的结晶,以此达到检验学生学习成果,同时也是学生维权及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开始。教师的小结则起到巩固的效果。
6、伟人传递给我们„„
伴乐阅读《心灵中闪亮的星辰》
设计意图:名人故事,是再次将学生的认识加以提升(学会“尊重人的尊严,尊重敌人的尊严”),伴着优美的音乐,让学生在陶冶情操的同时感受到榜样的力量,从而更好地达到将所学知识内化为自己的行动效果。
四、教学中存在的疑问:
1、人格尊严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肖像权、姓名权等,使学生很容易对其认识只限于书上提及的权利,当出现笼统人格尊严权学生就不知如何判定了。
2、一方面维权意识薄弱是社会现状,较多老师或家长由于方法不当出现侵权行为,另一方面我们又引导学生重视、维护自己人格尊严,怎么引导学生更好的维权?难道是法律途径?
3、学生之间的玩笑话,如称某同学为“小黑”“猪猪”,不同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或认为是昵称,或认为是侮辱,此类的情况往往让学生难界定。
附录:
1、新闻:广州一家韩国公司女老板,为了惩罚迟到的中方雇员,竟令中方雇员向她集体下跪,以满足她的虐待淫威心理。大多数中方雇员为了一份有限的薪水,做出了牺牲人格的尊严和民族气节而向恶人下跪的选择。这当中,只有一名从河南来的打工青年,毅然做出了辞职不跪的义举,令韩国女老板目瞪口呆,淫威之心顿减。这位河南打工青年的行动受到了所有知情者的高度称赞。很快,另一家中国公司破格录用了这位铮铮硬骨的男子汉。
2、五大案件
案件一:报社侵犯了小陆的肖像权吗?(教材P37)
案件二:某网站举办“评选歌坛十大丑星”的活动(作业本P18)
案件三:街头偶遇(小偷被打,中学生出面制止)(教材P39)
案件四:未经许可使用刘翔跨栏镜头作广告封面
(未经许可使用跨栏镜头,刘翔为肖像权索赔125万)
案件五:在90年代一部热门电视剧《过把瘾》一个镜头:“江珊”跟“王志文”说:我父亲年青时,就是因为这个女人指向了一个路边群众(卖冰棍的老太太),而抛弃了我和妈妈,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我没去看他的原因(现今其父亲重病在床,无人理睬)。”就是这么一指后来老太太的儿子把《过把瘾》剧组告上了法庭,因其侵犯了老人的肖像权、名誉权。
案件的评判:
案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但现实生活中的刑事侦查拍照、新闻摄影以及反映社会上不道德和违法行为的现场拍照等,从法律上不能视为侵犯肖像权。但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报社在刊登此类照片时,最好用“虚化”的方式将当事人的面部作一些保护性处理。
案件二:侵犯了这位歌星的名誉权和肖像权。为了保护公民的肖像不被丑化或非法利用,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我国法律还保护公民名誉权不受侵害,禁止任何人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案件三:小偷被抓后挨打是生活中常见的事,很多人认为是理所当然,是正义的表现。但法律规定,犯了罪的人也是国家公民,也依法享有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任何人对公民的法外施暴都是非法行为。
?”
4、作品《让生命化蛹为蝶》(教参
5、音乐《秋日私语》
P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