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心地,错误的头脑

  老实招供,我最心仪的作家是毛姆。不是托尔斯泰,不是狄更斯,不是普鲁斯特,虽然都喜欢,但好像都伟大到高不可攀,只得在心底给恭恭敬敬供起来。是念初中吧,受热爱苏俄文学的父母的影响,开始猛啃世界名著,起手便是托尔斯泰。长长的名字,长长的篇幅,长长的对话,读的是死去活来,也没怎么弄懂。学生读书,不自觉有学生腔,譬如但凡跟人生有关的书,总以为饱含哲理,即便不解,囫囵吞枣一下也好。就这样翻开了毛姆的《人生的枷锁》。奇怪,每一节都短短的,故事也平淡,可文字的氛围真迷人。此后,我迷上了毛姆叔叔。

   是的,毛姆并非伟大作家,在有读书受虐倾向的专家学者眼里,基本能得二甲头名就不错了。但是毛姆的小说仍然属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尤其是中产阶级,喜欢他对人性的探勘、对欲望的理解、对苦痛的悲悯。不消说,中国人里喜欢毛姆的,头一个,当数张爱玲。早有学者指出,张爱玲在创作上深受毛姆影响。不论张爱玲怎样洞达人情,论老练老辣,我以为毛姆仍高出一筹。这中间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在于毛姆不仅读万卷书,尤爱行万里路,足迹遍及各地。也正是异域风俗与万种人情才让他的作品透着一股难得的对复杂幽深的人性的智慧识见。

   《客厅里的绅士》是毛姆的一册小书,是上世纪20年代他从仰光到海防惬意之旅的有趣记录,用他的话说:“它是一册穿越缅甸、掸邦、暹罗与印度支那的旅行记。我为个人遣兴而写,也希望取悦乐于花点时间阅读本书的诸君。”小书不小。这是我迄今读到的最有趣同时也是最温情聪明的游记。它具备毛姆小说中的一切艺术特质,会讲故事,对人物精细、精准、精确的描写以及毛姆氏的通透议论。

   毫无疑问,毛姆是一个优秀的旅行者,身上没有文人的矫情扭捏,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饭食难吃。同时,他不带偏见,放下那个时代特有的西方人的自大。感受“夜色之中,金子和大理石隐隐闪光,让它们有种奇妙的华美”;在从前的缅甸都城,阿玛拉普拉,“男人女人坐在小屋外纺纱或绕丝线,他们的眼光柔和而友好,孩子们在大人周围玩耍,野犬睡在道路中央”,这一切令他感觉这些人至少找到了解答生存之谜的一种方法;在暹罗的故都罗富里和阿尤达,“一片荒芜侵占了这么多昙花一现的壮丽”,面对树木丛生的废墟遗址,草木间那些破碎的神像与精美的浮雕,不由人不“昏然思及世事沧桑”。在毛姆的径直白描中,我们似乎看到了一个不再存在的美丽新世界,也读到了毛姆难得为人窥见的柔软之心。

   放下自大,兴许容易,带着无知上路,就难了。书中写道毛姆在蒲甘观赏佛塔,正好遇见一位活跃的捷克斯洛伐克人,一位即便下雨也兴致勃勃的游客。毛姆眼中的佛塔“奇异而忧郁”,“让你含笑而视,但其繁盛又有魅力”,像是“印度神话中某位任性的神明用无数只手一夜之间织成的布料;而那位精力旺盛的捷克斯洛伐克人,“把佛塔分门别类,按其特征做了笔记。他自有理论,在他心中,它们各有标签,用来证明某一理论或了解某一论争”,“像山羊那样爬上断垣残壁”,而毛姆“宁愿闲坐圆屋阳台观赏眼前景色”。一边是有知,极端有知,旅行不过是一次实地考察亲身验证而已;一边是甘心无知,历史事实与我无关,数据比例毫不上心,一味观看,痴痴观看。“为知识而知识,就像一截楼梯通向一堵空白的墙壁”,毛姆说的。

   也许对人性的深度好奇则是毛姆唯一放不下的。书末讲了一个唏嘘不已的故事。毛姆在海防巧遇了一位早年同学,格罗斯利,一位无心念书的浪荡儿。当年因将赊来的东西典当牟利而被判处短期监禁。此后他远走他乡,竟然在中国的海关做港口稽查。这位一心想着要挣大钱,风风光光回英国的格罗斯利,凭着自己的聪明和职务之便做起走私鸦片的勾当,获利颇丰。虽然他在中国赚了大钱,但却如隐士般生活。他唯一的梦想是,攒够钱,回英国,过上他梦寐以求的庸俗生活。是的,他终于回去了。不过一切都变了。马路拥挤了;早年喜欢的餐馆不见了;去到以前嫖妓之地,没女人了;连舞会也没了。还没完。人情也变了。交不上朋友,风月女子也不及从前的有趣,只盯着钱;酒吧里的小伙子把他当老头看,虽然他很想教他们如何喝酒。哦!伦敦在哪里?这时,他倒开始想念中国了。他想回中国,在电影中偶然看见上海,他知道这才是他喜欢的地方。伦敦完了,欧洲完了,“东方是唯一的去处”。

   不过,最终他也没去上海,他只是停在海防,寸步不移,一个离中国很近的地方。

   “你瞧,我在这儿离中国很近,继续往前之前,我想我要等一等,习惯一下,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格罗斯利说道。毛姆当然明白。“英国令他这么失望,他现在害怕把中国也拿来接受考验。要是这也令他失望,他就一无所有了”,“他有中国,只要他不再见到它,他就拥有它”,毛姆的话大有深意。格罗斯利边说着自己对旧时伦敦的惦念,边在沉沉的鸦片烟雾中沉沉陷入他自己的幻想。兴许,这是“他一生中第一次将现在掌握在自己手中”。

   我惊讶毛姆的体贴,对人性的极度体贴。即便在他尖刻的讥刺中,我们依然体会得到他的体贴。在他笔下,这次远东之旅,不仅是风光之旅,也是一回人性之旅。而他用如下的话来表明本书的主题:人类,他们的心地处在正确的位置,但他们的脑袋完全是个不称职的器官。

  老实招供,我最心仪的作家是毛姆。不是托尔斯泰,不是狄更斯,不是普鲁斯特,虽然都喜欢,但好像都伟大到高不可攀,只得在心底给恭恭敬敬供起来。是念初中吧,受热爱苏俄文学的父母的影响,开始猛啃世界名著,起手便是托尔斯泰。长长的名字,长长的篇幅,长长的对话,读的是死去活来,也没怎么弄懂。学生读书,不自觉有学生腔,譬如但凡跟人生有关的书,总以为饱含哲理,即便不解,囫囵吞枣一下也好。就这样翻开了毛姆的《人生的枷锁》。奇怪,每一节都短短的,故事也平淡,可文字的氛围真迷人。此后,我迷上了毛姆叔叔。

   是的,毛姆并非伟大作家,在有读书受虐倾向的专家学者眼里,基本能得二甲头名就不错了。但是毛姆的小说仍然属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尤其是中产阶级,喜欢他对人性的探勘、对欲望的理解、对苦痛的悲悯。不消说,中国人里喜欢毛姆的,头一个,当数张爱玲。早有学者指出,张爱玲在创作上深受毛姆影响。不论张爱玲怎样洞达人情,论老练老辣,我以为毛姆仍高出一筹。这中间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在于毛姆不仅读万卷书,尤爱行万里路,足迹遍及各地。也正是异域风俗与万种人情才让他的作品透着一股难得的对复杂幽深的人性的智慧识见。

   《客厅里的绅士》是毛姆的一册小书,是上世纪20年代他从仰光到海防惬意之旅的有趣记录,用他的话说:“它是一册穿越缅甸、掸邦、暹罗与印度支那的旅行记。我为个人遣兴而写,也希望取悦乐于花点时间阅读本书的诸君。”小书不小。这是我迄今读到的最有趣同时也是最温情聪明的游记。它具备毛姆小说中的一切艺术特质,会讲故事,对人物精细、精准、精确的描写以及毛姆氏的通透议论。

   毫无疑问,毛姆是一个优秀的旅行者,身上没有文人的矫情扭捏,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饭食难吃。同时,他不带偏见,放下那个时代特有的西方人的自大。感受“夜色之中,金子和大理石隐隐闪光,让它们有种奇妙的华美”;在从前的缅甸都城,阿玛拉普拉,“男人女人坐在小屋外纺纱或绕丝线,他们的眼光柔和而友好,孩子们在大人周围玩耍,野犬睡在道路中央”,这一切令他感觉这些人至少找到了解答生存之谜的一种方法;在暹罗的故都罗富里和阿尤达,“一片荒芜侵占了这么多昙花一现的壮丽”,面对树木丛生的废墟遗址,草木间那些破碎的神像与精美的浮雕,不由人不“昏然思及世事沧桑”。在毛姆的径直白描中,我们似乎看到了一个不再存在的美丽新世界,也读到了毛姆难得为人窥见的柔软之心。

   放下自大,兴许容易,带着无知上路,就难了。书中写道毛姆在蒲甘观赏佛塔,正好遇见一位活跃的捷克斯洛伐克人,一位即便下雨也兴致勃勃的游客。毛姆眼中的佛塔“奇异而忧郁”,“让你含笑而视,但其繁盛又有魅力”,像是“印度神话中某位任性的神明用无数只手一夜之间织成的布料;而那位精力旺盛的捷克斯洛伐克人,“把佛塔分门别类,按其特征做了笔记。他自有理论,在他心中,它们各有标签,用来证明某一理论或了解某一论争”,“像山羊那样爬上断垣残壁”,而毛姆“宁愿闲坐圆屋阳台观赏眼前景色”。一边是有知,极端有知,旅行不过是一次实地考察亲身验证而已;一边是甘心无知,历史事实与我无关,数据比例毫不上心,一味观看,痴痴观看。“为知识而知识,就像一截楼梯通向一堵空白的墙壁”,毛姆说的。

   也许对人性的深度好奇则是毛姆唯一放不下的。书末讲了一个唏嘘不已的故事。毛姆在海防巧遇了一位早年同学,格罗斯利,一位无心念书的浪荡儿。当年因将赊来的东西典当牟利而被判处短期监禁。此后他远走他乡,竟然在中国的海关做港口稽查。这位一心想着要挣大钱,风风光光回英国的格罗斯利,凭着自己的聪明和职务之便做起走私鸦片的勾当,获利颇丰。虽然他在中国赚了大钱,但却如隐士般生活。他唯一的梦想是,攒够钱,回英国,过上他梦寐以求的庸俗生活。是的,他终于回去了。不过一切都变了。马路拥挤了;早年喜欢的餐馆不见了;去到以前嫖妓之地,没女人了;连舞会也没了。还没完。人情也变了。交不上朋友,风月女子也不及从前的有趣,只盯着钱;酒吧里的小伙子把他当老头看,虽然他很想教他们如何喝酒。哦!伦敦在哪里?这时,他倒开始想念中国了。他想回中国,在电影中偶然看见上海,他知道这才是他喜欢的地方。伦敦完了,欧洲完了,“东方是唯一的去处”。

   不过,最终他也没去上海,他只是停在海防,寸步不移,一个离中国很近的地方。

   “你瞧,我在这儿离中国很近,继续往前之前,我想我要等一等,习惯一下,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格罗斯利说道。毛姆当然明白。“英国令他这么失望,他现在害怕把中国也拿来接受考验。要是这也令他失望,他就一无所有了”,“他有中国,只要他不再见到它,他就拥有它”,毛姆的话大有深意。格罗斯利边说着自己对旧时伦敦的惦念,边在沉沉的鸦片烟雾中沉沉陷入他自己的幻想。兴许,这是“他一生中第一次将现在掌握在自己手中”。

   我惊讶毛姆的体贴,对人性的极度体贴。即便在他尖刻的讥刺中,我们依然体会得到他的体贴。在他笔下,这次远东之旅,不仅是风光之旅,也是一回人性之旅。而他用如下的话来表明本书的主题:人类,他们的心地处在正确的位置,但他们的脑袋完全是个不称职的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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