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
一、供水单位经常性卫生监督程序示意图
二、供水单位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内容 A 、集中式供水单位
关键点:卫生许可 水源卫生防护 水厂卫生防护 净化消毒工艺 水质检验
1、卫生许可: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不得擅自伪造、涂改、转让卫生许可证。
2、体检培训:从业人员需取得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有效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3、卫生制度与卫生组织机构:设立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卫生制度健全,设立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发生饮用水污染时,责任单位应按规定报告。
4、水源防护:地表水水源卫生要求:水源地卫生防护带有明显标志(固定告示牌) ;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的水域内无污染水源的活动;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无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水源地沿岸防护范围内无污染源及污染活动。地下水水源卫生要求:地下水有卫生防护范围;在水井卫生防护范围内无渗水坑、渗水厕所等污染源;在水井卫生防护范围内无垃圾或废渣堆放;在水井卫生防护范围内无污水渠道铺设。
5、水厂卫生防护:划定生产区范围;生产区有明显标
志;生产区及供水设施周围10米范围内无生活居住区、渗水厕所、垃圾等污染源。
6、水厂净化消毒及输配水设施(加药间、净化间、消毒间、库房):贮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有水质净化处理设施;加氯消毒间有通风措施,有安全防范和泄漏处置的应急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毒面具等;消毒产品及消毒设施设备有卫生批准文号;水质净化处理中使用水处理剂有卫生批准文号;各管线连接规范;自建式集中供水系统不得与市政自来水厂供水系统直接连接。
7、水质检验(化验室):供水单位有水质检验室;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能对水质进行经常性检验;有清晰、完整的水质检验记录,并报送卫生行政部门。
B 、二次供水单位
关键点:卫生许可 卫生防护 卫生设施 清洗消毒水箱 检测水质
1、卫生许可: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并悬挂明显处,不得擅自伪造、涂改、转让卫生许可证。
2、体检培训:从业人员需取得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3、卫生制度与卫生管理机构: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清洗、消毒、检验等制度,设立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设立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4、卫生防护:与污染源保持规定的防护距离。 5、卫生设施:水箱房间门上锁;水箱入孔有盖并上锁;通气孔安装防护网;溢水管口、泄水管口安装防虫网;溢水管与泄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
6、卫生管理:水箱间内不得存放与供水无关的物品;水箱间地面不得有积水;水箱内壁不得有污垢;水箱上面不得有积水;及时清除水箱房间墙壁、水箱外部及供水管道等处产生的结露水;饮用水质合格,不得出现异色异味,不得混有异物;每年应检测水质至少一次;每年清洗消毒水箱至少一次;发生饮用水污染时,二次供水管理责任单位应按规定报告。
三、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5、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6、黑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与防护的实施办法 7、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8、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生活饮用水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
一、供水单位经常性卫生监督程序示意图
二、供水单位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内容 A 、集中式供水单位
关键点:卫生许可 水源卫生防护 水厂卫生防护 净化消毒工艺 水质检验
1、卫生许可: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不得擅自伪造、涂改、转让卫生许可证。
2、体检培训:从业人员需取得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有效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3、卫生制度与卫生组织机构:设立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卫生制度健全,设立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发生饮用水污染时,责任单位应按规定报告。
4、水源防护:地表水水源卫生要求:水源地卫生防护带有明显标志(固定告示牌) ;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的水域内无污染水源的活动;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无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水源地沿岸防护范围内无污染源及污染活动。地下水水源卫生要求:地下水有卫生防护范围;在水井卫生防护范围内无渗水坑、渗水厕所等污染源;在水井卫生防护范围内无垃圾或废渣堆放;在水井卫生防护范围内无污水渠道铺设。
5、水厂卫生防护:划定生产区范围;生产区有明显标
志;生产区及供水设施周围10米范围内无生活居住区、渗水厕所、垃圾等污染源。
6、水厂净化消毒及输配水设施(加药间、净化间、消毒间、库房):贮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有水质净化处理设施;加氯消毒间有通风措施,有安全防范和泄漏处置的应急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毒面具等;消毒产品及消毒设施设备有卫生批准文号;水质净化处理中使用水处理剂有卫生批准文号;各管线连接规范;自建式集中供水系统不得与市政自来水厂供水系统直接连接。
7、水质检验(化验室):供水单位有水质检验室;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能对水质进行经常性检验;有清晰、完整的水质检验记录,并报送卫生行政部门。
B 、二次供水单位
关键点:卫生许可 卫生防护 卫生设施 清洗消毒水箱 检测水质
1、卫生许可: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并悬挂明显处,不得擅自伪造、涂改、转让卫生许可证。
2、体检培训:从业人员需取得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3、卫生制度与卫生管理机构: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清洗、消毒、检验等制度,设立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设立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4、卫生防护:与污染源保持规定的防护距离。 5、卫生设施:水箱房间门上锁;水箱入孔有盖并上锁;通气孔安装防护网;溢水管口、泄水管口安装防虫网;溢水管与泄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
6、卫生管理:水箱间内不得存放与供水无关的物品;水箱间地面不得有积水;水箱内壁不得有污垢;水箱上面不得有积水;及时清除水箱房间墙壁、水箱外部及供水管道等处产生的结露水;饮用水质合格,不得出现异色异味,不得混有异物;每年应检测水质至少一次;每年清洗消毒水箱至少一次;发生饮用水污染时,二次供水管理责任单位应按规定报告。
三、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5、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6、黑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与防护的实施办法 7、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8、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