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论精解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构成。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与发展目标。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在法治上的必然反映。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价值追求,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所决定的。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和强大推动力量。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征包括:政治性、人民性、科学性和开放性。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一切立法活动的思想先导,是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取得最佳执法效果的思想基础,是确保我国司法坚持正确方向、实现司法公正的思想保障,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是推动法学研究繁荣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1.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包括:人民民主、法制完备、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和权力制约。同时,应当坚持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至上”原则,即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原则。“三个至上”的提出,从政治体制、阶级本质和法治特征三个方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划清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界限,标志着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2.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包括:(1)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2)保障人权。执法机关必须牢固树立宪法观念和法律观念,严格遵守法律,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3)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3.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也是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合法合理、程序正当、及时高效。
4.服务大局。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的经验总结。其基本内涵包括:把握大局,围绕大局,立足本职。
5.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由于党的先进性所决定的,也是人民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艰苦性背景下的正确选择。其基本内涵包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领导,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领导,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组织领导。特别注意:(1)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
(2)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1 2 3 4 5 6
一、理论精解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构成。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与发展目标。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在法治上的必然反映。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价值追求,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所决定的。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和强大推动力量。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征包括:政治性、人民性、科学性和开放性。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一切立法活动的思想先导,是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取得最佳执法效果的思想基础,是确保我国司法坚持正确方向、实现司法公正的思想保障,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是推动法学研究繁荣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1.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包括:人民民主、法制完备、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和权力制约。同时,应当坚持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至上”原则,即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原则。“三个至上”的提出,从政治体制、阶级本质和法治特征三个方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划清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界限,标志着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2.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包括:(1)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2)保障人权。执法机关必须牢固树立宪法观念和法律观念,严格遵守法律,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3)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3.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也是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合法合理、程序正当、及时高效。
4.服务大局。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的经验总结。其基本内涵包括:把握大局,围绕大局,立足本职。
5.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由于党的先进性所决定的,也是人民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艰苦性背景下的正确选择。其基本内涵包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领导,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领导,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组织领导。特别注意:(1)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
(2)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1 2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