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业务管理-基层医疗机构(300 分)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及分值 考核要求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得分
1.工作制度或工作 制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性精神疾病 未制订工作制度或工作流程,扣 20 分 查看原始文件或材料。 流程(20 分) 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或工作流程。 2.人员配备 (30 分) 3.工作交流 (30 分) 4.健康教育 (20 分) ⑴未配备专兼职人员,扣 30 分; 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配备 1 名接受过重 ⑵配备人员但未接受过专业培训, 15 查看文件与现场提问。 扣 性精神疾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 分。 定期与街道(乡镇) 、派出所、居(村)委会等 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互通患者信息,协商管理 未能提供相关工作记录,扣 30 分。 事宜。 提供相关工作记录。
(一) 组织管理 (100 分)
⑴未组织,每少一次扣 10 分; 组织开展本辖区精神卫生健康教育活动,每年 ⑵组织过但工作记录不全, 酌情扣 2-5 提供相关工作资料。 至少 2 次。 分。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 版) ⑴未建立患者健康档案, 》 每缺一例扣 5 分; 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和《重 ⑵所建档案不符合要求,酌情扣 1-3 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2012 版) 要求, 》 分; 随机抽查 5 例患者,现场 为辖区内已确诊的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 ⑶访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酌情扣 1 或电话询问患者,进行核 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相关信息表。 -5 分; 实。 要求纸质档案,无缺项、错项。重性精神疾病 ⑷拒访患者无相关人员签字或记录说 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患者信息准确、完整。 明,扣 3 分。 配备数据质控员 1 名; ⑴未指定数据质控员,扣 5 分; 现场进行系统操作。 及时将患者相关信息录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 ⑵系统操作不熟练,扣 5 分;患者信息 随机抽查 5 例患者,现场或 息管理系统。 未录入信息系统,每缺一例扣 2 分; 电话询问患者,进行核实。 ⑴未按要求开展危险性评估,每少 1 例 随机抽取 5 例患者,查看 扣 5 分; 危险性评估结果。
(二) 患者信息 管理 (50 分 )
1.信息收集 (30 分)
2.网络报告 (20 分)
三) ( 危险性评估 (30 分) 对辖区所有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 随访评估
三、业务管理-基层医疗机构(300 分) 考核内容 (30 分) 考核指标 及分值 考核要求 评分标准 ⑵评估结果不准确,酌情扣 1-3 分。 按照要求分别对病情稳定、基本稳定、不稳定 患者进行随访管理,随访频次符合要求,有关 处置措施得当。随访表内容填写完整、准确, ⑴未按要求进行随访,每缺一次扣 10 分
; 无缺项、错项。 ⑵随访表格填写不符合要求,酌情扣 2 随机抽取 5 例患者,查看 病情稳定:3 个月随访一次; 相关材料。 基本稳定:在精神科执业医师指导下,经初步 -5 分; 处理后,若趋于稳定 3 个月随访一次;若无效, ⑶患者随访信息未按要求录入信息系 建议转诊至上级医院,2 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统,每缺一次扣 5 分。 不稳定: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1-2 周内随访。 实施“中央补助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 ⑴项目区未开展个案管理,扣 10 分; 目”的地区,应开展个案管理。 查看患者个案管理服务记 ⑵项目区开展个案管理,但是记录手册 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在做好患者基础管理同 录手册。 不完整,酌情扣 1-5 分。 时,逐步开展个案管理。 提供相关工作记录。 提供转诊流程或转诊记 录。 考核方式 得分
(四) 分类干预 (50 分)
分类随访干预 登记患者 (50 分)
(五) 个案管理 (10 分)
开展个案管理 (10 分)
(六) 其他要求 (60 分)
1.健康教育与康复 定期开展患者康复指导与家属护理教育,每年 ⑴未开展,扣 20 分; 指导(20 分) 至少 4 次,可结合随访开展。 ⑵指导次数每少 1 次,扣 5 分。 2.双向转诊制度 ⑴未建立转诊制度,扣 20 分; 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患者双向转诊制度。 (20 分) ⑵转诊记录不全,酌情扣 1-3 分。
每年 1 次,包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 3.健康体检 (20 分) 未按要求进行体检,每缺 1 例扣 4 分。 随机抽取 5 例。 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等。
四、工作效果(100 分) 工作指标及测算方法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覆盖率 =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的区县数/辖区内全部区县数× 100% 患者检出率=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 者数/辖区内常住人口总数×100% 分值 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得分
20
(1)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扣 20 分; 提供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区县名单 (2)网络覆盖率 80%-100%,扣 2-5 分;低于 80%扣 及工作方案等,并进行现场或电话核实。 6-10 分。 (1)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扣 20 分; 要求提供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统计名单, (2)按照 2012、2013、2014、2015 年患者检出率分 辖区内常住人口总数。 别达 2.5‰、3‰、3.5‰、4‰的要求,每少 0.5‰, 扣 4 分。 (1)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扣 10 分; 要求提供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统计名单, (2)90%≤录入率
管 (2)管理率以 80%为基数,每少 5%扣 1 分,扣完为 患者数。 止。 (1)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扣 10 分; 要求提供规范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和登记在 (2)规范管理率以 80%为基数,每少 5%扣 1 分,扣 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 完为止。 (1)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扣 20 分; 提供最近一次随访时分类为病情稳定的患者数、 在 (2)病情稳定率以 60%为基数,每少 5%,扣 3 分, 管患者数及失访患者数。 扣完为止。
20
患者信息录入率=所有登记在册的确 诊患者数/2010 年底上报筛查数
10
检出患者管理率=在管患者数/所有 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100% 检出患者规范管理率=规范管理患者 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 100% 在管患者病情稳定率=最近一次随 访时分类为病情稳定的患者数/(在 管患者数-失访患者数)×100%
10
10
10
三、业务管理-基层医疗机构(300 分)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及分值 考核要求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得分
1.工作制度或工作 制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性精神疾病 未制订工作制度或工作流程,扣 20 分 查看原始文件或材料。 流程(20 分) 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或工作流程。 2.人员配备 (30 分) 3.工作交流 (30 分) 4.健康教育 (20 分) ⑴未配备专兼职人员,扣 30 分; 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配备 1 名接受过重 ⑵配备人员但未接受过专业培训, 15 查看文件与现场提问。 扣 性精神疾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 分。 定期与街道(乡镇) 、派出所、居(村)委会等 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互通患者信息,协商管理 未能提供相关工作记录,扣 30 分。 事宜。 提供相关工作记录。
(一) 组织管理 (100 分)
⑴未组织,每少一次扣 10 分; 组织开展本辖区精神卫生健康教育活动,每年 ⑵组织过但工作记录不全, 酌情扣 2-5 提供相关工作资料。 至少 2 次。 分。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 版) ⑴未建立患者健康档案, 》 每缺一例扣 5 分; 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和《重 ⑵所建档案不符合要求,酌情扣 1-3 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2012 版) 要求, 》 分; 随机抽查 5 例患者,现场 为辖区内已确诊的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 ⑶访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酌情扣 1 或电话询问患者,进行核 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相关信息表。 -5 分; 实。 要求纸质档案,无缺项、错项。重性精神疾病 ⑷拒访患者无相关人员签字或记录说 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患者信息准确、完整。 明,扣 3 分。 配备数据质控员 1 名; ⑴未指定数据质控员,扣 5 分; 现场进行系统操作。 及时将患者相关信息录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 ⑵系统操作不熟练,扣 5 分;患者信息 随机抽查 5 例患者,现场或 息管理系统。 未录入信息系统,每缺一例扣 2 分; 电话询问患者,进行核实。 ⑴未按要求开展危险性评估,每少 1 例 随机抽取 5 例患者,查看 扣 5 分; 危险性评估结果。
(二) 患者信息 管理 (50 分 )
1.信息收集 (30 分)
2.网络报告 (20 分)
三) ( 危险性评估 (30 分) 对辖区所有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 随访评估
三、业务管理-基层医疗机构(300 分) 考核内容 (30 分) 考核指标 及分值 考核要求 评分标准 ⑵评估结果不准确,酌情扣 1-3 分。 按照要求分别对病情稳定、基本稳定、不稳定 患者进行随访管理,随访频次符合要求,有关 处置措施得当。随访表内容填写完整、准确, ⑴未按要求进行随访,每缺一次扣 10 分
; 无缺项、错项。 ⑵随访表格填写不符合要求,酌情扣 2 随机抽取 5 例患者,查看 病情稳定:3 个月随访一次; 相关材料。 基本稳定:在精神科执业医师指导下,经初步 -5 分; 处理后,若趋于稳定 3 个月随访一次;若无效, ⑶患者随访信息未按要求录入信息系 建议转诊至上级医院,2 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统,每缺一次扣 5 分。 不稳定: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1-2 周内随访。 实施“中央补助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 ⑴项目区未开展个案管理,扣 10 分; 目”的地区,应开展个案管理。 查看患者个案管理服务记 ⑵项目区开展个案管理,但是记录手册 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在做好患者基础管理同 录手册。 不完整,酌情扣 1-5 分。 时,逐步开展个案管理。 提供相关工作记录。 提供转诊流程或转诊记 录。 考核方式 得分
(四) 分类干预 (50 分)
分类随访干预 登记患者 (50 分)
(五) 个案管理 (10 分)
开展个案管理 (10 分)
(六) 其他要求 (60 分)
1.健康教育与康复 定期开展患者康复指导与家属护理教育,每年 ⑴未开展,扣 20 分; 指导(20 分) 至少 4 次,可结合随访开展。 ⑵指导次数每少 1 次,扣 5 分。 2.双向转诊制度 ⑴未建立转诊制度,扣 20 分; 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患者双向转诊制度。 (20 分) ⑵转诊记录不全,酌情扣 1-3 分。
每年 1 次,包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 3.健康体检 (20 分) 未按要求进行体检,每缺 1 例扣 4 分。 随机抽取 5 例。 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等。
四、工作效果(100 分) 工作指标及测算方法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覆盖率 =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的区县数/辖区内全部区县数× 100% 患者检出率=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 者数/辖区内常住人口总数×100% 分值 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得分
20
(1)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扣 20 分; 提供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区县名单 (2)网络覆盖率 80%-100%,扣 2-5 分;低于 80%扣 及工作方案等,并进行现场或电话核实。 6-10 分。 (1)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扣 20 分; 要求提供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统计名单, (2)按照 2012、2013、2014、2015 年患者检出率分 辖区内常住人口总数。 别达 2.5‰、3‰、3.5‰、4‰的要求,每少 0.5‰, 扣 4 分。 (1)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扣 10 分; 要求提供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统计名单, (2)90%≤录入率
管 (2)管理率以 80%为基数,每少 5%扣 1 分,扣完为 患者数。 止。 (1)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扣 10 分; 要求提供规范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和登记在 (2)规范管理率以 80%为基数,每少 5%扣 1 分,扣 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 完为止。 (1)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扣 20 分; 提供最近一次随访时分类为病情稳定的患者数、 在 (2)病情稳定率以 60%为基数,每少 5%,扣 3 分, 管患者数及失访患者数。 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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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信息录入率=所有登记在册的确 诊患者数/2010 年底上报筛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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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出患者管理率=在管患者数/所有 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100% 检出患者规范管理率=规范管理患者 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 100% 在管患者病情稳定率=最近一次随 访时分类为病情稳定的患者数/(在 管患者数-失访患者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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