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和任务

2015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新常态的重要一年,也是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的关键之年。全省系统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的决策部署,按照全省系统“五个三”的工作思路,始终把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唯一目标,把依法行政、严查重处作为贯穿监管工作的唯一主线,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监管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着力构建专业化、现代化、社会化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格局,有效防控和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积极促进全省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2015年的工作任务,概况起来主要是“七抓一确保”,就是要在抓好七个方面重点工作的基础上,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抓班子带队伍。对一个单位来说,班子是核心,队伍是根本,只有抓好班子、带强队伍,单位建设发展才有了可靠保证。一是要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要牢固树立从严监管的理念,并落实到日常监管工作中,特别是贯穿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之中;要牢固树立深化改革的观念,主动适应新常态,加快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工作上不推诿、不扯皮、不卸责。二是要稳定队伍、健全机构。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文件精神,指导深入推进县、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保持人员思想、队伍和工作的稳定,不“翻烧饼”、不打“擦边球”,确保政令畅通。三是要落实责任、主动作为。越是在改革调整磨合期,越要明确各级、各岗、各人的责任,不能出现监管工作“空档”,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保持思想不乱、标准不降、工作不断。四是要严格自律、清正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完善细化“一岗双责”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具体到岗、具体到人,决不允许吃拿卡要,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二)抓改革强监管。一是要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李克强总理1月7日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就确定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的措施、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严格问责的原则,确定了推行“一口受理”、实行“限时办理”、严格“规范办理”、坚持“透明办理”、推进“网上办理”等五条措施。这五条措施非常明确、非常具体。虽然我们目前在推进这项工作上还存在许多困难和矛盾,但这项工作不是推与不推的问题,而是势在必行。我们对此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应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如何改、如何推、如何确保既积极稳妥又扎实有效上来。前不久,省局党组就此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下一步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省局今年被省政府列为第二批权力清单公开部门,扎实推进这项工作。二是要建立监管闭环。坚持“依法监管、从严监管”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厘清权责,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飞行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针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适时调整审批和监管重点。以监管有效性为指标,加强食品生产许可证监管工作,认真做好受理、审查、证后监管。以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审批改革为契机,研究加强事中监管,着力防范互联网药品销售安全风险。三是要优化监管服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办好省局公众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用好“黑名单”制度,密切与媒体联动推进完善“曝光台”机制,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依托我省信用体系建设,实施药品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员制度;加快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企业申报,建立完备的企业数据库和产品信息库;提升企业自律意识,鼓励企业制定最严谨的企业标准,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三)抓制度促落实。一是要强化落实责任的制度保障。指导市县一级监管机构建章立制、特别是对新划转职能的规范工作;围绕重点业务工作,着手建立客观、简便、可行的工作效能评价体系,在省局各处室、各业务领域同步引入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督查督办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年度考核评价机制,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社会管理综治考核;制定系统内工作通报制度和监察约谈制度,提高督导效能。二是要强化从严监管的制度保障。加快制度衔接配套,围绕“审、批、查”等不同职能,强调过程监管,将监管覆盖到生产经营全过程,对监管链条中每一个环节都明确责任,形成可倒查、可追责的体系。以《食品安全法》修订为契机,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配套制度建设,重点是推动《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出台,修订《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修改制定《食品召回管理规定》、《食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企业巡查工作实施意见》等制度,启动保健食品注册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制定《广东省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程序》,编写《广东省药品研究质量管理指南》,修订1985年版《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规范》,完善广东特色中药材标准体系;推动《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立法进程并配套出台相关办法;结合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全面梳理医疗器械注册、监管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加强调研推动在用医疗器械监管地方立法。三是要强化内部规范的制度保障。各级监管部门要继续制定管用可行的工作制度,规范机关建设、人事财务等日常工作。省局将制定机关处室考核方案,推进工作作风转变;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投诉举报和信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广泛赢得群众对我省系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抓重点控风险。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以防控风险、排查隐患为目标,强化风险预警、风险监测、风险防控、风险处置能力,做到对监管风险心中有数、处置及时、打击精确。发挥食品药品专家委员会的智囊作用和风险研判的协调职能,确定阶段性防控重点,对于举报投诉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全省系统要分级制定风险清单,按照风险类别和监管难度,明确省局、市县局、基层所各级的监管重点,找准各地的主要监管对象,特别要巩固已开展的专项整治成果,集中用力把风险集中的企业管住管好。二是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监管。要建立完善科学的食品药品监督抽验机制,探索抽样队伍专业化,有效加强监督抽验对监管工作的“哨兵”作用。继续抓好婴幼儿配方食品、米及米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等重点品种的监管,抓好监督检查、计划内抽验、随机抽验,扩大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范围,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禽肉质量安全综合整治;研究解决好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散装食品监管等问题;逐步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力争在2015年底前,全省学校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达到B级以上。继续组织开展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生产专项检查,加快非无菌制剂生产企业实施GMP进度,将重点向中药提取环节转移,扩大检查的深度,同时加大对市局的督查力度,抓好不具备中药前处理能力的中药制剂企业、无独立厂区或建筑物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医用氧分装企业等突出问题的监管。继续加大对含特殊药品成分的复方制剂、含麻黄素复方制剂和中药饮片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特别是声称抗疲劳、减肥、改善睡眠、调节血糖等四类保健食品。重点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非法生产、非法营销、非法标签。继续开展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和违法广告的“五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使用无证体外诊断试剂问题,对地市局实施的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和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开展督导。三是要继续抓实重点区域监管。重点抓好集体食堂、学校食堂、农村食品市场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和规范化建设,继续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单位。重点抓好中药材专业市场、城乡结合部、药品、化妆品网上销售、医疗器械专营门店及网上销售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存在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的社区,要加大曝光力度。四是要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试点工作。以网格化监管为着力点,推动监管方式由分散化、碎片化转变成集成化、系统化。为试点地区的监管人员配备移动终端,并开展基础信息采集、监管信息流转等应用。以落实机构改革新职能为契机,加大对基层尤其是基层所的执法装备投入,以适应履行监管新职能的需要。

(五)抓案件树正气。一是要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理念。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执法专业、权威、统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出台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管理指导意见和工作规范,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有效提高执法效能。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与司法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合办案、提前介入和联合督办等机制,熟练掌握刑事司法政策,提高专业支持能力,确保证据确凿,办成铁案;继续保持打假高压态势,打出声威。二是要增强稽查部门主业意识。各级稽查部门要把严厉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作为主业,重点查办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回收或过期食品为原料加工食品,以次充好或以假充真生产伪劣食品,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不合格肉品原料生产肉制品,掺杂掺假或使用劣质原料生产食用油等严重食品违法案件,对含麻黄碱、可待因复方制剂、体外诊断试剂、避孕套等重点监管产品违法生产、经营的案件,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和医疗器械等违法案件,坚决出重拳、打露头、端团伙,落实一案双查,如发现队伍存在“黑保护伞”,绝不姑息,一查到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最严厉的处罚,绝不手软,以打促建,力争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完善一项制度。三是要加强稽查实战效能督办。发挥食安办协调抓总职能,依托片区稽查协作机制,通过专项整治,加强区域和部门间的打假合作,有效拓展案件线索来源,督办查处一批跨区域、影响恶劣的大要案;建立完善案件审理、案件合议和大要案的督查督办制度,加强对市县局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对全省执法案例进行收集、分析和选编,提高全省整体执法效能,不断积累侦办案件的经验教训。

(六)抓能力强效率。一是要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一方面,我们将努力补足欠账,解决好基层“缺枪少炮”的问题,各地市局也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保障队伍专业化、装备现代化、手段信息化;另一方面,我们通过网络课堂、集中学习、骨干轮训、分级培训、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全省系统队伍能力建设,筹建干部培训基地,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培训师资库。重点加强基层队伍在行政执法和检验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实现培训常态化、制度化,各地市局也要做好本级人员再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基层的依法行政水平。省局拟会同省总工会组织举办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快筛快检劳动竞赛和全省医药行业技能竞赛,推动基层专业技术水平提升。二是要加强检验监测能力建设。在省酒类检测中心的基础上加快建设省食品检验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做强区域食品药品检验所,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试点工作,力争通过中央投资项目带动,着力提高省、市、县(市、区)和乡镇各级监管机构的检验检测能力。加快建立基层ADR监测哨点并配备专职人员,主动与地方政府、编制部门汇报,争取建立和完善市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整体提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效能。三是要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抓紧拟制《广东省食品药品信息化发展规划》,启动“智慧食药监”建设,建立覆盖省、市、区(县)、乡镇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的食品药品大数据监管和决策系统,完善信息安全、信息标准和应用支撑平台三大支撑体系,建设覆盖“四品一械”监管业务的日常检查、行政执法、检验检测、应急管理、食药追溯、公共服务、决策支持和内部管理八大业务平台。与省科技厅建立战略合作,推进联合科技创新工作,联合编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科技“十三五”发展规划》,启动食品药品监管科技创新与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创建省级产学研使用基地和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科技示范基地,开展适宜技术推广,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科技创新,进一步发挥科技对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的支撑作用,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和效能。要进一步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今年拟将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油等重点监管品种纳入可追溯体系,升级和完善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和加快推广应用,实现各环节全过程可追溯。争取国家总局支持,在广东省辖区内设立食品药品互联网监测外脑机构,积极推动机构筹建,补足我们在互联网食品药品销售监管方面的短板。尽快推动OA办公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本着实用、规范、高效的原则,将OA系统打造成全省上下联动的重要载体。四是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逐步建立健全覆盖省、市、县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与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平台建设工作对接。各地市局要加紧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和预案,特别要抓好两项工作,一是要抓紧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做到“无急可应,有急能应”;二是要将集体食堂列为重中之重,建立企业责任人和监管部门直报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真实情况。

(七)抓宣传助共治。一是要充分动员社会力量。进一步优化12331投诉举报专线工作机制,探索引入“吹哨人”制度,依法及时适当给予投诉举报人奖励,鼓励全社会公众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中来,并加强对投诉举报的综合分析研究工作,从中查找共性问题,举一反三,统筹解决。加强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探索食品安全责任险,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有益尝试。积极与省政协沟通,联合组织加强基层监管和推进社会共治有关课题的调研。强化法制监管体系,吸纳社会法律力量作为第三方监管力量,共同搭建食品药品法制监管平台。更好地发挥“四品一械”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动员专家、学者、企业一线专业人员、新闻媒体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二是要树立安全规范标杆。着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示范市”建设,凸显社会共治规模效应。各级监管部门要履行法定职能,加快公共网站、政务微信等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掌握食品安全话语权,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加强消费教育引导;以“阳光厨房”工程为突破口,推行视频实时监控接入手机APP,并结合实际拓展到“四品一械”监管的其他领域,提高监管透明度。三是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强科普宣传,继续发展更多的科普宣传教育基地,组建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月)”活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常用知识的宣贯力度,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科学安排年度工作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地推出重点工作,争取多创宣传亮点。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的要求,确保每名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集中培训。四是要营造良好新闻舆论氛围。通过业已建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全面认识各种食品安全风险;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理性看待当前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增强群众正确消费安全观念。继续发挥好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认真落实新闻通气会、新闻发布会制度,突发事件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掌握话语权;重大案件查办情况要告知公众,化被动为主动。继续与媒体合作共建专题专栏,夯实新闻报道阵地,开展“舌尖上的安全故事”系列报道。继续加强舆情监测、舆情分析,强化跟踪处置和应急传播。

以上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贯穿于全年,涉及全省系统各个领域、每个环节,需要全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而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这是一个因果关系,前者是前提和基础,后者是结果和目的。希望全省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监管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努力扎实工作,坚守住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事故这条底线,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2015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新常态的重要一年,也是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的关键之年。全省系统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的决策部署,按照全省系统“五个三”的工作思路,始终把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唯一目标,把依法行政、严查重处作为贯穿监管工作的唯一主线,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监管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着力构建专业化、现代化、社会化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格局,有效防控和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积极促进全省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2015年的工作任务,概况起来主要是“七抓一确保”,就是要在抓好七个方面重点工作的基础上,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抓班子带队伍。对一个单位来说,班子是核心,队伍是根本,只有抓好班子、带强队伍,单位建设发展才有了可靠保证。一是要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要牢固树立从严监管的理念,并落实到日常监管工作中,特别是贯穿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之中;要牢固树立深化改革的观念,主动适应新常态,加快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工作上不推诿、不扯皮、不卸责。二是要稳定队伍、健全机构。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文件精神,指导深入推进县、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保持人员思想、队伍和工作的稳定,不“翻烧饼”、不打“擦边球”,确保政令畅通。三是要落实责任、主动作为。越是在改革调整磨合期,越要明确各级、各岗、各人的责任,不能出现监管工作“空档”,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保持思想不乱、标准不降、工作不断。四是要严格自律、清正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完善细化“一岗双责”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具体到岗、具体到人,决不允许吃拿卡要,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二)抓改革强监管。一是要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李克强总理1月7日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就确定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的措施、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严格问责的原则,确定了推行“一口受理”、实行“限时办理”、严格“规范办理”、坚持“透明办理”、推进“网上办理”等五条措施。这五条措施非常明确、非常具体。虽然我们目前在推进这项工作上还存在许多困难和矛盾,但这项工作不是推与不推的问题,而是势在必行。我们对此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应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如何改、如何推、如何确保既积极稳妥又扎实有效上来。前不久,省局党组就此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下一步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省局今年被省政府列为第二批权力清单公开部门,扎实推进这项工作。二是要建立监管闭环。坚持“依法监管、从严监管”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厘清权责,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飞行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针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适时调整审批和监管重点。以监管有效性为指标,加强食品生产许可证监管工作,认真做好受理、审查、证后监管。以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审批改革为契机,研究加强事中监管,着力防范互联网药品销售安全风险。三是要优化监管服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办好省局公众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用好“黑名单”制度,密切与媒体联动推进完善“曝光台”机制,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依托我省信用体系建设,实施药品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员制度;加快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企业申报,建立完备的企业数据库和产品信息库;提升企业自律意识,鼓励企业制定最严谨的企业标准,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三)抓制度促落实。一是要强化落实责任的制度保障。指导市县一级监管机构建章立制、特别是对新划转职能的规范工作;围绕重点业务工作,着手建立客观、简便、可行的工作效能评价体系,在省局各处室、各业务领域同步引入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督查督办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年度考核评价机制,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社会管理综治考核;制定系统内工作通报制度和监察约谈制度,提高督导效能。二是要强化从严监管的制度保障。加快制度衔接配套,围绕“审、批、查”等不同职能,强调过程监管,将监管覆盖到生产经营全过程,对监管链条中每一个环节都明确责任,形成可倒查、可追责的体系。以《食品安全法》修订为契机,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配套制度建设,重点是推动《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出台,修订《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修改制定《食品召回管理规定》、《食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企业巡查工作实施意见》等制度,启动保健食品注册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制定《广东省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程序》,编写《广东省药品研究质量管理指南》,修订1985年版《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规范》,完善广东特色中药材标准体系;推动《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立法进程并配套出台相关办法;结合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全面梳理医疗器械注册、监管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加强调研推动在用医疗器械监管地方立法。三是要强化内部规范的制度保障。各级监管部门要继续制定管用可行的工作制度,规范机关建设、人事财务等日常工作。省局将制定机关处室考核方案,推进工作作风转变;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投诉举报和信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广泛赢得群众对我省系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抓重点控风险。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以防控风险、排查隐患为目标,强化风险预警、风险监测、风险防控、风险处置能力,做到对监管风险心中有数、处置及时、打击精确。发挥食品药品专家委员会的智囊作用和风险研判的协调职能,确定阶段性防控重点,对于举报投诉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全省系统要分级制定风险清单,按照风险类别和监管难度,明确省局、市县局、基层所各级的监管重点,找准各地的主要监管对象,特别要巩固已开展的专项整治成果,集中用力把风险集中的企业管住管好。二是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监管。要建立完善科学的食品药品监督抽验机制,探索抽样队伍专业化,有效加强监督抽验对监管工作的“哨兵”作用。继续抓好婴幼儿配方食品、米及米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等重点品种的监管,抓好监督检查、计划内抽验、随机抽验,扩大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范围,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禽肉质量安全综合整治;研究解决好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散装食品监管等问题;逐步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力争在2015年底前,全省学校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达到B级以上。继续组织开展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生产专项检查,加快非无菌制剂生产企业实施GMP进度,将重点向中药提取环节转移,扩大检查的深度,同时加大对市局的督查力度,抓好不具备中药前处理能力的中药制剂企业、无独立厂区或建筑物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医用氧分装企业等突出问题的监管。继续加大对含特殊药品成分的复方制剂、含麻黄素复方制剂和中药饮片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特别是声称抗疲劳、减肥、改善睡眠、调节血糖等四类保健食品。重点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非法生产、非法营销、非法标签。继续开展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和违法广告的“五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使用无证体外诊断试剂问题,对地市局实施的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和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开展督导。三是要继续抓实重点区域监管。重点抓好集体食堂、学校食堂、农村食品市场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和规范化建设,继续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单位。重点抓好中药材专业市场、城乡结合部、药品、化妆品网上销售、医疗器械专营门店及网上销售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存在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的社区,要加大曝光力度。四是要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试点工作。以网格化监管为着力点,推动监管方式由分散化、碎片化转变成集成化、系统化。为试点地区的监管人员配备移动终端,并开展基础信息采集、监管信息流转等应用。以落实机构改革新职能为契机,加大对基层尤其是基层所的执法装备投入,以适应履行监管新职能的需要。

(五)抓案件树正气。一是要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理念。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执法专业、权威、统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出台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管理指导意见和工作规范,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有效提高执法效能。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与司法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合办案、提前介入和联合督办等机制,熟练掌握刑事司法政策,提高专业支持能力,确保证据确凿,办成铁案;继续保持打假高压态势,打出声威。二是要增强稽查部门主业意识。各级稽查部门要把严厉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作为主业,重点查办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回收或过期食品为原料加工食品,以次充好或以假充真生产伪劣食品,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不合格肉品原料生产肉制品,掺杂掺假或使用劣质原料生产食用油等严重食品违法案件,对含麻黄碱、可待因复方制剂、体外诊断试剂、避孕套等重点监管产品违法生产、经营的案件,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和医疗器械等违法案件,坚决出重拳、打露头、端团伙,落实一案双查,如发现队伍存在“黑保护伞”,绝不姑息,一查到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最严厉的处罚,绝不手软,以打促建,力争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完善一项制度。三是要加强稽查实战效能督办。发挥食安办协调抓总职能,依托片区稽查协作机制,通过专项整治,加强区域和部门间的打假合作,有效拓展案件线索来源,督办查处一批跨区域、影响恶劣的大要案;建立完善案件审理、案件合议和大要案的督查督办制度,加强对市县局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对全省执法案例进行收集、分析和选编,提高全省整体执法效能,不断积累侦办案件的经验教训。

(六)抓能力强效率。一是要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一方面,我们将努力补足欠账,解决好基层“缺枪少炮”的问题,各地市局也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保障队伍专业化、装备现代化、手段信息化;另一方面,我们通过网络课堂、集中学习、骨干轮训、分级培训、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全省系统队伍能力建设,筹建干部培训基地,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培训师资库。重点加强基层队伍在行政执法和检验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实现培训常态化、制度化,各地市局也要做好本级人员再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基层的依法行政水平。省局拟会同省总工会组织举办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快筛快检劳动竞赛和全省医药行业技能竞赛,推动基层专业技术水平提升。二是要加强检验监测能力建设。在省酒类检测中心的基础上加快建设省食品检验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做强区域食品药品检验所,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试点工作,力争通过中央投资项目带动,着力提高省、市、县(市、区)和乡镇各级监管机构的检验检测能力。加快建立基层ADR监测哨点并配备专职人员,主动与地方政府、编制部门汇报,争取建立和完善市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整体提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效能。三是要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抓紧拟制《广东省食品药品信息化发展规划》,启动“智慧食药监”建设,建立覆盖省、市、区(县)、乡镇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的食品药品大数据监管和决策系统,完善信息安全、信息标准和应用支撑平台三大支撑体系,建设覆盖“四品一械”监管业务的日常检查、行政执法、检验检测、应急管理、食药追溯、公共服务、决策支持和内部管理八大业务平台。与省科技厅建立战略合作,推进联合科技创新工作,联合编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科技“十三五”发展规划》,启动食品药品监管科技创新与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创建省级产学研使用基地和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科技示范基地,开展适宜技术推广,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科技创新,进一步发挥科技对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的支撑作用,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和效能。要进一步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今年拟将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油等重点监管品种纳入可追溯体系,升级和完善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和加快推广应用,实现各环节全过程可追溯。争取国家总局支持,在广东省辖区内设立食品药品互联网监测外脑机构,积极推动机构筹建,补足我们在互联网食品药品销售监管方面的短板。尽快推动OA办公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本着实用、规范、高效的原则,将OA系统打造成全省上下联动的重要载体。四是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逐步建立健全覆盖省、市、县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与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平台建设工作对接。各地市局要加紧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和预案,特别要抓好两项工作,一是要抓紧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做到“无急可应,有急能应”;二是要将集体食堂列为重中之重,建立企业责任人和监管部门直报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真实情况。

(七)抓宣传助共治。一是要充分动员社会力量。进一步优化12331投诉举报专线工作机制,探索引入“吹哨人”制度,依法及时适当给予投诉举报人奖励,鼓励全社会公众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中来,并加强对投诉举报的综合分析研究工作,从中查找共性问题,举一反三,统筹解决。加强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探索食品安全责任险,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有益尝试。积极与省政协沟通,联合组织加强基层监管和推进社会共治有关课题的调研。强化法制监管体系,吸纳社会法律力量作为第三方监管力量,共同搭建食品药品法制监管平台。更好地发挥“四品一械”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动员专家、学者、企业一线专业人员、新闻媒体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二是要树立安全规范标杆。着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示范市”建设,凸显社会共治规模效应。各级监管部门要履行法定职能,加快公共网站、政务微信等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掌握食品安全话语权,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加强消费教育引导;以“阳光厨房”工程为突破口,推行视频实时监控接入手机APP,并结合实际拓展到“四品一械”监管的其他领域,提高监管透明度。三是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强科普宣传,继续发展更多的科普宣传教育基地,组建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月)”活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常用知识的宣贯力度,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科学安排年度工作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地推出重点工作,争取多创宣传亮点。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的要求,确保每名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集中培训。四是要营造良好新闻舆论氛围。通过业已建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全面认识各种食品安全风险;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理性看待当前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增强群众正确消费安全观念。继续发挥好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认真落实新闻通气会、新闻发布会制度,突发事件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掌握话语权;重大案件查办情况要告知公众,化被动为主动。继续与媒体合作共建专题专栏,夯实新闻报道阵地,开展“舌尖上的安全故事”系列报道。继续加强舆情监测、舆情分析,强化跟踪处置和应急传播。

以上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贯穿于全年,涉及全省系统各个领域、每个环节,需要全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而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这是一个因果关系,前者是前提和基础,后者是结果和目的。希望全省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监管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努力扎实工作,坚守住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事故这条底线,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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