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塔吊专项安全管理措施
本工程施工现场场地狭窄、布局过于紧凑;根据现场平面布置,且为满足施工需要,9#塔吊安装完成后旋转范围覆盖甲方办公区,为确保施工期间9#塔吊安全使用、规避塔吊使用期间对甲方办公区带来的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经项目部与塔吊租赁公司研究,特制定9#塔吊专项安全管理措施。
一、管理机构
为加强9#塔吊使用的安全管理,项目部专门成立了9#塔吊安全管理小组,具体人员工程及职责分工如下:
组 长:冉启学
副组长:吴 欣
成 员:刘亚刚 唐福桂 肖 利 闫 亮(塔吊租赁公司) 职责:
冉启学全面负责9#塔吊的协调及安全管理工作。
吴欣负责9#塔吊的安全管理工作。
刘亚刚具体负责9#塔吊的协调及安全管理工作。
唐福桂为现场9#塔吊监督及协调责任人,9#塔吊运转时现场监督落实本措施。
肖利具体负责9#塔吊运转的安全监督工作。
闫亮负责具体落实本措施,对本单位塔司、信号工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本措施。
二、管理措施
1、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1)9#塔吊由塔吊租赁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塔机操作及信号指挥,每班塔司及信号工不得随意更换,如发生人员变动,及时报监理审批后方可上岗。
(2)塔吊租赁公司安排专人负责9#塔吊的协调及安全管理,对9#塔吊的运转、安全管理、日常检查及维修保养负责,如发生变动,塔吊租赁公司应及时到安全部备案。
(3)项目部安排唐福桂负责9#塔吊的具体协调及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措施
(1)加强对9#塔吊的塔司、信号工、塔吊租赁公司现场负责人的教育及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深刻认识存在的风险。
(2)9#塔吊进行吊装作业时,以消防通道中心线为界,吊物起吊后严禁向南超过消防通道中心线,待高度超过基坑围挡后,吊物向塔吊内侧收起后方可旋转大臂,从而避免吊物起吊过程中晃动碰撞甲方办公区。
(3)进行吊装作业时,首先缓慢起吊,由配合操作人员清理吊物下方杂物,严禁有吊物或其他物件掉落现象,如:杆件捆绑不严、零散物件码放散乱或过高、灰斗底部有杂物等情况。
(4)进行吊装作业时,专职安全人员唐福桂进行现场监督,督促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5)塔吊停止作业时,大臂旋转至东、北方向,严禁在南、西方向。
(6)遇有五级以上大风、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时,停止吊装作业;夜间施工时,确保照明充足,并严格落实上述安全管理措施。
3、违章处理措施
为确保9#塔吊运转期间严格落实上述管理措施、不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如下违章处理措施:
(1)由于9#塔吊的塔司、信号工原因,发生违反上述管理措施的情况,将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1)第一次,对塔司及信号工进行罚款200元/人的经济处罚,对塔吊租赁公司现场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第二次,对塔司、信号工及塔吊租赁公司现场负责人进行罚款500元/人的经济处罚,并通报塔吊租赁公司;
3)第三次,要求塔吊租赁公司更换塔司、信号工及现场负责人,并予以塔吊租赁公司2000元罚款的经济处罚。
(2)由于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或现场违章指挥造成违反上述管理措施的情况,处理措施如下:
1)因现场工长或生产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对违章指挥人员进行200元/次的处罚,并项目部通报;第二次仍出现违章指挥情况,将建议项目部对其岗位进行调整,并进行500元的罚款。
2)因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专职安全监督人员进行200元/次的处罚,并在项目部范围内通报;第二次仍出现监督不到位情况,对其进行500元罚款,并调整其工作岗位。
9#塔吊专项安全管理措施
本工程施工现场场地狭窄、布局过于紧凑;根据现场平面布置,且为满足施工需要,9#塔吊安装完成后旋转范围覆盖甲方办公区,为确保施工期间9#塔吊安全使用、规避塔吊使用期间对甲方办公区带来的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经项目部与塔吊租赁公司研究,特制定9#塔吊专项安全管理措施。
一、管理机构
为加强9#塔吊使用的安全管理,项目部专门成立了9#塔吊安全管理小组,具体人员工程及职责分工如下:
组 长:冉启学
副组长:吴 欣
成 员:刘亚刚 唐福桂 肖 利 闫 亮(塔吊租赁公司) 职责:
冉启学全面负责9#塔吊的协调及安全管理工作。
吴欣负责9#塔吊的安全管理工作。
刘亚刚具体负责9#塔吊的协调及安全管理工作。
唐福桂为现场9#塔吊监督及协调责任人,9#塔吊运转时现场监督落实本措施。
肖利具体负责9#塔吊运转的安全监督工作。
闫亮负责具体落实本措施,对本单位塔司、信号工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本措施。
二、管理措施
1、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1)9#塔吊由塔吊租赁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塔机操作及信号指挥,每班塔司及信号工不得随意更换,如发生人员变动,及时报监理审批后方可上岗。
(2)塔吊租赁公司安排专人负责9#塔吊的协调及安全管理,对9#塔吊的运转、安全管理、日常检查及维修保养负责,如发生变动,塔吊租赁公司应及时到安全部备案。
(3)项目部安排唐福桂负责9#塔吊的具体协调及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措施
(1)加强对9#塔吊的塔司、信号工、塔吊租赁公司现场负责人的教育及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深刻认识存在的风险。
(2)9#塔吊进行吊装作业时,以消防通道中心线为界,吊物起吊后严禁向南超过消防通道中心线,待高度超过基坑围挡后,吊物向塔吊内侧收起后方可旋转大臂,从而避免吊物起吊过程中晃动碰撞甲方办公区。
(3)进行吊装作业时,首先缓慢起吊,由配合操作人员清理吊物下方杂物,严禁有吊物或其他物件掉落现象,如:杆件捆绑不严、零散物件码放散乱或过高、灰斗底部有杂物等情况。
(4)进行吊装作业时,专职安全人员唐福桂进行现场监督,督促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5)塔吊停止作业时,大臂旋转至东、北方向,严禁在南、西方向。
(6)遇有五级以上大风、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时,停止吊装作业;夜间施工时,确保照明充足,并严格落实上述安全管理措施。
3、违章处理措施
为确保9#塔吊运转期间严格落实上述管理措施、不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如下违章处理措施:
(1)由于9#塔吊的塔司、信号工原因,发生违反上述管理措施的情况,将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1)第一次,对塔司及信号工进行罚款200元/人的经济处罚,对塔吊租赁公司现场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第二次,对塔司、信号工及塔吊租赁公司现场负责人进行罚款500元/人的经济处罚,并通报塔吊租赁公司;
3)第三次,要求塔吊租赁公司更换塔司、信号工及现场负责人,并予以塔吊租赁公司2000元罚款的经济处罚。
(2)由于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或现场违章指挥造成违反上述管理措施的情况,处理措施如下:
1)因现场工长或生产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对违章指挥人员进行200元/次的处罚,并项目部通报;第二次仍出现违章指挥情况,将建议项目部对其岗位进行调整,并进行500元的罚款。
2)因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专职安全监督人员进行200元/次的处罚,并在项目部范围内通报;第二次仍出现监督不到位情况,对其进行500元罚款,并调整其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