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不服单位处分怎么办
新华网 2001-11-20 15:24:59
我是一名税务局干部,一次在工作中因经验不足出现失误,给局机关的声誉带来损害,受到撤职处分。但我认为此处分太重,多次向领导申请复核均无效,请问,国家公务员对单位作出的行政处分不服,该怎么办?(读者 董枫)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关系受法律保障。《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公务员一经任用,非因法定事 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但是,如果公务员违反了国家对其设定的职业纪律和职务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就有权给予其必要的处分,包括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 级、撤职、开除。
当然,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一定都是正确的,难免会出现错误或偏颇之处,因此,法律赋予了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权。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申诉,其中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行政监察法》则对申诉和复查程序作了具体规定。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它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来源:《经济参考报》2001-10-10 律师/潘家永
公务员违纪受处分不服处理该怎么办
2010-04-30 19:12 来源: 法治快报 作者: 编辑: 罗坚梅
龚律师:
我爸爸是机关公务员。最近他情绪非常低落,原因是单位认为他违反规章制度正在被调查,领导说可能要受到处分。可他觉得即使有违纪行为也很轻微,如果单位要处分,他很不服。请问,如果我爸真的被处分,他该如何维权?
读者 李强高
李强高读者:
我国《公务员法》第55条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第56条规定:“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按规定,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处分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公务员申诉的受理机关审查认定人事处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你爸是公务员,如果因违纪行为受到单位处分而不服的,可按上述规定的程序处理。
公务员不服单位处分怎么办
新华网 2001-11-20 15:24:59
我是一名税务局干部,一次在工作中因经验不足出现失误,给局机关的声誉带来损害,受到撤职处分。但我认为此处分太重,多次向领导申请复核均无效,请问,国家公务员对单位作出的行政处分不服,该怎么办?(读者 董枫)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关系受法律保障。《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公务员一经任用,非因法定事 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但是,如果公务员违反了国家对其设定的职业纪律和职务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就有权给予其必要的处分,包括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 级、撤职、开除。
当然,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一定都是正确的,难免会出现错误或偏颇之处,因此,法律赋予了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权。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申诉,其中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行政监察法》则对申诉和复查程序作了具体规定。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它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来源:《经济参考报》2001-10-10 律师/潘家永
公务员违纪受处分不服处理该怎么办
2010-04-30 19:12 来源: 法治快报 作者: 编辑: 罗坚梅
龚律师:
我爸爸是机关公务员。最近他情绪非常低落,原因是单位认为他违反规章制度正在被调查,领导说可能要受到处分。可他觉得即使有违纪行为也很轻微,如果单位要处分,他很不服。请问,如果我爸真的被处分,他该如何维权?
读者 李强高
李强高读者:
我国《公务员法》第55条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第56条规定:“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按规定,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处分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公务员申诉的受理机关审查认定人事处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你爸是公务员,如果因违纪行为受到单位处分而不服的,可按上述规定的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