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学籍”(学校级)处理操作方法
(供参考)
学生的信息录入或导入学籍系统后,系统会后台自动查重,如果出现“身份证号重复”或“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重复”,将作为“问题学籍”来处理,处理的方式有三种:1. 变更;2. 佐证;3. 删除。
操作步骤:
学籍管理→学籍注册→问题学籍处理→在“问题学籍处理列表” 内点选存在“问题学籍”的记录→进行“变更”、“佐证”或“删除”相关操作
1. “变更”处理:出现“身份证号重复”,身份证号错误的一方,须作“变更”处理。
操作方法:在“问题学籍处理列表” 内点选需要进行“变更”处理的记录,点击“变更”按钮,将学生的信息修改正确后,上传“变更材料”,上传完毕,点“保存”。
(1)如果是录入错误,修改正确后,可上传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等作为“变更材料”;
(2)如果不是录入错误,则需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公安部门去核对,由公安部门修改正确,并上传正确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等,作“变更材料”。
2. “佐证”处理:不同学生,但“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信息相同而出现重复,或者由于别的学校错将本校的学生信息导入系统而与本校的学生出现重复,须作“佐证”处理。
操作方法:在“问题学籍处理列表” 内点选需要进行“佐证”处理的记录,点“佐证”按钮,上传“佐证材料”, 上传完毕,点“保存”。
(1)不是同一个学生,但“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信息相同而出现重复。可上传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学校出俱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的扫描文件或照片)等,作为“佐证材料”。
(2)由于学生变动等原因,别的学校错将本校的学生信息导入系统,出现与本校的学生信息重复。可上传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学校出俱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的扫描文件或照片)等,作为“佐证材料”。
(3)在本校内,因模板没有查重,不慎把两个或多个相同的记录(同一个学生,在模板中重复填写)导入系统,出现“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重复”或“身份证号重复”的,必须将多余的记录删除,但最后留下来的学生须上传“佐证材料”。
3.“删除”处理:因重复采集同一个学生的信息并导入系统,出现“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重复”或“身份证号重复”的,须作“删除”处理。
操作方法:在“问题学籍处理列表” 内点选需要进行“删除”处理的记录,然后点“删除”按钮即可,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在本校范围内,因模板没有查重,不慎把两个或多个相同的记录(同一个学生,在模板中重复填写)导入系统,出现“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重复”或“身份证号重复”的,必须将多余的记录删除。
(2)不同学校,因重复采集同一个学生的信息并导入系统,出现“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重复”或“身份证号重复”的,经核实,已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必须删除。
小结:有错→“变更”、无错→“佐证”,多余或不存在的→“删除”
提示:
在进行问题学籍处理前,可查看存在“问题学籍”记录的信息(如问题类型、本校学生信息与哪所学校的哪个学生信息重复等)。操作方法:在“问题学籍处理列表” 内点选需要查看的记录,然后点“查看”按钮,即可在弹出的窗口中进行查看。
“问题学籍处理”一些问题简答(供参考)
1. 学生身份证号在校内重复或与区县内其他学校学生的身份证号重复,学校都未处理,不想作“变更”或“佐证”处理,如何操作?
答:重复的双方(或多方)在“问题学籍处理”那里,可全部作“删除”处理,然后,在模板内将有错误的一方(或多方)信息修改正确,正确一方不用修改,之后,再重新导入这些“曾经重复”的学生的信息。
2. 本校学生的身份证号与校外学生的重复,对方已作“佐证”处理,本方学校未处理但有错想修改,又不想作“变更”处理,如何操作?
答:本方在“问题学籍处理”那里,作“删除”处理,再在模板内将身份证号信息修改正确,重新单独导入。
3. 在区县内,本校学生的身份证号与校外的学生重复,对方已作“变更”处理,本方学校未处理,不想作“佐证”处理,如何操作?
答:先请区县审核对方通过,让对方“变更”成功。然后,本方在“问题学籍处理”那里,作“删除”处理,再重新单独导入。
4. 本校学生的身份证号与区县外学校的学生身份证号重复,对方已作“变更”处理,本方学校未处理,不想作“佐证”处理,如何操作?
答:先等待对方区县审核通过(或请对方区县审核通过),让对方“变更”成功。然后,本方在“问题学籍处理”那里,作“删除”处理,再重新单独导入。
5. 出现问题学籍时,对方已作“删除”处理,本方(学生信息正确)还要处理吗?
答: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要处理。本方要作“佐证”处理,或者作“删除”处理后再重新单独导入。
6. 无身份证号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其他学生的重复,怎么办?
答:核实,多余不存在的作“删除”处理。真实存在且不是同一个学生的,作“佐证”处理,上传“无身份证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材料作为“佐证材料”。
7. 问题学籍已作“变更”或“佐证”处理了,但区县级未审核,还可以修改吗?
答:可以。请区县审核“不通过”,返回修改或重新处理。
8. 问题学籍已作“变更”或“佐证”处理了,且区县已审核通过,还可以修改吗?
答:(1)如果区县内重复,经区县审核通过了,即成为正式学籍,如要修改,需按字段性质(受控或非受控)进行修改。①受控字段修改,以日常管理中的“关键数据变更申请”的方式来修改;②非受控字段修改,以日常管理中的“学籍数据维护”的方式来修改。(2)区县外重复,需双方区县审核通过,成为正式学籍后,方可修改(修改方法参照正式学籍的修改方法进行)。
9. 区县级用户可以直接对“问题学籍”进行“变更”、“佐证”或“删除”处理吗?
答:不可以。需进入学校用户进行操作。但区县级学籍管理员可以同时打开两个不同的浏览器,一个登录区县级用户进行审核操作,另一个登录学校级用户,进行“变更”、“佐证”或“删除”处理操作。
“问题学籍”(学校级)处理操作方法
(供参考)
学生的信息录入或导入学籍系统后,系统会后台自动查重,如果出现“身份证号重复”或“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重复”,将作为“问题学籍”来处理,处理的方式有三种:1. 变更;2. 佐证;3. 删除。
操作步骤:
学籍管理→学籍注册→问题学籍处理→在“问题学籍处理列表” 内点选存在“问题学籍”的记录→进行“变更”、“佐证”或“删除”相关操作
1. “变更”处理:出现“身份证号重复”,身份证号错误的一方,须作“变更”处理。
操作方法:在“问题学籍处理列表” 内点选需要进行“变更”处理的记录,点击“变更”按钮,将学生的信息修改正确后,上传“变更材料”,上传完毕,点“保存”。
(1)如果是录入错误,修改正确后,可上传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等作为“变更材料”;
(2)如果不是录入错误,则需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公安部门去核对,由公安部门修改正确,并上传正确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等,作“变更材料”。
2. “佐证”处理:不同学生,但“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信息相同而出现重复,或者由于别的学校错将本校的学生信息导入系统而与本校的学生出现重复,须作“佐证”处理。
操作方法:在“问题学籍处理列表” 内点选需要进行“佐证”处理的记录,点“佐证”按钮,上传“佐证材料”, 上传完毕,点“保存”。
(1)不是同一个学生,但“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信息相同而出现重复。可上传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学校出俱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的扫描文件或照片)等,作为“佐证材料”。
(2)由于学生变动等原因,别的学校错将本校的学生信息导入系统,出现与本校的学生信息重复。可上传户口簿或身份证扫描文件(或这些证件的照片)、学校出俱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的扫描文件或照片)等,作为“佐证材料”。
(3)在本校内,因模板没有查重,不慎把两个或多个相同的记录(同一个学生,在模板中重复填写)导入系统,出现“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重复”或“身份证号重复”的,必须将多余的记录删除,但最后留下来的学生须上传“佐证材料”。
3.“删除”处理:因重复采集同一个学生的信息并导入系统,出现“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重复”或“身份证号重复”的,须作“删除”处理。
操作方法:在“问题学籍处理列表” 内点选需要进行“删除”处理的记录,然后点“删除”按钮即可,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在本校范围内,因模板没有查重,不慎把两个或多个相同的记录(同一个学生,在模板中重复填写)导入系统,出现“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重复”或“身份证号重复”的,必须将多余的记录删除。
(2)不同学校,因重复采集同一个学生的信息并导入系统,出现“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重复”或“身份证号重复”的,经核实,已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必须删除。
小结:有错→“变更”、无错→“佐证”,多余或不存在的→“删除”
提示:
在进行问题学籍处理前,可查看存在“问题学籍”记录的信息(如问题类型、本校学生信息与哪所学校的哪个学生信息重复等)。操作方法:在“问题学籍处理列表” 内点选需要查看的记录,然后点“查看”按钮,即可在弹出的窗口中进行查看。
“问题学籍处理”一些问题简答(供参考)
1. 学生身份证号在校内重复或与区县内其他学校学生的身份证号重复,学校都未处理,不想作“变更”或“佐证”处理,如何操作?
答:重复的双方(或多方)在“问题学籍处理”那里,可全部作“删除”处理,然后,在模板内将有错误的一方(或多方)信息修改正确,正确一方不用修改,之后,再重新导入这些“曾经重复”的学生的信息。
2. 本校学生的身份证号与校外学生的重复,对方已作“佐证”处理,本方学校未处理但有错想修改,又不想作“变更”处理,如何操作?
答:本方在“问题学籍处理”那里,作“删除”处理,再在模板内将身份证号信息修改正确,重新单独导入。
3. 在区县内,本校学生的身份证号与校外的学生重复,对方已作“变更”处理,本方学校未处理,不想作“佐证”处理,如何操作?
答:先请区县审核对方通过,让对方“变更”成功。然后,本方在“问题学籍处理”那里,作“删除”处理,再重新单独导入。
4. 本校学生的身份证号与区县外学校的学生身份证号重复,对方已作“变更”处理,本方学校未处理,不想作“佐证”处理,如何操作?
答:先等待对方区县审核通过(或请对方区县审核通过),让对方“变更”成功。然后,本方在“问题学籍处理”那里,作“删除”处理,再重新单独导入。
5. 出现问题学籍时,对方已作“删除”处理,本方(学生信息正确)还要处理吗?
答: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要处理。本方要作“佐证”处理,或者作“删除”处理后再重新单独导入。
6. 无身份证号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其他学生的重复,怎么办?
答:核实,多余不存在的作“删除”处理。真实存在且不是同一个学生的,作“佐证”处理,上传“无身份证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材料作为“佐证材料”。
7. 问题学籍已作“变更”或“佐证”处理了,但区县级未审核,还可以修改吗?
答:可以。请区县审核“不通过”,返回修改或重新处理。
8. 问题学籍已作“变更”或“佐证”处理了,且区县已审核通过,还可以修改吗?
答:(1)如果区县内重复,经区县审核通过了,即成为正式学籍,如要修改,需按字段性质(受控或非受控)进行修改。①受控字段修改,以日常管理中的“关键数据变更申请”的方式来修改;②非受控字段修改,以日常管理中的“学籍数据维护”的方式来修改。(2)区县外重复,需双方区县审核通过,成为正式学籍后,方可修改(修改方法参照正式学籍的修改方法进行)。
9. 区县级用户可以直接对“问题学籍”进行“变更”、“佐证”或“删除”处理吗?
答:不可以。需进入学校用户进行操作。但区县级学籍管理员可以同时打开两个不同的浏览器,一个登录区县级用户进行审核操作,另一个登录学校级用户,进行“变更”、“佐证”或“删除”处理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