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2008年9月5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研

究部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决定从2008年9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党分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科学发展观早在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就提出来了,但却在2008年9月才部署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在提出5年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意义是什么呢?我们都知道,2007年在党的历史上有一件大事,这就是2007年10月15日党的十七大召开,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我们党提出了一个新命题,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什么呢?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并指出科学发展观是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这一表述,含义深刻,意义重大。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十七大修改党章虽然并没有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但是十七大报告的表述,实际上已经把科学发展观上升到了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样的高度,意味着科学发展观已不仅仅

只是局限于当初提出来时的意义,只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而更重要的是,它是我们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因此,我们现在在全党分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就是要我们对科学发展观不能只是停留在掌握和了解科学发展观提出的历史背景这个意义和层次上,不能只是停留在经济发展理念和指导方针这个高度和意义上,更重要的,是要我们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高度来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从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来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对于我们党执政的重要意义,要把发展理念和执政理念并重。

对于科学发展观,十七大报告做了完整的表述,报告指出:科学

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关于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报告指出:“坚持以人为本,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十七大报告关于“以人为本” 实际上讲了三层意思:1、尊重人民

主体地位;2、以人民群众的发展为本;3、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也就是说,我们今天追求发展,不仅仅只是为了GDP数位的攀升,不仅仅只是为了综合国力的增强,更是为了“民生”福祉,发展的终极目的是为了造福人民大众。由此可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正是“以人为本”,也正是这一核心的确立,使“以人为本”成为我们党的执

政理念和根本价值取向,也使未来中国经济发展路线“国富民亦富”、“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追求变得眉目清晰。今天我就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这个核心讲一讲我的理解和体会。

一、“以人为本”的历史渊源

我们党提出“以人为本”,有其深远的历史渊源:中国古代民本思

想及西方人本主义,是其历史渊源 。

在哲学上,“人” 常常和两个东西相对,一个是“神”,一个是“物”。因此,提出“以人为本”,要么是相对于“以神为本”,要么是相对于“以物为本”。大致说来,西方早期的人本思想主要是相对于神本思想而言,中国古代历史上的人本思想主要是相对于物本思想而言。

1、 “以人为本”与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关系:

“以人为本”一词最早出现在西汉刘向编辑的汇集管仲思想观点

的《 管子》一书“霸言”篇中,书中有管仲向齐桓公陈述霸王之业的一段记载,其中的一段说:“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意思就是说霸王的事业之所以有良好的开端,是以人民为根本的;这个本理顺了国家才能巩固,这个本搞乱了国家势必危亡。这就是我国最早的人本思想。

管仲所说的“以人为本”,实际上是以民为本。在我国古汉语中,“人”和“民”是通用的,意思就是平民百姓。应该说在当时,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意思是完全相同的。我国古代的人本思想实质上就是民本思想。后来的孔子、孟子。老子也都提出过类似的“以民为本“的观点。如: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可以说孟

子的“民贵君轻”思想一语道破了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体现出了朴素的重民价值取向,因而成为我们党提出 “以人为本”理念的一个历史渊源,但这并不完全是我们党“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的确切底蕴。

我国古代的民本思想,虽然包含着人民性、民主性的精华,在历史上起到过缓解阶级剥削和民族矛盾、减轻民众痛苦的积极作用,但这些思想不过是对封建专制的皇权思想的甜蜜补充而已。封建士大夫们热衷于宣传这些思想,一半是对统治阶级的规劝,一半是对封建统治秩序的颂扬。管仲所说的“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无非是讲天下人是君王霸业之基,百姓安定了,王权才能巩固。孟子宣传“民贵君轻”的思想,在于提醒统治者要时时防范载舟之水变为覆舟的狂澜。

我们党提出“以人为本” 虽然吸收了我国古代民本思想中人民性的精华,但是,作为一种哲学价值观,“人本”和“民本”又是不同的。前面已讲过,人是相对于物和神而言的。“人本”是讲人与物、人与神的关系;而民是相对于官而言的,“民本”是讲人与人的关系。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就是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集中表述。我们党作为执政党也讲民,但这里的“民”是人民群众,也即集合概念“人”,二者有本质上的不同。因此,我们党提出“以人为本”并不是对我国古代统驭概念的“以民为本”和“民可载舟亦可覆舟”的简单延续,而是对后者在超越基础上的批判继承,包含着与时俱进的时代内涵。我们绝不能把我们党强调的“以人为本”简单地视为向传统文化的复归。

2、“以人为本”与与西方人本主义的关系:

西方人本主义经历了西方早期的人本主义和近代西方的人文主义两个时期。

西方早期的人本思想与我国古代的民本思想不同,它主要是相对于神本思想提出来的,主张用人性反对神性,用人权反对神权,强调把人的价值放到首位。古希腊时期政治家伯里克利就主张:“人是第一重要的。”

14 至16世纪文艺复兴以来,出现了近代西方的人文主义思潮,近代西方人文主义思想家与西方早期人本主义思想家一样高扬人的理性,用人权反对神权,强调要满足人的需要、维护人的权利,费尔巴哈是其中的代表,他认为上帝的本质不过是对人的本质的占有而已,主张把人的本质还给人。我们党提出的“以人为本”,吸收了西方早期人本思想中的合理因素和近代西方人文主义中的积极因素,但与它们的人本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

西方早期人本主义在价值观上虽然强调要尊重人的价值,但是,从深层次上看,它主张的是以个人为本位,以“实现自我”为主要的价值追求。而我们党提出 “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的是以社会和人民整体利益为本位,在处理个人与社会、与他人的关系上主张集体主义,即在人民整体利益优先的前提下,尊重和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满足每个人的合理要求。

近代西方人文主义用人权反对神权,虽然在当时对推进人的解放曾经起到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近代西方人文主义离开具体的历史条件,离开人的社会性,以抽象的、永恒不变的人性说明社会历史。恩

格斯曾批判说:“这个人不是从娘胎里生出来的,他是从一神教的神羽化而来的”。近代西方人文主义者强调人与人之间不分阶级、不分种族和性别,彼此亲爱。显然,在阶级尖锐对立的社会中,宣扬这种人本主义的思想,对社会的进步只能起到消极的阻碍作用。可见,我们党提出的“以人为本”,同近代西方的人本主义,分属于两种不同的世界观和思想体系,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二、“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

(一)理解“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关键在于理解“人”和“本”。

1、 “以人为本”的“人”

马克思主义从来反对的是关于人的抽象说教,主张对人作出具体的历史的规定。那么,我们党提出的“以人为本”中的“人”是抽象的人,还是具体的人?只要我们明确了“以人为本”的理论定位,这个问题自然就会迎刃而解。

“以人为本”从理论定位上来讲,它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从这个理论定位来看,其中所说的“人”,不用说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从事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人,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从事着各种具体实践活动的人。具体地说,就是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包括其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因而,“以人为本”这一命题所处的特定的时代背景和所在的理论定位,已经排除了对其中所说的“人”的抽象理解 。

目前在理论界有一种观点,有人主张用“以人民为本”来代替“以

人为本”,认为“以人民为本”的提法更为准确。我们知道,人民通常是个政治概念,有两个相对面,一是敌人,二是官员。而作为发展观范畴的“以人为本”,则是相对“以物为本”而言的。很显然,在涉及发展观问题上,没有必要用“人民”这一政治概念同“物”来相对应。

2、“以人为本”的“本”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以人为本”之“本”,就是根本、第一位的意思。但从我们党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理论定位来理解,其中所说的“本”,除了含有根本之意以外,更强调的是目的之意。提出“以人为本”,就是要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把发展看成是实现人民群众利益这一根本目的的手段。其中目的高于手段,手段服务于目的。也就是说,首先要讲发展是为了人,然后再讲发展要依靠人。

然而,在目的和手段之间的关系上,长期以来形成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导致人们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偏离了“以人为本”这个原则和目的,把人当成了发展的手段,从而把“为了人而追求发展”变成了“为了发展而利用人”,人被淡出了目的之 外,这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使得人们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地会陷入到“以物为本”的误区中去。因此,正确理解“以人为本”的“本”更强调的是目的之意,才能克服这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才能避免本末倒置,防止目的和手段关系的颠倒。

(二)“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

根据上述对“人”与“本”的定位, 所谓“以人为本”,其基本含义

简要说就是:它是一种对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地位的肯定。强调为了人、尊重人、依靠人。就是把人看成是主体,而不是将人看成冷冰冰的客体,或者是把人看成是需要同情或照顾的他者。作为主体,自己就不仅仅只是别人对待的对象,不只是自己能否作某事,行不行?好不好 ?对不对?而是自己有权利作某事,自己做自己的主,不受外在因素的影响。

现实中,由于我国文化悠久而强大的历史渗透性,传统文化根深蒂固,我们党今天所强调的“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在一些人的理解中,在一些官员的实践中,仍然带有封建的烙印和历史的情愫。在有些时候,在一些领域,在一些单位,虽然“以人为本”登在报上、写在纸上、讲在会上,然而,就其实质来说其中原应为“本”的人,仍然只具有客体价值、工具价值、利用价值,而不具有主体价值、根本价值、终极价值。

以农民中的特殊群体农民工为例,虽然经常强调以人为本,实际上有多少人将他们看成是主体,在一部分人的眼里,他们至多是需要同情或照顾的对象,有时是需要被驱赶的对象,是需要严加防范、管束的对象,是客体,而不是主体。

实践中不仅农民工被看成了客体,其实很多时候普通老百姓在一些人的眼里同样被看成了客体,某杂志一片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就充分说明了有一部分人对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片面理解,把原本为主体的人看成了客体,这段话是这样写的:

„„“在当代中国,坚持‘以人为本’,基础在提高人的素

质,核心在满足人的需要,本质在释放人的潜能,目的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在上述一段话中,运用了一连串的动词:“提高”、“满足”、“释

放”、“促进”。我们知道,人的“素质”、“需要”、“潜能”和“发展”,是需要“提高”、“满足”、“释放”和“促进”的。但是,这段话中隐含的意思是:这种“提高”、“满足”、“释放”和“发展”,并不体现为人们自己的主体行为和自我动能,而是表现为外力和他者施加于主体或自我。

上述一段话其中的逻辑即在于,“人”本身不具备自我教育、

自我提高、自我发展的基本功能,只能依靠高居于“人”之上的外力和他者来“提高”、“满足”、“释放”、“促进”。由此可见,这段论述中,“以人为本”中的“人”,并非主宰自身命运的自我和主体,而是这一系列动词后面被动的接受者与从属者,而“以人为本”中的“本”,却是那些隐匿于动词前面高居于“人”之上的外力和他者。 所以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其中“以人为本”这个核心的科学内涵是关键,如果我们的理解有偏差,在实践中就会偏离“以人为本”的本意,从而偏离党的“以人为本”这一执政理念。

三、提出“以人为本”的意义

在当前,很多人认为,提出以人为本,主要就是为了纠正过去我国改革开放实践中出现的只见物不见人的偏差,由过于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走向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就总结过去我国改革开放实践的经验

教训来讲,这一观点具有合理性。然而,提出“以人为本”还有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根据,那就是要反映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主体地位与作用日益突出这一时代发展的总趋势,与时俱进地强调我国发展应由过去过于注重物走向注重人。

( 一)着眼于对过去我国改革与发展实践的反思

首先,是总结我国改革与发展实践的经验教训。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们取得的巨大成就举世瞩目,但也付出了不小代价。面对我们付出的代价,我们要进行反思:我们发展是为了什么?不用说是为了人——为了人在更好的环境里生活。发展依靠什么?当然依靠的也是人。但是,这个简单的道理,曾一度变得模糊了 ,我们追求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却忽视了人和自然的协调发展。因而,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我国同其它许多国家一样面临着自然环境恶化,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环境污染,不但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可持续发展能力,甚至可以说给我们带来了生存危机。因此,要纠正过去实践的偏差,就要从单纯追求物质增长的发展理念,转向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其次,是为了解决贫富差距问题。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对全球扶贫事业的贡献已经超过了世界上任何国家。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年,中国的城乡、地区、行业、社会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却是越来越大。这种贫富差距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正视这一现实,尽一切办法维护贫困群体的基本需求、合法权益和独立人格,已显得非常重要。因此,解决贫富差距问题,就必须从过去只追求物质增长转变到在重视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重视社会进

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使人人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着眼于时代发展的总趋势

提出“以人为本”,更是反映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主体地位与

作用日益突出这一时代发展的总趋势而提出的一种发展理念。对这一点,一些人目前还认识不够。

社会历史发展的总趋势,主要表现在从注重“物质资源”走向

注重“人力资源”这一趋势。人自身作为一种资源,在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所起到的作用与具有的地位是不同的。

在古代,在经济发展上,主要依靠的是自然资源,人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不大明显,人类并没有明显的主体意识。

到了农业社会,人开始以自身的体力和经验来从事农业生产,

由此,人的体力、经验和主体性开始受到重视。

到了近代,随着机器大工业的出现,货币以及机器设备逐步

登上历史舞台,进而取代了人们对自然资源的过分依赖。然而,人的主体性再次被淹没于货币中,人成了货币、资本和金钱以及机器的奴隶。

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迅速扩张,促

进了知识与技术的开发和创新,高科技成为首要的生产力,与之相应,人的知识、智力、技能和创新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也日益取代土地、资本、机器等物质资源,人所拥有的知识和信息成为一种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无法替代的资源,而人又是知识和信息的鲜活载体,因此,人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就变

得非同寻常。这意味着人力资源已成为知识经济时代其它资源无法替代的最重要的资源,具有创新能力和创新技术的人才已成为经济发展中无法替代的关键因素,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

(三)着眼于政治上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目前有一部分人认为, “以人为本”的提法不如“以民为本”

科学,主张用“以民为本”取代“以人为本”。实际上,“以人为本”既具有政治上的原则性,又具有政治上的灵活性:在党的执政活动过程中,在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中,当强调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执政本质的时候,我们应讲“以民为本”,即把“以人为本”落实到执政党的政治实践活动中,“以人为本”就是“以民为本”,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为人民服务,这是原则性;而当需要整合各种合理要求、凝聚一切积极力量的时候,当与西方进行交流、对话、合作并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权的时候,我们应讲“以人为本”,这是灵活性。

“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是有区别的:“以人为本”具有不同

于“以民为本”的特殊内涵与意义。

第一,“以人为本”中的“人”首先是一个抽去“官”“民”的社会身份和等级的普遍性概念,指所有的人。而“民”则是一个具有社会身份差别的特殊性概念,它是整个社会中的一部分。因而,“以人为本”比“以民为本”的外延宽泛,更具包容性;

第二,“人”是一个哲学范畴,从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来说,“以人为

本”意味着人们之间具有共同人性,人人平等,互相尊重;而“民”则是一个政治学范畴,在中国现代社会中,“民”是与官相对应的,在官和民的由上对下的关系中,不管你怎么讲“以民为本”,“民”都包含了服从、依附。因而,“以人为本”比“以民为本”更具平等博爱精神; 第三,“以人为本”多是在民众之间来讲的,其主体和客体都指所有的人,强调的是人人都以他人为本,其实质是强调尊重每个人的基本需求、合法权益、独立人格和个性差异,而“以民为本”则多是在官和民的由上对下的关系中来讲的,主体是领导干部,客体是人民群众,强调的是领导干部以人民群众为本,其实质就是要求党和政府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因而带有明显特殊的政治含义。因此,“以人为本”更具人性化,更接近普通个人,更能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

第四,“以人为本”是从全人类、全球性和普遍性角度来看问题的,因为今天人类面临日益增多的、需要超越阶级界限来思考和解决的全球性、全人类的问题,也需要积极吸收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而“以民为本”则是从党执政的政治角度思考问题的。因而,当在意识形态领域就“人”的问题与西方进行对话、交流与合作的时候,讲“以人为本”就会使我们具有话语权和主动权,也有利于国际交流和国际合作。

四 、实践科学发展观,要防止把“以人为本”思想引入误区

一是防止过份强调“以人为本”,放松必要的执法和管理。当前,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一些干部由于片面强调以人为本,对那些在法律边上打擦边球的,放松了必要的管理,本该用法律制度来约束管

理的,结果只靠说服教育,使得管理效果大不如从前。在执法方面,一些地方、一些单位,也自觉不自觉地有所放松。事实上,在执法方面,应该慎言“以人为本“。法律强调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现代社会,司法的职责和作用从来都没有“以人为本”的概念,而只有对事不对人的“以事为本”的内涵。 “以事为本”的司法原则体现的是法内无情,“以人为本”的人本关怀只能体现在司法的法外施恩中,二者不可混为一谈。假如司法也要“以人为本”的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在司法反腐实践中,“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典型的“以人为本”之罪。我们知道,腐败案件针对的是权力犯罪之事,而掌握权力的这些“人”几乎都是当官者,如果司法以人为本,那么众多的腐败犯罪之“人”几乎都可以在“以人为本”的“财产来源不明罪”面前享受重罪轻判或者轻罪不判的特别关照。因此,司法的原则就是对事不对人,司法的精神就是“以事为本”!司法的最高境界实际上追求的是以事为本,以“公正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

所以, 没有绝对的以人为本,只有不断完善的以人为本!

二是防止在处理人民群众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方面失之偏颇。

有的基层干部,由于对“以人为本”缺乏正确的理解,把“以人为本”完全等同于“群众说了算”,在群众眼前的局部利益与长远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使得一些原本该及时决定的事情难以及时拍板决定。比如,有的地方因修公路或水利设施,要占去部分农民的耕地或

宅基地,尽管从总体和长远看,是有利可行的,但也会因为损害部分群众的眼前利益,遭到部分群众的反对,如果片面强调“以人为本”在是否兴建的问题上就会出现搁置,甚至夭折,虽然坚持了“以人为本”,但却影响了群众的长远利益,得不偿失。

五、坚持“以人为本”,应当如何做?

(一)坚持“以人为本”,必须转变观念。

第一,要树立起“以人的生命安全为本”的观念。我们常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但是,我们现在的许多做法却越来越多地背离了这个 “本”,更多地是追寻身体这个“本”以外的东西,身体的“本”反而被彻底地摧毁了。去年的山西襄汾尾矿溃坝事件;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就是忽略了人的生命安全,背离了“以人为本”,导致出现了让家人痛苦,让母亲泣血的惨剧。

山西襄汾溃坝事件与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中央坚决对失职干部进行问责的行动,已经深深地印在了老百姓的脑海中。失职官员无论是主动辞职还是被免职,都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立场。

去年5.12汶川地震发生后,举国上下共同的心声和共同的行动就是,“救人,救人,救人!快、快、快”。汶川特大地震惊天动地,同样惊天地、泣鬼神的,是在这场灾难开展的对人的生命的大抢救。一位 哲人曾说,在一切价值中,人的价值是第一位的,而尊重人的价值首要的是对一个个鲜活的个体生命之爱护和尊重。 抗震救灾,抢救人的宝贵生命,,并设立全国哀悼日为震灾中罹难的普通国民志哀,体现的正是我们党“生命至上”的价值观,体现的是我们党“以人

为本”的执政理念。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就要树立起“以人的价值为本”的观念。

“以人为本”的一个重要含义,就是在生命存在的价值上,在法律上人人都是一样的,都是平等的。但是现实中,当有些人高喊着“以人为本”口号的时候,我们看到的却是由种种因素造成的、在人身上的不平等,是“高贵者”对“卑贱者”的蔑视和蹂躏。在一部分人的观念中,既有着强烈的政治优越感,也有着强烈的经济优越感。一个普通百姓,如果敢写一封短信伤害某重要官员,就有可能会立刻失去饭碗或人身自由;一个有着过亿家身的开发商,就敢用棍棒来结束阻挡他发财之路的普通人性命,而他只需付出一点钱财,有时甚至不用付。在权力和金钱面前,对生命已经有了不同的诠释,同样是“人”,“本”已截然不同。所以,有的时候,在有钱人和有权人眼里,“以人为本”也就成了装饰门面的样子货。因而,作为党的执政理念和根本价值取向,我们现在讲“以人为本”,已不仅仅只是局限于与“以物为本”相对,还有与“以权为本”,“以钱为本”相对的意思在里面。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就要树立起“以人的尊严为本”的观念。

我们今天讲的“以人为本”,除过对人的生命、对人的价值尊重之外,更应该包含着对人本身的尊重。我们中华传统美德讲的是“尊老爱幼” , “尊老”是因为他年老体衰,需要他人照顾。“爱幼”是因为他弱小,需要别人的呵护。但是,我们如今的做法中却有着很多与此相矛盾的规定。比如,有的高校和科研单位规定,出差开会,年轻的教授可以坐软卧,而同行的副教授,不管你的年龄多大,按规定你只

能去坐硬卧。我们可以想一想,当这些单位 的某些领导心安理得地做出这样规定的时候,尊敬的已经不是人的“本身”,而是附加在“人”身上的其他成分。其实,年轻的教授科研有成绩,完全可以给他创造更好的科研环境,让他在事业上得到更好的发展,而不是让他和年长者在一起时,感受生命上的高贵,享受本不需要呵护的呵护。

(二)坚持“以人为本”要实实在在地从每一件事做起

坚持“以人为本”,不是抽象、空洞的口号,因此,不能只是落在口号标语中,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在行动上,哪怕就是一点小事。虽然“以人为本”很多时候带有不能量化的缺陷,但正所谓天地之间有杆称,秤砣是老百姓,只要一项政策能让广大群众,让老百姓得到实惠,如春运车票不涨价,那就是以人为本。具体到除夕放假,虽然只是把假期提前一天,带有点朝三暮四的意思,在管理学上是创新,在执政方式上就是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要是认认真真,实实在在地去做,其实也很容易。

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如取消农业税、农村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工问题、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解决零就业家庭子女就业等政策,就很好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20字方略,更是落实我们党“以人为本” 执政理念的具体内容,20字方略使我们党对全体人民的承诺更明确、更具体,也必将全面引导社会建设朝着更公平、更合理、更为民所喜所享的方向发展。

以人为本”的提出,反映了历史的进步,这与我们曾经只承认“阶级性”,不承认“人性”,甚至将“人道主义”也视为洪水猛兽的年代相比,完全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以人为本”理念的确立,对于旧的传统和体制,虽然具有颠覆性的意义,但是,按照中国的旧例,一个新的社会观念的提出,并不意味着它的即刻扎根与确立。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观念的桎梏和利益的羁绊,且不说束之高阁、阳奉阴违的种种表现,就是在贯彻之中也有羊头狗肉,改造扭曲的种种范例。因此,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只有破除一味构筑空中楼阁、画梅充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以人为本”才能成为我们党高扬的时代与进步的旗帜。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2008年9月5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研

究部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决定从2008年9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党分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科学发展观早在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就提出来了,但却在2008年9月才部署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在提出5年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意义是什么呢?我们都知道,2007年在党的历史上有一件大事,这就是2007年10月15日党的十七大召开,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我们党提出了一个新命题,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什么呢?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并指出科学发展观是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这一表述,含义深刻,意义重大。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十七大修改党章虽然并没有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但是十七大报告的表述,实际上已经把科学发展观上升到了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样的高度,意味着科学发展观已不仅仅

只是局限于当初提出来时的意义,只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而更重要的是,它是我们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因此,我们现在在全党分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就是要我们对科学发展观不能只是停留在掌握和了解科学发展观提出的历史背景这个意义和层次上,不能只是停留在经济发展理念和指导方针这个高度和意义上,更重要的,是要我们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高度来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从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来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对于我们党执政的重要意义,要把发展理念和执政理念并重。

对于科学发展观,十七大报告做了完整的表述,报告指出:科学

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关于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报告指出:“坚持以人为本,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十七大报告关于“以人为本” 实际上讲了三层意思:1、尊重人民

主体地位;2、以人民群众的发展为本;3、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也就是说,我们今天追求发展,不仅仅只是为了GDP数位的攀升,不仅仅只是为了综合国力的增强,更是为了“民生”福祉,发展的终极目的是为了造福人民大众。由此可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正是“以人为本”,也正是这一核心的确立,使“以人为本”成为我们党的执

政理念和根本价值取向,也使未来中国经济发展路线“国富民亦富”、“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追求变得眉目清晰。今天我就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这个核心讲一讲我的理解和体会。

一、“以人为本”的历史渊源

我们党提出“以人为本”,有其深远的历史渊源:中国古代民本思

想及西方人本主义,是其历史渊源 。

在哲学上,“人” 常常和两个东西相对,一个是“神”,一个是“物”。因此,提出“以人为本”,要么是相对于“以神为本”,要么是相对于“以物为本”。大致说来,西方早期的人本思想主要是相对于神本思想而言,中国古代历史上的人本思想主要是相对于物本思想而言。

1、 “以人为本”与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关系:

“以人为本”一词最早出现在西汉刘向编辑的汇集管仲思想观点

的《 管子》一书“霸言”篇中,书中有管仲向齐桓公陈述霸王之业的一段记载,其中的一段说:“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意思就是说霸王的事业之所以有良好的开端,是以人民为根本的;这个本理顺了国家才能巩固,这个本搞乱了国家势必危亡。这就是我国最早的人本思想。

管仲所说的“以人为本”,实际上是以民为本。在我国古汉语中,“人”和“民”是通用的,意思就是平民百姓。应该说在当时,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意思是完全相同的。我国古代的人本思想实质上就是民本思想。后来的孔子、孟子。老子也都提出过类似的“以民为本“的观点。如: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可以说孟

子的“民贵君轻”思想一语道破了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体现出了朴素的重民价值取向,因而成为我们党提出 “以人为本”理念的一个历史渊源,但这并不完全是我们党“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的确切底蕴。

我国古代的民本思想,虽然包含着人民性、民主性的精华,在历史上起到过缓解阶级剥削和民族矛盾、减轻民众痛苦的积极作用,但这些思想不过是对封建专制的皇权思想的甜蜜补充而已。封建士大夫们热衷于宣传这些思想,一半是对统治阶级的规劝,一半是对封建统治秩序的颂扬。管仲所说的“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无非是讲天下人是君王霸业之基,百姓安定了,王权才能巩固。孟子宣传“民贵君轻”的思想,在于提醒统治者要时时防范载舟之水变为覆舟的狂澜。

我们党提出“以人为本” 虽然吸收了我国古代民本思想中人民性的精华,但是,作为一种哲学价值观,“人本”和“民本”又是不同的。前面已讲过,人是相对于物和神而言的。“人本”是讲人与物、人与神的关系;而民是相对于官而言的,“民本”是讲人与人的关系。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就是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集中表述。我们党作为执政党也讲民,但这里的“民”是人民群众,也即集合概念“人”,二者有本质上的不同。因此,我们党提出“以人为本”并不是对我国古代统驭概念的“以民为本”和“民可载舟亦可覆舟”的简单延续,而是对后者在超越基础上的批判继承,包含着与时俱进的时代内涵。我们绝不能把我们党强调的“以人为本”简单地视为向传统文化的复归。

2、“以人为本”与与西方人本主义的关系:

西方人本主义经历了西方早期的人本主义和近代西方的人文主义两个时期。

西方早期的人本思想与我国古代的民本思想不同,它主要是相对于神本思想提出来的,主张用人性反对神性,用人权反对神权,强调把人的价值放到首位。古希腊时期政治家伯里克利就主张:“人是第一重要的。”

14 至16世纪文艺复兴以来,出现了近代西方的人文主义思潮,近代西方人文主义思想家与西方早期人本主义思想家一样高扬人的理性,用人权反对神权,强调要满足人的需要、维护人的权利,费尔巴哈是其中的代表,他认为上帝的本质不过是对人的本质的占有而已,主张把人的本质还给人。我们党提出的“以人为本”,吸收了西方早期人本思想中的合理因素和近代西方人文主义中的积极因素,但与它们的人本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

西方早期人本主义在价值观上虽然强调要尊重人的价值,但是,从深层次上看,它主张的是以个人为本位,以“实现自我”为主要的价值追求。而我们党提出 “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的是以社会和人民整体利益为本位,在处理个人与社会、与他人的关系上主张集体主义,即在人民整体利益优先的前提下,尊重和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满足每个人的合理要求。

近代西方人文主义用人权反对神权,虽然在当时对推进人的解放曾经起到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近代西方人文主义离开具体的历史条件,离开人的社会性,以抽象的、永恒不变的人性说明社会历史。恩

格斯曾批判说:“这个人不是从娘胎里生出来的,他是从一神教的神羽化而来的”。近代西方人文主义者强调人与人之间不分阶级、不分种族和性别,彼此亲爱。显然,在阶级尖锐对立的社会中,宣扬这种人本主义的思想,对社会的进步只能起到消极的阻碍作用。可见,我们党提出的“以人为本”,同近代西方的人本主义,分属于两种不同的世界观和思想体系,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二、“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

(一)理解“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关键在于理解“人”和“本”。

1、 “以人为本”的“人”

马克思主义从来反对的是关于人的抽象说教,主张对人作出具体的历史的规定。那么,我们党提出的“以人为本”中的“人”是抽象的人,还是具体的人?只要我们明确了“以人为本”的理论定位,这个问题自然就会迎刃而解。

“以人为本”从理论定位上来讲,它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从这个理论定位来看,其中所说的“人”,不用说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从事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人,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从事着各种具体实践活动的人。具体地说,就是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包括其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因而,“以人为本”这一命题所处的特定的时代背景和所在的理论定位,已经排除了对其中所说的“人”的抽象理解 。

目前在理论界有一种观点,有人主张用“以人民为本”来代替“以

人为本”,认为“以人民为本”的提法更为准确。我们知道,人民通常是个政治概念,有两个相对面,一是敌人,二是官员。而作为发展观范畴的“以人为本”,则是相对“以物为本”而言的。很显然,在涉及发展观问题上,没有必要用“人民”这一政治概念同“物”来相对应。

2、“以人为本”的“本”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以人为本”之“本”,就是根本、第一位的意思。但从我们党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理论定位来理解,其中所说的“本”,除了含有根本之意以外,更强调的是目的之意。提出“以人为本”,就是要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把发展看成是实现人民群众利益这一根本目的的手段。其中目的高于手段,手段服务于目的。也就是说,首先要讲发展是为了人,然后再讲发展要依靠人。

然而,在目的和手段之间的关系上,长期以来形成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导致人们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偏离了“以人为本”这个原则和目的,把人当成了发展的手段,从而把“为了人而追求发展”变成了“为了发展而利用人”,人被淡出了目的之 外,这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使得人们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地会陷入到“以物为本”的误区中去。因此,正确理解“以人为本”的“本”更强调的是目的之意,才能克服这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才能避免本末倒置,防止目的和手段关系的颠倒。

(二)“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

根据上述对“人”与“本”的定位, 所谓“以人为本”,其基本含义

简要说就是:它是一种对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地位的肯定。强调为了人、尊重人、依靠人。就是把人看成是主体,而不是将人看成冷冰冰的客体,或者是把人看成是需要同情或照顾的他者。作为主体,自己就不仅仅只是别人对待的对象,不只是自己能否作某事,行不行?好不好 ?对不对?而是自己有权利作某事,自己做自己的主,不受外在因素的影响。

现实中,由于我国文化悠久而强大的历史渗透性,传统文化根深蒂固,我们党今天所强调的“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在一些人的理解中,在一些官员的实践中,仍然带有封建的烙印和历史的情愫。在有些时候,在一些领域,在一些单位,虽然“以人为本”登在报上、写在纸上、讲在会上,然而,就其实质来说其中原应为“本”的人,仍然只具有客体价值、工具价值、利用价值,而不具有主体价值、根本价值、终极价值。

以农民中的特殊群体农民工为例,虽然经常强调以人为本,实际上有多少人将他们看成是主体,在一部分人的眼里,他们至多是需要同情或照顾的对象,有时是需要被驱赶的对象,是需要严加防范、管束的对象,是客体,而不是主体。

实践中不仅农民工被看成了客体,其实很多时候普通老百姓在一些人的眼里同样被看成了客体,某杂志一片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就充分说明了有一部分人对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片面理解,把原本为主体的人看成了客体,这段话是这样写的:

„„“在当代中国,坚持‘以人为本’,基础在提高人的素

质,核心在满足人的需要,本质在释放人的潜能,目的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在上述一段话中,运用了一连串的动词:“提高”、“满足”、“释

放”、“促进”。我们知道,人的“素质”、“需要”、“潜能”和“发展”,是需要“提高”、“满足”、“释放”和“促进”的。但是,这段话中隐含的意思是:这种“提高”、“满足”、“释放”和“发展”,并不体现为人们自己的主体行为和自我动能,而是表现为外力和他者施加于主体或自我。

上述一段话其中的逻辑即在于,“人”本身不具备自我教育、

自我提高、自我发展的基本功能,只能依靠高居于“人”之上的外力和他者来“提高”、“满足”、“释放”、“促进”。由此可见,这段论述中,“以人为本”中的“人”,并非主宰自身命运的自我和主体,而是这一系列动词后面被动的接受者与从属者,而“以人为本”中的“本”,却是那些隐匿于动词前面高居于“人”之上的外力和他者。 所以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其中“以人为本”这个核心的科学内涵是关键,如果我们的理解有偏差,在实践中就会偏离“以人为本”的本意,从而偏离党的“以人为本”这一执政理念。

三、提出“以人为本”的意义

在当前,很多人认为,提出以人为本,主要就是为了纠正过去我国改革开放实践中出现的只见物不见人的偏差,由过于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走向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就总结过去我国改革开放实践的经验

教训来讲,这一观点具有合理性。然而,提出“以人为本”还有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根据,那就是要反映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主体地位与作用日益突出这一时代发展的总趋势,与时俱进地强调我国发展应由过去过于注重物走向注重人。

( 一)着眼于对过去我国改革与发展实践的反思

首先,是总结我国改革与发展实践的经验教训。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们取得的巨大成就举世瞩目,但也付出了不小代价。面对我们付出的代价,我们要进行反思:我们发展是为了什么?不用说是为了人——为了人在更好的环境里生活。发展依靠什么?当然依靠的也是人。但是,这个简单的道理,曾一度变得模糊了 ,我们追求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却忽视了人和自然的协调发展。因而,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我国同其它许多国家一样面临着自然环境恶化,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环境污染,不但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可持续发展能力,甚至可以说给我们带来了生存危机。因此,要纠正过去实践的偏差,就要从单纯追求物质增长的发展理念,转向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其次,是为了解决贫富差距问题。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对全球扶贫事业的贡献已经超过了世界上任何国家。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年,中国的城乡、地区、行业、社会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却是越来越大。这种贫富差距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正视这一现实,尽一切办法维护贫困群体的基本需求、合法权益和独立人格,已显得非常重要。因此,解决贫富差距问题,就必须从过去只追求物质增长转变到在重视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重视社会进

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使人人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着眼于时代发展的总趋势

提出“以人为本”,更是反映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主体地位与

作用日益突出这一时代发展的总趋势而提出的一种发展理念。对这一点,一些人目前还认识不够。

社会历史发展的总趋势,主要表现在从注重“物质资源”走向

注重“人力资源”这一趋势。人自身作为一种资源,在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所起到的作用与具有的地位是不同的。

在古代,在经济发展上,主要依靠的是自然资源,人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不大明显,人类并没有明显的主体意识。

到了农业社会,人开始以自身的体力和经验来从事农业生产,

由此,人的体力、经验和主体性开始受到重视。

到了近代,随着机器大工业的出现,货币以及机器设备逐步

登上历史舞台,进而取代了人们对自然资源的过分依赖。然而,人的主体性再次被淹没于货币中,人成了货币、资本和金钱以及机器的奴隶。

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迅速扩张,促

进了知识与技术的开发和创新,高科技成为首要的生产力,与之相应,人的知识、智力、技能和创新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也日益取代土地、资本、机器等物质资源,人所拥有的知识和信息成为一种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无法替代的资源,而人又是知识和信息的鲜活载体,因此,人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就变

得非同寻常。这意味着人力资源已成为知识经济时代其它资源无法替代的最重要的资源,具有创新能力和创新技术的人才已成为经济发展中无法替代的关键因素,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

(三)着眼于政治上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目前有一部分人认为, “以人为本”的提法不如“以民为本”

科学,主张用“以民为本”取代“以人为本”。实际上,“以人为本”既具有政治上的原则性,又具有政治上的灵活性:在党的执政活动过程中,在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中,当强调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执政本质的时候,我们应讲“以民为本”,即把“以人为本”落实到执政党的政治实践活动中,“以人为本”就是“以民为本”,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为人民服务,这是原则性;而当需要整合各种合理要求、凝聚一切积极力量的时候,当与西方进行交流、对话、合作并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权的时候,我们应讲“以人为本”,这是灵活性。

“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是有区别的:“以人为本”具有不同

于“以民为本”的特殊内涵与意义。

第一,“以人为本”中的“人”首先是一个抽去“官”“民”的社会身份和等级的普遍性概念,指所有的人。而“民”则是一个具有社会身份差别的特殊性概念,它是整个社会中的一部分。因而,“以人为本”比“以民为本”的外延宽泛,更具包容性;

第二,“人”是一个哲学范畴,从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来说,“以人为

本”意味着人们之间具有共同人性,人人平等,互相尊重;而“民”则是一个政治学范畴,在中国现代社会中,“民”是与官相对应的,在官和民的由上对下的关系中,不管你怎么讲“以民为本”,“民”都包含了服从、依附。因而,“以人为本”比“以民为本”更具平等博爱精神; 第三,“以人为本”多是在民众之间来讲的,其主体和客体都指所有的人,强调的是人人都以他人为本,其实质是强调尊重每个人的基本需求、合法权益、独立人格和个性差异,而“以民为本”则多是在官和民的由上对下的关系中来讲的,主体是领导干部,客体是人民群众,强调的是领导干部以人民群众为本,其实质就是要求党和政府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因而带有明显特殊的政治含义。因此,“以人为本”更具人性化,更接近普通个人,更能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

第四,“以人为本”是从全人类、全球性和普遍性角度来看问题的,因为今天人类面临日益增多的、需要超越阶级界限来思考和解决的全球性、全人类的问题,也需要积极吸收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而“以民为本”则是从党执政的政治角度思考问题的。因而,当在意识形态领域就“人”的问题与西方进行对话、交流与合作的时候,讲“以人为本”就会使我们具有话语权和主动权,也有利于国际交流和国际合作。

四 、实践科学发展观,要防止把“以人为本”思想引入误区

一是防止过份强调“以人为本”,放松必要的执法和管理。当前,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一些干部由于片面强调以人为本,对那些在法律边上打擦边球的,放松了必要的管理,本该用法律制度来约束管

理的,结果只靠说服教育,使得管理效果大不如从前。在执法方面,一些地方、一些单位,也自觉不自觉地有所放松。事实上,在执法方面,应该慎言“以人为本“。法律强调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现代社会,司法的职责和作用从来都没有“以人为本”的概念,而只有对事不对人的“以事为本”的内涵。 “以事为本”的司法原则体现的是法内无情,“以人为本”的人本关怀只能体现在司法的法外施恩中,二者不可混为一谈。假如司法也要“以人为本”的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在司法反腐实践中,“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典型的“以人为本”之罪。我们知道,腐败案件针对的是权力犯罪之事,而掌握权力的这些“人”几乎都是当官者,如果司法以人为本,那么众多的腐败犯罪之“人”几乎都可以在“以人为本”的“财产来源不明罪”面前享受重罪轻判或者轻罪不判的特别关照。因此,司法的原则就是对事不对人,司法的精神就是“以事为本”!司法的最高境界实际上追求的是以事为本,以“公正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

所以, 没有绝对的以人为本,只有不断完善的以人为本!

二是防止在处理人民群众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方面失之偏颇。

有的基层干部,由于对“以人为本”缺乏正确的理解,把“以人为本”完全等同于“群众说了算”,在群众眼前的局部利益与长远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使得一些原本该及时决定的事情难以及时拍板决定。比如,有的地方因修公路或水利设施,要占去部分农民的耕地或

宅基地,尽管从总体和长远看,是有利可行的,但也会因为损害部分群众的眼前利益,遭到部分群众的反对,如果片面强调“以人为本”在是否兴建的问题上就会出现搁置,甚至夭折,虽然坚持了“以人为本”,但却影响了群众的长远利益,得不偿失。

五、坚持“以人为本”,应当如何做?

(一)坚持“以人为本”,必须转变观念。

第一,要树立起“以人的生命安全为本”的观念。我们常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但是,我们现在的许多做法却越来越多地背离了这个 “本”,更多地是追寻身体这个“本”以外的东西,身体的“本”反而被彻底地摧毁了。去年的山西襄汾尾矿溃坝事件;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就是忽略了人的生命安全,背离了“以人为本”,导致出现了让家人痛苦,让母亲泣血的惨剧。

山西襄汾溃坝事件与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中央坚决对失职干部进行问责的行动,已经深深地印在了老百姓的脑海中。失职官员无论是主动辞职还是被免职,都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立场。

去年5.12汶川地震发生后,举国上下共同的心声和共同的行动就是,“救人,救人,救人!快、快、快”。汶川特大地震惊天动地,同样惊天地、泣鬼神的,是在这场灾难开展的对人的生命的大抢救。一位 哲人曾说,在一切价值中,人的价值是第一位的,而尊重人的价值首要的是对一个个鲜活的个体生命之爱护和尊重。 抗震救灾,抢救人的宝贵生命,,并设立全国哀悼日为震灾中罹难的普通国民志哀,体现的正是我们党“生命至上”的价值观,体现的是我们党“以人

为本”的执政理念。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就要树立起“以人的价值为本”的观念。

“以人为本”的一个重要含义,就是在生命存在的价值上,在法律上人人都是一样的,都是平等的。但是现实中,当有些人高喊着“以人为本”口号的时候,我们看到的却是由种种因素造成的、在人身上的不平等,是“高贵者”对“卑贱者”的蔑视和蹂躏。在一部分人的观念中,既有着强烈的政治优越感,也有着强烈的经济优越感。一个普通百姓,如果敢写一封短信伤害某重要官员,就有可能会立刻失去饭碗或人身自由;一个有着过亿家身的开发商,就敢用棍棒来结束阻挡他发财之路的普通人性命,而他只需付出一点钱财,有时甚至不用付。在权力和金钱面前,对生命已经有了不同的诠释,同样是“人”,“本”已截然不同。所以,有的时候,在有钱人和有权人眼里,“以人为本”也就成了装饰门面的样子货。因而,作为党的执政理念和根本价值取向,我们现在讲“以人为本”,已不仅仅只是局限于与“以物为本”相对,还有与“以权为本”,“以钱为本”相对的意思在里面。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就要树立起“以人的尊严为本”的观念。

我们今天讲的“以人为本”,除过对人的生命、对人的价值尊重之外,更应该包含着对人本身的尊重。我们中华传统美德讲的是“尊老爱幼” , “尊老”是因为他年老体衰,需要他人照顾。“爱幼”是因为他弱小,需要别人的呵护。但是,我们如今的做法中却有着很多与此相矛盾的规定。比如,有的高校和科研单位规定,出差开会,年轻的教授可以坐软卧,而同行的副教授,不管你的年龄多大,按规定你只

能去坐硬卧。我们可以想一想,当这些单位 的某些领导心安理得地做出这样规定的时候,尊敬的已经不是人的“本身”,而是附加在“人”身上的其他成分。其实,年轻的教授科研有成绩,完全可以给他创造更好的科研环境,让他在事业上得到更好的发展,而不是让他和年长者在一起时,感受生命上的高贵,享受本不需要呵护的呵护。

(二)坚持“以人为本”要实实在在地从每一件事做起

坚持“以人为本”,不是抽象、空洞的口号,因此,不能只是落在口号标语中,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在行动上,哪怕就是一点小事。虽然“以人为本”很多时候带有不能量化的缺陷,但正所谓天地之间有杆称,秤砣是老百姓,只要一项政策能让广大群众,让老百姓得到实惠,如春运车票不涨价,那就是以人为本。具体到除夕放假,虽然只是把假期提前一天,带有点朝三暮四的意思,在管理学上是创新,在执政方式上就是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要是认认真真,实实在在地去做,其实也很容易。

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如取消农业税、农村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工问题、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解决零就业家庭子女就业等政策,就很好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20字方略,更是落实我们党“以人为本” 执政理念的具体内容,20字方略使我们党对全体人民的承诺更明确、更具体,也必将全面引导社会建设朝着更公平、更合理、更为民所喜所享的方向发展。

以人为本”的提出,反映了历史的进步,这与我们曾经只承认“阶级性”,不承认“人性”,甚至将“人道主义”也视为洪水猛兽的年代相比,完全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以人为本”理念的确立,对于旧的传统和体制,虽然具有颠覆性的意义,但是,按照中国的旧例,一个新的社会观念的提出,并不意味着它的即刻扎根与确立。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观念的桎梏和利益的羁绊,且不说束之高阁、阳奉阴违的种种表现,就是在贯彻之中也有羊头狗肉,改造扭曲的种种范例。因此,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只有破除一味构筑空中楼阁、画梅充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以人为本”才能成为我们党高扬的时代与进步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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