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反对全盘"西化"的"大熔炉"论

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反对全盘“西化”的“大熔炉”论 (2013-10-17 16:49:45)http://blog.sina.com.cn/s/blog_b1fedd050101f59t.html

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反对全盘“西化”的“大熔炉”论

手头有几张报纸,是我精心保存的,上面有如下的内容:

2012年11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3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3年8月30日,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同志在国家民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成果交流会上的讲话。

2013月9月6日,国家民委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试点活动启动仪式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举行,王正伟同志在会上的发言。

2013年9月10日,王正伟同志在看望慰问中央民族大学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师生时的讲话。

2013年9月13日,王正伟同志在第四届全国自治州州长民族工作专题研究班结业座谈会上的讲话。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讲:“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全体中华儿女万众一心、团结奋斗。团结就是大局,团结就是力量。全党同志要用坚强的党性保证团结,用共同的事业促进团结,自觉维护全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促进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大团结。”

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中强调:“我们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焕发出新的蓬勃生机。”“我们要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2013年8月30日,王正伟同志在国家民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成果交流会上说:“当前作好民族工作,必须‘重在平时、抓在平常,重在交心、以心换心’。……我们要致力于进一步加大民族地区扶贫攻坚的力度,加大和改善保障民生力度,加快和推进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产业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提升民族地区对外开放水平,努力实现民族地区跨越发展;要作好争取人心,调动人心,凝聚人心的工作,依靠群众、争取群众、发动群众、团结群众,维护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关系和边疆地区长治久安。”

2013月9月6日,国家民委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试点活动启动仪式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举行。王正伟同志在会上发言指出:“搞好民族团结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以增进信任和感情为导向,抓好日常和平常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开展创建示范州活动,凝心聚力,谋发展、促团结、保稳定,将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注入新的活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2013年9月10日,王正伟同志在看望慰问中央民族大学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师生时说:“要树立团结进步的理念,面向中国梦,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能量。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攻坚期,民族问题和各种社会问题叠加在一起,国内因素和国外因素交织在一起,民族工作面临一系列新情况,维护民族团结面临一系列新挑战。民族院校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摆在德育的突出位置;要教育引导各族青年学生,自觉把提高文化素养与提高政治素质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2013年9月13日,在第四届全国自治州州长民族工作专题研究班结业座谈会上,王正伟强调:“民族地区要切实作好争取人心的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民族工作重在平时,抓在平常。民族团结重在交心,以心换心。”“要对广大干部进行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再教育,使他们成为熟悉民族政策,作好民族工作的行家里手,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当我看过总书记和总理的报告和王正伟同志的讲话后,我的心情终于松弛了。报告和讲话里面没有“大熔炉”、“大融合”、“淡化族际意识”、“族群”等等一系列让少数民族同胞们担心的表述,相反,王正伟同志明确指出“要对广大干部进行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再教育”。

“再教育”,这一个“再”字非常清楚表明了:我们党和政府民族工作的理论是一以贯之的理论,政策是一以贯之的政策。也就是说,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没有变,没有按照几位精英、学者、教授和极个别的官员们的理论来进行“改造”,实行所谓的美国式“大熔炉”的“第二代民族政策”。

幸哉!中国的少数民族同胞们!

幸哉!我的汉族同胞们!

我不是杞人忧天。近几年来的许多事情表明,在中国的社会科学界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问题非常严重。有极少数的文人打着改革的旗号,举着马克思主义的招牌,装出一副忧心国家命运的样子,完全不顾历史和现实,在民族和宗教问题上,全盘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否定我们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不遗余力地兜售美国和西方的价值观,妄图全盘按照美国人的观点改造我们国家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其真实的目的无非就是使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西化、乃至分裂。

在一片鼓噪声中,以“二胡”的声音最为刺耳。胡鞍钢(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国家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胡联合(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博士、特约研究员)二人到西天取过经,自以为取到了真经,于是频发宏论,摆出一副要治国平天下的样子。

还有几位先生也不甘落后,也有很多的惊人之语。

胡鞍钢在《中国民族政策的弊端》中,“忧心忡忡”地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权利意识的逐步增长,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动员和整合作用不断增强,民族意识在一些群体中得以快速发展,因民族因素而引发的社会问题日趋凸显,在一些地区反分裂反恐怖面临的斗争形势更趋严峻复杂,使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问题成为我们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必须妥善应对的一个特殊紧迫、特殊重要的战略问题。”

胡联合 胡鞍钢 在《“民族大熔炉”和“民族大拼盘”:国外民族政策的两大模式》中说:“民族问题是事关国家统一、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问题。” “实践证明,‘民族大熔炉’模式是解决民族问题比较成功的方法,能够有效地防止民族矛盾和民族冲突演变为民族分裂问题。‘民族大拼盘’模式则因其强调民族分界、民族身份、民族团体和地域多元主义体制而使社会泾渭分明、政治多元分野,无法促进民族交融而建构统一的国族,容易使民族矛盾冲突与地区矛盾冲突交织在一起,最终演化为民族分裂甚至民族战争。

既然关于民族的理论和民族政策对于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如此的重要,既然现行的中国的民族政策又有那样多的弊端,那么中国各族人民就十分有必要弄明白中国民族政策的弊端到底是什么了。

“二胡”一丝不苟地用美国人的理论和政策——当今世界上已经好到了极致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作为参照物,明确地指出了中国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弊端:

1、中国实行的是大拼盘式的民族区域自制制度。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制制度和前苏联一样,是典型的民族大拼盘模式。“国家因民族而分区域、分界别治理,以民族划界成立不同层次的自治实体,突出和强化民族性。”

2、中国没有按照“国际通常用法谨慎地使用 ‘民族’”(nation、 nationality)一词”,应该用“族群”。

3、中国公民臣民意识没有肃清,公民意识和国家意识弱。

4、我国现在在一些民族地方有一种不利于不同民族族际通婚的社会环境和政策措施,一些族 (族群、民族 )与其他族的通婚率很低,有的族际通婚率甚至只有百分之零点几,离国际上衡量族际关系良好的标准要求两族之间通婚率达到 10%的水平还有很大差距。

因时间关系,暂时先列出主要的四条。

按照“二胡”的观点,既然中国的民族政策存在着这么多的问题,这样下去,肯定是不会长治久安的。那就应该改弦更张,越快越好,要屏弃“大拼盘”式,改成“大熔炉”式。

据“二胡”自己说,他们根据“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精神,已经作出明确的判断:中国民族政策从第一代向第二代转型已经开始了。

这是多么值得欢呼的一件大事啊!

也许有人要问,你一个退休工人,有吃有喝,对这个问题你瞎操什么心?

我是回族人,按照“二胡”的说法,属于少数“族群”;我还是一个穆斯林,信奉伊斯兰教,所以,“二胡”的高谈阔论与我个人和我这个“族群”关系甚大,我焉能漠不关心?

我成长的经历告诉我,“大融合”对回族绝不陌生,它只不过是个灾难的代名词。

中国的56个民族的团结,中国的民族和宗教的既定政策,注定要遇到来自国内外各种敌对势力的破坏的,这是毫无疑义的。而在今天,来自国内的破坏也必定要打着形形色色的改革的幌子和旗号,试图干预党和国家政策的走向。

苏联解体后,美国人就扬言:“要不惜一切代价,尽快完全消灭中国的共产主义制度”,“与中共打一场跨世纪的没有硝烟的战争,最终摧毁中共政权,在世界上彻底消灭共产主义制度。”(李振城.《苏联兴亡的沉思》469页)

美国前驻华大使詹姆斯.萨瑟在上任前对报界说:“当我们同中国进行贸易时,我们不仅仅是向他们推销货物。当美国企业界人士到那里去办工厂时,我们不仅在商业上同他们打交道,我们也随之带去了我们的一些价值观、我们的习惯以及我们的一些文化。这就是我们最终要使他们同我们的人权概念更紧密地协调一致的办法。”(李振城《苏联兴亡的沉思》471页)

正因如此,在1996年1月18日,江泽民同志就撰文指出“西方敌对势力要‘西化’、‘分化’我们,要把他们那套‘民主’、‘自由’强加给我们,李登辉要搞‘台独’,我们不讲政治行吗?树欲静而风不止,这是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现在,许多人已经清醒地认识到,民族宗教问题处理失当,是苏联解体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正因如此,一些极少数人不遗余力地鼓噪,希望中国在民族宗教问题上步苏联的后尘,搞大汉族主义,最终导致民族的分裂乃至国家的分裂。其用心可谓险恶。

作为一个回族人,新中国成立后,我已经两次领略了“大融合”,这是我终生无法忘却的。

1957年,我当时正在我们那个小镇的中学里上初中。有一天,我们的镇长来到我们的学校,把几个回族同学召集起来去清真寺。到了清真寺,我惊呆了:

清真寺大殿的中门、旁门全部打开(平时,旁门只是在开斋节和古而帮节才都打开的);大殿上人流如潮,如大集一般拥挤;满大殿到处是痰迹、烟头、纸屑;大殿上横挂着一个条幅,上书“河北省伊斯兰教界向党交心成果展览会”;大殿的四周全是大字报还有漫画,上面都是对伊斯兰教和先知的侮辱、亵渎。清真寺完全失去了往日的宁静和肃穆,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寺里的伊玛目姓丁,我只知道大家叫他丁三阿訇,他被“安排”站在大字报前,给参观和“学习”的的人们来进行“讲解”。阿訇矮矮的身材,神情憔悴,眼睛象死鱼的眼睛那样的呆滞。我不敢看他——他认识我。我们两个人的目光还是碰了一下,在我这个十三岁的孩子面前,他似乎有一种负罪感,急忙低下头。但从他的眼睛里我看出他的内心是如何地痛苦;但当时我还不懂:对一个人灵魂的蹂躏是各种摧残中最为残酷的。

小镇上的穆斯林抵制了这场劫难:清真寺去不了,就在家里礼拜;到了斋月,该封斋照样封斋;不管上面如何的动员、诱导,我们镇,乃至我们县所有的回民还是没有一家养猪的。

这场“大融合”,在我们这个小镇是以失败告终的。

第二次“大融合”是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这场灾难是全国性的,是整个中华民族的,但是回族还有其他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受灾是最为严重的。这是因为,汉族除了少数人信奉天主教、佛教外,多数信奉马克思主义(是真是假另做别论),所以,汉族中受冲击的是“地、富、反、坏、右、叛徒、特务、走资派、臭老九”,而回族还有其他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除了其中的“地、富、反、坏、右、叛徒、特务、走资派、臭老九”理所当然地要被专政外,整个民族的宗教信仰是被强制剥夺了的。

有四件事在我的记忆里是最为深刻的:

一是清真寺基本上都关闭了。

在北京,除牛街、东四两个清真寺开放外,其余也都关闭了。

二是震惊中外的“沙甸反革命事件”。

1973年10月,云南沙甸回民群众愤然而起,打开清真寺,要求恢复民族宗教政策。翌年一月,极左路线帮派集团把群众的正当要求视为反革命宗教复辟,进行迫害。1975年1月3日,十位回民代表进京,反映问题。1975年5月17日,千余人的武装人员,荷枪实弹,四方包围,强行进驻沙甸,但被沙甸回民堵住。

1975年7月29 日凌晨,沙甸被炮火覆盖,900多名回民同胞葬身在炮火中。这就是震惊中外的“沙甸反革命事件”。

三是文化大革命中,冀东滦县在高压下,在红色恐怖中,部分回民被迫养猪。不久,这些猪又都送给了汉族同胞。

四是河北省平泉县在“文革”中,把部分居住相对集中的回民强行拆散,可谓不折不扣的“大融合”。“文革”结束后问题被纠正。《人民日报》做了报道。

也许“二胡”会说,我们的“大熔炉”、“大融合”与你所说的完全是两码事,不要对我们的文章进行歪曲。

还是让“二胡”自己的文字来说明问题是最有说服力的。

胡鞍钢在《中国民族政策的弊端》中,胡联合 胡鞍钢 在《“民族大熔炉”和“民族大拼盘”:国外民族政策的两大模式》中,津津乐道地历数了美国民族政策的美好的独到之处,当然也正是点到中国民族政策的“死穴”:

1、“任何国家的长治久安,根本在于从制度上建立一个统一的民族 (国族 ),强化国族认同,淡化族群 (民族 )认同,通过制度安排使族群 (民族 )问题非政治化,不给任何人声称是某一 ‘地方民族利益’代表和领导者的机会,重中之重在通过制度安排来保障官员始终做维护国家安全统一的积极领导力量,防止其在政治大气候变化时成为分裂国家的领导力量。”“绝不允许‘种族 (民族 )’自治。”

2、“不容许任何一个族群生活在一块属于自己的历史疆域内。”“特别是不允许任何族群有自己的历史地域范围和特权。”

3、“强化中华民族意识,淡化分属在汉族和各少数族 (族群 )身份的族群 (民族 )意识”“要按国际通常用法谨慎地使用 ‘民族’(nation、 nationality)一词,只在讲中华民族等国家民族时才使用 ‘民族’一词,对汉族和各少数族仍可基本保留原称呼,称为某某 ‘族’,或改称为某某 ‘族群’只强化公民的国家属性或中华民族属性,把 ‘三个离不开’的民族团结要求更好地升华为 ‘三个分不清’”。

4、“从制度上引导族际通婚,保障公民的婚姻自由权。”

因为我没有上过大学,所以,我过去对于教授和博士之类的人物总是有几分敬畏的。不过这次真的感觉不一样了:这样的文字居然出自博士生导师之手,而这些人居然还是国家决策思想库的专家,真令人无法理解。

我有些不解:这二位专家都是中国人,对一些重大的原则性的问题他们真的不懂吗?我感到:

1、他们不懂什么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

2、他们不懂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中国的少数民族。

3、他们不懂中国的少数民族的历史。

4、他们也不懂苏联的历史。

5、他们不懂中国的法律。

无畏源于无知——专家们的胆量确实是过人的。

此时此刻,我到是想起了《三国演义》中诸葛亮舌战群儒时对张昭说的一段话:“盖国家大计,社稷安危,是有主谋。非比夸辩之徒,虚誉欺人;坐议立谈,无人可及;临机应变,百无一能。——诚为天下笑耳!”

只要有一点常识,自然就会想到,此二公的“理论”、主张,有那一条在中国能够行得通。如果真要是把此二公的理论付诸实施,即使国家不分裂,也必定会大乱。

我说“二胡”不懂什么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没有冤枉他们。

不错,在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同志确实讲了“有利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话。但是这句话不可能被“二胡”所利用。胡锦涛对西藏工作总的指导思想讲得非常明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民族团结为保障,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抓住发展和稳定两件大事,确保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确保国家安全和西藏长治久安,确保各族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确保生态环境良好,努力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

这个指导思想明确肯定了“要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对“二胡”的理论是一个不容置疑的否定。

问题在于孤陋寡闻。

“二胡”肯定不知道,也肯定没有看过周恩来同志1957年8月4日的《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的讲话。

在那个《讲话》里,周恩来同志有许多经典而又精彩的论述:

“如果同化是一个民族用暴力摧残另一个民族,那是反动的。如果同化是各民族自然融合起来走向繁荣,那是进步的。”

“现在满族和汉族,语言文字相同,就更容易合作。满族同胞是不是主张恢复满族话呢?我看不会的,因为三四百万人从头学满族话,那不太麻烦吗?有些满族话,汉族吸收了没有?我看是有的。有许多满族语汇转为汉语,丰富了汉语。穿衣服也是这样,汉族妇女在辛亥革命以后穿起旗袍,这还不是满族的服装?汉族吸收满族的文化很多,这也可以说是带点同化的性质。”

“还可以谈一谈回族的情况。回族是从阿拉伯、小亚细亚来的,并且时代并不太远,据说到现在不过一千多年,可是人口发展到三百五十万。回族来中国有两条路,一条是从海上来的,一条是从阿富汗来的,要经过南疆,这样就不可能来很多人。但是,现在回族散布到全国,没有一个省没有回族,几乎没有一个县没有,可靠的是三分之二以上的县都有。回族所以这样多,就是因为他能把别的民族成分吸收进去,吸收了就壮大了,这有什么不好?这不也是同化吗?”

“汉族同化别的民族,别的民族也同化汉族,回族是这样,满族是这样,其他民族也是这样。”

幸亏“二胡”没有见过周总理的这番讲话,否则,他们会高声叫喊:中国民族政策从第一代向第十代转型已经开始了!

请“二胡”记住周恩来的话:

“如果同化是一个民族用暴力摧残另一个民族,那是反动的。如果同化是各民族自然融合起来走向繁荣,那是进步的。”

这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

中国共产党不是欧洲的殖民者。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不会象欧洲入侵者一样对土著民进行野蛮的屠杀和灭绝。看来,这一点“二胡”暂时还不会懂。

看一看美国人埃德加.斯诺写的《西行漫记》吧。

1936年7月,美国人埃德加.斯诺在陕北的保安与毛泽东进行了长谈。毛泽东在与斯诺的谈话中是这样叙述红军是如何通过藏族区的:

“沿途两旁一、二百码以外就很不安全。许多红军想去找头羊来宰,就没有再回来的。山区的人民躲在浓密的树丛中向进军的‘入侵者’狙击。他们爬上山去,在红军鱼贯经过又深又窄的山口只能单行前进时,就推下大石头来压死他们和他们的牲口。这里根本没有机会解释什么‘红军对少数民族的政策’,没有机会结成友好的联盟!藏民的女酋长对不论哪种汉人,不分红白,都有不共戴天的宿怨。谁帮助过路的人,她就要把他活活用开水烫死。”

“由于不抢就没有吃的,红军就不得不为了几头牛羊打仗。……毛泽东幽默地对我说:‘这是我们唯一的外债,有一天我们必须向藏民偿还我们不得不从他们那里拿走的给养。’”(《西行漫记》178页)

在那种极其艰难的情况下,为了活命,不得已抢了一些食物,回忆起来,毛泽东是那样的内疚。

再看看邓小平是怎样叙述这件事情的吧。

1950年7月21日,邓小平在《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中这样说:“红军北上时,为了自己的生存,做了一些犯纪律的事,那时饿慌了,没有办法。现在我们应该跟他们说,当时全国革命的负担放在你们身上,你们对保存红军尽了最大的责任。对那些办得不对的事,应当向他们赔礼。”(《邓小平文选》第一卷163页)

时间过去了十五年,邓小平依然没有忘记那虽然是不得已,但毕竟是对不起藏族同胞们的事情。

这就是中国共产党。

这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革命。

这就是与那些屠杀、灭绝印地安人的殖民者本质上根本不同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的革命。

如果经过藏族地区的不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红军,而是从欧洲闯入北美洲的盎格鲁.撒克逊人,那情况是可以想象得到的。中国共产党考虑的是中华民族各民族的整体利益,而欧洲殖民者考虑的则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一己之利。

“从十五世纪开始,随着新大陆的发现和新航路的开辟,西班牙、英国、法国、荷兰等西方殖民主义者相继侵入北美洲大陆,他们极其野蛮地屠杀、驱逐印地安人,建立其许多的殖民地”(《世界近代简史》43-44页)

西方人不得不承认:“白人殖民主义者在开发‘荒蛮的西部’的过程中,夺取了土著人的土地和他们赖以生存的条件,很多印地安人被杀死,或者被驱往丛林禁地。后来发生的多次战争,把整个印地安种族消灭殆尽。”(曼弗雷德.马伊:《一口气读完世界历史》121页)

原来约有5000万人的印地安人,在征服后的数十年间,只有4%苟全性命。一位网友的文章里有这样的话:“记得那位满面悲愤的印第安酋长,在整个氏族被美国白种人全部杀光后,对天喷血发誓,诅咒美国人肯定会遭受历史报应!”

印地安人的问题,“二胡”是无法回避的。

他们轻描淡写地说:“美国早期的族群政策存在严重的侵犯人权问题,特别是残杀印第安人和对黑人进行种族隔离和制度性排斥。”

在“二胡”看来,野蛮的屠杀也是政策。“从美国族群政策的演变历史来看,早期的大熔炉政策 (第一代大熔炉模式 )是一种强力的盎格鲁 —撒克逊化的政策,主要是把其他族群的人同化为盎格鲁新教群体的过程。”

屠杀、灭绝=一种强力的盎格鲁 —撒克逊化的政策=大熔炉模式。

说得多么轻松啊!在这里,哪还有半点的人性。

日本人侵略中国的时候,为了防止中国人民的反抗,1939年,在热河南部地区,实行最为残酷、最为野蛮的集家并村,制造“无人区”,在平地大川建立“集团部落”,也就是“人圈”。(中共唐山市委党史研究室《冀东革命史》——300页)

在他们统治的地区,在文化领域,日本大力推行奴化教育,全面修改各类学校的教科书,删去一切带有民族意识的内容。中学以上都要学日文,广设日语学校,用以培植汉奸。

日本人还在冀东进一步推行“三毒政策”,即毒品、赌博、娼妓,妄图使中国人亡国灭种。

幸亏日本人没有取得最终的胜利,否则,他们实行的也是大熔炉”政策吧。

我说“二胡”不懂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中国的少数民族,没有冤枉他们。

“二胡”摆出一副教师爷的样子,进行训教:“处理民族问题必须要有智慧和策略。”

那么,他们又有哪些智慧,又有哪些策略呢?

请看:

1、“特别是不容许任何一个族群生活在一块属于自己的历史疆域内。”“绝不允许种族 (民族 )自治 ”“特别是不允许任何族群有自己的历史地域范围和特权,”

2、“要按国际通常用法谨慎地使用‘民族’(nation、 nationality)一词,只在讲中华民族等国家民族时才使用 ‘民族’一词,对汉族和各少数族仍可基本保留原称呼,称为某某,或改称为某某 ‘族群’”

“从制度上建立一个统一的民族 (国族 ),强化国族认同,淡化族群 (民族 )认同,通过制度安排使族群 (民族 )问题非政治化,不给任何人声称是某一 ‘地方民族利益’代表和领导者的机会。”

“不在身份证明、升学、就业等社会生活和公共生活中人为强化公民的族群 (民族 )属性,只强化公民的国家属性或中华民族属性,把‘三个离不开’的民族团结要求更好地升华为‘三个分不清’。”

“不再强化中国是由 56个民族 (族群 )组成的观念和做法 (比如,假如有一个美国的墨西哥族裔人和一个美国的西班牙族裔人因在中国工作自愿加入了中国籍,那么按原来的公民民族归属划分,这时的中国公民民族类别则应变成 58个民族 ;如果考虑到中国近年来的发展强大,已经有不少的发展中国家外国人有意自愿加入中国籍,那么,如果批准这些公民自愿加入中国籍,中国公民的民族类别还会增加。这就说明这种固定有多少民族组成中华民族的刻板化民族组成称谓是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 ),”

“要特别注意正确认识和妥善对待现代化进行中的民族意识复兴问题,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一方面要承认客观存在的族群 (民族 )意识,另一方面又必须坚决坚持用社会主义思想对其进行改造,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主义 (即使它是最 “公正的 ”、“纯洁的 ”的民族主义 ),坚定不移地贯彻 “无产阶级不能支持任何巩固民族主义的做法 ”, “支持一切促进各民族间日益紧密的联系和促进各

民族打成一片的措施 ”[27];始终不渝地坚决反对大民族主义,始终不渝地坚决反对地方民族主义。(接下篇)

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反对全盘“西化”的“大熔炉”论 (2013-10-17 16:52:33)转载▼

3、“要高度重视保护和引导族际自由通婚。”“坚持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一律平等原则,不得歧视或优待不同族群通婚者及其子女。”

把“二胡”的这些智慧和策略,和周恩来同志的重要教导两厢对照,再糊涂的人也会得出结论:“二胡”兜售的那些西,都是错误的甚至是反动的东西。

“特别是不容许任何一个族群生活在一块属于自己的历史疆域内。”

“绝不允许种族 (民族 )自治。 ”

“特别是不允许任何族群有自己的历史地域范围和特权。”

一连串的“不允许”;还不是一般的“不允许”,是“特别”和“绝”,手段十分的强硬。

请问“二胡”,对于少数民族,你们还允许什么呢?

需要指出的是“二胡”在这里故意把水搅浑,把“历史地域范围”和“特权”两个不同性质的概念搭放在一起,企图混淆是非。

按照“二胡”的“智慧”和“策略”,藏族人必须离开西藏、回族人必须离开宁夏、哈萨克人和维吾尔人必须离开新疆,蒙古族人必须离开内蒙,壮族人必须离开广西;中国的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1173个民族乡都要拆散,把少数民族流放他乡。

这个问题实在是太小了,无须征得少数民族的意见,请“二胡”先问一问中国共产党答应不答应,中央人民政府答应还是不答应吧!

“二胡”讲,“要按国际通常用法谨慎地使用‘民族’(nation、 nationality)一词,只在讲中华民族等国家民族时才使用 ‘民族’一词。”“不再强化中国是由 56个民族 (族群 )组成的观念和做法。”“从制度上建立一个统一的民族 (国族 ),强化国族认同,淡化族群 (民族 )认同。”“把‘三个离不开’升华为‘三个分不清’。”

“二胡”说了很多,核心是“不再强化中国是由 56个民族 (族群 )组成的。”“从制度上建立一个统一的民族 (国族 )。”也就是,中国只允许有一个民族,就是“中国族”。

………

看来,中国人说话也要从新开始学习了,“要按国际通常用法谨慎地使用‘民族’(nation、 nationality)一词,只在讲中华民族等国家民族时才使用 ‘民族’一词,对汉族和各少数族仍可基本保留原称呼,称为某某,或改称为某某 ‘族群’”

“族群”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不过我到是想起了老舍的名剧《茶馆》中的小刘麻子的一句台词:“处长说好!,他呀老把‘好’说成‘蒿’,特别有个洋味!”

中国人说了100多年的“民族”,这回可要“谨慎”了,还是“族群”合适,有洋味。

什么“国际通常用法”,不就是美国和西方的用法吗?邯郸学步到了这个地步,自己不觉得可怜!?

“二胡”说:“实际上,国内很多同志没有注意到,我国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民族’的英语译法,早在 20世纪 90年代中期就已由原来的 nationality一词悄然改为 ethnic)。

“悄然”是什么意思?是偷偷摸摸的意思吧!既然是偷偷摸摸,那一定是有猫腻。对这些,99.9999……%的中国各族人民是不会感兴趣的。我们叫“民族”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56个民族是中国的国情,是中国的客观事实,“二胡”改变不了。

“假如有一个美国的墨西哥族裔人和一个美国的西班牙族裔人因在中国工作自愿加入了中国籍,那么按原来的公民民族归属划分,这时的中国公民民族类别则应变成 58个民族 ;如果考虑到中国近年来的发展强大,已经有不少的发展中国家外国人有意自愿加入中国籍,那么,如果批准这些公民自愿加入中国籍,中国公民的民族类别还会增加。这就说明这种固定有多少民族组成中华民族的刻板化民族组成称谓是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

话说得多么地幼稚!

你不是讲“族群”吗?“群”是什么意思?一个外国人加入了中国籍,中国就多了一个民族?

在逻辑学上是一片空白!

在概念问题上一塌糊涂!

要知道,马海德早就加入了中国籍,李立三的妻子是俄罗斯人,庄则栋的妻子佐佐木敦子在“二胡”的文章出笼之前也早就加入了中国籍。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我们不知道的不知还有多少,难道来一个外国人就多了一个民族?

“一方面要承认客观存在的族群 (民族 )意识,另一方面又必须坚决坚持用社会主义思想对其进行改造,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主义 (即使它是最 “公正的 ”、“纯洁的 ”的民族主义 ),坚定不移地贯彻 “无产阶级不能支持任何巩固民族主义的做法 ”,“支持一切促进各民族间日益紧密的联系和促进各民族打成一片的措施 ”

看得出“二胡”还算是有点自知之明。

他们可能“悟出”一点道理,“从制度上建立一个统一的民族 (国族 )”实在是不现实,56个民族在“太上老君的八卦炉”里“熔”成一个“国族”,也只是瞻言妄语而已。

他们不得不说“一方面要承认客观存在的族群 (民族 )意识”,另一方面又说“必须坚决坚持用社会主义思想对其进行改造,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主义 (即使它是最 “公正的 ”、“纯洁的 ”的民族主义 ),坚定不移地贯彻 “无产阶级不能支持任何巩固民族主义的做法 ”, “支持一切促进各民族间日益紧密的联系和促进各民族打成一片的措施 ”

我要郑重地告诉“二胡”,你们的这一套不是“社会主义思想”,请不要肆意歪曲社会主义思想。因为你们用的是“从制度上建立一个统一的民族 (国族 ),强化国族认同,淡化族群 (民族 )认同,通过制度安排使族群 (民族 )问题非政治化,”

你们以为引用了两段列宁的话(“无产阶级不能支持任何巩固民族主义的做法 ”、“支持一切促进各民族间日益紧密的联系和促进各民族打成一片的措施 ”见(《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载于1913年11月和12月《启蒙》杂志第10、11、12期,选自《列宁全集》第2版第24卷第120-154页)就可以为你们的全盘“西化”的货色披上马克思主义的外衣吗?我也从《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中选择几段供你们认真地阅读一下吧:

“因为所有的马克思主义者,不论是个人还是正式的统一整体,都非常明确而毫不含糊地斥责过哪怕是最轻微的民族暴力、压迫和不平等现象;”

“谁不承认和不维护民族平等和语言平等,不同一切民族压迫或不平等现象作斗争,谁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甚至也不是民主主义者。这是毫无疑问的。”

“民主集中制不仅不排斥地方自治以及有独特的经济和生活条件、民族成分等等的区域自治,相反,它必须既要求地方自治,也要求区域自治。”

“非常明显,如果不保证每一个在经济和生活上有较大特点并且民族成分不同等等的区域享有这样的自治,那么现代真正的民主国家就不可能设想了。”

“……必须实行广泛的区域自治(当然,不是指波兰一地,而是指俄国各个区域)和完全民主的地方自治,并且根据当地居民自己对经济条件和生活条件、居民民族成分等等的估计,确定地方自治地区和区域自治地区的区划”

列宁的理论与周恩来的理论是完全一致的,那就是反对暴力同化,哪怕是“最轻微的暴力”;同时都主张民族区域自治。

“二胡”的理论与列宁的理论没有任何的共同之处。

特别要指出的是:“二互”明确地讲“从政治学原理看,国家的长治久安,一是靠认同,一是靠强制,两者缺一不可。强制主要依赖于警察、法庭、监狱、军队等国家强制机器,在现代社会法律越来越成为国家进行强制的基本工具。”

你不“认同”,就“强制”;“强制主要依赖于警察、法庭、监狱、军队等国家强制机器。”

“二胡”还是自作聪明。林彪早就讲过“政权就是镇压之权。”“四人帮”对这套同样也不陌生。就是今天,在个别地区,一个小小的县级领导也会用这种办法来对付老百姓,根本就用不着“二胡”来“教导”。

你们不是崇尚“民主”、“自由”、“人权”吗?怎么自相矛盾到如此程度?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某一位领导者拍脑瓜拍出来的,它是从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形成的。

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在长征前并不成熟。长征经过云贵川,甘宁青等少数民族地区,红军与回族等少数民族人民频繁接触,开始独立自主地思考、解决和处理民族问题,逐渐形成了对少数民族工作的基本主张和纲领政策,并付诸伟大的实践。

举回族为例:红军就实施了“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原则,建立回族革命政权。保障回族人民的民主权利”的政策。

1935年6月,红四方面军解放茂县羌族地区后颁发的《回族斗争纲领》指出:“回族穷人自动建立自己的回民联合会、回民自治区、回民共和国、回民苏维埃政府!实行民族自决!”

l935年12月,红四方面军在川西帮助回族人民建立了绥靖县回民苏维埃政权,政府组成人员是由红军与回族群众及其代表人物共同协商选举产生的。

1936年2月,贺龙同志在川滇黔区建立了革命政权,发布文件指出:“川滇黔边区的少数民族(苗、彝、瑶、回……)团结起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民族平等……反对各民族之间相互歧视,反对剥削和压迫,各民族人民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建设和保卫革命根据地,为巩固工农民主政权,争取各族人民的彻底解放而奋斗。”

1936年5月25日,毛泽东在《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中指出:“在民族平等的原则下,回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建立回民自治的政府。”

l936年9月,红二方面军在甘肃徽县,帮助回民建立了回民自治委员会,成立了“徽县工农苏维埃政府”。

1936年10月20日,在宁夏同心清真大寺召开大会,成立了陕甘宁省豫海县自治政府,通过了回民自治政府条例、土地条例等。豫海县尽管存在不到一年时间,但它是“中共解决民族问题长期理论探讨和实践经验的总结,是我党早期用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制度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次伟大尝试和飞跃,是民族区域自治史上的巍巍丰碑”。

需要提出的是,中国共产党还特别注意培养少数民族中的领袖人物。

1936年5月,总政治部《关于回民工作的指示》提出:“现在各部队及在地方机关的回民同志,应当尽量的集中到各政治机关的地方工作部去,并加强对他们的培养,造成为强有力的回民的领袖干部。”这也是党成立以来首次提出要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和回族的领袖干部的政策。

(以上引文见《中国共产党在红军长征中的回族政策及其伟大实践》作者单位:周瑞海,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周文盈,自治区妇联宣传部)

正是经过长期的革命实践,形成了中国共产党的关于少数民族的理论和政策,形成了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和政策,这些理论和政策对于中国革命的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发展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中国革命的实践证明了党的民族政策的正确性。也正是包尔汗、赛福鼎、乌兰夫等少数民族的领袖人物,为党的中国统一大业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194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已经解放的中国蒙古族聚居地区就建立了中国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地方——内蒙古自治区。

中国共产党的关于少数民族的理论和政策对于推动新疆的和平解放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1955年10月,中国政府开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全面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

1958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

195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

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成立。

目前,中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在55个少数民族中,有44个建立了自治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1%。同时,中国还在相当于乡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了1173个民族乡,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补充形式。11个因人口较少且聚居区域较小而没有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中,有9个建有民族乡。

“二胡”自己也承认:“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增长率都高于除中国之外的世界所有高增长国家。这里我们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世界银行数据库将 8个少数民族地区与世界 168个可统计的国家进行比较。在 1978—2008年 30年期间,内蒙古的 GDP年平均增长率为 11.69%,新疆为 10.35%,广西为 9.86%,西藏为 9.79%,云南为 9.72%,宁夏为 9.61%,贵州为 9.36%,青海为 8.44%。这八个少数民族地区同期增长率都比自然地理条件更为优越、区位优势更为有利、经济基础更为雄厚的国家,例如居世界经济增长率第二的博茨瓦纳 (为 7.59%)、第三位的新加坡 (为 6.92%)、第四位的马来西亚 (为 6.26%),第五位的韩国 (为 6.25%),第六位的泰国 (5.71%),第七位的印度 (为 5.65%)和第八位的伯利兹 (为 5.57%)(见表 1)。”

党的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和政策是民族地区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没有民族区域自治,要取得这样的成绩是根本不可能的。这也刚好证实了“二胡”对民族区域自治的诋毁是没有道理的。

“二胡”讲:

“中国公民臣民意识没有肃清,公民意识和国家意识弱”“特别严重的问题是,在一些边疆民族地区,由于复杂的历史和社会因素的影响,一些人狭隘的民族 (族群 )意识强烈,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国家的认同却比较弱,民族分裂主义仍然潜滋暗长,成为威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原因和基础性原因。”“ 特别是在新疆,大量事实表明,民族分裂势力及其活动是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新疆地区存在的分裂与反分裂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有时甚至是十分激烈的。”

马大正在谈到新疆时,竟无视历史与现实中为维护祖国统一、领土完整、建立人民政权,特别是和平解放新疆的事业中,那里,以及内地的各少数民族先贤的贡献,直言不讳地说:“就民族而言,汉族是稳定新疆的最基本的力量”。

马戎讲:“在汉人的头脑里,‘中国人’、‘中国公民’的身份意识是自然而然的,是他们群体意识体系中属于核心层面的关键认同。但是我国的其他族群(如藏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朝鲜族等)是否都具有同样的对于‘中华民族’的认同意识呢?在这些族群的广大民众当中,在‘中国人’和自己族群这两个层面的认同意识方面,哪个层面的认同更为核心和更加重要呢?”

“二胡”等人上面的这些话有明显的煽动性。是对少数民族,特别是新疆各族人民的污蔑。意在挑起新疆各族人民,特别是维吾尔族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不信任感。

不错,近年来新疆是出了一些问题。党中央早已经给定了性: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

包尔汗曾经谈过新疆和平解放前,在迪化(乌鲁木齐)的一些青年和知识分子中,组织了秘密组织,出版刊物,进行宣传活动。其中有:

1.以买合苏德·铁衣波夫为首的组织,主要在群众中宣传解放事业,支持解放斗争。

2.以吾守尔木沙、努斯热提为首的民族青年和知识分子的组织,主要在青年中宣传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领导的中国人民解放事业。

3.以新疆学院(即现在的新疆大学)副院长涂治为首的拥护解放事业的秘密组织,出版秘密刊物《战斗》杂志,进行宣传活动。当时我兼任新疆学院院长,他们每天晚上收听解放区电台的广播并纪录下来,第二天早上夹在报纸中交给我。我任省政府主席之后曾给过他们活动经费。

4.以杨鹤龄为首的在知识分子中的秘密组织。主要是在汉族、回族群众中进行宣传活动。

在蒙古、哈萨克等游牧民族中进行宣传活动的还有以买得、阿德等为首的组织。(《中华文史资料文库》第7册P460—463)

1949年10月4日,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为新疆代表团举行了记者招待会。赛福鼎语调铿锵地说:“新疆过去是中国版图的组成部分,今天仍然是中国版图的组成部分,将来也永远是中国版图的组成部分。”他的答问,赢得一片掌声。他的回答,是历史的回声,也是包括新疆各族人民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共同心声。

1950年1月,赛福鼎随毛泽东同志访问苏联,并参加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字仪式。一天,苏联外长维辛斯基特地为赛福鼎举行宴会,赛福鼎作答词时,谈到了新疆,他平静而又坚定地说:“对帝国主义来说,新疆的解放,将使他们不能像以往一样插手新疆,他们将新疆分裂出去变为自己傀儡的企图,已经无法实现了,这对帝国主义分子来说,当然是非常痛苦的现实,因此他们造谣不足为奇。新疆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中国的一部分。正像一句谚语里说的,‘任凭狗狂吠,商队将继续前进’,我们将继续走我们的路。”

1971年9月,发生了林彪外逃事件,其后查证的《五七一工程纪要》中,赫然写有“新疆是借助力量”之类的内容。在这种背景下,1972年6月底,中央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党委常委召集到北京学习、开会。叶剑英同志代表中央宣布:为了新疆的大局,任命赛福鼎同志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

一个是汉族的、大搞阴谋,分裂党和国家的副统帅;一个是维吾尔族的、维护祖国统一的少数民族的领袖人物。

怎么能说“在一些边疆民族地区,一些人狭隘的民族 (族群 )意识强烈,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国家的认同却比较弱,民族分裂主义仍然潜滋暗长,成为威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原因和基础性原因。”呢?还特别着重指出新疆。这种认识是完全错误的。

我是回族人,再给“二胡”讲一讲我们回族对伟大祖国的“认同”的问题吧。

1937年冬,王静斋、时子周阿訇在郑州成立“中国回民抗日救国协会”,提出‘发扬教义,团结回教群众协力救国的宗旨’,号召全国回族人民发扬‘勇于牺牲,坚持团结’的精神,‘团结奋起,保持爱国荣誉’。

宁夏的虎嵩山阿訇创作了阿汉对照祈祷词,分送各清真寺,在聚礼日为抗战做祈祷。

新疆的70高龄的马良骏大阿訇提出要投身抗日战争,广大穆斯林无不深首鼓舞。

达浦生阿訇领导的‘中国回教南洋访问团’,在长达14个月内,在中东、东南亚、南亚十多个国家与日寇进行国际舆论争夺战,发表抗日宣传文章300多篇,揭穿了日寇‘扶植回教’,‘建立回回国’的阴谋。

(以上见《中国穆斯林》2000年第1期第15页)

至于抗日名人,国民党有白崇禧,共产党有马本斋,这些都是妇孺皆知的了。

我说“二胡”等人不懂中国的少数民族的历史,没有冤枉他们。

我还是简单地讲一讲近代回族维护祖国统一的一些事例吧。

1913年10月至1914年7月,在英国、北洋政府、西藏三方参加的西姆拉会议上,英国代表唆使西藏代表公然提出“西藏独立”并强调西藏疆域包括青海南部大部分领土。丧权辱国的《西姆拉条约》随即出笼。此时,窃据大总统宝座的袁世凯为了获得英国等列强的支持,居然草签了条约。当时任甘边宁海镇守使兼青海蒙番宣慰使的马麒(回族)大义凛然,同北洋军阀政府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发出了震撼人心的“艳电”,指出:“西藏本中国领土,吾国苟有一息生气,所有划界协议,应从根本否定。此约一签,终古难复,大好河山,一笔断送,凡属五族,谁不解体,事关国事存亡,此而不言,将使他族谓中国无人,麒实耻之,麒实愤之,是以披肝沥胆,沥血以告。”

马麒的“艳电”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支持,粉碎了英帝国主义分裂中国的阴谋。

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回族将领马辰在官涌、东涌、和攀石洋战役中屡建奇功,深得林则徐的称赞。郑国鸿在镇海与敌人血战六昼夜,负伤数十处而壮烈牺牲。

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回族将领、天津镇标右营游击沙元春在大沽保卫战中身先士卒,击毙击伤敌军百余人,后为敌炮击中,壮烈牺牲。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中,清高级军官,回族将领左保贵在朝鲜平壤的战场上,在主帅投降的情况下,坚持战斗,负伤数十处,壮烈牺牲。

1900年,八国联军占领天津,进军北京时,回族将领马福禄率领甘军给侵略者以重创,终因众寡悬殊,他和族第马福贵、侄子马耀图一起血洒正阳门,为国捐躯。

长城抗战中,一位中国穆斯林的声名传遍了全中国。他就是镇守山海关的东北军第29军626团第一营营长安德馨。在山海关保卫战前夕的例行训话中说:“此次暴日如再来犯,我确定要在此次牺牲。因为我们现在已经是走投无路的人,所以必须以我们手中的枪杀出一条血路来……所忧者,有暮年老母在,但忠孝从来不能双全,只有对不住我的母亲了。”

安德馨对宗教十分的虔诚。战斗打响前的几天,他到当地清真寺沐浴,并请阿訇做了讨白(穆斯林在临终前的忏悔),并委托教胞:“余以身许国,此战生死难卜,如有不幸,望收尸骨,以还家乡。”

1933年1月1日夜,日寇集中大批兵力,并有海空军配合,突袭山海关。安德馨率领诸将士奋力还击,击毙日寇300多人。最后,终因寡不敌众,城池被攻破。安德馨手持大刀,率领士兵,冲入敌阵,与敌人进行白刃战,最后全营将士均壮烈牺牲。

1月18日,安德馨的遗体用专列运送到北平,数千名各族各界人士到前门火车站举行了隆重的迎灵仪式。灵柩停在牛街教子胡同清真寺,接受各界群众的吊唁。22日上午,北平各界人士在中山公园中山堂举行隆重的追悼大会,沉痛悼念安德馨及第一营全体殉国烈士。张学良将军送一匾额,上写“重牟泰岱”。冯玉祥将军赠送了挽联,赞扬安德馨“家可破,身可歼,头可断,人心不可犯,大哉壮烈牺牲。”

难道我们回族人和其他少数民族非要放在“大熔炉”里,被同化成“中国族”(实际就是汉族),我们才知道热爱自己的祖国吗?

我是回族,我是穆斯林。在祖国需要我的时候,我放弃了学业参了军,投身到保卫祖国(中国)的伟大事业中;在1963 年河北大水时,我和我的汉族战友们一道,不怕牺牲,投身到保卫天津、保卫津浦路的重要的抗洪战斗中。如果祖国还需要我,我虽然年近七十,我还会响应祖国的召唤,奔赴战斗的第一线。

我唯一的担心就是,如果战火真正烧到“二胡”和他们那伙人的头上,他们是不是会开溜,跑到他们心仪神往的美利坚合众国去——这,对他们是十分的容易。

我说“二胡”他们不懂苏联的历史,没有冤枉他们。

我感到他们似乎连《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下面简称《教程》)都没有认真地看过。还是看看《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吧,这是斯大林为全世界无产者降示的“圣经”。

《教程》中写道:“1922年12月,召开了全苏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在这次大会上,根据列宁和斯大林的提议,建立了苏维埃各族人民自愿的国家联合,即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苏联)。最初加入苏联的有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南高加索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和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不久,在中亚细亚成立了三个独立的加盟苏维埃共和国,即乌兹别克苏维埃共和国、土库曼苏维埃共和国和塔吉克苏维埃共和国。现在,所有这些共和国都按自愿和平等原则联合成一个统一的苏维埃国家联盟——苏联,同时每个共和国都保有自由退出苏联的权利。”(《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288页)

苏联,就是主权国家的自愿的联合。加入“苏联”的都是具有独立主权的社会主义国家,俄罗斯联邦共和国,白俄罗斯,乌克兰在联合国还持有席位。

“波罗的海沿岸的立陶宛、拉托维亚、爱沙尼亚,是根据1939年8月23日‘莫落托夫——里宾特洛甫条约’由苏联红军占领后并入苏联的,并非完全出于这三国的本身意愿,”“在纳粹战败投降十年后的1955年,爱沙尼亚的丛林里还有当地人在抵抗苏军,目的是‘恢复共和国”。而1990年苏联大厦将倾之时也正是波罗的海三国和格鲁吉亚最先抛出了‘独立’议案。”(《苏联兴亡的沉思》27页)

我认为,苏联解体问题被人为地搞复杂了。美国人兴高采烈是自然的,同时也是吹嘘“和平演变”的功能。冷静地分析一下,不管是什么因素,联合时是自愿的,自愿地分开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至于“波罗的海沿岸的立陶宛、拉托维亚、爱沙尼亚,是根据1939年8月23日‘莫落托夫——里宾特洛甫条约’由苏联红军占领后并入苏联的。”也就是侵略占领的。难道被侵略者没有权利反对侵略吗? 哪里有侵略,哪里就有反侵略。这在古今中外都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我说“二胡”他们不懂中国的法律,没有冤枉他们。

“二胡”说:“要高度重视保护和引导族际自由通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五条规定:“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男女青年,只要符合《婚姻法》的规定,愿意和谁结婚就和谁结婚,就是和外国人结婚现在一点都不新鲜了,用得着“二胡”来“保护”、“引导”?请问“二胡”,你们打算怎样“保护和引导族际自由通婚”呢?你们就没有感到你们的主张已经违反了《婚姻法》了吗?

更重要的是,你们根本就没有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放在眼里。

二胡”和他的朋友们还是先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吧。

序言中就有八处“中国各族人民”的表述;

总纲第四条是关于“各民族一律平等”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二章第三十四、三十六条规定了民族、种族、和宗教信仰问题。

第三章第一节五十九条规定了少数民族的代表资格问题;第七十条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第三节第八十九条规定了(国务院)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而第六节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我国的法律中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

我国的《刑法》、《刑诉法》、《婚姻法》等许多重要法律都涉及民族问题和少数民族问题。

拿出一个不三不四的“国族”、“族群”来,你们知道我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答应还是不答应?

我们的国家需要安定,各民族需要团结;新疆人民尤其需要各民族的团结。什么“大熔炉”,什么“族群”,什么“淡化族际意识”等一切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请不要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请不要做。如果一意孤行,党和人民是不会答应的。

2013-10-17

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反对全盘“西化”的“大熔炉”论 (2013-10-17 16:49:45)http://blog.sina.com.cn/s/blog_b1fedd050101f59t.html

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反对全盘“西化”的“大熔炉”论

手头有几张报纸,是我精心保存的,上面有如下的内容:

2012年11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3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3年8月30日,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同志在国家民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成果交流会上的讲话。

2013月9月6日,国家民委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试点活动启动仪式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举行,王正伟同志在会上的发言。

2013年9月10日,王正伟同志在看望慰问中央民族大学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师生时的讲话。

2013年9月13日,王正伟同志在第四届全国自治州州长民族工作专题研究班结业座谈会上的讲话。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讲:“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全体中华儿女万众一心、团结奋斗。团结就是大局,团结就是力量。全党同志要用坚强的党性保证团结,用共同的事业促进团结,自觉维护全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促进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大团结。”

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中强调:“我们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焕发出新的蓬勃生机。”“我们要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2013年8月30日,王正伟同志在国家民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成果交流会上说:“当前作好民族工作,必须‘重在平时、抓在平常,重在交心、以心换心’。……我们要致力于进一步加大民族地区扶贫攻坚的力度,加大和改善保障民生力度,加快和推进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产业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提升民族地区对外开放水平,努力实现民族地区跨越发展;要作好争取人心,调动人心,凝聚人心的工作,依靠群众、争取群众、发动群众、团结群众,维护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关系和边疆地区长治久安。”

2013月9月6日,国家民委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试点活动启动仪式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举行。王正伟同志在会上发言指出:“搞好民族团结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以增进信任和感情为导向,抓好日常和平常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开展创建示范州活动,凝心聚力,谋发展、促团结、保稳定,将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注入新的活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2013年9月10日,王正伟同志在看望慰问中央民族大学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师生时说:“要树立团结进步的理念,面向中国梦,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能量。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攻坚期,民族问题和各种社会问题叠加在一起,国内因素和国外因素交织在一起,民族工作面临一系列新情况,维护民族团结面临一系列新挑战。民族院校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摆在德育的突出位置;要教育引导各族青年学生,自觉把提高文化素养与提高政治素质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2013年9月13日,在第四届全国自治州州长民族工作专题研究班结业座谈会上,王正伟强调:“民族地区要切实作好争取人心的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民族工作重在平时,抓在平常。民族团结重在交心,以心换心。”“要对广大干部进行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再教育,使他们成为熟悉民族政策,作好民族工作的行家里手,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当我看过总书记和总理的报告和王正伟同志的讲话后,我的心情终于松弛了。报告和讲话里面没有“大熔炉”、“大融合”、“淡化族际意识”、“族群”等等一系列让少数民族同胞们担心的表述,相反,王正伟同志明确指出“要对广大干部进行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再教育”。

“再教育”,这一个“再”字非常清楚表明了:我们党和政府民族工作的理论是一以贯之的理论,政策是一以贯之的政策。也就是说,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没有变,没有按照几位精英、学者、教授和极个别的官员们的理论来进行“改造”,实行所谓的美国式“大熔炉”的“第二代民族政策”。

幸哉!中国的少数民族同胞们!

幸哉!我的汉族同胞们!

我不是杞人忧天。近几年来的许多事情表明,在中国的社会科学界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问题非常严重。有极少数的文人打着改革的旗号,举着马克思主义的招牌,装出一副忧心国家命运的样子,完全不顾历史和现实,在民族和宗教问题上,全盘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否定我们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不遗余力地兜售美国和西方的价值观,妄图全盘按照美国人的观点改造我们国家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其真实的目的无非就是使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西化、乃至分裂。

在一片鼓噪声中,以“二胡”的声音最为刺耳。胡鞍钢(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国家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胡联合(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博士、特约研究员)二人到西天取过经,自以为取到了真经,于是频发宏论,摆出一副要治国平天下的样子。

还有几位先生也不甘落后,也有很多的惊人之语。

胡鞍钢在《中国民族政策的弊端》中,“忧心忡忡”地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权利意识的逐步增长,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动员和整合作用不断增强,民族意识在一些群体中得以快速发展,因民族因素而引发的社会问题日趋凸显,在一些地区反分裂反恐怖面临的斗争形势更趋严峻复杂,使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问题成为我们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必须妥善应对的一个特殊紧迫、特殊重要的战略问题。”

胡联合 胡鞍钢 在《“民族大熔炉”和“民族大拼盘”:国外民族政策的两大模式》中说:“民族问题是事关国家统一、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问题。” “实践证明,‘民族大熔炉’模式是解决民族问题比较成功的方法,能够有效地防止民族矛盾和民族冲突演变为民族分裂问题。‘民族大拼盘’模式则因其强调民族分界、民族身份、民族团体和地域多元主义体制而使社会泾渭分明、政治多元分野,无法促进民族交融而建构统一的国族,容易使民族矛盾冲突与地区矛盾冲突交织在一起,最终演化为民族分裂甚至民族战争。

既然关于民族的理论和民族政策对于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如此的重要,既然现行的中国的民族政策又有那样多的弊端,那么中国各族人民就十分有必要弄明白中国民族政策的弊端到底是什么了。

“二胡”一丝不苟地用美国人的理论和政策——当今世界上已经好到了极致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作为参照物,明确地指出了中国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弊端:

1、中国实行的是大拼盘式的民族区域自制制度。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制制度和前苏联一样,是典型的民族大拼盘模式。“国家因民族而分区域、分界别治理,以民族划界成立不同层次的自治实体,突出和强化民族性。”

2、中国没有按照“国际通常用法谨慎地使用 ‘民族’”(nation、 nationality)一词”,应该用“族群”。

3、中国公民臣民意识没有肃清,公民意识和国家意识弱。

4、我国现在在一些民族地方有一种不利于不同民族族际通婚的社会环境和政策措施,一些族 (族群、民族 )与其他族的通婚率很低,有的族际通婚率甚至只有百分之零点几,离国际上衡量族际关系良好的标准要求两族之间通婚率达到 10%的水平还有很大差距。

因时间关系,暂时先列出主要的四条。

按照“二胡”的观点,既然中国的民族政策存在着这么多的问题,这样下去,肯定是不会长治久安的。那就应该改弦更张,越快越好,要屏弃“大拼盘”式,改成“大熔炉”式。

据“二胡”自己说,他们根据“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精神,已经作出明确的判断:中国民族政策从第一代向第二代转型已经开始了。

这是多么值得欢呼的一件大事啊!

也许有人要问,你一个退休工人,有吃有喝,对这个问题你瞎操什么心?

我是回族人,按照“二胡”的说法,属于少数“族群”;我还是一个穆斯林,信奉伊斯兰教,所以,“二胡”的高谈阔论与我个人和我这个“族群”关系甚大,我焉能漠不关心?

我成长的经历告诉我,“大融合”对回族绝不陌生,它只不过是个灾难的代名词。

中国的56个民族的团结,中国的民族和宗教的既定政策,注定要遇到来自国内外各种敌对势力的破坏的,这是毫无疑义的。而在今天,来自国内的破坏也必定要打着形形色色的改革的幌子和旗号,试图干预党和国家政策的走向。

苏联解体后,美国人就扬言:“要不惜一切代价,尽快完全消灭中国的共产主义制度”,“与中共打一场跨世纪的没有硝烟的战争,最终摧毁中共政权,在世界上彻底消灭共产主义制度。”(李振城.《苏联兴亡的沉思》469页)

美国前驻华大使詹姆斯.萨瑟在上任前对报界说:“当我们同中国进行贸易时,我们不仅仅是向他们推销货物。当美国企业界人士到那里去办工厂时,我们不仅在商业上同他们打交道,我们也随之带去了我们的一些价值观、我们的习惯以及我们的一些文化。这就是我们最终要使他们同我们的人权概念更紧密地协调一致的办法。”(李振城《苏联兴亡的沉思》471页)

正因如此,在1996年1月18日,江泽民同志就撰文指出“西方敌对势力要‘西化’、‘分化’我们,要把他们那套‘民主’、‘自由’强加给我们,李登辉要搞‘台独’,我们不讲政治行吗?树欲静而风不止,这是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现在,许多人已经清醒地认识到,民族宗教问题处理失当,是苏联解体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正因如此,一些极少数人不遗余力地鼓噪,希望中国在民族宗教问题上步苏联的后尘,搞大汉族主义,最终导致民族的分裂乃至国家的分裂。其用心可谓险恶。

作为一个回族人,新中国成立后,我已经两次领略了“大融合”,这是我终生无法忘却的。

1957年,我当时正在我们那个小镇的中学里上初中。有一天,我们的镇长来到我们的学校,把几个回族同学召集起来去清真寺。到了清真寺,我惊呆了:

清真寺大殿的中门、旁门全部打开(平时,旁门只是在开斋节和古而帮节才都打开的);大殿上人流如潮,如大集一般拥挤;满大殿到处是痰迹、烟头、纸屑;大殿上横挂着一个条幅,上书“河北省伊斯兰教界向党交心成果展览会”;大殿的四周全是大字报还有漫画,上面都是对伊斯兰教和先知的侮辱、亵渎。清真寺完全失去了往日的宁静和肃穆,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寺里的伊玛目姓丁,我只知道大家叫他丁三阿訇,他被“安排”站在大字报前,给参观和“学习”的的人们来进行“讲解”。阿訇矮矮的身材,神情憔悴,眼睛象死鱼的眼睛那样的呆滞。我不敢看他——他认识我。我们两个人的目光还是碰了一下,在我这个十三岁的孩子面前,他似乎有一种负罪感,急忙低下头。但从他的眼睛里我看出他的内心是如何地痛苦;但当时我还不懂:对一个人灵魂的蹂躏是各种摧残中最为残酷的。

小镇上的穆斯林抵制了这场劫难:清真寺去不了,就在家里礼拜;到了斋月,该封斋照样封斋;不管上面如何的动员、诱导,我们镇,乃至我们县所有的回民还是没有一家养猪的。

这场“大融合”,在我们这个小镇是以失败告终的。

第二次“大融合”是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这场灾难是全国性的,是整个中华民族的,但是回族还有其他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受灾是最为严重的。这是因为,汉族除了少数人信奉天主教、佛教外,多数信奉马克思主义(是真是假另做别论),所以,汉族中受冲击的是“地、富、反、坏、右、叛徒、特务、走资派、臭老九”,而回族还有其他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除了其中的“地、富、反、坏、右、叛徒、特务、走资派、臭老九”理所当然地要被专政外,整个民族的宗教信仰是被强制剥夺了的。

有四件事在我的记忆里是最为深刻的:

一是清真寺基本上都关闭了。

在北京,除牛街、东四两个清真寺开放外,其余也都关闭了。

二是震惊中外的“沙甸反革命事件”。

1973年10月,云南沙甸回民群众愤然而起,打开清真寺,要求恢复民族宗教政策。翌年一月,极左路线帮派集团把群众的正当要求视为反革命宗教复辟,进行迫害。1975年1月3日,十位回民代表进京,反映问题。1975年5月17日,千余人的武装人员,荷枪实弹,四方包围,强行进驻沙甸,但被沙甸回民堵住。

1975年7月29 日凌晨,沙甸被炮火覆盖,900多名回民同胞葬身在炮火中。这就是震惊中外的“沙甸反革命事件”。

三是文化大革命中,冀东滦县在高压下,在红色恐怖中,部分回民被迫养猪。不久,这些猪又都送给了汉族同胞。

四是河北省平泉县在“文革”中,把部分居住相对集中的回民强行拆散,可谓不折不扣的“大融合”。“文革”结束后问题被纠正。《人民日报》做了报道。

也许“二胡”会说,我们的“大熔炉”、“大融合”与你所说的完全是两码事,不要对我们的文章进行歪曲。

还是让“二胡”自己的文字来说明问题是最有说服力的。

胡鞍钢在《中国民族政策的弊端》中,胡联合 胡鞍钢 在《“民族大熔炉”和“民族大拼盘”:国外民族政策的两大模式》中,津津乐道地历数了美国民族政策的美好的独到之处,当然也正是点到中国民族政策的“死穴”:

1、“任何国家的长治久安,根本在于从制度上建立一个统一的民族 (国族 ),强化国族认同,淡化族群 (民族 )认同,通过制度安排使族群 (民族 )问题非政治化,不给任何人声称是某一 ‘地方民族利益’代表和领导者的机会,重中之重在通过制度安排来保障官员始终做维护国家安全统一的积极领导力量,防止其在政治大气候变化时成为分裂国家的领导力量。”“绝不允许‘种族 (民族 )’自治。”

2、“不容许任何一个族群生活在一块属于自己的历史疆域内。”“特别是不允许任何族群有自己的历史地域范围和特权。”

3、“强化中华民族意识,淡化分属在汉族和各少数族 (族群 )身份的族群 (民族 )意识”“要按国际通常用法谨慎地使用 ‘民族’(nation、 nationality)一词,只在讲中华民族等国家民族时才使用 ‘民族’一词,对汉族和各少数族仍可基本保留原称呼,称为某某 ‘族’,或改称为某某 ‘族群’只强化公民的国家属性或中华民族属性,把 ‘三个离不开’的民族团结要求更好地升华为 ‘三个分不清’”。

4、“从制度上引导族际通婚,保障公民的婚姻自由权。”

因为我没有上过大学,所以,我过去对于教授和博士之类的人物总是有几分敬畏的。不过这次真的感觉不一样了:这样的文字居然出自博士生导师之手,而这些人居然还是国家决策思想库的专家,真令人无法理解。

我有些不解:这二位专家都是中国人,对一些重大的原则性的问题他们真的不懂吗?我感到:

1、他们不懂什么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

2、他们不懂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中国的少数民族。

3、他们不懂中国的少数民族的历史。

4、他们也不懂苏联的历史。

5、他们不懂中国的法律。

无畏源于无知——专家们的胆量确实是过人的。

此时此刻,我到是想起了《三国演义》中诸葛亮舌战群儒时对张昭说的一段话:“盖国家大计,社稷安危,是有主谋。非比夸辩之徒,虚誉欺人;坐议立谈,无人可及;临机应变,百无一能。——诚为天下笑耳!”

只要有一点常识,自然就会想到,此二公的“理论”、主张,有那一条在中国能够行得通。如果真要是把此二公的理论付诸实施,即使国家不分裂,也必定会大乱。

我说“二胡”不懂什么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没有冤枉他们。

不错,在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同志确实讲了“有利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话。但是这句话不可能被“二胡”所利用。胡锦涛对西藏工作总的指导思想讲得非常明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民族团结为保障,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抓住发展和稳定两件大事,确保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确保国家安全和西藏长治久安,确保各族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确保生态环境良好,努力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

这个指导思想明确肯定了“要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对“二胡”的理论是一个不容置疑的否定。

问题在于孤陋寡闻。

“二胡”肯定不知道,也肯定没有看过周恩来同志1957年8月4日的《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的讲话。

在那个《讲话》里,周恩来同志有许多经典而又精彩的论述:

“如果同化是一个民族用暴力摧残另一个民族,那是反动的。如果同化是各民族自然融合起来走向繁荣,那是进步的。”

“现在满族和汉族,语言文字相同,就更容易合作。满族同胞是不是主张恢复满族话呢?我看不会的,因为三四百万人从头学满族话,那不太麻烦吗?有些满族话,汉族吸收了没有?我看是有的。有许多满族语汇转为汉语,丰富了汉语。穿衣服也是这样,汉族妇女在辛亥革命以后穿起旗袍,这还不是满族的服装?汉族吸收满族的文化很多,这也可以说是带点同化的性质。”

“还可以谈一谈回族的情况。回族是从阿拉伯、小亚细亚来的,并且时代并不太远,据说到现在不过一千多年,可是人口发展到三百五十万。回族来中国有两条路,一条是从海上来的,一条是从阿富汗来的,要经过南疆,这样就不可能来很多人。但是,现在回族散布到全国,没有一个省没有回族,几乎没有一个县没有,可靠的是三分之二以上的县都有。回族所以这样多,就是因为他能把别的民族成分吸收进去,吸收了就壮大了,这有什么不好?这不也是同化吗?”

“汉族同化别的民族,别的民族也同化汉族,回族是这样,满族是这样,其他民族也是这样。”

幸亏“二胡”没有见过周总理的这番讲话,否则,他们会高声叫喊:中国民族政策从第一代向第十代转型已经开始了!

请“二胡”记住周恩来的话:

“如果同化是一个民族用暴力摧残另一个民族,那是反动的。如果同化是各民族自然融合起来走向繁荣,那是进步的。”

这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

中国共产党不是欧洲的殖民者。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不会象欧洲入侵者一样对土著民进行野蛮的屠杀和灭绝。看来,这一点“二胡”暂时还不会懂。

看一看美国人埃德加.斯诺写的《西行漫记》吧。

1936年7月,美国人埃德加.斯诺在陕北的保安与毛泽东进行了长谈。毛泽东在与斯诺的谈话中是这样叙述红军是如何通过藏族区的:

“沿途两旁一、二百码以外就很不安全。许多红军想去找头羊来宰,就没有再回来的。山区的人民躲在浓密的树丛中向进军的‘入侵者’狙击。他们爬上山去,在红军鱼贯经过又深又窄的山口只能单行前进时,就推下大石头来压死他们和他们的牲口。这里根本没有机会解释什么‘红军对少数民族的政策’,没有机会结成友好的联盟!藏民的女酋长对不论哪种汉人,不分红白,都有不共戴天的宿怨。谁帮助过路的人,她就要把他活活用开水烫死。”

“由于不抢就没有吃的,红军就不得不为了几头牛羊打仗。……毛泽东幽默地对我说:‘这是我们唯一的外债,有一天我们必须向藏民偿还我们不得不从他们那里拿走的给养。’”(《西行漫记》178页)

在那种极其艰难的情况下,为了活命,不得已抢了一些食物,回忆起来,毛泽东是那样的内疚。

再看看邓小平是怎样叙述这件事情的吧。

1950年7月21日,邓小平在《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中这样说:“红军北上时,为了自己的生存,做了一些犯纪律的事,那时饿慌了,没有办法。现在我们应该跟他们说,当时全国革命的负担放在你们身上,你们对保存红军尽了最大的责任。对那些办得不对的事,应当向他们赔礼。”(《邓小平文选》第一卷163页)

时间过去了十五年,邓小平依然没有忘记那虽然是不得已,但毕竟是对不起藏族同胞们的事情。

这就是中国共产党。

这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革命。

这就是与那些屠杀、灭绝印地安人的殖民者本质上根本不同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的革命。

如果经过藏族地区的不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红军,而是从欧洲闯入北美洲的盎格鲁.撒克逊人,那情况是可以想象得到的。中国共产党考虑的是中华民族各民族的整体利益,而欧洲殖民者考虑的则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一己之利。

“从十五世纪开始,随着新大陆的发现和新航路的开辟,西班牙、英国、法国、荷兰等西方殖民主义者相继侵入北美洲大陆,他们极其野蛮地屠杀、驱逐印地安人,建立其许多的殖民地”(《世界近代简史》43-44页)

西方人不得不承认:“白人殖民主义者在开发‘荒蛮的西部’的过程中,夺取了土著人的土地和他们赖以生存的条件,很多印地安人被杀死,或者被驱往丛林禁地。后来发生的多次战争,把整个印地安种族消灭殆尽。”(曼弗雷德.马伊:《一口气读完世界历史》121页)

原来约有5000万人的印地安人,在征服后的数十年间,只有4%苟全性命。一位网友的文章里有这样的话:“记得那位满面悲愤的印第安酋长,在整个氏族被美国白种人全部杀光后,对天喷血发誓,诅咒美国人肯定会遭受历史报应!”

印地安人的问题,“二胡”是无法回避的。

他们轻描淡写地说:“美国早期的族群政策存在严重的侵犯人权问题,特别是残杀印第安人和对黑人进行种族隔离和制度性排斥。”

在“二胡”看来,野蛮的屠杀也是政策。“从美国族群政策的演变历史来看,早期的大熔炉政策 (第一代大熔炉模式 )是一种强力的盎格鲁 —撒克逊化的政策,主要是把其他族群的人同化为盎格鲁新教群体的过程。”

屠杀、灭绝=一种强力的盎格鲁 —撒克逊化的政策=大熔炉模式。

说得多么轻松啊!在这里,哪还有半点的人性。

日本人侵略中国的时候,为了防止中国人民的反抗,1939年,在热河南部地区,实行最为残酷、最为野蛮的集家并村,制造“无人区”,在平地大川建立“集团部落”,也就是“人圈”。(中共唐山市委党史研究室《冀东革命史》——300页)

在他们统治的地区,在文化领域,日本大力推行奴化教育,全面修改各类学校的教科书,删去一切带有民族意识的内容。中学以上都要学日文,广设日语学校,用以培植汉奸。

日本人还在冀东进一步推行“三毒政策”,即毒品、赌博、娼妓,妄图使中国人亡国灭种。

幸亏日本人没有取得最终的胜利,否则,他们实行的也是大熔炉”政策吧。

我说“二胡”不懂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中国的少数民族,没有冤枉他们。

“二胡”摆出一副教师爷的样子,进行训教:“处理民族问题必须要有智慧和策略。”

那么,他们又有哪些智慧,又有哪些策略呢?

请看:

1、“特别是不容许任何一个族群生活在一块属于自己的历史疆域内。”“绝不允许种族 (民族 )自治 ”“特别是不允许任何族群有自己的历史地域范围和特权,”

2、“要按国际通常用法谨慎地使用‘民族’(nation、 nationality)一词,只在讲中华民族等国家民族时才使用 ‘民族’一词,对汉族和各少数族仍可基本保留原称呼,称为某某,或改称为某某 ‘族群’”

“从制度上建立一个统一的民族 (国族 ),强化国族认同,淡化族群 (民族 )认同,通过制度安排使族群 (民族 )问题非政治化,不给任何人声称是某一 ‘地方民族利益’代表和领导者的机会。”

“不在身份证明、升学、就业等社会生活和公共生活中人为强化公民的族群 (民族 )属性,只强化公民的国家属性或中华民族属性,把‘三个离不开’的民族团结要求更好地升华为‘三个分不清’。”

“不再强化中国是由 56个民族 (族群 )组成的观念和做法 (比如,假如有一个美国的墨西哥族裔人和一个美国的西班牙族裔人因在中国工作自愿加入了中国籍,那么按原来的公民民族归属划分,这时的中国公民民族类别则应变成 58个民族 ;如果考虑到中国近年来的发展强大,已经有不少的发展中国家外国人有意自愿加入中国籍,那么,如果批准这些公民自愿加入中国籍,中国公民的民族类别还会增加。这就说明这种固定有多少民族组成中华民族的刻板化民族组成称谓是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 ),”

“要特别注意正确认识和妥善对待现代化进行中的民族意识复兴问题,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一方面要承认客观存在的族群 (民族 )意识,另一方面又必须坚决坚持用社会主义思想对其进行改造,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主义 (即使它是最 “公正的 ”、“纯洁的 ”的民族主义 ),坚定不移地贯彻 “无产阶级不能支持任何巩固民族主义的做法 ”, “支持一切促进各民族间日益紧密的联系和促进各

民族打成一片的措施 ”[27];始终不渝地坚决反对大民族主义,始终不渝地坚决反对地方民族主义。(接下篇)

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反对全盘“西化”的“大熔炉”论 (2013-10-17 16:52:33)转载▼

3、“要高度重视保护和引导族际自由通婚。”“坚持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一律平等原则,不得歧视或优待不同族群通婚者及其子女。”

把“二胡”的这些智慧和策略,和周恩来同志的重要教导两厢对照,再糊涂的人也会得出结论:“二胡”兜售的那些西,都是错误的甚至是反动的东西。

“特别是不容许任何一个族群生活在一块属于自己的历史疆域内。”

“绝不允许种族 (民族 )自治。 ”

“特别是不允许任何族群有自己的历史地域范围和特权。”

一连串的“不允许”;还不是一般的“不允许”,是“特别”和“绝”,手段十分的强硬。

请问“二胡”,对于少数民族,你们还允许什么呢?

需要指出的是“二胡”在这里故意把水搅浑,把“历史地域范围”和“特权”两个不同性质的概念搭放在一起,企图混淆是非。

按照“二胡”的“智慧”和“策略”,藏族人必须离开西藏、回族人必须离开宁夏、哈萨克人和维吾尔人必须离开新疆,蒙古族人必须离开内蒙,壮族人必须离开广西;中国的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1173个民族乡都要拆散,把少数民族流放他乡。

这个问题实在是太小了,无须征得少数民族的意见,请“二胡”先问一问中国共产党答应不答应,中央人民政府答应还是不答应吧!

“二胡”讲,“要按国际通常用法谨慎地使用‘民族’(nation、 nationality)一词,只在讲中华民族等国家民族时才使用 ‘民族’一词。”“不再强化中国是由 56个民族 (族群 )组成的观念和做法。”“从制度上建立一个统一的民族 (国族 ),强化国族认同,淡化族群 (民族 )认同。”“把‘三个离不开’升华为‘三个分不清’。”

“二胡”说了很多,核心是“不再强化中国是由 56个民族 (族群 )组成的。”“从制度上建立一个统一的民族 (国族 )。”也就是,中国只允许有一个民族,就是“中国族”。

………

看来,中国人说话也要从新开始学习了,“要按国际通常用法谨慎地使用‘民族’(nation、 nationality)一词,只在讲中华民族等国家民族时才使用 ‘民族’一词,对汉族和各少数族仍可基本保留原称呼,称为某某,或改称为某某 ‘族群’”

“族群”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不过我到是想起了老舍的名剧《茶馆》中的小刘麻子的一句台词:“处长说好!,他呀老把‘好’说成‘蒿’,特别有个洋味!”

中国人说了100多年的“民族”,这回可要“谨慎”了,还是“族群”合适,有洋味。

什么“国际通常用法”,不就是美国和西方的用法吗?邯郸学步到了这个地步,自己不觉得可怜!?

“二胡”说:“实际上,国内很多同志没有注意到,我国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民族’的英语译法,早在 20世纪 90年代中期就已由原来的 nationality一词悄然改为 ethnic)。

“悄然”是什么意思?是偷偷摸摸的意思吧!既然是偷偷摸摸,那一定是有猫腻。对这些,99.9999……%的中国各族人民是不会感兴趣的。我们叫“民族”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56个民族是中国的国情,是中国的客观事实,“二胡”改变不了。

“假如有一个美国的墨西哥族裔人和一个美国的西班牙族裔人因在中国工作自愿加入了中国籍,那么按原来的公民民族归属划分,这时的中国公民民族类别则应变成 58个民族 ;如果考虑到中国近年来的发展强大,已经有不少的发展中国家外国人有意自愿加入中国籍,那么,如果批准这些公民自愿加入中国籍,中国公民的民族类别还会增加。这就说明这种固定有多少民族组成中华民族的刻板化民族组成称谓是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

话说得多么地幼稚!

你不是讲“族群”吗?“群”是什么意思?一个外国人加入了中国籍,中国就多了一个民族?

在逻辑学上是一片空白!

在概念问题上一塌糊涂!

要知道,马海德早就加入了中国籍,李立三的妻子是俄罗斯人,庄则栋的妻子佐佐木敦子在“二胡”的文章出笼之前也早就加入了中国籍。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我们不知道的不知还有多少,难道来一个外国人就多了一个民族?

“一方面要承认客观存在的族群 (民族 )意识,另一方面又必须坚决坚持用社会主义思想对其进行改造,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主义 (即使它是最 “公正的 ”、“纯洁的 ”的民族主义 ),坚定不移地贯彻 “无产阶级不能支持任何巩固民族主义的做法 ”,“支持一切促进各民族间日益紧密的联系和促进各民族打成一片的措施 ”

看得出“二胡”还算是有点自知之明。

他们可能“悟出”一点道理,“从制度上建立一个统一的民族 (国族 )”实在是不现实,56个民族在“太上老君的八卦炉”里“熔”成一个“国族”,也只是瞻言妄语而已。

他们不得不说“一方面要承认客观存在的族群 (民族 )意识”,另一方面又说“必须坚决坚持用社会主义思想对其进行改造,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主义 (即使它是最 “公正的 ”、“纯洁的 ”的民族主义 ),坚定不移地贯彻 “无产阶级不能支持任何巩固民族主义的做法 ”, “支持一切促进各民族间日益紧密的联系和促进各民族打成一片的措施 ”

我要郑重地告诉“二胡”,你们的这一套不是“社会主义思想”,请不要肆意歪曲社会主义思想。因为你们用的是“从制度上建立一个统一的民族 (国族 ),强化国族认同,淡化族群 (民族 )认同,通过制度安排使族群 (民族 )问题非政治化,”

你们以为引用了两段列宁的话(“无产阶级不能支持任何巩固民族主义的做法 ”、“支持一切促进各民族间日益紧密的联系和促进各民族打成一片的措施 ”见(《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载于1913年11月和12月《启蒙》杂志第10、11、12期,选自《列宁全集》第2版第24卷第120-154页)就可以为你们的全盘“西化”的货色披上马克思主义的外衣吗?我也从《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中选择几段供你们认真地阅读一下吧:

“因为所有的马克思主义者,不论是个人还是正式的统一整体,都非常明确而毫不含糊地斥责过哪怕是最轻微的民族暴力、压迫和不平等现象;”

“谁不承认和不维护民族平等和语言平等,不同一切民族压迫或不平等现象作斗争,谁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甚至也不是民主主义者。这是毫无疑问的。”

“民主集中制不仅不排斥地方自治以及有独特的经济和生活条件、民族成分等等的区域自治,相反,它必须既要求地方自治,也要求区域自治。”

“非常明显,如果不保证每一个在经济和生活上有较大特点并且民族成分不同等等的区域享有这样的自治,那么现代真正的民主国家就不可能设想了。”

“……必须实行广泛的区域自治(当然,不是指波兰一地,而是指俄国各个区域)和完全民主的地方自治,并且根据当地居民自己对经济条件和生活条件、居民民族成分等等的估计,确定地方自治地区和区域自治地区的区划”

列宁的理论与周恩来的理论是完全一致的,那就是反对暴力同化,哪怕是“最轻微的暴力”;同时都主张民族区域自治。

“二胡”的理论与列宁的理论没有任何的共同之处。

特别要指出的是:“二互”明确地讲“从政治学原理看,国家的长治久安,一是靠认同,一是靠强制,两者缺一不可。强制主要依赖于警察、法庭、监狱、军队等国家强制机器,在现代社会法律越来越成为国家进行强制的基本工具。”

你不“认同”,就“强制”;“强制主要依赖于警察、法庭、监狱、军队等国家强制机器。”

“二胡”还是自作聪明。林彪早就讲过“政权就是镇压之权。”“四人帮”对这套同样也不陌生。就是今天,在个别地区,一个小小的县级领导也会用这种办法来对付老百姓,根本就用不着“二胡”来“教导”。

你们不是崇尚“民主”、“自由”、“人权”吗?怎么自相矛盾到如此程度?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某一位领导者拍脑瓜拍出来的,它是从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形成的。

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在长征前并不成熟。长征经过云贵川,甘宁青等少数民族地区,红军与回族等少数民族人民频繁接触,开始独立自主地思考、解决和处理民族问题,逐渐形成了对少数民族工作的基本主张和纲领政策,并付诸伟大的实践。

举回族为例:红军就实施了“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原则,建立回族革命政权。保障回族人民的民主权利”的政策。

1935年6月,红四方面军解放茂县羌族地区后颁发的《回族斗争纲领》指出:“回族穷人自动建立自己的回民联合会、回民自治区、回民共和国、回民苏维埃政府!实行民族自决!”

l935年12月,红四方面军在川西帮助回族人民建立了绥靖县回民苏维埃政权,政府组成人员是由红军与回族群众及其代表人物共同协商选举产生的。

1936年2月,贺龙同志在川滇黔区建立了革命政权,发布文件指出:“川滇黔边区的少数民族(苗、彝、瑶、回……)团结起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民族平等……反对各民族之间相互歧视,反对剥削和压迫,各民族人民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建设和保卫革命根据地,为巩固工农民主政权,争取各族人民的彻底解放而奋斗。”

1936年5月25日,毛泽东在《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中指出:“在民族平等的原则下,回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建立回民自治的政府。”

l936年9月,红二方面军在甘肃徽县,帮助回民建立了回民自治委员会,成立了“徽县工农苏维埃政府”。

1936年10月20日,在宁夏同心清真大寺召开大会,成立了陕甘宁省豫海县自治政府,通过了回民自治政府条例、土地条例等。豫海县尽管存在不到一年时间,但它是“中共解决民族问题长期理论探讨和实践经验的总结,是我党早期用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制度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次伟大尝试和飞跃,是民族区域自治史上的巍巍丰碑”。

需要提出的是,中国共产党还特别注意培养少数民族中的领袖人物。

1936年5月,总政治部《关于回民工作的指示》提出:“现在各部队及在地方机关的回民同志,应当尽量的集中到各政治机关的地方工作部去,并加强对他们的培养,造成为强有力的回民的领袖干部。”这也是党成立以来首次提出要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和回族的领袖干部的政策。

(以上引文见《中国共产党在红军长征中的回族政策及其伟大实践》作者单位:周瑞海,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周文盈,自治区妇联宣传部)

正是经过长期的革命实践,形成了中国共产党的关于少数民族的理论和政策,形成了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和政策,这些理论和政策对于中国革命的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发展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中国革命的实践证明了党的民族政策的正确性。也正是包尔汗、赛福鼎、乌兰夫等少数民族的领袖人物,为党的中国统一大业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194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已经解放的中国蒙古族聚居地区就建立了中国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地方——内蒙古自治区。

中国共产党的关于少数民族的理论和政策对于推动新疆的和平解放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1955年10月,中国政府开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全面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

1958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

195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

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成立。

目前,中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在55个少数民族中,有44个建立了自治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1%。同时,中国还在相当于乡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了1173个民族乡,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补充形式。11个因人口较少且聚居区域较小而没有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中,有9个建有民族乡。

“二胡”自己也承认:“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增长率都高于除中国之外的世界所有高增长国家。这里我们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世界银行数据库将 8个少数民族地区与世界 168个可统计的国家进行比较。在 1978—2008年 30年期间,内蒙古的 GDP年平均增长率为 11.69%,新疆为 10.35%,广西为 9.86%,西藏为 9.79%,云南为 9.72%,宁夏为 9.61%,贵州为 9.36%,青海为 8.44%。这八个少数民族地区同期增长率都比自然地理条件更为优越、区位优势更为有利、经济基础更为雄厚的国家,例如居世界经济增长率第二的博茨瓦纳 (为 7.59%)、第三位的新加坡 (为 6.92%)、第四位的马来西亚 (为 6.26%),第五位的韩国 (为 6.25%),第六位的泰国 (5.71%),第七位的印度 (为 5.65%)和第八位的伯利兹 (为 5.57%)(见表 1)。”

党的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和政策是民族地区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没有民族区域自治,要取得这样的成绩是根本不可能的。这也刚好证实了“二胡”对民族区域自治的诋毁是没有道理的。

“二胡”讲:

“中国公民臣民意识没有肃清,公民意识和国家意识弱”“特别严重的问题是,在一些边疆民族地区,由于复杂的历史和社会因素的影响,一些人狭隘的民族 (族群 )意识强烈,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国家的认同却比较弱,民族分裂主义仍然潜滋暗长,成为威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原因和基础性原因。”“ 特别是在新疆,大量事实表明,民族分裂势力及其活动是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新疆地区存在的分裂与反分裂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有时甚至是十分激烈的。”

马大正在谈到新疆时,竟无视历史与现实中为维护祖国统一、领土完整、建立人民政权,特别是和平解放新疆的事业中,那里,以及内地的各少数民族先贤的贡献,直言不讳地说:“就民族而言,汉族是稳定新疆的最基本的力量”。

马戎讲:“在汉人的头脑里,‘中国人’、‘中国公民’的身份意识是自然而然的,是他们群体意识体系中属于核心层面的关键认同。但是我国的其他族群(如藏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朝鲜族等)是否都具有同样的对于‘中华民族’的认同意识呢?在这些族群的广大民众当中,在‘中国人’和自己族群这两个层面的认同意识方面,哪个层面的认同更为核心和更加重要呢?”

“二胡”等人上面的这些话有明显的煽动性。是对少数民族,特别是新疆各族人民的污蔑。意在挑起新疆各族人民,特别是维吾尔族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不信任感。

不错,近年来新疆是出了一些问题。党中央早已经给定了性: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

包尔汗曾经谈过新疆和平解放前,在迪化(乌鲁木齐)的一些青年和知识分子中,组织了秘密组织,出版刊物,进行宣传活动。其中有:

1.以买合苏德·铁衣波夫为首的组织,主要在群众中宣传解放事业,支持解放斗争。

2.以吾守尔木沙、努斯热提为首的民族青年和知识分子的组织,主要在青年中宣传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领导的中国人民解放事业。

3.以新疆学院(即现在的新疆大学)副院长涂治为首的拥护解放事业的秘密组织,出版秘密刊物《战斗》杂志,进行宣传活动。当时我兼任新疆学院院长,他们每天晚上收听解放区电台的广播并纪录下来,第二天早上夹在报纸中交给我。我任省政府主席之后曾给过他们活动经费。

4.以杨鹤龄为首的在知识分子中的秘密组织。主要是在汉族、回族群众中进行宣传活动。

在蒙古、哈萨克等游牧民族中进行宣传活动的还有以买得、阿德等为首的组织。(《中华文史资料文库》第7册P460—463)

1949年10月4日,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为新疆代表团举行了记者招待会。赛福鼎语调铿锵地说:“新疆过去是中国版图的组成部分,今天仍然是中国版图的组成部分,将来也永远是中国版图的组成部分。”他的答问,赢得一片掌声。他的回答,是历史的回声,也是包括新疆各族人民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共同心声。

1950年1月,赛福鼎随毛泽东同志访问苏联,并参加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字仪式。一天,苏联外长维辛斯基特地为赛福鼎举行宴会,赛福鼎作答词时,谈到了新疆,他平静而又坚定地说:“对帝国主义来说,新疆的解放,将使他们不能像以往一样插手新疆,他们将新疆分裂出去变为自己傀儡的企图,已经无法实现了,这对帝国主义分子来说,当然是非常痛苦的现实,因此他们造谣不足为奇。新疆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中国的一部分。正像一句谚语里说的,‘任凭狗狂吠,商队将继续前进’,我们将继续走我们的路。”

1971年9月,发生了林彪外逃事件,其后查证的《五七一工程纪要》中,赫然写有“新疆是借助力量”之类的内容。在这种背景下,1972年6月底,中央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党委常委召集到北京学习、开会。叶剑英同志代表中央宣布:为了新疆的大局,任命赛福鼎同志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

一个是汉族的、大搞阴谋,分裂党和国家的副统帅;一个是维吾尔族的、维护祖国统一的少数民族的领袖人物。

怎么能说“在一些边疆民族地区,一些人狭隘的民族 (族群 )意识强烈,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国家的认同却比较弱,民族分裂主义仍然潜滋暗长,成为威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原因和基础性原因。”呢?还特别着重指出新疆。这种认识是完全错误的。

我是回族人,再给“二胡”讲一讲我们回族对伟大祖国的“认同”的问题吧。

1937年冬,王静斋、时子周阿訇在郑州成立“中国回民抗日救国协会”,提出‘发扬教义,团结回教群众协力救国的宗旨’,号召全国回族人民发扬‘勇于牺牲,坚持团结’的精神,‘团结奋起,保持爱国荣誉’。

宁夏的虎嵩山阿訇创作了阿汉对照祈祷词,分送各清真寺,在聚礼日为抗战做祈祷。

新疆的70高龄的马良骏大阿訇提出要投身抗日战争,广大穆斯林无不深首鼓舞。

达浦生阿訇领导的‘中国回教南洋访问团’,在长达14个月内,在中东、东南亚、南亚十多个国家与日寇进行国际舆论争夺战,发表抗日宣传文章300多篇,揭穿了日寇‘扶植回教’,‘建立回回国’的阴谋。

(以上见《中国穆斯林》2000年第1期第15页)

至于抗日名人,国民党有白崇禧,共产党有马本斋,这些都是妇孺皆知的了。

我说“二胡”等人不懂中国的少数民族的历史,没有冤枉他们。

我还是简单地讲一讲近代回族维护祖国统一的一些事例吧。

1913年10月至1914年7月,在英国、北洋政府、西藏三方参加的西姆拉会议上,英国代表唆使西藏代表公然提出“西藏独立”并强调西藏疆域包括青海南部大部分领土。丧权辱国的《西姆拉条约》随即出笼。此时,窃据大总统宝座的袁世凯为了获得英国等列强的支持,居然草签了条约。当时任甘边宁海镇守使兼青海蒙番宣慰使的马麒(回族)大义凛然,同北洋军阀政府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发出了震撼人心的“艳电”,指出:“西藏本中国领土,吾国苟有一息生气,所有划界协议,应从根本否定。此约一签,终古难复,大好河山,一笔断送,凡属五族,谁不解体,事关国事存亡,此而不言,将使他族谓中国无人,麒实耻之,麒实愤之,是以披肝沥胆,沥血以告。”

马麒的“艳电”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支持,粉碎了英帝国主义分裂中国的阴谋。

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回族将领马辰在官涌、东涌、和攀石洋战役中屡建奇功,深得林则徐的称赞。郑国鸿在镇海与敌人血战六昼夜,负伤数十处而壮烈牺牲。

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回族将领、天津镇标右营游击沙元春在大沽保卫战中身先士卒,击毙击伤敌军百余人,后为敌炮击中,壮烈牺牲。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中,清高级军官,回族将领左保贵在朝鲜平壤的战场上,在主帅投降的情况下,坚持战斗,负伤数十处,壮烈牺牲。

1900年,八国联军占领天津,进军北京时,回族将领马福禄率领甘军给侵略者以重创,终因众寡悬殊,他和族第马福贵、侄子马耀图一起血洒正阳门,为国捐躯。

长城抗战中,一位中国穆斯林的声名传遍了全中国。他就是镇守山海关的东北军第29军626团第一营营长安德馨。在山海关保卫战前夕的例行训话中说:“此次暴日如再来犯,我确定要在此次牺牲。因为我们现在已经是走投无路的人,所以必须以我们手中的枪杀出一条血路来……所忧者,有暮年老母在,但忠孝从来不能双全,只有对不住我的母亲了。”

安德馨对宗教十分的虔诚。战斗打响前的几天,他到当地清真寺沐浴,并请阿訇做了讨白(穆斯林在临终前的忏悔),并委托教胞:“余以身许国,此战生死难卜,如有不幸,望收尸骨,以还家乡。”

1933年1月1日夜,日寇集中大批兵力,并有海空军配合,突袭山海关。安德馨率领诸将士奋力还击,击毙日寇300多人。最后,终因寡不敌众,城池被攻破。安德馨手持大刀,率领士兵,冲入敌阵,与敌人进行白刃战,最后全营将士均壮烈牺牲。

1月18日,安德馨的遗体用专列运送到北平,数千名各族各界人士到前门火车站举行了隆重的迎灵仪式。灵柩停在牛街教子胡同清真寺,接受各界群众的吊唁。22日上午,北平各界人士在中山公园中山堂举行隆重的追悼大会,沉痛悼念安德馨及第一营全体殉国烈士。张学良将军送一匾额,上写“重牟泰岱”。冯玉祥将军赠送了挽联,赞扬安德馨“家可破,身可歼,头可断,人心不可犯,大哉壮烈牺牲。”

难道我们回族人和其他少数民族非要放在“大熔炉”里,被同化成“中国族”(实际就是汉族),我们才知道热爱自己的祖国吗?

我是回族,我是穆斯林。在祖国需要我的时候,我放弃了学业参了军,投身到保卫祖国(中国)的伟大事业中;在1963 年河北大水时,我和我的汉族战友们一道,不怕牺牲,投身到保卫天津、保卫津浦路的重要的抗洪战斗中。如果祖国还需要我,我虽然年近七十,我还会响应祖国的召唤,奔赴战斗的第一线。

我唯一的担心就是,如果战火真正烧到“二胡”和他们那伙人的头上,他们是不是会开溜,跑到他们心仪神往的美利坚合众国去——这,对他们是十分的容易。

我说“二胡”他们不懂苏联的历史,没有冤枉他们。

我感到他们似乎连《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下面简称《教程》)都没有认真地看过。还是看看《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吧,这是斯大林为全世界无产者降示的“圣经”。

《教程》中写道:“1922年12月,召开了全苏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在这次大会上,根据列宁和斯大林的提议,建立了苏维埃各族人民自愿的国家联合,即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苏联)。最初加入苏联的有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南高加索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和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不久,在中亚细亚成立了三个独立的加盟苏维埃共和国,即乌兹别克苏维埃共和国、土库曼苏维埃共和国和塔吉克苏维埃共和国。现在,所有这些共和国都按自愿和平等原则联合成一个统一的苏维埃国家联盟——苏联,同时每个共和国都保有自由退出苏联的权利。”(《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288页)

苏联,就是主权国家的自愿的联合。加入“苏联”的都是具有独立主权的社会主义国家,俄罗斯联邦共和国,白俄罗斯,乌克兰在联合国还持有席位。

“波罗的海沿岸的立陶宛、拉托维亚、爱沙尼亚,是根据1939年8月23日‘莫落托夫——里宾特洛甫条约’由苏联红军占领后并入苏联的,并非完全出于这三国的本身意愿,”“在纳粹战败投降十年后的1955年,爱沙尼亚的丛林里还有当地人在抵抗苏军,目的是‘恢复共和国”。而1990年苏联大厦将倾之时也正是波罗的海三国和格鲁吉亚最先抛出了‘独立’议案。”(《苏联兴亡的沉思》27页)

我认为,苏联解体问题被人为地搞复杂了。美国人兴高采烈是自然的,同时也是吹嘘“和平演变”的功能。冷静地分析一下,不管是什么因素,联合时是自愿的,自愿地分开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至于“波罗的海沿岸的立陶宛、拉托维亚、爱沙尼亚,是根据1939年8月23日‘莫落托夫——里宾特洛甫条约’由苏联红军占领后并入苏联的。”也就是侵略占领的。难道被侵略者没有权利反对侵略吗? 哪里有侵略,哪里就有反侵略。这在古今中外都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我说“二胡”他们不懂中国的法律,没有冤枉他们。

“二胡”说:“要高度重视保护和引导族际自由通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五条规定:“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男女青年,只要符合《婚姻法》的规定,愿意和谁结婚就和谁结婚,就是和外国人结婚现在一点都不新鲜了,用得着“二胡”来“保护”、“引导”?请问“二胡”,你们打算怎样“保护和引导族际自由通婚”呢?你们就没有感到你们的主张已经违反了《婚姻法》了吗?

更重要的是,你们根本就没有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放在眼里。

二胡”和他的朋友们还是先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吧。

序言中就有八处“中国各族人民”的表述;

总纲第四条是关于“各民族一律平等”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二章第三十四、三十六条规定了民族、种族、和宗教信仰问题。

第三章第一节五十九条规定了少数民族的代表资格问题;第七十条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第三节第八十九条规定了(国务院)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而第六节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我国的法律中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

我国的《刑法》、《刑诉法》、《婚姻法》等许多重要法律都涉及民族问题和少数民族问题。

拿出一个不三不四的“国族”、“族群”来,你们知道我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答应还是不答应?

我们的国家需要安定,各民族需要团结;新疆人民尤其需要各民族的团结。什么“大熔炉”,什么“族群”,什么“淡化族际意识”等一切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请不要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请不要做。如果一意孤行,党和人民是不会答应的。

201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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