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车间井下爆破警戒制度
为了确保井下爆破工作的安全进行,防止爆破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职工的爆破生产安全管理,特制订井下爆破警戒制度。
一、井巷掘进爆破用爆破法贯通巷道,应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都要在图上标明进度。两工作面相距15 m时,测量人员应事先下达通知; 此后,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派出警戒,待双方作业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
二、天井掘进到上部贯通处附近时,不应采取从上向下的座炮贯通法; 如果最后一炮仍未贯通,在下面钻孔爆破不安全,需在上面座炮处理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三、间距小于20 m的两个平行巷道中的一个巷道工作面需进行爆破时,应通知相邻巷道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四、独头巷道掘进工作面爆破时,应保持工作面与新鲜风流巷道之间畅通; 爆破后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之前,应进行充分通风,并用水喷洒爆堆
五、爆破危险区:独头直巷掘进离工作面300米;独头转弯掘进离工作面100米;天井掘进在天井口外100米;竖井掘进在竖井井筒内;采场采矿爆破采场天井内,其它爆破根据现场确定。
六、井、盲竖井、斜井、盲斜井或天井的掘进爆破,起爆时井筒内不应有人; 井筒内的施工提升悬吊设备,应提升到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爆破危险区范围之外。
七、装药警戒范围由爆破工作领导人确定,装药时应在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
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应按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并坚守工作岗位。
八、各类信号均应使爆破警戒区域及附近人员能清楚地听到或看到,并使全体从业人员事先知道警戒范围、标志和音响信号的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九、信号
1、第一次信号为预警信号:该信号发出后所有与起爆无关的人员、设备应立即撤到警戒危险区以外,或指定的安全地点,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
2、第二次信号为起爆信号:起爆信号应在确认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到位,现场已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起爆信号发出后,爆破工根据这一信号命令进行引爆。
3、第三次信号为解除信号:安全等待时间15分钟过后(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检查人员进人爆破警戒范围内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在此之前,岗哨应坚守岗位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人爆破警戒范围。
凡不按规定执行者,每发现一次罚当班责任人500元。
采掘车间井下爆破警戒制度
为了确保井下爆破工作的安全进行,防止爆破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职工的爆破生产安全管理,特制订井下爆破警戒制度。
一、井巷掘进爆破用爆破法贯通巷道,应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都要在图上标明进度。两工作面相距15 m时,测量人员应事先下达通知; 此后,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派出警戒,待双方作业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
二、天井掘进到上部贯通处附近时,不应采取从上向下的座炮贯通法; 如果最后一炮仍未贯通,在下面钻孔爆破不安全,需在上面座炮处理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三、间距小于20 m的两个平行巷道中的一个巷道工作面需进行爆破时,应通知相邻巷道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四、独头巷道掘进工作面爆破时,应保持工作面与新鲜风流巷道之间畅通; 爆破后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之前,应进行充分通风,并用水喷洒爆堆
五、爆破危险区:独头直巷掘进离工作面300米;独头转弯掘进离工作面100米;天井掘进在天井口外100米;竖井掘进在竖井井筒内;采场采矿爆破采场天井内,其它爆破根据现场确定。
六、井、盲竖井、斜井、盲斜井或天井的掘进爆破,起爆时井筒内不应有人; 井筒内的施工提升悬吊设备,应提升到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爆破危险区范围之外。
七、装药警戒范围由爆破工作领导人确定,装药时应在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
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应按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并坚守工作岗位。
八、各类信号均应使爆破警戒区域及附近人员能清楚地听到或看到,并使全体从业人员事先知道警戒范围、标志和音响信号的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九、信号
1、第一次信号为预警信号:该信号发出后所有与起爆无关的人员、设备应立即撤到警戒危险区以外,或指定的安全地点,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
2、第二次信号为起爆信号:起爆信号应在确认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到位,现场已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起爆信号发出后,爆破工根据这一信号命令进行引爆。
3、第三次信号为解除信号:安全等待时间15分钟过后(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检查人员进人爆破警戒范围内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在此之前,岗哨应坚守岗位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人爆破警戒范围。
凡不按规定执行者,每发现一次罚当班责任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