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职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在全体教职员工中牢固树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的教育理念。发挥全体教职员工在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形成“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师德风尚,以优良的师风带动学风、校风建设,以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作出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第一条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紧密结合我校实际,积极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切实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教育和引导教职员工不断加强自身的师德师风建设,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条师德师风建设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动员,全体参与,全心全意依靠全校师生员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师德师风高尚者给予表彰奖励,对师德师风败坏者予以惩处。

2、坚持依法治教的原则。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依法治教的轨道,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实现师德师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3、坚持从严治教的原则。做到有规必依,有禁必止,违规必究,决不姑息。

二、师德规范与基本要求

(一)爱党爱国,追求真理

第三条热爱祖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第四条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五条崇尚科学,追求真理,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传播先进文化,自觉抵制封建迷信、邪教和社会不正之风的侵蚀。

(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第六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乐于教书育人,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尽职尽责完成各项本职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备课、讲授、辅导、批改作业、考试命题、试卷评阅、实践教学(实验、实习、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的工作,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

第八条严格遵守教学规章,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努力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不擅自加课、减课、调课、缺课,不迟到、不早退。

(三)精心施教,严谨治学

第九条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自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主动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努力改进教学方法,不断完善教学手段,积极更新教学内容,精心备课,认真讲授,悉心指导,严格要求学生。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条正确处理教学工作与科研工作、社会服务的关系,努力学习掌握最新科技知识和人类的优秀文化成果,不断提高学术水平,提高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自觉遵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治学的工作作风,不剽窃作假,不沽名钓誉。

第十二条自觉维护学术尊严。认真负责地参与学术评价,公平公正地发表评审意见;在推荐、评审、鉴定、答辩和评奖等活动中坚持标准,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和干扰。

(四)作风正派,廉洁从教

第十三条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关心爱护集体,热心公益事业,乐于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团结互助,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学校利益和荣誉。

第十四条崇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袭和腐蚀。

第十五条不向学生摊派资料,推销教材;在选用教材、考试命题、复习辅导、监考、评卷和成绩评定等教学环节中不搞违规操作;不利用职权向学生和学生家长谋取私利。

(五)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第十六条尊重学生人格,建立和-谐融洽的、正当的师生关系。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不讽刺、不歧视、不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七条注重自身修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三、奖励与处理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表现情况纳入学校年度考核范围,并作为评优评先、津贴发放、业务培养和职务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设立“湖南工业大学师德标兵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在评选年份的6月评选,学校对获奖者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对出现以下情况且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称,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1、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散布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言论的。

2、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学术道德、弄虚作假、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

4、出现有失学校职工身份的言行并在学生中产生不良后果的。

5、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声誉和教师形象的。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师德规范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调离教师岗位、低聘、解聘等处理;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第二十二条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除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按相应办法依法依规处理外,学校亦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对屡次出现者加重处分:

1、盗用学校或单位名义与外单位联合办学;以学校或单位名义散发虚假招生广告;充当招生中介,骗取考生及家长钱财;从事其它违法违规活动。

2、因兼职而影响本职工作;利用学校资源或雇用学生从事与学校工作无关的活动。

3、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组织的工作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

4、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主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导致教育教学效果差,管理水平低,工作质量差。

5、在组织或参与推荐、评审、鉴定、答辩和评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6、虚报教育教学和科研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7、捏造事实,造谣中伤,诬告他人或组织,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8、衣着不整,穿拖鞋、背心、裤衩、超短裙等进入教学和办公场所;上课时接听或拨打手机;在课堂上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9、泄露试题,监考不严,评卷不公,篡改成绩。

10、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摊派资料,推销物品;索取学生及家长钱财;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物礼金并造成不良影响。

11、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挟嫌报复,损害学生利益。

12、猥亵学生;引诱、胁迫学生与之或他人发生性关系。

13、当学生安全受到威胁时,无动于衷或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

第二十三条因师德师风问题受到处理、处分的,按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扣发工资或岗位津贴,并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事厅(湘纪发[2004]5号)《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受到调离教师岗位处理的,在重新聘用前只发基本工资;半年内未取得岗位的,按待聘对待。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职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在全体教职员工中牢固树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的教育理念。发挥全体教职员工在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形成“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师德风尚,以优良的师风带动学风、校风建设,以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作出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第一条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紧密结合我校实际,积极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切实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教育和引导教职员工不断加强自身的师德师风建设,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条师德师风建设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动员,全体参与,全心全意依靠全校师生员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师德师风高尚者给予表彰奖励,对师德师风败坏者予以惩处。

2、坚持依法治教的原则。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依法治教的轨道,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实现师德师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3、坚持从严治教的原则。做到有规必依,有禁必止,违规必究,决不姑息。

二、师德规范与基本要求

(一)爱党爱国,追求真理

第三条热爱祖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第四条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五条崇尚科学,追求真理,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传播先进文化,自觉抵制封建迷信、邪教和社会不正之风的侵蚀。

(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第六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乐于教书育人,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尽职尽责完成各项本职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备课、讲授、辅导、批改作业、考试命题、试卷评阅、实践教学(实验、实习、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的工作,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

第八条严格遵守教学规章,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努力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不擅自加课、减课、调课、缺课,不迟到、不早退。

(三)精心施教,严谨治学

第九条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自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主动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努力改进教学方法,不断完善教学手段,积极更新教学内容,精心备课,认真讲授,悉心指导,严格要求学生。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条正确处理教学工作与科研工作、社会服务的关系,努力学习掌握最新科技知识和人类的优秀文化成果,不断提高学术水平,提高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自觉遵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治学的工作作风,不剽窃作假,不沽名钓誉。

第十二条自觉维护学术尊严。认真负责地参与学术评价,公平公正地发表评审意见;在推荐、评审、鉴定、答辩和评奖等活动中坚持标准,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和干扰。

(四)作风正派,廉洁从教

第十三条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关心爱护集体,热心公益事业,乐于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团结互助,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学校利益和荣誉。

第十四条崇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袭和腐蚀。

第十五条不向学生摊派资料,推销教材;在选用教材、考试命题、复习辅导、监考、评卷和成绩评定等教学环节中不搞违规操作;不利用职权向学生和学生家长谋取私利。

(五)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第十六条尊重学生人格,建立和-谐融洽的、正当的师生关系。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不讽刺、不歧视、不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七条注重自身修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三、奖励与处理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表现情况纳入学校年度考核范围,并作为评优评先、津贴发放、业务培养和职务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设立“湖南工业大学师德标兵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在评选年份的6月评选,学校对获奖者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对出现以下情况且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称,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1、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散布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言论的。

2、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学术道德、弄虚作假、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

4、出现有失学校职工身份的言行并在学生中产生不良后果的。

5、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声誉和教师形象的。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师德规范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调离教师岗位、低聘、解聘等处理;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第二十二条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除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按相应办法依法依规处理外,学校亦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对屡次出现者加重处分:

1、盗用学校或单位名义与外单位联合办学;以学校或单位名义散发虚假招生广告;充当招生中介,骗取考生及家长钱财;从事其它违法违规活动。

2、因兼职而影响本职工作;利用学校资源或雇用学生从事与学校工作无关的活动。

3、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组织的工作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

4、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主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导致教育教学效果差,管理水平低,工作质量差。

5、在组织或参与推荐、评审、鉴定、答辩和评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6、虚报教育教学和科研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7、捏造事实,造谣中伤,诬告他人或组织,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8、衣着不整,穿拖鞋、背心、裤衩、超短裙等进入教学和办公场所;上课时接听或拨打手机;在课堂上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9、泄露试题,监考不严,评卷不公,篡改成绩。

10、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摊派资料,推销物品;索取学生及家长钱财;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物礼金并造成不良影响。

11、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挟嫌报复,损害学生利益。

12、猥亵学生;引诱、胁迫学生与之或他人发生性关系。

13、当学生安全受到威胁时,无动于衷或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

第二十三条因师德师风问题受到处理、处分的,按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扣发工资或岗位津贴,并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事厅(湘纪发[2004]5号)《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受到调离教师岗位处理的,在重新聘用前只发基本工资;半年内未取得岗位的,按待聘对待。


相关内容

  •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
  • 关于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学校党委.行政带领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的科学发展,我们以这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在广大教师.院系党政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下,采取座谈.问 ...

  • 民主评议师德师风方案
  • 河头陈小学师德师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教育品味,打造教师职业形象,根据区教育局教人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民主评议师德师风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 ...

  • 2013师德师风建设民主监督制度
  • 科泉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民主监督制度 教师的师风师德,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必备的道德品质,师风师德是校风的灵魂.为大力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师风师德水平和专业能力素养.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 ...

  • 朝那学区师德师风集中教育活动总结
  • 集中教育虽成功 任重道远须努力 --朝那学区师德师风集中教育活动总结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师德为本.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提升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塑造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推动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根据灵教字[2012]624号<灵台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集中教育 ...

  • 中心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制度
  •   为了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师德师风建设制度。   一、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学校把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具体的各项事务均由专人负责,力求做到责任明确,无死角、无漏洞、无空白。    ...

  • 师德教育百日活动实施方案
  • “争做敬业先锋,争当师德表率”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肥城市教育局根据泰安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以“争做敬业先锋,争当师德表率”为主题的师德教育百日活动,为开展好此项活动,现制定学校实施方案   一 ...

  • "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细则
  • "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细则 2011年是建党90周年,是全面实施教育事业 "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关键一年.根据教育局指示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结合我区"师 ...

  • 科羊小学师德师风汇报材料1
  • 科羊小学师德师风汇报材料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提高教师的"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塑造一支师德优.业务精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是我们科羊小学的师德师风所追求的目标.本学年,我校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首要任务来抓,我们推出以下措施,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

  • 师德师风建设整改方案
  •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整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xx县委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条".县委"十五条"规定,切实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