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1为规范市政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
1.0. 2本规范适用于市政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1.0. 3市政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 4市政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 1工程量计算
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为依据,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 2 市政工程
指市政道路、桥梁、广(停车)场、隧道、管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路灯等公用事业工程。
3工程计量
3.0.1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范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经审定通过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3.0.2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相关规定执行。
3.0.3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为计量单位。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一致。
3.0.4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1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人;
2以“m”、“m2”、“m3”、“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人; 3以“个”、“件”、“根”、“组”、“系统”为单位,应取整数。
3.0.5本规范各项目仅列出了主要工作内容,除另有规定和说明外,应视为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所列或未列的全部工作内容。
3.0.6市政工程涉及房屋建筑和装饰装修工程的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安装工程的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园林绿化工程的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的相应项目执行;采用爆破法施工的石方工程按照现行 国家标准《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2的相应项目执行。具体划分界限确定如下:
1本规范管网工程与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中工业管道工程的界定:给水管道以厂区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管道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热力和燃气管道以厂区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
2本规范管网工程与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中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的界定:室外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厂区、住宅小区的庭院喷灌及喷 泉水设备安装按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中的相应项目执行;市政庭院喷灌及喷泉水设备安装按本规范的相应项目执行。 3本规范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与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 50856中设备安装工程的界定:本规范只列了水处理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专用设备的项目,各 类仪表、泵、阀门等标准、定型设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中相应 项目执行。
4本规范路灯工程与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中电气设备安装工 程的界定:市政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市政庭院艺术喷泉等电气安装工程的项目,按本规范路灯工程的相 应项目执行;厂区、住宅小区的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庭院艺术喷泉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按现行国家标准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3.0.7由水源地取水点至厂区或市、镇第一个储水点之间距离10km以上的输水管道,按本规范附
录 E “管网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4工程量清单编制 4. 1 一般规定
4.1.1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1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拟定的招标文件;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其他相关资料。
4.1.2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撤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的相关规定编制。
4.1.3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做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 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的代码04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04B001起顺序编制,同 —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补充的工程量清单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不能 计量的措施项目,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
4.2分部分项工程
4.2. 1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 编制。
4.2.2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 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4.2.3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4.2.4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4.2.5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4.2.6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4.2.7本规范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同时又在“措施项目”中单列了 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对此,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若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未编列 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清单,即表示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应包 括模板工程费用。
4.2.8本规范对预制混凝土构件按现场制作编制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不再另列。若采 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构件成品价(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等所有费用)应计人综合单价中。
4.2.9金属结构构件按成品编制项目,构件成品价应计入综合单价中,若采用现场制作,包括制作的所 有费用。
4.3措施项目
4.3.1措施项目中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 量清单时,应按照本规范4.2分部分项工程的规定执行。
4.3.2措施项目中仅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 编制工程ft清单时,应按本规范附录L措施项目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
附录A 土石方工程
A.1 土方工程
土方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1的 规定执行。
表A. 1 土方工程(编号:040丨01)
注:1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为:底宽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
3如土壤类别不能准确划分时,招标人可注明为综合,由投标人根据地勘报告决定报价。 4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5挖沟槽、基坑土方中的挖土深度,一般指原地面标高至槽、坑底的平均高度。 6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编制工程量清单时, 可按表A. 1-2、表A. 1-3规定计算;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 算。
7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和暗挖土方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仅包括了土方场内平衡所需的运输 费用,如需土方外运时,按040103002“余方弃置”项目编码列项。
8挖方出现流砂、淤泥时,如设计未明确,在编制工程量淸单时,其工程数量可为暂估值。结算 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现场签证确认工程量。
9挖淤泥、流砂的运距可以不描述,但应注明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决定报 价。
表A. 1 .1土壤分类表
注:1沟槽、基坑中土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类别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做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 计算。
3本表按《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 — 301—1999整理,并增加机械挖土顺沟槽方向坑 上作业的放坡系数。
表A. 1-3管沟施工每侧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单位:mm
A.2石方工程
石方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
按表A.2的规定执行。
注:1.沟槽、基坑、一般石方的划分为:底宽3倍底宽为沟梢;底长
宽且底面积
3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4挖沟槽、基坑、一般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石方工程量中,按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如并入各石方工程量中,编制工程量清单时, 其所需增加的工程数量可为暂估值,且在淸单项目中予以注明;办理工程结箅时,按经发包人 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箅。
5挖沟槽、基坑、一般石方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仅包括了石方场内平衡所需的运输费用,如需 石方外运时,按040103002“余方弃置”项目编码列项。
6石方爆破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2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3回填方及土石方运输
回填方及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 按表A. 3的规定执行。
注1.填方材料品种为土时,可以不描述。
2填方粒径,在无特殊要求情况下,项目特征可以不描述。
3对于沟、槽坑等开挖后再进行回填方的清单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第1条确定;场地填方 等按第2条确定。其中,对工程量计算规则1,当原地面线高于设计要求标高时,则其体积为负 值。
4回填方总工程量中若包括场内平衡和缺方内运两部分时,应分别编码列项。
5余方弃置和回填方的运距可以不描述,但应注明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决 定报价。
6回填方如需缺方内运,且填方材料品种为土方时,是否在综合单价中计人购买土方的费用,由 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决定报价。
A.4相关问题及说明
A.4. 1隧道石方开挖按附录D隧道工程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A.4.2废料及余方弃置清单项目中,如需发生弃置、堆放费用的,投标人应根据当地有关规定计取相 应费用,并计入综合单价中。
附录E管网工程
E.1管道铺设
管道铺设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E. 1的 规定执行。
表E. 1 管道铺设(编码:040501)
续表E.1
E.2管件、阀门及附件安装
管件、阀门及附件安装工程最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 按表E. 2的规定执行。
3支架制作及安装
支架制作及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E. 3的规定执行。
E.4管道附属构筑物
管道附属构筑物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董计算规则,应按表 E. 4的规定执行。
E.5相关问题及说明
E. 5. 1本章清单项目所涉及土方工程的内容应按本规范附录A 土石方工程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E.5.2刷油、防腐、保温工程、阴极保护及牺牲阳极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童计算规 范》GB 50856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E.5.3高压管道及管件、阀门安装,不锈钢管及管件、阀门安装,管道焊缝无损探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附录H工业管道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E.5.4管道检验及试验要求应按各专业的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对已完管道工程进行的管道吹 扫、冲洗消毒、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闭水试验等内容进行描述。 E.5.5 阀门电动机需单独安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附录K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E.5.6雨水口连接管应按本规范附录E.1管道铺设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附录F水处理工程
F.1 水处理构筑物
水处理构筑物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F. 1的规定执行。
表F. 1 水处理构筑物(编码:040601)
F.2水处理设备
水处理设备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F. 2的规定执行。
F.3相关问题及说明
F.3. 1水处理工程中建筑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工程址计算规范》GB 50854中相 关项目编码列项,园林绿化项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8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F.3.2本章清单项目工作内容中均未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夯实等内容,发生时应按附录A 土石方工 程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F.3.3本章设备安装工程只列了水处理工程专用设备的项目,各类仪表、泵、阀门等标准、定型设备应 按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附录J钢筋工程
J. 1钢筋工程
钢筋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J.1的 规定执行。
表J. 1 钢筋工程(编码:040901)
附录K拆除工程
K. 1拆除工程
拆除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K. 1的规定执行。
表K. 1 拆除工程(编码:041001)
附录L措施项目
L. 1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Ll的规定执行。
表L. 1 脚手架工程(编码:041101)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L.2的规定执行。
表L. 2混凝土模板及支架{编码:041102}
L. 3 围 堰
围堰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L.3的规定执行。
表L.3 围堰(编码:041103)
L.4便道及便桥
便道及便桥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L.4 的规定执行。
表L.4便道及便桥(编码:041104)
L. 5洞内临时设施
洞内临时设施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L. 5的规定执行。
表L.5 洞内临时设施(编码:041105)
L. 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 则,应按表L. 6的规定执行。
L. 7施工排水、降水
施工排水、降水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L. 7的规定执行。
表L.7 施工排水、降水(编码:041107)
L. 8处理、监测、监控
处理、监测、监控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应按表L.8的规定执行。
L.9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
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应按表L 9的规定执行。
表L.9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041109)
L. 10相关问题及说明
L. 10. 1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若设计图纸中有措施项目的专项设计方案时,应按措施
项目清单中有关 规定描述其项目特征,并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若无相关设计方案,其工程数量可为暂估量, 在办理结算时,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本规范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0. 1为规范市政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
1.0. 2本规范适用于市政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1.0. 3市政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 4市政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 1工程量计算
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为依据,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 2 市政工程
指市政道路、桥梁、广(停车)场、隧道、管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路灯等公用事业工程。
3工程计量
3.0.1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范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经审定通过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3.0.2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相关规定执行。
3.0.3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为计量单位。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一致。
3.0.4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1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人;
2以“m”、“m2”、“m3”、“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人; 3以“个”、“件”、“根”、“组”、“系统”为单位,应取整数。
3.0.5本规范各项目仅列出了主要工作内容,除另有规定和说明外,应视为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所列或未列的全部工作内容。
3.0.6市政工程涉及房屋建筑和装饰装修工程的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安装工程的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园林绿化工程的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的相应项目执行;采用爆破法施工的石方工程按照现行 国家标准《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2的相应项目执行。具体划分界限确定如下:
1本规范管网工程与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中工业管道工程的界定:给水管道以厂区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管道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热力和燃气管道以厂区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
2本规范管网工程与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中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的界定:室外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厂区、住宅小区的庭院喷灌及喷 泉水设备安装按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中的相应项目执行;市政庭院喷灌及喷泉水设备安装按本规范的相应项目执行。 3本规范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与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 50856中设备安装工程的界定:本规范只列了水处理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专用设备的项目,各 类仪表、泵、阀门等标准、定型设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中相应 项目执行。
4本规范路灯工程与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中电气设备安装工 程的界定:市政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市政庭院艺术喷泉等电气安装工程的项目,按本规范路灯工程的相 应项目执行;厂区、住宅小区的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庭院艺术喷泉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按现行国家标准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3.0.7由水源地取水点至厂区或市、镇第一个储水点之间距离10km以上的输水管道,按本规范附
录 E “管网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4工程量清单编制 4. 1 一般规定
4.1.1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1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拟定的招标文件;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其他相关资料。
4.1.2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撤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的相关规定编制。
4.1.3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做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 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的代码04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04B001起顺序编制,同 —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补充的工程量清单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不能 计量的措施项目,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
4.2分部分项工程
4.2. 1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 编制。
4.2.2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 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4.2.3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4.2.4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4.2.5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4.2.6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4.2.7本规范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同时又在“措施项目”中单列了 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对此,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若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未编列 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清单,即表示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应包 括模板工程费用。
4.2.8本规范对预制混凝土构件按现场制作编制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不再另列。若采 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构件成品价(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等所有费用)应计人综合单价中。
4.2.9金属结构构件按成品编制项目,构件成品价应计入综合单价中,若采用现场制作,包括制作的所 有费用。
4.3措施项目
4.3.1措施项目中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 量清单时,应按照本规范4.2分部分项工程的规定执行。
4.3.2措施项目中仅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 编制工程ft清单时,应按本规范附录L措施项目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
附录A 土石方工程
A.1 土方工程
土方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1的 规定执行。
表A. 1 土方工程(编号:040丨01)
注:1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为:底宽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
3如土壤类别不能准确划分时,招标人可注明为综合,由投标人根据地勘报告决定报价。 4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5挖沟槽、基坑土方中的挖土深度,一般指原地面标高至槽、坑底的平均高度。 6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编制工程量清单时, 可按表A. 1-2、表A. 1-3规定计算;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 算。
7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和暗挖土方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仅包括了土方场内平衡所需的运输 费用,如需土方外运时,按040103002“余方弃置”项目编码列项。
8挖方出现流砂、淤泥时,如设计未明确,在编制工程量淸单时,其工程数量可为暂估值。结算 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现场签证确认工程量。
9挖淤泥、流砂的运距可以不描述,但应注明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决定报 价。
表A. 1 .1土壤分类表
注:1沟槽、基坑中土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类别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做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 计算。
3本表按《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 — 301—1999整理,并增加机械挖土顺沟槽方向坑 上作业的放坡系数。
表A. 1-3管沟施工每侧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单位:mm
A.2石方工程
石方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
按表A.2的规定执行。
注:1.沟槽、基坑、一般石方的划分为:底宽3倍底宽为沟梢;底长
宽且底面积
3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4挖沟槽、基坑、一般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石方工程量中,按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如并入各石方工程量中,编制工程量清单时, 其所需增加的工程数量可为暂估值,且在淸单项目中予以注明;办理工程结箅时,按经发包人 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箅。
5挖沟槽、基坑、一般石方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仅包括了石方场内平衡所需的运输费用,如需 石方外运时,按040103002“余方弃置”项目编码列项。
6石方爆破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2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3回填方及土石方运输
回填方及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 按表A. 3的规定执行。
注1.填方材料品种为土时,可以不描述。
2填方粒径,在无特殊要求情况下,项目特征可以不描述。
3对于沟、槽坑等开挖后再进行回填方的清单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第1条确定;场地填方 等按第2条确定。其中,对工程量计算规则1,当原地面线高于设计要求标高时,则其体积为负 值。
4回填方总工程量中若包括场内平衡和缺方内运两部分时,应分别编码列项。
5余方弃置和回填方的运距可以不描述,但应注明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决 定报价。
6回填方如需缺方内运,且填方材料品种为土方时,是否在综合单价中计人购买土方的费用,由 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决定报价。
A.4相关问题及说明
A.4. 1隧道石方开挖按附录D隧道工程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A.4.2废料及余方弃置清单项目中,如需发生弃置、堆放费用的,投标人应根据当地有关规定计取相 应费用,并计入综合单价中。
附录E管网工程
E.1管道铺设
管道铺设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E. 1的 规定执行。
表E. 1 管道铺设(编码:040501)
续表E.1
E.2管件、阀门及附件安装
管件、阀门及附件安装工程最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 按表E. 2的规定执行。
3支架制作及安装
支架制作及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E. 3的规定执行。
E.4管道附属构筑物
管道附属构筑物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董计算规则,应按表 E. 4的规定执行。
E.5相关问题及说明
E. 5. 1本章清单项目所涉及土方工程的内容应按本规范附录A 土石方工程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E.5.2刷油、防腐、保温工程、阴极保护及牺牲阳极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童计算规 范》GB 50856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E.5.3高压管道及管件、阀门安装,不锈钢管及管件、阀门安装,管道焊缝无损探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附录H工业管道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E.5.4管道检验及试验要求应按各专业的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对已完管道工程进行的管道吹 扫、冲洗消毒、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闭水试验等内容进行描述。 E.5.5 阀门电动机需单独安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附录K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E.5.6雨水口连接管应按本规范附录E.1管道铺设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附录F水处理工程
F.1 水处理构筑物
水处理构筑物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F. 1的规定执行。
表F. 1 水处理构筑物(编码:040601)
F.2水处理设备
水处理设备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F. 2的规定执行。
F.3相关问题及说明
F.3. 1水处理工程中建筑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工程址计算规范》GB 50854中相 关项目编码列项,园林绿化项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8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F.3.2本章清单项目工作内容中均未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夯实等内容,发生时应按附录A 土石方工 程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F.3.3本章设备安装工程只列了水处理工程专用设备的项目,各类仪表、泵、阀门等标准、定型设备应 按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附录J钢筋工程
J. 1钢筋工程
钢筋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J.1的 规定执行。
表J. 1 钢筋工程(编码:040901)
附录K拆除工程
K. 1拆除工程
拆除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K. 1的规定执行。
表K. 1 拆除工程(编码:041001)
附录L措施项目
L. 1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Ll的规定执行。
表L. 1 脚手架工程(编码:041101)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L.2的规定执行。
表L. 2混凝土模板及支架{编码:041102}
L. 3 围 堰
围堰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L.3的规定执行。
表L.3 围堰(编码:041103)
L.4便道及便桥
便道及便桥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L.4 的规定执行。
表L.4便道及便桥(编码:041104)
L. 5洞内临时设施
洞内临时设施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L. 5的规定执行。
表L.5 洞内临时设施(编码:041105)
L. 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 则,应按表L. 6的规定执行。
L. 7施工排水、降水
施工排水、降水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L. 7的规定执行。
表L.7 施工排水、降水(编码:041107)
L. 8处理、监测、监控
处理、监测、监控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应按表L.8的规定执行。
L.9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
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应按表L 9的规定执行。
表L.9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041109)
L. 10相关问题及说明
L. 10. 1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若设计图纸中有措施项目的专项设计方案时,应按措施
项目清单中有关 规定描述其项目特征,并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若无相关设计方案,其工程数量可为暂估量, 在办理结算时,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本规范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