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王家湾还建小区工程劳务分包施工 总包方:江苏高邮市恒丰卓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分 包 合 同
(木工)
劳务分包施工合同
总包单位: 江苏高邮市恒丰卓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简称总包方
分包人: 简称分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
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将工程以清包工的方式委托给分包方承包施工。为明确总
包、分包双方的职责,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达到预定目标,现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概况
1. 工程名称: 黄冈市王家湾还建小区12#楼
2. 工程地点: 黄冈市王家湾还建小区12#楼
3. 承包内容: 图纸范围内所有 木工所有分项
4. 承包方式: 劳务清包(除部分辅材外包工不包料)
5. 合同价款: 16235 m2* 88 元/m2
6. 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总包方保留增减分包方承包内容的权利。
第二条、工程目标和责任
1.目标要求
1.1本工程质量目标: 一次验收合格,确保黄冈市优质结构工程,争创优质工
程
1.2职业健康和安全目标: 无重伤死亡事故,轻伤率
1.3环保目标: 无环境污染事故
1.4文明目标: 确保黄冈市文明工地,争创文明工地 。
1.5施工工期: 240天
1.6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总包方在施工过程中贯彻GB/T19000-2000,
GB/T28001-2001,GB/T24001-2004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的各项
标准、规定。
2.基本责任
2.1分包方需按合同文件规定,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工作内
容。
2.1.1工期目标:按本合同约定的施工日历天,双方每月制定月进度计划。
2.1.2质量目标:一次验收合格,确保黄冈市优质结构工程,争创优质工程
2.2分包方需负全责保护其施工产品和他人施工产品,直至工程交付。
2.3分包方需对其所施工产品负全部的保修责任,直至工程保修期满。
2.4分包方在收到总包方指令后应立即组织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否则总
包方有权随时开出200~1000元的罚款单,并有权将当事人清退出工地。如分包
方对总包方指令,有异议或有建议,可在执行前书面提出报告,总包方须即刻(24
小时内)答复确认。
3.质量责任
3.1分包方需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操作规程要求和总包方要求进行施工作
业。
3.2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规定要求,确保质量目标实现。
3.3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质量维修。
4.安全责任
4.1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明确总包、分包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在签订本合
同时,双方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2分包方需按上述管理协议和安全技术交底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和要
求,采取严格的各项管理措施,承担所有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不当引起的一切责
任、费用和赔偿。
第三条、 工程结算
1. 结算价格及内容:全部总价:88元/m2
1.4. 单独报价:
1.4.1 点工:技工 170 元/工日,小工120元/工日(白天10小时、晚上7小
时为一工日)
2. 结算价格的承包内容:上述各项单价分别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的工作内容
2.1. 模板工程:模板工程均包含需用的加工机械及辅材等,工作内容包括模
板系统及相关材料的卸车,模板的翻样、制作、运输、安装,模板的拆除、
清理、维修、保养,支撑系统的搭设和拆除及相应材料的清理、归堆、维修
和保养,除定位轴线以外的所有放线工作,预留预埋及封堵地下室止水螺杆
的的埋设、割除与封堵等。在模板工程中,总包方仅提供模板、木方、钢管、
扣件、塔吊,楼层电箱及水电供应,其它需要的辅材和加工机具都包含在综
合单价中。
2.2. 点工:原则上不发生点工,现场发生的点工必须经现场负责人员签证确
认后方为有效,并应在当月结算,隔月作废。
2.3.
2.4. 以上价格一次性包死,不受政府政策调整和市场因素的影响。 分包方的承包范围内还应包括的其它工作内容:
a、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对劳务承包企业要求办理的相关手续和相关费用。
b、工程定额、操作规程、验收规范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和要求的所有工作和人工
消耗。
c、配合总包方定位测量放线,自己施工的构件和部位的测量放线工作。
d、施工质量达不到图纸和国家验收规范要求造成的返工、清凿、修补的人工消
耗由乙方负责并赔偿材料损失。影响工期的同时承担工期延误损失。
e、为创建优质结构及优质工程的人工消耗,为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人工消耗,
场内日常文明保洁,配备保洁员的人工费用。如果不满足要求,总包方另行安
排人员完成,费用从分包方结帐中按实扣除。
f、各相关部门或相关单位的社会化管理影响,如高考避让、节假日交通管制等
影响、夜间施工避让、例行的社会检查管理影响等。
g、由于社会或发包方原因的临时断电、电力避峰、断水等影响,冬雨季施工及
大风、暴雨、大雪、高温等不可抗力所影响人工。
h、机械保养人工消耗。
i、施工过程中用于个人的劳保用品包括雨衣等由分包方自备。其中,安全帽由
总包方代为采购,统一标志编号,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j、分包方应自备除总包方提供的主要施工机械外的全部工具、用具、机械、小
型手持机械和劳动车(包括移动动力电箱和照明电箱、太阳灯、砂浆搅拌机、
木工机械等)。
k、施工区域围墙内所有材料的水平垂直运输及材料现场整理归堆人工。
l、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施工完毕后的材料清理、重新利用或按要求分类集
中归堆。建筑垃圾的清扫,运送至指定地点堆放。
m、施工过程中,配合水电安装和发包方专业分包中的预留预埋及洞沟槽的二次
施工。
n、负责工程的保修责任。
o、施工中原则上不发生工程点工,如特殊情况在图纸变更后实际发生变更返工
的,须经总包方现场代表签证。
3. 结算程序和期限
3.1以上结算单价均包含营业税和个调税。
每月26日~30日分包方根据总包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完工单,工程质量验收单,
点工签证单向总包方项目部核算员提供结算报告,总包方项目部核算员进行复
核,项目经理初审签字,黄冈公司审核认可,点工及签证单必须每月结算,隔月
作废。
3.2每月结算时,由总包方现场代表及其委托人开具的一切罚款及扣款核算员均
在当月结算中扣除。
3.3 结算单价和增减工作内容以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口头承诺及其它手续一概
无效。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
1.每月付款:每月 20 日左右按实际施工人员每人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专
业班长和管理人员2000元生活费。(出±0开始支付生活费)
2.春节前付款:总包方根据发包方资金到位情况与分包方商定相应支付,确保支
付至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5%。
第五条、 现场管理
1.分包方如对总包方指令有异议,须及时提出,如总包方确认,必须无条件服从,
否则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代表易人直到分包方整个队伍退场。
2.施工班组:分包方必须组织经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和服从指挥的人员,组成各
专业班组,人员充足。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若素质低下,人员
不足,出现进度严重滞后或质量缺陷不断地情况,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要求立即
更换和补足,否则总包方有权另行更换施工队伍,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3.设备机具及安全防护设施:
3.1垂直运输机械、楼层固定电箱和砼搅拌机由总包方提供,其它所有机械和照
明用具均由分包方提供。分包方必须按操作规程合理使用、保养、维修。手持工
具用具和劳动车由分包方自备。
3.2总包方提供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分包方不得任意拆除、移位、挪用及故意破
坏,否则按双倍处罚,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3.3施工过程中用于个人的劳保用品包括雨衣等由分包方自备。其中,安全帽由
总包方代为采购,统一标志编号,费用由分包方承担。安全带由总包方提供,分
包方借用后归还。
第六条、 工期管理
1.总进度计划
详总进度计划表。(满足发包方与总包方签订合同工期要求)
1.2分包方应严格按编制的进度计划书完成所有的施工内容,为此配备足够的各
工种人员,并将劳动力数量报总包方备案。如分包方不能完成月进度计划和节点
计划,则总包方可根据与建设方合同的要求有权安排其它队伍进场,由此产生的
一切费用由分包方承担,进度严重滞后时总包方有权勒令分包方退场,分包方已
完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按工程量 80 %结算。
1.3分包方承诺节假日(含春节)和农忙时人员数量不得减少,否则按每少一人
每天200元进行扣款。工程进度达不到要求按相应合同条款给予处罚。
1.4为确保进度,分包方应克服小班组施工面确定后,要人没有,要进度没有,
其他班组插不进,劳务单位管不住的情况。当这种情况发生,总包方可根据情况
调减分包方工作量或另行增派施工人员,费用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工程例会:
分包方需每周向总包方提交书面计划,内容包括下周工程进度计划、提出工程需要的材料、资源等相关配合要求和劳动力计划、上周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分析;经会议平衡形成书面下周计划,经双方签字并实施和考核。分包方承包负责人每周 一 下午参加总包方召开的工程例会,不得缺席,缺席一次罚500元。
第七条、 技术质量管理
1.施工测量:
总包方负责工程测量中原始标高的提供,楼层主要控制轴线的投放。构件尺寸弹线、标高控制均由分包方负责,发生差错,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技术交底:
总包方负责向分包方提供必需的工程技术资料(如施工方案、标准图等),向分包方进行分部项工程书面施工技术交底,并有双方签字确认,与施工图纸一同作为施工依据。
3.验收标准及程序:
3.1验收标准:总包方按设计图纸及国家验收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对分包方施工分部项进行验收。
3.2验收程序:分包方每完成一分部项工作自检合格后报总包方。总包方应及时(收到完成资料后24小时内)组织施工员、质检员按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不经验收进行下道工序,发生一次罚款2000元,并承担全部损失。总包方在验收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分包方必需按总包方整改期限及时完成,否则总包方有权开具1000元的罚款单,处罚扣款在当月结算中扣除。验收结束后及时填写验收记录,作为该分部项完工和结算的依据及竣工资料。
4.完工验收:
4.1分包方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以发包方、监理及质监站竣工验收合格作为总包方最后完工验收合格条件。
4.2施工过程中验收和完工验收如总包方、发包方、监理及质监站提出的整改意
见分包方须按规定时间完成,否则总包方有权开具延误工期罚款单。
5.质量保修:
分包方对其施工的内容承担全部的保修责任,保修责任含:竣工验收后的整改,发包方提出的维修,保修期满前的保修。发生保修项目,分包方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维修,如满足不了发包方的要求,由总包方另组织人员维修,维修费或赔偿发包方的费用总包方将在保修尾款中双倍扣除。
第八条、 材料管理
1.材料供应:工程所需材料原则上由总包方负责供应(除劳务单价中包含的辅助材料)。施工过程中,分包方需提前七天提供要料计划。材料的使用,采用限额领料数量包干,损坏和浪费由分包方承担。
2.材料的验收:工程所用材料进场后,分包方如有异议,当场提出,总包方负责退货及更换,直至符合施工要求及国家规定。
3.材料的使用:除按前面所述实行限额领料外,还要注意合理使用,支模时严格控制好构件截面尺寸,应按负公差来控制,同时考虑混凝土入模时产生的胀量,浇筑过程中要派人看模,以防炸模、跑模造成构件截面尺寸偏差、混凝土漏失;止水带材料严格按使用部位、尺寸进行裁剪、连接,不得有浪费;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次浪费现象除按浪费料赔偿直接损失外,另扣罚500元/次。
第九条、文明施工管理
1.垃圾尘埃和噪音的控制
1.1分包方必须严格做到随做随清,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文明,确保其所施工部位不存在另星材料和垃圾,另星材料和垃圾归堆至总包方指定地点堆放,若不及时清理归堆,总包方可另派人员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双倍在分包方结算费用中扣除。
1.2产生噪音尘埃和废弃物的工作分包方须严格按照总包方交底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符合黄冈市有关环保规定要求。
1.3分包方应在施工区域架设和自备小便设施并负责相应卫生工作。
2.宿舍管理
2.1总包方提供住宿,宿舍内禁止男女混住。
2.2分包方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宿舍,做好宿舍的卫生工作,保持整洁的住宿环境。
2.3宿舍内严禁赌博、打架和酒后工作及乱接电线烧电炉电饭煲等现象,违反一次罚款500元,不服从管理,总包方有权责令其本人退出现场,造成事故及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4总包方每周组织一次宿舍检查,分包方具体负责人员必须准时参加,缺席一次罚款100元。
2.5宿舍用水、用电要做到节约用水、节约用电。
3.出入工地及限制:
3.1非工地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经分包方负责人担保并在门卫登记,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
3.2施工人员家属及儿童一律不准进入工地住宿、生活,违反一人次罚款500元,发生安全事故由分包方负责。
第十条、成品保护及财产保护
1.施工成品保护
1.1分包方必须对自己所施工的产品进行保护,在产品移交前,其费用由分包方负责。
1.2分包方在保护自己产品的同时注意不能损坏第三方产品,如发生,分包方应承担损失,故意损坏或情节严重将处于一次罚款500~1000元。
2.财产保护
2.1分包方对自己的财产负保护责任。
2.2分包方同时须注意总包方的财产保护,如各种施工器材、消防器材、材料、机械、物品及用水、用电,如被发现故意损坏或浪费总包方财产,总包方将从重处罚。处罚金额按财产的3~5倍计算。
第十一条、劳务工资管理
1、劳务工资管理本项目实行总包方项目经理总负责,项目后勤管理员具体负责,劳务承包人落实执行的分级分工,各项具体工作分工落实到各岗位责任人,定期检查考核。
2、 队伍进场后一周内由总包方项目部后勤管理员(或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负责向劳务承包人和大小班组长进行交底。
3、 交底内容:①劳务承包人和大小班长及工人的劳务合同要求、生活费或工资发放要求。②后勤管理,包括宿舍、食堂、厕所、浴室、门卫管理;用水用电管理;治安文明防火等管理制度要求及奖罚细则等。交底的方法:以会议的形式,各项管理规章应以书面的形式,交底完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形成书面要求,承包负责人、大小班组长签字确认。
4、 劳务队伍进场(包括中途班组或人员进场)一周内提供全部人员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和花名册,根据当地政府要求办理劳务人员工资卡。
5、 第一次支付劳务工资前,劳务承包人必须向项目部提供与大小班组签订的劳务合同,大小班组长与每个施工人员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原件查验,复印件交总包方留存。
6、 劳务款项支付按先工人后大小班长再承包人和企业的次序。
7、 每次发放前大小班长应编制工资单或生活费发放单,劳务承包人汇总,发放时要工人签字盖章或签字按手印;发放后项目部应保管工资(生活费)发放单的复印件作为今后解决民工工资纠纷的依据。
8、 项目部有权监督发放,或经常抽查、查询大小班长和劳务工人实际领取情况。
9、 施工中途班组或工人调出或离开工地,劳务承包人必须要与离开班组或离开工人结清劳务款项,根据资金状况支付部分或全部支付结束,并且留有结算和支付双方签字的书面凭据,报送工地项目部。
10、 每月结算依工程量结算的工作内容以同步同口径的原则计算当月结算。依平方米结算的工作内容按各个细分项每层每段或节点实际完成内容的结算方式当月结算。
11、 竣工验收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结算复核完毕。结算完毕后劳务承包人必须要
在结算书上签字确认全部结算、。结算完毕后的支付,劳务承包人必须提供各班组长已结清支付完毕的书面依据,报送工地项目部。
12.分包方在任何时候必须妥善处理好用工人员的工资结算,如总包方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价款后若发生工人到施工现场、总包方公司、发包方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投诉、闹事,分包方承诺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每次2万元的处罚。 第十二条、其它
1.分包方根据当地省、市、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除总包方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为其所雇用的工人办理和缴纳必须的社会保障费用。
2.分包方必须服从黄冈市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接受各项管理,并提供身份证,办理劳务用工合同、上岗证、健康证等有关证件,提供完整的劳务人员花名册,以便存档和检查,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后果自负。
3.总包方要求撤换的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三天内必须退场,否则按每人每天 100 元收取滞留金。
4.总包方的技术变更及交底和各项工作安排,分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否则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且由分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5.本协议一式两份,总包方一份分包方一份,双方盖章,代表签字生效,工程完毕,资金付清后自动失效。
总包方: 分包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10 -
黄冈市王家湾还建小区工程劳务分包施工 总包方:江苏高邮市恒丰卓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分 包 合 同
(木工)
劳务分包施工合同
总包单位: 江苏高邮市恒丰卓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简称总包方
分包人: 简称分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
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将工程以清包工的方式委托给分包方承包施工。为明确总
包、分包双方的职责,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达到预定目标,现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概况
1. 工程名称: 黄冈市王家湾还建小区12#楼
2. 工程地点: 黄冈市王家湾还建小区12#楼
3. 承包内容: 图纸范围内所有 木工所有分项
4. 承包方式: 劳务清包(除部分辅材外包工不包料)
5. 合同价款: 16235 m2* 88 元/m2
6. 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总包方保留增减分包方承包内容的权利。
第二条、工程目标和责任
1.目标要求
1.1本工程质量目标: 一次验收合格,确保黄冈市优质结构工程,争创优质工
程
1.2职业健康和安全目标: 无重伤死亡事故,轻伤率
1.3环保目标: 无环境污染事故
1.4文明目标: 确保黄冈市文明工地,争创文明工地 。
1.5施工工期: 240天
1.6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总包方在施工过程中贯彻GB/T19000-2000,
GB/T28001-2001,GB/T24001-2004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的各项
标准、规定。
2.基本责任
2.1分包方需按合同文件规定,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工作内
容。
2.1.1工期目标:按本合同约定的施工日历天,双方每月制定月进度计划。
2.1.2质量目标:一次验收合格,确保黄冈市优质结构工程,争创优质工程
2.2分包方需负全责保护其施工产品和他人施工产品,直至工程交付。
2.3分包方需对其所施工产品负全部的保修责任,直至工程保修期满。
2.4分包方在收到总包方指令后应立即组织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否则总
包方有权随时开出200~1000元的罚款单,并有权将当事人清退出工地。如分包
方对总包方指令,有异议或有建议,可在执行前书面提出报告,总包方须即刻(24
小时内)答复确认。
3.质量责任
3.1分包方需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操作规程要求和总包方要求进行施工作
业。
3.2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规定要求,确保质量目标实现。
3.3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质量维修。
4.安全责任
4.1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明确总包、分包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在签订本合
同时,双方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2分包方需按上述管理协议和安全技术交底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和要
求,采取严格的各项管理措施,承担所有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不当引起的一切责
任、费用和赔偿。
第三条、 工程结算
1. 结算价格及内容:全部总价:88元/m2
1.4. 单独报价:
1.4.1 点工:技工 170 元/工日,小工120元/工日(白天10小时、晚上7小
时为一工日)
2. 结算价格的承包内容:上述各项单价分别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的工作内容
2.1. 模板工程:模板工程均包含需用的加工机械及辅材等,工作内容包括模
板系统及相关材料的卸车,模板的翻样、制作、运输、安装,模板的拆除、
清理、维修、保养,支撑系统的搭设和拆除及相应材料的清理、归堆、维修
和保养,除定位轴线以外的所有放线工作,预留预埋及封堵地下室止水螺杆
的的埋设、割除与封堵等。在模板工程中,总包方仅提供模板、木方、钢管、
扣件、塔吊,楼层电箱及水电供应,其它需要的辅材和加工机具都包含在综
合单价中。
2.2. 点工:原则上不发生点工,现场发生的点工必须经现场负责人员签证确
认后方为有效,并应在当月结算,隔月作废。
2.3.
2.4. 以上价格一次性包死,不受政府政策调整和市场因素的影响。 分包方的承包范围内还应包括的其它工作内容:
a、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对劳务承包企业要求办理的相关手续和相关费用。
b、工程定额、操作规程、验收规范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和要求的所有工作和人工
消耗。
c、配合总包方定位测量放线,自己施工的构件和部位的测量放线工作。
d、施工质量达不到图纸和国家验收规范要求造成的返工、清凿、修补的人工消
耗由乙方负责并赔偿材料损失。影响工期的同时承担工期延误损失。
e、为创建优质结构及优质工程的人工消耗,为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人工消耗,
场内日常文明保洁,配备保洁员的人工费用。如果不满足要求,总包方另行安
排人员完成,费用从分包方结帐中按实扣除。
f、各相关部门或相关单位的社会化管理影响,如高考避让、节假日交通管制等
影响、夜间施工避让、例行的社会检查管理影响等。
g、由于社会或发包方原因的临时断电、电力避峰、断水等影响,冬雨季施工及
大风、暴雨、大雪、高温等不可抗力所影响人工。
h、机械保养人工消耗。
i、施工过程中用于个人的劳保用品包括雨衣等由分包方自备。其中,安全帽由
总包方代为采购,统一标志编号,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j、分包方应自备除总包方提供的主要施工机械外的全部工具、用具、机械、小
型手持机械和劳动车(包括移动动力电箱和照明电箱、太阳灯、砂浆搅拌机、
木工机械等)。
k、施工区域围墙内所有材料的水平垂直运输及材料现场整理归堆人工。
l、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施工完毕后的材料清理、重新利用或按要求分类集
中归堆。建筑垃圾的清扫,运送至指定地点堆放。
m、施工过程中,配合水电安装和发包方专业分包中的预留预埋及洞沟槽的二次
施工。
n、负责工程的保修责任。
o、施工中原则上不发生工程点工,如特殊情况在图纸变更后实际发生变更返工
的,须经总包方现场代表签证。
3. 结算程序和期限
3.1以上结算单价均包含营业税和个调税。
每月26日~30日分包方根据总包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完工单,工程质量验收单,
点工签证单向总包方项目部核算员提供结算报告,总包方项目部核算员进行复
核,项目经理初审签字,黄冈公司审核认可,点工及签证单必须每月结算,隔月
作废。
3.2每月结算时,由总包方现场代表及其委托人开具的一切罚款及扣款核算员均
在当月结算中扣除。
3.3 结算单价和增减工作内容以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口头承诺及其它手续一概
无效。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
1.每月付款:每月 20 日左右按实际施工人员每人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专
业班长和管理人员2000元生活费。(出±0开始支付生活费)
2.春节前付款:总包方根据发包方资金到位情况与分包方商定相应支付,确保支
付至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5%。
第五条、 现场管理
1.分包方如对总包方指令有异议,须及时提出,如总包方确认,必须无条件服从,
否则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代表易人直到分包方整个队伍退场。
2.施工班组:分包方必须组织经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和服从指挥的人员,组成各
专业班组,人员充足。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若素质低下,人员
不足,出现进度严重滞后或质量缺陷不断地情况,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要求立即
更换和补足,否则总包方有权另行更换施工队伍,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3.设备机具及安全防护设施:
3.1垂直运输机械、楼层固定电箱和砼搅拌机由总包方提供,其它所有机械和照
明用具均由分包方提供。分包方必须按操作规程合理使用、保养、维修。手持工
具用具和劳动车由分包方自备。
3.2总包方提供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分包方不得任意拆除、移位、挪用及故意破
坏,否则按双倍处罚,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3.3施工过程中用于个人的劳保用品包括雨衣等由分包方自备。其中,安全帽由
总包方代为采购,统一标志编号,费用由分包方承担。安全带由总包方提供,分
包方借用后归还。
第六条、 工期管理
1.总进度计划
详总进度计划表。(满足发包方与总包方签订合同工期要求)
1.2分包方应严格按编制的进度计划书完成所有的施工内容,为此配备足够的各
工种人员,并将劳动力数量报总包方备案。如分包方不能完成月进度计划和节点
计划,则总包方可根据与建设方合同的要求有权安排其它队伍进场,由此产生的
一切费用由分包方承担,进度严重滞后时总包方有权勒令分包方退场,分包方已
完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按工程量 80 %结算。
1.3分包方承诺节假日(含春节)和农忙时人员数量不得减少,否则按每少一人
每天200元进行扣款。工程进度达不到要求按相应合同条款给予处罚。
1.4为确保进度,分包方应克服小班组施工面确定后,要人没有,要进度没有,
其他班组插不进,劳务单位管不住的情况。当这种情况发生,总包方可根据情况
调减分包方工作量或另行增派施工人员,费用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工程例会:
分包方需每周向总包方提交书面计划,内容包括下周工程进度计划、提出工程需要的材料、资源等相关配合要求和劳动力计划、上周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分析;经会议平衡形成书面下周计划,经双方签字并实施和考核。分包方承包负责人每周 一 下午参加总包方召开的工程例会,不得缺席,缺席一次罚500元。
第七条、 技术质量管理
1.施工测量:
总包方负责工程测量中原始标高的提供,楼层主要控制轴线的投放。构件尺寸弹线、标高控制均由分包方负责,发生差错,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技术交底:
总包方负责向分包方提供必需的工程技术资料(如施工方案、标准图等),向分包方进行分部项工程书面施工技术交底,并有双方签字确认,与施工图纸一同作为施工依据。
3.验收标准及程序:
3.1验收标准:总包方按设计图纸及国家验收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对分包方施工分部项进行验收。
3.2验收程序:分包方每完成一分部项工作自检合格后报总包方。总包方应及时(收到完成资料后24小时内)组织施工员、质检员按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不经验收进行下道工序,发生一次罚款2000元,并承担全部损失。总包方在验收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分包方必需按总包方整改期限及时完成,否则总包方有权开具1000元的罚款单,处罚扣款在当月结算中扣除。验收结束后及时填写验收记录,作为该分部项完工和结算的依据及竣工资料。
4.完工验收:
4.1分包方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以发包方、监理及质监站竣工验收合格作为总包方最后完工验收合格条件。
4.2施工过程中验收和完工验收如总包方、发包方、监理及质监站提出的整改意
见分包方须按规定时间完成,否则总包方有权开具延误工期罚款单。
5.质量保修:
分包方对其施工的内容承担全部的保修责任,保修责任含:竣工验收后的整改,发包方提出的维修,保修期满前的保修。发生保修项目,分包方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维修,如满足不了发包方的要求,由总包方另组织人员维修,维修费或赔偿发包方的费用总包方将在保修尾款中双倍扣除。
第八条、 材料管理
1.材料供应:工程所需材料原则上由总包方负责供应(除劳务单价中包含的辅助材料)。施工过程中,分包方需提前七天提供要料计划。材料的使用,采用限额领料数量包干,损坏和浪费由分包方承担。
2.材料的验收:工程所用材料进场后,分包方如有异议,当场提出,总包方负责退货及更换,直至符合施工要求及国家规定。
3.材料的使用:除按前面所述实行限额领料外,还要注意合理使用,支模时严格控制好构件截面尺寸,应按负公差来控制,同时考虑混凝土入模时产生的胀量,浇筑过程中要派人看模,以防炸模、跑模造成构件截面尺寸偏差、混凝土漏失;止水带材料严格按使用部位、尺寸进行裁剪、连接,不得有浪费;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次浪费现象除按浪费料赔偿直接损失外,另扣罚500元/次。
第九条、文明施工管理
1.垃圾尘埃和噪音的控制
1.1分包方必须严格做到随做随清,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文明,确保其所施工部位不存在另星材料和垃圾,另星材料和垃圾归堆至总包方指定地点堆放,若不及时清理归堆,总包方可另派人员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双倍在分包方结算费用中扣除。
1.2产生噪音尘埃和废弃物的工作分包方须严格按照总包方交底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符合黄冈市有关环保规定要求。
1.3分包方应在施工区域架设和自备小便设施并负责相应卫生工作。
2.宿舍管理
2.1总包方提供住宿,宿舍内禁止男女混住。
2.2分包方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宿舍,做好宿舍的卫生工作,保持整洁的住宿环境。
2.3宿舍内严禁赌博、打架和酒后工作及乱接电线烧电炉电饭煲等现象,违反一次罚款500元,不服从管理,总包方有权责令其本人退出现场,造成事故及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4总包方每周组织一次宿舍检查,分包方具体负责人员必须准时参加,缺席一次罚款100元。
2.5宿舍用水、用电要做到节约用水、节约用电。
3.出入工地及限制:
3.1非工地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经分包方负责人担保并在门卫登记,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
3.2施工人员家属及儿童一律不准进入工地住宿、生活,违反一人次罚款500元,发生安全事故由分包方负责。
第十条、成品保护及财产保护
1.施工成品保护
1.1分包方必须对自己所施工的产品进行保护,在产品移交前,其费用由分包方负责。
1.2分包方在保护自己产品的同时注意不能损坏第三方产品,如发生,分包方应承担损失,故意损坏或情节严重将处于一次罚款500~1000元。
2.财产保护
2.1分包方对自己的财产负保护责任。
2.2分包方同时须注意总包方的财产保护,如各种施工器材、消防器材、材料、机械、物品及用水、用电,如被发现故意损坏或浪费总包方财产,总包方将从重处罚。处罚金额按财产的3~5倍计算。
第十一条、劳务工资管理
1、劳务工资管理本项目实行总包方项目经理总负责,项目后勤管理员具体负责,劳务承包人落实执行的分级分工,各项具体工作分工落实到各岗位责任人,定期检查考核。
2、 队伍进场后一周内由总包方项目部后勤管理员(或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负责向劳务承包人和大小班组长进行交底。
3、 交底内容:①劳务承包人和大小班长及工人的劳务合同要求、生活费或工资发放要求。②后勤管理,包括宿舍、食堂、厕所、浴室、门卫管理;用水用电管理;治安文明防火等管理制度要求及奖罚细则等。交底的方法:以会议的形式,各项管理规章应以书面的形式,交底完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形成书面要求,承包负责人、大小班组长签字确认。
4、 劳务队伍进场(包括中途班组或人员进场)一周内提供全部人员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和花名册,根据当地政府要求办理劳务人员工资卡。
5、 第一次支付劳务工资前,劳务承包人必须向项目部提供与大小班组签订的劳务合同,大小班组长与每个施工人员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原件查验,复印件交总包方留存。
6、 劳务款项支付按先工人后大小班长再承包人和企业的次序。
7、 每次发放前大小班长应编制工资单或生活费发放单,劳务承包人汇总,发放时要工人签字盖章或签字按手印;发放后项目部应保管工资(生活费)发放单的复印件作为今后解决民工工资纠纷的依据。
8、 项目部有权监督发放,或经常抽查、查询大小班长和劳务工人实际领取情况。
9、 施工中途班组或工人调出或离开工地,劳务承包人必须要与离开班组或离开工人结清劳务款项,根据资金状况支付部分或全部支付结束,并且留有结算和支付双方签字的书面凭据,报送工地项目部。
10、 每月结算依工程量结算的工作内容以同步同口径的原则计算当月结算。依平方米结算的工作内容按各个细分项每层每段或节点实际完成内容的结算方式当月结算。
11、 竣工验收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结算复核完毕。结算完毕后劳务承包人必须要
在结算书上签字确认全部结算、。结算完毕后的支付,劳务承包人必须提供各班组长已结清支付完毕的书面依据,报送工地项目部。
12.分包方在任何时候必须妥善处理好用工人员的工资结算,如总包方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价款后若发生工人到施工现场、总包方公司、发包方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投诉、闹事,分包方承诺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每次2万元的处罚。 第十二条、其它
1.分包方根据当地省、市、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除总包方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为其所雇用的工人办理和缴纳必须的社会保障费用。
2.分包方必须服从黄冈市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接受各项管理,并提供身份证,办理劳务用工合同、上岗证、健康证等有关证件,提供完整的劳务人员花名册,以便存档和检查,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后果自负。
3.总包方要求撤换的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三天内必须退场,否则按每人每天 100 元收取滞留金。
4.总包方的技术变更及交底和各项工作安排,分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否则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且由分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5.本协议一式两份,总包方一份分包方一份,双方盖章,代表签字生效,工程完毕,资金付清后自动失效。
总包方: 分包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