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陕西北元集团水泥有限公司所属科、厂。
二、职责
1.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新员工进行岗前职业危害防治培训;
2.安全环保科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与普及;
3.各科、厂负责本科、厂在岗员工的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工作。
三、培训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四、培训对象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与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新入职员工、在岗员工、转岗员工、临时用工等。
五、培训时间安排
1.对于新入职的员工,职业卫生培训与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同时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4个学时;
2.员工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包括两部分,一是由本公司安全环保科每年组织两次针对各部门职业危害负责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二是安全环保科针对各部门员工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可自行安排,但每年不少于2学时;
3.转岗员工随时安排职业卫生培训;
4.临时用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涵盖在以上三种条件的,按以上规定执行,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六、考核
1.职业卫生的入厂教育培训由公司安全环保科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参加入厂教育的员工要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积极主动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对表现突出或违规者,按规定进行奖励与考核;
2.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在岗期间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各科、厂要保证各职业卫生负责人的学习时间,否则视情节对科、厂进行考核;
3.由科、厂负责的在岗期间员工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各部门要依据要求编制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环保科不定期对其培训情况及效果进行检查,视情况进行考核;
4.安全环保科对培训成效采取考试的形式进行考核,考试成
绩不及格者,择日进行同等课时的培训,至考试及格为止,考核的周期为每半年进行一次。
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陕西北元集团水泥有限公司所属科、厂。
二、职责
1.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新员工进行岗前职业危害防治培训;
2.安全环保科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与普及;
3.各科、厂负责本科、厂在岗员工的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工作。
三、培训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四、培训对象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与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新入职员工、在岗员工、转岗员工、临时用工等。
五、培训时间安排
1.对于新入职的员工,职业卫生培训与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同时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4个学时;
2.员工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包括两部分,一是由本公司安全环保科每年组织两次针对各部门职业危害负责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二是安全环保科针对各部门员工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可自行安排,但每年不少于2学时;
3.转岗员工随时安排职业卫生培训;
4.临时用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涵盖在以上三种条件的,按以上规定执行,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六、考核
1.职业卫生的入厂教育培训由公司安全环保科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参加入厂教育的员工要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积极主动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对表现突出或违规者,按规定进行奖励与考核;
2.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在岗期间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各科、厂要保证各职业卫生负责人的学习时间,否则视情节对科、厂进行考核;
3.由科、厂负责的在岗期间员工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各部门要依据要求编制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环保科不定期对其培训情况及效果进行检查,视情况进行考核;
4.安全环保科对培训成效采取考试的形式进行考核,考试成
绩不及格者,择日进行同等课时的培训,至考试及格为止,考核的周期为每半年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