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实验大楼实验台柜验收标准
为了规范验收程序,严把质量关,提高工作成效化,在按照大学相关验收要求的条件下,根据实验室装备的设计特殊要求,特制订实验台柜一下条款为补充验收标准。
1、验收的依据 1.1国家有关实验台柜的执行标准和技术条件。
1.2所签订合同中规定的套数(数量)。
1.3 所签订合同中的项目产品型号及技术要求。
2、验收的要求
2.1符合产品的标准及技术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合格证书或者国家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2.2符合绿色环保要求, 供应商提供国家绿色证书或省级以上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
2.3符合产品型号及技术要求,供应商供应产品尺寸必须保持一致,误差控制在1 ‰以内。
2.4符合国家的质保要求,供应商在保证实验室正常使用下,产品质保期延期质保期3年。
符合绿色环保要求, 必须附有 附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
实验台及边台技术指标
实验室验收必须有甲方实验室负责人员、乙方负责安装 的技术人员及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人在场。
2.2 乙方在所供应的项目产品安装完毕后首先应进行自检调 试,然后在规定的验收时段内组织
第一条所要求的甲乙双方有 关人员进行验收。
2.3 在检查中如若发现有没有按照合同执行的问题,由乙方负责限期解决,否则按违约处理。 2.4 在检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中其它的 条款。
3 验收标准 验收检验需按以下企业标准执行: 实验台验收标准;通风柜验收标准;天平台验收标准;药 品柜验收标准;器皿柜验收标准;气瓶柜验收标准;试剂架验 收标准;排风系统验收标准; 给、排水验收标准;配电验系 统收标准等等。
(一)资料依据:
排风柜技术条件JB/T6412-92。
木家具国家标准GB/T3324-1995。
金属家具国家标准GB/T3325-1995。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桌类强度和耐久性GB10357-89。
本公司产品技术规程BNAG-1999。
(二)具体纲要:
①产品表面无任何残缺,以及任何脏物或表面贴皮松动现象,并应做到统一产品颜色一致。 ②产品四周轮廓分明,所有封边严实,无脱胶现象,并且所有封边无残缺破损情况。 ③抽屉、门应启闭灵活。
④各种配件应安装严密、端正、牢固,结合处无崩荐或松动,并不得少件,特别是铰链不得松动倾斜,使用应灵活,弹性良好。
⑤产品上所有玻璃安装后无损伤划痕现象,玻璃要干净清洁,无模糊之感。
⑥抽屉拉出三分之二,下垂度不大于20mm 。
⑦产品底脚应着地平稳,无晃动。
⑧通风柜的操作门应启动轻便、无卡阻,并可停留在行程范围内的任何位置。
(1)用户技术专家到生产厂进行生产监督
这实际上包含产品验收的成分, 这是对于重要设备应该执行的一个环节; 用户代表在生产厂发现任何加工质量、原材料问题应及时指出, 要求生产厂加以更正。
(2)发货前的装箱检验
用户代表在出产地现场发货前的检验, 这对于一些重要设备也是必要的; 用户代表在装箱现场按照协议规定检查装箱项目, 发现漏装、错装、包装问题应及时提醒供应商改正。
(3)到达地(或口岸) 的验收
用户代表赴到达场地(车站、码头), 主要检查到货数量和箱体外观是否破损、水浸、腐蚀发霉等等, 如发现此情况应及时电告发货公司, 并拍照或录像, 作为向运输公司或保险公司索赔的依据。
(4)入库检查验收
设备到达用户所在地后, 按照合同和装箱单的开箱、检验、验收及入库操作。开箱检查的内容是:包装箱、内包装是否损坏; 到货设备型号、规格、附件是否与合同相符; 按照部件、零件非组装包装者, 是否与装箱单相符; 零件外观是否有锈蚀、损坏现象; 随机技术文件、图纸、软件是否齐全;
国外进口设备开箱检查时, 应通知国家商检部门派员参加, 如发现质量问题或数量短缺问题, 由国家商检部门出证, 提高贸易渠道交涉索赔。按照一般惯例, 合同规定在货物到达口岸三个月之内, 用户可以凭国家商检部门证明, 对质量及短缺问题索赔。对必须安装、试车后才能发现的问题, 可以凭国家商检证明在一年内索赔。因此, 用户对进口设备应及时开箱检验, 及时安装试车, 避免过晚发现问题, 超过规定索赔期限。
(5)安装后空运转试车验收
设备安装后进行空运转试车, 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工艺部门和使用部门, 对设备安装精度的保持性、对设备传动、操纵、控制、润滑、液压、气动等系统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对有关技术参数和运转状态参数(如噪音、振动等等) 进行检查、记录, 必要时签署无负荷试车验收报告。
(6)安装后负荷试车验收
主要检查设备在规定负荷范围内, 负荷作用下的工作能力。可结合企业实际生产的产品加工试验。在负荷试验中应着重检查设备的振动、噪音、机件(如轴承) 的温度、液压气动系统的泄漏、润滑系统的泄漏、操纵、传动、控制、自动功能、安全环保装置是否正常、稳定、可靠。
(7)安装后精度检查验收
按照合同规定的精度要求和检验程序说明书逐项进行检验。做好记录。
(8)设备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
由设备管理部门为主, 协同工艺、使用、检验、安装部门等有关人员参加, 根据安装工程分阶段检验记录、空运转试车、负荷试车、精度检验记录, 参照有关安装质量标准和协议要求, 共同鉴定并确认合格后, 由安装部门填写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单, 经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签章后即可竣工。锅炉、压力容器、易燃易爆设备、剧毒生产设备、载人工具、含放射性物质等设备安装合格后, 还应请国家指定的有关检查监督部门检查认证后方可办理最终验收手续。
各个阶段的验收工作均应细致、严肃, 认真记录, 必要时可通过拍照、录像取证。国外设备还应请国家商检部门现场监察。属于安装调整问题, 应先安排相关责任部门及时改正。凡属于设备原设计、制造加工质量、包装运输问题, 应及时向出产厂、供应商提出补救和索赔。经各个环节的检验, 证明设备确实合乎合同要求, 则由设备管理部门和生产使用部门正式签字验收。
基础实验大楼实验台柜验收标准
为了规范验收程序,严把质量关,提高工作成效化,在按照大学相关验收要求的条件下,根据实验室装备的设计特殊要求,特制订实验台柜一下条款为补充验收标准。
1、验收的依据 1.1国家有关实验台柜的执行标准和技术条件。
1.2所签订合同中规定的套数(数量)。
1.3 所签订合同中的项目产品型号及技术要求。
2、验收的要求
2.1符合产品的标准及技术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合格证书或者国家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2.2符合绿色环保要求, 供应商提供国家绿色证书或省级以上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
2.3符合产品型号及技术要求,供应商供应产品尺寸必须保持一致,误差控制在1 ‰以内。
2.4符合国家的质保要求,供应商在保证实验室正常使用下,产品质保期延期质保期3年。
符合绿色环保要求, 必须附有 附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
实验台及边台技术指标
实验室验收必须有甲方实验室负责人员、乙方负责安装 的技术人员及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人在场。
2.2 乙方在所供应的项目产品安装完毕后首先应进行自检调 试,然后在规定的验收时段内组织
第一条所要求的甲乙双方有 关人员进行验收。
2.3 在检查中如若发现有没有按照合同执行的问题,由乙方负责限期解决,否则按违约处理。 2.4 在检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中其它的 条款。
3 验收标准 验收检验需按以下企业标准执行: 实验台验收标准;通风柜验收标准;天平台验收标准;药 品柜验收标准;器皿柜验收标准;气瓶柜验收标准;试剂架验 收标准;排风系统验收标准; 给、排水验收标准;配电验系 统收标准等等。
(一)资料依据:
排风柜技术条件JB/T6412-92。
木家具国家标准GB/T3324-1995。
金属家具国家标准GB/T3325-1995。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桌类强度和耐久性GB10357-89。
本公司产品技术规程BNAG-1999。
(二)具体纲要:
①产品表面无任何残缺,以及任何脏物或表面贴皮松动现象,并应做到统一产品颜色一致。 ②产品四周轮廓分明,所有封边严实,无脱胶现象,并且所有封边无残缺破损情况。 ③抽屉、门应启闭灵活。
④各种配件应安装严密、端正、牢固,结合处无崩荐或松动,并不得少件,特别是铰链不得松动倾斜,使用应灵活,弹性良好。
⑤产品上所有玻璃安装后无损伤划痕现象,玻璃要干净清洁,无模糊之感。
⑥抽屉拉出三分之二,下垂度不大于20mm 。
⑦产品底脚应着地平稳,无晃动。
⑧通风柜的操作门应启动轻便、无卡阻,并可停留在行程范围内的任何位置。
(1)用户技术专家到生产厂进行生产监督
这实际上包含产品验收的成分, 这是对于重要设备应该执行的一个环节; 用户代表在生产厂发现任何加工质量、原材料问题应及时指出, 要求生产厂加以更正。
(2)发货前的装箱检验
用户代表在出产地现场发货前的检验, 这对于一些重要设备也是必要的; 用户代表在装箱现场按照协议规定检查装箱项目, 发现漏装、错装、包装问题应及时提醒供应商改正。
(3)到达地(或口岸) 的验收
用户代表赴到达场地(车站、码头), 主要检查到货数量和箱体外观是否破损、水浸、腐蚀发霉等等, 如发现此情况应及时电告发货公司, 并拍照或录像, 作为向运输公司或保险公司索赔的依据。
(4)入库检查验收
设备到达用户所在地后, 按照合同和装箱单的开箱、检验、验收及入库操作。开箱检查的内容是:包装箱、内包装是否损坏; 到货设备型号、规格、附件是否与合同相符; 按照部件、零件非组装包装者, 是否与装箱单相符; 零件外观是否有锈蚀、损坏现象; 随机技术文件、图纸、软件是否齐全;
国外进口设备开箱检查时, 应通知国家商检部门派员参加, 如发现质量问题或数量短缺问题, 由国家商检部门出证, 提高贸易渠道交涉索赔。按照一般惯例, 合同规定在货物到达口岸三个月之内, 用户可以凭国家商检部门证明, 对质量及短缺问题索赔。对必须安装、试车后才能发现的问题, 可以凭国家商检证明在一年内索赔。因此, 用户对进口设备应及时开箱检验, 及时安装试车, 避免过晚发现问题, 超过规定索赔期限。
(5)安装后空运转试车验收
设备安装后进行空运转试车, 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工艺部门和使用部门, 对设备安装精度的保持性、对设备传动、操纵、控制、润滑、液压、气动等系统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对有关技术参数和运转状态参数(如噪音、振动等等) 进行检查、记录, 必要时签署无负荷试车验收报告。
(6)安装后负荷试车验收
主要检查设备在规定负荷范围内, 负荷作用下的工作能力。可结合企业实际生产的产品加工试验。在负荷试验中应着重检查设备的振动、噪音、机件(如轴承) 的温度、液压气动系统的泄漏、润滑系统的泄漏、操纵、传动、控制、自动功能、安全环保装置是否正常、稳定、可靠。
(7)安装后精度检查验收
按照合同规定的精度要求和检验程序说明书逐项进行检验。做好记录。
(8)设备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
由设备管理部门为主, 协同工艺、使用、检验、安装部门等有关人员参加, 根据安装工程分阶段检验记录、空运转试车、负荷试车、精度检验记录, 参照有关安装质量标准和协议要求, 共同鉴定并确认合格后, 由安装部门填写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单, 经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签章后即可竣工。锅炉、压力容器、易燃易爆设备、剧毒生产设备、载人工具、含放射性物质等设备安装合格后, 还应请国家指定的有关检查监督部门检查认证后方可办理最终验收手续。
各个阶段的验收工作均应细致、严肃, 认真记录, 必要时可通过拍照、录像取证。国外设备还应请国家商检部门现场监察。属于安装调整问题, 应先安排相关责任部门及时改正。凡属于设备原设计、制造加工质量、包装运输问题, 应及时向出产厂、供应商提出补救和索赔。经各个环节的检验, 证明设备确实合乎合同要求, 则由设备管理部门和生产使用部门正式签字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