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美国的言论自由

我看美国的言论自由

看了《论美国的民主》中有关美国的出版自由的那一章,我想就我所知道的一些,以及能找到的一些资料,来谈一谈美国的言论自由。

美国《权利法案》的第一修正案第一条第一句是这样写的:“美国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申冤的权利。”

在整个美国宪法修正案中,这是最重要的一条。规定“美国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俗称“不得立法”之条款,明确规定美国政府不得立法剥夺这种自由。政府不能借口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其他任何非常状态,去剥夺或限制人民的宗教,言论及出版自由。这就是美国宪法的灵魂。

可能会有人落入俗套地认为,我在夸奖美国人把言论自由看得很重了,美国人为了保护在任何时间任何空间里有可能存在的少数人的“潜在的真理”,所以,才不给任何人以绝对真理自居,不能使用暴力和权力迫使别人服从自己思想意识,从而有效履行“真理越辩越明”的职责。

其实美国人的“言论自由”与中国的“言论自由”是大相径庭、风马牛不相及的啊!

美国的《权利法案第一修正案》最关键的一句话就是:言论自由与真理完全无关。

美国人认为,言论自由是基本人权,这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天赋的权利,作为一个人,就有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力,这跟发表言论的本人是彬彬有礼的绅士、还是高级知识分子,还是小流氓、流浪汉根本就没有关系,他所发表的言论以及表达出来的思想是真理还是谬误也无关紧要,哪怕他所发表的言论和思想是彻头彻尾毫无逻辑的谬误,只要他作为一个人,还是有权力说出他的想法来的。他说出来自己的言论,是合法的。另外就是,他的言论与真理和正义根本没有关系。为什么美国人把“言论自由”和“真理正义”活活地分开呢?

因为,一般来说,积极地发表自己言论的,都是少数牌、处于不利地位的阶级、团体和个人,尽管他们会非常推崇言论自由,因为他

们在争取自己权益的时候,在宣扬自己的主义的时候,都是通过言论自由实现的。但是,美国人发现,在大多数情况下,言论自由事实上总是被或者仅仅被用作争取胜利的工具和手段而已,他们一旦获胜,“言论自由”就会被废止或抛弃。

所以,美国人把“真理”二字永远坚决地排除在在“言论自由”的概念之外。

对于美国社会来说,所得到的收获不仅仅是自由和宽松,还有就是,在美国几乎找不到地下政党,因为实在没有这个必要了。各路政党们发现自己可以堂而皇之地站在大街上,举着牌子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和观点,就连主张组织起来对联邦政府进行“暴力革命”的美国共产党都能合法地生存。

当然,美国联邦政府也因此省了很多力气,他们摆出一副“无为而治”的样子。大大小小的政党们也就全凭自己的“本事”了。民众可以任凭你“忽悠”,就看自己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反观中国呢,在新中国最初的三十年,由于大国的围追阻截,中国的国家安全形势严峻,人们的言论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如果说在二十世纪中国言论自由的程度不如美国,可能不会遇到太多的抗辩。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如果说美国人的言论自由程度比中国人高,我就会很不服。

在私下里,中国人的言论自由程度显然比美国人高。现在的中国人关起门来,什么都敢讲,骂骂哪个领导也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在媒体的层面上,即报纸,电视,娱乐等,中美两国都有审查。区别是审查人不同。中国是由政府审查,美国是由利益集团(也可以说是富人)审查。

纵观美国《权利法案》两百多年来的实践,简洁的法律条文面对复杂的现实生活,从打破种族偏见到弹劾克林顿,不断受到不同时代新事物的挑战,美国的言论是非常自由的。总的来说,我还是觉得在言论自由方面,美国要比中国自由很多。

看了《论美国的民主》中有关美国的出版自由的那一章,我想就我所知道的一些,以及能找到的一些资料,来谈一谈美国的言论自由。

美国《权利法案》的第一修正案第一条第一句是这样写的:“美

国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申冤的权利。”

在整个美国宪法修正案中,这是最重要的一条。规定“美国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俗称“不得立法”之条款,明确规定美国政府不得立法剥夺这种自由。政府不能借口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其他任何非常状态,去剥夺或限制人民的宗教,言论及出版自由。这就是美国宪法的灵魂。

可能会有人落入俗套地认为,我在夸奖美国人把言论自由看得很重了,美国人为了保护在任何时间任何空间里有可能存在的少数人的“潜在的真理”,所以,才不给任何人以绝对真理自居,不能使用暴力和权力迫使别人服从自己思想意识,从而有效履行“真理越辩越明”的职责。

其实美国人的“言论自由”与中国的“言论自由”是大相径庭、风马牛不相及的啊!

美国的《权利法案第一修正案》最关键的一句话就是:言论自由与真理完全无关。

美国人认为,言论自由是基本人权,这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天赋的权利,作为一个人,就有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力,这跟发表言论的本人是彬彬有礼的绅士、还是高级知识分子,还是小流氓、流浪汉根本就没有关系,他所发表的言论以及表达出来的思想是真理还是谬误也无关紧要,哪怕他所发表的言论和思想是彻头彻尾毫无逻辑的谬误,只要他作为一个人,还是有权力说出他的想法来的。他说出来自己的言论,是合法的。另外就是,他的言论与真理和正义根本没有关系。为什么美国人把“言论自由”和“真理正义”活活地分开呢?

因为,一般来说,积极地发表自己言论的,都是少数牌、处于不利地位的阶级、团体和个人,尽管他们会非常推崇言论自由,因为他们在争取自己权益的时候,在宣扬自己的主义的时候,都是通过言论自由实现的。但是,美国人发现,在大多数情况下,言论自由事实上总是被或者仅仅被用作争取胜利的工具和手段而已,他们一旦获胜,“言论自由”就会被废止或抛弃。

所以,美国人把“真理”二字永远坚决地排除在在“言论自由”的概念之外。

对于美国社会来说,所得到的收获不仅仅是自由和宽松,还有就是,在美国几乎找不到地下政党,因为实在没有这个必要了。各路政党们发现自己可以堂而皇之地站在大街上,举着牌子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和观点,就连主张组织起来对联邦政府进行“暴力革命”的美国共产党都能合法地生存。

当然,美国联邦政府也因此省了很多力气,他们摆出一副“无为而治”的样子。大大小小的政党们也就全凭自己的“本事”了。民众可以任凭你“忽悠”,就看自己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反观中国呢,在新中国最初的三十年,由于大国的围追阻截,中国的国家安全形势严峻,人们的言论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如果说在二十世纪中国言论自由的程度不如美国,可能不会遇到太多的抗辩。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如果说美国人的言论自由程度比中国人高,我就会很不服。

在私下里,中国人的言论自由程度显然比美国人高。现在的中国人关起门来,什么都敢讲,骂骂哪个领导也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在媒体的层面上,即报纸,电视,娱乐等,中美两国都有审查。区别是审查人不同。中国是由政府审查,美国是由利益集团(也可以说是富人)审查。

纵观美国《权利法案》两百多年来的实践,简洁的法律条文面对复杂的现实生活,从打破种族偏见到弹劾克林顿,不断受到不同时代新事物的挑战,美国的言论是非常自由的。总的来说,我还是觉得在言论自由方面,美国要比中国自由很多。

我看美国的言论自由

看了《论美国的民主》中有关美国的出版自由的那一章,我想就我所知道的一些,以及能找到的一些资料,来谈一谈美国的言论自由。

美国《权利法案》的第一修正案第一条第一句是这样写的:“美国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申冤的权利。”

在整个美国宪法修正案中,这是最重要的一条。规定“美国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俗称“不得立法”之条款,明确规定美国政府不得立法剥夺这种自由。政府不能借口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其他任何非常状态,去剥夺或限制人民的宗教,言论及出版自由。这就是美国宪法的灵魂。

可能会有人落入俗套地认为,我在夸奖美国人把言论自由看得很重了,美国人为了保护在任何时间任何空间里有可能存在的少数人的“潜在的真理”,所以,才不给任何人以绝对真理自居,不能使用暴力和权力迫使别人服从自己思想意识,从而有效履行“真理越辩越明”的职责。

其实美国人的“言论自由”与中国的“言论自由”是大相径庭、风马牛不相及的啊!

美国的《权利法案第一修正案》最关键的一句话就是:言论自由与真理完全无关。

美国人认为,言论自由是基本人权,这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天赋的权利,作为一个人,就有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力,这跟发表言论的本人是彬彬有礼的绅士、还是高级知识分子,还是小流氓、流浪汉根本就没有关系,他所发表的言论以及表达出来的思想是真理还是谬误也无关紧要,哪怕他所发表的言论和思想是彻头彻尾毫无逻辑的谬误,只要他作为一个人,还是有权力说出他的想法来的。他说出来自己的言论,是合法的。另外就是,他的言论与真理和正义根本没有关系。为什么美国人把“言论自由”和“真理正义”活活地分开呢?

因为,一般来说,积极地发表自己言论的,都是少数牌、处于不利地位的阶级、团体和个人,尽管他们会非常推崇言论自由,因为他

们在争取自己权益的时候,在宣扬自己的主义的时候,都是通过言论自由实现的。但是,美国人发现,在大多数情况下,言论自由事实上总是被或者仅仅被用作争取胜利的工具和手段而已,他们一旦获胜,“言论自由”就会被废止或抛弃。

所以,美国人把“真理”二字永远坚决地排除在在“言论自由”的概念之外。

对于美国社会来说,所得到的收获不仅仅是自由和宽松,还有就是,在美国几乎找不到地下政党,因为实在没有这个必要了。各路政党们发现自己可以堂而皇之地站在大街上,举着牌子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和观点,就连主张组织起来对联邦政府进行“暴力革命”的美国共产党都能合法地生存。

当然,美国联邦政府也因此省了很多力气,他们摆出一副“无为而治”的样子。大大小小的政党们也就全凭自己的“本事”了。民众可以任凭你“忽悠”,就看自己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反观中国呢,在新中国最初的三十年,由于大国的围追阻截,中国的国家安全形势严峻,人们的言论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如果说在二十世纪中国言论自由的程度不如美国,可能不会遇到太多的抗辩。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如果说美国人的言论自由程度比中国人高,我就会很不服。

在私下里,中国人的言论自由程度显然比美国人高。现在的中国人关起门来,什么都敢讲,骂骂哪个领导也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在媒体的层面上,即报纸,电视,娱乐等,中美两国都有审查。区别是审查人不同。中国是由政府审查,美国是由利益集团(也可以说是富人)审查。

纵观美国《权利法案》两百多年来的实践,简洁的法律条文面对复杂的现实生活,从打破种族偏见到弹劾克林顿,不断受到不同时代新事物的挑战,美国的言论是非常自由的。总的来说,我还是觉得在言论自由方面,美国要比中国自由很多。

看了《论美国的民主》中有关美国的出版自由的那一章,我想就我所知道的一些,以及能找到的一些资料,来谈一谈美国的言论自由。

美国《权利法案》的第一修正案第一条第一句是这样写的:“美

国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申冤的权利。”

在整个美国宪法修正案中,这是最重要的一条。规定“美国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俗称“不得立法”之条款,明确规定美国政府不得立法剥夺这种自由。政府不能借口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其他任何非常状态,去剥夺或限制人民的宗教,言论及出版自由。这就是美国宪法的灵魂。

可能会有人落入俗套地认为,我在夸奖美国人把言论自由看得很重了,美国人为了保护在任何时间任何空间里有可能存在的少数人的“潜在的真理”,所以,才不给任何人以绝对真理自居,不能使用暴力和权力迫使别人服从自己思想意识,从而有效履行“真理越辩越明”的职责。

其实美国人的“言论自由”与中国的“言论自由”是大相径庭、风马牛不相及的啊!

美国的《权利法案第一修正案》最关键的一句话就是:言论自由与真理完全无关。

美国人认为,言论自由是基本人权,这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天赋的权利,作为一个人,就有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力,这跟发表言论的本人是彬彬有礼的绅士、还是高级知识分子,还是小流氓、流浪汉根本就没有关系,他所发表的言论以及表达出来的思想是真理还是谬误也无关紧要,哪怕他所发表的言论和思想是彻头彻尾毫无逻辑的谬误,只要他作为一个人,还是有权力说出他的想法来的。他说出来自己的言论,是合法的。另外就是,他的言论与真理和正义根本没有关系。为什么美国人把“言论自由”和“真理正义”活活地分开呢?

因为,一般来说,积极地发表自己言论的,都是少数牌、处于不利地位的阶级、团体和个人,尽管他们会非常推崇言论自由,因为他们在争取自己权益的时候,在宣扬自己的主义的时候,都是通过言论自由实现的。但是,美国人发现,在大多数情况下,言论自由事实上总是被或者仅仅被用作争取胜利的工具和手段而已,他们一旦获胜,“言论自由”就会被废止或抛弃。

所以,美国人把“真理”二字永远坚决地排除在在“言论自由”的概念之外。

对于美国社会来说,所得到的收获不仅仅是自由和宽松,还有就是,在美国几乎找不到地下政党,因为实在没有这个必要了。各路政党们发现自己可以堂而皇之地站在大街上,举着牌子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和观点,就连主张组织起来对联邦政府进行“暴力革命”的美国共产党都能合法地生存。

当然,美国联邦政府也因此省了很多力气,他们摆出一副“无为而治”的样子。大大小小的政党们也就全凭自己的“本事”了。民众可以任凭你“忽悠”,就看自己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反观中国呢,在新中国最初的三十年,由于大国的围追阻截,中国的国家安全形势严峻,人们的言论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如果说在二十世纪中国言论自由的程度不如美国,可能不会遇到太多的抗辩。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如果说美国人的言论自由程度比中国人高,我就会很不服。

在私下里,中国人的言论自由程度显然比美国人高。现在的中国人关起门来,什么都敢讲,骂骂哪个领导也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在媒体的层面上,即报纸,电视,娱乐等,中美两国都有审查。区别是审查人不同。中国是由政府审查,美国是由利益集团(也可以说是富人)审查。

纵观美国《权利法案》两百多年来的实践,简洁的法律条文面对复杂的现实生活,从打破种族偏见到弹劾克林顿,不断受到不同时代新事物的挑战,美国的言论是非常自由的。总的来说,我还是觉得在言论自由方面,美国要比中国自由很多。


相关内容

  • 三思恐怖袭击与思想.宗教.言论自由
  • 1月7日,恐怖分子袭击了讽刺漫画杂志<查理周刊>位于巴黎的总部,造成12人死亡,多人受伤.袭击者曾高喊"我们已经为先知复仇",并据说曾声称自己是塔利班.这是法国近四十年来最恐怖的袭击,也是对推崇言论自由的西方媒体最血腥的一次屠杀. 几乎就在这同一天,身在悉尼的我漫步到 ...

  • 论美国宪法中的宽容精神
  • 论美国宪法中的宽容精神 宪法学是一种普及人类宽容精神的基本知识的学科,妥协与宽容是现代宪政的基本精神.在宪法学领域,宽容理念主要通过政体的完善与宪法所确立的宗教.信仰.个性发展.良心和表达自由等基本权利条款得到阐释,其内涵随着宪政实践的发展而逐步达于完善. 一.美国宪法制定过程中的宽容精神 美国宪法 ...

  • 自由主义与霸权-中国自由主义的其他
  •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一个自由主义者.我认为,个人自由具有极为崇高的价值, 我也十分赞同自由主义的许多原则:另一方面,我对于特定的自由主义者们在特 定的问题上运用这些原则的具体方式并不总是能够同意的.因此,我不知道自己 是不是一个自由主义者.我更深深地怀疑的是,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们 ...

  • 新自由主义嬗变为国际金融垄断资本的理论工具
  • 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 --福柯 新自由主义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勃兴是资本主义内部矛盾发展的结果,是面对凯恩斯主义失灵所做的政策选择. 新自由主义是一种建立在古典自由主义基础上的学术思潮,形成于20世纪20-30 ...

  • 北美自由贸易区论文,产生,发展,影响
  • 辽宁大学外国语学院 国贸09级3班范唯北美自由贸易区 北美自由贸易区 摘要: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与发展都为北美经济的增长提供了许多条件,其不仅对北美地区也是求全球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关键词:北美自由贸易区 建立 发展 影响 最能体现北美经济的就是北美建立的自由贸易区(North American Fr ...

  • 对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中言论自由的思考(论文)
  • <人类文明经典赏析> 期末课程论文 课程系列:<人类文明经典赏析> 开课学期:2016-17-01 任课教师:李杰 考试形式:提交课程论文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 学 号:_____________ 论文题目:_____________ 成绩构成 课堂发言:__ ...

  • [美国的诞生]教案
  • 第四单元 步入近代 12课:美国的诞生 教学目标: 1.了解美国独立战争的经过. 2.讲述华盛顿的主要活动. 3.认识美国独立战争的历史意义. 教学重点:<独立宣言>的颁布. 教学难点:1787年宪法. 教具:多媒体 课时:1课时 教学过程: 一. 创设情境,导入新课: 展示: 展示:& ...

  • 北美自由贸易区标志
  • 北美自由贸易区标志 发挥各自比较优势的同时,通过自由的贸易和投资,推动区内产 北美自由贸易区由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3国组成,三国于1992业结构的调整,促进区内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从而减少与发年8月12日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同年达国家的差距. 12月17日由三国领导 ...

  • 埃里克·方纳:罗斯福与"四大自由"
  • 埃里克·方纳:罗斯福与"四大自由" 远在日本袭击珍珠港.美国进入"二战"之前,那些坚信为遏制正在欧洲兴起的法西斯主义浪潮政府必须出面干预的人就启用了自由的语言.为了唤醒和敦促不甚情愿的美国为参战做准备,主张干预的人竭力推广和宣传了一些后来成为战时动员的中心口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