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亦忱
图为2016年2月7日朝鲜用弹道导弹做运载工具发射卫星的轨迹示意图
所闻中朝盟约,其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该条约于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一日在北京签订,一九六一年八月三十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批准、一九六一年八月二十三日经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批准后,条约有效期二十年,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终止,须在期满前半年内向对方提出,否则《条约》自动延长二十年。1981年、2001年条约两次经中朝两国政府自动续期,有效期至2021年。(条约全文附后)
这个条约之所以被人称为中朝盟约,是条约的第二条,中国政府为朝鲜的国家安全背书的条款:“缔约双方保证共同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任何国家对缔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的侵略。一旦缔约一方受到任何一个国家的或者几个国家联合的武装进攻,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另一方应立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
毋庸讳言,朝鲜在最近十年来,不顾中国政府一而再要求其放弃核武装的呼吁,不仅开发出可以用以实战的铀弹、氢弹核武器,而且,其运载工具的开发也达到了足以对周边国家构成现实威胁的程度。由此派生出合乎逻辑的战略态势是,韩国已经不顾中国的强烈反对,将在境内部署反导系统,日本的右翼也将在朝鲜的核威胁之下,顺应民意实现修改和平宪法的诉求,并顺理成章走向军备正常的国家道路。如此一来,东亚再次成为战云密布的不祥之地几无悬念。
当下,以美国为首的美日韩三国,正调兵遣将,在东亚布下重兵,准备对拔除朝鲜的核钉子而不惜一战解决这个困扰东亚安全的最大隐患。中国政府如果信守中朝盟约,将再次面对朝鲜战争停战63年之后,又一次卷入朝鲜战争。
毋庸讳言,如果不是考虑到中朝之间存在中朝盟约,对朝鲜动手也就是对中国动手,美国政府担心投鼠忌器,美军对朝鲜的核设施进行外科手术式的定点清除,简直易如反掌。例如,在25年前的1981年6月7日,在美国的默许之下,以色列派出6架F-15歼击机作掩护,8架F-16战斗轰炸机,每架轰炸机带两个2000磅的炸弹,八架轰炸机共带16吨TNT炸药,越境深入伊拉克核设施上空,一举就轻易炸毁了伊拉克的核反应堆。
我们可以回顾一下中国为了劝阻朝鲜放弃核武装,最近十余年来,为组织六方会谈禅精竭虑,苦口婆心,却一而再、再而三被朝鲜金正日、金正恩父子耍弄,落得个里外不讨好的结局。朝鲜政府则利用六方会谈虚以为蛇,在先军战略的主导下,一而再、再而三进行核试爆,并在国际社会眼睁睁的聚焦中,堂而皇之地完成了核武器运载工具的试验。
相信任何明了朝核问题症结所在的人,都不难发现一个终结朝核问题的关键所在:朝鲜离开了中朝盟约的背书,其拥核的朝鲜梦不过一枕黄粱而已。只要中国政府发布一个严正声明:若朝鲜不弃核,就宣布终结中朝盟约!朝鲜的核折腾还会如此不堪吗?说一千,道一万,国际社会任何对朝鲜的制裁,对一个历来不把民生当一回事的政府而言,根本就没有任何作用和意义,其全部功效都不及中国政府宣布终结中朝盟约管用。
最后,谨作如下预言:中国政府如果继续维持中朝盟约,却对朝鲜在拥核的路径上一条道走到黑无可奈何,总有一天会在失去政府信用或被迫又一次卷入朝鲜战争之间做出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抉择。遑论日本修改和平宪法实现军备的正常化,韩国境内部署反导系统,更是中国的战略噩梦。
(2016年2月15日)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并且深信,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互助关系的发展和加强,不仅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也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为此目的,决定缔结本条约,并各派全权代表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特派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首相金日成。
双方全权代表互相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议定下列各条:
第 一 条
缔约双方将继续为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和各国人民的安全而尽一切努力。
第 二 条
缔约双方保证共同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任何国家对缔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的侵略。一旦缔约一方受到任何一个国家的或者几个国家联合的武装进攻,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另一方应立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
第 三 条
缔约双方均不缔结反对缔约双方的任何同盟,并且不参加反对缔约双方的任何集团和任何行动或措施。
第 四 条
缔约双方将继续对两国共同利益有关的一切重大国际问题进行协商。
第 五 条
缔约双方将继续本着互相尊重主权、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的原则和友好合作的精神,在两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彼此给予一切可能的经济和技术援助;继续巩固和发展两国的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合作。
第 六 条
缔约双方认为,朝鲜的统一必须在和平民主的基础上实现,而这种解决正符合朝鲜人民的民族利益和维护远东和平的目的。
第 七 条
本条约须经批准,并自互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批准书在平壤互换。
本条约在未经双方就修改或者终止问题达成协议以前,将一直有效。
本条约于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一日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朝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全 权 代 表 全 权 代 表
周 恩 来 (签字)
金 日 成 (签字)
来源:http://baike.baidu.com/link?url=fv5tRrfKAOdAfHElzfRkmBVnoYQETK2E8HQwUMVHUci9dVjaYMnDil5sF9IhTMZhHK3uvInxOUVbH-lC3XvfAioim7hvo7nrxXoo_wf5ZQUKemcfNBKcX5EfLQekoA1v860330v2hoW82PwhObSVpZsVolGCadZ8M4GeZVAgsHj0Pcq9k3YUHqyIAhvMJCcfomYCM1HRLjOcv3Dpy9tzvkpI8BUhjCMBiCoNjHPHfwdJdiX-fQtS-H1KoNO-egf2
文/亦忱
图为2016年2月7日朝鲜用弹道导弹做运载工具发射卫星的轨迹示意图
所闻中朝盟约,其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该条约于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一日在北京签订,一九六一年八月三十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批准、一九六一年八月二十三日经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批准后,条约有效期二十年,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终止,须在期满前半年内向对方提出,否则《条约》自动延长二十年。1981年、2001年条约两次经中朝两国政府自动续期,有效期至2021年。(条约全文附后)
这个条约之所以被人称为中朝盟约,是条约的第二条,中国政府为朝鲜的国家安全背书的条款:“缔约双方保证共同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任何国家对缔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的侵略。一旦缔约一方受到任何一个国家的或者几个国家联合的武装进攻,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另一方应立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
毋庸讳言,朝鲜在最近十年来,不顾中国政府一而再要求其放弃核武装的呼吁,不仅开发出可以用以实战的铀弹、氢弹核武器,而且,其运载工具的开发也达到了足以对周边国家构成现实威胁的程度。由此派生出合乎逻辑的战略态势是,韩国已经不顾中国的强烈反对,将在境内部署反导系统,日本的右翼也将在朝鲜的核威胁之下,顺应民意实现修改和平宪法的诉求,并顺理成章走向军备正常的国家道路。如此一来,东亚再次成为战云密布的不祥之地几无悬念。
当下,以美国为首的美日韩三国,正调兵遣将,在东亚布下重兵,准备对拔除朝鲜的核钉子而不惜一战解决这个困扰东亚安全的最大隐患。中国政府如果信守中朝盟约,将再次面对朝鲜战争停战63年之后,又一次卷入朝鲜战争。
毋庸讳言,如果不是考虑到中朝之间存在中朝盟约,对朝鲜动手也就是对中国动手,美国政府担心投鼠忌器,美军对朝鲜的核设施进行外科手术式的定点清除,简直易如反掌。例如,在25年前的1981年6月7日,在美国的默许之下,以色列派出6架F-15歼击机作掩护,8架F-16战斗轰炸机,每架轰炸机带两个2000磅的炸弹,八架轰炸机共带16吨TNT炸药,越境深入伊拉克核设施上空,一举就轻易炸毁了伊拉克的核反应堆。
我们可以回顾一下中国为了劝阻朝鲜放弃核武装,最近十余年来,为组织六方会谈禅精竭虑,苦口婆心,却一而再、再而三被朝鲜金正日、金正恩父子耍弄,落得个里外不讨好的结局。朝鲜政府则利用六方会谈虚以为蛇,在先军战略的主导下,一而再、再而三进行核试爆,并在国际社会眼睁睁的聚焦中,堂而皇之地完成了核武器运载工具的试验。
相信任何明了朝核问题症结所在的人,都不难发现一个终结朝核问题的关键所在:朝鲜离开了中朝盟约的背书,其拥核的朝鲜梦不过一枕黄粱而已。只要中国政府发布一个严正声明:若朝鲜不弃核,就宣布终结中朝盟约!朝鲜的核折腾还会如此不堪吗?说一千,道一万,国际社会任何对朝鲜的制裁,对一个历来不把民生当一回事的政府而言,根本就没有任何作用和意义,其全部功效都不及中国政府宣布终结中朝盟约管用。
最后,谨作如下预言:中国政府如果继续维持中朝盟约,却对朝鲜在拥核的路径上一条道走到黑无可奈何,总有一天会在失去政府信用或被迫又一次卷入朝鲜战争之间做出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抉择。遑论日本修改和平宪法实现军备的正常化,韩国境内部署反导系统,更是中国的战略噩梦。
(2016年2月15日)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并且深信,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互助关系的发展和加强,不仅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也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为此目的,决定缔结本条约,并各派全权代表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特派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首相金日成。
双方全权代表互相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议定下列各条:
第 一 条
缔约双方将继续为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和各国人民的安全而尽一切努力。
第 二 条
缔约双方保证共同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任何国家对缔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的侵略。一旦缔约一方受到任何一个国家的或者几个国家联合的武装进攻,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另一方应立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
第 三 条
缔约双方均不缔结反对缔约双方的任何同盟,并且不参加反对缔约双方的任何集团和任何行动或措施。
第 四 条
缔约双方将继续对两国共同利益有关的一切重大国际问题进行协商。
第 五 条
缔约双方将继续本着互相尊重主权、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的原则和友好合作的精神,在两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彼此给予一切可能的经济和技术援助;继续巩固和发展两国的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合作。
第 六 条
缔约双方认为,朝鲜的统一必须在和平民主的基础上实现,而这种解决正符合朝鲜人民的民族利益和维护远东和平的目的。
第 七 条
本条约须经批准,并自互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批准书在平壤互换。
本条约在未经双方就修改或者终止问题达成协议以前,将一直有效。
本条约于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一日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朝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全 权 代 表 全 权 代 表
周 恩 来 (签字)
金 日 成 (签字)
来源:http://baike.baidu.com/link?url=fv5tRrfKAOdAfHElzfRkmBVnoYQETK2E8HQwUMVHUci9dVjaYMnDil5sF9IhTMZhHK3uvInxOUVbH-lC3XvfAioim7hvo7nrxXoo_wf5ZQUKemcfNBKcX5EfLQekoA1v860330v2hoW82PwhObSVpZsVolGCadZ8M4GeZVAgsHj0Pcq9k3YUHqyIAhvMJCcfomYCM1HRLjOcv3Dpy9tzvkpI8BUhjCMBiCoNjHPHfwdJdiX-fQtS-H1KoNO-egf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