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基础知识

美学基础知识

美是什么?

什么是美?美是人从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上获得的一种快乐感觉。美是怎样产生的?人在主观上认为某种客观事物能够满足自己的某种主观需求,该客观事物的外部 形态就会使人感觉到某种美。也就是说,美是人针对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产生出的主观感觉。美的本质,就是客观事物外部形态所反映出的客观事物对人的主观需求 所具有的功利价值。客观事物在客观上并没有美、丑之分。一定的客观事物能够使人产生美感,其根本原因在于人的观念。人具有了一定形态的观念,就会针对一定 的客观事物产生一定的主观需求。当人在主观上需要某种客观事物时,该种客观事物就会以其特有的客观形态使人产生美感。当人在主观上不需要某种客观事物时, 该种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就不能够使人感觉到美。当人对于某种客观事物的主观需求不能够及时满足时,人在主观上就会针对该客观事物产生缺憾感。人对某一客观 事物的缺憾感越是强烈,该客观事物的形态特征使人产生的美感就会越是强烈。不同人的观念形态是不同的,并且每个人的观念形态总是在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的。 人的观念改变了,主观需求就会随之改变,一定的客观事物给人的美感就会改变。这就是为什么一些人认为美的事物另一些人却认为不美,人们过去认为美的事物现 在却认为不美的根本原因。这就是发生美感现象的基本原理。这个原理,应该是能够说清楚任何美感现象的产生原因和变化规律。

正确理解“好感”与“美感”的本质区别和正确区分客观事物的“好感”与“美感”,对于正确理解美学思想是非常重要的。“好感”是功利价值的本质体现,“美感”是功利价值的外观反映。要善于把握相同的客观事物对于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功利价值。一片山花,一片彩霞,普通人感觉到的只是视觉的愉悦,再没有其他的功利价值。而对于摄影和绘画爱好者,就有了产生作品的功利价值。所以,山花和彩霞,带给普通人的只是好感,带给摄影和绘画爱好者的还有美感。只有造诣较深的劳动者和善于总结生活经验的人,才能够很好地感受到“均衡”“对称”“规整”给人的美感。对于色彩亮丽的事物,人们往往爱说“真美呀”,这是因为以前人们并没有在意区分事物给人的“好感”与“美感”的不同的。

大自然馈赠给我们形形色色的美,人类文明给我们创造了缤纷多彩的美,我们日益生活在一个高度审美化了的世界中。面对令人眼花缭乱的各种各样的美,如果我们凝思发问:美到底是什么?想必是极其自然、也是极其合理的。

伴随着对历史上各种美的定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教训的反思和现代科学思想从确定走向不确定,从求真走向求效的转变,近代以来,西方美学从形而上走向形而下,从本质主义走向实证主义和实用主义,出现了一种美学取消主义和艺术解构主义的声浪。如狄德罗说:“我和一切对美有过著作的作家一样,首先注意到 人们谈论得最多的东西,每每注定是人们知道得很少的东面,而美的性质则是其中之一„„几乎所有的人都同意有美,并且只要哪儿有美,就会有许多人强烈感觉到 它,而知道什么是美的人竟如此之少。”韦兹说:关于艺术,“一切美学理论试图建立一个正确的理论,便在原则上犯了错误„„它们以为‘艺术'能有一个真正的 或任何真实的定义,这是错误的。”“我们所要开始的问题不是‘艺术是什么',而是‘艺术究竟是何种概念’„„在美学中,首先的问题便是对艺术概念的实际运 用的说明,给予这个概念的实际功能一个逻辑的描述。”

应当说,取消主义美学认识到美的本质的复杂性、不确定性,打破了传统美学乐观主义的梦想,也给传统美学的简单化的思维方式当头一棒,这是美学的进步。然而,它对自己所信奉的否定主义美本质观过于偏执,以致嘲笑、剥夺别人思考美之为美的权利,从而把自己推进了荒谬可笑的绝境。

美学取消主义一方面认为美不可界定,另一方面又在对美作界定,这个定义即“无”。而肯定自己否定主义的美学见解事实上也是一种“有”。正如大乘佛教所勘破的 那样:执物为有故是有,执物为空也是有,只有把

美学取消主义取消美本质的研究转而走向美的具体形态的描述与分析,事实上,在对某一门类的美学资料进行选择、分析时,在对某种美学形态、审美文化加以取舍、评价时,又必然暗含、体现了自己的某种对美的看法。这种对美的看法恰恰是与否定主义的美本质观直接对立的。事实上我们看到,在“美学史”一类的形而下的描述性研究著作中,如果编著者缺少对美的一以贯之的思考,就会在评述中出现自打嘴巴的情况和“看人挑担不知重”的不负责任的现象。

因为美之难解,于是干脆放弃思考,这也是美学研究中的鸵鸟行为。事实上“美是什么的问题”是回避不了的基本问题。搞美学研究不回答“美是什么”,正如搞经济 学拒绝回答“商品是什么”、搞伦理学拒绝回答“什么是善”、搞哲学拒绝回答“什么是真”一样荒唐可笑。一个美本质缺席的美学理论体系是残缺不全的,一个对美本质毫无已见的美学家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人类对于事物本质的从识,始于不知,中于知,终于不知。自然科学尚且如此,社会科学更复如此。在社会科学领域,没有绝对真理,有的只是包含的绝对真理颗粒多 一点的相对真理。对于“美是什么”的思考和回答也只能以此相求。取消主义美学一方面从思维的开放性否定过去种种自我封闭的美学定义,一方面又将自己否定主 义的美本质观封闭起来,要别人把它当作绝对真理而放弃美本质的思考,体现了

题:美的合理定义

美的合理定义应是:美是事物中使人产生愉快的当时的部分。其中的“愉快”,是人的舒服、满足、高兴、欢乐、愉快 之类心情的缩略称,它包括生理上的快感和精神上的愉悦快慰在内。此定义表明,美之所指,是事物中的部分;事物中的任何部分,就其本身而言,无论怎么说都不 可以称之为美,但是,当事物中的部分被人感受并使人产生愉快时,它就成为感受者的美了;美具有当时性,只存在于使人产生愉快的当时,是与感受者的愉快共存亡的:随愉快的产生而产生,随愉快的消失而消失。

一、美应指事物中的部分而言。“美是事物中使人产生愉快的当时的部分”定义明确地表明,美之所指,是“事物中„„的 部分”。这里所说的事物,与一般的用法一样,含义为世间可被无依附地指称的东西,如地球、山、水、花、理论和想法等等。当人们感到这样的事物美时,这美就 是指其中的部分而言的,如张三说一朵花美,美就指花的部分如使张三产生愉快的花的颜色。在这里面,事物是花,事物中的部分是花的颜色。要特别引起注意的 是,还有一种做法是把这里的“花的颜色”当作事物看待,显然,此事物已非同一般即已不再是可被无依附地指称的东西了,因指称时必须依附于“花”。应当看 到,即使把不是可被无依附地指称的“花的颜色”当作事物看待,美也依然是事物中的部分,只不过这“部分”已处于极端的状态即已达极限,已等同于“整体”了。显而易见,不管我们怎样看待“事物”, 美之所指无例外地都是事物中的部分。

把美之所指,也就是把定义中的属概念,说为事物中的部分,这是从事实中来并且完全符合于事实的表述。请看看世上所有的美吧,有哪一个不是指着事物中的部分 而言的?我们不妨举几个具体的例子来谈谈。例一是,当许多人看一幅画美时,各人心中的美之所指,大凡都不是画的全部,比如通常是不涉及画料的化学组成方面 的东西的,也不包括画中未被看到或者根本看不到的其他一些东西,而只是指眼睛所及的画中的某部分,如有的指画之色彩,有的指画之布局,有的指画之神态,有 的指画之作者名字等等,所有这些所指即画之色彩、画之布局、画之神态和画之作者名字等等,都只是整幅画中的部分。例二是,一些人说山美,就可能有因山的形 态而言的,有因山的轮廓而言的,有因山中的瀑布而言的,有因山腰的草木而言的,有因山体的颜色而言的,如此等等,山芯的岩石泥土和山间的飞蝇爬虫之类东西 一般都与之无缘,其中山的形态、山的轮廓、山中的瀑布、山腰的草木和山体的颜色等等,也都只是山中的部分。例三是,人们说《三国演义》中的空城计美,就可 能甲因计策的结构而生,乙因谋略的脉络而生,丙因孔明的

运筹而生,丁因述计的语言而生„„其中计策的结构、谋略的脉络、孔明的运筹和述计的语言等,无不为 《三国演义》中的空城计这一事物中的部分。

关于事物中的部分,还须作一点说明,那就是所说的“部分”只有在“事物中”的限制,而却无大小之分。当我们说山中的瀑布、山腰的草木和山体的颜色三者各为 山中的部分时,并不意味着它们两者或三者合起来就不能作为山中的部分。在不同的情形中,“部分”这一表述虽同,但其所包含的东西却有别。于是就很明显,不 论一个事物中的多少东西或什么样的东西使人产生愉快,都可说成是事物中的部分使人产生愉快。

关于美之所指,历史上有过很多说法,如有说是“东西”的,有说是“物质”的,有说是“外物”的,有说是“事物的形式”的,也有说是事物的“属性”的,还有 说是事物的“那种特质”的,五花八门,不一而足。这些说法虽各有一定的道理,分别符合一些事实情况,但却全都不确切。举例说,“东西”有过于含糊之嫌, “物质”用以指“计策的结构、谋略的脉络、孔明的运筹和述计的语言”等等显然不妥,“属性”和“那种特质”则不能准确地指说“画之作者名字”、“山中的瀑 布”和“山腰的草木”。——很明显,除了“事物中的部分”,再也找不出什么说法能把美之所指准确明白地表达出来了。我们知道,“部分”是相对于“整体”而 言的,事物中的部分,是事物整体中的一块,可大可小,可此可彼,可实可虚,既能包含人们曾经使用过的所有说法中的合理内容,又能包含被它们遗漏的任何有用 成份,完全可把美之所指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来。

二 事物中的任何部分,就其本身而言,无论怎么说都不可以称之为美,但是,当事物中的部分被人感受并使人产生愉快时,它就成为感受者的美了。在 这里应加说明的是,使美与愉快联系,不是我的发现,而是从人们已有的见解中筛选出来的。在古今中外浩如烟海的美学著作中,把美与愉快联系起来的陈述已多到 恐怕谁也说不清有多少的地步。我把愉快与美的联系筛选出来并在定义中使用,当然也是根据事实情况审慎确定的,在使用时,我还给“愉快”到底应指什么作了明 确的说明。如上面已经提到过的,定义中的“愉快”是由事物引起的人的舒服、满足、高兴、欢乐、愉快之类心情的缩略称,它包括生理上的快感和精神上的愉悦快 慰在内。我以前还曾说过,人的生理快感的产生,由人的生物学特性决定,而影响到精神上愉悦快慰的因素却很复杂,有生理方面的因素,更有世界观、社会经历、 文化素养以及当时的环境、心境等等诸多其他主客观方面的因素。

愉快,是上述这些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由于这些因素方面的原因,使得不同的人感受同一对象时有些会产生出愉快来而有些却不会,即使同一个人,对同一对象也 可能有时会产生愉快而有时却不会,于是就会出现美的因人而异和因时而异现象。这些现象正是这里说到的诸多因素的不同及其变化所造成的。当然,美也会因物而 异,而其原因则在于事物或者说“事物中的部分”不同。——从中可以看出,美的因人、因时、因物而异诸现象的出现,都能在“美是事物中使人产生愉快的当时的 部分”定义中得到很好的说明。

应当指出,“愉快”是个谁都能明白的东西。人们在感受任何事物的过程中,是不是产生了“愉快”,单靠直觉就能明白,而无需去考虑即无需通过其他的描述或者 说明去确定,大人如此,小孩如此,甚至连婴儿也不例外。襁褓中的婴儿,一吮到奶头,愉快之情就溢于眉眼,而当受到针刺时,马上就哇哇大哭,一脸的不愉快即 呈人前。连襁褓中的婴儿都能明白的“愉快”,恐怕是没有人会搞不清楚的了。

愉快与美联系着,应是大家都亲历过的事情。在人类的活动中,当事物通过人的感官作用于人时,就会引起人的一些反应,此时,事物要是使人产生了愉快,那么人 就会觉得这事物中有美:事物的哪个部分使人产生愉快,它的哪个部分就是美。世间所有的美都是这样形成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美是“事物中的部分”与“感受者的愉快”两者结合的产物。这里的问题还可以这样来理解:美不是固定地存在于事物中的东西,而是一种在一定的条件下出现的东西;美要是出现了,就一定出现 于事物之中,同时能被人真实地感受到;事物中的部分之所以会成为美,显然是因为它使感受到它的人产生了愉快。

在美与愉快关系的问题上,不但先前的一些研究者们已经明白,而且当今的许多人也是很清楚的。不过从网上的讨论看,仍不乏有持异议者在,较为典型的是,有人曾以现实中有悲剧美而对定义提出质疑,也有人因它不分美感与快感而觉得其不妥。下面分别就这两方面的问题谈点意见。

1.有许多人认为悲剧美中的美不与愉快合拍,而却是与悲或痛苦等等联系的。应当指出,这样地看问题是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所致。悲剧美是“剧”美而非“悲”美,即不是悲苦所产生的美,而却是“悲剧”艺术的令人满意 或者舒服而形成的美。当然,这种满意或者舒服有时会有一定的悲伴随着,但这悲显然不是美之缘起。事实上,悲是无论如何悲不出美来的,只有“愉快”(在这里 是满意或舒服)才能“愉快”出美来。要是悲能悲出美来,那么,痛苦、木讷、呆滞、哀怨、恸哭等等就都可和美联系上了,于是,美就既对应着愉快,又对应着愉 快负面的东西,天下还会有不美的东西在吗?请想想,现实中会有这种所触皆美的事吗?很明显,对于感到一个“悲剧”中有美的人来说,美一定不在使人伤心流泪 之“悲”,而却在使感受者感到满意或者舒服的映悲之“剧”。要是悲剧美中的悲能悲出美来,那么悲剧美就不宜叫做“悲剧美”而却应改名为“悲美”了!

应当指出,“悲剧美”不指世上所有的“悲剧”都会产生美,也不指一个“悲剧”对所有的人都会产生出美来。一个“悲剧”能不能对感受者产生美,要看这“悲剧”能不能使感受者产生“愉快”即产生满意或者舒服等等。

显然,有关悲剧美的正确认识,可有力地支持“美是事物中使人产生愉快的当时的部分”定义。

2.有朋友认为,定义美时必须区分美感与快感并有所取舍,不然的话,美的范围就被扩大了。在持有这种观点的人看来,美只与美感联系,而却不与快感联系; 与美感联系的美即“美学研究的美”才叫美,而与快感联系的美即“生活之美”尽管也可被人们称为美,如“美食”、“美味”、“美事”中的美,但却不是真美; 不是真美的“美”只是美的“非标准用法”或“不正常用法”。

这是非常小气非常偏狭的观点,既让人莫名其妙,又完全站不住脚。

首先,只把“美学研究的美”当作美,而把“生活之美”排除于美的行列之外,不但有违事实,而且也找不出任何正当的理由。美食、美味和美事中的美是人们一直 都说为美的一些美,这是铁打的事实,请问有什么理由可任意地把它们不当成美?事物的美不美怎么可以按是不是已被美学研究过这种事来区分?

其次,把愉快分为美感与快感,这是历史形成的美学研究的需要。应当看到,这种划分是人为的并且仅仅是大致上可行的。须知美感与快感互相交融着,想在彼此之 间划出明确的分界,永远不可能实现。着意于把与美感联系的所谓“美学研究的美”当成美,而把与快感联系的“生活之美”当作“不正常”的或“非标准”的美从 而认为它们应从美的行列中被剔除出去,如此捏成的美连界限都难以搞清,怎么可能是个合理的东西呢?“美学研究的美”的范围究竟应划到哪里为止,又有谁能确 定得了?如果认为“美”只指“美学研究的美”,那么这“美”就会因寻求不到确切的范围而走上不能被准确认识的绝路。

实际上,对于美的定义即对于说明美是怎样的东西而言,只有包括着美感和快感的“愉快”才适用。愉快是个很清晰的概念,是不是愉快,人人清楚,与愉快联系的 美,也界限分明,谁都不会感到含糊。显然,把愉快与美联系在一起,丝毫不存在任何形式上的毛病。其实,这种联系还是存在了不知多少时间的事实了呢。

生活之美涉及到人们每一天的生活,从量上要远远大于“美学研究的美”。其实,艺术之美要以生活之美作为基础,没有生活之美的“美”是无根之美,是跛足之美,认为只有艺术之美才叫美的做法散发着让人感到沉闷的学究气,也明显地反映出了主张者在相应见解上的幼稚。其实,美如同浩瀚的大海,其中既有鲜亮的生活 之美,又有更高的艺术之美也即“美学研究的美”。美学着重于研究艺术之美而少顾和不顾此外的美,这是现行美学的个性,其出现和存在都很正常。应当明白,美 学看重艺术之美根本无碍于生活之美之为美。请问凭什么要把现行的美学研究未及之美驱逐出美的行列?

只有包括生活之美和艺术之美在内的美才是完整的美。我们给美下定义,目的在于把语言中的美是怎样的东西说清楚,无疑应让所下的定义适合于天下所有的美。定 义美不应让美只局限于某些人想当然的圈子,如果给出的定义只适合于某些人不知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喜好的一部分美,那么应认为这种定义不能成立才对,怎么可以 反倒认为能适合所有美的定义不妥呢?因而就很明显,认为在定义美的过程中要对“愉快”作美感与快感上的区分,实不可取。

以上所说的这些表明,美与不论指美感还是指快感的“愉快”联系,既能在道理上通顺,又能与客观事实符合。

看来,“美是事物中使人产生愉快的当时的部分”定义应是一个合理的定义。在我们生活的世界上,所有的美都必定是“事 物中使人产生愉快的当时的部分”,而所有的“事物中使人产生愉快的当时的部分”也都可称为美。请朋友们看看,对之能不能举出反例来?哪怕只是一个!要是举 不出,就说明这一定义是与事实完全符合的,即是合理的或者说是正确的。

美感的形成原理

美感是怎样形成的

美是对人的主观需求有功利价值的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特征使人产生出的一种快乐感觉。也就是说:人认为能够满足自己主观需求的客观事物,其外部形态就会使人 感觉到美;人认为不能够满足自己主观需求的客观事物,其外部形态就不会使人感觉到美;人认为对自己的主观需求会造成利益上的损害的客观事物,其外部形态就 会使人感觉到丑。美又称为人对客观事物的美感。人的主观感觉的产生,是以人的观念形态为根据的。不同的人,观念形态是不同的,不同的观念形态构成了不同人 特有的“自我”形态,并且每个人的观念形态又总是在不同程度地发生着变化。这就是为什么一些人认为美的事物另一些人却认为不美,人们过去认为美的事物现在 却认为不美的根本原因。教育人们形成合理的观念形态,使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产生合理的主观愿望和主观需求,正是观念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正是社会美育的基本 课题。美学,不应该属于哲学的范畴。美学的基本任务,应该是根据人们已经确定的处于主流地位或先进地位的社会观念文化,创造出相应的造美技术,为人们确立 的社会生活形态创造出更多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具有强烈美感的文化事物,在促进社会文明不断进步的过程中为人们创造出更多的生活愉悦。

美感 好感 缺憾感 观念形态

什么是美,美是怎样产生的?为什么有的客观事物能够使人感觉到美,有的客观事物不能够使人感觉到美?为什么有些人认为美的事物,另一些人却认为不美?为什 么过去人们认为美的一些事物,现在又认为不美了?对于这些关于美学现象的最普通的问题,从来都是那些善于思考问题的人们非常关注的。从古到今,曾有许多人 用超人的智慧和努力来试图圆满地解答这个问题。然而,到目前为止,这个看似非常普通的问题仍然没有被任何人真正解决。

三,主观感觉

人以主观需求为根据,对客观事物产生的感觉行为现象,称为人的主观感觉。人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感觉主要有两种形态,这就是“快乐感觉”和与其相对立的“痛苦感觉”。快乐感觉又分为“好感”和“美感”,痛苦感觉又分为“坏感”、“丑感”和“缺憾感”。

当人感觉到客观事物满足了人的主观需求时,客观事物使人产生出的快乐感觉,称为“好感”。如,一个喜欢吃卤猪肘的人在吃卤猪肘时,卤猪肘使人所产生的快乐 感觉,就称为好感。当人感觉到能够满足人的主观需求的客观事物的存在时,客观事物的形态特征使人产生出的快乐感觉,称为“美感”。如,一个喜欢吃卤猪肘的 人看到一只刚出锅的卤猪肘时,卤猪肘的形状、色泽、香味和热气等使人所产生的快乐感觉,就称为美感。当所需求的客观事物没有满足人的观需求时,人在焦急等 待快乐感觉时所产生的痛苦

感觉,称为“缺憾感”。如,一个喜欢吃卤猪肘的人在非常想吃卤猪肘而没有吃到时,针对卤猪肘的渴望的痛苦感觉,就称为缺憾感。

当人感觉到客观事物损害了人的主观利益时,客观事物使人产生出的痛苦感觉,称为“坏感”。如,一个人被蛇咬伤后所产生出的痛苦感觉,就称为坏感。当人感觉 到能够损害人的主观利益的客观事物的存在时,客观事物的形态特征使人产生出的痛苦感觉,称为“丑感”。如,一个怕蛇的人看到蛇时,蛇的花纹、形状和动作使人所产生出的痛苦感觉,就称为丑感。另外,当人感觉到能够损害自己主观利益的客观事物远离自己或不存在时所产生出的快乐感觉,称为“安全感”。如,一个怕 蛇的人被告知“没有蛇”时所产生出的快乐感觉,就称为安全感。安全感属于好感的范畴。

同文化观念的形成一样,人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感觉的形成也分经验积累和文化交流两种途径。通过经验积累形成的主观感觉,称为经验型主观感觉。如,从没吃过卤 猪肘的人,吃了卤猪肘后,通常就会认为卤猪肘很好吃,并且以后很想再吃。此后,卤猪肘使人产生的好感、美感和缺憾感,就称为人对卤猪肘的经验型主观感觉。 经验型主观感觉的本质特征,是其的产生完全依赖于人与客观事物发生关系的“亲身经历”。通过文化交流形成的主观感觉,称为文化型主观感觉。如,从没有吃过 芒果的人,听他人说芒果是如何的好吃,如何的珍贵,或是看到他人吃芒果的美好神情,人就会认识到芒果很好吃和很有必要吃,并且很想吃。此后,芒果的出现, 就会使人产生美感和缺憾感,有时甚至影响吃到后的好感。这就称为人对芒果的文化型主观感觉。文化型主观感觉的本质特征,是其的产生完全依赖于人与他人的文 化交流。文化交流包括交流思想和交流情感。人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感觉分为经验型和文化型。相应地,人对客观事物具体的好感、坏感、美感、丑感、缺憾感等,也 都分为经验型和文化型。

五,好感与美感

好感与美感,都是客观事物给人带来的快乐感觉。但是,这的两种快乐感觉,既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又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好感与美感的本质区别在于:当客观事物 满足了人的主观需求时,人所产生的快乐感觉才是好感。客观事物给人的好感,通常使人在主观上以及相对应的器官上感觉到“舒服”“痛快”“过瘾”“爽”“沉 醉”等等。当人感觉到能够满足自己主观需求的客观事物的存在,但并没有满足人的主观需求时,客观事物的形态特征使人产生的快乐感觉才是美感。客观事物给人 的美感,通常使人在主观上感觉到“迷人”“诱人”“动人”“牵魂摄魄”“令人神往”“心里痒痒”及相应器官上的“饥渴感”等等。好感是客观事物对人的功利 价值的“真实”的存在和表现,美感是客观事物对人的功利价值的“虚幻”的可能。如,吃卤猪肘真实地满足了人的主观需求,使人产生出好感。而看卤猪肘则不能 够真实地满足人的主观需求,只能是有可能满足人的主观需求,就只能使人产生美感。通常情况下,人在主观上的第一需求是吃卤猪肘,而不只是看看卤猪肘而已。 当然,在吃不到卤猪肘的情况下,看看卤猪肘也是非常需要的。

好感与美感的内在联系在于:使人产生好感的客观事物就一定会使人产生美感。任何客观事物,只要使人产生了好感,其形态特征就一定会使人产生美感。客观事物 给人的好感越是强烈,其形态特征给人的美感通常也会越是强烈。客观事物的美感,通常会激励人的主观意志去努力争取该客观事物,并且会使该客观事物带给人的 好感在程度上有所增加。然而,具有美感的客观事物并不是都能够给人带来好感的。如,一只涂上颜料的生猪肘在外观上也会是很诱人的,但它却会给食用者带来痛 苦感觉。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具有美感的客观事物是否能给人带来好感,人们都会满怀激情、义无返顾地追求具有美感的客观事物,以期获得相同程度的好感。客观事物的美感虽然是虚幻的,但它却能够非常有效地激励人们的生活热情,明显地增强人们对生活的希望,极大地丰富人们的生活内容。

六,缺憾感与美感

人对一定的客观事物产生美感后,通常都会立即产生追求该客观事物的主观意志。同时,人在主观上对该客观事物就会产生缺憾感。客观事物给人的美感与人对客观 事物产生的缺憾感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客观事物给人的美感越强,人对客观事物的缺憾感就会越强。人对客观事物的缺憾感越强,客观事物给人的美感就会越强。 人在主观上认为最需要和最缺少的东西,就会使人产生最美的感觉。使人感觉最美的东西通常又最能使人感觉到幽怨与缺憾。要想创造出最有美感的事物,就首先要 创造出人对该事物的最大缺憾。情人美好,相隔万里的情人相会时更美好。

七,缺憾感与好感

对于经验型主观感觉,缺憾感与好感是能够相互促进的。人对一定客观事物的缺憾感越强烈,该客观事物给人的美感也就会越是强烈,该客观事物满足人的主观需求 时给人的好感也就会越是强烈。如,人越是在饥饿时,卤猪肘给人的美感就会越强烈,人吃卤猪肘时感觉到的好感就会越是强烈。充足的好感,会使人产生满足感 。人对一定的客观事物产生了满足感,也就是暂时不再需要其好感了,人对客观事物相应的缺憾感就会消失,客观事物相应的美感就会减弱或消失。

八,经验与美感

人对客观事物的美感,最初都来源于人们的实践经验。在生活实践中,那些能够经常满足人的主观需求,给人带来好感的客观事物,就会给人以美感。那些经常破坏 人的主观需求,给人带来坏感的客观事物,就会给人以丑感。人对客观事物的经验型美感,是人对客观事物美感发生和发展的基础。经验型美感最贴近客观事物对人的主观需求所具有的功利价值的真实状况,通常都能与客观事物将给人带来的好感相一致。所以说,人对客观事物的经验型美感,通常是最真实的美感。在现实生活中,人对客观事物的经验型美感产生于方方面面:如各种生活用具,各种食品,各种得来不易的荣誉证书。还有给人留下特殊快乐的某个小屋或小巷,与情人经常甜 蜜幽会的某个小桥或小店,曾钓过一条特大鱼的某个水湾,曾捡过一块绝品美玉的某个河滩,心爱的人遗留下的某个物件等等。

九,文化与美感

人对客观事物产生美感后,通常都要产生追求的行为。在社会生活中的许多情况下,拥有让人们产生了美感的客观事物的人,会在人们的追求过程中获得非常重要的 社会利益。比如,男人追求女人,会同时给女人带来一定的社会财富。民众购买商品,会同时给商家带来一定的利润。为了招引更多的人追求,以获得更多的社会财 富,人们自然而然地就会着意强化和大力宣扬自己所拥有的客观事物的美感。为了强化美感,人们运用模仿、夸张和创新的手法,极力塑造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这 就是对人们社会生活有着重大影响的造美文化的产生原因。在造美文化的强力影响下,需要人们追求的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被拥有者们用心血和智慧弄得千奇百怪, 花样翻新。最典型的如女人缠足,在耳朵、嘴唇或鼻子上穿上金属环,用金属环把脖子撑得很长,用人工材料把乳房撑得很大,在光滑的脸上烙出许多麻子,还有纹 身等等,都是造美文化的辉煌产物。

造美文化有两个关键环节,一是如何创造客观事物新奇的外部形态,二是如何让公众对这种形态产生美感。这就是文化创造和文化宣传。文化创造的基础是文化传承 和文化交流。不同的文化地域,文化渊源不同,文化创造及所形成的观念形态和造美风格就必然存在着差异。这就是不同文化地域人们对客观事物美感形态的喜好存 在着许多差异的根本原因。文化宣传的目的就是让不同的人都认可所创造出的美感形态,并立即产生追求的行为。在如今的市场经济时代,放松了对男人追求女人的 约束,女人们也因此拓宽了一条非常好的生财之道。全国人民都在参与不断掀起高潮的创造美女的文化运动,美女的形态变幻真是日新月异,对美女的宣传也真是铺 天盖地。如此,男人们创造的财富有了用武之地,女人们用创造出的美感激励和回报了男人。这正是文化繁荣带动了经济昌盛。

由于对美感形态的喜好不同,不同的人对相同的客观事物就会产生出不同的美感评价。比如,是胖女人美还是瘦女人美,是肤色浅的女人美还是肤色深的女人美,是缠足的女人美还是不缠足的女人美,是高个子女人美还是小个子女人美,是满脸麻子的女人美还是脸面光滑的女人美,是用金属环把脖子撑得很长的女人美还是正常形态的女人美等等。不同地域和不同时代的人们的回答必然是各不相同的。这就是文化与美感的关系,这就是文化对美感的创造作用和决定作用。

随着人类文化的不断发展,相对于经验对美感的影响,文化对美感的影响对于人们的社会生活更为重要,文化创造出的美感越来越占有绝对的统治地位。如建筑艺术、歌唱艺术、绘画艺术、戏剧艺术、诗歌艺术等艺术门类所表现出的美感和好感,应该说主要是文化所创造出的。最典型要数中国书画艺术所表现出的美感和好 感,更是完全为文化所左右。一个没有经过中国书画艺术的欣赏熏陶和技艺培训的人,怎么也不可能看得出,一幅色彩灰暗的中国画,或是一幅只有黑白两色的中国书法,会比一幅色彩艳丽、形象生动的农家年画更加好看。

十,美感的形态类型

美感,是人对客观事物外部形态特征所产生的一种快乐感觉,反映的是人的“自我”对客观事物的功利需求和价值判断。人需要客观事物给自己带来好感,又根据客 观事物的外部形态特征判断出该客观事物具有给自己带来好感的功利价值,该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特征就会使人产生美感。这就是说,客观事物对人所表现出的美 感,从本质上讲,就是人对客观事物能够给自己带来好感所具有的功利价值,通过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在认识层面上的判断和确认。如,女人对男人表现出的美感, 是因为女人在功利价值上能够满足男人在性行为上的主观需求,这种功利价值通过女人的形态特征被男人所确认。

客观事物的美感,是通过其外部的形态特征表现出来的。根据不同的形成方式,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分为客观形态和文化形态。同样,客观事物的美感表现形态也 分为客观形态和文化形态。客观事物的客观形态,是客观事物客观形成或具有的有形形态。如,花的色香、瓜果的皮色、女人的容貌和腰身及嗓音、器具的外观和质 地及色彩等等。比如,一个女人的天然美丽,通常主要从音容笑貌和身体曲线等客观实在的形态特征中表现出来。客观事物的文化形态,是人们在经济、政治等文化 活动中赋予客观事物的以社会功利为本质内容的无形形态。如,人的门第、名誉、地位和权力,商品的品牌、价格和产地等等。比如,对于许多追求时尚的人,一件 衣服是否具有美感,通常主要取决于这件衣服是否是名牌,价格是否很高,是否产自法国或意大利,是否在名店里买的等等。对于许多注重实际的女人,一个男人是否具有美感,通常主要取决于这个男人是否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是否有很大的社会权力、是否有很多的社会财富,是否是社会名人等等。对于收藏者,一件艺术品是 否具有美感,通常主要取决于这件艺术品是否出自名家之手,是否是真迹,产生于多少年前等等。尤其是对于古董,存世的年头就是它的美感形态,看不见摸不着, 有时真是很难思议。

美的原则

我们根据人类美感的共通性可以定出十个美的原则:连续、渐变、对称、对比、比例、平衡、调和、律动、统一、完整。在讨论美的原则之前,必须先了解[单位形]的意义。单位形是在相同或相似的形象组合中最基本的单位元素。单位形可以单独重复排列,或组成[单位形组 合],再以[单位形组合]为基础,作有规律的反复排列。下列图例说明以一个[单位形]配置构成八种[单位形组合]。

以一个[单位形]配置构成八种[单位形组合]图例

每一个[单位形组合]又可以重复以线状﹝又称二方连续﹞、面状﹝又称四方连续﹞、环状、放射状、镜照式的方式发展成复杂有趣的平面构图。下图是以环状发展构成的平面构图。

以环状发展构成的平面构图

﹝一﹞连续

[连续]是一种没有开始、没有终结、没有边缘的严谨性秩序排列,它祇是反复的一种特殊情形,因此有规律的反复并不一定能产生连续。[连续]是无限地扩张,它可超越任何架框限制。[连续]包括[二方连续]和[四方连续]。

[二方连续]是单位形向左右或上下作反复的规律式排列。它可作直线方向、曲折式、波浪式的方向延申。

[四方连续]是单位形向左右也向上下延申的现象,可产生四方连续的图形。由二方连续造成的线条加上左右上下反复的排列,是创作四方连续图形的方法之一。

﹝二﹞渐变

[渐变]就是逐渐的改变,其有一定的秩序与规律。[渐变]除形状渐变外,尚有[大小渐变]、[色彩渐变]、

[位置渐变]和[方向渐变]等等,均可单独或混合运用。

任何构成元素之渐变,都有其开始与终结,或由一方开始,经渐变又回复原来的循环现象。例如形状渐变,可从某一形状开始,逐渐变化成为另一形状,或由另 一形状又逐步回复到某一形状。无论是开始或终结,在渐变的设计中均可成为设计上的焦点,且在开始与终结的整个重复过程中,均会造成节奏感。

渐变形成的方式可由上而下、由左而右、或由中央发射、或作多元化的发展,渐变的表现形式包括:

(1)自然形象之渐变、(2)形状之渐变、(3)大小之渐变、(4)位置之渐变、(5)方向之渐变、

(6)色彩之渐变。

﹝三﹞对称

视觉上,以一个点或一条线为基准,上下或左右看起来相等的形体,称为[对称]。[对称]具有相称、均齐、均整的意思。左右对称的形体向来都被认为是安定且具有机能的,对称的表现形式包括:

﹝1﹞线对称、﹝2﹞点对称、﹝3﹞感觉对称。

通常对称的图形具有单纯简洁的美感,以及静态的安定感,但易流于单调、呆板。一般来说,单纯的对称

图形具有大方、强力的性格;细密的对称图形则能增加作品的充实感。许多商品设计即运用此特性而设计。 ﹝四﹞对比

将相对的要素配置一起,相互比较,以形成二种抗拒的紧张状态,称为[对比]。这种造成相对排斥性质的要素,即一般所谓的[对比要素]。对比要素包含 的范围非常广泛,举凡造形、色彩、质感、方向、面积等均属之。圆形、三角形、方形是属于造形的对比,例如红砖、金砖两者具有相同的造形,而其质感因明显的 不同,具有对比的性质。

对比现象的强弱与否,端赖对比要素的配置关系而定。一般而言,不同的要素结合在一起,彼此刺激,会产生对比的现象,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大者更大、小者愈小。亦即经由对比的关系可以增强个别要素所具有的特性。对比的表现形式包括:

(1)线形的对比、(2)形状的对比、(3)份量的对比、(4)明度的对比、(5)彩度的对比、(6)色相的对比、(7)质地的对比、(8)动态的对比、(9)位置的对比、(10)其它的对比。

(五)比例

在造型上所谓的[比例]乃是指长度或面积等属于量度之间的一种比率,它描述的是部份与部份;或部份与全体之间的关系。

在人类的历史中,[比例]一直是被运用在建筑、家俱、工艺以及绘画上。尤其是希腊、罗马的建筑中[比例]被当是一种美的表征。除了建筑之外,有几个理 想的比例,古代的学者就把它公式化,而作为设计的基本原理,以便求得统一与变化。其中最基本并且最重要的比例就是黄金比例。

古希腊人把[黄金比例]认为是最完美的比例而活用时造型中。它的基本方法是把一条线分割成大小两段,小线段与大线段之长度比等于大线段与全部线段之长度比。这种比例分割方法就是[黄金比例]。

(六)平衡

[平衡]是指两个力量相互保持的意思,也就是说把两种以上的构成要素,互相均匀地配置在一个基础的支点上,以保持力学上的平衡而达到安定的状态。

在造形的秩序中,[平衡]是极重要的一项。由于造形的作品,并不是真正讲究实际的重量关系,所以[平衡]一词,在平面造形的世界中,应当是属于视觉的平衡。这和力学的平衡、数学的平衡以及其它学科中所讲的[平均]是不一样的。

对[平衡]来说,有对称和非对称平衡之分。在[平衡]的练习中,着眼点在于如何求得视觉上的安定与心理上的平衡。例如形态、色彩、材质在画面中所具有 的重量、大小、明暗、色彩、强弱、质感...等,都必须保持平衡状态,才会令人产生安定的感觉。

(七)调合

当两种构成要素共同存在时,若成相差距过大,即造成[对比]。若两种构成要素相近,则对比刺激变小,能产生共同秩序使两者达到调和的状态。如黑与白是一种强烈对比的颜色,而存于其间的灰色便是两者的[调和]。

[调和]在视觉上可使我们产生美感。因此,调和的原则一直是人们关心的课题,尤其是色彩或造形皆是须不断探讨的问题。然而为了达到[调和],各要素间 的统一仍是必要的;如色相的配合、调子的配和以及明度的配合,皆能产生[调和]。在造形上如线的粗细与形的大小均会影响,但只要在造形上能一致的话,也可 产生调和感。

[调和]要素除了色彩与造形外,质感也是相当重要的因素。如以同材质作为建筑物或庭园设计的材料,也是获得[调和]的方法之一。

(八)律动

凡是规则的或不规则的反复和排列,或属于周期性、渐变性的现象,均是[律动]。它给人具有抑扬顿挫而又有统一感的运动现象。

一般说来,律动和时间的关系密切,因为在其它具有时间性的艺术领域中,均能表现律动美,如音乐、舞蹈、电影、戏剧、诗歌等。以音乐来说,利用时间间隔 会使声音的强弱或高低表现出律动美,而呈现抑扬顿挫的变化。而在我们的生活环境中,四季的变化、植物的成长、动物的运动以及各种生理反应等都存在着律动 的现象。此外自然界中的海浪、沙丘、麦浪、炊烟、屋瓦等形象,亦具有连续发展的反复,并呈现出视觉的一种律动美。

(九)统一

结合共同的要素,把相同或类似的形态、色彩、肌理诸要素作秩序性或画一性的组织、整理,使之有条不紊而相互发生关连或共通的作用,是为[统一]。

[统一]是美好的根本秩序。一般说来,统一可表现高尚权威的情感,也可以达成如平衡及调和的美感。然而过份的统一,将会失去生动而流于呆板。例如大小形态、色彩完全相同,且作等距离排列时,便会产生单调的感觉。

所以在讲究统一的同时,还须要注意到变化的问题。[变化]也是美的形式之一,所谓[变化]是在异质的诸要素中求变化。换句话说,即是将不同的形态、大 小、色相、明度、彩度、方向、肌理作有机性的组织使之生动、活泼而不流于紊乱,才是适切的变化。

(十)完整

任何一件艺术作品,不论运用了那一种美的原则,或经过多么复杂的创作过程,艺术家到作品完成的那瞬间追求的是作品的[完整]性。完整性依人类的感觉、 需求的不同分为感官方面﹝包括各种知觉﹞、意念方面、功能方面。譬如一出好的戏剧演出,除了带给观众视觉和听觉方面的完整性外,也会为观众提供剧作家想表 达的一个完整的创作意念。

美学的基本任务

人们现实生活中的最大愿望,就是追求社会生活的幸福美满。追求生活的幸福美满,就是要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的主观需求的过程中,让人们在生命里程中享受到更 多的美感与好感。要让人们享受到更多的美感与好感,一方面要创造出丰富的物质文化财富,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要引导人们产生合理的主观需求,培养人们享受生 活的高雅情趣和技艺 。这样,人们的社会生活才能够在安定祥和的社会秩序和亲密和谐的人际关系的基础之上,拥有富足浪漫的家庭生活,健康丰富的文化活动,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 人们社会生活的幸福美满。

教育引导人们产生合理的主观需求和高雅的生活情趣,属于观念文化发展的范畴。创造出丰富的社会财富,属于科学文化和技术文化发展的范畴。观念文化的不断发 展,培养创造出人们高尚的思想和高雅的情趣。科学和技术文化的不断发展,创造出了丰富的社会财富。如此,人们的社会生活就不再需要什么了

吗?答案是否定 的。人们还需要这些丰富的社会财富能够以更加丰富的美感形态,来使人们的社会生活感受更多的美好和快乐。这就是美学的基本任务。

“真”“善”问题属于观念文化的范畴,专门要解决的是“什么是好”和“什么是坏”及“什么应该”和“什么不应该”。这些问题解决好了,“什么是美”和“什 么是丑”的问题就自然解决了。美学,不应该去参与哲学问题。美学研究者和工作者的工作内容,应该是根据人们已经确定的处于主流地位或先进地位的社会观念文 化,创造出相应的造美技术,为人们确立的社会生活形态创造出更多的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具有强烈美感形态的文化事物,在促进社会文明不断进步的过程中为人们 创造出更多的生活愉悦。

审美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为了更有效地获得客观事物给人的好感,会经常性地对客观事物进行审美。以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客观事物的功利价值和更有效地提升好感为目 的,人们着意审查和揣摩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的行为,就称为审美。审美分为欣赏和鉴赏。以更有效地提升客观事物带来的好感为目的的审美行为,称为欣赏。以更 全面准确掌握客观事物的功利价值为目的的审美行为,称为鉴赏。

在感受客观事物好感的过程中,为了使好感更加强烈和持久而认真揣摩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的行为,就是欣赏。比如吃卤猪肘。一个饥饿的人,如果在黑暗中象饿狼 似地很快吃完几只卤猪肘,他就不可能较多地感受到卤猪肘的形态美感,卤猪肘带给他的好感也会很快就结束。如果这个人用一套精美的餐具,装上几只刚出锅的卤 猪肘,坐在明亮的餐厅里,闻着卤猪肘散发出的香味,看着卤猪肘美丽的色泽,用小刀把卤猪肘的皮、肥肉、瘦肉、筋等精心地切成大小不等的片,然后一边观察和 一边挑着不同颜色和质地的肉片,分别放进嘴里,时而大口吞咽,时而慢慢咀嚼品味。你再想着猪皮能美容,猪筋能健体,猪肉能清火。服务员再告诉你,这只卤猪 肘产自法国,这头猪是喝上等白兰地长大的,只有王室成员才有资格享用,是黛安娜最喜欢的食品等等。如此,人在充分感受卤猪肘的美感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好感,要远胜过狼吞虎咽的感觉。这种吃卤猪肘的方法,就包含了对卤猪肘美感的欣赏。欣赏,能够使人在充分感受客观事物美感的过程中,显著增强客观事物带给人的好感。

为了获得能够产生更多好感的客观事物,或是为了准确评估客观事物所具有的好感价值,人们对客观事物的美感进行评价的行为,就称为鉴赏。在鉴赏的方法上,通常有比较鉴赏法和标准鉴赏法。比较鉴赏法,就是对同种客观事物的不同个体进行外部形态的直接比较,根据自己的喜好区别出其外部形态在美感价值上的孰优孰 劣。在几个卤猪肘中挑选一个的方法,通常就属于比较鉴赏法。比如,让一个想吃卤猪肘的人只能在两只卤猪肘中任意取一只。此时,这个人通常就首先会对两只卤猪肘在美感上进行评价。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评价的方法通常都是通过比较,比较哪只更大些,或是哪只色泽更好看些,或是哪只更肥些,或是哪只筋更多些,或哪 只皮更软些,或是哪只闻起来更香些等等。这就是对卤猪肘进行的比较鉴赏。标准鉴赏法,就是首先制定出判别或挑选的形态标准--这个标准可以是个人的经验积 累,也可以是人们共同的文化约定--用这个标准来对客观事物外部形态的美感价值进行评价。许多人在挑选卤猪肘时都有自己的标准,有的人喜欢肥些的,有的人 喜欢瘦些的,有的人喜欢筋多的,有的人喜欢皮厚的,有的人喜欢味轻的,有的人喜欢味重的,有的人喜欢烂透的,有的人喜欢刚熟的等等。当然,在实际生活中, 人们只能用相对一致的形态标准对卤猪肘的美感价值进行评价,如重量和肉质,肉质分几等,再乘以重量,就能对具体哪只卤猪肘的美感价值以及好感价值给予让大 家认可和比较准确的评价。这种用一定的形态标准对卤猪肘的美感进行逐一评价的过程,就是非常典型的标准鉴赏。电视上经常举办的选美大赛中,评委对美女们进行逐一鉴赏,就包括了标准鉴赏和比较鉴赏。

欣赏和鉴赏的区别在于,欣赏的本质是享受美感,在享受美感的过程中更好地享受好感,从而获得更多的身心快乐。欣赏是以最大限度地享受美感和获得好感为目 的,欣赏过程并不一定要依赖于一定的文化积累,并不一定能够对所获得的感受进行清楚的描述。鉴赏本质是评价美感,是通过评价美感对客观事物

的好感预期进行 价值标定,或是判定不同客观事物的好感预期的优劣顺序,以利于获得具有最优好感价值的客观事物。鉴赏必须依赖于一定的文化修养和经验积累,通常都会有较为 明确的鉴赏结果,鉴赏者必须能讲出充分的道理:优点是什么,缺点是什么,美在哪里,丑在哪里,以及谁优谁劣等等。

摄影美学

艺术〈狭义的〉美学的忖一个分支。是摄影艺术美学的简称。与音乐美学、电影美学等并列。是研究摄影艺术的审美特征和审美规律的学科。

摄影美学着重研究摄影艺术如何按照美的规律,运用摄影艺术手段,以反映生活的美丑属性,表现作者对生活美丑属性的审美意识〈情感、趣味、观点、理想〉,呈现为有优美形式的艺术形象,以激起欣赏者的美感,满足各种欣赏者多样的审美要求,引导欣赏者提高审美的能力、趣味、水平和情操。

摄影美学要着重研究的具体问题有为什么有的摄影的产品是艺术品,而有的摄影的产品则不是摄影艺术在对生活进行典型概括和审美创造上,该如何运用摄影艺术的特有手段和特有语言进行艺术柏思如何遵循透视学、色彩学、构图学等原理,创造出内容美和形式美结合统一的艺术品,历史上有哪些重要的摄影美学流派,其理论和实践有何优缺点等等。

中国对摄影美学的研究始于20世纪20年代。北京

外国专业的摄影家,也有一些专门的理论著作,近年来已逐步介绍进国内。中国摄影家协会近年来召开过几次理论年会,《中国摄影》等发表了些探索摄影美学的论文,摄影美学问题已引起摄影界和美学界的重视。(王世患〉

【摄影艺术】一种以照相机和感光材料为工具,经过暗房工艺制作,塑造真实、生动、具体可感艺术形象的艺术样式,是造型艺术的一个分支。

摄影艺术的美学特征,是从其运用照相机和感光材料在现场拍摄实有物体景象这一基本特征派生出来的。摄影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影响到运用照相机进行艺术创造的美学效果。

摄影艺术主要反映现实生活中实际存在的客观事物,直接面对被摄对象进行拍摄,采取纪实性的抓拍手法,以作品高度的生活真实感,唤起人们对生活现象特有的审美视觉感受,从而达到一定的艺术真实,这是摄影艺术不同于其它艺术的根本审美特性。

摄影艺术的主要创作手段是现场选择,即在客观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迅速选择典型事物的最佳瞬间和拍摄角度进行拍摄。摄影家只有熟练掌握 摄影技术和摄影艺术造型技巧,并具备高度的思想修养、艺术修养和深厚丰富的生活经验,才能从纷纭繁杂、瞬息万变的事物中抓取具有典型意义的、生动感人的瞬间,创造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形象。

艺术摄影,作为艺术品,首先应该是一个审美对象,应该具备一切艺术共有的审美特征。

有些新闻摄影、实用摄影和科技摄影之所以同时也是艺术品,就因为它们也具有审美价值,即不但拍摄得具有形式美,而且通过典型性的生动形象表现了拍摄者对生活美丑属性的审美感情,能激起欣赏者的美感,能给欣赏者以强烈的审美教育。

摄影艺术按拍摄手法分抓拍和摆拍按体裁分独幅照片、专题(成组〉照片按题材分新闻摄影、人像摄影、风光摄影、广告摄影、工业摄影、农业摄影、文教摄影、军事摄影、体育摄影等按感光材料分黑白 摄影、彩色摄影按技法分浮雕照片、中途曝光照片、色调分离(彩色色调分离、黑白色调分离)汹溶照片、素描照片等。

摄影艺术的瞬间性

摄影艺术 的重要特征。作为造型艺术的一个分支,摄影艺术同其它造型艺术(如绘画,雕塑)一样,是把客观现实中的事物或事件在时间上的流动和变化凝聚在一点(具体表现为通过摄影技术手段将客观事物运动过程中的一个特定顷刻固定在一定的画面中〉加以表现。但摄影艺术的瞬间性与其它造型艺术又有重要区别。一方面,由于摄影艺术的纪实性,决定摄影艺术必须在客观现实中直接抓取被摄对象的特定顷刻,创造出瞬间的艺术形象。

美学基础知识

美是什么?

什么是美?美是人从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上获得的一种快乐感觉。美是怎样产生的?人在主观上认为某种客观事物能够满足自己的某种主观需求,该客观事物的外部 形态就会使人感觉到某种美。也就是说,美是人针对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产生出的主观感觉。美的本质,就是客观事物外部形态所反映出的客观事物对人的主观需求 所具有的功利价值。客观事物在客观上并没有美、丑之分。一定的客观事物能够使人产生美感,其根本原因在于人的观念。人具有了一定形态的观念,就会针对一定 的客观事物产生一定的主观需求。当人在主观上需要某种客观事物时,该种客观事物就会以其特有的客观形态使人产生美感。当人在主观上不需要某种客观事物时, 该种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就不能够使人感觉到美。当人对于某种客观事物的主观需求不能够及时满足时,人在主观上就会针对该客观事物产生缺憾感。人对某一客观 事物的缺憾感越是强烈,该客观事物的形态特征使人产生的美感就会越是强烈。不同人的观念形态是不同的,并且每个人的观念形态总是在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的。 人的观念改变了,主观需求就会随之改变,一定的客观事物给人的美感就会改变。这就是为什么一些人认为美的事物另一些人却认为不美,人们过去认为美的事物现 在却认为不美的根本原因。这就是发生美感现象的基本原理。这个原理,应该是能够说清楚任何美感现象的产生原因和变化规律。

正确理解“好感”与“美感”的本质区别和正确区分客观事物的“好感”与“美感”,对于正确理解美学思想是非常重要的。“好感”是功利价值的本质体现,“美感”是功利价值的外观反映。要善于把握相同的客观事物对于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功利价值。一片山花,一片彩霞,普通人感觉到的只是视觉的愉悦,再没有其他的功利价值。而对于摄影和绘画爱好者,就有了产生作品的功利价值。所以,山花和彩霞,带给普通人的只是好感,带给摄影和绘画爱好者的还有美感。只有造诣较深的劳动者和善于总结生活经验的人,才能够很好地感受到“均衡”“对称”“规整”给人的美感。对于色彩亮丽的事物,人们往往爱说“真美呀”,这是因为以前人们并没有在意区分事物给人的“好感”与“美感”的不同的。

大自然馈赠给我们形形色色的美,人类文明给我们创造了缤纷多彩的美,我们日益生活在一个高度审美化了的世界中。面对令人眼花缭乱的各种各样的美,如果我们凝思发问:美到底是什么?想必是极其自然、也是极其合理的。

伴随着对历史上各种美的定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教训的反思和现代科学思想从确定走向不确定,从求真走向求效的转变,近代以来,西方美学从形而上走向形而下,从本质主义走向实证主义和实用主义,出现了一种美学取消主义和艺术解构主义的声浪。如狄德罗说:“我和一切对美有过著作的作家一样,首先注意到 人们谈论得最多的东西,每每注定是人们知道得很少的东面,而美的性质则是其中之一„„几乎所有的人都同意有美,并且只要哪儿有美,就会有许多人强烈感觉到 它,而知道什么是美的人竟如此之少。”韦兹说:关于艺术,“一切美学理论试图建立一个正确的理论,便在原则上犯了错误„„它们以为‘艺术'能有一个真正的 或任何真实的定义,这是错误的。”“我们所要开始的问题不是‘艺术是什么',而是‘艺术究竟是何种概念’„„在美学中,首先的问题便是对艺术概念的实际运 用的说明,给予这个概念的实际功能一个逻辑的描述。”

应当说,取消主义美学认识到美的本质的复杂性、不确定性,打破了传统美学乐观主义的梦想,也给传统美学的简单化的思维方式当头一棒,这是美学的进步。然而,它对自己所信奉的否定主义美本质观过于偏执,以致嘲笑、剥夺别人思考美之为美的权利,从而把自己推进了荒谬可笑的绝境。

美学取消主义一方面认为美不可界定,另一方面又在对美作界定,这个定义即“无”。而肯定自己否定主义的美学见解事实上也是一种“有”。正如大乘佛教所勘破的 那样:执物为有故是有,执物为空也是有,只有把

美学取消主义取消美本质的研究转而走向美的具体形态的描述与分析,事实上,在对某一门类的美学资料进行选择、分析时,在对某种美学形态、审美文化加以取舍、评价时,又必然暗含、体现了自己的某种对美的看法。这种对美的看法恰恰是与否定主义的美本质观直接对立的。事实上我们看到,在“美学史”一类的形而下的描述性研究著作中,如果编著者缺少对美的一以贯之的思考,就会在评述中出现自打嘴巴的情况和“看人挑担不知重”的不负责任的现象。

因为美之难解,于是干脆放弃思考,这也是美学研究中的鸵鸟行为。事实上“美是什么的问题”是回避不了的基本问题。搞美学研究不回答“美是什么”,正如搞经济 学拒绝回答“商品是什么”、搞伦理学拒绝回答“什么是善”、搞哲学拒绝回答“什么是真”一样荒唐可笑。一个美本质缺席的美学理论体系是残缺不全的,一个对美本质毫无已见的美学家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人类对于事物本质的从识,始于不知,中于知,终于不知。自然科学尚且如此,社会科学更复如此。在社会科学领域,没有绝对真理,有的只是包含的绝对真理颗粒多 一点的相对真理。对于“美是什么”的思考和回答也只能以此相求。取消主义美学一方面从思维的开放性否定过去种种自我封闭的美学定义,一方面又将自己否定主 义的美本质观封闭起来,要别人把它当作绝对真理而放弃美本质的思考,体现了

题:美的合理定义

美的合理定义应是:美是事物中使人产生愉快的当时的部分。其中的“愉快”,是人的舒服、满足、高兴、欢乐、愉快 之类心情的缩略称,它包括生理上的快感和精神上的愉悦快慰在内。此定义表明,美之所指,是事物中的部分;事物中的任何部分,就其本身而言,无论怎么说都不 可以称之为美,但是,当事物中的部分被人感受并使人产生愉快时,它就成为感受者的美了;美具有当时性,只存在于使人产生愉快的当时,是与感受者的愉快共存亡的:随愉快的产生而产生,随愉快的消失而消失。

一、美应指事物中的部分而言。“美是事物中使人产生愉快的当时的部分”定义明确地表明,美之所指,是“事物中„„的 部分”。这里所说的事物,与一般的用法一样,含义为世间可被无依附地指称的东西,如地球、山、水、花、理论和想法等等。当人们感到这样的事物美时,这美就 是指其中的部分而言的,如张三说一朵花美,美就指花的部分如使张三产生愉快的花的颜色。在这里面,事物是花,事物中的部分是花的颜色。要特别引起注意的 是,还有一种做法是把这里的“花的颜色”当作事物看待,显然,此事物已非同一般即已不再是可被无依附地指称的东西了,因指称时必须依附于“花”。应当看 到,即使把不是可被无依附地指称的“花的颜色”当作事物看待,美也依然是事物中的部分,只不过这“部分”已处于极端的状态即已达极限,已等同于“整体”了。显而易见,不管我们怎样看待“事物”, 美之所指无例外地都是事物中的部分。

把美之所指,也就是把定义中的属概念,说为事物中的部分,这是从事实中来并且完全符合于事实的表述。请看看世上所有的美吧,有哪一个不是指着事物中的部分 而言的?我们不妨举几个具体的例子来谈谈。例一是,当许多人看一幅画美时,各人心中的美之所指,大凡都不是画的全部,比如通常是不涉及画料的化学组成方面 的东西的,也不包括画中未被看到或者根本看不到的其他一些东西,而只是指眼睛所及的画中的某部分,如有的指画之色彩,有的指画之布局,有的指画之神态,有 的指画之作者名字等等,所有这些所指即画之色彩、画之布局、画之神态和画之作者名字等等,都只是整幅画中的部分。例二是,一些人说山美,就可能有因山的形 态而言的,有因山的轮廓而言的,有因山中的瀑布而言的,有因山腰的草木而言的,有因山体的颜色而言的,如此等等,山芯的岩石泥土和山间的飞蝇爬虫之类东西 一般都与之无缘,其中山的形态、山的轮廓、山中的瀑布、山腰的草木和山体的颜色等等,也都只是山中的部分。例三是,人们说《三国演义》中的空城计美,就可 能甲因计策的结构而生,乙因谋略的脉络而生,丙因孔明的

运筹而生,丁因述计的语言而生„„其中计策的结构、谋略的脉络、孔明的运筹和述计的语言等,无不为 《三国演义》中的空城计这一事物中的部分。

关于事物中的部分,还须作一点说明,那就是所说的“部分”只有在“事物中”的限制,而却无大小之分。当我们说山中的瀑布、山腰的草木和山体的颜色三者各为 山中的部分时,并不意味着它们两者或三者合起来就不能作为山中的部分。在不同的情形中,“部分”这一表述虽同,但其所包含的东西却有别。于是就很明显,不 论一个事物中的多少东西或什么样的东西使人产生愉快,都可说成是事物中的部分使人产生愉快。

关于美之所指,历史上有过很多说法,如有说是“东西”的,有说是“物质”的,有说是“外物”的,有说是“事物的形式”的,也有说是事物的“属性”的,还有 说是事物的“那种特质”的,五花八门,不一而足。这些说法虽各有一定的道理,分别符合一些事实情况,但却全都不确切。举例说,“东西”有过于含糊之嫌, “物质”用以指“计策的结构、谋略的脉络、孔明的运筹和述计的语言”等等显然不妥,“属性”和“那种特质”则不能准确地指说“画之作者名字”、“山中的瀑 布”和“山腰的草木”。——很明显,除了“事物中的部分”,再也找不出什么说法能把美之所指准确明白地表达出来了。我们知道,“部分”是相对于“整体”而 言的,事物中的部分,是事物整体中的一块,可大可小,可此可彼,可实可虚,既能包含人们曾经使用过的所有说法中的合理内容,又能包含被它们遗漏的任何有用 成份,完全可把美之所指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来。

二 事物中的任何部分,就其本身而言,无论怎么说都不可以称之为美,但是,当事物中的部分被人感受并使人产生愉快时,它就成为感受者的美了。在 这里应加说明的是,使美与愉快联系,不是我的发现,而是从人们已有的见解中筛选出来的。在古今中外浩如烟海的美学著作中,把美与愉快联系起来的陈述已多到 恐怕谁也说不清有多少的地步。我把愉快与美的联系筛选出来并在定义中使用,当然也是根据事实情况审慎确定的,在使用时,我还给“愉快”到底应指什么作了明 确的说明。如上面已经提到过的,定义中的“愉快”是由事物引起的人的舒服、满足、高兴、欢乐、愉快之类心情的缩略称,它包括生理上的快感和精神上的愉悦快 慰在内。我以前还曾说过,人的生理快感的产生,由人的生物学特性决定,而影响到精神上愉悦快慰的因素却很复杂,有生理方面的因素,更有世界观、社会经历、 文化素养以及当时的环境、心境等等诸多其他主客观方面的因素。

愉快,是上述这些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由于这些因素方面的原因,使得不同的人感受同一对象时有些会产生出愉快来而有些却不会,即使同一个人,对同一对象也 可能有时会产生愉快而有时却不会,于是就会出现美的因人而异和因时而异现象。这些现象正是这里说到的诸多因素的不同及其变化所造成的。当然,美也会因物而 异,而其原因则在于事物或者说“事物中的部分”不同。——从中可以看出,美的因人、因时、因物而异诸现象的出现,都能在“美是事物中使人产生愉快的当时的 部分”定义中得到很好的说明。

应当指出,“愉快”是个谁都能明白的东西。人们在感受任何事物的过程中,是不是产生了“愉快”,单靠直觉就能明白,而无需去考虑即无需通过其他的描述或者 说明去确定,大人如此,小孩如此,甚至连婴儿也不例外。襁褓中的婴儿,一吮到奶头,愉快之情就溢于眉眼,而当受到针刺时,马上就哇哇大哭,一脸的不愉快即 呈人前。连襁褓中的婴儿都能明白的“愉快”,恐怕是没有人会搞不清楚的了。

愉快与美联系着,应是大家都亲历过的事情。在人类的活动中,当事物通过人的感官作用于人时,就会引起人的一些反应,此时,事物要是使人产生了愉快,那么人 就会觉得这事物中有美:事物的哪个部分使人产生愉快,它的哪个部分就是美。世间所有的美都是这样形成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美是“事物中的部分”与“感受者的愉快”两者结合的产物。这里的问题还可以这样来理解:美不是固定地存在于事物中的东西,而是一种在一定的条件下出现的东西;美要是出现了,就一定出现 于事物之中,同时能被人真实地感受到;事物中的部分之所以会成为美,显然是因为它使感受到它的人产生了愉快。

在美与愉快关系的问题上,不但先前的一些研究者们已经明白,而且当今的许多人也是很清楚的。不过从网上的讨论看,仍不乏有持异议者在,较为典型的是,有人曾以现实中有悲剧美而对定义提出质疑,也有人因它不分美感与快感而觉得其不妥。下面分别就这两方面的问题谈点意见。

1.有许多人认为悲剧美中的美不与愉快合拍,而却是与悲或痛苦等等联系的。应当指出,这样地看问题是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所致。悲剧美是“剧”美而非“悲”美,即不是悲苦所产生的美,而却是“悲剧”艺术的令人满意 或者舒服而形成的美。当然,这种满意或者舒服有时会有一定的悲伴随着,但这悲显然不是美之缘起。事实上,悲是无论如何悲不出美来的,只有“愉快”(在这里 是满意或舒服)才能“愉快”出美来。要是悲能悲出美来,那么,痛苦、木讷、呆滞、哀怨、恸哭等等就都可和美联系上了,于是,美就既对应着愉快,又对应着愉 快负面的东西,天下还会有不美的东西在吗?请想想,现实中会有这种所触皆美的事吗?很明显,对于感到一个“悲剧”中有美的人来说,美一定不在使人伤心流泪 之“悲”,而却在使感受者感到满意或者舒服的映悲之“剧”。要是悲剧美中的悲能悲出美来,那么悲剧美就不宜叫做“悲剧美”而却应改名为“悲美”了!

应当指出,“悲剧美”不指世上所有的“悲剧”都会产生美,也不指一个“悲剧”对所有的人都会产生出美来。一个“悲剧”能不能对感受者产生美,要看这“悲剧”能不能使感受者产生“愉快”即产生满意或者舒服等等。

显然,有关悲剧美的正确认识,可有力地支持“美是事物中使人产生愉快的当时的部分”定义。

2.有朋友认为,定义美时必须区分美感与快感并有所取舍,不然的话,美的范围就被扩大了。在持有这种观点的人看来,美只与美感联系,而却不与快感联系; 与美感联系的美即“美学研究的美”才叫美,而与快感联系的美即“生活之美”尽管也可被人们称为美,如“美食”、“美味”、“美事”中的美,但却不是真美; 不是真美的“美”只是美的“非标准用法”或“不正常用法”。

这是非常小气非常偏狭的观点,既让人莫名其妙,又完全站不住脚。

首先,只把“美学研究的美”当作美,而把“生活之美”排除于美的行列之外,不但有违事实,而且也找不出任何正当的理由。美食、美味和美事中的美是人们一直 都说为美的一些美,这是铁打的事实,请问有什么理由可任意地把它们不当成美?事物的美不美怎么可以按是不是已被美学研究过这种事来区分?

其次,把愉快分为美感与快感,这是历史形成的美学研究的需要。应当看到,这种划分是人为的并且仅仅是大致上可行的。须知美感与快感互相交融着,想在彼此之 间划出明确的分界,永远不可能实现。着意于把与美感联系的所谓“美学研究的美”当成美,而把与快感联系的“生活之美”当作“不正常”的或“非标准”的美从 而认为它们应从美的行列中被剔除出去,如此捏成的美连界限都难以搞清,怎么可能是个合理的东西呢?“美学研究的美”的范围究竟应划到哪里为止,又有谁能确 定得了?如果认为“美”只指“美学研究的美”,那么这“美”就会因寻求不到确切的范围而走上不能被准确认识的绝路。

实际上,对于美的定义即对于说明美是怎样的东西而言,只有包括着美感和快感的“愉快”才适用。愉快是个很清晰的概念,是不是愉快,人人清楚,与愉快联系的 美,也界限分明,谁都不会感到含糊。显然,把愉快与美联系在一起,丝毫不存在任何形式上的毛病。其实,这种联系还是存在了不知多少时间的事实了呢。

生活之美涉及到人们每一天的生活,从量上要远远大于“美学研究的美”。其实,艺术之美要以生活之美作为基础,没有生活之美的“美”是无根之美,是跛足之美,认为只有艺术之美才叫美的做法散发着让人感到沉闷的学究气,也明显地反映出了主张者在相应见解上的幼稚。其实,美如同浩瀚的大海,其中既有鲜亮的生活 之美,又有更高的艺术之美也即“美学研究的美”。美学着重于研究艺术之美而少顾和不顾此外的美,这是现行美学的个性,其出现和存在都很正常。应当明白,美 学看重艺术之美根本无碍于生活之美之为美。请问凭什么要把现行的美学研究未及之美驱逐出美的行列?

只有包括生活之美和艺术之美在内的美才是完整的美。我们给美下定义,目的在于把语言中的美是怎样的东西说清楚,无疑应让所下的定义适合于天下所有的美。定 义美不应让美只局限于某些人想当然的圈子,如果给出的定义只适合于某些人不知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喜好的一部分美,那么应认为这种定义不能成立才对,怎么可以 反倒认为能适合所有美的定义不妥呢?因而就很明显,认为在定义美的过程中要对“愉快”作美感与快感上的区分,实不可取。

以上所说的这些表明,美与不论指美感还是指快感的“愉快”联系,既能在道理上通顺,又能与客观事实符合。

看来,“美是事物中使人产生愉快的当时的部分”定义应是一个合理的定义。在我们生活的世界上,所有的美都必定是“事 物中使人产生愉快的当时的部分”,而所有的“事物中使人产生愉快的当时的部分”也都可称为美。请朋友们看看,对之能不能举出反例来?哪怕只是一个!要是举 不出,就说明这一定义是与事实完全符合的,即是合理的或者说是正确的。

美感的形成原理

美感是怎样形成的

美是对人的主观需求有功利价值的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特征使人产生出的一种快乐感觉。也就是说:人认为能够满足自己主观需求的客观事物,其外部形态就会使人 感觉到美;人认为不能够满足自己主观需求的客观事物,其外部形态就不会使人感觉到美;人认为对自己的主观需求会造成利益上的损害的客观事物,其外部形态就 会使人感觉到丑。美又称为人对客观事物的美感。人的主观感觉的产生,是以人的观念形态为根据的。不同的人,观念形态是不同的,不同的观念形态构成了不同人 特有的“自我”形态,并且每个人的观念形态又总是在不同程度地发生着变化。这就是为什么一些人认为美的事物另一些人却认为不美,人们过去认为美的事物现在 却认为不美的根本原因。教育人们形成合理的观念形态,使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产生合理的主观愿望和主观需求,正是观念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正是社会美育的基本 课题。美学,不应该属于哲学的范畴。美学的基本任务,应该是根据人们已经确定的处于主流地位或先进地位的社会观念文化,创造出相应的造美技术,为人们确立 的社会生活形态创造出更多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具有强烈美感的文化事物,在促进社会文明不断进步的过程中为人们创造出更多的生活愉悦。

美感 好感 缺憾感 观念形态

什么是美,美是怎样产生的?为什么有的客观事物能够使人感觉到美,有的客观事物不能够使人感觉到美?为什么有些人认为美的事物,另一些人却认为不美?为什 么过去人们认为美的一些事物,现在又认为不美了?对于这些关于美学现象的最普通的问题,从来都是那些善于思考问题的人们非常关注的。从古到今,曾有许多人 用超人的智慧和努力来试图圆满地解答这个问题。然而,到目前为止,这个看似非常普通的问题仍然没有被任何人真正解决。

三,主观感觉

人以主观需求为根据,对客观事物产生的感觉行为现象,称为人的主观感觉。人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感觉主要有两种形态,这就是“快乐感觉”和与其相对立的“痛苦感觉”。快乐感觉又分为“好感”和“美感”,痛苦感觉又分为“坏感”、“丑感”和“缺憾感”。

当人感觉到客观事物满足了人的主观需求时,客观事物使人产生出的快乐感觉,称为“好感”。如,一个喜欢吃卤猪肘的人在吃卤猪肘时,卤猪肘使人所产生的快乐 感觉,就称为好感。当人感觉到能够满足人的主观需求的客观事物的存在时,客观事物的形态特征使人产生出的快乐感觉,称为“美感”。如,一个喜欢吃卤猪肘的 人看到一只刚出锅的卤猪肘时,卤猪肘的形状、色泽、香味和热气等使人所产生的快乐感觉,就称为美感。当所需求的客观事物没有满足人的观需求时,人在焦急等 待快乐感觉时所产生的痛苦

感觉,称为“缺憾感”。如,一个喜欢吃卤猪肘的人在非常想吃卤猪肘而没有吃到时,针对卤猪肘的渴望的痛苦感觉,就称为缺憾感。

当人感觉到客观事物损害了人的主观利益时,客观事物使人产生出的痛苦感觉,称为“坏感”。如,一个人被蛇咬伤后所产生出的痛苦感觉,就称为坏感。当人感觉 到能够损害人的主观利益的客观事物的存在时,客观事物的形态特征使人产生出的痛苦感觉,称为“丑感”。如,一个怕蛇的人看到蛇时,蛇的花纹、形状和动作使人所产生出的痛苦感觉,就称为丑感。另外,当人感觉到能够损害自己主观利益的客观事物远离自己或不存在时所产生出的快乐感觉,称为“安全感”。如,一个怕 蛇的人被告知“没有蛇”时所产生出的快乐感觉,就称为安全感。安全感属于好感的范畴。

同文化观念的形成一样,人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感觉的形成也分经验积累和文化交流两种途径。通过经验积累形成的主观感觉,称为经验型主观感觉。如,从没吃过卤 猪肘的人,吃了卤猪肘后,通常就会认为卤猪肘很好吃,并且以后很想再吃。此后,卤猪肘使人产生的好感、美感和缺憾感,就称为人对卤猪肘的经验型主观感觉。 经验型主观感觉的本质特征,是其的产生完全依赖于人与客观事物发生关系的“亲身经历”。通过文化交流形成的主观感觉,称为文化型主观感觉。如,从没有吃过 芒果的人,听他人说芒果是如何的好吃,如何的珍贵,或是看到他人吃芒果的美好神情,人就会认识到芒果很好吃和很有必要吃,并且很想吃。此后,芒果的出现, 就会使人产生美感和缺憾感,有时甚至影响吃到后的好感。这就称为人对芒果的文化型主观感觉。文化型主观感觉的本质特征,是其的产生完全依赖于人与他人的文 化交流。文化交流包括交流思想和交流情感。人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感觉分为经验型和文化型。相应地,人对客观事物具体的好感、坏感、美感、丑感、缺憾感等,也 都分为经验型和文化型。

五,好感与美感

好感与美感,都是客观事物给人带来的快乐感觉。但是,这的两种快乐感觉,既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又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好感与美感的本质区别在于:当客观事物 满足了人的主观需求时,人所产生的快乐感觉才是好感。客观事物给人的好感,通常使人在主观上以及相对应的器官上感觉到“舒服”“痛快”“过瘾”“爽”“沉 醉”等等。当人感觉到能够满足自己主观需求的客观事物的存在,但并没有满足人的主观需求时,客观事物的形态特征使人产生的快乐感觉才是美感。客观事物给人 的美感,通常使人在主观上感觉到“迷人”“诱人”“动人”“牵魂摄魄”“令人神往”“心里痒痒”及相应器官上的“饥渴感”等等。好感是客观事物对人的功利 价值的“真实”的存在和表现,美感是客观事物对人的功利价值的“虚幻”的可能。如,吃卤猪肘真实地满足了人的主观需求,使人产生出好感。而看卤猪肘则不能 够真实地满足人的主观需求,只能是有可能满足人的主观需求,就只能使人产生美感。通常情况下,人在主观上的第一需求是吃卤猪肘,而不只是看看卤猪肘而已。 当然,在吃不到卤猪肘的情况下,看看卤猪肘也是非常需要的。

好感与美感的内在联系在于:使人产生好感的客观事物就一定会使人产生美感。任何客观事物,只要使人产生了好感,其形态特征就一定会使人产生美感。客观事物 给人的好感越是强烈,其形态特征给人的美感通常也会越是强烈。客观事物的美感,通常会激励人的主观意志去努力争取该客观事物,并且会使该客观事物带给人的 好感在程度上有所增加。然而,具有美感的客观事物并不是都能够给人带来好感的。如,一只涂上颜料的生猪肘在外观上也会是很诱人的,但它却会给食用者带来痛 苦感觉。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具有美感的客观事物是否能给人带来好感,人们都会满怀激情、义无返顾地追求具有美感的客观事物,以期获得相同程度的好感。客观事物的美感虽然是虚幻的,但它却能够非常有效地激励人们的生活热情,明显地增强人们对生活的希望,极大地丰富人们的生活内容。

六,缺憾感与美感

人对一定的客观事物产生美感后,通常都会立即产生追求该客观事物的主观意志。同时,人在主观上对该客观事物就会产生缺憾感。客观事物给人的美感与人对客观 事物产生的缺憾感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客观事物给人的美感越强,人对客观事物的缺憾感就会越强。人对客观事物的缺憾感越强,客观事物给人的美感就会越强。 人在主观上认为最需要和最缺少的东西,就会使人产生最美的感觉。使人感觉最美的东西通常又最能使人感觉到幽怨与缺憾。要想创造出最有美感的事物,就首先要 创造出人对该事物的最大缺憾。情人美好,相隔万里的情人相会时更美好。

七,缺憾感与好感

对于经验型主观感觉,缺憾感与好感是能够相互促进的。人对一定客观事物的缺憾感越强烈,该客观事物给人的美感也就会越是强烈,该客观事物满足人的主观需求 时给人的好感也就会越是强烈。如,人越是在饥饿时,卤猪肘给人的美感就会越强烈,人吃卤猪肘时感觉到的好感就会越是强烈。充足的好感,会使人产生满足感 。人对一定的客观事物产生了满足感,也就是暂时不再需要其好感了,人对客观事物相应的缺憾感就会消失,客观事物相应的美感就会减弱或消失。

八,经验与美感

人对客观事物的美感,最初都来源于人们的实践经验。在生活实践中,那些能够经常满足人的主观需求,给人带来好感的客观事物,就会给人以美感。那些经常破坏 人的主观需求,给人带来坏感的客观事物,就会给人以丑感。人对客观事物的经验型美感,是人对客观事物美感发生和发展的基础。经验型美感最贴近客观事物对人的主观需求所具有的功利价值的真实状况,通常都能与客观事物将给人带来的好感相一致。所以说,人对客观事物的经验型美感,通常是最真实的美感。在现实生活中,人对客观事物的经验型美感产生于方方面面:如各种生活用具,各种食品,各种得来不易的荣誉证书。还有给人留下特殊快乐的某个小屋或小巷,与情人经常甜 蜜幽会的某个小桥或小店,曾钓过一条特大鱼的某个水湾,曾捡过一块绝品美玉的某个河滩,心爱的人遗留下的某个物件等等。

九,文化与美感

人对客观事物产生美感后,通常都要产生追求的行为。在社会生活中的许多情况下,拥有让人们产生了美感的客观事物的人,会在人们的追求过程中获得非常重要的 社会利益。比如,男人追求女人,会同时给女人带来一定的社会财富。民众购买商品,会同时给商家带来一定的利润。为了招引更多的人追求,以获得更多的社会财 富,人们自然而然地就会着意强化和大力宣扬自己所拥有的客观事物的美感。为了强化美感,人们运用模仿、夸张和创新的手法,极力塑造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这 就是对人们社会生活有着重大影响的造美文化的产生原因。在造美文化的强力影响下,需要人们追求的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被拥有者们用心血和智慧弄得千奇百怪, 花样翻新。最典型的如女人缠足,在耳朵、嘴唇或鼻子上穿上金属环,用金属环把脖子撑得很长,用人工材料把乳房撑得很大,在光滑的脸上烙出许多麻子,还有纹 身等等,都是造美文化的辉煌产物。

造美文化有两个关键环节,一是如何创造客观事物新奇的外部形态,二是如何让公众对这种形态产生美感。这就是文化创造和文化宣传。文化创造的基础是文化传承 和文化交流。不同的文化地域,文化渊源不同,文化创造及所形成的观念形态和造美风格就必然存在着差异。这就是不同文化地域人们对客观事物美感形态的喜好存 在着许多差异的根本原因。文化宣传的目的就是让不同的人都认可所创造出的美感形态,并立即产生追求的行为。在如今的市场经济时代,放松了对男人追求女人的 约束,女人们也因此拓宽了一条非常好的生财之道。全国人民都在参与不断掀起高潮的创造美女的文化运动,美女的形态变幻真是日新月异,对美女的宣传也真是铺 天盖地。如此,男人们创造的财富有了用武之地,女人们用创造出的美感激励和回报了男人。这正是文化繁荣带动了经济昌盛。

由于对美感形态的喜好不同,不同的人对相同的客观事物就会产生出不同的美感评价。比如,是胖女人美还是瘦女人美,是肤色浅的女人美还是肤色深的女人美,是缠足的女人美还是不缠足的女人美,是高个子女人美还是小个子女人美,是满脸麻子的女人美还是脸面光滑的女人美,是用金属环把脖子撑得很长的女人美还是正常形态的女人美等等。不同地域和不同时代的人们的回答必然是各不相同的。这就是文化与美感的关系,这就是文化对美感的创造作用和决定作用。

随着人类文化的不断发展,相对于经验对美感的影响,文化对美感的影响对于人们的社会生活更为重要,文化创造出的美感越来越占有绝对的统治地位。如建筑艺术、歌唱艺术、绘画艺术、戏剧艺术、诗歌艺术等艺术门类所表现出的美感和好感,应该说主要是文化所创造出的。最典型要数中国书画艺术所表现出的美感和好 感,更是完全为文化所左右。一个没有经过中国书画艺术的欣赏熏陶和技艺培训的人,怎么也不可能看得出,一幅色彩灰暗的中国画,或是一幅只有黑白两色的中国书法,会比一幅色彩艳丽、形象生动的农家年画更加好看。

十,美感的形态类型

美感,是人对客观事物外部形态特征所产生的一种快乐感觉,反映的是人的“自我”对客观事物的功利需求和价值判断。人需要客观事物给自己带来好感,又根据客 观事物的外部形态特征判断出该客观事物具有给自己带来好感的功利价值,该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特征就会使人产生美感。这就是说,客观事物对人所表现出的美 感,从本质上讲,就是人对客观事物能够给自己带来好感所具有的功利价值,通过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在认识层面上的判断和确认。如,女人对男人表现出的美感, 是因为女人在功利价值上能够满足男人在性行为上的主观需求,这种功利价值通过女人的形态特征被男人所确认。

客观事物的美感,是通过其外部的形态特征表现出来的。根据不同的形成方式,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分为客观形态和文化形态。同样,客观事物的美感表现形态也 分为客观形态和文化形态。客观事物的客观形态,是客观事物客观形成或具有的有形形态。如,花的色香、瓜果的皮色、女人的容貌和腰身及嗓音、器具的外观和质 地及色彩等等。比如,一个女人的天然美丽,通常主要从音容笑貌和身体曲线等客观实在的形态特征中表现出来。客观事物的文化形态,是人们在经济、政治等文化 活动中赋予客观事物的以社会功利为本质内容的无形形态。如,人的门第、名誉、地位和权力,商品的品牌、价格和产地等等。比如,对于许多追求时尚的人,一件 衣服是否具有美感,通常主要取决于这件衣服是否是名牌,价格是否很高,是否产自法国或意大利,是否在名店里买的等等。对于许多注重实际的女人,一个男人是否具有美感,通常主要取决于这个男人是否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是否有很大的社会权力、是否有很多的社会财富,是否是社会名人等等。对于收藏者,一件艺术品是 否具有美感,通常主要取决于这件艺术品是否出自名家之手,是否是真迹,产生于多少年前等等。尤其是对于古董,存世的年头就是它的美感形态,看不见摸不着, 有时真是很难思议。

美的原则

我们根据人类美感的共通性可以定出十个美的原则:连续、渐变、对称、对比、比例、平衡、调和、律动、统一、完整。在讨论美的原则之前,必须先了解[单位形]的意义。单位形是在相同或相似的形象组合中最基本的单位元素。单位形可以单独重复排列,或组成[单位形组 合],再以[单位形组合]为基础,作有规律的反复排列。下列图例说明以一个[单位形]配置构成八种[单位形组合]。

以一个[单位形]配置构成八种[单位形组合]图例

每一个[单位形组合]又可以重复以线状﹝又称二方连续﹞、面状﹝又称四方连续﹞、环状、放射状、镜照式的方式发展成复杂有趣的平面构图。下图是以环状发展构成的平面构图。

以环状发展构成的平面构图

﹝一﹞连续

[连续]是一种没有开始、没有终结、没有边缘的严谨性秩序排列,它祇是反复的一种特殊情形,因此有规律的反复并不一定能产生连续。[连续]是无限地扩张,它可超越任何架框限制。[连续]包括[二方连续]和[四方连续]。

[二方连续]是单位形向左右或上下作反复的规律式排列。它可作直线方向、曲折式、波浪式的方向延申。

[四方连续]是单位形向左右也向上下延申的现象,可产生四方连续的图形。由二方连续造成的线条加上左右上下反复的排列,是创作四方连续图形的方法之一。

﹝二﹞渐变

[渐变]就是逐渐的改变,其有一定的秩序与规律。[渐变]除形状渐变外,尚有[大小渐变]、[色彩渐变]、

[位置渐变]和[方向渐变]等等,均可单独或混合运用。

任何构成元素之渐变,都有其开始与终结,或由一方开始,经渐变又回复原来的循环现象。例如形状渐变,可从某一形状开始,逐渐变化成为另一形状,或由另 一形状又逐步回复到某一形状。无论是开始或终结,在渐变的设计中均可成为设计上的焦点,且在开始与终结的整个重复过程中,均会造成节奏感。

渐变形成的方式可由上而下、由左而右、或由中央发射、或作多元化的发展,渐变的表现形式包括:

(1)自然形象之渐变、(2)形状之渐变、(3)大小之渐变、(4)位置之渐变、(5)方向之渐变、

(6)色彩之渐变。

﹝三﹞对称

视觉上,以一个点或一条线为基准,上下或左右看起来相等的形体,称为[对称]。[对称]具有相称、均齐、均整的意思。左右对称的形体向来都被认为是安定且具有机能的,对称的表现形式包括:

﹝1﹞线对称、﹝2﹞点对称、﹝3﹞感觉对称。

通常对称的图形具有单纯简洁的美感,以及静态的安定感,但易流于单调、呆板。一般来说,单纯的对称

图形具有大方、强力的性格;细密的对称图形则能增加作品的充实感。许多商品设计即运用此特性而设计。 ﹝四﹞对比

将相对的要素配置一起,相互比较,以形成二种抗拒的紧张状态,称为[对比]。这种造成相对排斥性质的要素,即一般所谓的[对比要素]。对比要素包含 的范围非常广泛,举凡造形、色彩、质感、方向、面积等均属之。圆形、三角形、方形是属于造形的对比,例如红砖、金砖两者具有相同的造形,而其质感因明显的 不同,具有对比的性质。

对比现象的强弱与否,端赖对比要素的配置关系而定。一般而言,不同的要素结合在一起,彼此刺激,会产生对比的现象,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大者更大、小者愈小。亦即经由对比的关系可以增强个别要素所具有的特性。对比的表现形式包括:

(1)线形的对比、(2)形状的对比、(3)份量的对比、(4)明度的对比、(5)彩度的对比、(6)色相的对比、(7)质地的对比、(8)动态的对比、(9)位置的对比、(10)其它的对比。

(五)比例

在造型上所谓的[比例]乃是指长度或面积等属于量度之间的一种比率,它描述的是部份与部份;或部份与全体之间的关系。

在人类的历史中,[比例]一直是被运用在建筑、家俱、工艺以及绘画上。尤其是希腊、罗马的建筑中[比例]被当是一种美的表征。除了建筑之外,有几个理 想的比例,古代的学者就把它公式化,而作为设计的基本原理,以便求得统一与变化。其中最基本并且最重要的比例就是黄金比例。

古希腊人把[黄金比例]认为是最完美的比例而活用时造型中。它的基本方法是把一条线分割成大小两段,小线段与大线段之长度比等于大线段与全部线段之长度比。这种比例分割方法就是[黄金比例]。

(六)平衡

[平衡]是指两个力量相互保持的意思,也就是说把两种以上的构成要素,互相均匀地配置在一个基础的支点上,以保持力学上的平衡而达到安定的状态。

在造形的秩序中,[平衡]是极重要的一项。由于造形的作品,并不是真正讲究实际的重量关系,所以[平衡]一词,在平面造形的世界中,应当是属于视觉的平衡。这和力学的平衡、数学的平衡以及其它学科中所讲的[平均]是不一样的。

对[平衡]来说,有对称和非对称平衡之分。在[平衡]的练习中,着眼点在于如何求得视觉上的安定与心理上的平衡。例如形态、色彩、材质在画面中所具有 的重量、大小、明暗、色彩、强弱、质感...等,都必须保持平衡状态,才会令人产生安定的感觉。

(七)调合

当两种构成要素共同存在时,若成相差距过大,即造成[对比]。若两种构成要素相近,则对比刺激变小,能产生共同秩序使两者达到调和的状态。如黑与白是一种强烈对比的颜色,而存于其间的灰色便是两者的[调和]。

[调和]在视觉上可使我们产生美感。因此,调和的原则一直是人们关心的课题,尤其是色彩或造形皆是须不断探讨的问题。然而为了达到[调和],各要素间 的统一仍是必要的;如色相的配合、调子的配和以及明度的配合,皆能产生[调和]。在造形上如线的粗细与形的大小均会影响,但只要在造形上能一致的话,也可 产生调和感。

[调和]要素除了色彩与造形外,质感也是相当重要的因素。如以同材质作为建筑物或庭园设计的材料,也是获得[调和]的方法之一。

(八)律动

凡是规则的或不规则的反复和排列,或属于周期性、渐变性的现象,均是[律动]。它给人具有抑扬顿挫而又有统一感的运动现象。

一般说来,律动和时间的关系密切,因为在其它具有时间性的艺术领域中,均能表现律动美,如音乐、舞蹈、电影、戏剧、诗歌等。以音乐来说,利用时间间隔 会使声音的强弱或高低表现出律动美,而呈现抑扬顿挫的变化。而在我们的生活环境中,四季的变化、植物的成长、动物的运动以及各种生理反应等都存在着律动 的现象。此外自然界中的海浪、沙丘、麦浪、炊烟、屋瓦等形象,亦具有连续发展的反复,并呈现出视觉的一种律动美。

(九)统一

结合共同的要素,把相同或类似的形态、色彩、肌理诸要素作秩序性或画一性的组织、整理,使之有条不紊而相互发生关连或共通的作用,是为[统一]。

[统一]是美好的根本秩序。一般说来,统一可表现高尚权威的情感,也可以达成如平衡及调和的美感。然而过份的统一,将会失去生动而流于呆板。例如大小形态、色彩完全相同,且作等距离排列时,便会产生单调的感觉。

所以在讲究统一的同时,还须要注意到变化的问题。[变化]也是美的形式之一,所谓[变化]是在异质的诸要素中求变化。换句话说,即是将不同的形态、大 小、色相、明度、彩度、方向、肌理作有机性的组织使之生动、活泼而不流于紊乱,才是适切的变化。

(十)完整

任何一件艺术作品,不论运用了那一种美的原则,或经过多么复杂的创作过程,艺术家到作品完成的那瞬间追求的是作品的[完整]性。完整性依人类的感觉、 需求的不同分为感官方面﹝包括各种知觉﹞、意念方面、功能方面。譬如一出好的戏剧演出,除了带给观众视觉和听觉方面的完整性外,也会为观众提供剧作家想表 达的一个完整的创作意念。

美学的基本任务

人们现实生活中的最大愿望,就是追求社会生活的幸福美满。追求生活的幸福美满,就是要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的主观需求的过程中,让人们在生命里程中享受到更 多的美感与好感。要让人们享受到更多的美感与好感,一方面要创造出丰富的物质文化财富,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要引导人们产生合理的主观需求,培养人们享受生 活的高雅情趣和技艺 。这样,人们的社会生活才能够在安定祥和的社会秩序和亲密和谐的人际关系的基础之上,拥有富足浪漫的家庭生活,健康丰富的文化活动,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 人们社会生活的幸福美满。

教育引导人们产生合理的主观需求和高雅的生活情趣,属于观念文化发展的范畴。创造出丰富的社会财富,属于科学文化和技术文化发展的范畴。观念文化的不断发 展,培养创造出人们高尚的思想和高雅的情趣。科学和技术文化的不断发展,创造出了丰富的社会财富。如此,人们的社会生活就不再需要什么了

吗?答案是否定 的。人们还需要这些丰富的社会财富能够以更加丰富的美感形态,来使人们的社会生活感受更多的美好和快乐。这就是美学的基本任务。

“真”“善”问题属于观念文化的范畴,专门要解决的是“什么是好”和“什么是坏”及“什么应该”和“什么不应该”。这些问题解决好了,“什么是美”和“什 么是丑”的问题就自然解决了。美学,不应该去参与哲学问题。美学研究者和工作者的工作内容,应该是根据人们已经确定的处于主流地位或先进地位的社会观念文 化,创造出相应的造美技术,为人们确立的社会生活形态创造出更多的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具有强烈美感形态的文化事物,在促进社会文明不断进步的过程中为人们 创造出更多的生活愉悦。

审美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为了更有效地获得客观事物给人的好感,会经常性地对客观事物进行审美。以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客观事物的功利价值和更有效地提升好感为目 的,人们着意审查和揣摩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的行为,就称为审美。审美分为欣赏和鉴赏。以更有效地提升客观事物带来的好感为目的的审美行为,称为欣赏。以更 全面准确掌握客观事物的功利价值为目的的审美行为,称为鉴赏。

在感受客观事物好感的过程中,为了使好感更加强烈和持久而认真揣摩客观事物的外部形态的行为,就是欣赏。比如吃卤猪肘。一个饥饿的人,如果在黑暗中象饿狼 似地很快吃完几只卤猪肘,他就不可能较多地感受到卤猪肘的形态美感,卤猪肘带给他的好感也会很快就结束。如果这个人用一套精美的餐具,装上几只刚出锅的卤 猪肘,坐在明亮的餐厅里,闻着卤猪肘散发出的香味,看着卤猪肘美丽的色泽,用小刀把卤猪肘的皮、肥肉、瘦肉、筋等精心地切成大小不等的片,然后一边观察和 一边挑着不同颜色和质地的肉片,分别放进嘴里,时而大口吞咽,时而慢慢咀嚼品味。你再想着猪皮能美容,猪筋能健体,猪肉能清火。服务员再告诉你,这只卤猪 肘产自法国,这头猪是喝上等白兰地长大的,只有王室成员才有资格享用,是黛安娜最喜欢的食品等等。如此,人在充分感受卤猪肘的美感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好感,要远胜过狼吞虎咽的感觉。这种吃卤猪肘的方法,就包含了对卤猪肘美感的欣赏。欣赏,能够使人在充分感受客观事物美感的过程中,显著增强客观事物带给人的好感。

为了获得能够产生更多好感的客观事物,或是为了准确评估客观事物所具有的好感价值,人们对客观事物的美感进行评价的行为,就称为鉴赏。在鉴赏的方法上,通常有比较鉴赏法和标准鉴赏法。比较鉴赏法,就是对同种客观事物的不同个体进行外部形态的直接比较,根据自己的喜好区别出其外部形态在美感价值上的孰优孰 劣。在几个卤猪肘中挑选一个的方法,通常就属于比较鉴赏法。比如,让一个想吃卤猪肘的人只能在两只卤猪肘中任意取一只。此时,这个人通常就首先会对两只卤猪肘在美感上进行评价。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评价的方法通常都是通过比较,比较哪只更大些,或是哪只色泽更好看些,或是哪只更肥些,或是哪只筋更多些,或哪 只皮更软些,或是哪只闻起来更香些等等。这就是对卤猪肘进行的比较鉴赏。标准鉴赏法,就是首先制定出判别或挑选的形态标准--这个标准可以是个人的经验积 累,也可以是人们共同的文化约定--用这个标准来对客观事物外部形态的美感价值进行评价。许多人在挑选卤猪肘时都有自己的标准,有的人喜欢肥些的,有的人 喜欢瘦些的,有的人喜欢筋多的,有的人喜欢皮厚的,有的人喜欢味轻的,有的人喜欢味重的,有的人喜欢烂透的,有的人喜欢刚熟的等等。当然,在实际生活中, 人们只能用相对一致的形态标准对卤猪肘的美感价值进行评价,如重量和肉质,肉质分几等,再乘以重量,就能对具体哪只卤猪肘的美感价值以及好感价值给予让大 家认可和比较准确的评价。这种用一定的形态标准对卤猪肘的美感进行逐一评价的过程,就是非常典型的标准鉴赏。电视上经常举办的选美大赛中,评委对美女们进行逐一鉴赏,就包括了标准鉴赏和比较鉴赏。

欣赏和鉴赏的区别在于,欣赏的本质是享受美感,在享受美感的过程中更好地享受好感,从而获得更多的身心快乐。欣赏是以最大限度地享受美感和获得好感为目 的,欣赏过程并不一定要依赖于一定的文化积累,并不一定能够对所获得的感受进行清楚的描述。鉴赏本质是评价美感,是通过评价美感对客观事物

的好感预期进行 价值标定,或是判定不同客观事物的好感预期的优劣顺序,以利于获得具有最优好感价值的客观事物。鉴赏必须依赖于一定的文化修养和经验积累,通常都会有较为 明确的鉴赏结果,鉴赏者必须能讲出充分的道理:优点是什么,缺点是什么,美在哪里,丑在哪里,以及谁优谁劣等等。

摄影美学

艺术〈狭义的〉美学的忖一个分支。是摄影艺术美学的简称。与音乐美学、电影美学等并列。是研究摄影艺术的审美特征和审美规律的学科。

摄影美学着重研究摄影艺术如何按照美的规律,运用摄影艺术手段,以反映生活的美丑属性,表现作者对生活美丑属性的审美意识〈情感、趣味、观点、理想〉,呈现为有优美形式的艺术形象,以激起欣赏者的美感,满足各种欣赏者多样的审美要求,引导欣赏者提高审美的能力、趣味、水平和情操。

摄影美学要着重研究的具体问题有为什么有的摄影的产品是艺术品,而有的摄影的产品则不是摄影艺术在对生活进行典型概括和审美创造上,该如何运用摄影艺术的特有手段和特有语言进行艺术柏思如何遵循透视学、色彩学、构图学等原理,创造出内容美和形式美结合统一的艺术品,历史上有哪些重要的摄影美学流派,其理论和实践有何优缺点等等。

中国对摄影美学的研究始于20世纪20年代。北京

外国专业的摄影家,也有一些专门的理论著作,近年来已逐步介绍进国内。中国摄影家协会近年来召开过几次理论年会,《中国摄影》等发表了些探索摄影美学的论文,摄影美学问题已引起摄影界和美学界的重视。(王世患〉

【摄影艺术】一种以照相机和感光材料为工具,经过暗房工艺制作,塑造真实、生动、具体可感艺术形象的艺术样式,是造型艺术的一个分支。

摄影艺术的美学特征,是从其运用照相机和感光材料在现场拍摄实有物体景象这一基本特征派生出来的。摄影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影响到运用照相机进行艺术创造的美学效果。

摄影艺术主要反映现实生活中实际存在的客观事物,直接面对被摄对象进行拍摄,采取纪实性的抓拍手法,以作品高度的生活真实感,唤起人们对生活现象特有的审美视觉感受,从而达到一定的艺术真实,这是摄影艺术不同于其它艺术的根本审美特性。

摄影艺术的主要创作手段是现场选择,即在客观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迅速选择典型事物的最佳瞬间和拍摄角度进行拍摄。摄影家只有熟练掌握 摄影技术和摄影艺术造型技巧,并具备高度的思想修养、艺术修养和深厚丰富的生活经验,才能从纷纭繁杂、瞬息万变的事物中抓取具有典型意义的、生动感人的瞬间,创造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形象。

艺术摄影,作为艺术品,首先应该是一个审美对象,应该具备一切艺术共有的审美特征。

有些新闻摄影、实用摄影和科技摄影之所以同时也是艺术品,就因为它们也具有审美价值,即不但拍摄得具有形式美,而且通过典型性的生动形象表现了拍摄者对生活美丑属性的审美感情,能激起欣赏者的美感,能给欣赏者以强烈的审美教育。

摄影艺术按拍摄手法分抓拍和摆拍按体裁分独幅照片、专题(成组〉照片按题材分新闻摄影、人像摄影、风光摄影、广告摄影、工业摄影、农业摄影、文教摄影、军事摄影、体育摄影等按感光材料分黑白 摄影、彩色摄影按技法分浮雕照片、中途曝光照片、色调分离(彩色色调分离、黑白色调分离)汹溶照片、素描照片等。

摄影艺术的瞬间性

摄影艺术 的重要特征。作为造型艺术的一个分支,摄影艺术同其它造型艺术(如绘画,雕塑)一样,是把客观现实中的事物或事件在时间上的流动和变化凝聚在一点(具体表现为通过摄影技术手段将客观事物运动过程中的一个特定顷刻固定在一定的画面中〉加以表现。但摄影艺术的瞬间性与其它造型艺术又有重要区别。一方面,由于摄影艺术的纪实性,决定摄影艺术必须在客观现实中直接抓取被摄对象的特定顷刻,创造出瞬间的艺术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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