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与财会
当前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现状及建议
韩凤云崔民辉
摘要:金融机构是现代社会资金融通的主要渠道,处在反洗钱工作的最前沿。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直接影响全社会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笔者就目前反洗钱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分析,并提出了反洗钱工作向深层次、纵深化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反洗钱当前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现状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已初步建立随着2007年《反洗钱法》的颁布实施,目前各金融机构基本按照《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要求,设立了反洗钱专门机构或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明确了各机构反洗钱部门职责。
(一)反洗钱工作的各项内控制度日渐完善为适应反洗钱工作要求,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逐步完善,建立了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风险分类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反洗钱宣传培训制度、反洗钱信息保密制度等一系列内控制度,为履行反洗钱义务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反洗钱工作的各项常规事务已全面开展
反洗钱工作是金融机构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为满足反洗钱工作要求,各金融机构对于反洗钱工作的各项常规事务已全面铺开,如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甄别、补录、上报;反洗钱检查、宣传、培训等。
由此可以看出,金融机构从机制建设、制度完善、落实执行等方面全面开展了反洗钱工作,但在一些方面仍需持续加强和改进:
1、对反洗钱工作认识不足,缺乏内在工作动力。金融机构实行高管定期轮换制度,个别经营者在反洗钱工作上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注重短期业务指标的提升,忽视了反洗钱合规管理的工作要求。金融机构的管理者、分支机构经营者对反洗钱工作不能提升到对全社会、全行的高度来正确认识,投入的资源相对较少、工作动力不足。
2、金融机构各业务部门之间难于形成合力。目前各金融机构都成立了反洗钱领导小组,下设反洗钱日常事务办公室,负责全行的反洗钱牵头工作,但由于其在内部缺乏权威性,很难有效地推动专业条线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最后造成所有的反洗钱工作由牵头部门一肩挑,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局面,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同时,业务部门主要工作重心多年来一直是专业管理和业务营销,赋予其反洗钱职能也只是近几年的事,对新增职能的未形成正确认识,也导致专业部门工作积极性不高。反洗钱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综合性的高要求与金融机构缺乏专门反洗钱机构、内部协调难度大、专业部门不愿担当的现状之间的矛盾,使金融机构各部门之间难于形成反洗钱工作的合力。
3、各项工作缺乏层次和深度。目前,金融机构的各项日常事务虽已全面铺开,但规避监管、应付监管的思想还很普遍,如客户身份识别仅限于登记客户基本信息、留存客户相应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可疑报告报送数量庞大、质量不高,为防御而报告;可疑交易缺乏人工分析或分析流于形式等,致使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总是停留在避免监管处罚的表面层次,不能将反洗钱做深、做细。
二、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中应关注的重点环节和业务(一)客户身份识别
客户身份识别是金融机构充分掌握客户真实情况的前提,只有“了解客户”才能准确分析客户的资金交易,防止“黑钱”流入金融机构。但实际执行过程中,核对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复印印相对
容易。由于客户认识上的误区等原因,对客户职业情况或经营背
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实际受益人等信息的获取比较困难;加之各营业网点均无专职反洗钱人员,前台柜员面对繁杂的业务、等待的客户,往往忽视了交易人在前台办理业务的特点和规律,而这些正是客户身份识别的重要内容,也是进行可疑交易分析的关键。
(二)可疑交易分析
可疑交易分析的难点主要在:一是由于客户身份识别不充分,客户职业情况的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实际受益人等信息缺失,不能为可疑交易分析提供参考方向;二是目前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缺乏反洗钱专业人员,开展可疑交易分析也是各营业网点各管其事,缺乏对全行数据、信息进行统一分析,而目前金融机构业务全部实现了通存通兑,只有对全行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统筹分析,才能及时发现有价值的可疑信息。
(三)互联网金融业务
相对于银行传统柜面业务,互联网金融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局限,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更加隐蔽的洗钱途径。目前金融机构对互联网金融业务仅限在客户申请注册环节的身份识别及了解。在支付环节,互联网支付主要通过对密钥、证书、数字签名、短信认证等方式来确认交易者的身份,无法了解业务的实际操作者。以上这些都为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事中控制、事后分析造成了一定困难。
三、相关建议(一)建立金融机构反洗钱岗位人员资格准入制度。金融机构反洗钱人员大多是从其他岗位转岗而来,对反洗钱知识了解甚少,而且缺乏专业的反洗钱技能。专业知识的匮乏直接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效果。因此建议监管部门建立反洗钱岗位人员资格上岗制度,金融机构反洗钱人员必须取得监管部门认可的相应资格才能持证上岗;对于缺乏相应人员的金融机构甚至不允许其分支机构对外营业。以制度作保障,才能促使金融机构反洗钱人员在短期内提升技能、提高水平,适应反洗钱工作需要。
(二)建立反洗钱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激励的导向作用。为更好地激励金融机构尽职尽责地履行反洗钱义务,监管部门就在充分发挥激励的正面引导作用。一是对于反洗钱工作开展好的金融机构和个人,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提升金融机构在全社会的信誉和知识度,提高金融机构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激发更大的工作动力;二是针对个别金融机构规避监管、不愿意暴露问题的情况,建立免于监管处罚制度,鼓励金融机构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暴露问题。对于自查发现问题后能积极整改并未造成洗钱后果的。免于监管处罚。找准问题、对症施策,才能逐步实现合规监管、有效监管,才能不断提升监管水平的监管环境,促进辖区内经济金融环境的安全、稳定、健康。
参考文献:
[1]李学干; 县级行反洗钱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金融; 2005年.
[2]王中琦; 基层央行反洗钱工作的难点及对策[J];黑河学刊; 2005年.
[2]郭秀娥;; 从洗钱的多样化谈反洗钱工作的开展[J];经济师; 2006年.
(韩凤云:工商银行唐山分行车站支行,会计师,大学本科,研究方向:银行审计类。崔民辉:工商银行唐山分行车站支行,经济师,大学本科,研究方向:银行审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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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财会
当前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现状及建议
韩凤云崔民辉
摘要:金融机构是现代社会资金融通的主要渠道,处在反洗钱工作的最前沿。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直接影响全社会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笔者就目前反洗钱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分析,并提出了反洗钱工作向深层次、纵深化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反洗钱当前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现状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已初步建立随着2007年《反洗钱法》的颁布实施,目前各金融机构基本按照《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要求,设立了反洗钱专门机构或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明确了各机构反洗钱部门职责。
(一)反洗钱工作的各项内控制度日渐完善为适应反洗钱工作要求,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逐步完善,建立了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风险分类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反洗钱宣传培训制度、反洗钱信息保密制度等一系列内控制度,为履行反洗钱义务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反洗钱工作的各项常规事务已全面开展
反洗钱工作是金融机构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为满足反洗钱工作要求,各金融机构对于反洗钱工作的各项常规事务已全面铺开,如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甄别、补录、上报;反洗钱检查、宣传、培训等。
由此可以看出,金融机构从机制建设、制度完善、落实执行等方面全面开展了反洗钱工作,但在一些方面仍需持续加强和改进:
1、对反洗钱工作认识不足,缺乏内在工作动力。金融机构实行高管定期轮换制度,个别经营者在反洗钱工作上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注重短期业务指标的提升,忽视了反洗钱合规管理的工作要求。金融机构的管理者、分支机构经营者对反洗钱工作不能提升到对全社会、全行的高度来正确认识,投入的资源相对较少、工作动力不足。
2、金融机构各业务部门之间难于形成合力。目前各金融机构都成立了反洗钱领导小组,下设反洗钱日常事务办公室,负责全行的反洗钱牵头工作,但由于其在内部缺乏权威性,很难有效地推动专业条线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最后造成所有的反洗钱工作由牵头部门一肩挑,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局面,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同时,业务部门主要工作重心多年来一直是专业管理和业务营销,赋予其反洗钱职能也只是近几年的事,对新增职能的未形成正确认识,也导致专业部门工作积极性不高。反洗钱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综合性的高要求与金融机构缺乏专门反洗钱机构、内部协调难度大、专业部门不愿担当的现状之间的矛盾,使金融机构各部门之间难于形成反洗钱工作的合力。
3、各项工作缺乏层次和深度。目前,金融机构的各项日常事务虽已全面铺开,但规避监管、应付监管的思想还很普遍,如客户身份识别仅限于登记客户基本信息、留存客户相应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可疑报告报送数量庞大、质量不高,为防御而报告;可疑交易缺乏人工分析或分析流于形式等,致使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总是停留在避免监管处罚的表面层次,不能将反洗钱做深、做细。
二、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中应关注的重点环节和业务(一)客户身份识别
客户身份识别是金融机构充分掌握客户真实情况的前提,只有“了解客户”才能准确分析客户的资金交易,防止“黑钱”流入金融机构。但实际执行过程中,核对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复印印相对
容易。由于客户认识上的误区等原因,对客户职业情况或经营背
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实际受益人等信息的获取比较困难;加之各营业网点均无专职反洗钱人员,前台柜员面对繁杂的业务、等待的客户,往往忽视了交易人在前台办理业务的特点和规律,而这些正是客户身份识别的重要内容,也是进行可疑交易分析的关键。
(二)可疑交易分析
可疑交易分析的难点主要在:一是由于客户身份识别不充分,客户职业情况的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实际受益人等信息缺失,不能为可疑交易分析提供参考方向;二是目前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缺乏反洗钱专业人员,开展可疑交易分析也是各营业网点各管其事,缺乏对全行数据、信息进行统一分析,而目前金融机构业务全部实现了通存通兑,只有对全行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统筹分析,才能及时发现有价值的可疑信息。
(三)互联网金融业务
相对于银行传统柜面业务,互联网金融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局限,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更加隐蔽的洗钱途径。目前金融机构对互联网金融业务仅限在客户申请注册环节的身份识别及了解。在支付环节,互联网支付主要通过对密钥、证书、数字签名、短信认证等方式来确认交易者的身份,无法了解业务的实际操作者。以上这些都为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事中控制、事后分析造成了一定困难。
三、相关建议(一)建立金融机构反洗钱岗位人员资格准入制度。金融机构反洗钱人员大多是从其他岗位转岗而来,对反洗钱知识了解甚少,而且缺乏专业的反洗钱技能。专业知识的匮乏直接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效果。因此建议监管部门建立反洗钱岗位人员资格上岗制度,金融机构反洗钱人员必须取得监管部门认可的相应资格才能持证上岗;对于缺乏相应人员的金融机构甚至不允许其分支机构对外营业。以制度作保障,才能促使金融机构反洗钱人员在短期内提升技能、提高水平,适应反洗钱工作需要。
(二)建立反洗钱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激励的导向作用。为更好地激励金融机构尽职尽责地履行反洗钱义务,监管部门就在充分发挥激励的正面引导作用。一是对于反洗钱工作开展好的金融机构和个人,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提升金融机构在全社会的信誉和知识度,提高金融机构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激发更大的工作动力;二是针对个别金融机构规避监管、不愿意暴露问题的情况,建立免于监管处罚制度,鼓励金融机构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暴露问题。对于自查发现问题后能积极整改并未造成洗钱后果的。免于监管处罚。找准问题、对症施策,才能逐步实现合规监管、有效监管,才能不断提升监管水平的监管环境,促进辖区内经济金融环境的安全、稳定、健康。
参考文献:
[1]李学干; 县级行反洗钱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金融; 2005年.
[2]王中琦; 基层央行反洗钱工作的难点及对策[J];黑河学刊; 2005年.
[2]郭秀娥;; 从洗钱的多样化谈反洗钱工作的开展[J];经济师; 2006年.
(韩凤云:工商银行唐山分行车站支行,会计师,大学本科,研究方向:银行审计类。崔民辉:工商银行唐山分行车站支行,经济师,大学本科,研究方向:银行审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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